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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实施方案[5篇]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实施方案[5篇]



第一篇: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解决我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生态产品,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行动,年底前完成5家涉挥发性物企业的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2.实施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福安街、阜康街)

3.实施供热企业燃煤锅炉污染防治、工业炉窑污染防治,加强环境执法,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4.开展矿山、石材加工企业扬尘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二)推进清洁燃料供应

1.加快宏日新能源、烟筒山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2.推进我市清洁煤炭供应体系建成投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和禁止使用区域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路检路查,加大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局)

3.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四)强化秸秆禁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开展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按照《市2020年秋冬—2021年春季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无害化处置工作。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及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秸秆机收捡、打捆和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养殖业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秸秆青储技术,鼓励养殖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各乡镇、福安街、阜康街)

2.严格秸秆禁烧管控。依据省生态环境厅调整的禁烧区、限烧区范围开展管控工作。充分发挥好网格机制作用,做好日常、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监管,确保不出现违规焚烧火点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福安街、阜康街)

3.科学组织限烧区计划烧除。细化限烧区烧除轮次与时间安排,严格依照经过批准的烧除计划进行烧除作业,做好烧除期间的旁站管理,确保安全;

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争取最大限度完成烧除作业,避免春耕生产前集中抢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福安街、阜康街)

(五)开展市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及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施工进度,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如期通水运行;

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发挥环境效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充分任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完成各项具体任务。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各责任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将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文字材料,报我办汇总上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协同推进。继续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认真谋划落实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生态环境保护环委会办公室和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措施不力、工程进展缓慢的项目将进行督办,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重点任务推进中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第二篇: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2019年,根据工作任务,我区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各项任务,齐头并进打好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治土清废三大硬战,任务基本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环境质量稳步提高。现将我区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情况

2019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6.9%,较2018年上升1.8%;全年XX区PM2.5平均浓度28μg/m3,较2018年下降4μg/m3。马家桥、汶溪、广源桥、游山断面均为Ⅲ类,贵驷断面为Ⅳ类,市控断面浓度均值功能区达标率为100%,Ⅲ类以上达标率为80%,与2018年持平。XX区生态环境满意度为83.02%。

二、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一)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制定《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行动方案》和《2019年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新改扩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新增排放量实行区域内排放量减量替代。完成落后产能淘汰12个、“散乱污”整治101家(市级任务100家)。完成落后产能淘汰19家(市级任务15家)。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关停1家。

(二)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按规定时限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深化钢铁、水泥、玻璃、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有色、铸造等12个重点行业废气治理。持续推进有机废气治理,提前完成市级工业企业VOCs治理整治任务(18家?)。继续在70余家石化化工企业推行LDAR工作,已完成224万个点检测,泄漏率0.35%,按要求开展修复工作。2016年至今累计削减有机废气约4000吨。组织开展并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核查。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提标改造,已完成28台(市级任务19台)。开展有色金属、铸造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已完成16家(市级任务16家)。

(三)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XX区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开展“三尘”(工地扬尘、煤尘和道路扬尘)防控,突出抓好拆除作业、建筑施工、道路施工、露天堆场、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等各类扬尘污染源综合治理;全区各地建设工程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的扬尘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措施,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对煤场实施作业管理、设施维护、场区管理、卡口管理等全过程监督监控,同时结合整体规划开展整合搬迁;强化道路保洁作业,全区城市主干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平装率100%,最大限度抑制道路扬尘。协同推进“四气”(工业废气、垃圾秸秆焚烧烟气、餐饮烟气和车船尾气)治理。运用城郊烟气监控系统,实现闭环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垃圾秸秆焚烧现象。实施废弃矿山整治,完成任务7家(市级任务7家)。开展扬尘防治工作督查5次。

(四)开展机排废气治理。

开展重柴车辆路面执法检查。多次联合交警等相关部门在辖区内不同道口、分时段开展重柴车辆尾气排放检测,累计出动54人次,人工检测158辆,整改处罚58辆。自5月份开展机动车年检数据审核

4235辆,审核率96%。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64辆(市定任务),已完成297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审核工作,本完成881辆。

(五)强化应急联动和监控。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更新工作。按要求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加强与气象、建交、综合执法和经信等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督促企业按上级指令落实相应减排措施。截止2019年底,已投用企业常规废气在线监测点位49个,VOCs排口117个,VOCs厂界54个;环境在线监控网格化扬尘61套,有机特殊因子区域站4套。基本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完善了镇(街道)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三、水污染防治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一)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投资18100万元,新建污水管网17.3公里,雨水管网4公里。完成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试点建设5个(市级任务4个)。6个镇街道和2个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部通过市级考核验收。1800余家工业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北区污水处理厂、XX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下降5.5%,总磷浓度下降16.7%,高锰酸钾指数浓度下降17.7%,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深入开展行业整治。

制定《XX区金属表面处理等5个行业深化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推进5大行业深化整治提升,完成涉水行业整治76家(市级任务73家),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5个。8家电镀企业电镀线整治已完成6家;推进蛟川电镀污水处理站废水提标异地迁建工程。

(三)继续加强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的规范整治提升,所有入海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设立标志牌,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定位;督促乐金甬兴、海德漂染(南洪)完成废水排放去向更改,停用入海排污口。开展直排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对原有在线监控设施加装总氮监测指标工程,全区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并稳定达标,达到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验收标准。推进入海河流污染总量控制,对主要入海河流进行常规动态监测。

(四)多管齐下,确保治水工作不反弹。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开展加油站油罐更新改造,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加快油罐更新改造进度,已全面完成加油站油罐更新改造任务(市级任务8个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改造34个(市级任务34个)。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完成美丽河湖创建1条,100%完成市定任务。加强城镇污染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15万吨/日扩建及二期提标工程启动,华清环保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XX污水处理厂类四类提标改造工程可研初稿完成。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完成1条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1家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区已全面完成。

四、治土清废任务完成情况

(一)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编制《XX区工业固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固废底数摸排、处置通道疏通、规范化考核、信息化申报等四个方面工作;疏通了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渠道,与城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定由中科绿电、华清环保为企业提供填埋和协同焚烧处置服务;统计并上报一般工业固废申请,最终我区36家单位,每年2670吨一般工业固废焚烧需求获市垃圾应急办同意。

(二)推进固废处置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固废重点项目的建设,督促并协助XX亿星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7万吨/年一般工业污泥综合利用项目、XX格林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5万吨/年一般工业污泥干化项目、XX甬力环保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桶综合利用项目、XX市XX新东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七水硫酸锌(1万吨/年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XX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60万吨/年水泥缓凝剂项目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

(三)开展规范化考核和专项整治。

完成省厅开展的2019XX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考核;完成201969家重点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印发《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检查企业67家;完成33家单位工业固废核查;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责令9家进行整改;进行紧固件企业废矿物油规范化处置协调,下发《告废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书》、《企业废矿物油规范处置及整改情况说明》和《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承诺书》,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进行整改;对44家重点废油单位开展摸排,约谈22家。开展污泥行业提升整治,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区10家年产1000吨以上工业企业出厂污泥含水率低于60%。

(四)协助小微产废单位危废处置。

联合各镇(街道)环保所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议,由大地环保危废综合经营单位开展“公交化”拼车转运服务,并提供现场管理、台账制作、系统申报指导等延伸服务,截至目前已提供拼车转运服务140余家次;与区教育部门协商,委托大地环保为区内中小学提供实验室废液处置服务,截至目前已安全处置废液298公斤。

(五)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

完成14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完成2件单位采样方案编制;完成全区5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完成XX区污染地块名录内6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调。完成7个功能调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调查工作部署;完成庄市华美线业宿舍区域、骆驼老棉纺厂等其他土地功能变更地块调查工作;完成22个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消号工作。

(六)进行土壤治理修复。

督促九龙湖政府开展九龙湖吕岙山塘受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该项目已通过效果评估。完成金甬腈纶厂退役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根据调查结论要求属地加强该地块风险管控措施。

(七)开展重金属减排。

督促辖区内重金属排放单位采取工艺提升,排放提标,转型升级等措施,到2020年底前全区重金属排放量在2013年的基础上减排10%。

(八)加强地下储罐监管。

开展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排查,完成4家单位地下储罐信息备案。

第三篇: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查报告

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巡察的工作安排,市城管执法局对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表》并结合我局的职能职责,对承担的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将我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我局承担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城管执法局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1、落实清扫深度保洁,确保街道整洁。一是我局环卫部门,每日对市区主次干道进行一次精细化作业,精细清理细小垃圾和积尘,每天实施两次机械化清扫,出动洒水车洒水2次,对主次干道进行洗扫降尘,净化空气,机械化清扫率达到**.*%。二是投资***万余元购置防尘网,对拆迁区域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有效抑制扬尘。

2、渣土运输车辆治理工作。一是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局建筑工地及散装材料、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办理《准运证》***个。二是落实出场车辆冲洗和施工工地路面硬化制度。三是严格规定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运输时段和倾倒地点,充分做好排查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车厢无覆盖物,造成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及无证运输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并现场整改违规车辆170余辆。五是对重点路段增加保洁人员,坚持每天三次清扫、清运,使路面上抛撒滴漏的渣土及时清扫清运。

(三)油烟及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工作。

1、露天烧烤治理工作。为全面推进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采取“彻底取缔”和“规范经营”结合的方式对露天烧烤进行长效治理。一是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全方位舆论攻势,广泛宣传露天烧烤的危害。三是进行定点定时巡查,接到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取缔。截止目前,已取缔流动露天烧烤摊点190余起。四是依法取缔了门都大桥烧烤夜市及市区两个比较集中的露天烧烤场地,共取缔露天烧烤固定摊点110余处。五是对烧烤经营商铺进行规范化管理,查处整治出店经营、店外烧炭行为80余起。

2、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自20**年*月*日起,城管执法局同环保部门召开联动会议2次,联合开展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测鉴定,下达整改通知书34份,并全部完成整改。

(四)开展清水行动。一是累计拆除河道范围内违章建筑13座,拆除面积730㎡,拆除违规圈地60余处,拆除面积3600余㎡。二是配合水利部门,出动执法队员90余人次,对巴林旅游区雅鲁河道两侧9座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三是设置栏杆和围挡限制车辆进入河道周边,设立告知牌同时加强巡查力度,累计劝离河边烧烤、野炊220余人次,暂扣河边私设烧烤帐篷17顶,清理河道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26余车。

(五)提升中心城区垃圾污水治理整体水平。加快渗滤液处理站项目建设进度。工程占地面积20**平方米,总投资1**.*万元,于20**年*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及药剂采购等工作。预计20**年*月初投入试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站位和组织领导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担当精神不够强。对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少数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中讲客观困难较多,查找自身主观原因不够。例如,牵头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没有突破职责限制,服务民生意识不强,主动开展该方面工作的办法不多,工作不到位、不细致。

2、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污染法治攻坚战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及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针政策抓得不牢,效果不好。例如,对污染防治相关理论政策传达学习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对应知应会的污染防治工作基本知识掌握不够,对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把不准、吃不透。

3、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一是局党组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讨论安排部署污染防治工作较少。二是分管局长未主持召开分管工作领域的污染防治工作专项会议,在分管的工作领域对污染防治工作研究不细致、不深入。例如,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仅局限于环保部门移交的案件,未能主动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不到位。

(二)政策执行方面。

1、存在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察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后,在监督检查和实施考核等方面不力,追责问责力度不够。例如,对局属各执法中队、环卫局、垃圾场负责的污染防治工作,未能按时间节点进行督查,对督查出现的问题,未能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

2、压力层层传导不足。局党组未与局属各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上下压力传导不足。例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工程完成时限超期,未在时限内进行试运行。

(三)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主要体现在鸿程工业固废处理中心运营方面。一是由于接收时间较短,企业运营管理经验不足。二是解决工业固废二次污染办法不多。三是购买相关设备和环评技改方面工作推进不力。

(四)工作短板方面。

1、机械化清扫设备不足。我局环卫部门现有清扫车4台,分别购置于20**年和20**年。现有保洁员***人,人均清扫面积达到6100平方米。目前机械化清扫率达到**.*%,已经超负荷作业。

2、夏季露天烧烤现象频次高、易反复,露天烧烤尤其是非经营性的露天烧烤现象依然存在。

3、渣土运输管理模式滞后。对日常的渣土管理,目前还处于一种传统的管理模式状态,利用现代科技方式加强管理的技术含量较低,仅为执法人员上街巡查监管,管理死角较多,长效机制不完善。

4、对扬尘污染治理方法单一。道路机械化清扫覆盖面及频次不高,对拆迁区域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治理办法不多,仅限于覆盖防尘网。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及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1、强化环保理念。切实把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为突出位置。将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及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方针政策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2、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月一研究、一季一总结、半年一考核、年底结硬账的工作机制;分管局长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污染防治工作,听取一次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3、强化检查督办。与局属各单位签订责任状,建立“定期抓督办、适时搞通报”的工作机制。每月对局属各单位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以及专项巡察移交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办通报。

(二)坚持问题导向,完成自查整改任务。

1、一方面将按照“街长制”工作要求,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网格化管理;一方面申请市政府加大机械化清扫投入力度。

2、各执法中队划定管理重点区域,对露天烧烤多发、易反复地区及时间段,按照“街长制”网格化管理模式,安排专人进行值守与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对市民非经营性的露天烧烤行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和劝阻力度。

3、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对渣土运输车辆实现智能化GPS定位管理,将建筑工地摄像头与数字平台对接,对渣土运输车辆及工地出入口实行监控。由现在的粗放式管理转为精细化无死角的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力和物力的投入。

4、进一步完善鸿程工业固废处理中心运营管理,全力推进设备购买和环评技改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的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点多、面广、线长,而且具有易反复、易突发的特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好长期工作。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从源头抓起,放眼长远,重在落实,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对污染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为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西峡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

西紫金办〔2017〕27号

西峡县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 关于表彰全街道无传销社区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

2016年以来,在西峡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以打造“平安紫金”、创建无传销街道为目标,积极开展“无传销居委会”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经紫金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礼堂社区居委会、小城社区居委会、北大街社区居委会、伏牛路社区居委会命名为2016-2017“无传销居委会”。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社区居委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不断深化“平安紫金”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更

— 1 — 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西峡县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日

紫金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

第五篇: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镇2019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徐州市和新沂市关于全面打好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消除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徐州市委、市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沂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通知》(新委办发〔2018〕102号),结合《新沂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政发〔2018〕8号)与《新沂市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特制定窑湾镇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徐州市下达任务。地表水国考断面、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il类水体比例达到50%以上,消除省考以上劣v类断面,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完成徐州市下达任务,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省考核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治理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严控工地扬尘,严格开工审批制度,落实建设和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实施全过程“绿色施工”。严控道路扬尘,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采取密闭措施,严格执行冲洗等规定,严禁带泥上路,杜绝撒漏现象发生;

加强道路保洁,推行高效清洁的道路清扫与清洗作业方式,道路无明显可见积尘。(责任单位:城建口、相关村)

2、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对全镇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治理提高工程,使其污染物排放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年内完成辖区内行业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工业口、相关村)

3、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1)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确保实现夏秋两季“零火点”目标任务。禁止露天焚烧荒草、落叶及生活垃圾。2019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责任单位:农口、各村)

(2)加强板材加工等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工业口、相关村)

(3)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控制方案,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责任单位:安监办、城管中队、相关村)

(4)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开展餐饮行业燃煤、油烟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学校、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餐饮企业,引导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做好餐饮企业油烟污染防控,取缔占道烧烤。(责任单位:城管中队、食安办、相关村)。

(5)加大对全镇板材加工企业、洗浴中心等使用锅炉单位的管控力度。开展生物质锅炉整治,对生物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除尘设施的,建立台账并保留一年以上,其中10蒸吨/小时以上生物质专用锅炉应当安装烟气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其他生物质锅炉开展停产整治,并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严禁生物质锅炉掺烧煤炭等高污染燃料。(责任单位:镇“263”办、相关村)

(6)完成新沂市宏通航运有限责任公司窑湾码头分公司、新沂市顺通港务有限公司、新沂市二湾港务有限公司3家码头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并完成扬尘在线监测仪器安装。(责任单位:镇“263”办、相关村)

(7)完成辖区内非法码头清理。(责任单位:城建口)

(二)水污染治理

1、全面落实“河长制”。按照“一河一策”方案,落实河长巡河制。全面进行封堵截污,加强水系沟通和生态补水,拆除违建,清除沿岸垃圾和养殖,做到岸边整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加快实施河流治污工程,确保达标。(责任单位:农口、相关村)

2.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机井整治工作。利用现有沟、渠、塘等基础设施,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完成辖区中运河段、老沂河段网箱(围栏)拆除任务,完成骆马湖退渔还湖任务。配合做好骆马湖窑湾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配合做好保护区内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农口、相关村)

3、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加强镇污水支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符合要求且能正常运行。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内企业接管。2019年,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40%以上,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城建口、工业口、相关村)

4、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控制秸秆还田污染水体。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渠道研究,合理规划设置秸秆资源化利用收储场,杜绝秸秆抛沟入河现象。(责任单位:农口、各村)

(2)严格控制河道养殖污染。加大河道水产养殖清理力度,完成网箱(围栏)拆除任务,设立禁养标志,严禁从事水产养殖活动。(责任单位:农口、相关村)

(3)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督促各村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场建设。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加强粪污还田。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9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配率达到95%,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率80%。(责任单位:农口、相关村)

5、配合做好依法强制报废超年限船舶工作,2019年投入使用的船舶要执行新标准。(责任单位:城建口、安监办)

6、做好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

推进实施内河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和联单制度,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责任单位:镇“263”办)

(三)土壤、固废、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工业企业用地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责任单位:工业口、国土所、相关村)

2、保护和提升耕地土壤质量。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土壤污染监管,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鼓励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避免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2019年全镇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城建口、农口、国土所、相关村)

3、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公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弃圈舍、厕所,清理河塘沟渠内杂物和漂浮物,以创建省级卫生村、绿美乡村为契机,做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责任单位:农口、各村)

4、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积存垃圾,配齐、配强保洁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公共区域无积存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城建口、各村)

(四)生态环境保护

1、开展生态文明镇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生态文明镇建设规划,做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责任单位:村建中心、相关村)

2、落实生态红线刚性保护。加强辖区范围内的生态红线管控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做好2019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考核准备工作。(责任单位:镇“263”办、相关村)

3、完成生态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项目拆除任务。(责任单位:城建口、农口、相关村)

(五)环境风险防范与执法

1、完成环境问题清单项目整治。按照市环保局下发的环境问题清单,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做好环境隐患排查与化解工作,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镇“263”办、相关村)

2、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制度,4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5月底前人员到位,6月份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确保网格运行高效顺畅,真正发挥作用。(责任单位:镇“263”办、各村)

3、加快实施“散乱污”综合整治。4月底之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城建口、工业口、各村)

4、认真开展环境信访案件处理。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压减赴京到省上访和重信重访信访量,防止因信访调处、综治和维稳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

(六)环保专项工作

1、全面完成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根据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完成涉及事项整改任务。

2、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开展“回头看”,按公开承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全面落实市大气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实施“263”专项行动,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做好2013-2017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涉及的村污水管网管护和设施正常运转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分解目标,量化分解指标,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公众参与,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污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考核,落实奖惩。镇“263”办将实施定期督查,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形成督查专报上报镇党委、政府。年终组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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