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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选合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选合集)



第一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_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达川安办〔202_〕10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_)、《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2_)等国家标准

二、检查范围

全区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电动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一是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_)、《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2_)的要求,重点检查电动车自行车是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区别于轻便摩托车)、电驱动时最高设计车速(电动自行车不超过25km/h、轻便摩托车车速不大于50km/h)、整车质量、标称电压、电动机额定功率等质量要求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防篡改设计,蓄电池是否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接口,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间距是否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三是检查电动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当中文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商标)、生产企业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电池种类等信息。同时检查合格证信息与车辆信息是否一致。(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二)检查电动车是否获得ccc认证。检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否获得ccc认证,强制性认证证书标注信息是否与产品信息一致,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四、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电动车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迅速行动,切实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实施电动车销售环节监管时,应当核实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三)强化信息报送。在专项监督检查结束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第二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件

在“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中群众

最为关注的问题思考之四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案件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案件犯罪分子作案的特点

作案人员的构成。作案人员主要是相邻县市乡镇无业人员为主,有时又有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员掺杂其中,他们中大多数文化程度低、年龄在15至30岁之间,没有正当的收入,多数有盗窃前科,结伙在一起流窜作案,得手后立即逃离作案地藏匿赃物或者直接驶向事先联系好的买主。

(一)作案的手法。犯罪分子选定的目标主要是以未加防盗锁或只安装简易链条锁的车辆,而犯罪分子使用简易的改锥、十字锥等工具只需半分钟到几分钟就可以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车锁撬开,然后从容的发动车辆离开。但也出现过极少数团伙将上锁车辆抬上面包车或货车的案例。最近的盗窃电动车的案件有向只盗取价值较高的蓄电池的发展趋势。

(二)作案的时间和地点。犯罪分子作案的时间偏爱于夜晚,这主要是晚上治安防范力量薄弱,加之居民多习惯将车辆停放在自己的住所或者休闲娱乐的场所附近,处于无人看管状态,因此成为犯罪分子夜间作案的理想目标。

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案件高发低破的原因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数量多、分布广。由于价格低廉、使用方便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都很普遍,实有数量和增长数量都很大,民众的需求非常旺盛。对于犯罪分子来说这无疑是容易得手的目标,再加上公安机关对于摩托车的管理不如汽车严格,电动车又不用上牌照,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条款进行规范。

(二)车主的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措施单一。由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算不上是昂贵的消费品,车主一般对于它们的停放选择都比较随意,街边路口、居民楼梯口或小区车棚,即便是车棚也是敞开式,基本上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致使偷窃者有机可乘。另外,许多车辆没有安装防盗锁,或者是只有简单的链条锁,形同虚设。

(三)停车场所防范不到位。从发案的情况来看,车辆被盗地点多在商场门口或广场街道路口,这些场所人流量大,停放的车辆也多,来往人员复杂。涉及场所的单位对于门前停放的车辆多数处于不管不问的状态,认为应该属于公共交通部门管理,致使门前车辆乱停乱放,无专人管理,给盗车者可乘之机。

(四)防控网络不健全,防范手段单一。目前防控人员主要由巡逻民警、保安队伍和义务巡逻队构成。但是巡逻民警的巡逻面广、线长、人少,因此容易顾此失彼,给犯罪分子留下漏洞。同时,有的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和卡口系统建设还不够完善、防范网络不健全,没有充分发挥技防的效果。

(五)打击力度不够,造成恶性循环。由于作案人员流动性很大,作案以后又迅速逃离现场,当地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主要是抓现行,导致破案率偏低。同时在公安机关抓获的嫌疑人中,青少年占很大的比例,有的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只能教育,经训诫后由家长领回家,无法给予刑事处罚。

(六)销赃容易、追赃困难。犯罪分子盗窃成功后急于出手,往往将车辆折很低的价出售,而部分群众对购买赃物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有侥幸心理,为了贪图便宜,置法律不顾,明知赃车也购买,成为盗车犯罪发展蔓延的推手。但是相对于盗窃成本,破案成本不但高,而且破案后,对于追赃来说,由于交易不受控制,买主身份确认等原因,往往十分费力且效果不佳。

三、打击和防范对策

(一)加强治安耳目和刑事特情建设。辖区派出所和一线案侦部门要切实加强治安耳目和刑事特情建设。在机动车修理、公共复杂场所、旅店业和娱乐场所等地方物建合格的人员建立治安耳目和刑事特情,随时为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对于为侦查破案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人员和普通群众都要“舍得奖励、敢于奖励”,逐步建立起良性循环的情报网络体系。

(二)加强跨区域联系和重点人口的管理。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涉盗人员”的摸排和日常管理工作,首先要将辖区内的有盗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前科人员全部纳入重点人员管控,其次摸底排查出和此类人员交往密切的可疑人员,将他们也纳入重点监控管理的对象。同时,由于盗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犯罪分子多选择相邻县市异地作案,我们还要将强和相邻县市的公安机关的联系和合作,建立起一条高效的信息资源流通、共享的渠道和平台,并通过此平台做到对临近县市周边地区“涉盗重点人员”的全盘掌握,随时监视他们的行踪,一旦作案可以点对点的精确打击,做到快速准确、出其不意。

(三)加强防范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张贴标语等多种媒体,加大安全防范宣传力度,使群众意识到盗窃摩托车犯罪对社会发展和治安稳定的危害性,了解到购买赃车是一种触犯法律和提高犯罪分子盗窃积极性的行为,要树立广大人民群众杜绝购赃、销赃的意识。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打击盗车犯罪。同时,教育市民不要随地停放车辆,将车辆停放入库或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地方,锁好车锁以减少案件的发生。

(四)完善复杂场所人防技防。通过统筹规划完善“天网视频监控系统和治安卡口系统的建设,同时派出所和巡警大队在加大居民区内巡逻力度,加强对商

业网点门前的巡逻,提高在这类场所的“见警率”;另一方面要积极动员大型商场、有关单位开展群防群治,有条件的采用技防和人防相结合,没有条件的要采用人防。如果这些网点和单位门前治安防范到位,盗窃车辆案件必定会有所下降。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可以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在摩托车、电动车上推广安装价廉物美、操作简单的GPS定位追踪仪,一次性投入2、3百元,每年100元左右的服务费还是大多数车主可以承受的。GPS定位追踪仪的普及对于打击此类犯罪的作用十分明显,可以说式高科技打击预防犯罪的典型。

(五)交警部门和派出所加强源头管理。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的路查路检,一旦查获可疑的车辆要立即扣下,并及时联系派出所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赃车务必要做到顺藤摸瓜、一查到底。派出所要安排布置警力对各种容易藏匿赃车的场所进行日常性的清查、让被盗车辆失去藏身之所。

(六)加大打击力度。摩托车和电动车犯罪一直是百姓最深恶痛绝的,它严重影响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因此要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组织精干警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多破一些盗车案件,多抓一些盗车犯罪嫌疑人。特别是要严惩盗车团伙成员,做到发现一个、打击一个,还辖区群众一个安宁和谐的治安环境。

(七)要严密堵塞销赃渠道。要加强对电动车修理店和废旧金属回收站的管控。派出所要加大对辖区内的特种行业的管控力度,经常检查,堵塞盗车犯罪的销赃渠道。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宣传,使其守法经营,对来路不明的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那些明知赃车而收购的,要予以严厉打击。

第三篇: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道安办《关于挂牌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的通知》(梅道安办[202_]50号)精神,我县涉摩电交通事故较为突出,经市道安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从202_年9月18日,对我县摩电交通安全问题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或未取得产品认证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使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驾驶人的安全守法意识。通过挂牌整治,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现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摩电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违法行为同比202_年上升10%以上,不发生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情形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长:徐小维(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丁海容(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巫旭明(人大副主席)

曾庆瑞(副镇长)

叶韩杰(副镇长)

黄汉超(派出所所长)

成员:罗树虎(新楼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

罗淡波(新铺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罗少武(隆烟村支部书记)

罗建荣(汤光村支部书记)

罗少如(阳光村支部书记)

罗伟江(新埔园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主任)

罗卫平(东方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主任)

林加强(长坑村支部书记、主任)

罗培城(隆烟村委主任)

罗少虎(汤光村委主任)

罗亿标(阳光村委主任)

罗旭武(党政综合办)

吴桂(党建办)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巫旭明同志兼任,成员:吴桂,负责日常工作的对接与协调。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户籍化管理。要组织派出所、各村(居)委等管理力量,开展入户清理调查工作,摸清辖区摩托车数量和驾驶人底数,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的户籍化管理。要摸清本地即时配送行业企业、快递网点及其保有车辆情况,确定联系人,建立稳定的沟通联系渠道;

农村地区要依托“两站两员”开展入村入户,重点核查无牌摩托车使用和无证驾驶人分布情况,登记联系方式,提醒无牌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告知注册登记、领取驾驶证的方式渠道。二是要进一步简化注册登记程序。在摩托车销售比较集中的地方增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点,开展预登记及代办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协调税务部门和保险公司加强合作,简化办事流程,针对摩托车推出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网上缴纳交强险服务,实现保险、税务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三是要积极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实行摩托车售前或者配货前集中查验,预先制作悬挂号牌。群众购车时由摩托车销售企业代理完善注册登记手续,实现购车一并办结登记业务。四是要强化驾驶人管理。车管部门和登记服务站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审核车主是否持有相应资质摩托车类驾驶证。为无相应资质摩托车类驾驶证的人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应尽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车主驾驶摩托车应当持有相应资质驾驶证。五是要推进驾考、审验“下乡进村”。要充分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和农村劝导站,结合车管所下乡活动和“警保合作”工作,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上门服务,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牌证等业务。要大力参与、支持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开展摩托车驾驶人培训业务;

要在农村地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开通办理车驾管业务、规划建设乡镇摩托车驾驶人考场、优化摩托车驾驶证报考等措施,便利农村群众就近考领摩托车驾驶证。(责任单位:镇政府、派出所)

(二)强化专项整治,规范行车秩序。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和不戴头盔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精力开展挂牌专项整治。一是要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形成严查严管氛围。深入研判分析辖区堵点、乱点、事故多发点交通形势,定期开展路面执法,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清查行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发现、查处辖区内涉摩违法行为。二是要入村入户开展劝导和静态执法。农村劝导站全面落实实体化运作,加强对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超员载客等显性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每个劝导员每日劝导不少于5起违法行为。三是要建立违法抄告制度。派出所、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学校、物流配送企业等单位合作,畅通沟通渠道,建立行业人员违法行为定期抄告制度。对日常执勤执法中发现的学生群体涉及摩托车违法的,抄告所在学校并通知监护人,责令加强监管;

对物流配送行业从业人员涉及违法的,一律抄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所在企业,责令严肃惩处,加强监管。四是要自觉抵制驾乘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自觉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自觉检查纠正进出入单位及驻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镇政府、派出所、各村(居)委)

(三)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由政府牵头,部门、区域、社会联动,协同共治处理的联合整治行动;

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落实相关惠民便民措施;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成效评估、考核,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宣传部门:负责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摩托车驾驶人做到“有牌证、靠右行、戴头盔、限二人”,营造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派出所:依法办理摩托车、电动车牌证、登记注册,开展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交通运输部门:对涉摩托车客运业主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规范;负责提升城市交通运输能力,联合交警部门对非法营运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开展专项整治。市场监督所:负责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业主;查处制售无出厂检验合格证、非法组装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党政综合办:联合交警部门对乱停乱放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加强对进入政府大院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中、小学:加强在校学生涉摩电交通安全的教育,督促、引导学生家长驾驶摩托车做到“有牌证、靠右行、戴头盔、限二人”。(责任部门: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门,派出所,中、小学、党政综合办公室、市场监督所、交通运输部门)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一是要开展涉摩电点对点宣传教育。准确把握各类摩托车驾乘人员特征,针对农民、上班族和学生三类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的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对摩托车车主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教育。二是要通过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每月选取1起因不戴头盔、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导致死伤的典型涉摩事故,作为警示教育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布,强化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宣传关注度和认可度。对各类轻微交通违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开展现场学习、做志愿者放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引导摩托车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赠送头盔、赠送交通安全福袋等丰富多样的路面宣传和劝导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认可度。(责任单位:宣传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9月18日至202_年11月18日)。通过大力宣传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各种非法经营行为,教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_年11月19日至202_年12月18日)。通过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和商铺信息,准确掌握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基数并建立相应台账,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提供基础依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_年12月19日至202_年9月18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整治行动,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销售企业和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整治,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

(四)常态长效管理(202_年9月19日以后)。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管理职权,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部门、各村(居)委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为我镇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行动取得良好实效。

(三)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好执法装备,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对查处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和使用人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县道安办将牵头组织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拖拉、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并追究工作责任。

(五)加强信息上报。各部门、各村(居)委要注重信息收集,在整治期间好的做法、先进典型材料及时上报。

第四篇:xx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xx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两篇)

根据市道安办《关于挂牌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的通知》(XX安办[202_]50号)精神,我县涉摩电交通事故较为突出,经市道安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从202_年9月18日,对我县摩电交通安全问题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或未取得产品认证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使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驾驶人的安全守法意识。通过挂牌整治,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现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摩电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违法行为同比202_年上升10%以上,不发生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情形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  组  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成员:XX,负责日常工作的对接与协调。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户籍化管理。要组织派出所、各村(居)委等管理力量,开展入户清理调查工作,摸清辖区摩托车数量和驾驶人底数,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的户籍化管理。要摸清本地即时配送行业企业、快递网点及其保有车辆情况,确定联系人,建立稳定的沟通联系渠道;农村地区要依托“两站两员”开展入村入户,重点核查无牌摩托车使用和无证驾驶人分布情况,登记联系方式,提醒无牌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告知注册登记、领取驾驶证的方式渠道。二是要进一步简化注册登记程序。在摩托车销售比较集中的地方增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点,开展预登记及代办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协调税务部门和保险公司加强合作,简化办事流程,针对摩托车推出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网上缴纳交强险服务,实现保险、税务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三是要积极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实行摩托车售前或者配货前集中查验,预先制作悬挂号牌。群众购车时由摩托车销售企业代理完善注册登记手续,实现购车一并办结登记业务。四是要强化驾驶人管理。车管部门和登记服务站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审核车主是否持有相应资质摩托车类驾驶证。为无相应资质摩托车类驾驶证的人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应尽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车主驾驶摩托车应当持有相应资质驾驶证。五是要推进驾考、审验“下乡进村”。要充分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和农村劝导站,结合车管所下乡活动和“警保合作”工作,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上门服务,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牌证等业务。要大力参与、支持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开展摩托车驾驶人培训业务;要在农村地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开通办理车驾管业务、规划建设乡镇摩托车驾驶人考场、优化摩托车驾驶证报考等措施,便利农村群众就近考领摩托车驾驶证。(责任单位:镇政府、派出所)

(二)强化专项整治,规范行车秩序。

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和不戴头盔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精力开展挂牌专项整治。一是要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形成严查严管氛围。深入研判分析辖区堵点、乱点、事故多发点交通形势,定期开展路面执法,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清查行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发现、查处辖区内涉摩违法行为。二是要入村入户开展劝导和静态执法。农村劝导站全面落实实体化运作,加强对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超员载客等显性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每个劝导员每日劝导不少于5起违法行为。三是要建立违法抄告制度。派出所、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学校、物流配送企业等单位合作,畅通沟通渠道,建立行业人员违法行为定期抄告制度。对日常执勤执法中发现的学生群体涉及摩托车违法的,抄告所在学校并通知监护人,责令加强监管;对物流配送行业从业人员涉及违法的,一律抄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所在企业,责令严肃惩处,加强监管。四是要自觉抵制驾乘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自觉检查纠正进出入单位及驻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政府、派出所、各村(居)委)

(三)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合力。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由政府牵头,部门、区域、社会联动,协同共治处理的联合整治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落实相关惠民便民措施;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成效评估、考核,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宣传部门:负责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摩托车驾驶人做到“有牌证、靠右行、戴头盔、限二人”,营造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派出所:依法办理摩托车、电动车牌证、登记注册,开展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交通运输部门:对涉摩托车客运业主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规范;负责提升城市交通运输能力,联合交警部门对非法营运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开展专项整治。市场监督所:负责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业主;查处制售无出厂检验合格证、非法组装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党政综合办:联合交警部门对乱停乱放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加强对进入政府大院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中、小学:加强在校学生涉摩电交通安全的教育,督促、引导学生家长驾驶摩托车做到“有牌证、靠右行、戴头盔、限二人”。(责任部门: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门,派出所,中、小学、党政综合办公室、市场监督所、交通运输部门)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一是要开展涉摩电点对点宣传教育。准确把握各类摩托车驾乘人员特征,针对农民、上班族和学生三类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的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对摩托车车主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教育。二是要通过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每月选取1起因不戴头盔、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导致死伤的典型涉摩事故,作为警示教育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布,强化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宣传关注度和认可度。对各类轻微交通违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开展现场学习、做志愿者放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引导摩托车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赠送头盔、赠送交通安全福袋等丰富多样的路面宣传和劝导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认可度。(责任单位:宣传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9月18日至202_年11月18日)。

通过大力宣传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各种非法经营行为,教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_年11月19日至202_年12月18日)。

通过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和商铺信息,准确掌握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基数并建立相应台账,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提供基础依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_年12月19日至202_年9月18日)。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整治行动,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销售企业和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整治,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

(四)常态长效管理(202_年9月19日以后)。

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管理职权,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部门、各村(居)委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为我镇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行动取得良好实效。

(三)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好执法装备,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查处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和使用人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县道安办将牵头组织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拖拉、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并追究工作责任。

(五)加强信息上报。

各部门、各村(居)委要注重信息收集,在整治期间好的做法、先进典型材料及时上报。

xx镇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xx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防止因三轮车非法营运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自202_年1月19起在全镇域范围内开展机动三轮车(含属于机动车管理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xx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依法行政,严厉打击。

严厉打击无驾驶证、无号牌、无行驶证、未参加交强险上道路行驶及从事违法载人营运的三轮车辆;对xx镇域三轮车进行逐台清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不准上道路行驶;依法强制报废非法拼装、改装的三轮车辆;符合条件可以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必须遵守限行、禁行路段、时段的相关规定。

(二)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三轮车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和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发生,实现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xx镇应急管理办、区城管支队xx大队、区公安局xx派出所、江津区xx镇市场监管所、xx镇文化服务中心、xx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xx镇平安建设办、xx镇司法所、xx镇旅游服务中心、xx镇党群办、xx镇财政办、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镇应急管理办,由副镇长李玉维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应急管理办张虎、陈科宏、喻明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xx镇应急管理办: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排查摸底,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整治。

区城管支队xx大队:加强专项整治期间的城市管理工作,强化人行道上的停车秩序管理和市容市貌整治,完善相应禁行标志标识。

区公安局xx派出所: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私自改装等行为,从严查处无牌无证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对于暴力抗法、阻扰公务、损伤劝导员等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惩处。制定因专项整治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置预案。

江津区xx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清理全镇三轮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从严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助力车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摩托车产品的行为。

xx镇文化服务中心:协调指导辖区学校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认识乘坐三轮车的风险,自觉不违规乘坐三轮车;引导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不乘坐非法运营三轮车安全承诺书。

xx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三轮车车主按政策落实帮扶救助。

xx镇平安建设办:参与维稳事件的处理,做好专项整治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打击非法营运的有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xx镇司法所:负责专项整治的法律保障;加强对全镇的执法监督,确保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xx镇旅游服务中心: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营造整治氛围,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和事故教训案例报道,强化宣传教育。分阶段做好相应的舆论宣传发动工作,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加强舆情收集处置工作。

xx镇党群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负责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xx镇财政办:负责落实专项整治各项经费的保障。

各村(居):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排查各自辖区内三轮车数量及相关人员情况,充分发挥劝导站作用,劝导违法违规行为。召开院坝会对辖区所有三轮车主和其他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202_年1月19日至整治活动结束)

1.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及三轮车违法载人营运的严重危害后果、事故案例,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整治行动,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疏堵结合,引导转岗就业。积极引导车主转岗,对符合低保、社保和社会救助条件的三轮车驾驶人,按政策协调落实相应帮扶救助。对外来驾驶三轮车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协调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措施。

3.摸清辖区三轮车的数量,对驾驶三轮车人员及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4.摸清对“专项整治”工作有抵触情绪、有上访、串联闹事苗头人员,建立排查台账,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5.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彰显整治决心。

6.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xx镇应急管理办、区公安局xx派出所划片开展工作,全员上岗,设立多个卡点,全时段开展无牌无证、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乱停乱放、超载、非法载人等行为的整治和教育,营造整治高压态势,使三轮车数量和载人现象大幅度减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_年2月5日至整治结束)

1.严查违规销售。江津区xx镇市场监管所牵头,对全镇范围内的三轮车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审查其经营资格和经营项目,严禁经销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动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

2.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力量,对仍坚持或心存侥幸心理上路非法运营的三轮车开展集中攻坚,通过打击处理起到有效震慑和巩固效果。

联合执法组依法加大三轮车从事非法载人营运的查处打击力度,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机动和电动三轮车、改建三轮以及不符合条件未取得操作证及编号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进行查处,打击利用机动、电动及残疾人三轮车违法载人营运。

(三)长效巩固阶段(长期)

江津区xx镇市场监管所、区公安局xx派出所、xx镇应急管理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日常巡查,xx镇应急管理办要建立能及时查处打击三轮车各类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四、工作保障

(一)经费保障。

整治期间加班伙食费、拖车费等处置费用由xx镇财政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二)车辆保障。

区公安局xx派出所提供一辆执法车。

(三)场地保障。

三轮车整治存放地点由xx镇政府统一指定,集中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建立紧密的联系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动,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讲究方法策略,防止出现因工作不细致、解释不到位、执法不规范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把各项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整治办将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及上岗履职情况,对上岗和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或报请区政府处理。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整合力量、加强巡查,做到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

第五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_工作总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_工作总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_工作总结

202_年,我局在区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服务、强监管、抓队伍,充分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工作如下:

一、202_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营商环境,当好服务排头兵

1.推动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巩固提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密切加强企业开办的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和税票环节的衔接配套。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新开办企业“一窗式”服务窗口,并设立自助服务区,市场监管、税务、公章刻制单位已入驻并正常办理业务。建成企业开办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办税和公章刻制系统与企业开办网上大厅的无缝对接。二是做好长三角“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办理事项共十九项,为企业异地事项办理提供“一网通办”服务。实现纳入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首批试点事项均可在实施范围内异地收件,由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通过专窗系统反馈办理结果,实现线下就近办理。三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认真对照全省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面实现分类管理,并抓好改革政策执行落实的跟踪督查和效果评估工作。对“证照分离”后符合“多证合一”要求的涉企事项继续进行进一步的梳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切实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扩大“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四是扎实开展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全省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依法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企业无需再提交清算组备案的4份材料

截至202_年12月初,全区共有各类商事主体1158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3.06%。其中内资企业3680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3.82%,外商投资企业25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57.14%,农民专业合作社280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0.67%,个体工商户7600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8.73%。

2.全面推行科学监管模式。一是加强信息公示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论坛、发放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催报年报信息。202_郊区私营企业年报率89.7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7%,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3.31%。因逾期未报202_被依法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514户。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了《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202_郊区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_年针对特殊食品、餐饮单位、食用农产品、计量器具等11个重点领域开展了双随机定向抽查,对被随机抽取的20户企业进行检查。另外,按照省市监局部署,开展了双随机不定向抽查,对省级抽取的151户企业开展检查。以“适度查”、“列清单”、“一公开”等具体举措,有效解决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3.大力落实质量品牌战略。根据202_年第三届区长质量奖评审结果,对获奖单位进行奖励授牌。并《铜陵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其他县区质量奖修订情况,拟定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经政府常务会通过发布。同时,根据省市各项工作安排,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等培育工作。

4.精准实施助企惠企举措。通过动产抵押、商标质押、股权出质、股权出资等融资平台,共为14户企业融资3225.1万元。

(二)聚焦执法为民,当好监管排头兵

1.探索监管模式创新,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制定《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片警”式四级网格监管模式,以“片清、户清、底数清、职责清”为基本原则,落实监管“定人定点定责、到位到点到人”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实行“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持续完善”的基本思路,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问题及时发现,属地快速处理,职责落实到位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优化行政审批,严守食品安全准入门槛。牢固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依法行政,规范审批,最大限度精简许可材料、压缩许可时限,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目标,充分激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活力。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61户,小作坊登记许可证8户,小餐饮备案登记67户。强化全程监管,实施食品安全精准打击。完成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的检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240户,立案3件;继续实施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利用镇、村、社区、农贸市场、店铺等电子屏开展宣传活动,立案1件。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时段开展整治行动,抽检各类节日热销食品154批次,149批次全部合格,5批次不合格已处置。发挥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快检,共检测1848批次,对14批次不合格产品加强风险监测。对大通老街旅游区25户咸鱼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共抽检11批次,全部合格。突出风险排查。联合区教育局、区卫健委联合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对全区100所学校及幼儿园(含托幼机构)、31

个学校食堂进行了全面排查,下达监督检查检查意见书8份。开展校园周边315晚会曝光辣条摸排,共检查56户校园周边食杂店,郊区未发现曝光产品。开展为期2个月的餐饮单位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对周潭镇桃花旅游节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实施重大活动保障行动。强化源头整治。重视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制定《食品小作坊专项整顿工作方案》,摸排辖区小作坊经营情况,全面建档。采取入户宣传、走访的方式逐户解释《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对小作坊的规范要求,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规定时限内愿意整改的,逐户现场指导,组织到好的企业、作坊进行参观学习。集中约谈小作坊负责人26人。今年以来共计改造升级小作坊6户,取缔无证小作坊23户。今年8月,全省食品小作坊现场会在铜召开,来自各地市98余人现场观摩我区山礼生姜作坊、川福熟食加工厂。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完成50户小餐饮示范户创建改造工作。

2.隐患排查治理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铜陵市市监局局及区安委办工作安排,印发《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制定《郊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同时按照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重点设备的监管。共检查企业160余户,发现隐患30处,下达监察指令书20份,整改30起。结合区划调整的实际,组织执法人员对江北三个乡镇医疗、木材加工、服装加工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在用未登记的特种设备。截止到202_年12月,特种设备监察系统内郊区共有使用单位450户,设备总数1718台,其中锅炉84台、压力容器867台、电梯196台、起重机械337台、厂(场)内机动车辆150辆,另还有54500余只移动气瓶。与去年相比,使用单位增加近180余户,设备增加近250余台,压力容器、电梯、场内机动车辆等设备增加迅速,设备总体分布面广而散,监管难度大。组织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应急能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结合安全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等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安全意识;对大通古镇风景区、六国园区企业进行针对性授课,提高企业职工风险防范意识;联系辖区学校,在课堂播放电梯乘坐安全常识,提高学生安全用梯意识。

3.监督抽检落实有力,助推案件查办有力。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5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全部抽检完了250批次,152批次出结果,其中5批次不合格,147批次合格,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为蔬菜和水果,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承担食品抽检500批次,截止目前共完成407批次,272批次出结果,其中13批次不合格,259批次合格,不合格项目为8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餐饮具,5批次油条),3次为糕点,2批次为蔬菜制品。工业产品抽检18批次,主要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润滑油和液化石油气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均合格。对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均已交由辖区所查办。

4.紧抓宣传契机,消费维权质效提升。联合区消保委、大通司法所、澜溪社区等部门,在大通农贸市场开展了202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了消费维权、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食品安全、质量强市、文明创建等方面的宣传。开展“识假辨假面对面”活动,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对查处的假劣商品进行了现场集中销毁。3.15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海报8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8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开展们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定了《郊区202_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今年26户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的认定工作,推荐2户参加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的评选,同时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

5.扫黑除恶落实到位。摸排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行业经营现状,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行霸”、“市霸”逐一对照过筛子,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治理违规海砂行动中已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砂石类销售主体32户,暂未发现有违规销售海砂等行为。在非法集资排查专项行动中,各市场监管所根据排查名单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没有发现企业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在开展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重点行业经营户28户次,发送宣传材料35份,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2起。小作坊集中整治正在进行中。

6.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689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8份,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数件。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250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80个次、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260个次、检查“保健”类店铺220个次、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10个次,开展宣传40次,查处相关案件2起。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截至目前郊区市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33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3个次,查办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件。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执法检查。制定了《郊区市监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执法检查方案》,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本

次专项执法检查,总检查次数30次,总出动检查人数85人次,检查销售企业1家。

7.案件查办推动有力。截至202_年10月底我局共办理案件75件,其中食品案件35件、产品质量案件24件,特种设备案件5件,广告案件3件,商标案件6件,其他类型案件2件,罚没款共计24.815万元。

(三)聚焦队伍建设,当好廉洁排头兵

1.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涉及我局整改事项成立专项整改小组,认真研究具体整改措施,逐条制订专项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强化跟踪督办,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成员及各所主要负责人发挥示范作用,对主要问题地区江北三镇及普济圩社区的涉黑涉恶行业带头抓好行业监管,带头指导好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边开展整改,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突出规范标准,促进党建工作水平提升。实施支部“党建+标准化”工程,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运行规范化。活动阵地标准化。以小个专党建工作为契机,打造便捷服务、便利活动综合阵地为着力点,投入专项资金,对标识标牌、公开专栏等实行标准量化,创建老洲镇小个专党建支部活动阵地。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遵循,以培养带头服务、带动服务的党员队伍为着力点,制定“三会一课”指导意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探索实行积分管理制度,以学习强国app为平台,教育引导党员争做合格党员。档案资料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四个计划”,“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廉政教育“四个记录”,党费收缴、党组织活动、模范事迹、影像音频“四个档案”,为有效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标准化档案资料。积极做好新一轮的职能整合,优化人员配置,提升人员能力,建设一支有担当、有能力、敢挑战、敢作为、素质过硬的市场监管队伍。

3.突出细化落实,推动作风廉政建设落地。区局班子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一岗双责”,对干部作风、廉政纪律等方面的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点名道姓”通报问题,形成自我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狠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坚决反对“四风”,以整治“中梗阻”、“下梗阻”为重点,开展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切实整治庸懒散等不良习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工作效率,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落实好首问首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不等不拖,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监管力量薄弱导致专业监管乏力。机构改革后,我局行政编制锐减,基层所未严格按照行政区划设置,辖区所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尤其是区划调整来的江北三个乡镇,地广人多,陈瑶湖所和周潭所未设立,执法车辆仅一辆,造成监管效率低下。在机构改革中,价格执法、知识产权等相继并入监管范围,但未按“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划入相关监管人员,专业性资源却未随之下沉,且我局行政编制由63人锐减至37人,机关、基层普遍人手紧张。202_年和202_年新招录的公务员仅参加通用公务员培训,缺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对工作开展缺乏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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