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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大全

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大全



第一篇: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大全

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是保证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县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 XX 实际,特制定《XX 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 XX 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是顺利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要前提,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 号)精神,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和统一部署,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图有声、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确保宣传动员工作有序、有力、有效,为全县人口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目标

人口普查宣传的目标是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支持、配合人口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人口普查宣传,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使各普查机构、每个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县人普办要与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此次人口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三、宣传重点 高质量的宣传是能够为普查实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创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重点有:

1.重点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责任,提升参与度。提高全社会对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

2.重点宣传普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提高配合度。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

3.重点动员各部门参与人口普查,形成宣传合力。积极动员宣传部、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台、互

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乡镇(街道)政府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

4.重点做好“普查宣传月”活动,掀起宣传高潮。在普查现场登记即将正式开始前一个月时间(2020 年 10 月),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四、总体安排 (一)普 查准备阶段宣传(0 2020 年 年 3 3 月 —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本阶段宣传重点是:以创作宣传产品和普及式宣传为主。要围绕普查中心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宣传活动,确保重要节点有声音,持续宣传不间断。1.建立全县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宣传工作。

2.组织对全县人口普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部署和动态信息宣传报道。

3.加强对《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等人口普查相关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

4.开发宣传产品,通过制作、传播人口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及式宣传;组织开展上街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车分时段在各乡镇(街道)人流量集中点进行宣传;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广播宣传,广播宣传广告,在人流量集中的区域投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片。

5.建立 XX 县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题网站,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等。通过统计开放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宣传,推送人口普查相关知识和普查动态。

6.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在《钱瓯 XX》刊发“人口普查公告”,在县融媒体中心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发送手机短信,组织开展上街集中宣传和利用宣传车在普查对象集中的区域巡回宣传等逐步将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7.协调教育部门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普查意识,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0 2020 年 年 1 11 月 —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本阶段宣传重点是:以宣传普查现场登记实况为主。宣传人口普查科学严谨,普查人员敬业奉献,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普查等情况。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按照 XX 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通报曝光此次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0 2020 年 年 2 12 月 —2 2022 年 年 2 12)

月)

本阶段宣传重点是:以发布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为主。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围绕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料开发,为促进人口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让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广泛宣传2010 年以来我县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由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县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和各新闻单位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宣传部门将把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作为今、明两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县普查办要高度重视普查的宣传,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与沟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策划宣传活动,并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实到人口普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各新闻媒体要结合各自特点,拿出版面、拿出时段,对人口普查进行宣传报道。

(三)注重宣传效果。县、乡两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新普查宣传形式,力求做到新颖活泼,有声有色,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各主流媒体要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要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社会关心、普查对象积极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XX 县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宣传活动及总体安排

一、计划开展的人口普查主要宣传活动(一)准备阶段宣传(0 2020 年 年 3 3 月 —0 2020 年 年 0 10 月)

1.下发宣传方案(5 5 月底前完成)。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制订并印发《XX 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工作职责分工,强调普查宣传的重要性,提出宣传方向、重点、内容和要求,引导各部门、各单位重视普查宣传工作。

2.建立人口普查专题网站(4 4 月底前完成)。在 XX 县政府网开通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题网站,用以组织指导全县人口普查工作,及时传递普查各种信息,在全社会营造了解普查、支持普查、参与普查、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3.召开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5 5 月底前完成)。根据工作安排,召开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全县普查宣传工作,协调各乡镇(街道)、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做好宣传工作。

4.开展人口普查相关法治专题宣传活动(0 10 月底前完成)。围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普查或人口普查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策划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专栏、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务实有效、参与度高的法治专题宣传活动,扩大人口普查的知晓度,为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人口普查相关

法制专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

5.及时宣传报道第七次人口普查重要工作会议精神(人口普查期间)。加强我县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及时宣传报道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刊载转发人口普查重要新闻稿件,及时扩大影响、有效宣传动员效果。

6.举办以第七次人口普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9 9 月底前完成)。通过开放日这一重要平台,深入宣传讲解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责任义务,讲述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号召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普查。

7.)

开展部门合作宣传(人口普查期间)。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全县人口普查相关内容,通过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在普查登记前向手机用户推送人口普查信息短信;通过 XX 县融媒体中心在主频道重要时段滚动播出人口普查宣传广告和宣传标语;通过有关网络媒体公司在普查登记前为用户推送人口普查宣传信息。

8.做好人口普查相关舆情监测,及时进行处置应对(人口普查期间)。全县各地人普办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安排人员做好人口普查期间舆情监测工作,发现舆情,及时进行处置应对。

9.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0 2020 年 年 0 10 月)。县委宣传部、县人普办联合全面启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移

动、联通、电信、学校等部门的作用,将各种宣传要素进行串联,加大覆盖宣传力度,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关注普查,深入感知普查,支持配合普查,为第七次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10 月份将在全县统一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对《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现场调查即将正式开始前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主要包括:

(1 1)主要媒体做好宣传报道(0 10 月底前)。由县人普办制定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宣传计划,上下联动举办全县“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形式主要以户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宣传片、举办知识竞答、现场互动等,为即将开展的普查登记营造浓厚氛围。

(2 2)宣传报道领导同志关于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会议的动员讲话(0 10 月底前完成)。在县内主要媒体宣传报道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动员讲话,努力营造社会群众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3 3)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 课”活动(10月底前完成)。协调教育部门在全县各中小学校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向中小学生普及人口普查知识,使其了解普查、认识普查、支持普查,并通过他们将人口普查信息传递到

每个家庭成员,争取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对人口普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 4)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人口普查倒计时(0 10 月底前完成)。在县主要媒体或人流量集中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倒计时宣传,提醒社会各界关注关心人口普查,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钱鸥 XX》、电视、广播等从10月15日在重要版面时段刊播有关公益广告和倒计时宣传;县相关新媒体从 10 月 1 日在首屏首页推出。

(5 5)在商业平台、公共场所播放宣传品(0 10 月底前完成)。利用商业平台、户外 LED 屏、公共场所、楼宇电视、交通工具、大型横幅、手机短信等播出人口普查宣传广告片或张贴宣传海报。

(6 6)做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重点宣传(0 10 月底前完成)。在城市郊区、农村集镇、农村集市、主要交通路口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地区,采取设立人口普查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大屏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利用宣传车、群众文化演出团体进行流动宣传,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广场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通告,发放宣传单,利用农村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在留守人员较多的地区,采取进户入门发放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点对点、面对面为人民群众做现场讲解的方式开展宣传。

(7 7)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人口普查期间)。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解答社会关注的问题等;以图片、文字、动画、漫画等方式记录人口普期间发生的点滴故事,展现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的工作风貌和优秀事迹。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0 2020 年 年 1 11 月--0 2020 年 年 2 12 月)

1.。

及时报道县委县政府领导参加人口普查登记活动情况。特别是在 2020 年 11 月 1 日,人口普查入户登记首日,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县政府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情况;连续采访报道基层现场登记及专家现场观摩情况。

2.。

大力宣传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县内媒体报刊上宣传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确保数据质量的好做法、好典型进行报道。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0 2020 年 年 2 12 月 — 2022 2 年 年 2 12)

月)

县人普办配合县相关媒体发布解读 XX 县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成果开展系列报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

二、计划制作并发放的人口普查宣传用品 1.发放上级宣传产品(7 7 —9 9 月)。发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手册》、人口普宣传海报、宣传画、宣传图解及公益广告片等电子版和纸质画报。

2.制作人口 普查其它宣传用品(6 6 —0 10 月)。结合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有关工作部署和进度,适时制作和发放人口普查宣传品,如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普查袋、宣传用伞、手电筒、小扇子、红包袋、笔、笔记本等。

第二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参考(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参考范文(县)

2020年我国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完善人口、就业、教育、城市建设等政策,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人普办〔2020〕x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工作思路,明确宣传对象,突出宣传重点,密切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确保宣传动员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宣传目标

通过深入广泛宣传,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使各级普查机构、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自觉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三、宣传重点

(一)重点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和责任义务,切实提高全民参与度。

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全县民众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

(二)重点宣传人口普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切实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

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

(三)重点动员各级各部门参与,打造宣传大格局。

联合宣传部门,密切协调公安、卫健、教育、民政、人社、出入境管理、住建、交通、商务、市场监管、通信、邮政等部门及行业单位,积极动员各乡镇街道和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

(四)重点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全面掀起宣传高潮。

在普查现场登记正式开始前一个月时间,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四、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10月前)

1、印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职责分工,提出宣传主要方向、重点、内容、要求以及各阶段宣传计划安排(5月底前完成)。

2、开设“七人普”宣传专栏。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七人普”宣传专栏(5月底前完成)。

3、召开“七人普”宣传工作会。传达贯彻全市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全县普查宣传工作(5月底前完成)。

4、完成“七人普”试点宣传工作。印制《致住户的一封信》5000份,每个试点村(社区)悬挂横幅5条、展板2块(5月底前完成)。

5、发放国家宣传产品。发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动画、宣传图解及公益广告片(5—8月)。

6、制作全县“七人普”宣传片。制作人口普查宣传音频、动画、图解、漫画产品,在县内广泛宣传(8月底前完成)。

7、制作人口普查宣传用品。结合工作部署和进度,适时制作和发放人口普查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环保袋、宣传用笔、宣传笔记本、宣传画报等(5—10月)。

8、及时宣传重要会议精神。刊载转发人口普查重要新闻稿件,扩大影响力。

9、举办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9月底前完成)。

10、做好舆情监测。县乡统计机构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安排人员做好人口普查期间舆情监测工作,发现舆情,及时进行处置应对(人口普查期间)。

11、组织“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开展全县“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活动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邀请主要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10月中旬)。

12、组织中小学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向中小学生普及人口普查知识,使其了解普查、认识普查、支持普查,并通过他们将人口普查信息传递到每个家庭成员(10月底前完成)。

13、播放公益广告和人口普查倒计时。从9月9日起在县广播电视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倒计时宣传,提醒社会各界关注关心人口普查,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10月底前完成)。

14、做好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多样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商业平台、户外LED屏、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在县城主要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主要交通路口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地方,设立人口普查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放置宣传展板,大屏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利用宣传车、群众文化演出团队到每个村组进行流动宣传;在乡镇街道政府、村委会广场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通告,发放宣传单,利用村村响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10月底前完成)。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1、及时报道人口普查登记活动情况。特别是在2020年11月1日入户登记首日,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县级政府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情况;连续采访报道基层现场登记及专家现场观摩情况。

2、宣传人口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县内各媒体上宣传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确保数据质量的好做法、好典型。

3、组织好“人口普查我参与”随手拍大赛。组织各乡镇街道普查工作人员随时记录下普查工作的精彩镜头,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普查故事,分享普查工作场景等。

4、开展“媒体基层行”活动。组织主要媒体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现场调查,对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进行现场采访,记录普查工作实景,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配合发布***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全部数据,加强数据解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

五、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全县“七人普”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和协调,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秋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统筹推进。

各乡镇街道要统一部署,科学组织,有重点、按步骤、分阶段进行宣传动员。县委宣传部、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以电话网络调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宣传动员工作和效果情况开展督查推进。

(三)注重实效。

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宣传人口普查,确保宣传效果。

第三篇:XX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XX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做好**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保障人口普查顺利实施,根据《**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人普办〔2020〕*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人口普查知识普及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普查宣传,每个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为普查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实施原则,由乡宣传部门和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并成立宣传组,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主要内容

灵活运用微信、户外广告牌、农村大喇叭广播、宣传栏、宣传品、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依法普查的意义。各村要调动所属普查小组力量,广泛宣传普查意义,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高普查对象和普查人员的参与度。

四、总体安排

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主要分为普查准备、普查登记阶段进行。依据普查节点和进展情况,指导各村同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1.普查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4月-2020年10月)

普查准备阶段宣传工作是整个普查宣传工作的重头戏,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各村制定本辖区人口普查宣传方案,建立宣传工作机制,部署宣传工作。以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为主线,结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宣传活动,确保持续宣传不间断,重要节点有声音,达到逐渐升温的效果。

集中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将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关注普查,深入感知普查,支持配合普查。

主要活动安排情况

(1)组织召开普查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普查宣传工作。(时间:8月份)

(2)举办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时间:9月份)

(3)认真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时间:10月份

(4)开展普查相关法律专题宣传活动。(时间:10月份)

(9)在乡机关、商场、学校、医院、村部的LED屏幕电子屏刊播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普查倒计时。(时间:8月-10月)

2.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重点宣传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情况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同时,通报曝光普查中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1)多渠道宣传报道人口普查中涌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以及确保数据质量的好做法、好经验。(时间:11月

(2)开展人口普查优秀短视频、先进事迹征集活动,记录普查小故事,展现统计人的精神风貌。(时间:12月份)

五、工作要求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本地普查机构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新闻单位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乡宣传部门要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乡人口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及早谋划宣传工作,制定人口普查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做好宣传保障,保证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渐次展开。要主动向宣传部门提供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要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第四篇: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全国人口普查是由国家来制订统一的时间节点和统一的方法、项目、调查表,严格按照指令依法对全国现有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全项调查登记。下面是东星资源网为大家带来的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31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20〕8号)以及余杭区《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余政办〔2020〕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东湖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人口普查将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东湖街道人口发展状况。

第七次人口普查要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员、流动人员,以房找人方法:生活居住自建房、安置房、商品房、厂区宿舍等,以及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含道路交通)、工棚等的人。(注:以局培训为准。)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四、普查的组织架构

第七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东湖街道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1.东湖街道成立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街道财统审计办公室、东湖派出所、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经济运行科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统审计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实施等工作。

2.东湖街道各村(社区)成立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小组,组长应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副组长应由村(社区)班子成员担任,工作小组成员需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岗位责任,确定一名专项信息联络员。工作小组根据东湖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的进度和要求,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人口普查工作。

3.一个村社即一个普查区,各村社再结合实际,合理划分普查小区,原则上按80-100户设置一个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原则上四至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我街道范围预计有1000余个普查小区,需要千余名普查员上门登记,“两员”的招聘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决定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成效。

五、普查的工作流程和计划

(一)准备工作(2020年1-6月)

1.成立街道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020年4月)

2.制定人口普查工作进度(2020年4月)

3.“三落实”以及制定街道人普办工作制度(2020年5月)

4.制定七人普工作方案、收集有关人普资料(2020年5月-6月)

5.根据需要进行普查社区地图的划分、核实村级边界和代码(2020年6月-7月13号前)

6.人普“两员”选配(2020年6月)

7.组织参加区级指导员培训(2020年6月)

(二)普查试点(2020年7月)

1.七人普试点准备工作(2020年7月)

2.人普试点、试点宣传(2020年7月)

3.街道普查指导员参加市级培训(2020年7月)

(三)划区绘图(2020年8月)

1.开展划区绘图培训(2020年8月)

2.普查区建筑物标绘(2020年8月)

3.根据需要进行划分普查小区、编制普查小区码(80-100户或300人为一小区)(2020年8月)

4.准备普查小区底图(2020年8月)

(四)清查摸底(2020年9-10月)

1.街道、村(社区)二级普查员和指导员参加培训(2020年9月)

2.街道对村(社区)普查员和指导员开展培训(2020年9月)

3.开展普查摸底和登记阶段宣传、相关行政登记资料(2020年9月)

4.户口整顿结果移交至人口普查办公室2020年9月)

5.下发普查用的PAD设备(2020年9月)

6.街道、村(社区)普查机构开展人普宣传月活动(2020年10月)

7.完成人普小区图并进行抽查(2020年10月)

8.全区开展七人普清查摸底工作(2020年10月)

9.自主填报预约登记、入户摸底普查(2020年10月)

10.编制、上报户主姓名调查底册(2020年10月)

(五)人普登记(2020年11月)

1.普查员入户定位登记。完成数据的录入(每天备份)、和上传(2020年11月)

2.短表登记、上报。长表抽样、登记、上报(2020年11月)

3.比对复查(2020年11月)

(六)数据审核(2020年12月-2021年1月)

1.审核、查漏补缺和数据验收(2020年12月)

2.长、短表数据处理(2020年12月)

3.事中质量抽查长(2020年12月)

4.长、短表数据审核和验收(2020年12月-2020年1月)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个人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2.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各村社收集整理疫情防控期间住宅小区进出人员信息登记表、小区通行证办理表以及房屋出租情况摸底表等有利于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基础资料,并妥善保管,提前理清辖区住户信息,积极探索疫情防控排查取得资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应用。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3.注重宣传引导。应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情况,广泛深入宣传人普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24 号)、《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65 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意义

国务院决定于 2020 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掌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和谐遂川,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织、协调乡人口普查全面工作,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各村也相应成立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三、宣传工作

2020 年 4 月开始启劢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要以标语、宣传车、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配合、不留死角”。通过宣传劢员,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全力支持人口普查,全体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普查小区划分

主任:

副主任: 业务组:

宣传组:

全乡分为四个片:各村支部书记为该村第一责任人。

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间安排:

1、外出人口摸底:2020 年 2-3 月;2、宣传发劢:2020 年 4-10 月 3、户口整顿:2020 年 4-6 月 4、业务培训:2020 年 6-9 月;5、普查摸底:2020 年 10 月底前;6、登记复查:2020 年 11-12 月;

7、普查经费落实和物资准备:2020 年 10 月底前 8、普查质量抽查(充分准备迎国检):2020 年 12 月 9、行业、职业编码:2020 年 11-12 月。

10、普查数据处理:2020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11、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2021 年 2-12 月 12、普查资料开发与共享:2021 年 5 月-2022 年 12 月)

13、普查工作总结:2021 年 1 月-2022 年 12 月 六、经费预算 人口普查工作为期三年 2020-2022 年,经费预算分三年编制,预算必须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乡镇人口普查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购买电脑、打印机和 PAD 操作设备、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培训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出差费;打印复印文件、印刷费(普查表印刷);宣传费(包括制作宣传品);租车费;聘用人员劳务补劣(含 PAD 数据录入补贴);两员补贴。

六、工作要求

人口普查是我国每十年丼行一次的重大综合国力调查,为认真做好我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必须深入实地,对普查资料核实、查准;每个村(居)委会需要成立人口普查工作组(含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是要高度重视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正确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 三是强化目标责任制,每个片区由安排的乡领导负责,每个村普查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四是要高质量的完成这次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三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配合各级宣传部门,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XX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十一、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三、人口普查的普查表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各省负责印发。

十四、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十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十六、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七、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十八、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十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二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

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一、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普查机构支付。

二十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于XX年9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市)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进行,并于XX年10月1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

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

二十四、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这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宣传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二十五、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二十六、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二十八、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国。

普查小区划分工作应于XX年8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同级普查机构,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户口整顿工作于XX年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和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

摸底工作于XX年10月28日前完成。

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XX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十三、普查登记时,各户申报人应当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三十四、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三十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三十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三十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三十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

复查工作于XX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

三十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质量抽查工作于XX年11月底以前完成。

普查数据的汇总、发布和管理

四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XX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后,于XX年2月底前发布公报。

四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

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四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复查后,由编码员在编码指导员的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集中在县级进行编码。

编码资料经全面复核,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录入。编码工作于XX年2月底前完成。

四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

四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转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资料库保存。

四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XX年9月30日以前将全部汇总结果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国人口普查汇总工作。

四十六、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

四十七、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四十八、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分别向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其他

四十九、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十、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由人口普查机构予以批评教育,本人所在单位给与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统计法》、《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罚。

五十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字,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资料计算。

台湾、彭湖、金门、马祖地区的人口数字,按台湾当局公布的资料计算。

五十二、少数边远、交通极为不便的地区,需采用其他调查方法的,须报请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批准。

五十三、本方案规定的各项具体工作实施细则,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发布。

五十四、本方案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篇: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计划

XX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计划

一、计划开展的人口普查主要宣传活动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8月31日前)

1、建立人口普查专题网站,在相关网站上增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网页链接。

2、利用《XX统计月报》、XX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宣传普查知识、宣传普查进程、宣传典型事例等。

3、及时宣传报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重要工作会议精神。

(二)集中宣传阶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4、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订并印发《XX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5、发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海报等宣传品,组织征集标语口号。

6、开展人口普查相关法制专题宣传活动。

7、举办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

8、开展部门合作,协调电信运营商前向手机用户推送人口普查信息短信,协调市融媒体中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刊播发人口普查宣传广告;协调有关网络媒体在普查登记前为用户推送人口普查信息;协调各街道社区悬挂社区横幅、张贴宣传标语,企事业单位电子屏靠滚动播放人口普查宣传广告;协商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利用出租车、公交车、公共电子屏幕等做好人口普查宣传。

9、加强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融合,开展争当文明普查员和文明普查对象(户)活动。

10、做好人口普查相关舆情监测,及时进行处置应对。

11、2020年10月组织“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

(1)主要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的宣传报道。

(2)宣传报道市领导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会议动员讲话。

(3)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向中小学生普及统计知识,通过他们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

(4)在市级宣传媒体刊播发人口普查公益广告。

(三)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1、普查登记首日,市融媒体中心组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正式开始的宣传报道。

2、请市政府有关领导到普查现场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邀请XX日报、XX电视台等主要媒体追踪报道。

3、宣传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确保数据质量的好做法、好典型。

4、通过各种形式继续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

5、通过向普查对象发放《致人口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和宣传品,增强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1、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解答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2、灵活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数据服务。

3、编辑出版《XX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汇编》。

二、计划制作并发放的人口普查宣传用品

(一)制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片、公益宣传广告。

(二)发放宣传海报、宣传画、人口普查公告。

(三)根据工作需要,制作人口普查其它宣传用品。

附件2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

摸清国家人口,惠及万家生活

国之情,民之意,查人口,定大计

人口普查,惠及万家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

人口普查家家参与,美好未来人人共享

普查今天人口,谋划明天发展

人人都是国的宝,普查一个不能少

人口普查十年一度,如实填报摸清底数

人口普查大点名,你我携手阔步行

十年变化有多大,人口普查来说话

把脉人口新情况,问诊经济高质量

人口普查有你有我有他,准确登记利国利民利家

家有多大,人普说话

戮力同心七人普,全民共享中国福

普查依靠人民,普查惠及人民

做好人口普查,助力国家发展

十年人口有变化,定期普查意义大

人口普查

利国利民

知根知底,国之大计

普查人口现况,创造美好明天

参与七人普,惠及你我他

泱泱大国事无巨细,人口普查细数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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