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某街道白玉地区群租整治实施方案
xxx 街道白玉地区群租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违规租赁行为及消防安全隐患,加大群租整治力度,维护社区平安环境,使长风地区的群租问题有所扭转,对 12345 热线反映的群租问题进行一个集中处理,现按照《普陀区开展“群租”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就集中开展住宅小区“群租”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街道党工委专题研究,将无违创建办转为群租整治办,联合相关部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即今年 12 月,使得辖区内群租势头得到有效治理,无群租小区达到区相关部门要求,努力创建无群租街道。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群租”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耀红和白玉派出所所长江俊超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鲍法根、张宏和白玉派出所所副所长周宏磊任副组长,搭建“群租”集中治理专班,由平安办负责牵头、街道房管办、白玉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管理部门组成综合整治办公室,联合社区基层组织、综合协管队伍及小区楼组长、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做好“群租”集中治理工作。整治工作专班组建微信工作群,及时掌握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通过各居民小区的电子屏宣传告知、分发 100 余条横幅在各个小区内悬挂、1 万份宣传单片发到每户人家,讲清群租危害,发布举报电话、途径,介绍群租整治流程,希望全社会关注,形成群体力量,用群众的力量来有效阻止群租的滋生。
(二)居委会采取发现机制,发动楼组长、平安志愿者,对小区内的情况多加留意,发现群租,即刻上报平安办、房管办,并通过举报电话对群租信息进行收集。
(三)房管办接到上报的群租信息后,上门核查,确认是否存在群租情况,一经核实,按处理程序贴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到后如仍没有整改,将多部门上门整治群租。
(四)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对整个白玉地区的群租现象进行大范围、高强度、高密度的打击,对目前无群租现象的小区将挂牌无群租小区,希望经过整治后,原先群租现象严重的小区群租情况得到控制。
四、整治范围 对住宅小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此次“群租”集中治理范围:一是设在住宅小区内的单位集体宿舍(即室内多张高低铺、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5平方米的);二是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三是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1 月底)
组织开展“群租”房底数排摸和业主、“二房东”及租客的信息采集,建立“一户一档”,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拉横幅、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整治工作范围,在每一门栋张贴告知书,公布举报电话,对违规租赁当事人进行告知,做好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发以及相关发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 月 23 日-12 月底)
长风街道承担辖区内“群租”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由街道平安办牵头、组织、协调基层房管办、派出所、城管中队等职能部门组成集中整治工作队伍,对辖区内存在治安消防隐患、居民投诉反映强烈、督促整改后拒不整改的“群租”问题开展集中治理,集中治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位一体”作用,宣传、引导群众支持、配合整治工作开展。在年底前将热线反映未整治的群租、整治多次后有所反复的群租进行再次全面整治。
(三)巩固阶段 在完成本次群租整治攻坚战后,巩固群租整治成果,防止返潮,作为小区的日常管理方,物业公司及时发现苗头,制止群租返潮,早发现,早解决。街道管理办、自治办、房管办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特点,帮助各居民区物业管理好小区的群租情况。
六、职责分工 (一)平安办。组织、协调“群租”整治各项任务,上报相关信息。积极发动居民区开展群租行为的排摸发现、广泛宣传,同时做好整治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房管办。主动弄清及发现群租行为,快速核实投诉的群租现象、在初次发生的及时发放联合告知书,并安排计划开展联合整治,联系区房管局施工队伍。对物业做好群租培训工作,督促物业做好近期的发现报告、整治后的固守,建议将群租现象列入物业相关考核,并上升到否决条款。
(三)派出所。抽调警力参与集中治理,配合房管部门开展认定、排查“群租”房业主、“二房东”以及租客基础信息,对“二房东”进行约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小区社会治安稳定。
(四)居委会。动员居委会干部、社区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对小区群租情况进行大排查,上门了解情况,对群租现象加以劝阻,并做好群租整治后的固守,及时上报掌握的群租信息。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在社区电子宣传屏、信息栏等处张贴群租宣传话语,悬挂横幅,广泛宣传。
(五)物业公司。与居委配合做好前期群租的发现以及整治后的固守工作,对物业相关人员做好培训,对及时发现的疑似群租行为进行劝阻,并禁止群租内隔断及高低床进场。
(六)城管中队。配合街道对“群租”房违法搭建开展整治行动。
(七)市场监管所。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掌握租户租赁合同的签订情况,对周边大型餐饮业及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让其承诺无群租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一起参与群租整治。
(八)网格中心。做好“12345”涉群租举报的流转派单工作,并做好问题整治情况跟踪,及时将跟踪情况与整治组沟通。
(九)绿化市容所。做好群租整治后的垃圾清运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整治“群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推诿和畏难情绪,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行政职能,进一步明确各自在此次“群租”集中治理中的责任和任务,积极履行职责。要按照“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篇:整治群租总结
广宣传 细排摸
加大整治力度 规范出租房秩序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很荣幸有这个机会,向大家汇报我沧海社区开展 “群租”整治的工作。对我来说,这也是向大家学习的一次机会。“群租”工作是目前社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热点难题,“群租”行为所引发的物业纠纷、消防安全隐患、治安安全隐患,给社区良性有序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影响了小区居民的和谐安宁。为此我社区根据区、街道两级政府要求,大力开展 “群租”整治工作。现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沧海社区地处新成路街道东南部,东至泥家浜,南至嘉戬公路,西至茹水路,北至颐康家园,共三个自然小区,分别是沧海绿苑小区、鸿达嘉苑小区和嘉泉别墅小区,共计住宅1740套。初步统计社区居民房屋出租率约30%,特别是沧海小区作为纯动迁配套商品房小区,居民出租现象更为普遍。加之我社区紧邻方舟时代广场商圈、附近又有仓场路、墅沟路商业街,小区租赁供需两旺,其中不少商家租赁房屋用于员工宿舍,群租行为引发矛盾频频出现。
二、主要做法:
(一)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居民对“群租”行为的危害性认识度。从去年6月开始,根据街道综治办统一部署,居委在小区出入口、主干道旁悬挂“共同抵制“群租”行为,共创和谐平安新成”宣传横幅。发动居民楼组长在每户居民信报箱中发放群租相关文件法规告知单,并且在6月下旬,协调相关部门在沧海小区活动广场开展便民主题活动,制作群租问答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居民对群租的危害性认识。同时利用社区居民宣传栏,实时更新本市、本区关于政府对群租整治的新闻报道、典型案例、处罚新规等信息。
(二)多人员、多方法,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全面彻底地排摸群租涉嫌对象。
一是排查实行常态化。为切实推进专项工作开展,我社区坚持做到“两个必须”即每月重点必须回头查,每季度必须开展一轮普查,建立了定期上门排查和日常走访的发现机制。居委干部带头充分调动综治协管员、房屋协管员、物业管理维修等多人员,按门幢对辖区所有出租屋入室核查,统一登记制表,存档备案。居委工作人员日常与居民的工作联系中,每个人都注意对居民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核查,对于12345热线、来信转办件即知即查,及时跟踪反馈。
二是方法实行多样化。我们在工作态度上坚持严谨踏实作风,对于白天不在的,安排人员晚上入门;对于不肯开门,不配合检查的,联系房东,邀请社区民警共同上门核实;对于群租特
征把握不准的,邀请房管办共同认定。通过不断更新梳理,对社区内群租嫌疑对象做到排摸准、底数清。
(三)多部门,多方位,理和法双管齐下、积极推动 “群租”整治工作。
一是整治有力。对于先期排摸的涉嫌群租名单,社区统一上报至街道综治办。居委干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由街道综治办牵头街道房管办、派出所分期分批在街道综治调解室约谈群租房东、二房东或酒店、美容店等商业负责人,耐心解读相关租赁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行为存在的各类隐患,送达群租整改告知单,规定其整改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居委工作贯穿始终,对锁定对象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对于自愿整改完毕的,进行拍照存档,对于未按要求履行整改义务的,请求街道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通过理与法的双管齐下,今年来沧海社区的“群租”行为得到了明显的遏制,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很大改善。自年初至今,相关职能部门共发放整改通知15家,其中强制整改5家,自行整改9家,有1家正在督促整改中。整改中,我们要求承租人员签订《出租居住房屋安全承诺书》,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正确使用出租房屋。经过街道多策并举,以及多部门紧密配合,辖区内“群租”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效遏制了辖区内“群租”的现象,进一步保障居民区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是管理长效。沧海社区通过自身所承担的相关居务工作,把对外来人员来社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开具居住证明工作与小区内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工作有效对接,要求房东、房客签订好《出租居住房屋安全承诺书》。居委通过定期召开社区管理委员会议,及时通报小区“群租”新的动
态,督促物业公司从源头控制,加强门卫对涉嫌“群租”物资装备、人员进出的管理。对出租房经常性开展治安、消防安全复查,一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为努力创造和谐、安全、健康的居住生活环境,作出社区应有的奉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和指正。谢谢!
2014年8月
第三篇:群租总结
整治“群租”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专项工作总结
2013年,根据X综治办《关于深入做好2013年市、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做好住宅小区“群租”的整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群租”整治专项活动。
我镇由社稳办、派出所、城管、房管部门、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小组,对XX社区“XX小区和XX新村”开展“群租”专项整治。经过几个月认真、努力、积极、有效的工作,截至2013年11月中旬,“群租”整治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下面就开展的“群租”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小区和XX新村“群租”基本情况
XX社区管辖范围内的XX小区和XX新村,建筑户数为186户,其中群租户9户。大部分群租人员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主要工作在辖区的几个大型企业,如:XXXX、XXXX、XXX等,而且流动性较强。
二、“群租”整治工作主要成效
由XX社区及社区居委会牵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社区两个小区的“群租”整治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主要包括:
1、“群租”整治工作,基本消除 “群租”扰民现象
自3月份开始,经过试点整治和全面整治两个阶段大量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原有的15户“群租”户已经大部分整治完毕。通过给育龄妇女免费体检及外来人口信息登记等契机,我们对出租户进行教育、帮助,其中自行整改7户,原来居民反映扰民的群租户现在已没有发现居民再次投诉的现象,基本完成“群租”整治目标任务。
2、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整治“群租”工作中,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如在小区宣传栏刊登“群租”宣传资料;制定并入户下发的“群租”整治通告;制作的“群租”整治相关宣传标语,发出整改通知书200余份,组织工作人员上门谈话等等,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了“群租”的危害性及整治“群租”工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纷纷表示愿意配合社区进行整治“群租”工作,并要自觉抵制“群租”行为,以创造一个和谐、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
3、新“群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整治现有“群租”户工作的同时,新“群租”行为也得到了有效遏制。如2013年8月10日,XX小区一居民预将房屋出租给一家酒店10多个员工作为集体宿舍,被本楼的居民投诉到社区,经过社区和全楼居民的劝阻和妥善处理,制止了“群租”行为的再次发生。
4、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长效管理机制的探索及初步建立,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宣传和监管。如要求各中介公司规范租赁合同,不得添加相关违反租赁管理的条款,尤其是不能对房屋擅自进行分隔;同时,中介公司要向租赁双方发放统一印制的《“群租”整治告知书》,明确告知租赁双方不能进行“群租”,并将告知执行情况列为中介机构的日常检查内容之一。
二是强化物业公司对“群租”行为的发现和制止机制。如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加强对非本小区人员的出入管理,一旦发现“群租”现象,及时劝阻并报告社区。
三是强化居民的自我管理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宣传材料,向居民宣传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市开展“群租”整治的有关政策举措,规范房屋租赁行为。
三、“群租”整治工作具体做法及主要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责任
为了更好的发挥社区、居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合力,组建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依托楼长、业主委、物业公司等基层力量,切实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2、细致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群租”情况
联合物业公司,阶段性开展 “群租”摸底调查,为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计划打下扎实的基础。
3、开展试点整治,积累成功经验
通过前期的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其中包括与二房东、承租人谈话、下发《整改告知书》,这两次“群租”整治联合行动的成功,为下一步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今后即将开展并完成整治任务目标有了更为坚定的信心。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XX社区的“群租”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是,要彻底消除“群租”现象,防止回潮,我们提出以下几方面工作建议:
1、开展“群租”整治工作是阶段性的工作,经过整治后要将它纳入日常性的管理工作,要从现有的社区专项管理工作转入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建立相应的小区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物业专管员加强日常巡查、从源头解决“群租”这一社会问题。
2、建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这需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群租”禁止事项列入《业主规约》,成为全体业主必须共同遵守的约定,形成自我管理机制。同时,业主的权利遭到侵权时,鼓励和支持业主通过司法途径按物权法来解决“群租”这一社会现象。
3、从分发动群众及协管员的监督作用,遇到或发现群租行为立即报告,并予以劝告,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外来人员居住证人房关联,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杜绝一户多人,群租等现象发生。
XXXXXXXXXXXXXXXX
2013年11月18日
第四篇:关于群租现象的思考
关于群租现象的思考
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大型城市,群租现象非常普遍。所谓群租,就是由于租房费用较高,多人群租、共同承担租金、分付房租的现象。这些房子多是由一套房子改造成若干独立的小间,然后按间或按床位分别出租。而刚毕业的大学生则成为群租现象的主体。因为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收入较低,为了降低生活成本,不得已选择群租。此外,随着房价的日益飙升,一些“白领”也加入群租的行列。
群租现象的出现,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首先,群租房由一间房屋改造成若干小间,会使房屋承重结构受到破坏。其次,群租人员的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一些资源或设施由于多人使用却缺乏相应的维护而带来安全隐患。再次,群租现象也会带来物业、相邻业主、小区等各方的利益纷争等等。群租现象目前已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对群租房进行整治和规范。但是对群租现象的整治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工作。
第一,加强对群租房的规范化管理。群租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与管理有很大关系。对群租房应该设定一个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加强监管,通过社区工作协调物业、相邻业主、承租人等之间的利益纷争,使利益各方相互体谅,通过对群租房的规范化管理,来维护社区的和谐。
第二,提供足够的廉租房。对群租现象不能一味的打压,在治理群租的同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衣食住行是人们的基本需求,群租市场的繁荣,证明了市场需求的真正所在。对于那些低收入群体来说,群租是降低生活成本的无奈之举,一味的打压,只会让这部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雪上加霜。单独租房或租用一个面积更大的房子意味着他们在住房上要有更多的支出,这就需要政府进行极积引导,多建设保障性廉租房,要让低收入群体有房可住。第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群租现象不只存在于中国,其它国家也存在群居现象。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一些做法,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群租市场,一是约束规范房东,比如要求要租房的房主要取得政颁发的出租许可证,二是房东要对房客进行监督,同时也要对房客负责,如果出现问题,二房东要承担相应责任等。
第四,加大调控力度。群租房问题的根源在于房价。高房价使廉租房成为低收入人群的首选。针对目前房市,中央政府已出台政策调控房价,但是房价仍处于悬疑状态,廉租房仍然是低收入人群的选择。所以政府仍需加强房价的调控力度,直至房价回归理性。
第五篇:白玉乡综合整治项目汇报材料
绥宁县白玉乡塘玄湾等四个村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的规划设想与保障措施汇报
绥宁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绥宁县地处湘西南边陲,是个少数民族居住较集中,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偏远山区县。全县辖25个乡镇,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36万人。全县耕地面积24280公顷,水田21110公顷,旱地3170公顷。其中中低产田12666公顷。本项目项目区最大限度的满足了“四个相结合”的要求,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农业投入不足,加上连年遭受自然灾害,项目区农田的水渠、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损坏严重,影响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发展,群众要求改善农田耕作条件,提高农田质量的要求十分强烈。现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就白玉乡塘玄湾等四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想和保障措施汇报如下:
一、白玉乡两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基本设想
“绥宁县白玉乡塘玄湾等四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位于绥宁县东北部,涉及白玉乡百家田、塘玄湾、坪头、罗家铺等四个行政村;项目规模163.51公顷,其中中低产田141.91公顷。本项目计划投入资金850.92万元其中聚合交通水利等涉农资金158.21万元;通过田、水、林、路、村
综合整治,实现项目区布局优化、结构合理、产业发展,利益提高的总目标:(1)、土地整理规划方面:申请湖南省省以上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692.71万元,用于基本农田整理建设。(2)、水利规划方面:县水务局负责投资30万元,对整修塘玄湾村三里冲大斗渠1100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投资40万元,修筑塘玄湾村广竹水河河堤护岸900米。
(3)、村庄建设、土地利用方面: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总面积0.24公顷,农村村民建房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安排,进一步优化布局;(4)、交通规划方面:县交通局承担30万元,将整修塘玄湾村张家冲田间道900米,进行水泥路面。(5)、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走 “一村一品”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
为了抓好这个项目建设,县委县政府组织国土、财政、农业、水务、交通、环保等部门召开了会议,会议一致认为,要高标准、高质量的将这个项目建设成为促进绥宁县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示范性项目。重点是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提高农田集约化、机械化、水利化水平,实现项目区田成方,路、渠配套,路、水相通,把项目建设成为旱能灌、涝能排的稳产高产农田。
一是把项目建设成为绥宁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质水稻种植的示范基地。白玉乡气候条件、生态环境较好,水源充足,降水充沛,十分适合水稻、其他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
湖南省忆江南米业有限公司与项目区四个村签订了十年期土地承包经营经营意向书,规划利用白玉乡独有的地形、地质和气候条件,种植无公害绿色水稻和油菜;塘玄湾村今年引进了绞股蓝、青钱柳等茶叶和猕猴桃种植新技术,项目完成后将形成规模型的清茶种植和猕猴桃种植科技园,为白玉乡实行“一村一品”的发展再次注入新的活力。把项目建设成为高标准的高效农业生产示范区,将会对推动绥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绥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是把项目建设成高质量、高标准农田。通过对中低产田改造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农田集约化、机械化、水利化水平,实现项目区农田、道路、灌溉、电力设施和环境景观配套,大力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农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
三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结合项目的特点,科学合理的规划调整项目区内的村庄布局。对项目区空心村和零散、废弃旧宅地进行迁并复垦,实现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美化环境,有效改善脏乱差的村庄面貌,推动绥宁新农村建设。
二、做好综合整治项目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
林业局等部门以及白玉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国土和白玉乡还要成立专门的班子,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矛盾纠纷调解、质量监管、施工单位的管理等工作,保障项目实施的良好施工环境。
二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挂宣传横幅、贴宣传画片、召开座谈会和实施项目动员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项目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搞好项目建设的思想认识。并通过宣传让群众自觉加入项目建设之中,形成项目建设合力。
三是整合部门资金。白玉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配套资金158.21万元。具体部门与资金配套情况是:水务局投入资金30万元,用于整修塘玄湾三里冲大斗渠1100米,交通局投入30万元,用于整修塘玄湾张家冲田间道900米,农业综合开发办投入40万元,用于修筑塘玄湾广竹水河堤900米,县财政投入58.21万元,用于增减挂钩工程建设。同时,为了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标准,县委县政府决定以综合整治项目为平台,捆绑农业综合开发等扶农资金,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
四是严格落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五制”的要求,切实抓好项目实
施管理。财政设立项目专户,保证项目资金和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拨付进程流畅,确保项目施工进程。
五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与相关乡镇和部门签订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将项目的实施纳入相关乡镇和部门的本绩效考核,对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工作协调配合到位的单位给予奖励,对项目配套资金没有按时落实到位,不配合工作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各位领导,绥宁的农业基础还很薄弱,经济社会发展还比较落后,绥宁的今后发展还需要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我相信,在省厅的大力支持和绥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将这个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成推动绥宁农业产业和绥宁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于绥宁人民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