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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投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0940[精选五篇]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投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0940[精选五篇]



第一篇: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投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0940

采购编号:

盐政采商【 2018 】5 5 号

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投保项目

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2018 年 年 0 10 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6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7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28 第九章

评审方法………………………………………………………41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的委托,拟对盐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投保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磋商响应人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盐政采商【 2018 】5 5 号。

二、项目名称: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投保项目。

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

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价 8 625128 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feisuxs,将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在邮箱里,经我中心经办人确认并回复报名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登记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电子文档磋商文件。

不需要打电话确认 报名是否成功,会通过邮箱进行回复)。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鲜章)进行报名登记;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登记后领取磋商文件,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正常上班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靳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0834-6364545

(如出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书面通知磋商响应人。)

八、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捌仟元的磋商保证金。

2.保证金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到收款单位账户,拒收现金(详见磋商人需知附表)。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当日):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磋商响应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磋商时间: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

十一、磋商地点: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盐井镇太安中街 9 号3 楼)。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人: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地址:盐源县盐井镇中心街 130 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盐井镇太安中街 9 号 3 楼)

联 系 人:靳先生、陈女士 电话:0834-636454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车合格的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超过预算为无效响应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评标情况公告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磋商保证金 金

额:8000.00元。

交款方式: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到收款单位账户,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盐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农行盐源支行向阳街分理处。

银行账号:***49。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09:30(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响应人 将 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响应人鲜章(转款回单复印件上须明确转款银行详细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密封到响应文件内。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 5 个工作日内主动到采购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主动到采购单位办理退还手续。

投标人因故未能参与投标但已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交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经办人。履约保证金

额:为成交价的5%-10%,由成交人与采购人自行商定。

交款方式:采购人定。

收款单位: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开 户 行:XXX。

银行账号:XXX。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冯先生、靳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 ,0834-6364545。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靳先生、陈女士。联系电话:0834-6364545。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4-6364545。

地址: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 9 号 3 楼。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等方面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就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及程序、磋商结果等方面提出的询问由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采购人联系人:冯先生。电话:

***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靳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4-6364545。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就特殊资质、与采购单位相关的内容、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等方面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就采购文件与代理机构相关内容、采购过程及程序、采购结果等方面提出的质疑由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只能一次性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及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

采购人联系人:冯先生。电话:

***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靳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4-636454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盐源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6363301。

邮编:61570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送盐源县财政局采监部门及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二、总则 1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服务项目的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定义

2.1、“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是盐源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2.3、“磋商响应人”系指已经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人,“乙方”系指成交的磋商响应人。3、、合格磋商响应人的条件

3.1 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 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工作邮箱,并收到回复(报名成功)。4、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磋商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 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 分支机构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单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

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支付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1)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类型的服务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磋商响应人和磋商服务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磋商响应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供下述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响应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本次磋商响应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 额标准为:2。

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磋商响应人和磋商服务应当提供的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磋商响应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在经营范围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非必须)(以上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均可)、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上证照除授权委托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书要求原件,磋商响应现场审查磋商响应人身份证原件);(2)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鲜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2017 年至本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鲜章);(5)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响应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本次磋商响应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 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磋商响应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磋商响应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磋商响应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概况:

本项目要求必须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保险产品,具有专门的技术人才及业务管理经验,能够做好承保展业、查勘定损、赔偿处理、业务统计等相关工作,在开展“扶贫保”项目的县级区域具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分支机构,能够深入农村基层提供服务,以满足“扶贫保”保险产品服务要求。

二、服务清单(实质性要求):

1、参保对象:为全县14884户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事故、伤残或住院医疗的,因疾病死亡的,保险公司根据承保条款的约定。

3、保险内容及保费

保险内容 保险金额 数量 保险费 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

80000 元/户

14884 户 42 元/户

意外伤害医院医疗

8000 元/户

疾病死亡

2000 元/户

财政和投保人提供保费比例按 《四川省“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规供 定执行,财政提供 80% 保费补贴,投保人个人承担 20% 保费支出。、服务年限:一年。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对被保险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实行定期回访,及时征求被保险人的意见,改进服务。(明确投保期间的回访时间及次数)

2.每年为被保险人免费举办一至二次关于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它活动。(明确举办月份及日期)

3.设置全天 24 小时报案服务电话,在 2 小时内做出响应,24 小时内到场并对办理业务作出计划。

★4.实行限时勘查制度,当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后,服务人员 2 小时内到场并对办理业务作出计划。

5、承诺根据投保人参保意愿,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完成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单、上门赔款等相关事宜。

6、承诺当被保险人出险后,应当提供理赔所需的单据,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搜集整理理赔所需的全套有效单证。在单证齐备的情况下,承保保险公司对赔款支付时限作出承诺。

7、承诺能做好业财统计工作。

8、承诺按月统计“扶贫保”产品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分析各项指标变化趋势,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报告报送至盐源县扶贫移民局。

9、承诺加强对“扶贫保”经营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信息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将投保人信息用于“扶贫保”工作以外用途。

(二)、服务方案:

1、针对本项目理赔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2、有专人指导被保险单位或个人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如需技术服务,由保险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

3、供应商应提供各险种保险出险后的赔付方案。

4、供应商应提供其所有险种详细的保险条款及收费标准(含收费出资比例)。

5、理赔方案、理赔时效及承保条款服务措施 “扶贫保”保险产品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理赔,保险机构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 个工作日内,将应赔付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赔款应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受益人的银行账户。

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扶贫保”保险出险后从报案、查勘、定损到理赔的具体方案、理赔时效及服务措施等(包含:理赔机构的设置、理赔过程中所需的手续、供应商对出险后执行赔付的标准等),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三)实施力量:

1、投标人截止 2018 年 09 月 30 日拥有本地服务车辆数量,(需提供川 W、公司名字的车辆行驶证)。

2、在开展本县的“扶贫保”项目的县级区域具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3、网点建设:

乡镇网点建设情况:投标人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在各乡镇有网点。(以政府或保险监管部门核发的文件、营业执照、网点门面图片等为准)

(四)服务团队:

提供服务人员情况。

1、在盐源县境内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在册人员 2017 年以来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的工资花名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在盐源县境内村级协保员覆盖情况:(提供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资料)

(五)制度建设:

1、投标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目标明确。

2、建立了独立的扶贫保保险管理制度。

3、建立了风险管理的控制措施、计划。

(六)偿付能力:

投标人提供 2017 年财险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需提供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偿付能力证明材料)。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详见标注的实质性内容。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

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过程中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条执行。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投标人名称)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

电话:)。

特此证明。

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分支机构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承诺函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

第二篇: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2020年扶贫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857

购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称 项 目名称 :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2018年扶贫保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5***0635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制作并承担责任

地址: : 凉山民族体育广场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615000

联系电话: :0834-2175095

传真 : 0834-2167844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

ccgp-sichuan.gov.cn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 7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9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 12 第六部分

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 页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 号),现就 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 8 2018 年扶贫保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即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 一、项目编号:

5***0635

二、项目预算金额:2 289422 元,含政府财政补助的 80% 和投保人承担的 20%。(最高控制价)。

三、项目内容 :

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 8 2018 年扶贫保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投标人企业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投标人需是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成立,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自 2018 年 11 月 15 日 8:30(北京时间)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17:30(北京时间)通过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的视作报名成功,未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打印报名回执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2、采购文件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领取方式:进入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eisuxs。

八、磋商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磋商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履约保证金:

及成交通知的领取:

1、成交通知书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 10%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将履约保证金回单复印件交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股备案,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转帐或电汇,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市胜利路支行,银行帐号:***756)。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3 页 2、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所有条款后凭采购单位签收的验收单及采购中心办公室出具收据无息退还。成交人凭《验收报告》原件及《验收结算单》原件和成交人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收据到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成交人开具的收据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金额,同时送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意见,采购人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成交人公章)。

十、磋商时间、地点: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北京时间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30分。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10:30分。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凉山民族体育场)。4、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作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一、采购办公室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市胜利路支行 银行帐号:***756 十 二、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三、业务咨询 :

采购单位联系人:殷崇宏

联系电话:*** 采购办公室联系人:舒女士 联系电话:0834—2175095(传真):0834-2175095

QQ 邮箱: 2198255329@qq.com 十 四、维权 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 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受理单位为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采购程序及结果质疑受理单位为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4 页

2018 年 年 1 11 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5 页 第 二 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指采购项目的磋商。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三)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表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6 页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语言及计量单位 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四)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密封袋完好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

(2)响应文件应当密封装订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7 页(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澄清或修改或答疑会补遗书,市交易中心将通知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由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供应商没有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分两阶段提交,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资质文件应当单独密封装订成册,技术及商务文件单独密封装订成册(均为左侧装订)。第二阶段提交最终报价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实质性资格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另需单独密封一份。

(八)其他 1.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磋商开始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

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维权。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8 页 第 三 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供应商 资格 条件 要求 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

供应 商资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投标人企业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投标人需是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成立,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

(二)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2、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的执照可不提供);(加盖竞标人鲜章)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的执照可不提供);(加盖竞标人鲜章)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5、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6、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竞标人鲜章)

7、提供投标人 2017 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8、提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9 页 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竞标人鲜章)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并附技术人员名单;(加盖竞标人鲜章)

11、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1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竞标人鲜章)

13、投标人企业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14、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投标人需是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成立,提供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的资料。

特别说明:1、、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鲜章。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之规定,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含广电)等行业可以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外,其他的任何行业不得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0 页 二、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 “扶贫保”保险产品承保服务 磋商内容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四川保险业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充分发挥保险防止贫困人口致贫返贫作用,现对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扶贫保”保险产品承保服务进行采购。

(二)、项目服务要 求 1、投保内容及保费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保险费 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 80000 元/户

元/户/年(财政补助80%,个人承担 20%)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8000 元/户 疾病身故 2000 元/户 2、服务要求:

(1)、根据《四川省保监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开展“扶贫保”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保监【2017】51 号),以及《关于调整“扶贫保”保险产品费率的通知》(川保监发【2018】60 号)文件的要求,给出 2018 年期间开展“扶贫保”工作完整的承保服务方案。

(2)、给出针对本项目具体的承保措施。

(3)、给出针对本项目(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疾病身故)详细的定损和理赔方案。

(4)、供应商应制作利于保管、不易损坏的“明白卡”并发放到户,卡上告知内容简明扼要、易读易懂,内容包括扶贫保的作用和意义、保费构成和筹措、保险内容及范围、报险电话、赔付范围及标准、理赔时限及方式。

(5)、建立被保险人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实行定期回访,及时征求被保险人意见,改进服务。

(6)、每年为被保险人举办 1-2 次关于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他培训宣传活动。

(7)、设置全天 24 小时报险服务电话,并对办理业务作出计划。

(8)、实行限时勘查制度,当接到被保险人的报险电话后,投标人按不同出险区域赶到现场的时间作出承诺。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1 页(9)、当被保险人出险后,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收集整理理赔需要的全套有效单证,在单证齐备情况下,承保保险公司对赔款支付时限作出承诺。

(10)、遵循应保尽保、投保自愿原则。

(11)、服从采购人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

(三)、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2)、验收方法和标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采监【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并以市委市政府审定通过为合格。

(3)、保险服务时间:保险服务期限为 1 年。

(4)、其他需求:接收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的考核并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考核办法在与西昌市扶贫移民工作局签订合同时明确。

(5)、付款方式:保险业务结束后,依据保单付款。其中:州市财政补助的80%保费由西昌市扶贫移民局拨付到承保公司,投保人承担的 20%保费由承保公司自行向投保人个人收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2 页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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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3 页 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四)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评审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4 页 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

(四)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承诺书 10% 10 分 投标人书面承诺按照四川省扶贫保保费标准、赔付标准开展承保业务。有承诺得 10 分,无承诺不得分。

服务能力48%

服务条件 5

1、投标人截止 2018 年 09 月 30 日拥有服务车辆数量,1 辆得 1 分,每增加 1辆加 1 分,最高 5 分。

投标人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服务体系 10 1、投标人在凉山州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得 3 分;未设立机构的得 0 分; 2、投标人截止投标之日在西昌市各乡镇挂牌三农服务站 1 个的得 1 分,每增加一个网点加 1 分,最多加 7 分。

提供凉山州内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服务方案 33

1、制定了对符合西昌市扶贫保投保对象的具体实施方案得 5 分;

2、服务方案具体、完整科学、便于操作,优得 16-20 分;良得 12-15 分;一般得9-12 分,方案有明显缺陷此项得 2-8 分

3、承保方案中有具体的宣传手段和措施,制作简单明白的宣传明白卡,宣传方案优得 5-8 分,良得 3-4 分,一般得1-2 分。

企业综合实力 10% 10

2017 年投标人财险总公司保费规模在全国保险业排位(有效投标人中排名第一位 10 分、第二位 9 分、第三位 8分,以后名次得分依次类推)。

提供银保监会对投标人总公司排名截图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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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5 页 4 投标人偿付能力 18% 18 2017 年投标人财险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或超过 250%的得 18 分;249%-200%的得分 10;199%以下的得 6分;低于 100%的得 0 分。

需提供 2017 经审计的投标人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 5 客户评价 10% 10 投标人 2017 年财产险四川省公司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考评等级。A+级得10 分;A 级得 6 分;B 级得 2 分;C 级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以保险监管部门核发文件为准 6 对扶贫工作的支持 2 投标人 2016-2017 年围绕州(市)内精准扶贫工作给予保障支持有得 2 分,无得 0 分。

提供定向支持的凭据 7 投标文件规范性 2%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最好得 2 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1、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供应商失 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实行 6 6--10% 的报价加成予以惩戒、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即每有 1 1 次失信行为的报价加成 10%,2 2 次报价加成 20%,以此类推),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五)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6 页 第 五 部分

合同草案 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主要条款)

中标通知书号:

合同编号:

XXXX。

签订地点:

XXXX。

签订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

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7 页 3、XX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8 页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 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 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19 页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话:

话:

真:

真:

签约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为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范本,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

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0 页

第 六 部分

部分响应 文件格式

格式 1 1 :

致: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一、资格审查文件一份 二、要求响应性性文件及商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求一览表和报价表; 2、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1 页 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不予退还。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4)

向采购人、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响应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2 页

格式 2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身份证号)代表

进行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此授权至

****年**月**日有效,特此证明。

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该联系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3 页 格式 3 3 :

信息保密义务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形成的或采购人向我方提供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和数据。除非获得采购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我方获得的该保密信息只能用于本项目所需之用途。如法律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我方必须对保密信息做出披露时,我方将立即通知采购人,并仅在法律或监管机构要求的范围内提供信息。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4 页 格式 4 4 :

无固定格式,由投标人根据要求自行编写

格式 5 5 :

项目要求响应表

项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1

N

说明:1.响应包括采购项目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

2.全部或大部分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5 页

格式 6 6 :

特别声明

内容包括:供应商认为磋商项目及要求存在不完善或不清楚的地方,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及解决方案。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6 页

格式 7 7 :

项目人员需求表

主要人员

职务

职称

资格证书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7 页

格式 8 8 :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作为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8 页

附件 九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和程序、验收 1.1 验收程序:

1.先由采购人向我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出具验收申请函)

2.业主方在验收前所需准备的资料:

(项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招标文件副本、验收签到表、验收报告(格式自定)、验收清单(如涉及工程量或隐藏工程量的须附报告和清单)、政府采购验收结算单、验收项目所需工具 3、业主在完善资料后通知我中心,由我中心协调安排验收时间及相关验收人员。(验收相关人员包括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专家(查阅档案)、质检人员、采监、交易中心人员)4、验收时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组织签到、督促完善验收资料的填写及签字)。

5、验收费用由业主承担。(验收专家费用表由业主提供)1.2 验收时业主所需提供资料:

1、项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竞标文件副本 2、验收签到表 3、验收报告、验收清单(如涉及工程量或隐藏工程量的须附报告和清单)、业主收货验收清单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29 页 4、政府采购验收结算单 5、验收项目所需工具 6、验收费用由业主承担 1.3 验收报告格式: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单位:

中标供货单位: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一、设备内容:

设备内容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数量

二、验收过程基本情况:

三、验收情况: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结果 备注 1 设备规格型号

设备数量

配套设备

随机资料

运行结果

安全标准

供应商履约情况

结论:

用户单位盖章

供货单位盖章

验收小组签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 30 页

验收监督人员签字:

社会监督人员签字

...

第三篇: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扶贫保”保险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337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项目

((SZQ--FWCG--JC--W W--2018128))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3

项目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扶贫保”保险采购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共同编制

二○一 八 年 十一 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 请..............................................................2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4 第三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4 第四章

项目要求....................................................................2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2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委托,对“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扶贫保”保险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欢迎符合相关条件者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扶贫保”保险采购(***3)二、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第四章 项目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公司。

7.2、本项目允许分公司直接参与,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可作为法人授权。

(八)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

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8.2.1(1)款” 四、竞争性 磋商 文件获取方法及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供应商自行于 2018 年 11月 19 日到 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本项目若有补遗或更正公告会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参加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竞争性 磋商 报价保证金:叁仟元整,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应在 2018 年 11 月 23 日前(含)转入以下账号:开户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会计核算支付中心;开户银行:工行乐山市春华路支行 ;账

号:***3044 摘要栏注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未按此要求转账作无效保证金处理)或者提供本项目同等金额保函。

磋商供应商须凭参与本次磋商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进账单或者本项目保函原件,在 2018 年 11 月 23 日前(含)到采购中心换取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按要求装订在磋商文件中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否则作无效处理。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14:00-14:30(北京时间),采购中心。超过截止时间送达、邮寄送达和完全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将组织资格审查、现场磋商及报价,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必须参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及保证金缴退相关事宜咨询:徐女士

0833-2192933;

其余相关事宜咨询:李先生

0833-2192933 采 购 人: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联 系 人:潘先生

话:***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提示:请报价人重点看本部份中加粗字体部份))

1.专用名词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报价人: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在报价阶段称为报价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阶段称为成交人。

1.3

监督管理部门: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2.限制情形

序号

限制情形

限制办法

备注1

报价人

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报价的视为 一家。以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首轮最低报价者为有效报价人。

不同报价人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或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的视为 一家。以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首轮最低报价者为有效报价人。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

无效报价人。

3.质疑

报价人认为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评分标准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采购人询问和质疑。报价人认为采购文件其他部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采购中心询问和质疑。质疑依据《乐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采〔 2015 〕9 19 号))进行办理和处理。

http://)

12.3、截止时点:

截止开标当日。

12.4、使用规则:

(1)通过上述渠道查询或由财政部门、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

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发现投标人具有失信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将认定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作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2)上述规定适用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存在失信行为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行为。

(3)投标人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或说明(见本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

(4)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通过不限于上述三种渠道对拟中标人有无失信行为进行查询核查,发现拟中标人有不实承诺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取消拟中标资格,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2.5、证据留存: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 三 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提示:

建议报价人按此章节提供响应文件格式制作。注意阅读此页起的提示内容,在具体制作时,可删除提示内容。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项目

((SZQ--FWCG--JC--W W--2018128))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报价单位:

((盖公章)

目录

第一部份

报价部份

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二部份

资格性响应部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其他资格性文件…………………………………………………………………()

第三部份

项目要求响应部份

项目要求响应及偏离情况………………………………………………………()项目要求响应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第一部份

报价部份

报价表

致: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你方的(项目名称及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以下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此项目:

小写:

元/户,大写:

肆拾贰元/户。

2、上述报价已包含服务本身及运输、税费费等所有费用。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采购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6、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报价有效期为 60 天。

7、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根据保险行业相关规定确定保费金额,原则上不作调整。

报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提示:

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填写本页所有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_ 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单位: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提示:

供应商如不是中、小、微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声明函。

第二部份

资格性响应部份

提示:

报价人应依据“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1 8.2.1 条(1)款”来提供和编写本部份材料((但不限于))。此处仅提供部份可能用到的材料格式。材料顺序、具体名称由报价人自定,并编写好目录。

制作响应文件时删除此提示。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称)的(姓名)

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报价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加盖有报价人鲜章的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提示:1、法定代表人作为报价代表人的,不需 提供此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等无法定代表人的经济组织的,可将法定代表人改为负责人。

承诺函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提出的其他特殊条件(如果有的话)。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报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公司(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若我公司(单位)成交本项目,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我公司

(单位)所在地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可拒绝与我公司(单位)签订合同,我公司(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报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郑重声明:

1、我方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

2、我方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单位: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郑重声明:

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前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单位: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报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如有的话,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报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提示:

应安排上表中三类人员。具体人员资格、数量、是否恰当等其他信息不作为审查内容((项目要求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报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合 同 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后附:书面证明材料(例如合同复印件、成交通知书)。

报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三部份

项目要求响应部份

提示:

本部份应包含 二 类:

一是项目要求响应及偏离情况;

二 是依据评分细则提供或报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要求响应及偏离情况

提示:

针对“项目要求”作逐项、确定式的响应描述。格式参照下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期:

29 第四章

项目要求 第一部分:采购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部署,找准保险精准扶贫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通过创新保险机制、丰富保险产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打造“扶贫保”保险产品,提高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险服务保障。

(二)目标任务

集中保险业优势资源和力量,以 2018 年 11 月底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人口为对象,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保险额度、拓宽保障范围,进一步增强贫困人口的抗风险能力,有效助推扶贫开发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从 2018 年至 2020 年,对贫困户推广实行“扶贫保”保险产品,着力解决因意外事故、因疾病致贫返贫等问题。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引导保险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发挥保险机构专业管理优势,按照市场规则,拓宽服务领域,扩大覆盖面,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优质便捷保险服务。

2.突出重点,精准帮扶。“扶贫保”保险产品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制定一揽子保险计划,提供“一站式菜单化”服务,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意外风险、疾病风险等致贫、返贫问题。

3.保费补贴、严格监管。坚持政府、个人合理分担保费,政府财政出资补贴保费,突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惠措施,兜住因意外、疾病返贫的底线,增强贫困人口抗风险能力。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管理,及时兑现理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构筑牢固的安全“防

30 火墙”。

4.自愿参保,愿保尽保。坚持贫困户自愿投保原则,做到权利义务相适应。深入开展“扶贫保”保险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提高贫困群众防风险意识,引导贫困群众自愿投保,做到愿保尽保。

(四)实施范围

全区 23 个乡镇、3 个涉农街道办事处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共 5648 户。

二、保险内容

“扶贫保”保险产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保险对象:所有在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家庭成员。

(二)保险期限:一年,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 24 时止。

(三)保险责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系统建档立卡记载成员为准)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或住院医疗的、因疾病死亡的,保险公司根据承保条款的约定,按照相应的人均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四)投保方案及保费: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保险费 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 80000 元/户 42 元/户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8000 元/户 疾病身故 2000 元/户

注:本表中每户对应的每项保险金额按保险事故发生时其家庭户口簿记载成员人数进行平均分摊。

三、参保对象

以户为单位购买。根据“扶贫攻坚期内扶持政策不变”的政策要求,对“扶贫保”产品开办期间(从 2018 年开始至 2020 年止)脱贫的贫困人口,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允许在31 2020 年底前继续享受“扶贫保”优惠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四、支持政策 为鼓励参保,“扶贫保”保险产品实行保费补贴机制,由区财政和投保人按比例承担,财政提供 80%的保费补贴,投保人个人承担 20%的保费支出,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扶贫部门和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精准扶贫“扶贫保”保险产品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把推进“扶贫保”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组成专门工作队伍,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

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扶贫移民局、承办保险机构应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协调推进“扶贫保”工作。

区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保险扶贫工作,建立保险扶贫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和“扶贫保”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推动“扶贫保”产品的宣传及经验总结推广。

区扶贫部门负责向承办保险机构提供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情况,配合承办保险机构做好“扶贫保”宣传工作及贫困户投保情况相关信息统计工作,审核“扶贫保”投保贫困户名单。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扶贫部门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并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承办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提供保险服务,并负责“扶贫保”产品的到户宣传,摸清有意愿购买“扶贫保”产品的贫困户户数及具体投保人数,负责建立“扶贫保”产品承保清单,并按月报送区金融办、区扶贫移民局和区财政局。

32

(三)选取承办机构

承办“扶贫保”保险项目的保险机构,必须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保险产品,具有专门的技术人才及业务管理经验,能够做好承保展业、查勘定损、赔偿处理、业财统计等相关工作,在拟开展“扶贫保”项目的县级区域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分支机构,能够深入农村基层提供服务,以满足“扶贫保”保险产品服务要求。按照采购程序,选择1-2 家具有经济实力、形象品牌,良好声誉的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保和服务工作,并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服务不到位、投诉率高的承办保险机构要及时取消合作资格。

(四)规范投保工作

区扶贫移民局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提供给承办保险机构。承办保险机构根据贫困人口信息,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坚持尊重贫困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积极发挥村民委员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组织的服务功能,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贫困户投保。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贫困户投保的,经办机构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制订投保清单,详细列明投保贫困户的投保信息,并由投保贫困户或委托其直系亲属签字确认。

各承办保险机构要切实规范保费收取工作,严格遵循投保人自主自愿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不得代替贫困户缴纳保费。经办机构应当在确认收到贫困户自缴保险费后,方可出具保险单,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应发放到户。

第二部分:商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

各承办保险机构应加强接报案管理,将报案网点延伸至乡镇基层。“扶贫保”保险产品应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理赔,保险机构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赔款应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受益人的银行账户。各承办保险机构要积极探索“扶贫保”保险产品与大病保险、新农合保险业务的有效

33 对接途径,建立“一站式”理赔服务新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

二、付款方式

“扶贫保”保险产品由投保贫困户先行缴纳个人应承担保费后,再由保险机构依贫困户保单凭证按程序申报补贴。

每季度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区级承办保险机构应向区扶贫移民局提供“扶贫保”保险产品承保清单,区扶贫移民局在 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将承保清单提供给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复核完毕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拨付保险补贴到承办保险机构账户。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金额的 10%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注:此章为合同范本,具体内容成交后由采购人拟定。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34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项目编制要求:

2、项目审查要求:

3、编制费用:、编制时间和成果要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万元; 3、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五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

35 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 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

第四篇: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宣传标识牌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920

竞争性 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

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宣传标识牌采购

采购编号:喜政采谈【 2018 】1 31 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二 二 0 0 一八年八月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根据喜德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的采购申请,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拟对委托方的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宣传标识牌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即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述及谈判须知:

采购项目名称 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宣传标识牌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喜政采谈【2018】31 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8 年 8

月 14

日 采购人 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资金来源 喜财农【2018】15 号农民素质提升培训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喜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个 各包描述 详见第二章

谈判次数 本次谈判采用两轮报价。本次谈判实行两次报价,各投标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最高控制价;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各自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下步评审。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 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税务登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是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 7、提供最近三个月或 2017 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附投标代表单位为其缴纳个人社保记录复印件);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复印件; 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特别说明: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2。、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的资料。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各包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见第二章 公示报名截 2018 年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 17:00 时

止时间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政府采购网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2 日 9:00 时

开标时间:2018 年月 22

日 9:00 时 投标地点 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地点 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联系方式:岳红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益女生 联系电话:0834—7441610 邮箱:937924157@.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地址: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联系方式:岳红

***

标书发售方式 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

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10000 元。以现金方式交纳,未中标者当场无息退还(用信封密封)。

最高限价 金额:656000.00 元。

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一、总

1.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需要采购设备的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竞标人”系指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竞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的竞标人

(1)具备“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3)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报名登记备案。

4.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竞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语言及计量

(1)竞标响应文件及竞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竞标事宜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2)竞标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其规定的计量单位;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3)计算错误及修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6.知识产权

(1)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如采用竞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在竞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竞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限制

(1)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 条之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竞标人在中标后转包、分包他人完成的投标。

8.竞标人风险

竞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若递交了竞标响应文件,视同为全部认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规定。若没有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竞标人没有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竞标人

的风险,由此而导致发生影响参加竞标、或竞标被拒绝、或按照无效竞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9.竞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竞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2)谈判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的;(3)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恶意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诋毁其他竞标人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5)不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6)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竞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谈判,导致谈判失败的,给予批评,禁止其参加该项目以后的采购活动。

竞标人出现第(1)至(6)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竞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质疑和投诉

(1)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2)质疑竞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3)质疑、投诉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执行。

注;标书相关的质疑与答复均由喜德县扶贫移民局回复。

二、竞争性谈判 文件说明11 1..竞争性 谈判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2)竞争性谈判须知;(3)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5)竞标响应文件格式。12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有推迟竞标的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以及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权利,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竞标人发现本文件有误要求进行澄清的,必须在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日 3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如本项目有标前答疑会的只能在答疑会上统一书面提出)。本项目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时间及地点(如果有的话)详见“谈判邀请函”。竞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竞标人由于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竞标人自负。

(3)谈判文件如有澄清或修改或答疑会补充说明书,招标人将通知所有竞标人,由竞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更正公告”栏目查阅、下载。竞标人没有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负责。

三、竞标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3.竞标响应文件的组成【请竞标人遵照执行】

竞标人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和页码,A4 幅面不褪色打印后 粘合装订成册。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而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竞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竞标响应文件封面(必须提供,封面必须标明“竞标响应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附件”)。

(2)目录(必须提供,格式自拟,每项目录内容均须标注页码)。

(3)竞标函【资格性响应】(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性响应】(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5)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响应】(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并附资质资格文件)。

(6)竞标设备响应明细表格式【技术、服务性响应】(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7)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技术、服务性响应】(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8)竞标商务应答表格式【技术、服务性响应】(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9)竞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技术、服务性响应】(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0)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服务性响应】(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技术、服务性响应】(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2)其他文件及竞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注:

1.竞标人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并装订,(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2.资格证明文件(竞标函、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三“竞标人资质资格”所含内容)单独密封并装订。

3.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并装订。

14.竞标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竞标人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编制竞标响应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每本竞标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每本竞标响应文件装订方式应为左侧装订。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竞标响应文件为准。

(2)竞标人竞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3)竞标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竞标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竞标。

(4)竞标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5)竞标响应文件应根据招标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竞标。

(6)竞标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粘合装订成册。

15.竞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竞标人应在竞标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竞标人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竞标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人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一式一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一份)、“报价明细表”(一式一份)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报价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字样,并注明竞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如有分包,按包号分别制作)。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竞标人印章)。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竞标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竞标人承担。

16.竞标报价

(1)竞标人可以对竞标响应文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竞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同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竞标,否则将导致其竞标被拒绝。

(2)竞标人对项目的每轮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竞标报价是竞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竞标人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所有要求及其它因素进行详细调查、测算,并承担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按照“交钥匙工程”的标准、要求填报竞标响应文件。竞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4)所有(包括每轮)竞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竞标无效。

17.竞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竞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规定,在“竞标函”中承诺竞标保证金事宜。

(2)成交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人必须按“竞标函”中的承诺接受处罚:

a.竞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竞标响应文件的;

b.竞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c.成交竞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d.成交竞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e.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各竞标人应在谈判当日并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规定的竞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规定地点将竞标响应文件送达递交到位。

(2)招标人将拒绝谈判竞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程序

19.开标

(1)招标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竞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未按时签到,将被视为竞标人自动放弃竞标权利)。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竞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员参加。财政部门及有关监督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2)竞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签名报到、递交竞标响应文件等事宜。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招标人对竞标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竞标人将承担其可能带来的任何风险。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请纪检、监督人员或竞标人自主推荐代表检查竞标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4)检查完毕,如竞标人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5)初始竞标报价不在开标阶段开启。

20.成立谈判小组

(1)采购中心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的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中专家的产生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或经济或法律类等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工作和评审工作。

21.资格审查(即审查资格性响应文件)

(1)谈判小组对竞标人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标识牌成品样品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名单。对未满足资格性响应文件要求的竞标人,应由谈判小组现场及时告知。

(2)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中心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竞标人当场宣布。

22.谈判(即针对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的谈判审查)

(1)谈判原则。竞标人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围绕技术和服务响应等内容,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2)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的变更。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竞争谈判文件内容,并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竞争谈判文件内容有严重的倾向性、或某一产品唯一性、或歧视性的,可要求采购人认可调整,并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但任何形式的变更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且变更后不影响产品的配置、性能、质量。

(3)技术服务响应文件的变更。谈判过程中,竞标人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竞标人书面材料应当由竞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4)竞标人的淘汰。谈判小组经过谈判后,竞标人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竞标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竞标人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淘汰竞标人的,由谈判小组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竞标人,并说明理由。

(5)最后报价。谈判达到竞标人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竞标人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竞标人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竞标人进行最后报价。

a.如谈判过程中需求或响应无变更或调整,开标时递交的报价可作为最终报价予以评审。

b.如谈判过程中需求或响应有变更或调整,开标时递交的报价只作为谈判初始报价。采购中心将组织所有合格的竞标人在规定的开标会议室、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报价,进行最终竞争报价,竞标人报价单应当由竞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密封,然后递交到主席台上。

c.谈判报价中,竞标人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竞标人自己的上一轮报价(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项目需求有更高要求的调整时除外)。

(6)确定成交人。竞标人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谈判报价评审,按照竞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报价遇相同的,此相同者须单独再进行报价),推荐一名成交候选竞标人,并向采购中心出具谈判报告。部分竞标人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受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出具成交结论书,确定成交人。

23.谈判终止、失败,以及竞标人无效竞标的情形

(1)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 号令)执行。

(2)在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a.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均被淘汰的; b.谈判结束,竞标人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c.竞标人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d.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3)在递交竞标响应文件时,竞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a.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承诺竞标保证金的; b.竞标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c.竞标响应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 d.竞标响应文件数量不齐的,或竞标响应文件无正本的。

(4)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竞标人的竞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竞标处理:

在审查资格性响应文件时,经核实澄清后:

a.竞标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内容不全的【按“竞标人须知” 第 13条及附件中“格式文件”规定评审】; b.未满足合格竞标人的资质资格条件的【对照“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三条评审】; c.竞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按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对照附件要求评审】;(5)在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时,经谈判后:

a.竞标报价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或有选择性报价的,或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b.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经谈判后仍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最低规

定的; c.竞标响应文件经谈判后仍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d.竞标响应文件经谈判后仍含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24.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

(1)本项目开标过程、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2)竞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招评标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处罚。

五、

授予合同

25.结果公示

(1)谈判会结束后,谈判结果及成交人情况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2)谈判结果公示期间,竞标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或者发现成交候选竞标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反映。

26.成交通知

(1)公示结束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人和采购人发出成交的《成交通知书》。招标人对竞标人未成交的原因不予解释。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并不予退还其保证金。

27.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1)成交人必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竞标响应文件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其它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竞标人应认真阅读并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中心和县财政局备案。如无理由不及时备案,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8.验收

(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验收报告书》、《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9.付款及退付投标(履约

保证金

(1)参加竞标的公司需全额垫付项目款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书》及正式销售发票、销货清单,交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喜德县财政局确认后,由采购单位成交价的 95%支付货款,扣除 5%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2)中标人凭《验收报告》、《付款认证书》到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人处办理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宣传标识牌 二、采购项目的技术需求(项目技术及规格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需求时间 说明 贫困户帮扶联系卡 285*420(200 克铜版纸)A3 镜框(材质:桃木红双 边 银 塑 料 边框 ; 规 格429*297)、挂钩、挂钉 20000 万套

2018 年 9 月 5 日前

贫困户新旧照片批照 285*420(200 克铜版纸)A3 镜框(材质:桃木红双边银塑料边框格 429*297;)、挂钩、挂钉 8000套

2018 年 9 月 5 日前

贫困户帮扶手册 A4(封面 157 克铜版纸、不覆膜、内页 80 克单色,含 封 面32P)40000 本

2018 年 9 月 5 日前

政策明白卡 580*880(157 克铜版纸)20000幅

2018 年 9 月 5 日前

毛主席画像 420*570(200 克铜版纸)20000幅

2018 年 9 月 5 日前

习近平画像 420*570(200 克铜版纸)20000幅

2018 年 9 月 5 日前

二、质保、售后的要求(1)质保期按产品的有效期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 4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三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调换,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2)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况下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资料,应包括: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质时间、保质期内的注意事项、服务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其它事项:

一、其他要求

项目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预算控制价 656000.00 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0 10 日内。

2、交货地点:

凉山州喜德县

3、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供货商须持此次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结算单、发票等复印件到财政局领取《喜德县政府采购付款认证书》,由采购人签署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机构及财政局审核盖章后,按合同支付。

4、报价时包括运费、安装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其他约定 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在 8 月 30 日之前完成供货量的百分之五十签订合同后 1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并投入使用; 2、所有设备免费保修期不得低于 1 年(含 1 年), 免费上门服务。3、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为本次竞争性谈判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采购

项目最低要求,等于或优于的均可接受报价。

5、本报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feisux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中标通知书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随机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

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给甲方确认,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10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8 月 30 日完成供货量的百分之五十,签订合同 10 天内全部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10 日内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完毕后 2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3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2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乙方交付产品时,须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并签字盖章。

2.供货方交货后将验收报告、正式销售发票及销货清单送达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审核无误后,由喜德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相应的结算货款。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付款时,乙方须支付货款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1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5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一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话:

话:

真:

真: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第四章

竞标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1 1 :竞标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竞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正本或副本

附件 2 2 :竞标函格式【资格性响应】

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贵单位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喜政采[2018]

号,项目名称:),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参与本次竞标,并提交下述文件 A 部分竞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资格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竞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4.竞标设备响应明细表 5.技术参数响应表。

6.竞标商务应答。

7.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8.其他文件及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竞标人报价明细表【已单独封装】

据此函,我公司申明如下:

1.我公司本着诚信承诺:如有违反竞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我公司愿意及时足额上交承诺金额的竞标保证金,并接受处罚。如我公司没及时接受违规处罚,贵中心可以处以我公司市场禁入等通报。

2.我公司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更正通知或补充说明书(如有的话)。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公司同意按照贵中心要求提供与竞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我公司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对竞标人的所有规定。

6.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愿意履行自己在竞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7.我公司同意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在 90 天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公司的竞标有可能成交,我公司将受此约束。

8.我公司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中心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公司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中心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9.与本次竞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竞 标 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3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资格 性响应】

资格性响应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

为其代理人,参加贵中心于 2018 年

月 日组织的:喜政采[2018]-号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自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

(附加盖竞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 签字: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情况(附加盖竞标人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详细通信地址:

说明: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的,竞标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的,竞标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社保证复印件。

附件 4 4 :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资格性响应】

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贵中心组织的编号为喜政采[2018] 号谈判采购活动,我公司愿意参加,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准确的、真实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合格 竞 标人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包括:

1.提供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三条所列 “竞标人资质资格”所需全部证明文件(除授权书为原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鲜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2.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鲜章)。

3.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或 制造 厂家鲜章。

4.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 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必须按本章要求制作,并单独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竞标人名称:

(加盖鲜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

字)

附件 5 5 :承诺函【资格性响应】

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 6 6 :竞标设备响应明细表格式【技术、服务性响应】

竞 标 设备响应 明细表

招标编号:-

包号:第包

序号 产品名称 厂 家 及规 格 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备注

(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要求:竞标人须对应采购文件要求,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竞标设备产品。

竞标人名称:

(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

字)

附件 7 7 :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技术、服务性响应】

竞 标 设备技术参数响应 表

招标编号:喜政采[2018]-

包号:第包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设备要求参数 竞标设备实际参数 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料出处及页码 备注

(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按竞标人竞标的产品名称填写)

(按采购文件要求及顺序粘贴)

(按竞标人竞标产品的实际参数填写)

(竞标人证明竞标产品实际参数的证明资料须装入竞标文件)

要求:

1.竞标人应把采购文件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并与彩页、中文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检验检测或实验报告等技术资料相互应证。如致谈判小组无法评判且谈判中不能应证将可能视为无效。如产品为国家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产品也请在备注栏注明。

2.竞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竞标人名称:

(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

字)

注:(根据项目需要)请附项目、产品以下相关资料:

(1)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2)证明竞标产品实际参数的证明材料,以及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3)证明竞标货物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附件 8 8 :竞标商务应答表格式【技术、服务性响应】

竞标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包号:第包 序号 内容 竞标应答 备注 1 完工、交货期

履约验收要求

付款方式要求

质保及售后服务措施等(与采购 需 求 对 应,说 明 竞 标 产 品〈如涉及〉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以及培训措施等)

要求:竞标人必须据实填写,其响应应根据厂家或竞标人实际措施列出。

竞标人名称:

(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

字)

采购要求中对服务有特殊要求(必要时),应提供以下承诺书:

招标编号:喜政采[2018]-号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书 致:喜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喜政采[2018]-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

竞标人名称:

(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

字)

附件 9 9 :竞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技术、服务性响应】

竞标人 基本情况表

竞标人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

电话、传真

企业性质

开户银行

注册或成立 日 期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及 电 话

授权代表 及...

第五篇: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扶贫开发局宁南县2020年年扶贫开发局“扶贫保”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6467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CLTZB2019-704-2 号-1-项目编号:

SCLTZB2019 9--704--2 2 号

宁南县 9 2019 年--0 2020 年扶贫开发局“扶贫保”采购项目((第二次)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宁南县)

宁南县扶贫开发局、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19 年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第二章

磋商须知...................................................................................................-6-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4-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5-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6-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8-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9-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0-第九章

评审方法.................................................................................................-46-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55-

第一章

磋商 邀请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宁南县扶贫开发局

(采购人)委托,拟对

宁南县 2019 年-2020 年扶贫开发局“扶贫保”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LTZB2019-704-2 号。

2.采购项目名称:

宁南县 2019 年-2020 年扶贫开发局“扶贫保”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宁南县扶贫开发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119078.4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宁南县 2019 年-2020 年扶贫开发局“扶贫保”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feisux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feisuxs)、“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feisuxs)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8 日 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顺城东街 59 号(县残联内 4 楼)

(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9 2019 年 年 2 12 月 月 5 25 日下午 14: :0 00 整(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9 2019 年 年 2 12 月 月 5 25 日下午 14: :0 00 整(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

地点: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顺城东街59号(县残联内4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宁南县扶贫开发局

通讯地址:宁南县扶贫开发局

联 系 人:

包老师 联系电话:1991571788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 4 号联廊 2 楼(6 号馆背后)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27503(报名咨询)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6/802(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2019 年 12 月 11 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feisuxs)上以公告形式.2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119078.4元 ;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

119078.4元 ;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投标人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仅享受一次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磋商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额:

2300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19966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 交款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2019年12月25日下午14:00整。

* * 特别注意:1、银行转款的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 SCLTZB2019--704--2 2 号 ”保证金!2、本项目接收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详见本采购文件末页附件三、四))。出具保函的投标人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持保函原件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 4 号联廊2 2 楼(6 6 号馆背后)开具保函证明材料。3。、若供应商选择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则不须出具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执行标准:按照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执行。

额:合同总金额的10%。

收款单位:宁南县扶贫开发局。

联 系 人:

包老师 联系电话:19915717888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 特别注意:1、银行转款的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 SCLTZB2019--704--2 2 号 ”履约保证金;如使用保函的请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三、四要求提供。2、履约保证金转款事宜请与以上联系人衔接。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2/816。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2/81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马女士/袁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27503/0833-2485290/2350977-804。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 4 号联廊 2 楼(6 号馆背后)/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 889 号西城国际写字楼 14 楼 14-18 号。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2/811。供应商质疑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质疑均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2/811。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写字楼14楼14-18号 邮政编码:614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磋商报价。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6000 元。

2、代理服务费账户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悦路支行。

银行账号:***90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文件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二、总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宁南县扶贫开发局。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

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4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

13.1 资格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函;(2)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成交资格)。13.2 其他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①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函、报价一览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②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培训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线路租赁、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③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2)报价一览表;(3)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服务要求应答表;(5)商务应答表;(6)证明磋商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方案文件或说明。

(8)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 PDF/Word 文档存入)。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 供应商采购须知 二、总则 第 7 条”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交纳。

25.3 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

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3.除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品目外,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 2018 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事业单位)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财务报表和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5、社保的缴费凭证(2018 年连续 3 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 2018 年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存在困难的(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事业单位等),可出具具有良好的社保缴纳记录的承诺书))

6、纳税的缴费凭证(2018 年以来连续 3 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存在困难的(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出具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9、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宁南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扶贫保”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清单1、采购内容、数量一览表

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户)

宁南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扶贫保”采购项目 为全县 3544 户 15757 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扶贫保”保险,财政和投保人承担 保费比例按《四川省“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财政提供 80%保费补贴,投保人个人承担 20%保费支出。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额 8000 元/户;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 8000元/户;疾病身故保险金额 2000 元/户。

注:按固定价格结算:42 元/户×80%×3544 户=119078.4 元 3544

2、项目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上年承办该险种类似业绩(附合同(协议、保单)复印件和响应结算发票原件备查)

2)承保团队:供应商需设有项目专职服务小组,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理赔服务方案:供应商需提供简易赔偿措施、大宗赔偿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服务方案。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4、售后服务:(1)对被保险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实行定期回访,及时征求被保险人的意见,改进服务。(明确投保期间的回访时间及次数)

(2)每年为被保险人免费举办一至二次关于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它活动;(明确举办月份及日期)

(3)设置全天 24 小时报案服务电话,在 2 小时内做出响应,24 小时内到场并对办理业务作出计划。

(4)实行限时勘查制度,当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后,投标人按不同出险区域对赶到现场的时间作出承诺。

(5)当被保险人出险后,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搜集整理理赔所需的全套有效单证。在单证齐备的情况下,承保保险公司对赔款支付时限作出承诺。

(6)每年接受县扶贫开发局、财政局、金融办组成的考核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 求

一、项目要求:

详见第五章。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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