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一是做好“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认
真
贯彻
州
殡
葬改
革
工作
领
导小
组
清
明节
工作
方案和
县人民政
府关于
森林防火的要求,认真抓好清明节期
间相关
工作。启动了殡葬改革宣
传月活动,抓好公墓安全祭扫
工作,大力倡导文明低碳
祭扫。
二是出台系列文件推进殡改工作。通过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务会研究、讨论殡葬改革工作,印发《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武办字〔202_〕28 号),下发《武定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_ 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武民明电〔202_〕6 号)、《武定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 202_ 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殡改明电〔202_〕1 号)、《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武定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武办发电〔202_〕51 号),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组建了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专班,开展猫街镇、插甸镇、高桥镇、白路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资金筹措、项目规划、土地征用、墓区绿化等工作。
四是强化公墓和殡仪馆的规范管理工作。对“灵净园”和“五凤山”公墓两个公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要求管理单位健立健全规章制度,今年共发出 1 次整改通知书。同时加强对殡仪馆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是落实殡葬火化补助政策。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份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云民福〔202_〕49 号)、《武定县城乡居民遗体火化安葬补助办法》(武政通〔202_〕100 号)精神,202_ 年上半年发放火化补助资金 11 万元,惠及 58户。
六是完成对狮子山风景名胜区乱埋乱葬坟墓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根据群众反映,及时召开了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抽调民政、林业、旅游、建设、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及狮山镇人政府相关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对狮子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内乱埋乱葬坟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在狮子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范围内共有坟墓 2413塚,其中 202_ 年以来新葬坟墓 28 塚,老坟翻建 28 塚,垒土坟 12 塚。
第二篇:殡葬改革 如何推进
殡葬改革 如何推进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殡葬改革的目的是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传统丧葬陋俗,保护环境,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如果火化骨灰再装棺入葬、留大坟头,不但不节约土地,不节省财物,反而增加干部群众的负担,必然会引起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的不满,形成一定阻力。
一、织金殡葬改革现状
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从202_年4月开始运行,先是在县城建设殡仪馆集中治丧,然后成立殡葬管理局、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火葬场、公墓三位一体),由殡葬管理局统一管理。为推行殡葬改革,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文件政策)等一系列殡葬管理工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对重点优抚、农村五保、孤儿、“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实行了殡葬服务收费部分减免政策。
(一)土葬、变相土葬盛行
我国是典型的农耕文明,无论城乡居民,在骨子里都依然将土地视为生存的最终依托。对土地的这种深厚感情,表现在殡葬上则是将土葬视为生命的最后归宿。尽管国家推行火葬已五十多年,但目前大部分人对死者遗体根深蒂固的处臵方式依然是传统土葬,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从传统土葬到火葬的改革中,花钱买土葬、花钱买他人尸体顶替已故亲人去火化的殡葬怪事屡有发生,火化后的骨灰二次装棺土葬现象也极为严重。
(二)封建迷信活动猖獗
由于儒家礼制是以孝道为核心理念来维系血缘亲情的,在不少地方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精神生活的荒漠化却促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传统“孝道”开始异化,隆丧厚葬的陋俗重新抬头,封建迷信活动猖獗。具体表现为:一是葬前分礼隆重喧闹。办丧事都要在堂屋搭设灵堂哭丧停尸,遗体停放几天就会喧闹几天,严重地影响了周围居民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二是葬礼神秘诡异。从众心态和“规矩”使得在选择墓地时都要看风水,遗体停放时间长短要算所有后人的生辰八字,如有冲突,下葬时间必须延后,以至有些老人的遗体在家里要停放几个月甚至半年以上。下葬时辰、方位都有考究。三是葬后祭祀隆重荒谬。受传统的鬼文化影响,“事死如生”、“视亡如存”观念根深蒂固。亲人死后都要做七个“七”,一日三餐供奉,七七四十九天后要做道场,烧小洋房、洋车、美女、美钞,甚至出现配阴婚现象,臆想死者在另一个世界也能过上幸福的家庭生活。此外,不少人不惜花费几万元购买墓地、建坟树碑、翻修祖坟的现象也十分普遍。
(三)攀比浪费现象惊人
厚葬是我国丧葬民俗的主流,儒家的“人世”思想和等级观念使得人很在乎“生贵死荣”。丧事不仅仅是死者的事,更多的则是活人的事,这样,市场经济对人的价值金钱化的强化和“孝道”的异化结合,使得居民在办丧事时互相攀比,许多人把办丧事当成了炫耀财富、权力、地位、家庭势力和社会关系的机遇,丧事异化了。“活着不孝,死了胡闹”、“活着孝,死了闹”就是真实的写照。据临汾市尧都区调查,在尧都区农村,人死后遗体一般要存放3至5天,丧葬、伙食、礼品和娱乐四大类丧葬活动的开支至少在3万元左右:在城市,以上开支还要翻番。这还是最一般最普通的标准。
(四)执法力量薄弱。
目前,推行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任务日趋繁重,必须保证殡葬执法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县的殡葬执法力量十分有限。整个城区只有市殡葬执法监察大队8名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力量十分单薄。同时,考虑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大环境,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执法单一,不少居民对火葬有着极大的抵触情绪,通常采取辱骂、敷衍和逃避等手段,千方百计逃脱殡葬执法,这也是造成目前执法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殡葬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坚持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化、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火化成本与减轻群众负担矛盾。现在的火化设备一般都要数十万元一套,由于环保、节能的要求,设备价格一时难以下降,还有上涨的趋势,单具遗体油耗如果实行人性化操作,不翻动遗体的情况下需40-50升,再加上设备大修、日常维修、电耗、人员工资、管理成本、厂房折旧等费用,火化成本费一般在400元/具左右,这还未预计将来油价上涨、工资上涨的情况。丧主还要请殡仪车、客车(亲友送葬乘坐),一般火化一具遗体,丧主最基本的直接开支火化费、车辆运费在1000元以上,这还不算骨灰盒的费用。由于中国人的面子观念重,几十元的骨灰盒少有人问津,多数丧主购买的是二、三百以上的,这还是内地不发达地区的消费水平。而农民种一亩粮食一年的纯收入尚不足千元,许多人口稠密的地区人均耕地不足一亩。城市中的贫困阶层一年也可能没有1000元的节余。火化政策在火葬区是强制推行的,部分群众本就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火化。其火化费用还要群众自己买单消费,当然会引起这部分群众的不满和抵触,他们认为火化不如土葬省钱。这是从经济方面讲,另外从丧主家到火葬场往返需数小时(含火化时间),在有些群众眼里是劳命伤财。
同时火化耗油,并造成一定成度的空气污染,至少增加了二氧化碳及氧化硫的排放。从节能环保的角度看,火化政策的推广并非完美。部分群众就认为:“如果推广火化是为了节约耕地、节约木材,那么将遗体深埋,并用纸棺或其他符合可降低材料的棺材下葬同样可以达到上述目的”。城市居民则不同,因为他们自身无地,只能买公墓。因此火葬政策的推广在广大农村会遇到时相当的阻力,即便群众在政府的强力推行下勉强接受,可他们心里是不满的、有抵触的、处理不好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政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殡葬改革的深化惠及千秋万代,这一事业要发展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同,那么它的公益性特质就不能丧失,并且还要更加突出。殡葬事业单位的使命决定了它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终极目的,只能以良好社会效益为其追求的最高目标。
近年来由于城市的发展、环保法规的要求,政府财政拮据,无钱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殡仪馆无力更新设备,而殡仪馆需要经营,这样一来就势必迫使殡葬事业单位不断的在丧主身上挖“钱”,增加群众负担。殡仪馆本来就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更是会不遗余力的在丧主身上打主意,最终的结果只是与深化殡葬改革的宏伟目标背道而弛。使殡葬行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负面化,弱化殡葬改革的意义。殡葬行业是个特殊的消费行业,其消费对象的数量在一段时间内相对固化,即每年的死亡人数在一定年限内大致持平,不可能大幅增长,也就是说殡葬行业不可能靠扩大消费者数量的模式来增加收入,也就不能做到“薄利多销”,因为薄利并不一定能“多销”。即便完全放开市场,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也不能使这一行业做到薄利化。
殡葬行业正常利润的取得最终只能靠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延伸服务链,殡仪形式多样化,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要,以自愿选择的方式来实现高利润,而不是靠强制消费和低价策略。
(三)殡葬法规不完善,殡葬事业单位定位不明确,职责不清晰,体制僵化,人员素质低,服务水平不高。至今为止我县尚无一部殡葬法。殡葬事务管理涉及多个行业、多个环节,即常常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界定,对违法行为和事件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如违反土葬如何强制执行,是强行起棺火化还是就地焚毁?前者往往下葬时间长,遗体高度腐烂而不现实,后者则不符合人性化操作的要求。特别是少年儿童的遗体土葬后更不好强制执行。如果以罚代“化”的话,那么遇到特困群众违法如何办?无形中土葬成了有钱人的特权。又如;殡仪运输市场如何规范,个体民营资本能否从业?有何资质要求,如何审批从业资格?对非法运营的车辆如何处罚和取缔,如何强制执行?个体或民间从事遗体收殓、殡仪主持等服务项目如何规范?如何管理?如何取缔非法从业者?如何申领从业执照等?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如何规范管理?如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如何处罚、如何强制执行或收缴?对非法从事遗体冷冻、冷藏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如何取缔?如何强制执行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明确。
上述说了这么多“非法”“违法”,其实是无“法”可依,无“法” 可究。
再者就是缺乏一个明确的殡葬管理执法主体,大中城市一般还有一个殡葬管理处,中小城市往往是殡葬管理局、殡仪馆、火葬场三位一体,而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它又不是名正言顺的管理和执法主体,各地民政局才是。而民政局由于自身工作繁杂,工作量大,人员配备紧张,往往将管理和执法职能下放委托给殡葬管理局,然而由于殡葬管理执法对象具有面广、分散、突发性强、处理难度高,执行难的特点,对管理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工作能力、法制意识要求高,尤其是近年来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大为提高,这样更要求我们必须有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一支专业的高水平的管理和执法队伍,不能再让广大的人民群众指责我们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将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角色浑为一身。
(四)对道士从业行为管理不到位。个别乡镇的道士从业人员不自觉维护全县殡葬工作大局,不接受乡镇社会事务办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有的道士诱导丧家做5天以上道场借机敛财,还将骨灰装棺,在棺内摆上几件衣服,把骨灰撒在棺内的衣物上,然后孝子破手指头滴血用朱砂白酒点在骨灰上,说什么血脉相通,再盖棺入葬等现象,严重违反了织金县殡葬管理办法。
三、殡改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殡改政策宣传不够,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虽然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但由于没有开展经常的、系统化的殡葬法规知识的宣传,致使个别干部群众对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够,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还不能自觉地做到移风易俗,革故鼎新。一是部分群众传统观念深厚,一时难以转变,政府职能部门和媒体对殡葬改革的意义和作用宣传不够、倡导不力,没有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的殡葬文化氛围。而一些媒体近几年来为吸引读者眼球,抓眼球效应,对殡葬行业中部分经营项目的所谓暴利问题紧抓不放,大力渲染,许多报道未经深入调查以偏概全,有失客观公正,在群众中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对殡葬改革的深化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二是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所依据的法规不健全、不配套、执行中协调难度大,可操作性不强。其管理职能涉及民政、建设、土地、工商、城管、交通等多个部门。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拿殡葬执法来说,它往往面对的不仅是某个具体人,而是他(她)所代表的数个家族或整个宗族,还有就是殡葬法规中许多规定要求民政部门需会同建设、土地、工商等行政部门共同处理,而这些部门包括法院(因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权在法院)往往感到难度大、出力不讨好,因而积极性不高。因此殡葬执法存在着执法程序周期长,协调难,执行难,不能及时处理,效果差的问题,减弱了殡葬法规的公信力,增加了殡葬改革深化的难度。三是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诸多工作中难以引起重视,难以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原因很明显:“抓经济工作可以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提升GDP。抓社会保障、抓环保、抓市政建设、抓治安等工作可以得民心、显政绩”。而殡葬改革的深化涉及面广、难度大,相当部分群众还有抵触,是项费力不讨好的工作,自然难以得到领导们的重视。
(二)基层认识不高,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乡、村两级认为此项工作难度大、不好抓,积极性不高,不能把殡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没有建立诸如红白理事会等一些群众自治组织,个别村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有的村干部还参与婚丧事大操大办之中。
(三)执法稽查力度不强,管理工作不到位。织金县每年集中开展两次殡葬工作督察活动,特别是在清明节前后,把殡葬工作做为县委、县政府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但由于殡改执法队伍薄弱,不能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形成了民不告,官不究状况。造成违反殡葬法规的人和事难以得到及时查处,长此以往,一定程度加大了推行殡葬改革的难度。
(四)人员素质需要加强,服务水平期待提高。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殡葬业受社会歧视,从业人员普遍文化素质不高,积极进取之心不足,对事物的认识落后,不能理解和满足顾客日益发展的多种精神消费需求,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缺乏进取心。加上各级很少组织对殡葬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造成专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技能、服务水平等方面不能完全到达群众满意。
四、推进我县殡葬改革的对策
(一)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殡葬改革的核心是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引导社会人员特别农村百姓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科学的丧葬观念。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有线广播、宣传车、通告、动员会、板报、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辖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殡改工作氛围。适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各村居村民代表会,讲明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印发殡改工作通告、明白纸,广泛张贴。乡镇广播站增加开播时间,在固定时段反复播送。组织宣传车,深入各村巡回宣传,扩大基层教育面。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的意义和政策,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普及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上有较大的转变。特别要解决三个层面的思想认识问题,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层面的认识,这是做好殡改的基础,因为领导是殡改的决策者和制定者,这一层面的思想认识和行为直接影响干部、群众层面的思想和行为;其次是解决好一般干部思想认识,这一层面一般是殡改政策的执行者,是政策宣传的主力军,也是做好殡改工作中坚力量,这一层面人的思想最活跃,仿校能力最强;最后是解决好群众的思想认识,群众的思想认识往往受领导、干部的影响很大,一般来说需要通过强大的宣传教育和执法手段才能达到目的,但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只要领导、干部对殡改认识解决了,群众这一层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二)严明奖惩,强力推进入轨。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村居殡改工作信息员每月将本村殡葬工作相关信息向镇殡改办报告,汇总后统一报县殡改办,遇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时报送信息的分别给予批评通报、罚款和组织纪律处分处理;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实行月考核、月通报,年底算总帐。落实目标管理,镇政府年初与各村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把殡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严格考核。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凡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三)严明纪律,加大惩处力度。各乡镇、村居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的规定。做到“三个带头,四个严禁”,“三个带头”即凡是要求迁坟平坟范围内涉及党员、干部的,要带头完成坟墓的迁移、平毁、治理工作;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后,要带头火葬,带头革除丧葬陋习,不大操大办或在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四个严禁”即严禁政令不畅,在殡改工作中消极应付党委、政府的各项规定;严禁阳奉阴违,散播不利殡改工作的言论;严禁令行不止,阻挠和妨碍殡改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参与任何抵制殡改工作的违法活动。对党员干部有违反殡改政策、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党纪政纪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一是树立 “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以优质服务赢得良好的信誉,解决服务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不文明行为,形成着装整齐、挂牌服务、仪容端庄的规范行为。努力做到询问有回答声、误会有解释声、过失有道歉声、要求有答复声,使群众在办理丧事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服务;二是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在服务程序上,满足群众的需要,如接尸时间、行车路线、骨灰送达等方面做到准确及时;三是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收费价格做到公开、透明;四是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评议员对殡改工作予以监督;五是建立和完善工作人员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使殡改各项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使服务水平不断登上新台阶。
(五)政府要加大对殡葬改革的投入。一是要投入资金建好村级公墓;二是要将特困户、困难户丧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三是要配备殡葬改革交通运输等相关设备;四是要将殡葬改革的办公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六)制订措施,加强管理。制订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全县 “道士先生”、“风水先生”、“阴阳先生” 的管理。
最后,如何加快推进我县当前殡葬改革工作?我认为,务必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对织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既要保障民生需求、又要维护逝者尊严;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节约集约用地;既要拓展城市空间,又要完善城市功能;既要延续历史文明,又要弘扬文明新风。
第三篇: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_]23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_]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局殡葬改革,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
——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
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
坚持部门协同。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
坚持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进殡葬改革。
三、目标任务
到202_年,遗体火化率达到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骨灰入公墓100%;“三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禁止,骨灰集中安葬率达到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达到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七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一)着力推进遗体火化。根据“十三五”相关规划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殡葬改革发展规划,从202_年7月1日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严禁违法违规占地土葬。将土葬区全部调整为火葬区,实现火葬区全覆盖。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严格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等丧葬补贴。
(二)(二)坚决整治散埋乱葬。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园区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对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园区(规划)区等“三沿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无法迁移的要采取深埋、绿化遮挡等措施融入周边环境,依法拆除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三)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要求落地实施,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广骨灰堂安放、壁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100%,禁止骨灰装棺再葬,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禁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位,大力推广使用卧碑。
(四)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发挥村“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办丧扰民,对违规办丧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指导制定现代文明殡葬新礼仪,不断阐释拓展传统祭扫节日的优秀文化教育内涵,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一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品牌高安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目标管理和工作目标考核。成立大城开发区管理局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安排1-2名班子成员负责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殡葬改革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和上门劝导工作,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层层抓落实。由开发区综治办牵头组建,以机关干部为基础的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局综治办主任担任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主要负责处理突发事件,执行应急处置任务;村委会成立相应综合执法大队,全面负责辖区内殡葬执法工作,人数要保证30-50人以上。
(二)加快推进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要求,配合市委推进殡葬编制殡仪馆、悼唁堂、火化设施、餐饮和休息场所及设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等设施数量、布局规划,确保202_年年底前所有设备设施全面配套到位。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重点是完善治丧场所、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1个占地10亩的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设一个占地面积100㎡,使用面积200㎡的公益性骨灰堂。鼓励建设村级公益性墓地,村级公益性墓地面积控制在5亩以内,单人墓穴面积不超过0.42㎡或双人合葬墓面积不超过0.8㎡。确保公墓、骨灰堂及相应配套设施在202_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有效遏制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沿街游丧、抛洒纸钱等丧葬处理中的陋习。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在6月底前完成局、村墓地选址、征地工作,7月中旬前完成一定数量的墓地基础设施,满足今年的殡葬改革工作需求。〔责任单位:开发区民政所、开发区财政所、开发区国土所、开发区村建办、村委会〕。
(三)落实部门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村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负责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棺木处置、“三沿两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
开发区组织办、开发区劳动保障所: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开发区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办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开发区综治办:负责牵头组建市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殡葬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从业改行工作。
开发区宣传办: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并将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围;负责指导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开发区农办、开发区新村办:要将农村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列入新农村建设标准。
开发区民政所:负责协调全园区殡改工作,承担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殡仪馆提升改造等方面的职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
开发区计生办:要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遗体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加强对从医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开发区国土所、农办、林办、开发区村建办:要加强墓地规划、墓地征用、墓地绿化管理和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为的治理。
执法队:要加大对集镇范围内抬棺游丧、吹奏喇叭、搭设灵棚、摆道场、占道路祭、沿途吹奏、燃放爆竹等行为的治理。
派出所:对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葬改工作人员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开发区财政所:要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建设投入。负责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的立项批复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制定全镇丧葬补贴发放的实施细则。
开发区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参与殡葬改革。
(四)严格规范丧葬补贴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参加社保的相关人员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关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对违规出具遗体火化证及违规办理丧葬补助的单位和当事人,由开发区纪委牵头调查属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宣传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和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以每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殡葬改革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殡葬宣传,进单位、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先进模范人物要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推行遗体火化,节约土地资源;
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倡导文明新风;
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
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
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本单位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村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把完善的殡葬设施、优质的殡葬服务、规范的殡葬市场、文明的丧葬习俗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开发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同开发区纪委、开发区组织办等相关部门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部门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单位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对村委会工作进展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开发区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一律移送市纪委处理,一般公职人员实行停职纠正,对乱埋乱葬的直至改正为止;凡未完成当殡葬改革任务的村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取消当干部综治奖和精神文明奖。XXXXX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常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所),由民政所所长
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殡葬改革的日常工作,同时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大城村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篇:乡镇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乡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 2 5号)、《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2_] 170号)和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重要意义。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社会改革,是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我乡富民强乡目标的需要,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树立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的需要。通过文明、健康、生态的现代殡葬服务,对群众的丧葬方式和丧葬行为进行规范、引导,转变广大群众传统丧葬观念,对于优化我乡外部形象和投资环境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各行政村和乡直各相关部门要深刻理解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对于促进我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扎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树立殡葬改 革新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基本原则。坚持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水平与提高火化率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群众殡葬改革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履行政府责任与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殡葬事业发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主要目标。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今年7月1日前实现全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达到100%;彻底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现象,确保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推进平坟复耕;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干部职工城乡居民火化基本服务费用由政府承担;殡葬配套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形成文明节俭治丧新风,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要措施
(五)完善基础设施。各行政村在规定时间内对每完成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奖励行政村8000元。切实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基础火化设施、殡葬执法交通工具等实际问题。要紧密联系人口、耕地、环境实际,以行政村或行政村连片为单位,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选址,按每千人1亩地的标准,今年7月1日前完成全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在公益性公墓建设期间,对尚未建成公益性墓的地方,死亡人员公骨灰暂由乡殡仪馆免费存放保管,费用由乡财政负担,待公益性公墓建成后.自愿继续存放在乡殡仪馆的费用自理,或迁移至本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要实现“四有一通”的建设标准,即有标志牌、有明显的界限、有统一的规划、有绿化花草树木,道路通畅。行政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方案报乡民政所审查,乡民政所报县民政局和有关部门负责验收和审批。
(六)建立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乡、村两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殡葬执法机构和专业执法队伍,统一列编。依法行使殡葬管理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实行殡葬执法工作责任追究,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消极懈怠的现象发生。严肃查处阻挠、妨碍殡葬执法或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 为。
(七)落实惠民政策,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实行殡葬惠民政策,遗体接送、火化费用每具600元由政府公共财政负担。
(八)推进平坟复耕,逐步取消旧坟。全乡基本农田内现有坟头约30多万个,占用耕地约3000多亩,平坟复耕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因地制宜,强力推进平坟复耕。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现有坟头的清查登记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绘制平面图,登记册和平面图一式三份,村留1份,其余上报乡镇(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确保不再增加新坟头。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相结合,把区域内没有坟头作为申报农业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重要条件。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配合平坟复耕工作。
(九)进行试点示范,发挥引导作用。全乡先选1-2个行政村作为试点,然后全面铺开。探索路子,总结经验,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平坟复耕工作深入开展。
(十)建立奖励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为切实做好全乡殡葬改革工作,调动行政村积极性,今年年底,乡政府对完成主要目标任务的乡镇(办事处)综合考核后给予奖励。
三、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 ’
各行政村要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考虑,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统筹规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召开广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开展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乡殡葬改革工作。将殡葬改革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协调工作的开展;分管领导要尽职尽责,加强督导,深入基层,靠前指挥,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村民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推动移风易俗。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对违反《国资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依法强制执行。公安机关对聚众闹事、阻碍干扰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城建中心等部门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对金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规划。财政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门及当事人所在单位对违及殡葬法规的当事人拒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丧事造成的困难补助费。纪检监察和人力资源社保障部门对违反殡葬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卫生院要加强对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去世人员的遗体管理,未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擅自允许运走遗体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工商、林业管理部门要依法取缔棺 木市场,加强对丧葬用品流通、销售市场的管理。
(十四)完善各级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督导督查机制,对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协调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及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乡人民政府 202_年3月12日
第五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村规民约
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村规民约
为破除旧的风俗习惯,提倡文明殡葬,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殡葬管理办法》精神,现将我村有关殡葬改革的规定规约如下:
一、我村属火化区域,今后凡属我村户籍的村民去世后,全部实行火葬。因建设用地需迁坟的,对尸骨进行火化。
二、成立村治丧理事会,负责承办村民去世后的火化事宜。
三、制造、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严禁制造、销售冥币、社火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木,违反规定的,由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
四、禁止在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摆放花圈、社火、搭设灵棚、吹唢呐;禁止抛撒焚烧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违反规定的,由所在村两委会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听劝阻者,由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给予处罚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在本村的分配资格和福利待遇。并由相关部门处于严厉处罚。
七、望广大村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