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宝安区学位申请指南(大全)
宝安区学位申请指南
学位是标志一个人学历的头衔,即一个人通过学习取得学识及相应学习能力程度的标志,由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颁发。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宝安区学位申请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位类型为宝安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如只购买其中一种,社保不积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3.港澳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⑥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台湾籍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二、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
1.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件、证明材料。
2.家长网上报名,家长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和学位类型(可登陆招生网站http://www.feisuxs/jyj/,进入基础教育科页面http://www.feisuxs/jyj/jcjyk/查看),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
步骤:登录招生网站——点击“小一报名/初一报名”——阅读填写说明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后打印报名表。
3.信息初核。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件、证明的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初核。初审合格且报名表与原件信息一致的,家长签订《信用承诺书》,学校出具回执。未按时向申请学校提交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4.部门审核。公安、房产、住建、社保、计生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5.家长核对。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
6.部门复核。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各公办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
8.新生报到注册。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三、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学位。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
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
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
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第二篇:宝安区2008年秋季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指南
宝安区2008年秋季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指南
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条件为:
1.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
2.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了解自己居住地属于哪个初中学校的学区
居住在宝安城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科网页、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宝安城区2008年初中学区划分图》和报纸媒体公布的《宝安城区2008年初中招生范围》,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初中的学区。各街道适龄儿童家长可咨询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详见基础教育科网页《宝安区招生联系电话》)。
三、5月9日-5月11日,在毕业学校或社会报名点申请学位和验核资料
(一)申请资料
申请学位时,需带齐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见下表)以及《宝安区200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二)学位申请
1.5月10日、11日当天上午8:00—12:00,宝安城区的适龄儿童或家长带齐资料,在原毕业学校申请公办学校初一学位,并接受材料验核。
2.各街道适龄儿童或家长带齐资料,在原毕业学校申请公办学校初一学位,并接受材料验核(申请学位和验核资料时间:5月9日-5月11日)。
3.在深就读符合“1+5”政策因居住地变更的非户籍学生和在新安街道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市“1+5”人口政策的学生(学位类型1—6类)带齐资料,在新安教研中心(42区乐平路工商局后面,海乐居委会六楼)申请公办学校初一学位,并接受材料验核(申请学位和验核资料时间:5月9日-5月11日)。
4.不在宝安就读符合政策的户籍学生,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初一学位的请到宝城小学社会报名点申请,申请街道公办学校初一学位的请到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申请(申请学位和验核资料时间:5月9日-5月11日)。
(三)补交资料
凡在申请学位时,资料不齐的学生可在6月9日—-6月11日在毕业学校或社会报名点补交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4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等原则,采用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局统一调整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五、记住下列四个重要时间
1.申请学位
5月9日-5月11日
2.补验材料
6月9日-6月11日
3.公布录取名单
7月3日下午3时(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
4.新生到初中注册:
7月5—9日(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
六、温馨提醒
1.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都能保证就近入学,也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
2.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楼或临时买房、租房,或临时将户口挂靠,因学位原因,此类学生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3.我区国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共97所,学校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见民管办网页,接受学位申请时间为8月20日前,其入学资料与公办学校要求相同,收费与公办学校不同,家长可提前咨询。
4.属深圳户籍的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若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应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直接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报名。(地址:布吉镇宝丽路,电话:28288756,28878766转3122,3123)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1.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
2.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3.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教育局报名系统将自动删除重复申请学位者的信息)。
4.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报名注册,校方又通过电话和在校门口通告催促,三天内仍不报名注册者,校方可不保留其学位。
5.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初中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初中招生报名。如经查实,学校可不提供学位。
八、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宝安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可向学校报名处索取,也可在“宝安教 5
育在线”网站基础教育科网页上下载)和《宝安区200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向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C206室寻求帮助。
招生咨询: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778***9 27756350 27757162 27756357
招生最新消息:“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页
宝安区招生咨询电话:在“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科网页——招生与考试栏目”上查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5
城区招生办公室:宝安区宝民一路1号(宝城1区)
第三篇:宝安区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办法
宝安区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办法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宝安区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办法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加分政策
(1)深圳户籍
①居住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以证书右侧摘要及附记备注时间为准;提交购房合同的,按产权登记部门盖章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盖章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户籍
①社保时间加分:
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共分为8类分别如下:
第1类: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
第2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4类: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7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其他须知
积分核定
学校收取家长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积分用途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录取。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每班按50人自动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录取。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系统先将申请该共享学区学校的所有学生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类别和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4、因实行共享、分享、单享政策,采用电脑录取,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无法递补。
5、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类别、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四个民办志愿参照公办学校共享学区的做法,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或回户籍地就读。
第四篇:宝安区企业信息化补贴申请指南
宝安区企业信息化补贴申请指南
为促进我区企业信息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宝府〔20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宝安区合法经营企业
一、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 申请企业信息化项目资助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2.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已完工。
(一)该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是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项目;(二)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已竣工并通过验收,且当前正常运作的项目;
(三)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在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申报或已获得我区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进行系统升级或增加功能模块等,不得重复申报;(四)2015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
(五)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2013年9月13日以后。
3、信息化项目包括:
(1)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城市管理与服务、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等建设的智慧化项目;在园区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等方面建设的智慧园区项目。
(2)企业信息化项目,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物联网应用、云计算应用、三网融合、产品研发设计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工业产品数字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第三方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应用等,以及其他企业开展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3、申请的项目在宝安区内实施且已建设完工。
二、资助范围与标准
1、对经认定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按项目建设投入50%,给予一般项目最高30万元、重点项目最高100万元的补贴(由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2、对经认定的企业信息化项目,按项目建设投入50%,给予一般项目最高20万元、重点项目最高50万元的补贴(由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一般项目、重点项目)。5.企业还可以申请深圳市科创委的企业信息化项目资助。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现场受理材料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27日。
(二)现场受理
时间: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8日。
四、申请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信息化项目补贴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上一纳税证明(国税、地税)复印件;
4、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
5、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合同、协议复印件(自建系统的提供可研方案、建设方案);
6、实际发生费用的汇总清单、有关发票、票据复印件(自建系统的提供开发费用证明)。(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请拨打:400-666-8360。
窗口办理流程: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报——审核申请表——联办现场受理 主管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机构: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办理依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宝府〔2012〕21号)《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宝规〔2011〕2号)
第五篇:福州大学自考学位申请指南2013年版
福州大学自考学位申请指南 福州大学自考学位申请指南:
一、申请时间:
上半年毕业的考生,申请时间截止于当年3月30日前;下半年毕业的考生,申请时间截止于次年9月30日前。(备注:具体时间请请咨询福州大学自考办负责老师)
二、提交材料
1、学位申请表(从福大自考网上下载)一份,内容填至倒数第二栏,要盖单位公章;
2、自考毕业证书、身份证、成绩登记表(即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蓝底二寸照片三张及同底电子照片。
4、考生交学位考试费80元/门,评审费150元/人。
5、申请表、复印件一律用A4纸。
三、考试时间:
1、学位英语考试时间:上半年5月(一年仅一次)
2、学位课程考试时间: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各专业学位抽考课程请认真查询。主考的专业学位抽考课程如下:
1、会计学(独立本科段):高级财务会计、会计制度设计
2、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
3、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学、项目时间管理
4、金融管理(独立本科段):风险管理、管理会计
(一)5、商务管理(独立本科段):组织行为学
(二)、战略管理教程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学位英语:毕业证书领取前和毕业证书领取后一年内申请学位考试。
2、学位抽考课程:毕业证书领取后申请。成绩不合格者允许毕业后一年内再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