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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精选5篇]

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精选5篇]



第一篇: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

二战以后,萨特转向马克思主义,树起了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中存在着“人学空场”,因而,他企图构建起所谓“人学辩证法”的思想体系,用以取代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然而,由于萨特是基于存在主义的立场上探讨个体的人的所谓“总体化”。所以,它即不能取代历史唯物主义也不可能对马克思主义作出真正的“补充”。严格地说,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是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但是,在人类思想史上,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第一次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展开了从社会历史走向个人的思维线索的话,那么,萨特则是第一个试图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展开从个人走向社会历史的思维线索。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认真研究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是很有必要的。本文试图通过对萨特“人学辩证法”的介绍来把握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思维走向。

一.否定自然辩证法

萨特是从否定自然辩证法开始自己的“人学辩证法”的理论建构的。

萨特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是一种“把先验的和没有得到证明的辩证法说成自然界的根本规律。” [1] 在他看来,承认自然界自身存在着普遍的辩证规律是一种完全违背辩证理性的“十足的神学”。他说:“自然辩证法不可能是形而上学之外的任何东西。在实践中发现辩证理性,然后,把它当作无条件的规律投射到自然界,再回到对社会的研究,声称自然的这种难以理解的、非理性规律制约着社会,这一套程序在我们看来是完全的脱轨。” [2]

所以,萨特认为,承认自然辩证法包含着这样一种危险:即妨碍人的主观性和人的自由的发扬。他说,在“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那里,由于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实在性而“否认思维本身的全部辩证运动,把思维溶化于普遍的辩证法之中,把人分解在世界之中而把它消除” [3]。“这种外在的唯物主义硬使辩证法成为外在性:人的本性脱离了人而寓于一种先验的规律之中,寓于一个超人的自然中,寓于一种从星云开始的历史中,对于这种普遍的辩证法来说,……人类史不过是自然史的特殊化而已” [4]

萨特认为,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不同,马克思本人把辩证法看作是人的实践的创造物。因为,“如果辩证法作为人的无条件的规律从外面控制人的话,宇宙就变成一个梦。但是,如果我们想象,每个人都随心所欲,而这些分子的冲突又产生大规模的结果,那我们将发现平均数或统计结果,而不是历史的一种发展。所以,在一种意义上,人象臣服于一种敌对力量那样臣服于辩证法,而在另一种意义上,人创造辩证法;如果辩证理性是历史的理性,这个矛盾其本身就必须历史地生存下去,这就意味着人在创造辩证法的范围内被辩证法所控制,又在人被辩证法控制的范围内创造辩证法。” [5]

萨特的主张是:“辩证法应当在许多的人同自然界、同种种‘既定条件’的关系之中和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被探究。在这里,它会找到作为各种计划彼此冲突的结果的源泉。只有人的计划的种种特点才能说明,这个结果乃是一种新的、具有其本身的意义的实在性,而并非仍然简单是一个平均数。” [6]

因为,在自然界中,各种现象是与自身等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至多也是并列和杂多的关系。所以说自然界是不存在总体的,因而也就没有辩证法可言了。人的实践领域完全不同于自然界,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总体的观念。当然,人的实践领域并非处处洋溢着人的自由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也到处都会遇到物质必然性。不过,这种必然性是与自然界中的机械必然性有着根本区别的辩证必然性。因为,实践领域中的总体观念把物质必然性与人的目的、选择、自由、计划、责任等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客观的和主观的存在都从属于一个总体,是在总体中相互联系着的部分或环节。

萨特批评黑格尔、恩格斯只知道例举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却未真正理解辩证法。他说,恩格斯“只限于列举辩证法的规律,如果这些规律的每条都不是作为揭示辩证法总体的一个‘侧面’的时候,那么,辩证法的可理解性是不可能出现的。” [7] 在他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都只能在总体化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比如:否定之否定的问题只有在总体化的范围内才能提出。因为,作为总体化的人的实践就是一个否定和扬弃的过程,人不仅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对象世界,使对象世界内在化,而且,人同时也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着自身,使自己外化和物化到对象世界中去,随着实践活动的连续展开和不断延伸,也就具有了否定之否定的性质。同样,对立统一规律也只有在总体化的过程中才有意义。因为,人与对象世界、主体与客体、部分与整体等等的对立统一都是发生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质变量变是从属于总体化的运动,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变化所表明的正是总体化的内在结构。

萨特把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与客观辩证法混为一谈,认为辩证法是由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研究作为人的领域的社会历史时提出的,是在历史现实的发展规律和对这些历史现实的认识的发展规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因此,辩证法的动力就是人们的总体观念,辩证法的形式也就是人们创造历史现实的实践活动。他把到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看成是一种违背了辩证法的基本精神而进行的“错误的推广”。

二.“人学辩证法”

萨特所理解的辩证法仅仅是体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理性。人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从而把辩证法导入自然之中,使自然界表现出辩证法的特征。但从本质上讲,辩证法只能是人的知识形态。既使自然科学的某些范例是辩证的,那也只能证明人的理性是辩证的,而不能证明自然本身是辩证的。萨特说:“在辩证法家那里,辩证法是建立在既与的现实结构,又与我们的实践的结构相关的基本主张上的。我们断言认识过程是辩证的,同时又断言对象(不论它是什么东西)运动本身也是辩证的,而且这种辩证法是同一个东西。把这两种命题拉到一起,它们本身就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形式,或者换句话说,它们规定着世界的合理性。” [8]

在历史领域中,也不存在那种象历史背后的神的意志力一样的辩证法,而是历史认识的结果。萨特说:“如果我们不想把辩证法重新变成一种神的法则和形而上学的宿命,那么,它必须来自一个个的个人,而不是来自我所不知道的什么超个人的集合体。” [9]“辩证法如果存在的话,那就只能是总体化过程中许多的个别性所造成的许多具体的总体化的总汇,这就是我所说的辩证法的一元论。因为辩证法乃是总体化的活动,除了由正在进行的总体化所产生的各项法则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规律。” [10]

当然,总体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被社会所总体化;另一方面是社会被个人所总体化。但整个总体化的基础是个人的实践,正是由于个人的实践才产生和保持了人的总体性。因为,人处于历史的中心,是人把散漫的社会历史现象联结成一个总体的,社会的总体化是以每个个人的总体化为前提的,而个人的总体化又是体现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的。所以,辩证法归根到底就是产生和保持个人总体的方法,要把握辩证法就只有到以个人实践为基础的个人总体化和从个人总体化到社会总体化的进程中去寻找。或者,干脆说辩证法就是实践,是人改变和创造对象、赋予对象以意义,同时实现着人的总体化的活动。

我们知道,萨特终生致力于建构一种“人学”,这种局限于个人视野中的人学自然要把人的内心世界夸大为整个世界。因而,他是不相信人的内心世界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存在的。

到了写作《辩证理性批判》的时候,由于接触马克思主义而发现了实践范畴,从而找到了个人超越自己的内心世界的途径。这时萨特本可以告别个人的内心体验走上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就能在对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中取得积极的成就。遗撼的是萨特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囿于个人的目力所能达到的世界范围,站在个人这个圆点上来理解通过实践构成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世界。这样一来,萨特并没有因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汲取了实践概念而使他的存在主义有什么长进。因为他的结论还是原来的结论,即只相信人所涉及的世界的真实性,纯粹客观的世界则被划入乌有之乡或者说被划进了假定的领域。

所以,萨特要否认客观的自然辩证法,把辩证法严格地限制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个人的实践活动所能涉足其中的领域里,认为只有在这个领域中,辩证法及其规律才是真实的。

由于在人的世界中来考察辩证法,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就成了个体的人的自我发展、社会、人的物质界、作为人的自我发展的环境和中介的关系。辩证法的这些内容就是“总体化”,总体化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一切总体化所普遍具有的形式,而总体化则是辩证法的普遍法则。要理解辩证法的规律就必须立足于总体化的观点上。萨特认为,一切辩证法的动力都存在于总体观念中,因为只有把各种现象理解成不是孤立地、单纯地出现的,而是在总体的综合统一之中的,辩证法才是可能的。

萨特认为,如果假定人及其对象之外存在着辩证法,那么必然会使辩证法变成不可理解的。相反,以人的总体化为根据,辩证法就获得了可理解性。因此,个人实践的领域就是辩证法的限度,个人的总体化是辩证法可理解性的唯一基础。社会历史是人的客观性领域,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是人的总体化的总汇,因而是辩证的。在社会历史中,一切事物现象的辩证性质都取决于它们是否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即是否包含着个体的总体化的作用。所以,人的总体化又是辩证法的最高原则。无论辩证法研究什么问题,其中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一切历史现象中认识人的总体化。这样一来,萨特的辩证法就是总体化的辩证法,是对个人总体化的记录和描述。辩证法的学说作为一系列命题的抽象体系,来源于个体的总体化,是对个体的人及其关系世界的整体与部分的多样性的把握,是对个体的人的总体化进程以及个体的人的实践所造成的历史总体化的进程的把握。反过来,辩证法的命题体系又对个体的总体化提供指导,帮助个体的总体化与历史总体化的融合。

萨特承认,把历史作为一个总体加以考察是马克思的最伟大功绩。在马克思之前,历史学家们看不到历史的总体性质,而是陷入到对个别历史事件的分析之中,把历史看作无数个偶然产生和消灭的个别事件的集合。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出发,发现了历史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和随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发生变化的总体,从而揭示了历史的总体性。因此,总体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存在的思维的基本范畴。

应当指出,萨特关于马克思发现了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历史总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萨特对生产关系的理解却不同于马克思,他不是把生产关系理解成人们的具体的物质联系,而是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个人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结成的联系。因此,在萨特所理解的生产关系范畴中,我们看不到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作为阶级的历史实践主体,而只能发现作为个人的实践主体。萨特在历史中所看到的唯一积极因素就是个体的总体化,而历史本身则是被动的。尽管他把历史理解成使一切个别事件和过程结合成总体的运动,但历史总体却是被构成的总体。因此,历史辩证法也由于沾染上了惰性因素而成为“反辩证法”的领域。所以,辩证法的源泉只存在于作为个体总体化的个人实践之中。也就是说,实践是辩证法的真正王国,而个人的实践则是辩证法的原初的经验。

三.推衍“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环境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在社会关系中,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进程是不依赖于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而进行的。同样,个人的实践活动任何时候都是处于既与的物质环境中的。比如,人的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技术”、“工具”、“机器”等物质条件,都是先前世代人的物化,是作为客观实在摆在人们面前的。面对着这些物化了的客观实在,人的实践活动又不得不一再地重复着物化,即在每一次实践活动中使自己物化。每一个体的总体化都不可能从零开始,人只有在既与的历史总体中才能实现趋向于总体化的努力。

然而,萨特反对强调历史的客观性,认为历史中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原子”,历史的必然性恰恰是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实现的。人是历史的主体、创造者。因为,人的实践不仅是对象性的活动,而且是创造对象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实现自己个人的计划,创造性地参与劳动过程,使自己存在和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的物化所表明的也正是人把对象世界创造性地纳入人的生活,使之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人在创造自己的生活的同时创造了历史辩证法。历史是作为人的创造活动的辩证结果而出现的,是作为个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发生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结构的演进。所以说,历史的客观性、必然性,即历史的辩证法只不过是个体总体化的规律,它尽管表现出了与个体总体化的矛盾,但却是从属于个体总体化的,或者说是个体总体化的副产品。

人的实践的社会结构的辩证性、人的总体化的历史规律等等宏观视野中的辩证法,都根源于个人的实践。人的实践活动在物质世界中展开,在物质对象中具体化。易言之,人借助于实践活动在物质中使自我客体化,这种客体化一方面是人对自己的舍弃,另一方面又使人所追求的事业在世界上出现,从而在客观世界中重新发现自己。用哲学术语来表述,就是“异化”和“总体化”。萨特认为,实践既是人的异化活动又是人的总体化过程。实践的这种二重性和二重化的运动表明实践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原型,社会辩证法、历史辩证法都只不过是实践辩证法的展开。

总体化是客体的主体化。萨特认为,主体的客体化使实践获得惰性,而客体的主体化则使实践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因此,实践所具有的客观性成分的多少也就意味着这一实践所具有的惰性的多少。根据这个思路,个人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因为在个人实践中,人能够充分地意识到他自己的主体性,他的实践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早已在他的谋划中预演过了,他是从未来的角度认识他从事实践的环境、条件的,他是根据他所掌握的现实的可能性来设计他自身的总体化道路的。

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则由于自身的客观性而是具有不同程度的惰性因素的惰性实践。因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以多数人为核心的实践集合体,这个主体本身就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客观化了的主体。在这个主体中,共同意志使个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缩减甚至完全褪化。因此,虽然实践活动也具有个人实践的那种从计划、目的,到手段的选择和目的的实现等等有机模型,但是,它作为集合体的活动却是个人的被动领域,所以说社会实践是惰性实践。

根据萨特的理解,惰性就是实践的消极性,是反映在物质必然性和其他人的意志等等之中的人的主体性的否定因素。因而,惰性因素也是对辩证法的否定。本来,实践是辩证法的源泉,由于实践中包含着惰性因素,实践这个唯一的辩证法王国却包含和孕育着反辩证法的因素,实践的规模和性质直接关系着反辩证法因素的多寡强弱。

在个人实践这个惰性因素最少的领域中,“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思维”是直接统一的,因而这种实践直接地就是辩证法,或者说是一切辩证法的原型和构成因素,其他的辩证法都是从这种辩证法发展而来和由这种辩证法构成的。因此,萨特把个人实践的辩证法称作“构成的辩证法”。在作为辩证法的最原初的构成因素的“构成的辩证法”之中,物质必然性是从属的因素,是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人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因而,反辩证法的因素是以隐蔽的形式深埋在辩证法的形式之中的。

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增强,惰性因素便偷偷地渗入到个人的自由活动中去,腐蚀着实践的创造精神并使其枯萎。客观必然性以外部规律的面目“吞食了全部有计划、有目的的结构”。这种实践作为人们的活动是一种由外部控制的活动,其特征是“积极的被动性”。与那种体现了人的天赋自发的活动的个人实践相比,这种实践是一种“变了形的”、“被歪曲了的”实践。因此,社会实践虽然也处在辩证法的疆域之中,但却是一种“外在的辩证法”或者说是一种被构成的辩证法。在社会实践中,“反辩证法性”和“反实践性”的因素明显化起来,辩证法的王国成了反辩证法的王国。

可见,萨特关于辩证法的思路是把实践设定为一个圆,个人处在这个圆的中心,个人的实践活动包含着辩证法的强力,一旦从紧紧围绕着圆心的个人实践向外层扩展的话,那么距圆心越远辩证法就越稀薄,如果在社会实践中随着辩证法的越来越稀薄而出现了辩证法的否定形态的话那么一旦越出社会历史走到实践领域这个圆之外的自然界,就根本不存在什么辩证法了。所以在萨特那里,否定自然辩证法是顺理成章的。

萨特认为,反辩证法作为辩证法的否定形态,依然是自由的个人活动的无机形式,即与个人活动密不可分的。其实,在个人的实践中反辩证法的因素就贯穿于辩证法的模型之中,但为什么在进入社会实践中之后,反辩证法的因素才演化为惰性因素并损害着社会实践呢?在萨特看来,根本原因是进入社会实践之后,实践活动的各个因素和各个环节都缺乏了对于个人的可把握性和可理解性。由此可见,在萨特那里辩证法一词无非是表示实践的主体性和对于主体的可把握性。哪里能够彰明主体性,哪里就有辩证法;无论哪里,一旦彰明主体性的途径稍有涩滞,辩证法就遭受着惰性的破坏。

萨特把“反辩证法”看作是辩证法名目下的反题。因为,无论是个人实践还是社会实践都无法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惰性因素,相反实践的现实性正是建立在这种必然性之上的,所以,“反辩证法”存在于辩证法内部,是辩证法的环节。在人的总体化过程中,反辩证法的因素是贯穿于始终的,但在每一次实践或每一个阶段的总体化中,反辩证法有一个从隐到显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在一次次实践中看到,从辩证法到辩证法的反题即反辩证法。这时,辩证法的行程仅仅走了一半,所以必须有新的一次实践出现,作为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合题。人的总体化就是在这样的否定之否定中不断展开的。

可见,萨特对社会实践充满着怀疑,他根本不愿意去发现社会实践与历史发展之间的联系,而是从个人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发展。所以当萨特去探讨历史辩证法时,就陷入了所谓“反辩证法”、“构成的辩证法”、“被构成的辩证法”“外在的辩证法”、“惰性的实践”、“反实践性”等等概念的诡辩之中。他引入的概念越多,思想变得也就越加混乱,以至于搞不清什么是历史辩证法。

注 :

[1] [2] [3] [4] [5] [7] [8] [9] [10] 萨特 : 《辩证理性批判》伦敦 1976 年英文版 ,第 27 页 , 第 33 页 , 第 26 页 , 第 27 页 , 第 35-36 页 , 第 44 页 , 第 20 页 , 第 36 页 , 第 47 页。

[6] 萨特 : 《辩证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 1963 年版 , 第 75 页。

第二篇:辩证法论文

辩证为基,数学为楼

——浅论数学与自然辩证法之间的关系 数学这门学科是根据自然辩证法所揭示的客观规律发展起来的。按照古希腊数学哲学的观点, 数的本原就是万物的本原,数的属性是正义,数目的属性是灵魂、理性或机遇,其他事物也能用数来表示。无限是偶数,把偶数拿来用奇数限定,就会赋予事物以无限性。万物都是成双的, 任何对偶的事物皆可以平分。计算两部分的平分可以无限进行下去,因为这种两两平分可以无限进行。但是,如果增加到奇数,平分就成为有限,就会使无限的二分终结。数学源自实物的实性,而数学方法是进人哲学殿堂的阶梯,是认识理想世界的准备工具。最早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为解释宇宙生成而去研究数学,并从数学研究中得出结论,认为数学研究抽象概念,一切对象均由整数组成,数乃宇宙的要素。古今中外,自然哲学流派无一例外地围绕着宇宙生成这一中心问题,力图在数学中寻求宇宙生成的圆满答案。

数学与哲学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历史上,亚里士多德和欧几里德同是柏拉图学派的门徒,柏拉图则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学生,阿波罗尼斯曾在亚历山大里亚城和欧几里德的门徒相处很久。这些著名的数学家和哲学家,在思想上、学术研究中相互影响,在同一时期使得数学和哲学都发展到各自的高峰。从毕达哥拉斯的自然哲学、机械决定论到逻辑实证主义都表明,数学确实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许多哲学思想的方法和内容。作为人类的一种理性精神,数学在今天已渗透到以前由权威、习惯、传统、风俗所统治的领域,并且逐步取代它们而成为思想和行为的指南。有些数学成果,如非欧几何、哥德里定理,对人类的真理观、时空观、伦理观乃至人生观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无处不存在着对立统一,即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法则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法则。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要求人们全面地看问题,因为一切客观事物是相互联系的,并且具有其独特的内部规律,不认识事物的相互联系,不认识事物的内部规律,得出的观点必然是主观主义的。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媒介。

数学所反映的数目关系和空间形式同样也充满着矛盾,充满着“对立统一”的内容。如:正数与负数,实数与虚数,乘法与除法,微分与积分,这些数量之间的关系都是对立统一的,是数学整体性的具体体现。事实上,数学整体性是一系列繁简不

一、层次不同的具体数目和形体关系的内容,按一定逻辑和顺序组成的严密知识体系。强调数学的整体性,就是要使人们的头脑反映这种数学的整体性,使客观的东西逐步地变成主观的东西,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全面地看问题,对外界事物能够有正确的判断和清醒的认识,用丰富的想象能力,高度的概括能力,发挥智力的独创性,形成思维的完整结构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

哲学是世界观的学说,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看法,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它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的思想武器,同时也给我们以方法论的指导。认识论把科学研究奠定到了实证即实验的基础上,认为科学必须是经过对经验的排列和归纳才能获得。思辨与实证、想象与逻辑、直觉与知觉、抽象与具体的研究方法是自然辩证法的主导思想,只有把彼此对立的概念、思想、方法统一起来,才能创造出诸多全新的科学概念、思想和独特的研究方法。自然辩证法还认为,科学认识应奠定在实践基础之上,实践是创立理论、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基础与标准。要揭示自然现象的本质、联系和规律就必须在科学认识过程的实践基础上,把观察和假说、实践和理论、归纳和演绎辩证地统一起来。科学真理既不能按现存的理论来判断,也不能按人数的多寡来表决。

在人类构筑的庞大的精神财富宝库中,数学无所不在,无所不有。傅立叶级数使人们对音频的把握更加清楚,为创造各种优美的乐曲提供了可能;几何学成为西方近代画家的必修基

础课;散文大师着力体会数学的简洁明快及数学风格;文艺创作从模糊数学、实变论吸取指导思想和方法,而这些仅仅是数学成功应用的一朵奇葩。科学发展到今天,数学应用已渗透到各个领域,应用数学的理论、概念、手段和技巧,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量和量变的分析、描述、计算和推导,找出其内在联系的数学表达形式以及发展变化规律,为科学研究提供数量分析和计算方法,建立数学模型,并将理论模型付诸实际,检验其符合程度,并根据检验结果修正和完善模型。这一切都建立在自然辩证法的基础上,实践, 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指导数学学习,有利于帮助提高辩证分析能力,理解数学系统关系的整体性。这种数学整体性的修养,有利于获得哲学观点和数学知识,同时,它也是发展思维结构整体性的基础。从事数学学习、研究与应用的人们应当成为辩证唯物主义者。数学作为人民生产活动知识的结晶,在人类历史上是一种起推动作用的力量,它在本质七是同宗教蒙昧和唯心主义对立而同辩证唯物主义紧密相联的。它为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提供了与日剧增的新材料,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正确。

数学是自然科学的一部分。数学工作者要想取得成功,首先必须自觉地学习和运用唯物辩证法这一锐利的思想武器,坚持唯物主义的理论,排除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对数学研究的阻碍,在科学实践中捍卫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也应划清一些界限: 一是把数学性质的问题同哲学性质的问题区分开来,既要强调用唯物辩证法来指导,又不要搞“代替论”;二是要正确区分社会历史观与自然观,既要看到人们由于受社会的影响而存在唯心史观,又要看到大多数人在自己的数学研究中会自觉地存在唯物主义的倾向,努力把唯物辩证法这种高度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到自己的数学研究中去,指导和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数学发展的历史证明,数学愈向前发展,数学探索的难度就愈大,就愈需要更加准确的计算、更加精密的实验仪器和更加高超的哲学武器。进行创造性、探索性的数学研究工作,必须借助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维。唯物辩证法是人类认识发展的最高度的概括,但它并不能自动地解决具体的数学问题,这里关键是要真正通晓唯物辩证法,勇于实践,善于探索,解决数学研究中的疑难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数学研究方向的正确性,才能获得促进人类进步和幸福的数学成果。

第三篇:辩证法论文

自然辩证法(论文)

题目 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学 院: 化学化工学院 专 业: 环境工程

班 级: 研 131 班 学 号: 1314393009 姓 名: 赵慧凯 指导老师: 练新颜

二〇一四年四月

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赵慧凯

(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工程,学号1314393009)

摘要:在论述和谐社会及人与自然和谐基本内涵的基础上, 通过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 阐明了人与自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通过分析国家相关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可以促进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 促使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促进经济繁荣和持续发展, 阐明了以人与自然和谐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进而全面论述了人与自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关键词:和谐;人与自然;物质基础;生态文明建设

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界对人类来说具有极高的价值。古代,人类对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存在、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集中在对自然界的看法上。主要分为:朦胧的自然意识、朴素的自然观、神秘主义自然观三种。随着以铁制生产工具为标志的古代生产力的发展,世界各国先后进入了封建制社会。古代中国在奴隶制社会,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不如古希腊、古埃及,但进入封建社会后,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总体水平超过欧洲,特别是公元3—6世纪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对世界的辩证法的自然观有重大发展。特别是元气说很盛行。宗教神学自然观在中世纪的整个欧洲占据统治地位,但是,其发展过程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第一,早期直截了当地宣扬和推崇盲目迷信;第二,盲目迷信披上了精致化了的哲学外衣;第三,以自然科学的成果作为宗教神学自然观的依据;第四,宗教神学同暴政相结合。14-15世纪初,欧洲在逐渐发展的手工业和农业中,越来越多地应用机械技术;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地理大发现以后,日益发展的工场手工业尤其是钟表业,更促进机械技术的发展[1]。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欧洲近代自然科学从自然哲学的母腹中脱胎出来,迅速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生产中所应用的近代科学革命和发现、发明有三个明显特点:工具多是机械装置,生产中所解决的大量问题是力学问题,机械力学分门别类地分析和实验研究十十分突出,其他学科发展还不充分;分流行;近代科学技术所继承的古代科学遗产,主要是同力学相关的原理、定律,如杠杆原理、浮力原理等。自然界具有统一性。所谓自然界,从广义上讲,是指整个宇宙,即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物质世界及其一切表现的总和;从狭义上讲,是指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物质世界,即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自然界物质形态的多样性:自然界的物质形态是千姿百态、无限多样的[2]。根据能否新陈代谢、遗传变异等特征,可以把自然界中各种各样的物质形态划分为非生命世界和生命世界两大类。自然界的物质虽然多种多样,各不相同,但各种物质形态之间却存在着内在的统一性。根据人对自然物的参与程度分析,自然界中的系统区可分为天然系统、人工系统和复合系统天然系统。自然界物质系统包括整体性和稳定性。所谓整体性,是指物质系统具有的不可还原的整体性质。任何物质系统都是由相互联系的物质要素构成的结构和性能相统一的有机整体。整体性是系统的基本特征[3]。物质系统的整体性,首先反映了物质系统的整体和它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整体与部分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一方面,整体由部分组成,因此,整体中部分的性质和行为必然影响整体的性质和 2

行为;另一方面,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部分的性质和行为不同于孤立状态下部分的性质和行为,必然受到整体的支配和制约。

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象性关系,即认识与被认识、改造与被改造、审美与被审美的关系。人依赖于自然,又能动地认识和改造自然,使自然界适合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历史。人对自然界具有先天的、本原的依赖性。人是自然界长期演化发展的产物,是直接的“自然存在物”[4]。

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而和谐社会的构建首要之处就是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地球,实现人类永续发展。

1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

人类作为自然存在物,不能离开自然界而生活。人类的出现使自然界深深地打上了人类活动的印记。但是,人类在自然界中并不处于特别优越的地位,自然界是人类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和永恒的物质前提。人同其他生物一样,是自然界的非生命物质发展演化的结果,人的生命在发生、存续、终结的过程中,始终受自然的规定和制约,自然界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造就了人类。

一、人是自然界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

二、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三、自然界为人类提供劳动对象和资源。

四、自然界为人类创造精神文明提供了原材料。人的能动性是人区别于动物以及其他存在物的内在标志,能动性的人类活动实践是人与自然对象性关系的纽带。人的能动性实践活动是造就人与自然对象性关系的本质原因。人对自然界的能动作用是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实现的。人通过制造和使用工具从事生产劳动,变“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使自然变得适合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具有自觉能动性,能够认识和驾驭自然规律为自己服务。人类的生产劳动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人在进行劳动之前,能够设定目标,规定一定的活动程序和方式、方法,预见自己活动的结果,通过劳动引起外部自然界的种种变化,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要在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不断优化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协调,使社会的发展获得可持续性。它所追求的目标是:促进人类之间和谐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5]。由此,要求遵循以下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要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就必须正视和体现公平要求,既要体现代际公平,保证不同代人之间在资源和收入上的公平分配;还要体现代内公平,即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二、持续性原则。持续性原则的核心是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得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

三、共同性原则。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应该在达成全球共识类家园即地球的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的前提下,采取全球的联合行动才能成功。总体来说,这种发展观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损害长期发展的基础,而是近期效益与长期效益、局部效益与全局效益的有机统一。

2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说,人类应该怎样与周围的自然界共处,人类自进入文明时代起就一直在探寻着思索着。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我们都知道,人口问题在中国由来已久,人口基数大、增长迅速,成为目前中国发展的沉重包袱[6]。虽然计划生育体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中国人口的高速增长,但我们看到人口问题在短时间内是难于解决的。资源有限、人口众多、人口整体素质不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

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一样,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与工业化相伴而生的。五十年代前,我国的工业化刚刚起步,工业基础薄弱,环境污染问题尚不突出,但生态恶化问题经历了数千年的累积,已经积重难返。五十年代后,随着工业化的大规模展开,重工业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初见端倪。但这时候污染范围仍局限于城市地区,污染的危害程度也较为有限。到了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渐呈加剧之势,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环境污染向农村急剧蔓延,同时,生态破坏的范围也在扩大[7]。时至今日,环境问题与人口问题一样,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难题。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是以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的,缺乏可持续性。

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对中国社会的一切思考和决策都不得不以全球性的人口困境、生态困境和资源困境为背景,不得不考虑人口、生态、资源困境对社会发展的强制约束。人口、资源、环境相关联的人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新意解读

“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中共十八大报告中这一充满激情和期待的号召,引起人民大会堂内代表们雷鸣般的掌声[8]。

相比5年前党的十七大报告直接提到“环境”或“生态”字眼的地方达28处,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大幅增长至45处,同时,值得关注的是,“自然”也成为报告中的又一个关键词。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的高度来论述,也彰显出中华民族对子孙、对世界负责的精神。

要实现真正的国富民强,必须守住“绿水青山”。那么,如何实现“美丽中国”?报告也给出了答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这不仅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观念,也越来越受到我们党的重视。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党中央相继提出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等新的发展理念和战略举措。

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并将到2020年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要求之一。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绿色经济、绿色矿业、绿色消费模式、政府绿色采购不断得到推广。“绿色发展”被明确写入“十二五”规划并独立成篇,表明我国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首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就是向世界宣告:我们要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降低能耗和物耗,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我们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相协调。

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去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的讲话首次将环境保护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从理论上明确了提供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功能的环境产品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

而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不少代表发现,在提到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时也提出要“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公共产品的良好生态环境,包括清新空气、清洁水源、安全食品——这些都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是消费品,而各级政府理应成为第一生产者、提供者。“生态产品”的概念首次 4

亮相党代会报告,体现了党对人民群众渴望优质生态产品、优良生态环境迫切需求的积极回应,同时也对各级政府加大环保投入、保障基本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将生态环境质量纳入基本公共产品范畴,从理论上明确了生态环境的显性价值,同时,提供生态产品应该是政府的职责,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考量因素;也要求我们从实践上按照统筹城乡、梯度推进的原则解决农村、农民的环境问题,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解决农村、农业领域小而分散的污染问题。对地方政府而言,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底线,作为衡量又好又快的“好”字的最基本要求。

可以说,历经30多年快速发展,我国提供物质产品的能力有了大幅提高,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也在快速进步,但相对而言,提供生态产品特别是优质生态产品的能力实际上却提升得较慢。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谈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时,把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列在第一位。而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时,“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仍然位列其中。这足以表明,资源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党的重点关切。要真正实现“三大发展”,建设好“美丽中国”,任务仍然艰巨,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一步一步攻坚克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把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4未来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展望

到“十二五”末期,主要生态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5%以上,总体进入生态养护保育阶段;生态友好型经济成为主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区域内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翻一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初步实现;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形成1至2个国际性的会议休闲度假名区。

在不断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要时刻走在时代前沿。坚持把生态建设和保护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严格控制并减少重点生态保护区的经济活动,完善生态建设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坚持经济发展以保护生态为前提,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9]。充分发挥生态资源效益,立足首都经济和国际大都市特点,大力发展生态服务型经济。突出优势资源,发展服务型第一产业,壮大第三产业,实现产业的跨越式升级。坚持把融合化发展作为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融合互促[10]。促进生态农业与旅游业的延伸融合,促进传统产业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渗透融合。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生态保护协作,共同增强生态屏障功能;整合区域资源,推进山区县之间的产业互补和整体发展;加强与城区乃至国内国际的合作,引进和培育高端产业,为实现区域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在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我们要不断完善。第一,培育良好的生态涵养系统。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深山原始生态系统、浅山农村生态系统和城镇人工生态系统三个子系统的建设,并结合流域治理、矿区生态恢复等重点工程,继续建设首都生态屏障体系。加强涵养区水源生态建设。以保护区域内各种河流和水库为重点,全面启动对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水源及流域的综合治理,防止地表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污水流入河道和水库。开发节水设施,提高水利用率,发展节水产业。通过植树造林加强山区生态建设,扩大生态林规模。加强空间管制,特别是生态涵养区中的密云水库上游、官厅水库上游要禁止开发;加大禁牧力度,保护野生动物,防止违规采伐和非法开矿,形成全面的生态林资源的安全保障体系。以农田林网为主要内容加强浅山区生态建设。更替过熟林带,培育新生林带,健全农田林网。以公共绿地为基本内容加强城镇生态建设。继续以公园大型绿地为主体,以街道绿化为骨架,以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为基础,植树种草,增加绿地,美化环境。第二,积极创新生态与农村发展模式。建立若干个生态建设试验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和统筹安排生态建设。建立各个区县之间生态建设协调机制,促进生态链在涵养区以及更大的范围内良性循环。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生态系统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培育文明生活方式,构建节约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与

生态环境共赢[11]。建设科学、完善的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涵养区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水源建设补偿制度,制定扶植涵养区发展的经济援助政策,积极支持涵养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继续把涵养区“新农村”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并不断完善各项农村经济政策,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建立“三农”发展的投入与分配机制和全面建立城乡接轨的各项保障制度。遵循“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两大原则,通过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从根本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山区农民转行增收,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林果业等富民产业,引导山区农民由“靠山吃山”向“养山就业”转变。第三,建设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继续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源治理,以提高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功能,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再生资源比重,减少直接处理投资;建设垃圾填埋场以及粪便处理场,提高城镇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提高县城和重点乡镇范围内的社会单位及居民楼房垃圾袋装率和县城内垃圾分类率;建立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清洁农村,文明乡镇。限制或减少农业生产污染,实施有机农业工程。推广缓释肥,提倡农家肥和有机肥,改善施肥方式,推广测土平衡施肥技术,控制化肥施用量。扩大生物治虫农田范围,减少农药使用量。杜绝污水灌溉,推广可降解地膜,控制白色污染;实施绿色畜牧养殖工程,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处理监管;加大对农业生产的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实施控制农业生产污染源示范工程。第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制定促进涵养区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推动“环境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产业项目筛选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综合评价,严格限制不合指标的项目进入。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保障,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废物排放,倡导绿色消费,逐步形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广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工业生产方式。逐步降低资源依赖型工业比重,增加企业污水处理、废弃物利用的费用投入。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效机制。建立农业循环经济链。以加工企业及相关服务组织为纽带,链接种植业和养殖业以及农民家庭生活,构建农业循环经济链。倡导科学消费方式。通过宣传教育、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节约消费。鼓励使用绿色标志食品、环保标志产品和节能节水论证产品。倡导使用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炭使用量,并实施“全程管理、清洁高效”的措施;在农村减少使用薪柴秸秆等燃料,发展生物质工程,提倡使用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继续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扩大太阳能杀虫灯的使用范围。第五,加快推进区域城镇化进程。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发展聚落,通过生态移民、生产移民、生活移民等方式调整人口布局,推进农村人口向新城的集聚,坚持以环境友好型工业和服务业的产业集聚带动人口的空间集聚,构筑科学合理的区域城镇体系。集约发展经济,坚持以内涵式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比较优势,合理利用资源,优化一产,提升二产,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型产业,壮大特色产业,促进经济集约增长。要努力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

综上所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繁荣,国家昌盛的基础。生态文明建设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政治体制,严格控制并减少重点生态保护区的经济活动,完善生态建设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坚持经济发展以保护生态为前提,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构建健康、和谐、文明的繁荣社会而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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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萨特文艺思想研究论文

摘要:萨特的存在主义文艺理论是以存在主义哲学为基础的,本文从大的方面把握,主要探讨了有关萨特文学本质、文学功能、文学接受三个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萨特;存在主义;文艺思想

安徽文艺版《萨特文学论文集》的“编者序”说:“作为一生从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萨特的经历是比较单纯的。”综观萨特一生的经历,不仅单纯,而且多姿多彩。他以他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为人文背景,角色意识极强地扮演“知识人的社会角色”。

作为教师,他是知识的传播者;作为哲学家、文艺美学家,他是真理的发现者;作为创作家,他是“以故事的形式表达其思想”的探索者;作为社会活动家,他是追求真理和自由的战士。身兼多种角色的萨特首先是一个哲学家,他的文学理论以哲学为基础,并且在文艺理论文章的行文和理论思辨方面处处透露着哲学家的气质。我们探索萨特的文艺理论思想,离不开他的哲学思想。

一、萨特文艺思想的哲学基础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是受胡塞尔现象学哲学的影响形成的,理论著作也非常深奥,没有对西方哲学思想的学术积累很难理解。他在其哲学思想基础上写作了大量的文艺评论文章和文艺作品,要想全面准确地把握其中心思想,我们可以选择一

个突破口,抓住几个关键词,以此来研究萨特以存

在主义哲学思想为基础的文艺理论思想。

了解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可以选择以《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为突破口,抓住“存在”“、自由”、“人道主义”、“自由选择”、“道德责任”

这几个关键词来把握。《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是1945年10月28日萨特在现代俱乐部作的一次讲演,虽然这次讲演遭到许多非议,被认为将存在主义的某些突出的观点简单化、庸俗化了,后来成为萨特否定了其中大部分论点的唯一一部书。但实际上,这本书对存在主义的基本问题的描述并没有问题。而且由于是演讲,用语通俗,比较好理解。作为了解存在主义的突破口,还是很有工具性意义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了解存在主义思想的一条捷径。

“自由”是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基本概念,指的是以主观性和超越性为特征的纯粹意识活动。自由不是人的存在的某种性质,而是人的存在本身,人就是自由,自由并不是人追求和选择得来的,而是人的存在本身注定了人必然具有的。自由是人所不能逃脱的,是被判决给人的。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由选择的结果,不受任何限制,但是人必须对自己自由选择的结果负责。“存在主义的第一个后果是使人人明白自己的本来面目,并且把自己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担负起来”,而且“当我们说人对自己负责时,我们并不是指他仅仅对自己的个性负责,而是对所有的人负责”[1(]P113)。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通过自由承担责任,任何人在体现一种人类类型时,也体现了自己———这样的承担责任,不论对什么人,也不管在任何时代,始终是可理解的———以及因这种绝对承担责任而产生的对文化模式的相对性影响”[2](P127)。

至于萨特的“人道主义”,其基本内容是这样的“:人始终处在自身之外,人靠把自己投出并消失在自身之外而使人存在;另一方面,人是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既然人是这样超越自己的,而且只在超越自己这方面掌握客体(objects),他本身就是他的超越的中心。除掉人的宇宙外,人的主观性宇宙外,没有别的宇宙。这种构成人的超越性(不是如上帝是超越的那样理解,而是作为超越自己理解)和主观性(指人不是关闭在自身以内而是永远处在人的宇宙里)的关系———这就是我们叫做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3](P134)。

以《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为突破口,抓住“自由”“、存在”“、人道主义”、“自由选择”、“道德责任”这些关键词,就对存在主义的基本思想有一个了解了。

二、萨特文艺思想的主要内容

萨特的文学理论是建立在他的哲学思想基础上的。他说:“我渴望仅以美的形式,我是指艺术作品,长篇小说或中篇小说来表达我的思想。”[4](P194)萨特不光主张以创作的艺术作品表现作家的哲学思想,还主张批评家应以找出作品的哲学观点为任务“:一种小说的技巧,总与小说家的哲学观点相关联。批评家的任务是在评价小说家的技巧之前首先找出他的哲学观点”[5](P25)。萨特的哲学论文《真理的传说》的主要的意义在于它向我们揭示了萨特设想把哲学与文学结合起来的方法,“以故事的形式来表达其思想。”[6](P1)要了解萨特的文艺理论思想,我们选择《什么是文学》为突破口。这是一篇在论战的环境之中产生的介入文学的宣言,他通过对“什么是写作”、“为什么写作”、“为谁写作”这一系列问题的回答和对“1974年作家处境”的分析,奠定了介入文学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什么是文学》采用了一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三段论思路,思索路径非常清晰,又结合当时文艺界现状进行分析,很有说服力。文章对萨特的存在主义文艺理论的重要概念,比如“自由”“、介入”等都有清楚阐发。《什么是文学》产生于论战,战斗气息浓重,行文畅快,可读性强,这些都有助于我们在理论研究中抓住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萨特的存在主义文艺理论以存在主义哲学为基础,综合某些马克思主义观点形成的,从大的方面把握,萨特主要谈了文学本质、文学功能、文学接受三个方面的问题。

1。文学本质论———对人的存在和自由的揭示萨特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对人存在和自由的揭示,这是文学的最高理想,而人存在和自由是文学创作的唯一题材。

萨特说:“艺术创作的主要动机之一当然在于我们需要感到自己对于世界而言是主要的。”[7](P95)换言之,就是感到自身的存在。萨特早年的“文学神经症”实际上就是通过写作感受到自身的存在。萨特曾经说过:“在我们法国人当中唯有一个人深深地影响了我的思想,他就是笛卡尔,我把自己归入笛卡尔的系统……”[8](P210)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萨特正是以此为其思想起点。他说“:我生来就是写作的。”他的一生大部分在写作中度过,通过写作表达思想,体现其生命价值,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我写故我在”。

萨特认为,写作是作家争取自由的一种方式,在他们不辞劳苦去从事写作的同时,“他就承认了他的读者们的自由,既然阅读者光凭他打开书本这一件事,他就承认了作家的自由,所以不管人们从哪个角度去看待艺术品,后者总是一个对于人们的自由表示信任的行为。既然读者们和作者一样之所以承认这个自由只是为了要求它显示自身,对作品就可以这样下定义:在世界要求人的自由的意义上,作品以想象方式介绍世界”[9](P114)。因此,不管作家写的是随笔、抨击文章、讽刺作品还是小说,不管他只谈论个人的情感还是攻击社会制度,作家作为自由人诉诸另一些自由人,他只有一个题材———自由。

2。文学功能论———“介入“说

萨特认为,文学本质是对人的存在和自由的揭示。而“自由并不是什么超越人类条件的抽象能力,而是最荒谬、最无法逃避的介入”[10](P203)。对于所谓“介入”,萨特解释说:“如果文学不要求一切,它就毫无价值可言。”[11](P170—171)可见,“介入”就是要求一切、参与一切。萨特充分肯定文学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他说所谓某一时代的文学,只能是用文学体现的这一时代。作家的责任就是建立一种自由与解放的积极的理论,用笔说话。“介入作家的真正工作就是……揭示、论证、暴露真相,把神话和偶像统统溶解于批判的酸性溶液中”。[12](P294)介入是通过具体的文学作品,在连同甚至是接受一种确定的境况中提出或处理问题,对一切东西的再考察。作家用作品介入社会生活,自然而然地担当文学作品与社会生活的中介。

萨特坦言他的“介入”文学总是遵命写作。这倒在某种意义上与鲁迅的“遵命文学”相似。当然这个发指令者不再是政府,现在它成了每一个人或某个人:一个让人卷入其中的政治状况,一个让人评论的特殊事件。这些指令的积极意义就是,绝不允许作家“沉溺于自我”。这样他的读者群也被潜在地限定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萨特是通过“文学介入”来进行“政治介入”,“文学介入”是“政治介入”的手段。实际上,在萨特的著作中,他喜欢同时在哲学和政治(或道德化的政治)两种含义上使用“自由”和“介入”这些术语,而且始终没有如一地加以区分,比如他在研究福楼拜的著作里就没有区分“政治介入”与“文学介入”。也许在萨特心里“,政治介入”和“文学介入”是一回事吧。这显然有点夸大文学的社会功能,带有空想色彩。萨特用“文学介入”进行“政治介入”,广泛参与社会活动,甚至成为1968年法国学生造反的精神领袖,产生了很大社会影响。而萨特主张的绝对自由,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由选择”的结果,明显与现实生活相矛盾。自由总是相对的,行为的绝对自由万万不可能;精神渴望自由飞升,但“沉重的肉身”总是生活在混沌的地面上;精神高贵而骄傲,但当肉身的生存发生威胁时,人便不得不丧失尊严,忍受耻辱。假使得到完全的自由,变得毫无负担,人是否就会变得轻松自在呢?绝对的轻松将使人变得比大气还轻,高高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似真非真,运动自由却毫无意义,是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反而有所约束,有所负担是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

3。文学接受论———对读者、作者自由的双重肯定文学接受论是萨特文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萨特说他“总是遵命写作”,于是他的读者群也被潜在地限定了。萨特非常重视与他的读者群的双向“交流”,他认为,写作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感受到的需要,是用于交往那种基本需要的最初形态。“我们写作不是去做一件有利于人们的事情,也不是想向他们揭示某种隐藏的真理;我们只是想同他们交流。我们书的价值就在人们对它的反响之中。长时间来我们把文学看成一种双重的现象,或者二重性,即作者在一方面,而读者在另一方面。两者共同创作了作品,而读者必须是对等的一部分”。[13](P41)“作家在创作自己的作品时,向读者的自由发出吁求,要求进行合作”[14](P101),要“他”把自己通过语言所作的启示化为客观存在。而在读者那方面,阅读应该是一种再写作,是作者引导下的再创造,这种再创造将会跟第一次创造一样新鲜,一样有“独创性”,将开掘出有意味的“不言之意”。在这里,萨特对读者、作者的自由给予了双重肯定。

萨特厌弃“世纪末那种贵族的敏感性”,“类似托莱多宝剑或高耶绘画那样高雅精致的感受”[15](P178),他追求的是尽最大可能表达作为一个普通人感受到的东西,以期与读者达到共鸣。因为在他看来,作家的历史必然是读者大众的历史,脱离读者感受的创作是没有生命的。写作与阅读两种行为存在着辨证的联系,又需要不同代理者,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和读者必须共同努力,因为没有一种艺术可以不为别人或没有别人参加创造的。

此外,萨特还谈论了阅读期待与预测,萨特认为阅读的过程就是不断假设,不断期待,不断预测的过程“,没有了等待,没有了未来,没有了无知,那也就没有了客观现实”[16](P96)。

萨特以哲学家的睿智较早地认识到了文学接受理论的价值,非常具有学术眼光。考察萨特的理论思维逻辑,可以发现是由于对文学功能论的思考引发了对文学接受论的关注。在萨特看来,文学的功能在于政治介入。“介入文学”期待特定读者群的共鸣,写作是为争取自由,是为与读者交流,必须关注作者与读者双重交流的现象。

综观萨特建立在存在主义哲学基础上的文艺理论,他的文学本质论和文学功能论散发着理想的光辉,虽有将人的“自由”和文学的社会功能推向极端化的倾向,但充分代表了知识分子要求自由、要求自主的呼声,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可供借鉴。而他的文学接受论体现了对读者、作者自由的双重肯定,比较早也比较完整地探讨了阅读期待与预测,作者、读者双向交流及读者再创造一系列理论问题,是接受美学研究史上不可缺失的一笔。

萨特秉承了法国大革命以来的自由主义传统,是一个站稳民间立场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他对“精英文化”及“文化精英”都持蔑视态度,而实际上他就是创造、传播“精英文化”的“文化精英”。萨特的一生活动充分实践了“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他的思想或许偏激,他的行为或有出格,但他对真理及自由的执着追求让我们认识到了一个知识分子真正的思想独立。

第五篇:萨特名言[模版]

萨特名言

1、生活中无所不有,人们绝不会放弃生活。

2、尽管自己选择的使命是美丽的、崇高的和神圣的,但责任太沉重了,到头来被重负压得粉碎。回首往事,就象从失恋中解脱出来得斯旺所说:“真想不到我为一个对我不和适的女人而糟蹋了一生。

3、写作的欲望包含着对生活的欲望。

4、真想不到我为一个对我不和适的女人而糟蹋了一生。

5、我自称是受百姓拥护的救星,其实私下里为了我自己得救。

6、而这一感情究竟能持续多久,不应受到感情以外的因素,诸如法律的干扰。

7、他比我大两岁—他从这两年中已赚到不少好处。

8、内心贫乏和感到自己无用,促使我抓住英雄主义舍不得放下。

9、我是在书堆中开始我的生活的,就象毫无疑问地也要在书堆中结束我的生命一样。

10、把艺术作品看作超验的成果,以为每件作品的产生都有益于世人。

11、在我们之间存在着必要的爱情;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需要偶然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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