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节假日交通安全提示
节假日交通安全提示
安全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所讨论的话题,所谓“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正是用寥寥数语,道出了安全的真谛。品一口香茗,在幽幽的檀香中,让我们走进古人口中的安全。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节假日交通安全提示,希望有所帮助!
1.统计表明,节日期间发生大事故的风险是平常的1.4倍,特别是在弯坡路段因违法超车、争道抢行导致的碰撞事故多发。交警提示:行经弯坡路段,请不要违法超车,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视距不良路段要提前鸣喇叭、减速慢行,做好避让停车准备。
2.旅游景区山路崎岖,道路技术等级低、安全隐患多,驾驶人不熟线路、精力不集中极易发生事故。交警提示,旅游出行,请提前了解路况,危险路段要谨慎驾驶,注意减速慢行,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
3.旅游景点车多人多,请驾驶人注意文明礼让,遵守交通信号,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或者狭窄路段不要抢行猛拐,在驾车经过人行横道或路口时要注意减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伤害。
4.节假日休闲旅游活动多,请选择正规客运场站、公司搭乘客运车辆,按规定在站内上车。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隐患大、风险高,勿贪便宜、图省事乘坐。
5.景区道路弯多坡陡、临水临崖、路窄难行,请小心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尤其不要在弯道停车、超车。
6.回家过年归心似箭,谨慎驾驶平安相伴。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请按照交通标志指示的速度行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转弯路段、湿滑路面适当减速,车流密集路段切勿强行超车。
7.当您外出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请务必选择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黑”客车。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
8.旅游景点车多人多,驾车或者步行均要注意文明礼让,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或者狭窄路段不要抢行猛拐,在驾车经过人行横道或路口时要注意减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伤害。
9.旅游出行,请勿乘坐私揽客源的旅游客车,为保护广大乘客及自身安全,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
10.每逢佳节倍思亲,中秋佳节回乡探亲心切。交警提示,假期驾车回家探亲切勿为赶路而超速行驶。统计表明,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欲速则不达,平安才能回家!请合理安排行程,保持安全车速。
11.节日期间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如遇道路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
12.节日驾车出行,请合理安排行程,保证充足睡眠,尽量不要夜间驾车。如需夜间驾车,请保持精力集中,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请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13.节日期间,亲友欢聚,举家团圆,请不要酒后开车、醉酒驾驶,不要超员载客、在货厢违法载人。遇弯坡路段请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慢速通过。
14.节日期间自驾车短途出行增多,交通流量增大,易发生交通拥堵。交警提示,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遇交通拥堵时请依次排队等候,不开斗气车,不随意变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切莫占用对向车道强超强会,争道抢行。
15.节日期间举家出游,请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莫忘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坐(立)在副驾驶位置。欢乐旅途,莫忘安全!
16.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判断失准,操作迟缓。交警提示,节日期间,在与亲朋好友欢聚时,千万谨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17.假日驾车出行,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18.墓区道路多处于山区,弯急坡陡、路窄桥窄、临水临崖。清明期间来往车流密集,驾车时应与路侧保持安全距离;应控制车速,切勿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占道行驶;视距不良路段要及时鸣喇叭,做好停车避让准备。
19.家人团聚,饮酒要适度。饮酒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驾驶人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一定互相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0.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请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服从民警指挥,文明礼让,不抢道,不逆行,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21.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会多,可能因此而休息不足,引发疲劳。疲劳导致人的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增加操作失误。疲劳时请不要勉强驾车,应及时休息,待疲劳减轻后再驾驶车辆。
22.春运期间,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会急剧上升。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要注意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距离,遇到交通流量大或交通拥堵时,请不要挤占应急车道,为应急救援让出通道。
23.春节前后,农村地区赶集购物、走亲访友活动频繁,交通出行增多。交警提示,拖拉机、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24.春运期间是长途客运的“黄金期”,一些运输企业和车主罔顾安全违规运营。选择乘坐长途汽车回家的朋友,请您选择正规的客运车辆,并在站内上车,勿乘坐站外私揽客源的客车,勿贪便宜方便乘坐黑包车或超员车。
25.节日临近,各大旅游景点以及自驾游热门路线将普遍迎来流量高峰,景区道路往往路面较窄,弯多坡陡,驾驶人应格外小心,注意减速慢行,尤其不要在弯道停车
26.春节将至,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多。交警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隐患较大,请勿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车。
27.春运期间,放假返乡学生流增多。交警提示,接送学生车辆应谨慎驾驶。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情况复杂,负责接送儿童、学生的驾驶人,不要超速、不要超员,小心谨慎、安全驾驶。
28.节日期间,农村地区交通出行增多。交警提示,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驾乘摩托车出行要戴安全头盔。
29.“十一”长假客货运流量增加,客货运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规范营运,严格安全监管。
30.“十一”自驾车出游前,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
31.节日期间部分路段易发生拥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请依次排队,不要随意穿插,以免发生事故或加剧拥堵。
第二篇:关于交通安全提示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公司前面的路况比较复杂,特别是上下班时段,时有事故发生。
请大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真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特别在平时上下班的途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如驾车出行请注意:
1、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车速、安全距离;
2、不要疲劳驾驶,雨天行车注意安全
3、系好安全带、儿童乘车不要坐前排
4、驾车时请勿拨打或接听手机,尤其不能阅发短信
5、拒绝酒后驾车。
(2)如电动车上下班请注意:
1、不要行驶在机动车道
2、电动车辆在路上不要随意调头。
3、车速不能太快,因为其制动性能较差,所以遇到紧急情况,易发生事故。
4、虽然天气渐渐暖和,但还需要戴好头盔,作好安全防范。
(3)如乘坐公交车上班则注意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和人身安全。
另外,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灯变了,要赶快过马路,不要惊慌;
在横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当左右观察往来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过马路;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清明节将至,请大家在假日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护好人身、财产的安全!祝大家平安、健康!
综合部
2010.04.02
第三篇:交通安全提示
交通安全提示
一、2014年1月15日,云南昆明禄劝县一乡村路段发生核载7人的微型面包车超员超速导致的翻坠事故,车内12人全部死亡。微型面包车安全性能较差,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较多,极易失控发生事故。交警提示,亲朋好友出行,请勿驾驶及乘坐超员超速面包车。
二、2014年1月9日,甘肃天水甘谷县一辆低速载货汽车货厢内违法搭载12人,在送葬返回途中车辆失控坠入山崖,造成10死3伤。交警提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安全技术性能不高,驾驶货车、拖拉机请勿违法在货厢载人或客货混装。途径村镇、集市时,注意低速通过,礼让行人。
三、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害人害己,请您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四、2014年2月28日12时许,山西大同阳高县一辆7座面包车超员乘载8名中小学生与水泥罐车相撞,致5人死亡、4人受伤。交警提示,接送学生车辆应谨慎驾驶。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情况复杂,负责接送儿童、学生的驾驶人,不要超速、不要超员,小心谨慎、安全驾驶。
五、交警提示,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驾乘摩托车出行要戴安全头盔。
六、交警提示,如果您选择公路客运,请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车辆,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拒绝
乘坐超员、非法营运车辆。
七、农村公路路况复杂,驾车出行尽量避免夜间行驶,若必须夜间出行应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八、交警提示,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遇紧急情况,请及时制动,切莫急打方向。
九、驾车行经农村、山区公路应当谨慎驾驶,雨天、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
十、农村地区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交警提示,出行要注意安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
十一、农村公路隔离设施和人行道较少,时常有行人横穿公路。交警提示: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保持注意力集中,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
十二、农村公路路况复杂,对车辆安全状况要求较高。交警提示:出发之前查车况,安全性能第一桩,方向转向和制动,逐一调试要正常。带一分小心上路,携一片温馨回家!
十三、农村地区大事故易发多发,2013年全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6起,其中7起发生在农村地区。交警提示:行经农村公路,牢记安全驾驶。出行前熟悉路况,途中注意观察,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危险。
十四、2013年9月29日,连霍高速公路甘肃古浪县境内发生一起客车侧翻事故,造成5死23伤。5名死者全部是由于未系安全带被甩出客车致死,其他人员因佩戴安全带伤势较轻。交警提示,安全带——生命带!驾乘车辆出行,请您务必系好安全带!
十五、2014年3月12日21时40分,贵州铜仁一超载混凝土罐车与路侧停靠的小客车碰撞后冲进路边夜宵摊,造成6人死亡。交警提示:夜间行车视线不良,请降低车速,保持注意力集中;遇前方紧急情况时,应先采取制动措施减速,切忌猛打方向避让,以免车辆失控。
十六、2014年2月9日,广西一辆满载家人驶往贵州的越野车因驾驶人疲劳驾驶,碰撞沪昆高速贵州剑河县境内一处隧道入口,致7死3伤,最小死者为驾驶人女儿仅3岁。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增强安全意识,不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连续驾车4小时应至少停车休息20分钟。若感困倦、精力不集中,请及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
十七、研究表明,驾驶车辆接打电话产生的事故风险是正常驾驶的4倍。交警温馨提示:驾车出行,请集中精力,不要接打电话、抽烟,严防分散注意力。请您谨记,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十八、公安交警提示您:车辆行驶速度越快,驾驶人的视角越小,反应时间越短,制动距离越长,遇有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速度不是第一,平安才是终点”,请勿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行车距离。
十九、驾驶车辆行驶时,如遇障碍物或突发险情,请立即制动减速,尽量保持车辆平衡,切忌急打方向。如遇车辆前轮爆胎,请缓抬油门,双手紧握方向盘,尽量保持车辆行进方向不变,依靠车辆怠速减速停车,切忌紧急制动,避免翻车。
二十、在县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驾车行驶,请注意观察路况,不超速行驶,弯坡路段勿违法超车。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二十一、雨天行车的安全车距应保持正常情况下安全距离的3倍以上。雨中超车、会车时,与其他车辆及道路边缘应适当加大安全距离。如需停车时,应提前减速,轻踩刹车,避免刹车过急造成追尾。
二十二、在山区道路行驶要做到减速、鸣笛、靠右行;在山高崖险路行驶时,尽量在靠山一侧行驶;爬坡时要提前减挡,保持发动机足够动力;如果上坡时出现熄火现象,起步有困难,最好垫块石头在后轮胎处。
二十三、行经长下坡路段,不少驾驶人习惯长时间踩住刹车,容易导致制动器失效,因此下坡时不要单纯依靠制动减速,还要选择低挡位降速,杜绝空挡滑行或熄火滑行。
二十四、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办理运输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保持车况良好,按规定设臵悬挂危险品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不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闯禁行区,安全文明驾驶。
二十五、夏季天气闷热,易产生疲劳及烦躁情绪,请提前准备提神醒脑、防暑降温用品,驾车时保持良好心情,不疲劳驾驶,不开斗气车。
二十六、夏季昼长夜短,驾驶人体力消耗较大,夜间驾驶极易因疲劳导致交通事故,为了您的安全,请尽量避免夜间出行。
二十七、夏季天气炎热,货运车辆夜间出行增多,切忌夜间长时间连续驾驶,疲劳驾驶会导致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失误可能性增大。货运车辆驾驶人应保持良好休息,夜间连续驾驶不应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疲劳驾驶。
二十八、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车辆制动距离延长,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效等安全事故。同时,货车长期超载运输,会使车辆部件处于超负荷状态,对车辆主要部件产生严重影响,缩短车辆正常寿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货运车辆驾驶人请不要超载行驶。
二十九、交通出行,安全第一。夏季驾车出行,请勿贪图舒适和凉快而不系安全带或穿拖鞋驾驶、边开车边吃冷饮等,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三
十、夏季雨雾天多,请提前检查刮水器,刮水片如有裂纹,会造成雨水刮不净或刮水器异常抖动,影响安全驾驶,应及时更换,并及时加注玻璃清洗液。
第四篇:企业节假日安全提示
企业节假日安全提示
节日即将来临,首先祝广大员工及所有家属节日愉快、合家团圆、万事如意!
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特别提醒各部门、员工及家属:节日期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节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重点部门、部位更要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办公室内不要放置现金,贵重物品要放好,不使用的电器电源要切断。
二、严格门卫检查制度,坚决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办公及库区;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值班巡查安排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三、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1.为了您的安全,开车时请不要接打手机。
2.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或交通警察的指挥,按序排队通行。
3.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各行其道,确保道路的有序、安全和畅通。4.驾驶机动车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使用车灯、不随意变更车道。
5.驾驶机动车请自觉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6.在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请不要占用应急车道。
7.行人过马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安全设施。
8.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行车走路时请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不争不抢。
9.为了您的安全,行车时请系好安全带。
10.当您驾乘摩托车时,请戴好头盔,让生命多一份保险。
四、防范入室盗窃温馨提示
1.外出时要锁好门窗并上好保险,夜间休息前要注意察看阳台窗、厨房窗、卫生间窗是否闭锁。
2.地下室和小房要安装防盗门或加装暗锁,自行车、电动车存放要加锁,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入其中。
3.不要将财物放于窗边等显眼处,不要在家存放大量现金,外出或夜间休息时要将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且易被窃的财物存放妥当。
4.中老年人独自在家遇人敲门时,要看清后才开门,对陌生人不要随意搭讪,更不要让他(她)进屋。如果阻止不住要及时给子女、亲属或邻居打电话或报警。
五、防范街面抢劫、抢夺温馨提示
1.从银行取款时,要尽量结伴而行,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最好驾驶汽车或乘坐出租车。
2.在公共场合骑自行车时,不要将包放在车架或购物筐内;手提包内尽量不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
3.行走时尽量靠近人行道内侧,尽可能选择交叉挎包,随身提包尽可能提在靠内侧。
4.在人行道行走,遇陌生人打招呼时,要注意身上物品。
5.若骑自行车或摩托车时,要把包放在行李箱或固定在车筐里,将包带在车头多绕几圈。
6.万一遇到飞车抢夺,不要惊慌失措,要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车辆特征及逃跑的方向,尽快报警。
六、防范汽车被盗温馨提示
1.车辆尽量停放在有专人保管的停车场点,停车凭证及车辆证件要随身携带。
2.汽车钥匙不能随意交给别人,以免被人偷配钥匙,伺机盗车。
3.尽可能加装防盗器、方向盘锁、排档锁等汽车防盗装置,有条件的最好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4.任何时候都不要因为停车时间短而疏于防范。车内不要放置手机、手袋及其他贵重物品,以免被犯罪分子砸车窗盗窃财物。
七、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1.放寒假了,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不玩火,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3.节日过年回家,切勿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节日期间购物休闲娱乐,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5.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6.节日期间是用电的高峰期,请您注意电气防火安全。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不能超负荷用电。
7.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l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8.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八、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
1.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警示语和燃放说明、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
3.个人不要违规购买、燃放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
4.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注意事项,燃放时要按照说明书小心操作。
5.不要拿在手中、更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出现“哑炮”,不要马上靠近,耐心等上十几分钟。
6.小学生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父母最好在场看护。
7.不要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尽量不在大中城市中心区燃放烟花爆竹。
8.临时存放烟花爆竹,要避免雨淋、潮湿并远离火源。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
安委办明电〔201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物流、车流剧增;季节性灾害天气时有发生,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安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两节期间群众密集出行和公众活动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各级公安、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统筹做好春运工作,科学调度运力,合理安排车次、船期、航班,强化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有序。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码头、机场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全面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确保状态良好、运行安全。
要针对两节期间气候特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审批,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深化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以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工整改。要突出煤矿安全重中之重,大力推动“双七条”贯彻落实,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要求,务求排查彻底、整改到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冶金等其他行业领域要借鉴煤矿的做法,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停产放假的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复产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验收方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特别要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的实际,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烟花爆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非法生产,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施工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五、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附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多到老少边穷、受灾地区去,多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各类急难问题。做好困难优抚对象和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以及受灾地区群众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稳定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商品供应,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搞好煤电油气运组织协调,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组织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为基层一线群众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抵制低俗之风,依法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净化网络文化环境,营造良好节日文化氛围。
三、统筹做好春运工作,让群众出行便利、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强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的协同衔接,保障“两节”运力供给。加强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出行信息服务,针对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特色购票服务。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疏导管控,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抓好煤矿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
五、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六、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七、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并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12月20日
第五篇:企业节假日安全提示
企业节假日安全提示
节日即将来临,首先祝广大员工及所有家属节日愉快、合家团圆、万事如意!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特别提醒各部门、员工及家属:节日期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节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重点部门、部位更要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办公室内不要放置现金,贵重物品要放好,不使用的电器电源要切断。
二、严格门卫检查制度,坚决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办公及库区;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值班巡查安排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三、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1.为了您的安全,开车时请不要接打手机。
2.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或交通警察的指挥,按序排队通行。3.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各行其道,确保道路的有序、安全和畅通。4.驾驶机动车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使用车灯、不随意变更车道。
5.驾驶机动车请自觉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6.在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请不要占用应急车道。
7.行人过马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安全设施。
8.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行车走路时请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不争不抢。9.为了您的安全,行车时请系好安全带。
10.当您驾乘摩托车时,请戴好头盔,让生命多一份保险。
四、防范入室盗窃温馨提示
1.外出时要锁好门窗并上好保险,夜间休息前要注意察看阳台窗、厨房窗、卫生间窗是否闭锁。
2.地下室和小房要安装防盗门或加装暗锁,自行车、电动车存放要加锁,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入其中。
3.不要将财物放于窗边等显眼处,不要在家存放大量现金,外出或夜间休息时要将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且易被窃的财物存放妥当。
4.中老年人独自在家遇人敲门时,要看清后才开门,对陌生人不要随意搭讪,更不要让他(她)进屋。如果阻止不住要及时给子女、亲属或邻居打电话或报警。
五、防范街面抢劫、抢夺温馨提示
1.从银行取款时,要尽量结伴而行,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最好驾驶汽车或乘坐出租车。
2.在公共场合骑自行车时,不要将包放在车架或购物筐内;手提包内尽量不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
3.行走时尽量靠近人行道内侧,尽可能选择交叉挎包,随身提包尽可能提在靠内侧。
4.在人行道行走,遇陌生人打招呼时,要注意身上物品。
5.若骑自行车或摩托车时,要把包放在行李箱或固定在车筐里,将包带在车头多绕几圈。
6.万一遇到飞车抢夺,不要惊慌失措,要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车辆特征及逃跑的方向,尽快报警。
六、防范汽车被盗温馨提示
1.车辆尽量停放在有专人保管的停车场点,停车凭证及车辆证件要随身携带。
2.汽车钥匙不能随意交给别人,以免被人偷配钥匙,伺机盗车。
3.尽可能加装防盗器、方向盘锁、排档锁等汽车防盗装置,有条件的最好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4.任何时候都不要因为停车时间短而疏于防范。车内不要放置手机、手袋及其他贵重物品,以免被犯罪分子砸车窗盗窃财物。
七、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1.放寒假了,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不玩火,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3.节日过年回家,切勿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节日期间购物休闲娱乐,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5.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6.节日期间是用电的高峰期,请您注意电气防火安全。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不能超负荷用电。
7.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l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8.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八、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
1.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警示语和燃放说明、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
3.个人不要违规购买、燃放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
4.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注意事项,燃放时要按照说明书小心操作。
5.不要拿在手中、更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出现“哑炮”,不要马上靠近,耐心等上十几分钟。
6.小学生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父母最好在场看护。
7.不要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尽量不在大中城市中心区燃放烟花爆竹。
8.临时存放烟花爆竹,要避免雨淋、潮湿并远离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