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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选五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选五篇]



第一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安顺市

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8〕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贵州省第四届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安顺市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大健康产业集聚融合为路径,以国际化、高端化、绿色化、集聚化为引领,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手段,按照“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的理念,推动大健康与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大健康产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把安顺市建设成为全省大健康医药产业特色聚集区。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创新力不断增强,全面融入黔中综合健康养生圈,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医、养、健、管、游、食”大健康医药产业体系,大健康医药产业增加值突破200亿元,大健康医药产业成为支撑安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支持安顺市打造大健康医药产业特色聚集区

(三)支持打造全国重要的山地休闲度假健康养生基地。依托安顺良好的生态环境、文化底蕴、旅游资源、气候资源等优势,支持安顺市加快发展以回归自然、感受传统、放松身心等为主题的避暑度假、休闲观光、文化体验、温泉水疗、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健康休闲旅游业态,打造休闲旅游创新发展区和引领示范区。加大对安顺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指导格凸河旅游景区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基础设施,支持黄果树、龙宫旅游景区、屯堡文化景区组建黄果树旅游区,实现“黄龙屯”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上市步伐,积极做好黄果树国家湿地公园、贵州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开放工作。(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厅)

(四)支持打造国家中药民族药制造名城和苗药研发创新基地。支持安顺市重点中药民族药骨干企业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生产集中度、技术装备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支持安顺市挖掘民间经验、特色配方,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医院制剂,逐渐形成中药制剂。支持安顺市优势品种和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药散剂(验方)进入国家医保、基本药物目录和省级医保目录,推动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独家品种实现突破。支持安顺市在现有的大健康医药产业聚集区基础上,引进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落户园区,把安顺市打造成为国家中药民族药制造名城和苗药研发创新基地。(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

(五)支持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安顺市优化医疗服务资源布局,打造集预防、治疗、保健、康复于一体,具有省内一流水平、面向全国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支持安顺市发展健康管理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疫苗接种服务中心等机构。推动大数据与大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安顺市“互联网+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将安顺市已有信息化项目融入“云上贵州”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将安顺市打造成为“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基地。(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六)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安顺市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民族医药资源、交通等优势,把医疗、气候、生态、康复、休闲、康养等多种元素融入养老服务业,建设一批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项目。统筹彩票公益金、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等支持安顺市建设医养结合养老院、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安顺市下辖的各县(区)医养结合机构全覆盖,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培育一批具有全省竞争力的健康养老服务产业知名品牌和企业,打造一批省内领先、国内知名、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将安顺市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养老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林业厅)

(七)支持打造全国知名的运动健身康体基地。充分发挥安顺市海拔高度在1102米至1694米之间,含氧量适中,生态环境良好,利于心肺健康锻炼的高原气候特点,依托格凸河国际攀岩节、坝陵河低空跳伞赛、镇宁国际马拉松邀请赛等既有赛事品牌,支持安顺市推进健康运动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和水上运动基地,将安顺市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运动健身康体基地。(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

(八)支持打造道地中药材及药食同源产业发展基地。充分发挥安顺市大宗道地药材和原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种丰富的优势,着力培育一批有知名度、有影响力、有话语权的标志性道地药材品牌。支持安顺市加快建设山豆根、黄柏、头花蓼、吉祥草、桔梗等特色中药材规模化基地。支持安顺市西秀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5个贵州省中药材产业重点县(区)打造一批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中药民族药材种植及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安顺市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打造集中药材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全国性道地中药材集散地。支持安顺市加快发展无公害蔬菜、有机农特产品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及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安顺市特色深加工企业以金刺梨、薏仁、金银花、桔梗等药食同源原料研发药膳、药酒、药茶、保健品等产品,创建一批具有安顺特色的国家“健”字号品牌。支持安顺市大容量仓储物流中心、电子交易中心、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信息灵敏、高效快捷、相对稳定的营销渠道,形成配套完善的现代化信息和物流体系。支持安顺市农产品转基因检测实验室建设。(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

三、支持安顺市创新大健康医药产业体制机制

(九)支持技术创新。推动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平台等与大健康医药企业深度合作,分层级建立和完善开放灵活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支持构建安顺市医疗健康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建立区域内开放共享的生物医药信息数据平台和有偿使用的知识产权分析服务平台。支持安顺市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GMP认证。支持X民融合发展,鼓励X工技术向健康产业的转移转化。支持中药民族药深度研发,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进一步提高创新研发能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安顺市改革创新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安顺市扩建公立医院,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条件。支持安顺市通过“三医(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及“三惠”(普惠+特惠+精惠)等模式,构建全方位医疗保障网。支持安顺市探索完善新农合跨省就医直补机制和实施跨省就医直补试点。支持单人纯氧加压舱进入社区,适时制定出台高低压氧舱医疗服务价格。(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

四、支持安顺市打造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平台

(十一)构建“大健康+大数据”医药发展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运动、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健康信息平台,建立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推动实现安顺市健康医疗资源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支持安顺市云移动医疗APP、远程医药服务平台、智慧医疗应用平台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打造健康医药产业大数据中心、智慧医养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居家养老呼叫中心。(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林业厅)

(十二)加快搭建人才平台。支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安顺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和京津冀等区域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采取合办、引进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安顺市工作。支持安顺学院培养高质量大健康人才。支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实际开设大健康有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大健康产业发展所需人才。支持将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中医院纳入医学院校的教学、实习医院,并作为省、市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的协作单位,进一步加强规培基地建设。(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十三)建设一批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围绕提升区域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支持安顺市建设一批发展基础好、潜力较大、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园区、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四)加快培育大健康医药产业领X企业。深入实施大健康医药产业“巨人计划”,支持安顺市在医疗服务、民族医药、健康养生、健康养老、健康信息、康养旅游、森林旅游、保健食品(用品)等领域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机构)。引导、鼓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实行战略重组,推进上下游关联产业整合,推动品种、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优势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支持医用氧舱医疗设备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强化政策支持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大健康医药企业开展服务。积极支持安顺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安顺市符合条件的大健康医药企业运用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的相关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安顺市健康产业。推进商业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和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投资促进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发展委等部门要按照各专项资金申报要求,重点倾斜支持安顺市大健康产业项目资金各500万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创新投入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安顺市下辖的各县(区)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依法依规统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发展委、省扶贫办)

(十七)加强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医药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支持非营利性机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兴办大健康医药产业,优先满足大健康医药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对安顺市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的新建大健康医药产业项目,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1年内缴清。(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保障措施

(十八)强化统筹协调。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协同推进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支持安顺市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支持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十九)强化政策落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安顺市指导和支持。安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衔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强化督促考核。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于贵州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第二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稿件来源: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06-05 字体大小:【大】【中】【小】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4月24日

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围绕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开发提供相关服务的生产性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新兴重要门类和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其发展程度直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市场管理日趋加强,在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要看到,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也存在整体实力不强、行业规模偏小、国际竞争力较弱、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难以满足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奋力迈出“六个新步伐”,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现就加快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不断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着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在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先导作用,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业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创新发展的市场服务体系;

——坚持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协调发展;

——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以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科学发展保障人才优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体系,构筑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地;到2020年,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现代化。

——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力争到2015年,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达70000人,年均增长8%;取得从业资格的人数比例超过80%,高层次人才比例达15%。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力争到2015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5000家,其中,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50家,净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000家;培育骨干企业100家,其中,上市企业1家,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5家,超过1亿元的50家;形成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10件;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

——配置效能显著增强。力争到2015年,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贡献率超过80%,在人才贡献率所占比重超过35%,成为人才开发配置和社会充分就业的主渠道。

——市场体系规范有序。力争到2015年,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和诚信服务体系,建立政府监管、机构公开、协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化水平

(四)创新行业服务产品。鼓励新技术、新知识在人力资源服务中的运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完善政策咨询、就业和创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信息网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流动党员管理、人才招聘、人才公招公选、区域人才开发合作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产品。大力发展高级人才访聘、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网络招聘、人力资源派遣、信用调查、心理援助、薪酬管理、人事诊断等新兴业态和产品,引导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扶持。

(五)提高行业服务能力。以服务机构为主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管理创新。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现代管理水平。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研修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健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大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鼓励高等院校设置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学科、专业,培养行业发展所需专业人才。

(六)建立行业标准体系。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需求,建立健全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与国际化标准相衔接的地方标准体系。成立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实施与推广工作。加快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服务规范等标准制定步伐。加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服务产品、服务行为、服务程序等标准的制定、实施与推广进程。对暂不具备标准化的服务产品,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和服务规范等制度。对列入国家和省服务业标准计划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项目,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建设

(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信息化。制定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按照数据网络化、信息社会化、流程自动化、管理电子化的要求,加快人力资源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政府及其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联网贯通,形成以“江苏人才工作网”、“江苏人力资源市场网”为引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定期发布人才统计公报,编制人才供求目录,建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加强市场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监控人力资源流向。

(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商务信息化。加快人力资源服务载体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业务信息化。鼓励开展云计算和SAAS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查询系统、人才测评系统、职业指导系统、远程面试系统等,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网站建设,培育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网络配置人力资源比例80%以上。

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进程

(九)推进产业品牌化。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带动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广。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举办、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业推介说明会、博览会、交易会,着力打造一批国际化、全国化、区域化、专业化的服务品牌。加大品牌创建工作奖励力度,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推进产业规模化。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打造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跨省、跨国经营,扩大经营规模。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或买壳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的,由省级现代服务业金融类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上市费用一次性补贴。对新引进我省的世界500强企业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和全国100强企业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总部或其研发中心,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别给予1000万和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一)推进产业集约化。在符合条件的中心城市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通过租金减免、贷款贴息、政府优先购买公共服务等优惠政策吸引机构入驻,促进行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通过功能叠加,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街区、基地等集聚区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建设专业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五、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国际化步伐

(十二)加大行业对外开放力度。瞄准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港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企业和高端项目,鼓励与省内企业合资合作,外资控股比例可放宽至70%,允许已在国内落户的合资企业在我省独资经营。建立支持省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省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国外同行形成战略联盟,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离岸外包业务和国际交流业务的发展。鼓励有国际化经验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实现海外直接投资,建立海外人力资源服务网络,扩大互利合作空间,实现共同发展。

(十三)提高国际化人才引进水平。健全与国际接轨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积极培育海外人才市场,定期举办海外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定向委托社会机构引进紧缺急需的国际化人才。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并享受规定的相关待遇。统筹国际化人才服务工作,在省、市、县(市、区)建立上下贯通、高效便捷的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外事、侨务、科技、招商等部门协同服务的工作平台,提升国际化人才综合服务能力。办好“千人计划太湖峰会”,积极筹办“中国江苏国际化人才高峰论坛”,成立江苏省高层次人才联谊会。

(十四)打造国际化人才服务队伍。加快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背景、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行业人才。深入推进“333工程”、“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实施“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培育工程”,择优选拔培养对象,科学制定培训课程,大力提升人才服务队伍国际化素质。每年选派100名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赴北大、清华等国内知名高校培训,每年选派100名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赴国外培训。依托国外著名高校、跨国公司,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海外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规范境外培训工作,提高境外培训水平。

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四大工程”

(十五)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培育工程。加大引进、培养力度,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力争到2015年,建立30家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形成100个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品牌;引进培养20个创新团队,100名领军人才,1000名拔尖人才;集中培训高层次人才1000名,境内外各培训500名。

(十六)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集聚,重点打造一批有核心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力争到2015年,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同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100家。

(十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围绕产业集约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在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群。力争到2015年,全省建成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家,市、县级人力资源服务

产业园50家。

(十八)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制(修)订与标准化示范工程。力争到2015年,完成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制定,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派遣、人才测评、高级人才访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网络招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7项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地方标准,建设15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七、营造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十九)加强政策扶持。设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占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10%。落实省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消除人力资源服务中间环节重复征税问题,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事离岸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在我省开展连锁经营统一核算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省财税部门批准,可由总部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对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国家和省就业补贴各项政策,确保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平等享受。评选表彰“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领军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给予每人一次性奖金10万元,并免征个人所得税。评选表彰“全省十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品牌”,每年评选一次,给予每个一次性奖金5万元。

(二十)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改革,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整合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制度管理、服务标准和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公共服务品牌,发挥示范集聚辐射作用。以推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络,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均等、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坚持公益性质、政府主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全面实现服务平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

(二十一)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法律体系,加快行业发展地方立法步伐,推动制定出台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和专项规定,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法制化。完善日常监管制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诚信评估,建立行业信用档案,每年评选“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树立行业信誉。研究制定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的政策措施,促进市场供需主体到位。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安全防范。成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发展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将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发展幅度、产业规模、发展效益等列入考核范围,对发展成效突出的市、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办法,建立科学、统一、全面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行业统计信息的运用,发布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白皮书,推动行业

科学发展。

第三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意见

【发布单位】甘肃省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66号 【发布日期】2008-05-19 【生效日期】2008-05-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6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农牧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的意见

(省农牧厅 二○○八年四月六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及《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1号)文件精神,促进全省粮油生产稳步发展,保障粮油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确保全省粮油总量平衡,结构合理,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粮油生产的重要性

近年来,受全球粮食产量下降和消费持续增长的影响,全球粮食供求关系偏紧,价格持续上涨。国内油料生产受效益偏低、农民种植积极性下降的影响,面积持续下滑,产量徘徊不前,油品供需缺口不断增大,食用油价格涨幅较大。国际、国内粮油生产消费形势的变化也给我省带来一定的影响。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农业基础薄弱,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低,农民收入水平不高。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口增加,全省粮油需求逐年上升,供给压力加大,粮油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粮油生产、确保粮油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油供应、确保粮油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实现全省粮油供需基本平衡。

二、基本思路和基本目标

(一)基本思路:“保面积、保总产、保安全、保供给、保增收”。具体就是稳定面积,优化结构,提高品质,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增加总产,保障供给,确保安全,立足省内粮油供求基本平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发挥比较效益和生产优势,大力发展优质高产粮食作物和低芥酸、低硫苷“双低”优质油菜,改善粮油品质,提高加工水平,促进粮油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基本满足省内人口增加、畜牧业发展和食品加工业对粮油消费的需求。

(二)基本目标:全省粮食播种面积每年稳定在3800万亩以上,总产量800万吨以上(其中小麦面积稳定在14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250万吨以上),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850万吨。稳步扩大油料面积,着力提高单产,油料面积今年恢复到490万亩,总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十一五”末全省油料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60万吨。通过努力,确保全省粮油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基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粮油消费的需求。

三、重点工作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恢复扩大油料面积。通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改善粮油生产的基本条件,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业,提高加工增值水平等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恢复扩大油料面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扶持粮油生产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土地向粮油生产大户适当集中。

(二)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加快粮油商品基地建设。河西、沿黄、泾渭河流域等灌溉农业区要充分利用现有水浇地,加快灌区节水改造,配套完善田间水利设施,大力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尽力扩大灌溉面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河东旱作农业区要加快兴修水平梯田,提高耕地蓄水保墒能力,通过兴修小塘坝等小型水利工程,广泛开辟抗旱应急水源,推广集雨节灌技术,增强防旱抗灾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盐碱地改良和沃土工程建设,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进一步巩固提高商品粮油大县的生产能力,突出抓好陇东、河西、沿黄和徽成盆地4大商品粮基地建设,抓好河西冷凉灌区及中南部高寒阴湿山区春油菜、中部胡麻、陇东南冬油菜3大商品油生产基地建设,建立稳定的商品粮油生产基地,提高粮油商品率,使其成为商品粮油基地、优质农产品基地、科技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为稳定全省粮油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三)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粮油生产。各市州要立足资源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区域比较优势,围绕战略性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地方性特色产品,大力推进生产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促进粮油生产向优势产区、优势品种、优势区域集中。河西地区重点发展杂交玉米制种,适当扩大春小麦种植面积;中东部地区要扩大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发展小杂粮等特色粮食作物;陇东南地区稳定冬小麦面积,积极扩大粮食复种面积。进一步优化粮食作物内部结构,突出抓好小麦、玉米、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逐步压缩中东部浅山易旱区低产夏粮面积和南部条锈病核心越夏区小麦面积,稳步扩大玉米、马铃薯等高产秋粮面积。

要稳定胡麻种植面积,积极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压缩春油菜高芥酸和白菜型品种,重点发展“双低”优质油菜,把油料发展的重点放在扩大复种面积上。洮岷高寒阴湿区和祁连山北麓地区要努力扩大“双低”春油菜面积,中东部地区要稳定胡麻种植面积,陇东南地区要积极扩大麦收后复种油菜和移栽荏子的面积,河西、沿黄及东部地区要稳步扩大油葵种植面积。

(四)大力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提高粮油生产水平。要对先进实用的粮油增产增效技术进行组装配套,重点推广旱作节水、优良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机械化耕作、科学施肥等集成技术,切实提高粮油生产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提高粮油产出水平。一是大力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在中东部旱作农业区重点推广全膜双垄沟播、垄作栽培、机械深松耕少免耕保护性耕作、秸秆覆盖抑蒸保墒、抗旱播种等旱作农业技术。在河西、沿黄等灌溉农业区大力推广地膜覆盖、膜下滴灌、垄作沟灌、间套复种立体种植、少免耕垄作栽培等高效节水技术。二是抓好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重点是抓好小麦条锈病、马铃薯晚疫病、玉米螟、油菜菌核病等病虫害综合防控工作,确保粮油生产安全。三是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机械深松、高茬收割、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机械起垄覆膜、精少量播种、机收机播等耕作技术,提高粮油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四是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化肥深施、测土配方等科学施肥技术,提高土壤肥力水平。

(五)大力推广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和优质率。在粮油新品种的引进、选育、示范、推广上要有大的突破。一是加快新优粮油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抓好省内现有优良品种和地方传统名特优品种的提纯复壮,因地制宜筛选推广一批符合本地特点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粮油主栽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加快粮油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步伐。二是建立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立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确保种子质量,提高良种生产、加工和包衣统供能力。三是加快优质品种的研究和选育工作,加强联合攻关,强化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的选育,重点是面包、饼干等专用小麦品种,粮饲兼用、优质蛋白饲料玉米、淀粉、全粉、薯片薯条加工马铃薯品种,“双低”油菜,提高粮油作物品种的优质专用水平。

(六)狠抓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辐射带动粮油生产发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是确保粮油生产稳定发展、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要按照省农牧厅《2008年全省粮油高产创建工作方案》,以30个旱作农业项目县和10个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突出玉米、马铃薯、小麦(含啤酒大麦)三大作物,每县建立1个万亩连片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9个油菜主产县各建立千亩示范片2―3个,5个胡麻主产县各建立百亩示范片2―3个。辐射带动高产创建县单个粮食作物总产、油料总产分别较前三年平均增长5%以上。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尽快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高产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今年中央和省上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补贴的项目和品种多,受益面广,资金下拨时间也比去年早。各市州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上发展粮油生产的扶持政策,全力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政策,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位。要细化实施方案,靠实目标责任,完善操作办法,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和放大政策效应,形成促进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的政策合力。

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加大土地整理和复耕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对撂荒的耕地通过土地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及时耕种。

(二)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增强粮油生产发展后劲。各级财政要增加粮油生产投入,改善粮油生产基础条件,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稳定商品粮油生产。不断增加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粮油生产大县和商品粮油基地建设、粮油加工、销售等扶持资金,支持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要制定优惠政策,对粮油生产大县和种植大户实行奖励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投资投劳粮油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要强化服务,加大对粮油生产的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要积极开展粮油作物政策性保险试点,为粮油作物生产提供风险保障。

(三)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粮油生产科技水平。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针对制约粮食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整合科技资源,集中力量攻关,对粮油标准化生产技术、基因技术、节本增效技术、精深加工技术等重大技术进行研究,搞好技术储备,为粮油生产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突出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和关键农时,细化技术方案,分地区分析、分作物研究、分季节安排,落实各项技术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办好各类示范点、样板田,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成立发展粮油生产专家指导组,对粮油发展及高产创建活动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

(四)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提高加工增值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壮大粮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粮油加工业,引入高科技,研究开发新产品,发展新型食品加工业。要按照集中加工上规模,精深加工上档次的要求,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粮油精深加工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加工技术水平和实际加工能力。重点提高优质专用粮加工包装水平和加工质量,发展面条和面包等专用粉、玉米饲料、玉米淀粉、马铃薯淀粉、全粉、优质小杂粮、高品质精加工食用油等系列产品。要把种植大户、粮油加工企业、粮油市场有机联系在一起,加快粮油加工转化和流通速度,使农民和加工企业得到更多的实惠,带动全省粮食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大力发展粮油加工销售中介组织。在粮油主产区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粮油加工和流通协会、学会、经纪人,促进粮油的加工转化,提高农民种植效益。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加强粮油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努力增加省级和地方粮油储备,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粮油生产稳步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狠抓落实,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成立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作,整合项目资金,形成领导重视、职责明确、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促进全省粮油生产秩序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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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27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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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

二○一二年十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体育产业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能力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向各族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基本形成体育赛事及表演业、体育健身服务、体育旅游、体育彩票销售、体育培训为主的体育市场和产业体系,并在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0.25%的份额,到2020年形成具有特色和一定规模的青海体育产业结构,力争在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0.5%的份额。不断满足我省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原则。坚持统筹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促进管办分离,在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推进体育产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二)创新发展原则。坚持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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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创新,着力丰富体育产业内涵,拓展体育相关产业链,打造体育产业品牌,逐步形成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

(三)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推进城镇、农村、牧区体育产业各具特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示范带动原则。坚持打基础、抓项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体育产业由城镇向农牧区延伸拓展。

(五)科学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整合体育产业资源,培育体育产业市场,在规范体育市场秩序的同时,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协作发展原则。坚持体育与文化、旅游的协作与融合,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休闲,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的互动发展,丰富体育产业的内涵,不断提升体育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

四、发展重点

(一)创新发展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赛事及表演业。

——体育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大型体育赛事的经济引领作用。要创新思路和模式,做大做强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青海高原世界杯攀岩赛、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三大品牌赛事,为提升青海的影响力发挥重要作用。

——逐步发展和拓展徒步穿越柴达木、海东国际射箭大赛、尖扎“五彩神箭杯”国际民族射箭比赛、可可西里和三江源探险特别是群众性大规模徒步行走、户外露营大会、岗什卡登山滑雪旅游等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打造年宝玉则高原体育旅游精品基地。发展具有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的特色体育旅游产业,形成以重大体育赛事观光为龙头,大众休闲健身、民族传统体育为基础的体育旅游项目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体育旅游产品,进一步优化体育旅游产品结构。

——挖掘、保护和推广赛马、赛牦牛、民族射箭、民族马术、民族摔跤、蹬棍、拉拔牛等民族传统体育竞赛项目,促进全省体育竞赛表演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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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创办青海省体育赛事公司,条件成熟马上成立体育赛事股份制公司,争取5年内赛事完全市场化。

(二)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

——在规范合理布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我省体育彩票的销售规模,加强销售渠道建设,积极探索新的体育彩票销售模式,努力实现全省体育彩票销售额稳步增长,不断提高体育彩票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争取在全国持续发行“环湖赛”体育彩票,扶持、研发新品种、新玩法,不断挖掘和丰富“环湖赛”体育彩票的文化内涵,为提高青海在国内外的影响力、知名度发挥独特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康有序的体育彩票市场奠定法律基础,依法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在2012年发行“三江源”主题体育彩票的基础上,2013年在长江、黄河流域省份发行“三江源”主题体育彩票,并积极争取将沿江、沿河地区发行的“三江源”主题体育彩票上缴国家的公益金全部用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

(三)培育发展户外运动探险旅游业。

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自然资源,积极开发户外探险运动项目,为促进体育旅游业的有机结合搭建平台,加强与旅游部门的深度合作,策划推出一批青海体育旅游精品路线,扩大体育旅游市场规模,提高效益。

——继续完善玉珠峰国家登山训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玉珠峰登山节的辐射作用,带动我省高山探险旅游业的发展。

——建设世界一流的海北州门源县岗什卡登山滑雪旅游基地和果洛州阿尼玛卿雪峰登山旅游基地,开发高山滑雪、登山探险、攀冰等项目。

——以青海湖(鸟岛)、柴达木盆地、年宝玉则国家地质公园、互助北山国家地质公园、坎布拉国家地质公园、贵德国家地质公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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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察汗河地质公园等为依托,开发和发展公路自行车、徒步穿越、自驾车旅游、野营生存、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建设以房车为主的基地。规范和发展环青海湖地区的环湖自行车旅游业,使环湖骑行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

——引入保险机制和安全监督机制,大力加强登山、探险、户外运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户外运动及探险旅游的规范、健康、安全发展。

——大力发展以运动航空为主的通用航空事业、拓展航空领域。

(四)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

——以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尖扎国家水上训练基地、丹噶尔国家自行车田径训练基地、西宁宁湖基地、金银滩体育休闲基地为中心,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产业,为我省运动休闲产业的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青海省全民健身中心、西宁体育馆、青海省全民健身中心人民公园分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州、县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提高现有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在做大做好做强公益事业的同时,重点抓好体育场馆的经营开发,完善服务功能,盘活存量资产,因地制宜发展羽毛球、台球、网球、乒乓球、游泳、射击、健身、健美、跆拳道、体育舞蹈等体育健身项目,逐步发展健身消费市场。

——大力扶持体育建筑、体育广告传媒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拓展青海体育产业的新领域。

——积极鼓励和扶持体育用品销售业的发展。引进和借鉴当今销售行业的先进经营模式,不断提升体育用品销售业的规模和水平。

——全力打造互助县户外露营、滑雪、轮子秋等休闲体育活动,并继续办好国际国内网球比赛。

(五)积极推动体育培训业。

——充分利用省内高等院校以及各体育协会的资源优势,大力培养体育市场急需的各类体育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等专业人员,努力提高我省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体育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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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应积极利用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和体育专业优势,大力开展各类符合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体育健身项目培训班,努力提高体育培训在场馆经营业务中的份额,逐步形成政府组织和民间力量相结合、高校和场馆相结合的体育培训市场。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紧紧抓住当前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利机遇,科学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将发展体育产业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统筹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要正确处理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把握公益性、准公益性和产业三者之间的关系,确定和把握体育产业发展重点,落实各项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创新体制机制,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促进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政策保障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运用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采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体育竞赛表演项目、体育服务等给予扶持,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体育品牌。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并视财力情况给予增加,以支持体育产业的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大公共体育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重视体育彩票对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作用。省财政统筹15%专项体彩公益金要保证用于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等公益事业,要确保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按照规定比例安排的助残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残疾人体育设施及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2.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安排扶持资金等方式引领和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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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并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惠与支持。

3.落实税收减免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体育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地税部门批准后,给予免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新引进的省外体育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落实土地保障政策。随着国家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各地应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体育基础设施及产业用地的措施,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应给予重点扶持。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应给予大力支持。

5.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要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牧区基础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增加群众性体育场所的数量,努力改善体育设施和服务的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为发展体育产业奠定良好基础。要立足省情、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切实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通过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在提供社会体育服务、满足群众体育需求方面的作用。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的监管工作,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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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运营管理的新模式,防止闲置浪费或挪作他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对露天体育场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6.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体育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增加体育商标内涵,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我省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管理、经营、中介、科研等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产业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工作,为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储备。加强现有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建立体育产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提高体育产业从业务人员素质,提升我省体育产业管理水平。

8.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将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统计体系,建立科学的动态监控体系,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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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技术创新流通模式形成的现代流通新业态,是我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注重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依托我省产业优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服务支撑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为促销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二)发展目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交易额持续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比2010年翻两番,突破3.2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10%;产业集聚度明显提高,市场辐射力明显增强,涌现出一批国内外知名、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集聚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地位基本确立,东西北地区电子商务加速发展。

二、加快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平台和网商

(三)加快发展网络零售平台。重点发展企业与消费者间的网络零售(B2C),规范发展消费者间网络零售(C2C)和网络团购。支持建设若干个在国内领先、特色鲜明、定位清晰、错位发展的大型网络零售平台。打造一批以网络交易为核心、以供应链管理为支撑,网络零售平台与网络新“广货”品牌协同发展的网络零售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利用物流配送优势发展网络购物平台。

(四)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着力在电子产品、家电、陶瓷、服装、家具、灯饰、皮具等优势产业领域发展壮大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支持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引导现有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支持规范发展钢铁、煤炭、塑料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

(五)培育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培育一批交易商品类别齐全、市场覆盖面广、特色明显的大型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大型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集团利用会员及资金等优势,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打造大型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依托我省外贸和品牌优势,支持打造一批高端的跨境综合电子商务平台。

(六)发展壮大网商队伍。优化网商发展环境,推动创建网商发展集聚区,支持大学毕业生、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壮大我省网商队伍。积极开展培训教育,指导和支持网商提升整体运营水平,由“创业团队”、“家庭网商”向管理先进、设施完备、制度完善的现代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大力挖掘和推介一批网商成功案例,宣传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

三、大力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七)实施“广货网上行”工程。深入推进“广货网上行”活动,大力推介我省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商城和广货网店,推动“万家名优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上网触电”,提升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广货网上行官网,打造广货电子商务综合门户。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树立广货网上行“实惠、优质、安全”的品牌形象,在全省形成应用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八)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开拓网络零售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平台。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指导大型骨干制造业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提高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

(九)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传统大型商贸企业利用品牌信誉、采购分销和运营管理优势,通过自建、收购、兼并等方式建设网上商城,开展“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O2O)。鼓励大中型批发市场的商户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

(十)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水平。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汇兑、国际物流、海外仓储等服务于一体的外贸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国际电子商务特别是外贸零售电子商务提供支撑。

(十一)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推动电子商务向物流、会展、旅游、教育、医疗、农业、文化、数字出版、服务贸易、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拓展,大力发展网上展会、电子旅游、网络教育、网上医院、网上菜市场、社区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应用。鼓励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研究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

四、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

(十二)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研究,制订广东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规划,抓紧出台网络(电子)发票管理规范、电子支付互联互通与安全保障规范、投诉举报处理规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等标准规范。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和应用,通过标准化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化。

(十三)加强认证和信用建设。完善电子认证体系,强化电子商务数据安全保障。推进跨境数字证书互认,积极推动粤港澳数字证书互认互通。支持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中介组织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独立的网络消费信用评价,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其他社会领域信息的对接和共享,打造线上线下信用互通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完善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争议调解、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十四)增强电子支付能力。推进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鼓励支付服务机构提供基于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多终端的支付服务,推动形成多元化的电子支付体系,促进电子支付服务健康发展。

(十五)提升物流协同水平。加快推动物流信息化的普及应用,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增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协同能力,形成电子交易和实物配送融合发展的格局。大力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适度自建物流配送体系和物流基地(中心)。

(十六)加强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引进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商,支持其整合国内外电子商务资源,以产业集群、专业镇等为重点,提供策划、设计、代运营、物流、信用、认证、安全、咨询、培训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帮助传统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五、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十七)推进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推动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应用,积极研发、推广适用于电子商务的射频识别、二维码、红外感应器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整体应用,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物联网企业加强对接,提高电子商务智能化水平。大力推进无线网络的普及。

(十八)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发展制造业网络直销(M2C)、社交网推广、网络团购、物联网应用等电子商务新模式,积极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下体验、线上交易”等经营模式。支持开展网络拍卖、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网上培训等新业务。

(十九)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技术,更加个性化、实时化、社交化、精准化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大力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的对接,拓宽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探索构建面向全国的移动支付体系和结算中心。

六、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二十)培育引进电子商务龙头示范企业。培育和引进一批技术先进、商业模式新、规模大、资源整合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标杆企业。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吸引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落户广东。

(二十一)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重点支持我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基地或园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快建成一批国内知名的集研发、设计、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重点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市创建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城市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支持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创业园,打造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器。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二)强化财政支持。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在我省注册的标杆性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知名品牌。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认定为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按规定给予资助。对新引进的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以电子商务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入库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省级实得部分的一定比例为标准,从省财政专项资金中对其总部企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另行制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要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政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安排专项资金,出台相应奖励措施,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二十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电子商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的5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积极研究解决物流企业代理采购、电子商务税收管辖、税务登记和电子发票应用等相关问题。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优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四)加强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用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探索发展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符合条件的可列为重点上市培育企业。支持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发行电子商务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推动设立广东省电子商务风险投资基金。

(二十五)加强用地支持。各地级以上市的用地计划指标要优先保障本地电子商务标杆企业扩大经营、国内外龙头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和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用足用好“三旧”改造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情况下,鼓励利用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发展电子商务园区,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二十六)加强人才支持。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行业企业与省内高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加强电子商务学科专业建设,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培养精通电子商务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将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领军型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优先纳入省“珠江人才引进计划”、“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国家和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聘用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十七)降低准入门槛。创新登记注册服务方式,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允许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冠“电子商务”行业名称。降低电子商务企业出资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首期最低可缴纳20%,其余2年内缴足。

(二十八)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电子商务相关行业组织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加快研究我省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统计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研究出台广东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明确中长期发展方向和任务。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网络制假售假,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大力宣传我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尽快出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备注:此信息摘自官网,仅供参考www.feisuxs_www.feisu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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