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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结合保税实际,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近期工作安排

1、制作条幅,印刷《致辖区企业居民的一封信》进行广泛宣传。由治安大队负责制作,责任人:冀小婷。

2、强化宣传发动。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稿件并协调在区公众号发布,在重要节点连续发布。由公共关系中心具体负责。

3、制作禁放责任书。与九小场所、物业公司签订责任书。责任单位:治安大队、汶泉派出所。

二、具体工作

在重要节点(小年、除夕、初五、正月十五及初七第一个工作日等)对小区及重点企业进行包靠。

1、景泰园小区由刑侦大队、汶泉派出所负责。具体责任人:窦忠强。

2、雷士研发中心小区由治安大队、汶泉派出所负责。具体责任人:王跃军。

3、白领公寓由综合室负责。具体责任人:袁庆雷。

4、蓝领公寓、九小场所、工地、华奇棉花等重点企业由汶泉派出所负责。具体责任人:窦忠强。

5、治安大队负责对接、协调建设管理局和应急管理局,加强对企业和物业小区的监管;汶泉派出所负责悬挂条幅和发放传单、签订责任书。具体责任人:王跃军、窦忠强。

6、派出所巡逻组和机关巡逻组在重要节点加强巡逻,发现燃放、销售、运输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置,依法处理。具体责任单位:刑侦大队、汶泉派出所。

7、综合监督中心负责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治安大队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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