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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宿员工日常行为的管理规定[共五篇]

关于住宿员工日常行为的管理规定[共五篇]



第一篇:关于住宿员工日常行为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宾馆管理,使宿舍保持良好居住环境及公共秩序,特对住宿员工的日常行为做如下规定:

一、行为规范及要求:

(1)各宿舍内物品应按规范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十楼平台、地下室转角处)。

(2)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物品。

(3)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夏季00:00分(含)以前;

冬季23:30分(含)以前】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住宿员工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6)住宿员工严禁在宿舍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漱间、卫生间等)堆放物品,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

严禁向宿舍通道泼水、乱倒杂物。

(7)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

(8)住宿员工严禁在宿舍范围内饲养宠物。

(9)除因工作原因外,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

(10)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宿舍公共区域卫生各部门轮流打扫。

二、处罚办法:

未按上述要求的员工,每次处罚当事人10元并在宾馆微信群内通报!

宾馆对本管理规定持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中标建设集团海南分公司

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为营造良好、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一、员工住宿及住宿标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

二、公司为新入职员工准备好床铺和宿舍内设施设备,其他床上物品等需由员工根据各自实际需要,自行采买。

三、宿舍区卫生由住宿员工自行清理;地面、楼梯、栏杆、公厕、浴室、洗涮池、垃圾桶等,并对宿舍室内外进行定期消毒;定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健康,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

四、为保证员工睡眠充足,特定每天22:30-次日7:00为静休时间。静休时间严禁大声喧哗和进行其它有噪声的娱乐活动。

五、所有人员入住、搬出宿舍均需到行政人事部办理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离职人员在办理完搬出手续后方可结算当月工资。

六、尊重他人休息。禁止在午休和静休时间大声喧哗,晚归宿舍的员工上下楼梯需压低脚步声,不影响他人休息。使用录音机、电视机的宿舍,将音量必须控制在不影响其他员工休息的范围内。同宿舍员工之间互相体谅,准时就寝,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七、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非单位人员私自带入宿舍留宿,并禁止将入门钥匙随意借用他人。

八、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恶劣事件,一经发现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处理。

九、员工之间和睦相处,如出现分歧,不要辱骂或出手伤人,告知现在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协调解决。

十、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禁止将易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存放在宿舍内,树立防火防盗意识,出入锁好门窗。

十一、注意保持公共环境卫生,不随手扔放垃圾;爱护宿舍公共设备设施。

十二、节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关闭空调的良好习惯(从健康角度考虑,空调温度要控制26—28度)。

十三、员工们要和睦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让。

上述规定,请住宿员工自觉遵守,并相互提醒。

宿舍区管理责任部门:行政人事部

中标集团海南分公司

行政人事部

二0一四年5月二十日

第三篇: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 目的为给员工营造舒适的住宿环境,维护宿舍良好的公共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 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及安排员工入住和迁出;维持宿舍秩序,处理宿舍违规或突发事件;宿舍水电、卫生、纪律等管理。

2、入住公司宿舍全体员工负责遵守、执行本制度所列各项规定。

三 宿舍入住范围

所有公司在册员工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按行政人事部分配房号房位入住。

四 宿舍配置标准

副总经理:一人一间,房间配置:壁挂式空调一台、电视机一台(如系套房则每套房一台)、书桌一张、椅子二张、挂衣柜(铁架可折卸)一个。

部门经理、副经理、高级工程师:二人一间,房间配置:壁挂式空调一台、电视机一台(如系套房则每套房一台)、书桌一张、椅子二张、挂衣柜(铁架可折卸)一个。如夫妻都在公司工作,且其中一方达到本条例级别的,可分配单间居住。

主管、副主管、工程师、项目经理:三人一间,房间配置:壁挂式空调一台、书桌一张、椅子二张、每套房电视机一台、挂衣柜(铁架可折卸)一个。

其余人员:普房四人一间,房间配置:壁挂式空调一台、四抽屉书桌一张(每人一个抽屉)、椅子二张、每套房电视机一台。

五 宿舍设施及费用管理

1、宿舍所有设施由本宿舍人员使用和保管,凡有丢失个人保管的由个人全额赔偿,非个人保管的由宿舍住宿人员全额分摊赔偿。凡损坏需修理的,能落实个人责任的,由责任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不能落实个人责任的,由住宿人员全额分摊维修费。

2、凡住宿租赁由公司统一办理,统一缴纳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凡公司在册人员免费入住。

3、所有水、电费用由住宿人员全额承担。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住的,由住宿人员全额分摊。

4、所有费用由行政人事部记录,在应付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 宿舍入住管理

1、入住员工携入职联络单至行政人事部,由行政部行政管理员与其办理入住手续,并带员

工入住宿舍。行政管理员应和员工一起核对房间号、床位号、并与员工对标准配置设施的数量、定量进行交接确认,对卫生情况进行合格确认后,双方共同在《入职联络单》上签字。行政管理员将宿舍入住情况建档备案。

2、员工必须服从行政人事部的入住安排,未经行政主管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宿舍,凡违反,经查属实每次罚款100元。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宿舍的员工,必须首先向行政人事部书面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书面同意后实施调换。

3、员工不论以何种原因离厂时,必须首先将个人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交

清数量,验核完好,经行政管理员确认签字后再办理后续手续。否则将不予办理其他手续。

4、凡办完交接手续迁出的,行政部将宿舍迁出情况建档备案。

5、患传染病的员工要立即迁出宿舍,待出示医院证明其病情好转无传染后再安排入住。

6、居住三人以上房间,行政人事部在每间宿舍安排一名宿舍长。宿舍长负责协助行政人事

部监督、管理宿舍员工规范居住,并督促离职员工当日内迁离宿舍,不得滞留。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7、对于能够履行管理职责的宿舍长,行政人事部每月发给30元津贴。若履职不力或宿舍

检查不达标,行政人事部有权随时取消或少发津贴或调换宿舍长。

七 宿舍卫生管理

1、各宿舍卫生由宿舍长安排值日表,员工遵照值日表轮流清扫整理宿舍。

要求:1)每天都需安排人员值日清扫、整理;

2)宿舍内垃圾、废旧物品等及时清理入桶;

3)保持宿舍地面、墙面、门窗、装置用具(电视机、洗脸架、桌椅等)的清爽

干净;

4)扫把、撮箕、拖把等使用完后归还公共原位。

2、员工须保持宿舍外公共区域的卫生。污秽物、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地点,不

得在阳台上漱口或往楼下乱扔东西等。

3、所有个人用品卫生(床上用品、行李、纸箱、衣物、书籍、生活用品等)由个人负责清

理,要求保持整洁、干净。

4、行政人事部每周至少一次监督、检查宿舍卫生,员工应积极配合。卫生打扫清理经常不

到位的员工予以每次20元至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 宿舍纪律安全管理

1、宿舍纪律规定:

1)因电视、收音机等声音过大,影响周围邻里的休息从而引起投诉的。违反者罚款50

元/次。

2)夜间回寝人员应轻手轻脚、严禁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宿舍安宁。违反者罚款10元/

次。

3)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4)宿舍不得留宿非公司在册人员,特殊情况且系直系亲属的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才可

留宿,但最多不超过2天。每人每天收取留宿费50元。若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2、宿舍安全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违反者予以每次50元款,屡教

不改者直接除名。

2)严禁拉帮接派、斗殴闹事、散布谣言、大额赌博(单注2元以上)等,斗殴闹事的,按公司“十不准”处理。其它初犯且情节较轻的,予以每次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严重的处以100元罚款并除名。

3)严禁蓄意破坏公司各类设施、物资,初犯且情节较轻的,予以每次20元至1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或重犯的,追究全部经济责任并除名。违反国家法规的,移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偷窃公司或他人任何财物,违反者处以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并除名。情节严重

并造成后果的,追究全部经济责任,移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严禁在宿舍存放、吸食毒品或其他违禁、危险物品,违反者除名并移交公安部门处

置。

6)严禁在宿舍从事卖淫嫖娼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违反者除名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7)宿舍员工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否则后果自负!

3、对于违反以上宿舍纪律和安全规定的,宿舍长有监督、管理和上报权。

九 宿舍报修管理

1、员工可对个人、宿舍和公用设施出现的问题、故障等提出报修申请。

2、报修具体流程:

1)行政人事部在员工宿舍建立《宿舍报修登记表》,员工直接在册上填写报修事宜或其

他反馈、投诉的意见。

2)员工亦可直接至行政主管处做好报修登记(特别是针对紧急情况),行政主管针对报

修问题,首先对是否处理、大概多久处理等给予答复。

3)行政部每周对宿舍情况进行巡查至少一次,收集相关报修信息或其他问题。

4)行政主管周内将上述收集的报修信息进行汇总、排序,然后发出《维修联系单》,与

生产部经理协商安排维修事宜。

5)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向行政主管报维修结果,行政主管向报修人或亲自了解维

修结果后,在维修联系单上签字确认。未能安排维修的事项,行政主管继续与生产部协商,并向报修人说明推迟维修的原因及下次维修安排,必要时向宿舍发布书面通知。

3、所有宿舍设施,一经损坏,应立即报修。隐瞒不报的由行政人事部追究责任者责任。

十 以上管理规定按公司统一规定时间迁入新宿舍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员工住宿入住管理规定

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为了配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需求,公司为特定部门岗位的员工免费提供住宿。住宿员工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员工入住前应详细了解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并签订入住同意书

2、入住前需办理好入职手续,按照入住流程在行政部办理入住手续,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新员工入住。入住宿舍的员工严禁带非本公司员工入住员工宿舍,严禁在宿舍豢养宠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罚款在当月绩效中扣除。

3、申请住宿的员工,入住时需缴纳100元住宿押金,离职或退宿时可退还,押金单作为退款的唯一凭证。宿舍水电费由各宿舍人员平均分摊。严禁未履行入职、入住手续的人员私自入住。

4、1)调换宿舍要求:入住后依据实际情况如需调换宿舍的员工,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填写《调换宿舍申请表》,行政部根据实际入住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调换住宿要求,严禁私自调换宿舍。调换前需缴纳所在宿舍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整理、清理好自己的床铺、房间卫生等。

2)退宿要求:退宿需来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照实际填写日期搬离宿舍次日起计算住宿补助。

3)离职要求:因离职原因退宿的员工,需先办理好离职手续,方可来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退宿之前应缴清所在宿舍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一切公摊费用,宿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去财务出纳处领取退宿押金。退宿后原则上当天搬离员工宿舍。离职员工如在宿舍发生意外,由员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入住宿舍应按照值日表认真执行,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如有不讲卫生、乱扔垃圾行为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罚款在当月绩效中扣除。

6、入住宿舍的员工应每月自行、自觉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如有)、物业费(如有)等一切公摊费用,损坏的物品按照原价赔偿,如自然消耗损坏,住宿人自行协商处理。原则上按照人头平均算法,不得故意拖延不交。

第五篇: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

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办公室交回所领的住宿物品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公司主管: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公司。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防盗门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恶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公司管理与监督。

2、搞好宿舍内员工间的团结,自觉爱护公用物品。

3、员工个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宿舍内,须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否则,发生丢失后果自负。

4、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其他大功率电器。

5、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6、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0、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2、天然气不得浪费,用毕随手即关闭。

13、公司实行用电一户一表制,每位员工所居住的卧室为一户,每户安装一个电表,其电费由

个人承担(电表自购)。客厅、厨房、卫生间安装一个电表,其电费由3户承担。水费、物业管理费由东西6户承担。以上所产生的费用须每一位宿舍员工自觉按时缴纳。公司每月将派专人抄表,并且对每家每户进行水、电、气安全检查。

14、因水、电、气使用不当,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部承担责任。

15、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公司主管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

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因特殊情况需暂住的,须经公司主管批准,方可留宿。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公司主管人员检查。

九、公司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宿舍情况,员工须做好配合工作,不得拒绝。

以上规定宿舍员工若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以此类推。

X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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