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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合集5篇]

区科技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合集5篇]



第一篇:区科技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科技局 2018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 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治办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科技工作目标。现将我局 2018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体制机制 ,加强对 法治 建设的 组织 领导

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针对我局人员的实际情况,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了普法组织机构,具体日常事务落实了专人负责。根据全区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区政府法治办的要求,明确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领导小组定时不定时地专题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加强 法治 学习,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学习,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主法治理论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技术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治度,把法治学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着重提高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思

想道德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完善制度 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

按照有错必纠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不作为追究,错案追究和免于追究的责任范围。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年初科技局与各执法人员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实行领导负责,责任到人,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干部职工岗位考核评议结合起来。并制定了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操作规程,对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和奖惩办法,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并上网公示,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保障了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四、抓好 法治 宣传教育,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搞好法治宣传教育是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此项工作中,我局一是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二是充分利用各类科技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局组织开展了“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等多次宣传活动,在这些活动中,除宣传实用科普知识外,还对科技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宣传了《科普法》、《科技成果转化法》、《抗震防灾法》等法律法规,向宣传展板、条幅周边街道、社区发放宣传资料 1200 多份,设置 30余面,接待群众咨询上千余人次,教育广大群众相信科学,消除封建迷信思想。

五、狠抓工作落实,法治 政府建设 进一步推进

继续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全面深入地开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通过对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和对行政许可程序的制定,进

一步推进了我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促进了行政管理方式的改进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严格实施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制度,保证了我局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全面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明确了执法主体,规范了行政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必须具有合法依据,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 2、部分科室和个人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学用不能有效结合,执法水平和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使各科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二)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针对我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等制度。

我局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科技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区委、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坊子区科技局

2019 年 3 月 28 日

第二篇:2019年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州科技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的报告

州政府办公室:

2019年,州科技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州委、州政府转发<中共**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根据《州科技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安排,切实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19年,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学习,提高行政能力。

坚持集中学法制度,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宪法、民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精神实质,在全单位形成了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测试1次,平均分均在90分以上,测试结果符合预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取得了叩问心灵、敬畏法律的效果。达到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的目的,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和理论支撑。

(二)健全决策,规范行政行为。

围绕科技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路径,结合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法治工作要求和《**州科技局法治宣传教育“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安排,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科技项目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等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三)优化体制,推进职能转变。

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办事指南,明确项目申报等事项的办事条件、材料、流程和办理期限等,进一步提升办事服务水平,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利用甘肃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实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网络

化、信息化管理,革除申报过程繁文缛节,精简申报材料、减少填报内容、压缩评审时间,打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局面,优化创新服务环境,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大大缩短了各类项目申报办理时间,全面提升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和基层科技部门办事的便捷度、舒适度和满意度。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依法治理。

坚持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大力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单位办公楼道、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采取制作法治文化宣传栏、开展法治专题辅导讲座等方式,强化机关学习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随时随地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教育。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管理、廉政建设、岗位考核等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五)广泛宣传,加强法制教育。

通过组织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法制宣传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精准扶贫等活动,积极宣传“七五”普法相关法律和科技知识。深入我州各县市科技型企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年共开展各类科技和法治宣传30多场次,发放科学技术、法规政策宣传材料50000多份,提升了科技法治文化在群众公共文化生活中的影响力。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重大法治理论学习贯彻。结合我局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十个坚持”为核心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七项重点工作和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紧密联系起来,全面提升全州科技系统法治水平。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等有关内容,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州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认真开展党纪条规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宪法》、《准则》、《条例》等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纪国法和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宪施政。三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警示教育,先后组织观看《迷失的信仰》、《庆阳市塌方式腐败的警示》、《任性的权利——火荣贵破规逾矩严重违纪违法教育录》、《叩问初心》等警示教育片,促使党员干部从这些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敲响警钟,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局务会和党组会议上,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会商依法化解矛盾、改善科技领域治理的有效举措。

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

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存在规定动作到位,但是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结合科技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

绝大多数科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没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三是对行政活动的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局内部的行政监察监督、行政审计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内部监督没有发挥整体效能,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不力的盲区。各种外部监督因信息不对称,不能有效介入,因此对依法行政工作监督难度较大。

三、2020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努力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自觉,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全面落实。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科技活动周、科技业务培训等多种载体,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宣传。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保障政府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行政合同管理,强化法律顾问的参谋服务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质量。

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行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建议,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各项规定。

**州科技局

2020年3月26日

第三篇: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内容摘要】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三)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七)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察,(八)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青山为目标,全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法治青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区全面总结,充分展示青山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亮点工作。2020 年月,包头市青山区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及流程。按照包头市整体部署进行多轮审批事项精简,对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除法律法规设定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申请材料予以保留外,对审批部门自行设定、重复提交的材料全部予以取消,清理规范后,审批申请材料精简幅度达 30%。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通过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摸清我区为企业群众办理各类事项的“家底”、理清权责边界。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制定了青山区政务服务清单;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形成《青山区本级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四是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在全市率先实行街镇执法下沉工作,积极推进向街镇赋权审批及执法事项改革,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执法下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镇牵头,部门配合、效能督办的全新执法联动模式,实现基层执法的高效便捷。五是优化公共服务。严格执行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按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滚动梳理和动态调整,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荣获“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荣誉称号。六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进涉企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建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机制,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需公示的涉企信息全部归集到相应的企业名下和“一张网”上,实现企业信息的“双归集”,避免交叉多头执法。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6 个批次;区农牧、民政、执法、人社、财政、民委等部门开展联合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1 个批次,累计检查企业94户;完成上级下派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共19个批次,检查企业 1808 户。七是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在全市率先成立副科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力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三届公益创投大赛,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工作,受益人群达到 4 万余人,实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承接,居民受益的良性互动。八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应上尽上”,通过在线平台审批办理,审批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由国家法定的 20 个工作日缩减为 4 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缩减为 1 个工作日。今年以来,通过“蒙畅开”平台,企业全流程网办数量为 650 件,全程电子化率达 98%,排名全市第一。九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区级领导包扶民营企业责任制,研究制定《青山区支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等相关配套措施。制定《青山区帮扶困难企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工作方案》。在青山区市民大厅设立企业开办项目投资自主申报服务专区,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极大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十是强化节能降耗和生态环境保护。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任务。先后制定水资源、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等相关制度,圆满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相关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近年来,我区先后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等各类制度。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审查。同时,严格按照时限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 100%。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共 20 件。

(三)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章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专栏”,畅通公众对我区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建议的网上渠道。二是健全稳控机制。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活动开展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维稳隐患,实现维稳工作的关口前移。依靠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风评工作。充分发挥地企联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青山区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加快推动法律顾问统筹使用的工作部署。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律师团队,服务范围覆盖全区各单位,实现律师参与审查、修改各种法律文书、行政程序性文件,为重大法律、行政决策或执法决定提供咨询意见,并处理法律纠纷等法律事务。有效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化解各类潜在矛盾。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搭建“青山区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第一批公示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均已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接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逐步完善信息录入。全区各执法单位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全力打造“一微、一网、两平台”(青山市民大厅微信公众平台、全市政务服务审批网、青山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和青山区市民大厅信息化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点单”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全力打造政务中心“3351”政务服务提档工程(设立“三个服务专区”、实现“三个结合”、启动“五色便民服务”、创“一流政务服务平台”)。三是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全市统一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 2020 年第一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网上培训和实名制备案工作,为下一步及时开展行

政执法证件清理换发工作做好准备。

(五)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近年来,我区认真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为 100%,满意率达 98%以上。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同志参加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定期向区人大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同时,积极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起诉机关均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二是积极探索公开模式。2020 年,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平台“青山人青山事”关注人数已达 5 万人,累计阅读量达到 400 万余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今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8 件。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切实巩固街(镇)居(村)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专业性、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率先成立区级物业纠纷联调中心,包头市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同步落户青山区。坚持每月两次矛盾纠纷排查。青山区便民服务平台办结率 100%,满意度 100%。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 jpad 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矫人员管理等工作。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及时办理。

(七)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察。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普法考试制度等。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培训轮训,每年

平均举办法治专题班 2 次。充分运用网络阵地进行在线普法,法宣在线参与率逐年提升。二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八)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建立由区委书记担任主任的中共青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定期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网上公布,适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地区发展整体规划。将法治政府工作目标纳入《青山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自治区实施细则,加强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力度,推动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和“青山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录入信息、及时更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网上考核。

四是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化。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理顺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推动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面落实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应用,实行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第四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龙凤镇人民政府(2018年10月)

龙凤镇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司法所所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镇高度重视培养干部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并采取了以下措施:(1)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镇各村(居委会)、站所干部,在平时和年终考核时注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对于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年底予以加分;(2)建立镇干部学法和培训制度,举办法律培训班、观看法制视频,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全镇干部了解到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3)对个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的情况纳入评价中。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此我镇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建立了龙凤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镇各站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今年我镇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三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在区政务信息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除传统渠道外,充分利用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

三、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龙凤镇不断总结经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龙凤镇法律服务群”为载体,搭建起村干部、网格管理员、普通村民党员与镇领导、镇各站所部门、业务专干之间面对面、轻松、积极、务实的交流互动平台,促进法治政府工作的深入展开。坚持落实领导包村、干部包屯“五位一体”的工作制度,充实农村一线工作力量,对村干部工作进行指导,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工作机制,即干部包村负责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纠纷化解、代收代办和推动发展工作。一是通过下基层活动,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政策送到每位农户家中;二是在下村过程中,及时将群众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及时进行反馈;三是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四是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伤残群众代办一些事务;五是完成包村中心工作,积极为镇村发展献言献策。通过这项工作不仅解决了农村的实际问题,更体现了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广大群众相联系的特色。

第五篇: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调研报告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2014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4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4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2008年到2014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2007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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