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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样例5)

青岛市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样例5)



第一篇:青岛市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

青岛市 2018 年度政府财务报告 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 2018 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25 号),决定继续开展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我市为试点省市。为做好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要意义 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财政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保障,对于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财政部编制文件要求,我市今年将继续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改革,财务报告试编范围由各区(市)政府部门延伸至所有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部分区(市)财政局还需试编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即合并编制本地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市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建立。

二、工作内容 (一)各级政府部门编制 2018 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的主体范围、资金范围均与部门决算一致。各单位要以财政部印发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以下简称《编制办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部门指南》)为依据,并对应按权责发生制调整的事项编制调整分录,按时完成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主管部门要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告,编制本部门的部门财务报告。

(二)市级及各区(市)财政局编制 2018 年度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市级及各区(市)财政局以财政部印发的《编制办法》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综合指南》)为依据,在合并部门财务报告和其他纳入合并范围主体的基础上,对合并范围内部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抵销,并对应按权责发生制调整的事项编制调整分录,按时完成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政府财政经济状况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等为其他内容的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模式由区(市)财政局根据本地区经费管理体制情况确定。若参照政府部门管理,则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若参照一级财政管理,则应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三)市级及部分区(市)财政局编制 2018 年度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若本区(市)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编制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则该区(市)财政局应按照《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合并指南》),编制 2018 年度本区(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送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合并指南》要求,合并编制 2018 年度青岛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三、实施步骤 整个编制工作,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将在 2019 年 9 月底完成,具体时间进度如下: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编制办法》和相关操作指南要求,印发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编报流程,建立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机制。(2019 年 5 月)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小组。成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编制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机制。(2019 年 5 月)

3.印发工作通知。印发试点工作通知,明确财务报告编制范围、提出工作要求。(2019 年 5 月)

4.部署工作系统。做好 2018 年度全市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系统部署,为全市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做好系统准备。(2019年 5 月)

5.开展工作培训。召开全市财政、市级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财务报告培训会,部署开展编制工作。(2019 年 6 月)

-4-(二)市级政府财务报告组织实施阶段。

1.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表。市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制办法》和《部门指南》要求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全面清查核实单位资产负债,核对会计账簿数据,通过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编制本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2019年 6 月)

2.主管部门编制本部门政府财务报告。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合并编制本部门财务报表,撰写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通过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报送市财政局。(2019 年 6 月)

3.财政局业务处室审核。财政局业务处室对主管部门上报的部门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检查抵销分录和调整分录的正确性,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主管部门重新修改,核对无误后将电子数据报送财政局国库处。(2019 年 6 月)

4.财政局国库处编制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库处根据《编制办法》和《综合指南》要求,在合并部门财务报告和其他纳入合并范围主体的基础上,撰写政府财政经济状况和政府财务管理情况,形成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时报送财政部。(2019 年 7月-8 月)

5.财政局国库处合并编制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库处根据《合并指南》要求,合并市级及各区(市)地方政府综合财务

报告,形成全市 2018 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时报送财政部。(2019 年 9 月)

各区(市)财政局可参照市级工作实施步骤,制定本区(市)政府财务报告工作实施方案。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工作小组。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内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国库处。国库处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及协调工作,信息技术处、资产处、债务办、企业处、会计处、社保处、国库支付局等有关同志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其他有关处室确定一名同志作为试点工作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负责审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方案;部署、督导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在编制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难题,及时通报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解决对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成立编制小组。从业务处室、行政事业单位、区(市)财政局抽调业务骨干、会计专业人才以及信息技术人员组建编制小组,对预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审核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区(市)财政局报送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确保编制工作

-6-的进度和质量。

(二)落实工作分工。

1.预算单位职责 (1)全面清查核实单位资产,对清查出未入账的资产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入账。

(2)以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数据为基础,按照《编制办法》和《部门指南》要求编制本单位财务报表,并报送主管部门。

(3)各单位要在财政和主管部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确保本单位财务报告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4)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将本单位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职责 (1)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编报培训。

(2)组织、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工作。

(3)对下属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督促下属单位按照要求对报告进行更正和修改。

(4)按照《编制办法》和《部门指南》要求,在合并、汇总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表基础上,完成本部门财务报告并报送财政局。

(5)组织本部门财务报告数据的分析利用。

(6)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确保

本单位财务报告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3.市财政局各处室(单位)职责

处室(单位)

主要职责 国库处(1)牵头全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制定试点工作方案;(2)组织和指导全市政府财务报告编报的布置及业务培训;(3)汇总本级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表和附注说明,编制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4)合并汇总编制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5)与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工作。

资产处(1)协助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导入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2)提供市级政府股权投资等有关资料;(3)及时提供市级政府资产报表和管理情况资料;(4)与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工作。

债务办(1)及时提供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所需的政府性债务数据;(2)及时提供我市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等相关资料;(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审核后按时上报;(4)及时提供 PPP 项目相关信息;(5)与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工作。

企业处(1)及时提供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2)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审核后按时上报;(3)及时提供分管部门(单位)公共基础设施相关信息;(4)与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保处(1)及时提供社保基金决算报表等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相关资料;(2)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审核后按时上报;(3)及时提供分管部门(单位)公共基础设施相关信息;(4)与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工作。

-8-综合处、法规税政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建处、农业处(1)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审核后按时上报;(2)及时提供分管部门(单位)公共基础设施相关信息;(3)与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工作。

会计处(1)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等培训、辅导与贯彻落实;(2)辅助国库处开展编制部门财务报告相关培训与辅导工作;(3)与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术处

(1)负责编制软件的运行和维护工作;(2)负责编报单位网络连接维护、数据传输及存储安全;(3)辅助国库处开展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相关软件操作培训工作;(4)与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工作。

国库支付局(1)负责根据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数据要求,改进相关会计核算集中管理平台;(2)辅助国库处开展编制部门财务报告相关培训与辅导工作;(3)与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各区(市)财政局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具备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或取得大学财会类专业专科学历及相应水平以上的人员从事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切实做好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

(二)强化培训,规范会计核算。

财政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部门和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部门和所属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编制需求,细化会计核算内容,不断提高编制水平。对于政府内部往来、收支对象等经济业务,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功能,记录政府内部往来、收支对象等相关信息,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基础信息,确保财务报告数据质量。

(三)清查资产负债,保证编报质量。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按照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全面清查核实单位资产负债,对清查出未入账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明确资产权属单位,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及时记入单位会计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四)严控进度,确保按时报送。

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财务报告工作将于 6 月中旬进行培训布置,7 月初完成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和报送工作(具体时间以印发的编制文件为准);各区(市)财政局于 7 月中旬前将本地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送至市财政局(具体时间以印发的编制文件为准);市财政局根据既定方案和职责分工编制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汇总编制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别于 8 月底和9 月底前报送财政部。

附件 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周安 副组长:曹彦平

成员:李树伟、吕世军、朱洪杰、马路达、谢宜豪、袁宪新、王玉璋、沈继红、郑娟、高立昌、任晓玲、张丽、侯传华、王成

第二篇:市政府财务报告参考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哈尔滨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全市财政收入较快增长,财政支出保证了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4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7.2%。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01.3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5.6%。

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1.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8.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收入13亿元,比上年增长31.4%;营业税收入26.6亿元,比上年增长12%;个人所得税收入4.1亿元,比上年增长25.6%;企业所得税收入10.7亿元,比上年增长53%;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7.9亿元,比上年增长37%;契税收入7.4亿元,比上年增长51.4%;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8.4亿元,比上年增长7%;专项收入3.8亿元,比上年增长2.8%。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20.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6.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公共安全支出11.1亿元,比上年增长18%;教育支出8.7亿元,比上年增长33.8%;科学技术支出4.4亿元,比上年增长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亿元,比上年增长32.4%;医疗卫生支出7.2亿元,比上年增长21.7%;环境保护支出4.4亿元,比上年增长30.5%;农林水事务支出8.4亿元,比上年增长57.7%。

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为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各级财政部门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预算顺利执行。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正式启用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加强对税源企业监管,促进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抓好非税收入管理,通过收入直缴、以票管费、机打票据等方式,杜绝收费单位截留、坐支、拖延上缴收费资金。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缩公用经费支出5%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3470万元。与有关部门配合,在17个市直单位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规范未参加车改试点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加强差旅费管理,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核定外事出国和会议经费,超标不予核销。

(二)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全市农业投入28.6亿元,比上年增长42.5%,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及时足额拨付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补贴20.9亿元。落实新农村建设试点政策,市财政投入资金5600万元,改善了试点村镇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55.4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开展了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市区中小学“行业规划”改造和职业教育发展。加大对贫困学生和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亿元,比上年增长17.5%,重点支持了大冬会场馆维修改造、社区图书馆及乡村文化站(室)建设等。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8.5亿元,比上年增长30%,支持市第一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第四医院和7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新设备、改造环境。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亿元,比上年增长26.8%,保证了再就业资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按时足额拨付。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人员生活费标准,支持了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分类救助、为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开展。支持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拨付资金4351万元,给予7708户廉租户租赁补贴(当年新增5355户),并对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四是大力支持城市建设管理和节能减排。通过自筹和争取省级财政支持,投入资金18亿元,用于哈大铁路、轨道交通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区路网改造、松浦大桥、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有关规定返还土地出让金8.4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积极促进节能减排,筹措落实资金8800万元,用于淘汰落后产能、松花江水污染治理和东安发动机公司等单位污染治理项目。五是积极支持“平安哈尔滨”建设。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专项资金3.2亿元,保障政法部门办案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点,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和园区建设。一是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拨付资金12.1亿元,支持哈尔滨轻型车厂等大型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哈空调、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企业项目发展。继续向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注入资本金5000万元,增强担保中心担保实力,为140户民营企业贷款担保6.7亿元。二是扶持重点财源项目发展。研究制定对风电装

备产业、金融行业及哈尔滨卷烟总厂、龙运物流园区等行业、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促其加快发展。认真筛选重点财源项目向省申报,争取省级财源建设资金支持6906万元。三是支持推进企业改革。落实资金9.6亿元,用于中央和省属企办校剥离、中央企业破产、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三供”分离和国有流通企业历史金融债务回购工作,并根据政策规定为84户改制企业减免契税7100万元。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开展解决国有和集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解决企业拖欠工资14.9亿元。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扩大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将市本级财政单独安排的民生项目支出和区县财政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建设资金,采用参与式预算方式运作,并对其中涉及资金5753万元的11个民生支出项目,提请市人大财经委审议,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参与式预算项目100个,项目建设资金1.2亿元。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市区薄弱中小学第七批行业规划专项资金、水利抗旱专项资金等9个类别近1.3亿元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在团市委、市统计局等11家单位启动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将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会同科技部门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办法》,支持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1.7亿元,节约资金1.4亿元,节支率10.6%。

(五)大力推进依法理财,着力加强财政监管。开展了全市财政法律知识竞赛,并组织财政干部、财会人员等1.5万人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强化财政干部、财会人员依法理财意识。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利用财政财务管理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加强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会计管理情况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开展全市财政收支、土地出让金和“小金库”清理等专项检查,检查单位178个,查出各类违纪资金2443万元,对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深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以市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全市共完成评审项目1288个,评审额41.5亿元,审减额5.8 亿元,审减率14%。

各位代表,哈尔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与同类城市相比,财源建设速度不快,财政收入规模偏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还需优化,对民生保障能力仍需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哈尔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三农”、教育、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73.8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6%。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95.2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6%。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31.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1.5%。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99.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5.7%。根据收入安排情况和上下级结算政策,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增值税收入15.2亿元,增长17%;营业税收入31.6亿元,增长18.7%;企业所得税收入12.5亿元,增长17%;个人所得税收入4.8亿元,增长17%;契税收入9亿元,增长22.4%;专项收入4.2亿元,增长10.5%。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24.5亿元,增长5.2%;公共安全支出10亿元,增长8.8%;教育支出9亿元,增长18.6%;科学技术支出3亿元,增长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亿元,增长30.5%;医疗卫生支出9.3亿元,增长20.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7亿元,增长14.2%;农林水事务支出6.5亿元,增长31.7%。

三、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围绕落实市人大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各级财政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加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支持大项目建设。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相关投资大幅增加,要抓住这一契机,与有关部门配合,筛选一批大项目向上申报对接,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需要地方配套的项目,积极落实好配套资金。完善哈尔滨市鼓励招商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促进项目落地。二是支持经济结构优化和园区发展。综合运用新型工业化、财源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专项资金,支持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和新兴战略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旅游和服务外包业发展壮大。培育对俄出口骨干企业,扶持哈尔滨市对俄出口加工园区和加工基地建设。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园区和航空汽车产业城等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三是支持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哈尔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万元,用于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继续向民营企业担保中心注入资本金5000万元,增强其贷款担保能力,并建立创新型企业专项担保基金,更好地支持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发展。四是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支持向市投资集团、市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注入资金和资产,提高其融资能力,促其争取更多银行贷款或以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五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认真研究推进公益性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国有公益性企业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扩大试点企业,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投入力度,支持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哈尔滨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保证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政策落实。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同时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通过贷款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放大投入规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财政体制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农村经济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继续化解乡村债务,在解决普九债务的基础上,化解其他教育和公益事业债务。

(三)增加对公共领域的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贯彻《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保证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做好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提高贷款额度,拓宽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渠道,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等自主创业。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在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同时,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扩面工作。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下的应保尽保。二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落实资金,确保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建设顺利实施。支持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和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启动实施第八批中小学“行业规划”改造,全市改造资金由原每年45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加大贫困助学工作力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四是支持城市建设。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通过纳入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提升土地收益水平以及整合城市空间资源、转让市政设施冠名权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城建资金收入渠道,重点支持轨道交通、城市路网改造、三环西桥、无灯街改造和“干净城市”建设。

(四)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将哈尔滨市部门预算上报人大财经委审议的同时,继续将预算单独安排的5000万元民生项目支出提交人大财经委审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稳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参与式预算改革。扩大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选择一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参与式预算改革向纵深发展,逐步增加参与式预算项目类型,将教育、文化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纳入参与式预算范围;在每个区县选择部分村进行参与式预算试点,凡是能通过参与式预算方式运作的新农村建设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都要实行参与式预算。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现行市对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进一步完善,调动各区培植财源、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更好发挥财政体制调节收入分配格局的积极作用。同时继续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五)大力增收节支,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协调税务部门落实征收计划,强化征管措施,保证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大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切实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工作。同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修订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程序。按照“编内按实有人数,超编按编制数”的原则核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外事出国和接待经费支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哈尔滨市公务用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

(六)强化财政法制和财政监督,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规范、有效。一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加大财政综合监督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在继续加强对预算单位日常财务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会计信息质量、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加大评审工作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出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履行非经营转作经营使用资产和事转企单位资产的申报、审核、批准程序,防止资产流失。四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细化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程序。

第三篇:市政府财务报告参考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哈尔滨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全市财政收入较快增长,财政支出保证了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为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各级财政部门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预算顺利执行。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正式启用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加强对税源企业监管,促进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抓好非税收入管理,通过收入直缴、以票管费、机打票据等方式,杜绝收费单位截留、坐支、拖延上缴收费资金。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缩公用经费支出5%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3470万元。与有关部门配合,在17个市直单位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规范未参加车改试点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加强差旅费管理,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核定外事出国和会议经费,超标不予核销。

备产业、金融行业及哈尔滨卷烟总厂、龙运物流园区等行业、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促其加快发展。认真筛选重点财源项目向省申报,争取省级财源建设资金支持6906万元。三是支持推进企业改革。落实资金9.6亿元,用于中央和省属企办校剥离、中央企业破产、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三供”分离和国有流通企业历史金融债务回购工作,并根据政策规定为84户改制企业减免契税7100万元。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开展解决国有和集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解决企业拖欠工资14.9亿元。

各位代表,哈尔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与同类城市相比,财源建设速度不快,财政收入规模偏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还需优化,对民生保障能力仍需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哈尔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三农”、教育、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围绕落实市人大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各级财政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加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支持大项目建设。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相关投资大幅增加,要抓住这一契机,与有关部门配合,筛选一批大项目向上申报对接,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需要地方配套的项目,积极落实好配套资金。完善哈尔滨市鼓励招商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促进项目落地。二是支持经济结构优化和园区发展。综合运用新型工业化、财源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专项资金,支持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和新兴战略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旅游和服务外包业发展壮大。培育对俄出口骨干企业,扶持哈尔滨市对俄出口加工园区和加工基地建设。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园区和航空汽车产业城等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三是支持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哈尔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万元,用于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继续向民营企业担保中心注入资本金5000万元,增强其贷款担保能力,并建立创新型企业专项担保基金,更好地支持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发展。四是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支持向市投资集团、市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注入资金和资产,提高其融资能力,促其争取更多银行贷款或以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五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认真研究推进公益性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国有公益性企业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扩大试点企业,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投入力度,支持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哈尔滨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保证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政策落实。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同时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通过贷款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放大投入规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财政体制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农村经济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继续化解乡村债务,在解决普九债务的基础上,化解其他教育和公益事业债务。

(三)增加对公共领域的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贯彻《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保证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做好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提高贷款额度,拓宽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渠道,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等自主创业。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在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同时,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扩面工作。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下的应保尽保。二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落实资金,确保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建设顺利实施。支持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和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启动实施第八批中小学“行业规划”改造,全市改造资金由原每年45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加大贫困助学工作力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四是支持城市建设。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通过纳入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提升土地收益水平以及整合城市空间资源、转让市政设施冠名权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城建资金收入渠道,重点支持轨道交通、城市路网改造、三环西桥、无灯街改造和“干净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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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将哈尔滨市部门预算上报人大财经委审议的同时,继续将预算单独安排的5000万元民生项目支出提交人大财经委审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稳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参与式预算改革。扩大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选择一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参与式预算改革向纵深发展,逐步增加参与式预算项目类型,将教育、文化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纳入参与式预算范围;在每个区县选择部分村进行参与式预算试点,凡是能通过参与式预算方式运作的新农村建设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都要实行参与式预算。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现行市对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进一步完善,调动各区培植财源、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更好发挥财政体制调节收入分配格局的积极作用。同时继续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五)大力增收节支,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协调税务部门落实征收计划,强化征管措施,保证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大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切实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工作。同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修订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程序。按照“编内按实有人数,超编按编制数”的原则核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外事出国和接待经费支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哈尔滨市公务用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

(六)强化财政法制和财政监督,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规范、有效。一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加大财政综合监督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在继续加强对预算单位日常财务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会计信息质量、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加大评审工作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出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履行非经营转作经营使用资产和事转企单位资产的申报、审核、批准程序,防止资产流失。四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细化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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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医院财务报告是根据日常会计核算资料归集、加工、汇总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报告系统,用以

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

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情况表及基本数字

表组成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执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执业行为准则和规范。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

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

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

管理、强化服务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检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

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上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支农用于支取现金。支

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

只能用于转账。单位和个人在用一票据交换区

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签发支

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很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的签章。欠缺记载上

列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支票的金额、收款

人的名曾,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

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签发支票应使用碳

素墨水填写。

财务电子

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各类计算机维护管理人

员的职责、权限必须分离,应做到相对独立、互相监督、相互制约。不同类的计算机维护人

员不得授予相同的计算机维护管理权限。财务

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建立健全系统分

析、系统设计、系统程序、系统测试、系统运

行等系统开发的文档资料。

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应对用户设置用户身份

证、用户操作权限、用户登录时间及工作限制、计算机数据操作权限限制。必须建立并保存财

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日记、使用日记、审

核日记、数据使用、备份及维护记录文档,对

数据修改必须设立严密的管理操作流程并保存

修改痕迹。应建立单独的数据修改记录文档。

所有日记及文档必须加密。

财务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对食用的财务应

用软件进行升级时,必须对原先使用的财务应

用软件及其运行环境一起进行只读类型的介质

载体双备份,交财务档案管理员存档保存。

财务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必须安装计算机

杀毒软件,合理设置计算机杀毒软件,定期对

系统进行查,杀毒,定期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维护

票据管理

医院必须持有发改委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与财政厅核发的票据另够本到财政厅票据中心购买我院使用的门诊发票、住院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听一首非票据等票据。意愿所有票据的印刷及购买需有财务部门统一办理。意愿所有票据的管理、发放和回收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薄严格登记管理制度。领用部门需实行专人领用,专人保管,领用时需有责任人签字,保证票据的安全使用。各种票据在使用时必须按票据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项目填写完整清楚,收款人签名处均需完整签名,并在票据上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收费章。填写错误的票据需加盖作废章,与记账联一并保存。所有发票(含门诊发票)记账联交由财务科二次核对、保管(门诊、住院发票初次核对在住院处)定期对回收的票据进行核销,移交档案管理人员,以备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专管人员再回收票据时,检查号码顺序,检查开出内容的合法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制定改正措施。专管人员负责有关票据的连续,保证单位各收费点的票据供给,确保使用的连续性。定期对票据进行清查,做到账实相符。按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取得销毁证明。对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医院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1转借、转让和代开票据2私售和盗卖票据3未经批准拆本使用票据4丢失票据5损撕毁票据6未按会定开具票据7未按规定缴销票据

1所得税

(3000-2000)*10%-25+(2000-800)*200%*(1-30%)+5000*(1-20%)*20%=1043元

2自给率

(14400+280)/16000*100%=91.75% 3资产负债率=1.46/2.82*100%=51.77% 流动比率=5200/4800=1.08

流动比率=(5200-800-320)/4800=0.85

应收账款周转率=18000/(4400+4000)分之2=4.29

流动资产周转率=18000/(5500=5200)分支2=3.36

存货周转率=17200/(1200+800+400+320)分之2=12.6

51企业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XXX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2采购

借:管理费用 1800

现金 200

贷 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XXX

3麻醉机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借:固定自残(专用设备 20000

贷:固定基金(转入 20000

4西药

借:药品(药库药品)西药 115000

贷:应付账款(药品款)XX公司 10000药品进销差价 15000

5医院贷款

借:其他支出(利息支出 680000

贷:银行存款 680000

1门诊收预交金流程

先将业务管理中的门诊收预交金界面打开,刷病人的卡、核对姓名输入金额(注:刷POS机病人和使用支票病人要调整付款方式、银行名称、支票号码(或POS机票号),再确定,然后核对预交信号在出票。应告知待病人该票据不能丢失,退钱和打发票都要凭此预交金办理相关业务

2放担保流程

先将医院信息系统住院收费管理系统打开,登陆后,再进入业务管理的祝愿担保与批准欠费设置,根据担保人填写的担保合同进行放担保,本院职工相互不能担保,对于本院职工的家属(不是本院职工)可以担保,担保金额为一万元,本院在职职工住院必须交2000uan现金后方能用住院处名义担保,费用到36000元以后继续交押金,不允许再担保,本院退休职工住院必须交1000元现金后方能用住院处名义担保,费用到36000元以后继续交押金,不允许在担保,如果是总值班要求对急救病人放担保。由总值班来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元。最后,放担保应注意将情况要写在原因说明中,出现问题由放担保人负责。应告知担保人员要及时结算,否组将扣工资

3兵团医保登记流程

先进入病人管理的住院登记中,将病人的各项信息录入,在录入门诊诊断时应按F8键找到相应的病,进行登记保存,保存后进入费用管理的住院费用转换中,将结算单位选择正确(建工师农六师兵团直属)再进到病人管理的住院修改中做医保灯具,不用输入密码。进入兵团医保接口将入院留别选普通医疗住院,就诊列别选普通住院,治疗方式选一般治疗,保存后医保登记成功,应告知病人医保本在我院保存,出院结算后将以保本退还病人,还应告知病人住院预交金是翻倍使用,所交预交金用完后还需要继续交,出院后多退少补。

4完善退费流程

患者在医院就诊,去的医院证实收据后,因故需退费,须提供正式收据、退费证明、检查或治疗申请单、药品处方等原始付费凭证。以上单据需经医师或药师、医疗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退费。领取退费时领款人须在退款发票上签字,收费员要严格遵守退费管理规定,严格审核退费手续,认真核查后予以办理退费。对违反规定私留患者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和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收费员要将当天的提款单据与相对应的收据核对后妥善保管,随收费明细帐上报,做到日清日结。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审核退费。相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作,对退费情况进行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退费金额及项目进行统计,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审计监察部门。

第五篇:财务报告范本

一、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主要生产产品、内设机构(突出研发机构)、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数。

二、经营情况 1、2015年各产品生产、销售情况,突出高新技术技术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 2、2015年研发投资和研发项目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3、2015年筹资情况,突出对研发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的筹资情况

三、财务指标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资产总额、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发生营业成本、各项费用支出,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全年取得营业外收入、发生营业外支出,年未实现利润总额、上缴所得税、分配给投资人利润和提取法定盈余金。1、资产负债率:

2、流动比率:

3、速动比率: 4、应收帐款周转率

5、存货周转率

6、净资产收益率 7、销售利润率

8、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

9、高新技术产品销售利润率

10、资本保值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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