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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提升审批质量经验交流(共五则范文)

市发改委提升审批质量经验交流(共五则范文)



第一篇:市发改委提升审批质量经验交流

今年是我市深化机关效能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作为政府综合管理部门的发改委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承担着带头示范和协调服务的作用,发展改革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升教育、制订和执行制度、监督管理等三大能力,切实履行好监督之职责,促进发改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具体要做到“三常、三制、三学”,确保审批的项目不出问题,审批项目的人员不出问题。

一、营造廉政氛围要坚持做到“三常”

过去发改系统出现的少数腐败现象,从主观意识上讲是他们自身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的结果,但从客观因素来讲系统从事纪检监察岗位人员对身边的同事出了问题,也有失教失察之过和失职失责之嫌。因此如何发挥好系统纪检监察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政策要常讲。要理直气壮的宣讲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规定,大张旗鼓宣传反腐倡廉形势,及时组织大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让大家知道应当怎么做,不应当怎么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行为是碰不得的“高压线”。

二是警钟要常敲。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的思想上都存在“亚健康”问题,而常敲钟、常提醒是治疗这一病症的长效药。因此,要充分利用播放录像片、案例分析、利用“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好警示教育,特别是要善于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和系统发生的问题等活生生的教育事例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对话要常谈。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既是同事之间加强沟通、交流经验的基本模式,也是一种提醒帮助同志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的好办法。要充分利用提任、考核、逢年过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多打“预防针”;

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件查实的一般问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及时帮助有关人员纠正方向,步入正轨。

二、规范审批程序要积极构建“三制”

发改委具有项目申报权,无论是直接管事的,还是间接管事的,都可能是重点公关对象,所以要从推行政务公开入手,努力规范审批程序。

一是要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所有项目的资金安排实行委投资会、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制,纪检监察部门列席会议,参与过程监督,从而最大限度提高权力运行规范化、透明化程度,尽量减少随意性和权力寻租。

二是要构筑权力制约机制。社会上曾流行一句老话,“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科室化,科室权力个人化”。发改委的业务科室是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的首道关口,也是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要从制度建立上严把这一道关口,对涉及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的每一项权力实行透明公开,适当分置,互相制约。

三是要发挥社会监督机制。推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跟踪监督办法,除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的特殊项目外,所有项目、资金在确定之前都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积极探索推动网上项目、资金申报的新路子、新方法,依托电子政务,加快推进网上项目资金申报、审批。

三、强化岗位练兵要突出抓好“三学”

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孤立的,不能就纪检监察而纪检监察,而应当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把握,才能抓住主要矛盾、抓住关键环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发改系统的纪检监察人员,应当学习掌握发改部门的主要业务,这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也是个人成长进步的需要。

一要加强廉政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党的执纪监督主体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学习意识,坚持思想上重学好学、行动上勤学苦学,内容上广学博学,方法上学深学透,要强化对党纪法规、廉政规定以及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的学习,当前要率先学习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学透弄清廉政准则的各项具体要求,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本系统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的要主动及时纠正。

二要加强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学习。不同时期及不同阶段,党委、政府的经济工作重心是不同的,发改系统的主要任务、主要风险区也是不一样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及时了解掌握形势、政策变化,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准确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要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业务学习,认真分析政府投资责任追究中面临的新问题,研究和提出新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框架设想。

三要加强发改业务知识学习。发展改革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参加本委主任办公会、党组会、以及一些重要业务会议等形式,积极主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这既是精通本职业务需要,也是了解发改业务的需要,由此准确把握项目申报、审批和建设运行规律,抓住运行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制定出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篇:发改委审批

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

审批主体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子项一: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审核

审批条件 1.符合市政府投资范围; 2.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

3.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4.符合本市区域布局; 5.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6.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取得生产许可证;

7.教育、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利等项目,应取得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8.国家及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报批函或请示;

2.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符合国家规定内容与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 3. 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

4. 对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需要与用地单位的征地协议;对与其他部门联建的,需要提供联建协议,以及国土部门对该项目用地的征求意见复函;

5. 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此外,工业生产性项目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新设立学校的教育项目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医疗机构项目需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需提供市信息办审查意见;水利项目需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审批收费 办理时限 本审核事项不收费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估论证及上报市政府审批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 符合审核条件和标准的,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不符合审核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子项二: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核(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贴息)

审批条件 1.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 2. 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

3. 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 4. 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5. 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6.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 资金申请报告;

2.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 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4. 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5.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 申请贴息的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8. 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9. 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审批收费 办理时限 本审核事项不收费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估论证及上报市政府审批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 符合审核条件和标准的,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不符合审核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子项三: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核(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审批条件 1. 符合国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政策及使用规定; 2. 符合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3. 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4. 国外贷款偿还和担保责任明确,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计划落实; 5. 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贷款已初步承诺。

申请材料 1. 资金申请报告;

2. 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 3. 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提供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评估报告;

4. 申请使用限制性采购的国外贷款项目,出具对国外贷款条件、国内外采购比例、设备价格等比选结果报告;

5. 需安排配套资金、承担贷款偿还责任或提供贷款担保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审批收费 办理时限 本审核事项不收费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估论证及上报市政府审批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 符合审核条件和标准的,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不符合审核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审批主体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政府投资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使用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议书须报市政府批准)

子项一: 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权限内)1.符合市政府投资范围;

2.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

3.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4.符合本市区域布局; 5.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审批条件 6.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7.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取得生产许可证;

8.教育、医疗机构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等,取得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9.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信息化项目应当符合上述审批条件中的1、2、3、6、8、9。

申请材料 1. 建设项目属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各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的报批函或请示;

2. 由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符合国家规定内容与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 3. 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

4. 建设项目需取水的,需要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5. 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此外,工业生产性项目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新设立学校的教育项目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医疗机构项目需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新设立殡葬机构需提供民政部门批复文件;农业生产、濒危植物和动物资源生产等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许可证件。注:信息化项目的申请材料应当提供上述申请材料中的1、2、5,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还需要提供市信息办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审批收费 办理时限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估论证及上报市政府审批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

子项二: 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做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不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内)

1. 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批准意见; 3. 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成熟;

4. 需区县政府配套资金的市政府投资的农林、水利、小城镇等建设项目,承诺资金已落实; 5.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专家评估;

6. 需征地的项目初步完成征地、拆迁安置方案; 7.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审批条件。

注:信息化项目应当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3、4、5、7。审批条件

申请材料 1. 建设项目属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各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的报批函或请示; 2.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4.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 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6. 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影响评价意见; 7.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说明材料; 8.按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9.需区县政府配套资金的市政府投资的农林、水利、小城镇建设项目,承诺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10.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注:信息化项目应提供上述材料的1、2、6、7、10。

审批收费 办理时限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专家评估论证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做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不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批

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

2. 总概算投资未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总投资估算的3%,初步设计方案建筑面积未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面积的5%;

3. 按规定应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已组建成立;

4.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信息化项目应当具备上述条件的1、3、4,并且主要招标工作基本完成。审批决定

子项三:

审批条件

申请材料 1. 项目申报单位的报批函;

2.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 按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概算及图纸;

4.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5. 按规定应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的有关证明文件; 6.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信息化项目应提供上述材料中的1、2、3、5、6。

审批收费 办理时限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专家评估论证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

子项四: 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做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不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审批 1. 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 2. 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3. 土地部门已经完成土地划拨或出让手续,项目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

4. 已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 市政府投资和其他建设资金已落实;

6.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人已确定,代建合同已签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项目法人已成立; 7.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审批条件。注:信息化项目应符合上述条件的5、6、7。审批条件 申请材料 1. 项目申报单位报批函;

2.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3. 土地部门已经完成土地划拨或出让手续的材料,项目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的材料;

4.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5. 缴纳有关税费的证明;

6. 市政府投资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

7.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提交代建人有关材料及代建合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提交组建的项目法人有关材料;

8.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信息化项目应提供上述材料中的1、6、7、8,并提供相关批复和招投标文件。

审批收费 办理时限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专家评估论证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

子项五: 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做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不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决算审批

1. 建设项目已经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并列入计划; 2. 项目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 项目申报单位的报批函; 2.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3.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文件;

4.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批条件

申请材料

审批收费 办理时限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专家评估论证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

子项六: 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做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不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1. 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为在建项目或者是已经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开工项目; 2. 属于国家及本市政府投资补助或者贴息的范围; 3. 项目的整个建设期间内未获得过贴息或者补助; 4. 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审批条件。审批条件

申请材料 1. 建设项目属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各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提出的资金申请报告; 2. 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3. 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批复;

4.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5.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含规划意见书、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对申请贴息的项目已使用贷款的,应提供贷款银行的付息单; 7.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注:信息化项目应提供上述材料中的1、2、7。

审批收费 办理时限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专家评估论证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做出给予一定投资补助或者贴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

第三篇: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制度8.13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

5.承诺文明服务。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

6.承诺廉洁服务。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坚决杜绝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严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生。

第四条 服务承诺制的监督管理

1.制定和严格落实责任制,委领导负责监督服务承诺制的落实。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

3.定期总结讲评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遏止不良现象。

4.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诺事件。行政相对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或举报:

(1)投诉电话:0895—4825940(2)投诉地址:市昌都大厦市发改委综合科。第五条 对违反服务承诺制的,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发改委机关内设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发改委综合科负责解释。

科室及负责人。

第九条 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发改委机关内设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发改委综合科负责解释。

知。

第八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发改委机关内设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发改委综合科负责解释。

2.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的; 3.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办结时限的;

4.在承诺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告知行政相对人的。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因自身责任,不按本委告知的时间到本委办理相关手续,其申请办理的事项应视为工作人员按期办结。

第七条 本委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发改委机关内设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发改委综合科负责解释。

项实施行政审批行为,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

2.经办人提出的意见或方案错误,领导应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经办人和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 经办人员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其责任:

1.申请人弄虚作假,致使经办人员按工作常规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

2.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经办人员无法操作且已尽到解释说明责任的。

3.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责任追究情形发生的。第七条 追究责任按照下列方式单处或并处:①责令做出书面检查。②通报批评。③责令向行政相对人赔礼道歉。④书面告诫。⑤调离工作岗位。⑥责令引咎辞职。⑦党纪政纪处分。⑧辞退。

第八条 一年内违反规定超过3次,取消该考核评优资格;经办人员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书面告诫,并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或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可从轻追究责任。

第九条 委纪检监察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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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县发改委教育提升经验交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不仅是十一五”期间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而且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将犁川镇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当前,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正在农村如火如荼地开展,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巨大的精神力量,为加强农村基层阵地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因此,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首先,推进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在全县东南部山区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村位于县东南部,距晋城市区20公里,一个典型的山区贫困乡村。全村现有139户,600多口人,1个党支部,18名党员。该村海拔876.8米,地势北高南低,村庄依山而建,地貌多以山地、丘陵为主。村域面积2709.7亩,其中耕地面积951亩,林地面积32.1亩,天然牧坡187.1亩,村集体经济收入比较薄弱,一个典型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山区乡村。近几年来,广大农民群众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从事栽桑养蚕、养殖獭兔等产业。同时,还依托较好的区位优势,积极从事交通运输业。截止2005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500元。因此,选择村作为全县东南部山区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验示范点,大胆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可以在全县起到指导、借鉴和推广作用。

其次,推进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进一步弘扬崔晓满同志的先进事迹。村是原吉林省四平市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全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代楷模崔晓满同志的故里。退休之后放弃大都市舒适安逸的生活,回到家乡,主动捐款10余万元,组织带领群众建校兴学、修路兴村、致富兴民、固本兴政,被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军优秀退休干部”被吉林省委、省军区授予“一心为民模范共产党员”被晋城市、县评为“捐资助学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优秀共产党员”因此,通过大力弘扬崔晓满同志的先进思想、优良品质和崇高品格,可以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发扬党的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励精图治,艰苦创业,深化农村改革上有所突破,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上有所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事业中再创辉煌。

二、推进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高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拟通过实施教育培训和农民健康两大工程,第四。包括新建学校餐厅、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医疗所、幼儿园改造和健全农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共6个项目。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为主,制定和落实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具体措施,引导农民破除封建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和加强社会保险的投入,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三、推进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

首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全县山区乡村的试验示范点,建设成败,直接关系到全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十分重大。因此,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小组,加强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健全组织,科学管理。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推进村的新农村建设,必须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要从加强班子先进性着手,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首先,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机构,坚持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做到清正廉洁,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建设村级文化活动阵地,丰富农村精神生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第三,要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先导,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创造一个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再次,政策支持、集聚资源。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县、乡两级政府要在村的新农村建设上给予政策倾斜。比如在资金方面,县、乡财政除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村的新农村建设给予支持外,还要通过采取争取上级支持、社会筹资等多种途径和办法,拓宽投资渠道。人才方面,县委要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职,对新农村建设工作提供人才支持。技术方面,组织科技人员服务到户,选送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指导,确保新农村试点建设的顺利进行。

最后,发展协会,壮大规模。要积极扶持发展产业协会等新经济组织,从各个方面为农户的生产、销售提供服务,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比如成立种植协会、养殖协会、兔业协会,最大限度地把农民组织起来,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同时,要以市场为依托,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把全村的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做大做强,走出一条产业化经济道路。

第五篇:审计机关质量提升经验交流材料

审计机关质量提升经验交流材料

今年以来,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和座谈会精神,全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截至9月底,全市完成审计项目365个,审计调查42个,审计公告10个,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4.57%、16.67%和400%。全市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250篇,被批示采用114篇。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3756万元。审计工作历史性写入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三次肯定了审计工作。一是强化项目管理。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反复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确定审计项目计划,并将全年审计项目计划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对下达的计划项目,建立了应审项目库。对原有的审计文书进行了清理,全面启用新审计文书格式。对不符合规定的审计通知书和审计送达回执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市审计局审计整改检查通知书》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办书》。

二是强化现场审计。市局出台9项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制度,分别从审计前调查、审计项目现场协调管理、审计项目现场总结以及审计项目进度控制等方面规范现场管理。县审计局结合省厅审计管理制度试点,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XX县审计局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坚持把好“程序、取证、处理、复核”四关。XX县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制定操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XX县审计局实施多项管理规程,加强业务流程控制,保障审计项目有序实施。

三是强化复核把关。要求审理人员对每个项目从审计程序到审计文书逐项审理,填写项目审理工作记录,出具项目审理意见书,变以前完善档案程序性复核为对整个审计项目全程实质性审理。加强内部层层把关,对简单项目法规审理科室审核,直接出具项目审理意见书;对项目较大,问题比较复杂,经科务会研究后,报请分管局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出具项目审理意见书。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规范要求,书面下发《审计项目审理情况通报》,增强审理意见落实效果。四是强化金审应用。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努力,我市“金审工程”实现了县区全覆盖,oa审计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ao现场审计系统全面推广,去年全市完成ao应用21个,计算机审计方法2个。今年应用实例同比增长15%。ao与oa交互管理,市局制定了《ao/oa交互和数据包报送办法》,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及计算机运用技术手段,结合ao∕oa交互等措施,实施进度管理、控制和考核。

五是强化考核评比。建立全市审理专家评审组,实行市县分组分类交叉评比,定期对审计项目进行考核。针对评比情况,市局统一下发参评项目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对参评项目扣分事项进行整改。同时对优秀项目全市通报表彰。今年以来已评比审计项目41个、综合报告17份,推荐参加全省评比优秀项目4个,优秀报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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