第一篇:丹巴县住建局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简报
丹巴住建信息
第 第70 期 期
丹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
202_ 年 9 月 30 日 县住建局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前及秋季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
国庆七天长假即将到来,为确保节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认真贯彻落实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及秋季旅游安全生 产 大 检 查工作部署,丹巴 县 住 建 局工 作 人 员 对我 县 辖 区 内建 筑 工 程 开展 节 前 施 工安 全 生 产 大检查。月 28 至 30 日县住建局质安站工作人员对全县在建全部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部分楼栋外架安全网未及时挂设、缺少安全通道、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一般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下发了 9 份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国庆节期间工作安排部署。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经监理、甲方复查合格后将相关资料报我局备案,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第二篇: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三篇
范文一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该时段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中大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我街道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街道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包括烂尾楼盘)、非煤矿山、油气管道、涉尘、涉爆、特种设备、职业危害、学校、旅游等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检查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主要由上级政府和部门对下级进行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的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并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情况。
范文二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我国建国七十周年,国庆期间,国家将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省和市也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确保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安全意义尤为重大。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节前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封闭逃生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备是否规范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酒店、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人数限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五)交通安全检查分别由市公安局、**海事局和渔政支队牵头组织。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
织,重点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海事局牵头组织,重点要加强对水上交通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由市渔政支队牵头组织,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六)教育和卫生系统安全检查分别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其中,大学园区高校安全检查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安全检查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
(七)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尤其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塌落、起重机械倒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贸、文化、工商、城管、交通、质监、国土、劳动、气象、食品药品监管、水利、农业、港口、国资委、公路、供电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分析形势。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对安全
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分析本辖区、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隐患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参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于9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书面报市安委办。
(二)执法检查阶段。从8月26日起到9月5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并于9月5日前将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书面报市安委办。
(三)督查阶段。从9月6日起到9月20日,市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继省安委会6月底以来组织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延续和强化,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范文三
xx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
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经研究,决定于国庆节前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该时段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中大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我街道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街道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油气管道、涉尘、涉爆、特种设备、职业危害、学校、旅游等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检查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主要由上级政府和部门对下级进行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的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并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情况。
(二)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的自查自纠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挂牌督办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督查,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第三篇: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8月1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试点工作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委会国庆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的通知》(*安明电[XX]3号)精神,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就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我国建国六十周年,国庆期间,国家将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省和市也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确保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安全意义尤为重大。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节前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封闭逃生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备是否规范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酒店、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人数限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五)交通安全检查分别由市公安局、**海事局和渔政支队牵头组织。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海事局牵头组织,重点要加强对水上交通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由市渔政支队牵头组织,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六)教育和卫生系统安全检查分别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其中,大学园区高校安全检查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安全检查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
(七)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尤其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塌落、起重机械倒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贸、文化、工商、城管、交通、质监、国土、劳动、气象、食品药品监管、水利、农业、港口、国资委、公路、供电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分析形势。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分析本辖区、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隐患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参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于9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书面报市安委办。
(二)执法检查阶段。从8月26日起到9月5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并于9月5日前将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书面报市安委办。
(三)督查阶段。从9月6日起到9月20日,市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继省安委会6月底以来组织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延续和强化,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严格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执法,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限定整改期限,并派专人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9月6日开始,市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9月10日至9月20日是,省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来我市督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对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检查工作,做好迎接督查工作的准备。
(四)加强协调沟通。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在检查中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的力度,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全市营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第四篇: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8月1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试点工作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委会国庆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的通知》(*安明电[202_]3号)精神,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就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我国建国六十周年,国庆期间,国家将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省和市也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确保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安全意义尤为重大。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节前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封闭逃生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备是否规范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酒店、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人数限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五)交通安全检查分别由市公安局、**海事局和渔政支队牵头组织。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海事局牵头组织,重点要加强对水上交通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由市渔政支队牵头组织,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六)教育和卫生系统安全检查分别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其中,大学园区高校安全检查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安全检查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
(七)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尤其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塌落、起重机械倒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贸、文化、工商、城管、交通、质监、国土、劳动、气象、食品药品监管、水利、农业、港口、国资委、公路、供电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分析形势。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分析本辖区、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隐患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参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于9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书面报市安委办。
(二)执法检查阶段。从8月26日起到9月5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并于9月5日前将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书面报市安委办。
(三)督查阶段。从9月6日起到9月20日,市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继省安委会6月底以来组织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延续和强化,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严格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本文来自中 http://www.feisuxs 转载请注明!)患,要严格执法,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限定整改期限,并派专人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9月6日开始,市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9月10日至9月20日是,省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来我市督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对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检查工作,做好迎接督查工作的准备。
(四)加强协调沟通。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在检查中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的力度,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全市营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第五篇:202_年住建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2_年住建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国庆中秋双节节前节后和节日期间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稳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想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建筑施工。
一是继续保持节日期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文明施工创建工作的成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严管重罚,杜绝出现节日期间无人监管的真空地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建筑塔吊、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建设环节做好全面检查工作;三是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岗上证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宣传。牵头领导:XX
责任科室:质安站
责任人:XX
(二)城镇燃气。
一是对燃气管理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意识,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企业和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庭院管网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重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等,认真对照清单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是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认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保证居民用气安全。牵头领导:XX
责任科室:建管股
责任人:XX
(三)既有房屋(住宅小区)。
一是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重要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维修保养等是否严格落实,小区消防水池、消防管网、消防栓、消防联运报警系统等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二是小区配电房、强弱电井等管理是否规范,电气管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脱皮等安全隐患;三是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电瓶车违规充电,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四是加强物业小区人员的排查管理,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牵头领导:XX
责任科室:区住保中心
责任人:XX
(四)城市道路及桥梁。
全面排查洪涝灾害后市政道路,日常巡查、检测评估、养护维修工作机制。对排查出安全隐患的市政道路,要坚持“一路一策”“一桥一策”的原则,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彻底整改。专项行动期间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措施,确保逐一整改到位。牵头领导:XX
责任科室:区市政设施运营中心
责任人:XX
(五)公园绿地。
一是公园内房屋、构筑物安全排查,园区及周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安全隐患;二是公园内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三是公园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加固维修落实情况;四是公园内游览步道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加固维修落实情况;六是公园内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及演练落实情况。牵头领导:XX
责任科室:区市政设施运营中心
责任人:XX
(六)城镇污水。
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二是重点检查清掏污水处理厂进水格栅,避免垃圾杂物堵塞管道、阀门和水泵等;三是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化学药剂及废液管理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及各处理构筑物的液位与水质监控。牵头领导:XX
责任科室:建管股
责任人:XX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节前全覆盖排查。
请各股科室于202_年9月21日至29日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成隐患整改清单及台账(二)做好节后工作总结。
请各股科室于202_年10月9日前完成负责工作安全排查整改工作总结,由质安站统一汇总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