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高中考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方案
2020年高中考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方案 为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确保今年高、中考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时间 2020年6月30日—7月16日。
二、保障范围 县城区(含XX中),重点是各考点及周边。
三、保障任务 (一)禁噪工作。严格做到高密度、全覆盖禁噪,确保考点附近100米内无摊点。7月8日、7月16日在建工地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一律停运;
严禁沿街商家店铺、流动摊贩及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单位占道经营、占道促销,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进行商业宣传、兜售贩卖;
暂停审批占破路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各类噪音举报,严控噪音污染。(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渣土所、市政园林中心)(二)维护秩序。安排专人加强各高、中考考点周边秩序管控,有序引导送考家长,防止人员聚集。(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三)环境卫生。落实专人,加大对考点周边区域清扫保洁密度和频次,确保考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清爽。做好考点学校垃圾清运工作。(责任单位:环卫所)四、保障措施(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考保障工作领导组,坚持把高、中考保障工作当成是一项服务工程、品质工程来抓,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高考保障工作做实做好。
(二)优化力量,强化服务。一是采取提前张贴公告、微信群发布信息、上门服务、文明劝导等方式,重点宣传加强环境噪声管控、疫情防控及市容秩序监管等相关知识。二是高、中考期间安排人员在各考点驻点布岗,维护好考点周边秩序。三是加强公园、广场、城区商家店铺管控,严禁占道经营、跳广场舞和使用高频音响。四是及时劝导、规范考点周边车辆停放,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通畅。
(三)督察督办、问责问效。局领导组将及时深入保障一线,加强督察督办力度。对保障工作开展有效,履职尽责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对工作措施不力,出工不出力、履职不尽责的单位或个人,坚决通报批评,并按照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高考保障服务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篇:高、中考保障应急预案(共)
资阳市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高、中考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
为做好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以及《资阳市雁江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资阳市雁江区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过程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广大考生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三、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餐饮监管部门、餐饮服务提供单位、主办单位在高、中考开展前和开展期间,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监管,尤其是对高风险冷、生食品的监管,通过监管及时发出预警。
2、举报。对发生在高、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事故隐患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3、准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二)报告
1、报告制度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并向区卫生部门通报,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规定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高、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以下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造成伤害人数在99人及以内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2小时内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事故造成伤害人数在100人及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应当于2小时内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事故造成伤害人数在100人及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应当于2小时内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逐级报告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区药监局、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区招生委员会、接收病人的医疗机构;
(2)区食品药品监督管局负责现场监管的工作人员、餐饮服务提供单位的服务人员、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工作人员、接收食物中毒患者的医务人员、就餐人员。
四、应急处置
(一)监管部门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提供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并按程序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发布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饮服务单位名称、地址、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漏报、瞒报。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五、组织机构
建立资阳市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志铭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陈红担任副组长,食品安全股、食品稽查中队和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股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电话:26227696),负责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协调工作。特殊情况时,局机关其他股室全力配合。
2014年6月5日
第三篇: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定西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月1日开始,在定西城区组织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等“十乱”现象,集中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大力改善城市容貌,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畅通和谐、优雅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二、整治目标及范围
整治目标:按照“整治、规范、提高、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优化城市环境为目标,以城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沿街门店、户外广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违章建筑、烟花爆竹、小区物业管理为整治重点,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干净整洁,交通秩序顺畅,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 1 — 广告招牌规范有序,沿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落实,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整治范围: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出入口、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家属楼院、城区河道等。
三、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抓好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居民楼院、机关单位、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各专业市场及周边等区域的环境卫生。
1.实行“无缝隙作业”,全面落实城区各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责任,全天候加强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合理安排时段,充分运用道路清扫车和洒水车等大型器械对城区主干道路面清洁和洒水降尘。临街门店等垃圾袋装收运及时,餐饮泔水全部实行有偿服务,集中收集运送处理,切实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区住建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和环卫站配合)
2.加强城区人行道及绿化带、背街小巷、住宅小区以及城区“牛皮癣”的专项整治。做好背街小巷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各类垃圾,及时清理城区“牛皮癣”并查处各类乱贴乱画行为。定期组织辖区各单位志愿者、居民经常性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活动,督促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家属楼院以及临街店铺门前“四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和乱堆杂物行为。(永定路街道办、中华路街道
— 2 — 办和园林局具体负责)
3.加强对城区公园、广场和西岩山、南山等公共场所日常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杜绝乱倒垃圾现象的发生。加强街道行道树(篱)的养护,清除枯死行道树(篱),及时适时补种植。(区住建局牵头,区园林局具体负责)
4.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各出入口等地段的环境卫生整治。对乱堆乱倒垃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跟踪管理,配套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做到日产日清,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空地内无垃圾堆放。(凤翔镇具体负责)
5.加大对西关市场、东关市场、大十字市场、马铃薯市场等各专业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整治,督促经营业主做好垃圾清理保洁,严禁在市场内及周边乱丢乱倒垃圾。(各市场管委会具体负责,凤翔镇和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加强监管)
(二)占道经营整治。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施治,大力整治摊贩占道经营、门店延伸经营、店前乱摆乱放货物等行为,确保无占道经营,无门店延伸现象。
1.对城区严管街道、人行道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行为进行整治,取缔沿街无证经营的露天烧烤等小吃摊点和流动商贩摊点,对城区主次干道、市场及校园周边各种载货车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杜绝乱摆摊点买卖行为。对城区严管街道沿街门店占道、延伸经营、店面门前货物乱摆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禁止店外延伸占道经营,乱摆放货物
— 3 — 等行为。(区执法局具体负责,永定路、中华路综合执法所和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配合)
2.对沿街所有占道洗车门店、车辆维修门店以及装潢门店进行全面整治,严肃查处占道经营、污损路面、乱堆材料垃圾以及利用行道树、栏杆等公共设施乱搭乱挂行为。特别是对交通路沿线洗车行、占用人行道修车的车辆维修点,要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洗车行的管理,杜绝污水外流和污染市容环境现象,坚决依法取缔占道修车点,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市运管局安定直属分局具体负责,区执法局、工商局配合)
3.加大对城区各市场出入口及周边环境的检查巡查力度,按照就近入市的原则,引导流动经营户入市集中经营。加强对临时市场的规范管理,实行限时、限地经营,做到不越位经营、不乱搭架经营、不乱牵乱挂阳蓬雨披、不乱丢弃垃圾。(区执法局具体负责,各市场管委会配合)
(三)户外广告整治。
1.规范清理户外广告,对违规设置的商业广告坚决取缔,对擅自悬挂、设置的户外广告条幅、布幅、标语、店面门前活动标牌一律清除,对乱拉乱挂等行为全面进行整治;对破旧门头牌匾,督促业主进行更换,提升城区街景风貌和城市形象。(区执法局具体负责,永定路、中华路综合执法所和区工商局配合)
2.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布告、启事、广告等;加大对临街建筑物立面乱张贴、— 4 — 乱涂写的整治力度,按照属地管理负责城区“牛皮癣”的清洗;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永定路街道办、中华路街道办具体负责,区执法局、公安局配合)
(四)违章建筑整治。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源头监管、强力整治”的要求,建立全天候巡查、全范围覆盖、全方位监管的执法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针对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对新旧城区内乱搭乱建、偷建抢建、无序建设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紧盯重点片区、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整治力度,重点对违建现象较为突出的西川、南川等路段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区执法局具体负责,永定路、中华路、凤翔综合执法所和市、区国土部门配合)
(五)物业管理整治。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全区物业管理无缝隙、全覆盖,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水平低、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不高、各类乱搭乱建及物业服务“最后一公里”等问题。
1.对存在乱收费和物业服务质量差、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或乱弃垃圾等突出问题的物业服务公司,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对群众意见大、住户投诉多的物业服务公司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着力整顿提高,或吊销资质,逐步遴选培育专业化的物业公司,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市、区住建部门牵头,永定路、中华路街道办配合)
— 5 — 2.对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一方面采取大物业公司兼管的方式进行均衡化管理,即该物业服务公司在管理一个新小区的同时兼管一个无人管理的小区;另一方面采取社区工作人员和业主委员会共同配合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每个老旧小区有人管、能管好。(市、区住建局牵头,永定路街道办、中华路街道办配合)
3.对小区建设、维修及物业服务方面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小区建设的源头监管,督促完善水电暖等服务设施,加大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力度,对基础设施老化严重,供热难保障的老旧小区摸底建档,按照老化破损程度,逐步制定维修改造方案,逐一解决。着力解决物业服务方面的信访投诉、电子民生平台反映事项及各类矛盾纠纷。(市、区住建局牵头,永定路街道办、中华路街道办配合)
4.对小区内乱搭乱建、破墙开店、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和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行为。特别是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的违法行为,由房屋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市、区住建局牵头,执法局配合)
(六)烟花爆竹整治。集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和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查处超范围、超规格经销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烟花爆竹产品,包括小礼花类、摩擦类和烟雾类等;在城区严禁销售和
— 6 — 燃放大型烟花,禁止出售和燃放孔明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者一律归店经营,对城区街道乱摆摊设点、走街串巷、利用汽车零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全部取缔,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要限时、限量、限区域,严禁城区销售和燃放除编结类之外的烟花爆竹,严禁在人口聚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执法局和环保局配合)
(七)建筑工地整治。
1.对城区各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和建筑垃圾进行整治,督促所有大型建筑工地按规定设立围墙防护栏,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落实专人清扫保洁。(市、区住建局负责)
2.加强对延时施工建筑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占用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加班施工和噪音扰民事件。(区环保局、公安局牵头负责,市、区住建局配合)
3.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沿路遗撒和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区执法局牵头,市、区住建局、区环卫站、市运管局安定直属分局配合)
(八)城区河道整治。
1.按照“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划片包干”的原则,对各自区域内河道沟渠、河岸护坡、道路边坡等垃圾、杂草、废弃堆弃物全面进行清理,定期巡查清扫保洁,确保河道、河岸环境整洁美观。(区水务局、凤翔镇和永定路街道办、中华路街道办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 7 — 2.对违法侵占河道、任意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制定新城区水力自控翻板闸坝淤积治理方案,组织调派人员力量,全面开展清淤工作。(区水务局具体负责,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凤翔镇和永定路街道办、中华路街道办配合)
3.对东河、西河城区段两旁污水排放、收集由市、区政府各投入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资金,尽快拟定具体治理方案予以治理。(具体由区水务局负责,区住建局配合。)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从2016年1月1日开始,2016年3月31日止,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工作职责进行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1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针对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细化整治措施,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时间安排,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势舆论氛围,引导全区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积极参与,迅速掀起城市管理专项整治热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16日—3月30日)。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根据整治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切实
— 8 — 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31日后)。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整治一次,规范一批,巩固一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责任靠实到位,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永定路、中华路和凤翔综合执法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基层执法主体责任,加大前期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和“十乱”现象,对不配合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报执法局,组织力量,集中整治查处。各单位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突出整治重点。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整治任务的难易程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进行整治。对影响城市品位和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要明确目标,采取“三结合”、“三为主”的方法,即执法队员主动帮助纠正和限期自行纠正相结合,以主动帮助纠正为主;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主要街道和进城入口相结
— 9 — 合,以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全面整治。
(三)加大投入保障。市、区财政部门要制定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整治工作经费。区执法局和凤翔镇、中华路街道办、永定路街道办综合执法所要加强人员配备,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全力开展违法违章查处、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整治;区住建局、环卫站要加大市区环卫设施配置,增加清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保障市区主干道清洁。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迅速、有效处置,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密切协作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宽、任务重、要求高,涉及到市、区和驻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精诚团结,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影响城区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宣传教育。在市、区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市、区宣传部门要舆论跟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跟踪曝光,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对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门店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对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等各类不文明行为和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曝光。发放《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和整治市容环境突出
— 10 — 问题的通告》,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张旗鼓宣传市民“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损坏设施、不乱穿马路、不占道经营、不乱停车辆”的《安定区市民行为基本规范》和“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损害公物、不乱穿马路、不奇装异服、不喝酒吸烟、不滋事打架、不跟风攀比”的《安定区学生公约》。
(六)强化督促检查。成立定西城区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过程中工作被动、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予以公开曝光。各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附件:定西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11 — 附件:
定西市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维团 副组长:祁永和田富林刘树武成员:
安定区委常委、区委区政法委书记 安定区政府副区长
市委宣传部 市委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安监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 市运管局 市教育局
市政府副市长
安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市体育局
市爱卫办
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投公司
谢
平杨彦兵 陈永刚 燕立三 董兵悟 赵怀玲 杨永宁 董启富 杨鹏飞 杨立新 魏海斌 王宇宏高玉杰 汪
富 李宏伟 梁永金 张顺奇 安定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安定区住建局局长 安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安定区水务局局长 安定区环保局局长 安定区安监局局长 安定区食药监局局长
安定区工信局副局长、商务局局长 市运管局安定直属分局局长 安定区工商局局长 安定区公安局副局长 市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副大队长 安定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安定区供销社主任 安定区爱卫办副主任 安定区园林局局长 安定区环卫站站长
张宝晨
凤翔镇党委书记
康维成永定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刘永祥
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谢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第四篇: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方案
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方案
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方案
省第次党代会提出广州要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城市管理各部门面临的任务更为艰巨、更为迫切。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如何使城市管理真正落实到基层,把广大群众热切期望提高环境质量的要求和他们的智慧、力量凝聚到“三年一中变,一大变”目标上来,凝聚到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上来,实现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为建立和健全城市管理宣传网络,强化宣传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宣传内容
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 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措施;
宣传“一年一小变”成果和“三年一中变”规划;
宣传各个阶段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计划;
宣传好人好事,树立先进典型; 宣传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对“六乱”及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批评、鞭挞和曝光;
督促各部门,各区、街、镇对“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改。
二、宣传形式
充分发挥广州地方新闻媒介多且集中的优势,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沟通,举办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以及现场采访报道等。在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设立城市管理宣传栏目。
举办城市管理现场咨询会。
组织开展评比表彰“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好市民”和“城市综合管理文明执法先进集体”的活动。
充分发挥区、街、镇宣传阵地作用,并在公共候车亭、公共宣传栏开辟公益宣传栏。
三、主要措施 建立和健全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宣传网络,组织城市管理通讯员队伍,定期对通讯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触觉敏锐、快速反应、文字表达等新闻素质,主动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准确稿件、信息。
配合各个时期工作重点,与建设工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组织新闻单位现场采访报道。
印发市民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
对“110”报警服务台城市建设管理快速反应网络群众投诉的和监督检查处“巡城马”日常巡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由专人
收集归纳,进行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开。督促整改,取信于民。加强对区、街及各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指导。
四、时间安排 4月-5月,精心组织一批有份量的新闻稿件提供新闻单位,组建宣传网络和通讯员队伍,筹措、申请城市管理宣传经费,与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洽谈城市管理宣传栏目的设置,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办布置个年城市管理宣传工作任务。印制市民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
6月份举办市、区城市管理现场咨询会,市城管办、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公用事业局、交警支队、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区城管办参加。会上派发市民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争取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城管”栏目正式开通。
11月份在市、区开展“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城管综合执法文明单位”和“积
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好市民评选活动”。12月份对评选出来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单位”、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分别推荐的‘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好市民”进行表彰。并对“城管”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及时调整宣传形式,改进工作方法,办好城市管理各种宣传活动。
第五篇: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021年高考、中考(以下简称“两考”)将于6月7日-8日和6月11日-13日举行。为保障我区“两考”期间广大考生的食品安全,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两考”顺利进行,依据《食品安全法》、《XX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照“提前介入、风险防控,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相关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采取主动联系、提前介入、包点包校、责任到人、全程监督、领导巡查的工作模式,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两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落实“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与教育部门、各考点的关系,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成立“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安全总监XX同志为副组长,餐饮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指挥“两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任务与措施
(一)沟通联系,掌握信息。
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掌握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分布与供餐等信息,确定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保障责任人。各保障点责任人及时与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校带队老师进行联系沟通,准确掌握各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食宿安排信息(食宿人数、供餐形式、供餐地点、供餐从业人员名单、供餐菜谱、饮水供给方式等)。(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
主动联系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强调有关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相关责任。(三)考前检查,消除隐患。
“两考”期间,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全面检查。针对上述食品经营单位资质许可、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进货查验情况、索证索票情况、库存食品、食品添加剂自查情况、不合格、“三无”、过期食品、添加剂清查下架退市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助考生就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向社会公告,警示考生不去就餐,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和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予以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对不符合要求和不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以及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不得从事考生就餐接待,同时依法查处。(四)加强巡查,全程监督。
“两考”期间,要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岗位等监管措施,对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提供就餐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要加大巡查力度,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27日至6月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监管所对XX一中、XX六中、十三小食堂等中高考考生就餐餐饮服务单位及一中、六中、十三小、XX初中等考点周边食品经营户、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两考”前的专项检查。
第二阶段:6月6日-8日,由驻点执法人员对XX一中、XX六中食堂等考生就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事前监督和驻点监管,同时辖区监管所要对考点周边食品经营户、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考前的专项检查。要求考试预定餐饮单位签订《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和《就餐接待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第三阶段:6月11日-13日,由各监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中考考生集中就餐点进行监督检查,签订《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和《就餐接待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五、工作要求
(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保障的重要性。考点食堂及考生餐饮接待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中高考保障任务,成立相应组织,考前要组织全体参与供餐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禁未持有健康证明人员上岗,严禁带病上岗,落实保障责任人,规范岗位操作规程。
2.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食品和原料必须索证,严禁采购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三无”食品以及外购高风险食品,食品贮存场所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食品贮存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严把食品加工关。加工场所保持卫生整治,有完善的“三防”设施,加工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保存2小时以上的熟食应彻底回锅烧制。
4.严把餐饮具消毒关。餐饮具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干净,做到用前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须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建议采用热力消毒法,于100℃温控设备中消毒15分钟以上)。
5.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所有供应菜肴必须留样,数量125克以上,密封后置于温度为0℃一8℃的专用冰箱内保存48小时。
6.不得供应外购凉菜与自制凉菜,不提供辛辣菜品,建议不使用海鲜、鱼类等食材。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信息,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与保障人员联系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8.配合做好驻点保障责任人工作,严格遵守保障责任人提出的保障工作要求。
(二)保障责任人工作要求
1.各驻点保障责任人必须在6月6日入驻保障点,实行全程监督保障。
2.严格审查各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的情况。
3.对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现场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措施,填写监督检查记录或监督意见书。
4.适时开展重点食品或餐用具、从业人员等的卫生监测(项目为微生物快速检测、食物中心温度检测)。
5.认真履行全程监督职责,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遇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两考”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当立即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对措施,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等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