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基本医疗扶贫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基本医疗扶贫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脱贫组发〔2020〕3 号)和《关于开展巩固拓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专治〔2020〕1 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扶贫各项政策,确保在 6 月 30 日前我区 433 名未脱贫人口具备脱贫基本条件,圆满完成 2020年全区脱贫攻坚任务。
二、治理内容
1.贫困人口参保率,资助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贫困人口医保待遇倾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压实责任,立行立改(2020 年 4 月 10 日前)
紧紧围绕 6 月 30 日前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医保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对能整改的问题,要立行
立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脱贫攻坚考核验收的要求和标准,限期整改到位;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
(二)全面摸排,确保达标(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1、做好信息对接共享。加强贫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健全完善贫困人口信息交换、比对工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信息准确完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区扶贫办认定提供,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由区民政局认定提供,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实现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2、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不少于 50%的补助,其中农村特困人员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予全额补助,农村低保对象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予 50%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非低保对象通过扶贫专项资金给予 50%补助。
3、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动态管理。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把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加强医保扶贫倾斜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贫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凡贫困人口信息发生变化,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及时提供数据,及时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维护,确保实现动态全覆盖。全面摸排未参保贫困人口情况,逐户逐人进行核对,抓好六类特殊人群(指户口外迁,死亡,参军,服刑,参加职工医保、学生参保等)备案核查
补录等工作,形成“未参保贫困人口数据库”,跟踪掌握情况变化,及时做好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 100%。
4、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10 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少 50%,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等倾斜政策落实到位,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 85%以上,提高未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90%以上;“一站式”结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加强监督,严肃问责(贯穿集中治理全过程)
要严格按照“百日攻坚”行动目标、攻坚内容、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将加强作风建设贯穿医疗保障扶贫全过程,重点解决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医保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高质量开展好每一项工作,完成好每一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调度及督促指导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同时,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区医保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科学合理安排
要增强全局意识,善于用系统思维谋划推动工作,防止“打乱仗”。要把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与全区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挂牌督战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积极推进。
(四)加强工作调度
建立月调度机制,明确朱国钢为工作联络员,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和数据。每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每季度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小结,积极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第二篇:国庆期间集中治理“节日病”工作方案
国庆期间集中治理“节日病”工作方案
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落实意见,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x纪发〔XX〕x号)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市纪委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节日病”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蔓延,进一步严格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作风。
二、治理内容
(一)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
(二)借节日之机用各种形式和名义赠送、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违规公款吃喝;
(五)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休闲等活动;
(六)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接待活动;
(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八)违规购置、使用公车。
三、方法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严治高压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以及手机微信、短信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坚决遏制“四风”,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的精神以及市委、市纪委部署集中治理“节日病”的要求,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过节的意识,自觉抵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组织安排市委领导作廉政讲话,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理解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自觉规范从政从业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警醒党员干部抵制歪风,远离腐败,努力创造风清气正的和谐发展环境。
(二)推行廉政承诺,强化自警自律意识。积极创立完善党员干部自我约束机制,推行“双节”期间廉政承诺机制。承诺要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市四大家领导、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市纪委承诺报备,科级以下干部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承诺报备。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签订《“双节”廉政承诺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签订《“双节”廉政承诺书》,引领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不送礼、不收礼,自我加压,自警自律,刹歪风,扶正气。对发生严重违诺问题,又不主动纠正,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三)组织监督检查,堵塞机制制度漏洞。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开展“节日病”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有针对性地重点督查,做到监督检查全面覆盖,治理问题不留死角。在对各单位监督检查中,认真落实“三查三对三看”:一是查账目,对实物、资金,了解存款、借款、支出等资金流向,看是否存在公款送礼、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现象;二是查景区,对车辆,看是否存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现象;三是查饭店、会所,对发票,看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娱乐等现象。通过监督检查,着力查找各部门各单位在监管机制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严格纪律,促使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四)查处违纪案件,严惩违法违纪行为。拓宽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络邮箱,认真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投诉举报,并从监督检查中收集、归纳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按照管理权限交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立案查处,进行“一案双查”,严肃处理,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严重违纪的典型案件,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四、任务分工
(一)市纪委宣教室、网络室负责“节日病”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电子屏、版面、廉政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廉洁自律有关制度、规定;向社会各界宣传治理“节日病”的具体内容、重要意义;加大违规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在全市营造文明、祥和、节俭、廉洁的节日氛围。
(二)市纪委派出机构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对通过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发现的“节日病”问题进行及时查处,同时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市纪委内部整合相关职能室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集中开展重点督查,通过“三查三对三看”,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引领“节日病”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提高成效,遏制歪风,弘扬正气。
1.第一检查组(廉自办、农风室),王xx任组长,重点督查党群口、财口各单位。
2.第二检查组(纠风办),王xx任组长,重点督查政府口、文卫口各单位。
3.第三检查组(效能中心、政务公开室),李xx任组长,重点督查金融口、工交口、计建口各单位。
4.第四检查组(执法室、法规室),张xx任组长,重点督查zd口、农口各单位。
(四)各乡镇纪委、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好“节日病”治理,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专项检查组及派出机构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节日病”的治理工作涉及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人员较多,范围较宽,是一项繁琐、艰巨的政治任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角度予以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成立集中治理“节日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日病”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各基层纪委(纪检组)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本单位“节日病”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力推进,注重实效。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机构、各专项检查组要按照委局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监督,严格检查,强力推进,点面结合,做到重点区域不留空档,重点部位不留死角,问题不查透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既要查清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又要分析问题的原因,查找制度机制的漏洞,帮助指导各单位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遏制“四风”泛滥蔓延的态势。各派出机构、各专项检查组以及基层纪委(纪检组)要按照时间节点每周将“节日病”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类型、违纪事实、责任人及处理意见详细填写《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情况周统计表》《中秋国庆期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周报表》,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察局(径送纠风办)。纠风办负责统计整理,建立台账,并上报省纪委。
(三)严肃纪律,提升形象。委局各派出机构、各专项检查组以及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在治理“节日病”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重工作方式,牢记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要求,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现象。对于监督检查中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吃拿卡要、收礼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除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分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律清除出纪检监察队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篇:郑州市医疗废物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郑州市医疗废物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郑州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04年 10月31日前建成并投运郑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并正常运行。
(二)、2004年11月底实现全市一、二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率100%;2004年12月底实现市区及县(市)城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2005年2月底实现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98%以上。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整治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整治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市工商部门不得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办理工商手续。
(四)、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禁止在市区内随处乱倒医疗垃圾;禁止运输医疗垃圾过程中沿途泄露、遗撒。
(五)、市物价局负责监督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在向医疗单位收费过程中,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抓紧时间实施,积极主动的做好医疗废物集中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整治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整治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卫生、工商、综合执法、物价、市政、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
(二)、在2004年11月底前一、二级医疗机构与郑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定书面委托合同,2004年12月底前二级以下和县(市)、乡镇医疗机构与郑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定书面委托合同(市级医疗单位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以下医疗单位由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
(三)、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转让、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环保牵头,卫生、市政、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配合)
(四)、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环保牵头,工商、卫生部门配合)
(五)、禁止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将医疗废物提供或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环保牵头、卫生部门配合)
(六)、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非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环保牵头、市政、卫生部门配合)
(七)、郑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必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处置医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环保、卫生负责)
(八)、郑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可向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取处置费用,但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物价负责)
(九)、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以及贮存、利用、处置医疗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做到防渗透、防扬撒、防破损、防雨淋等安全措施,必须达到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环保、卫生负责)
(十)、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并设置危险废物标志,禁止在运输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公安、交通、市政部门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已成立郑州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我市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明确1名专职联络员。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环保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把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制定出本单位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如期完成。
(二)、强化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对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行使统一监督管理职权。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政府环保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坚持长期的、正面的宣传报道、使全市人民都能够真正认识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重要性,真正认识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对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
(四)、严格奖惩措施
市政府将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措施得力、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将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对推诿扯皮、政令不通、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按照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其党政一把手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不予提拔或评先,并取消其单位各种评先资格,同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篇:“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群众反映强列的“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存在的乱象问题,进一步解民忧、纾民困、惠民生、暖民心,办实事,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围绕“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突出问题,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开展专项督查、推动线索核查、运用网上巡查、实施抽检排查、强化执法稽查,切实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三小”无证经营、售假卖劣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任务
1、“小诊所”集中治理
范围:个体小诊所、学校医务室、社区卫生室。
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取缔无证从事诊疗行为的小诊所,查处超范围使用药品、使用假冒伪劣药品、未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等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医疗行为和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任务: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掌握辖区“小诊所”基本情况,建立台帐。二是资质清理。对个体小诊所、学校医务室、社区卫生室无证经营及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执业人员手续齐全及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依法关闭取缔无证经营及整改不达标的“小诊所”。
2、“小卖部”集中治理
范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备案管理的食品经营店、无证经营小卖部。
目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食品的小卖部,严查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经营场所不达标、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改善食品经营环境,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任务:一是摸清情况。对辖区内“小卖部”进行全面摸排,排查持证情况及安全隐患,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二是日常监管。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销售“五毛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乱象进行重点整治。
3、“小饭桌”集中治理
范围:为学生提供餐饮的校外托管机构、为低龄学生提供午间接送、餐饮的经营个体及校园周边小餐馆。
目标:取缔无证经营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小饭桌”,全面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发生。加大对“小饭桌”整改指导,促进规范提升。
任务:一是摸清底数。对提供学生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为低龄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个体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帐;对校园周边小餐馆进行排查,重点检查证照持有、供餐规模、风险隐患等,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监管台帐。二是强化监管,切实整治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索证索票不规范、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问题,抓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骤
从2021年3月底起至2021年9月底,分四个阶段集中开展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至4月12日)。
大力宣传“三小”集中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增强“三小”治理社会共识。(二)摸排自查阶段(4月13日至4月23日)。
对“三小”基数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三)集中治理阶段(4月24日至8月31日)。
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查处、督促指导整改等手段,对群众反映的行业乱象、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分门别类制定工作措施,逐一整治销号到位。通过集中公布一批处罚名单、销毁一批伪劣产品、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系统展示治理成效。(四)巩固提升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
开展明察暗访,重点督查“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工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对建立的问题台帐进行问题销号、跟踪问效。同时,对“三小”监管领域暴露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食品药品“三小”监管领域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党工委、办事处成立集中治理工作小组(见附件),负责统筹指导此次集中治理工作。各社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集中治理工作任务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按照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加强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二)强化宣传,畅通信息。
各社区要通过会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将整治内容、工作进展和治理成果广泛宣传,并于每月22日前将整治开展情况报集中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附件:
XX街道办事处“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XX(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XX(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X所长)
XX(XX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办副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
街道各社区书记、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执法办公室:XX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篇:榆煤矿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库车县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煤矿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落实县局下发《煤矿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全面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根据《煤矿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立足于我矿安全实际,以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牢固树立煤矿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及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排查,重在整治;抓好当前,兼顾长远;强化监管,建立机制;着重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抓好安全的各个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用足够的行政、经济手段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落上级监管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赵仁义
副组长:刘立明、张军、季新平、崔江、张垂波
成员:陈之辉、张生军、刘新、刘德勇、张伟、吴建伟、余小华、戴宏斌、闫书伟、武海林、李健察 杨树兵 陈芝足 陶家艳 杨建辉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刘德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回查、销号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五、患排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
(一)、范围:全矿(井上、下生产系统、地面、供电、生活区等系统)。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
1、矿井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善可靠。采区实行分区通风,专用回风巷、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程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串联通风,综合防尘系统运行正常。由安通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
2、瓦斯治理:健全完善瓦斯检查、监控系统、瓦斯探头安设位置、配备数量、质量和校验符合规定,瓦检员、安全员、巡回安全员的配备与生产作业面相匹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双人联锁”制。重点查:工作面上隅角、冒顶处、回风巷转角处、密闭处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确保安全生产。
3、采掘布置: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安全可靠。
4、顶板管理:采煤工作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采掘作业及支护符合标准,采煤工作要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出规定。
5、机电运输管理情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无淘汰设备,电气设备无失爆,井上、下监测、通讯电气设备完好。斜井、猴车、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6、水害防治:落实矿井水文地质、采空区、相邻矿井、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查: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7、应急救援落实: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救援物资、设备,制定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8、自然灾害防治: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废弃井口填堵封实,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严密措施。
9、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建立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编制规程、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入井人员佩戴有效自救器,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三)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顶板管理、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起来,加大打“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神心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队组,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做到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台帐,完善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销号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各科室、队、班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管理。狠抓现场监管。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现场管理制度,做到瓦检员、小班长盯点盯面;队长、安全员及井口巡回检查;矿领导跟班带班作业,井口、部门负责人现场巡回检查,督促整改人员对井下查出的问题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或现场进行整改,由部门、科室、班(组)相关负责人组织人员
整改完成后再开除隐患整改回执单,由督促整改人员现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方可验收签字同时消号隐患。一般隐患由安全科负责落实;较大隐患由安全科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重大隐患由分管矿领导挂牌督办落实。
榆树岭煤矿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