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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模板[范文模版]

买卖合同模板[范文模版]



第一篇:买卖合同模板[范文模版]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 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 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 仟______佰 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 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经办人: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下应村一间地基,四至落座如下:东至与叶建设共墙为界,南至自墙(规划路)为界,西至与郑银荣共墙,北至自墙(规划路)为界,占地面积640平方米,出卖给乙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将该地基出卖给乙方,甲方保证本宗出卖的地基四至分明,产权清晰,与他人无涉,若出现债权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经双方议定并一致确认地基的成交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整。

四、付款方式:以该协议签订之际,由乙方付给甲方定金贰万元整,并与20xx年3月16日付给甲方捌万元整,乙方在该地基建房至二层时付清部分余款拾万元整,但成交价人民币的余额伍万元整必须在封顶半个月前付清。

五、该地基日后在政策性统一调整转为国有划拨土地或宅基使用证时,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签字等相关手续,但不承担费用。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在乙方建房前反悔,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在建房时甲方反悔,则按反悔时房产市场价双倍作为违约金向乙方赔偿。

如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反悔,则甲方无条件拥有该地基上建筑物所有权,并收回该地基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余款,则由甲方无条件拥有该地基上建筑物所有区,并收回该地基的所有权。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执笔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需方(甲):

供货(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配置、单位、数量、单价

二、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

2、自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一年

三、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四、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5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甲方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异议全额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延迟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延迟交货15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延迟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延迟300元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合作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买方(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卖方(章):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4

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旧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及行为,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的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年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费。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车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车一切手续甲、乙双方当面点清,过户与中介方无关。

六、该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收购方)

乙方:(养殖方)

(甲方)为了发展生产的需要,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与广大渔业养殖户(乙方)签订本养殖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养殖黄鱼

乙方为了脱贫致富,开拓海水养殖业,以改变渔业的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自愿、向甲方提供海水养殖产品_________养殖黄鱼。

甲方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愿意收购乙方的海水养殖产品_________养殖黄鱼。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叁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数量:

根据乙方的实际条件,计划在无污染海域面积_______亩养殖黄鱼。甲方将乙方实际养殖的海域面积,作为甲方的养殖基地,纳入甲方的生产计划,并按照质量标准予以优先收购。

四、质量: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海洋养殖业养殖的技术标准进行海洋养殖,养殖的'海域必须是无污染的海区。并将符合起网要求的新鲜养殖黄鱼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五、价格:

按照市场经济随行就市的价格规律。但是,甲方为了海洋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渔民的养殖积极性。凡是与甲方签订养殖合同书的,都享受保护价的优惠政策。无论市价上扬或下跃,乙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六、运输:

乙方应及时将符合起网标准要求的新鲜养殖黄鱼,起网后迅速采取保鲜措施,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运输工具由乙方事先联系落实,并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义务:

甲方有责任对作为甲方的养殖基地,己纳人甲方生产计划的养殖户,进行相应的养殖生产技术的知识培训。提供适当的物力和财力的扶植。

乙方有责任将合格的新鲜养殖黄鱼提供给甲方,无论市场价上扬或下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基地关系。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近日,经办一起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同约定甲方提供货物,乙方按时支付货款(合同未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甲方供货且安装验收完毕后,乙方却迟迟不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诉至法院,要求乙方支付货款,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未支付货款产生的违约金(从约定支付货款期次日起,至法院判决履行期届满截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

在现代工商业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商品的流通频率、数量、范围越来越大,随之来来的在这些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也随时增加,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买卖合同中关于逾期支付货款纠纷。卖方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而买房却迟迟不支付对应货款,导致实务中诉讼案件频发。

根据买卖合同纠纷实务案例,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合同有明确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另一种是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处理情形。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原则上按照约定的处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买方没有按照付款期限付款的,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在没有区分商事合同、民事合同的基础上确定了违约金调整机制,即所谓的“损失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逾期付款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没有约定,债权人应提供对方逾期付款给自已造成损失的证据,含利息损失、追款费用等;同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违约责任的司法解释,对违约金的主张进行了明确的解释,在实务案件中需参照执行。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不论当事人

如何约定违约金,还是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计算违约金。

二、买卖双方无书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交付货物,或虽有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或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处理情形。

实践中,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懒惰或没有法律意识的体现。但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不会因此认为傻是一种罪,所以当事人即便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有法律来兜底,我国《合同法》

第七章就专门规定了合同的违约责任。其中第107条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2至114条也规定了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后的损失赔偿问题,该条款即是买方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这些规定也仅仅是理论,并没有明确具体该如何主张违约金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案例。

但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就有了明确的依据。该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结合《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20条及21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20xx年12月10日公布的银发[20xx]25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根据上述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买方逾期付款在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情况下应赔偿给卖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未付款本金 x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x(1+30%—50%)。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前,由于法律没有对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务中理解不一,作出的裁判各不相同,既不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也有违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该司法解释出台,合理地界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明确了主张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既有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又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准确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又有利于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在实务案例中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

买卖合同 篇7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长兴县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乙方在20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出售于乙方。

第二条 单价:元,货款共计:_________元(货款已付清)。

第三条 甲方应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保证乙方能够正常使用,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金元。

第四条 交货方式:甲、乙双方核对买卖的商品后,在本合同上签字时即视为甲方将上述商品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上述商品为其所有,不存在他项物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纠纷,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如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五条 双方如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大庆市开发区生态大街新城枫景小区B01-2-701(建筑面积122.45平方米,产权证号)房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85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大写: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15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元整(定金从中扣除);即人民币小写:470000元。收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方自房屋过户之日起40日内一次性付清尾款,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380000元。付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如期限内乙方未向甲方付清尾款,乙方向甲方另交付违约金(每日1‰)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已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自收取乙方定金之日起,如出现将房屋出售他人等违约事项,甲方需退还乙方定金并另赔付乙方违约款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0000元。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之日起,如出现退房或期限内未交首付款等违约事项,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所交付的定金。同时,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之前所产生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甲方自行结清。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之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买卖合同

棚户区改造安置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买受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静宁县201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拆迁兑换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

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静宁县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基本情况

根据《拆迁兑换协议》兑换标准,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单元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结构,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与协议约定还建面积相差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

该房屋最终确定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当产权登记面积与兑换协议面积误差在3㎡以内(不含3㎡),甲乙双方互不找差价;当误差超出3㎡时,其增减面积按本工程对应楼层开盘售房价格互找差价,差价款在房屋交付时一次性结算。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收缴(退还)差价款元。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遭遇不可抗力等客观困素,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20日内告知买受人,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

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六条 维修资金收缴

买受人按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建安费用5%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出卖人在买受人购房账户中代扣,专项用于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交存的维修资金不予退还。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维修资金使用不足时,按规定标准再向房屋产权人收取。

第七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如买受人不退房,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

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三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兑换协议》共八页,一式三份,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_ 月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篇: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标的物:乙方向甲方购买,数量为:,单价为:总计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运输方式:乙方自行到甲方处提货。或甲方将货物。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计元,乙方将货物交付于甲方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计元,余款元,于付清,在乙方付清所有货款之前,甲方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

第四条乙方应于货物到达乙方之日起三日内验收货物,如货物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视为货物符合交付条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逾期供货,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付款或逾期供货价值部分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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