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
T/CECS-
XX-201X
中 国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协 会 标 准 Standard of China Association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ization(CECS)
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 of Structrual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征求意见稿)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信息模型专业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信息标委会[2017]2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 7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型命名、分类与编码、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模型交付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信息模型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解释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邮政编码:100835)。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
主要审查人:***
目
次总则.............................................................1 2 术语.............................................................3 3 基本规定.........................................................6 3.1
产品信息模型的基本功能.......................................6 3.2 产品信息模型的基本要求........................................7 3.3 产品信息模型信息表达..........................................9 4 模型命名、分类与编码............................................11 4.1 产品信息模型的命名规则.......................................11 4.2 产品分类与编码规则...........................................13 5 几何信息........................................................14 5.1 几何信息一般规定.............................................14 5.2 几何信息要求.................................................15 5.3 二维图形几何信息要求.........................................16 6 非几何信息......................................................17 6.1 产品信息模型非几何信息一般规定...............................17 6.2 产品信息模型非几何信息规定...................................18 6.3 模型交付及运维参数的表达.....................................19 7 模型交付........................................................20 7.1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与校核.......................................20 7.2 产品信息模型的存储与发布.....................................21 本标准用词说明....................................................23
Contents 1 Purpose..........................................................1 2 Glossary.........................................................3 3 General Guidelines...............................................6 3.1 Basic Functions of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6 3.2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7 3.3Representations of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9 4 Naming、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11 4.1 Naming Conventions..........................................11 4.2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 Rules.............................13 5 Geometric Information...........................................14 5.1 General Considerations......................................14 5.2 Requirements................................................15 5.3 Requirements for 2D Information.............................16 6 Non-Geometric Information.......................................17 6.1 General Considerations......................................17 6.2 Requirements................................................18 6.3 Deliverable and Maintenance Information.....................19 7 Model Delivery..................................................20 7.1 Model Producing and Evaluation..............................20 7.2 Model Storage and Publishing................................21 Word Usage Explanation............................................23
1 总则 1.0.1 为规范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的信息标准,推动建筑信息模型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的创建及交付。
1.0.3 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的创建及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产品信息模型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ing 记录或承载产品真实几何和非几何信息的三维模型,它是产品真实信息的数字化表达。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是为了更好的向受众传递真实产品的信息(性能、适用范围等)。它所承载的信息在设计、施工、运营等阶段中发挥作用。
2.0.2 系列产品 series of product
系列产品是指互相关联或相似的产品,是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部产品进行划分的结果。一个产品系列内往往包括多个产品。
【条文说明】生产者或使用人在创建和存储产品信息模型的时候没有必要每个产品都建立相应的模型。根据产品信息特征对系列产品做出合理的模型策划。
2.0.3 标准产品信息模型 Standard product modeling 经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人、使用人认可。并形成标准参数项、参数值及标准图形的产品信息模型。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基于产品性能所能达到的指标、产品信息模型使用人基于所需求的性能指标且这些参数形成双方认同的标准。
2.0.4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 BIM 模型。
2.0.5 几何信息 Geometric information 表示物体的空间位置及自身形状(如长宽高等)的一组参数,通常还包括物体之间空间相互约束关系,如相连、平行、垂直等。
【条文解释】本标准中产品信息模型几何信息是指产品外观轮廓、关键构造等信
息。如工字钢梁截面尺寸、跨度、坡度、标高、连接都属于几何信息。
2.0.6 非几何信息·Non-geomettic information 物体除几何信息以外的其它信息,如材质、强度、标号、抗渗等级、防火性能等。
2.0.7 行为 Action 工程相关方在工程建设中表现出的工作与活动。
【条文说明】在本标准中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等活动就是指行为也可以称之为行为动作。
2.0.8 属性 Property 建设实体可以测量和检测的物理或理论上的特征。
条文说明:如:颜色、宽度、长度、厚度、深度、面积、重量、强度、防火性能、防潮性能等,属性只对特指的建设实体有实际意义。
2.0.9 参数 Parameter
表示产品某一特征的数据,它是选择、应用产品参考值。
【条文说明】结构产品性能中型号、规格、强度、密度、防火等级等数据,这些数据为产品的选择、应用提供参考依据。本术语参考了名词“数据项”引申意义为“具有参考意义的数据项” 2.0.10 参数项 Parameter Item 构成产品属性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具有独立含义。
【条文说明】工字钢作为一个产品,它有材料强度、截面高度、截面宽度、腹板厚度、平均翼缘厚度等参数。其中“材料强度”、“截面高度”、截面宽度“均为工字钢的参数项。本术语参考了数据元素中的“数据项”这一名词。
2.0.11 参数值 parameter values 参数的取值,参数值包括参数单位和参数数值,其中当参数取值为字符型的时候没有参数单位。参数值数据类型可以是文字、数字、字母。
【条文说明】参数的取值可以是数字、文字、范围区间等。详细解释如下:
如某产品出现如下参数 产品名称(参数项):工字型钢 截面高度 h(参数项):600(参数数值)mm 参数值单位),其中“600mm”合并称为参数值 2.0.12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人 Product model provider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人是有权对产品信息模型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确认的单位或个人。
2.0.13 产品信息模型使用人 Product model user 指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或其它有关产品应用而使用产品信息模型的单位或个人。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的使用主要是在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但不仅限于此。如产品信息模型数据库、产品信息模型发布平台等。
3 基本规定 3.1 产品信息模型的基本功能 3.1.1 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的信息应满足以下行为需求:结构工程设计:提供设计所需要的结构力学计算依据,比如材料性能、材料外形尺寸、支座及节点连接形式等; 2 结构工程施工:结构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混凝土浇筑、模板搭建、钢筋制作、装配式混凝土构件预制、钢结构构件工厂加工及现场安装等,结构工程产品应提供相关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 3 结构工程成本与造价: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宜按照不同产品的结算要求提供。不同的生产方式有不同的造价(核算、计量)、计价方式。结构工程验收:应满足相应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结构工程中涉及到的其它管理行为。
【条文说明】:因装配式工程造价与现场施工工程造价有所不同,又因我国目前尚无装配式造价统一标准,所以本标准建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依据当地装配式造价标准和供需双方约定的造价方式。结构工程产品应提供造价所需要的信息。
结构工程产品计费方式多样,例如钢材板件按吨取费,预制构件按件取费等,所以应根据不同的生产方式、不同的情况提供造价依据。
结构工程中其它管理行为:比如物流运输、仓储管理、现场布置等。
3.1.2 产品信息模型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确定应以产品在工程建造过程中应用所涉及到的行为为目标确定。
【条文说明】比如 3.1.1 规定结构工程中行为,结构工程产品中的信息确定是源于需求。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信息缺失与信息过多。没有服务目标的信息是无用信息。
3.1.3 产品信息模型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应满足支撑建筑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图深化、节点大样等不同功能、不同深度的建筑信息模型创建和二维图纸的编制。
【条文说明】结构产品信息模型承载产品的规格、型号等几何信息和密度、耐腐蚀性、防火性能、硬度等非几何信息,这些信息支撑产品信息模型的选择使用。
3.2 产品信息模型的基本 要求 3.2.1 产品信息模型应依据产品实物创建,其几何信息与非几何信息与产品实物一致,不受格式、文件版本等限制。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所标称、标识的外观、构造等几何信息和性能指标等非几何信息,是真实产品性能指标、外观形状的反映。产品信息模型可以是不同建模软件创建,但是无论是哪种格式的信息模型其信息标准须满足本标准的规定。
3.2.2 产品信息模型应体现以下信息:产品的几何信息,如尺寸大小等。结构工程力学计算与验证所需信息; 3 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所需要的信息; 4 工程的成本与造价预算信息; 5 产品采购、运输相关信息; 6 结构工程管理所需要的其它信息。
【条文说明】:
产品信息模型信息应该根据产品在工程应用中涉及到的行为目标来确定。如 : 预应力梁在设计阶段以出图为目标,需要截面尺寸、配筋、编号、材质、张拉方式、空间定位等信息;施工阶段以安装搭建为目标,需要质量检测、运输条件、入场时间、放置场地、张拉配套设备等信息;采购阶段以购买交易为目标,需要有质量特征、厂家信息、价格、产品引用标准、验收标准、计量方式等信息。
3.2.3 产品信息模型的真实有效必须通过产品生产制造商认可,且应有产品生产制造商的专属信息,生产制造商信息应体现以下内容:
产品生产制造商企业基本信息; 2
涉及到行业认证、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等需有相关认证文号; 3
原材料、原配件配料的相关证明文件。
【条文说明】产品生产商的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相关合法经营证明。保证产品生产制造的合法性。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应该包含原材料信息。比如:钢材、木材等材料等级、材质等有效证明文件(可查询文号)。
3.2.4 产品生产商应严格地区分系列产品参数和当前项目使用产品参数。一个产品信息模型可能代表的是一个产品系列,具体在项目应用中,应加载该项目使用信息。
【条文说明】产品生产商基于自己的产品,对产品信息模型可以做统一创建及管理。可以将同系列的产品用一个模型表达,但在具体应用过程,所加载的某一具体型号产品的信息应区别于该系列产品信息。
3.2.5 产品信息模型的属性信息,可使用文字、文档、多媒体等方式补充和增强信息的表达。
【条文说明】:受技术条件的限制及属性传递的需要,产品信息模型所包含的信息不能够全部通过几何图形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文字、文档附件、图片等多种形式对属性信息进行补充,并以模型所承载的这些非几何信息作为优先的有效信息。例如:预应力混凝土梁的材质、防护等级、承载能力等信息,均难以或无法用几何信息表达,即可通过文字、图片等加以描述。
3.3 产品信息模型信息表达 3.3.1 实体产品的属性与产品信息模型关系如下:
1、产品的性能特点表达由产品信息模型信息的几何信息与非几何信息组成。
2、产品信息模型由图形、字符组成,同时它们也反应产品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
3.3.2 产品信息模型中的图形与字符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完整地表达产品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
【条文说明】
通常几何信息可以在图形文件里体现,非几何信息通过属性文字记录体现。但也有特殊情况,如钢节点焊缝的做法很难在图形上表达。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用文字说明。
3.3.3 产品信息模型应该能够映射成二维图形,映射的二维图形参考《房屋建筑统一制图标准》(GB/T 50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平法图集》(如 16G101 系列等)及钢结构、木结构、膜结构等规范规定的制图标准。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产品信息模型的构成并阐述了三维图形和二维图形的关系。
产品信息模型是可以生成三维及二维图形,并能保持一致,同是产品的真实反映。映射的二维图形满足制图标准主要体现在:图例、图样的画法、柱、梁及其连接方式等表示方法、线型比例的使用等。
3.3.3 按照产品信息模型的信息类别应该有以下应分类 1 产品本身具备的信息; 2 产品项目应用信息; 3 生产制造商针对系列产品加载的信息。
【条文说明】1、产品本身具备的信息是指产品自身具备的信息,例如:3D 几何信息及拓扑关系;产品指标性能表达;产品厂家、型号和系列的表达;对象之间
工程逻辑关系等。此类信息与产品应用场景(项目、过程行为、项目各参与方)无关。
2、产品项目应用信息 是产品在特定项目中唯一性信息的表达,例如:产品编号,采购信息,产品生产周期,入场时间,验收合格等信息。此类信息需在产品信息模型中预留参数,待相关工作人员自行填写。
3、产品生产商为了有效管理产品信息模型,应是从产品整体考虑模型数量。比如:柱、梁有不同的标高、高度、长度等。
在系列产品中这些不同规格的产品一个模型就可以代表。但是具体项目应用中它只能加载相应规格的产品信息(尺寸、表面处理工艺等)。
4
模型命名、分类与编码 4.1 产品信息模型的命名规则
4.1.1 产品信息模型命名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各个环节中应保持一致,产品信息模型命名要有可靠依据。
【条文说明】产品在项目中使用的各个环节涉及到产品选型、采购合同、检测与验收。如桩基检测报告名称、采购合同使用名称、引用标准使用名称应该保持一致。
4.1.2 产品信息模型应该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命名,其命名方式及格式应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关规定。产品生产制造、检测应用所引用的标准。相关标准术语。图集、规程 【条文说明】
结构工程产品命名包括原材料名称,比如钢材牌号、木材命名。这类命名应遵守相应材料规范和设计规范。比如《碳素结构钢》(GB/T700);另一类是成品,比如梁、板、柱这类产品命名应参考相应的设计规范及图集,比如《平法图集》(16G101)。
4.1.3 结构工程产品原材料命名应遵守以下原则:
混凝土钢筋牌号命名应参考《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应用技术规程》(JGJ366)且应与检测报告对应名称一致。
钢材牌号及命名应参考《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且应钢材牌号与检测报告对应名称一致。
木结构原料命名应参考《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且应与木材检测报告
对应名称一致 4.1.4 产品命名包括产品本身命名和产品关键部件命名,命名方式及格式应该符合该部件的相关标准或产品标准对该部件的规定。
【条文说明】如:装配式墙模型包括墙体、保温、模板、模板支撑、预埋吊钉、预埋螺母、预埋木方等,这些组成部分同样也有相应的标准命名。产品信息模型要遵守相应规范对产品信息模型命名。
4.1.5 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不宜与产品应用所在的位置、系统等其它因素进行关联,如果确实需要进行关联应有统一规定。
【条文说明】:为了保障产品信息模型的命名不产生歧义、最大限度的与管理行为匹配。产品信息模型的命名不宜掺杂其它含义。如产品“外墙_檩条”,“外墙”是部位。“地下一层_框架柱 1”,“地下一层”是产品所在的位置。
4.1.6 产品信息模型命名必须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关规定,且应该符合其命名方式及格式。
【条文说明】相关标准一般都注明命名格式,产品信息模型命名格式应以此类规定为准。
4.1.7 产品信息模型的名称命名格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型单元名称应使用汉字、英文字符、数字、下划线“_”、连字符“-”和井字符“#”的组合,但汉字与英文字符不得混用。
2、字段内部组合宜使用连字符“-”,字段之间宜使用下划线“_”分隔。
3、各字符之间、符号之间、字符与符号之间均不宜留空格。
4、在同一工程中,应使用统一的文件命名格式,文件名称应自始至终保持不变,且不得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的命名格式。
【条文说明】模型单元名称格式应使用较少类型的符号,以避免混乱的命名符号。
4.1.8 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严禁出现以下情况 1
产品、原材料及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与检验报告不符; 2
其它含有行政许可、强制认证的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与相关标准、检测报告等不相符; 【条文说明】结构工程涉及到现场检验,复检。检验对象名称不一致将判定检验报告无效。
4.2 产品分类与编码规则 4.2.1 结构工程产品预制钢筋产品形状代码应参考《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制品》(GB/T29733)
4.2.2 钢结构、木结构、膜结构等结构产品存储和应用中涉及到分类或编码应参考《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
【条文说明】混凝土装配式构件(包括混凝土预制产品)属于非标产品,很难进行编码。本标准推荐依据上述标准规定的代码。在数据库存储或项目使用中自行编码。其它形式的结构产品可参考 GB51269。
5 几何信息 5.1 几何信息一般规定 5.1.1 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应该具有的几何信息至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有可以满足结构工程设计所需要的产品几何形体,比如梁、板、的外观几何形体; 2 有可以满足结构产品安装的工艺工法。比如结构件的连接工艺等; 3 有材料厚度、制造工艺的表现等可以满足结构工程产品质量判定依据。
5.1.2 产品信息模型尺寸代号、外观标识等几何信息表达应该有相关说明。其表达方式应符合引用相关图集。
【条文说明】产品相关标准、图集,涉及到产品本身关键尺寸。这些尺寸的表示方法应该与之一致。如长度 L(L1、L2、……)。宽 W(W1、W2、……),高 H(h1、h2……)。
混凝土结构工程参考 16G101、钢结构工程参考《钢结构施工图参数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08SG115-1、木结构工程产品参考《木结构建筑》(14J924)及其它相关图集
5.1.3 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几何精度不应低于结构工程专业相关验收规范及其它标准、规范中涉及的“允许偏差规定”。
【条文说明】
结构工程相关验收规范如:《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等。产品信息模型在数值和图形表达精度上应参照相应规定。
5.2 几何信息要求 5.2.1 产品信息模型应提供产品设计、施工安装所需要的长度、宽度、直径、角度等信息 【条文说明】在设计安装过程中力学计算、图形表达大多是以直径、截面积为计算基准,所以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应提供相应信息。
5.2.2 连接件的几何信息应遵守以下规定:木结构连接件的几何信息应参考《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规定的图形、符号表达方式; 2 钢结构连接件及连接节点的几何信息应参考钢结构连接施工参考《钢结构连接施工图示》(15G909-1)、《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3 其它结构形式应该参考相应的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
【条文说明】结构工程中连接件、连接节点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往往要求其强度等同于母材或主体材料。所以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中关于连接件、连接点需要严格的按照规范表达。
5.2.3 装配式结构工程产品应有运输、存放、吊装等相关的几何信息 【条文说明】
装配式结构工程产品的吊装施工、仓储存放都有严格的规定。产品信息模型应有吊装定位、吊具等几何信息表达。同样,仓储过程中要表达产品叠压可支撑部位等信息。
5.2.4 装配式结构工程产品应有预留预埋、开孔等几何信息,其表示方法遵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
【条文说明】装配式结构产品中涉及配合建筑、机电等专业的预留预埋件。比如穿墙管线、预埋管线等。其位置要严格遵守结构规程相关规定。所以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必须在图形中表示。
5.2.5 结构工程产品设计制作应遵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产品信息模型的表达同样应遵守该标准。
【条文说明】为了标准化产品(标准化安装、连接),结构产品应遵守模数协调标准。
5.3 二维图形 几何信息 要求 5.3.1 产品信息模型映射生成的二维图形的几何信息应满足空间布置、材料拼装等需求。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真实反映外观几何信息(平面、剖面、侧面)可以为合理空间、平面布局提供依据。材料规格、材质信息有助于材料的切割、拼装布置。
5.3.2 产品信息模型生成的二维图形深化设计、预留预埋等设计安装需求。
6 6 非几何信息
6.1 产品信息模型非几何信息一般规定 6.1.1 每类产品属性信息应有固定的参数项,参数值由生产制造商确定和认可。固定参数项目包括相同参数名、参数项数量。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在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中所需要的参数项(也可以认为是参数条目数量)应该是固定的。如:加气混凝土砌块涉及到的参数项有尺寸规格、容重、抗压强度、传热系数、燃烧性能等,一旦将这些条目固定下来,所有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参数项目应是同样的。
6.1.2 产品信息模型的非几何信息表达方法要遵循以下两个点,其标准表达方式应符合结构工程设计、验收所引用标准。非几何信息的参数值单位标准化; 【条文说明】不同产品、不同应用场合有不同的表示方法,如钢筋、钢材的重量在设计中按千克,在工程量结算中按吨取费,所以不同模型参数的单位应与应用场景相符。
非几何信息的参数值数字精度标准化。
【条文说明】非几何信息精度是指精确小数据点后几位。如:重量一般是小数点后面三位,延长米是小数点后面两位。
6.1.3 产品的非几何信息标准表示方法,应参考结构工程设计规范、验收规范等要求。
【条文说明】结构工程设计过程中力学计算其表达方法都是统一规定。如不同标号的钢筋表达方式不同。结构产品信息模型表达方法应遵守统一表达规定。
6.2 产品信息模型非几何信息规定 6.2.1 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至少应具有以下非几何信息产品生产制造、检测、验收所引用的标准; 2 承重的结构产品需要有承载能力设计值限值; 3 结构工程所参考的气象值; 4 结构产品所适用的地质条件; 5 主要原材料的强度等级; 6 符合相应标准的其它条件; 【条文说明】产品选型所使用参数应该根据相关设计规范计算。被使用产品应该标明参数值。如:钢结构节点须注明钢材牌号。
6.2.2 钢结构产品除了具备以上信息还要具备材料选择标准(包括连接材料、连接方式); 2 钢结构防护要求及标准 6.2.3 木结构工程产品除满足 6.2.1 和 6.2.2 外还应有防虫、防潮、防腐等木质产品所需要 的其它防护需求。
6.2.4 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应有力学计算所需要的信息,比如材料等级、结构连接等。
6.2.5 结构工程产品信息模型非几何信息在工程经济管理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产品信息模型的采购信息包括产品供需双方选择、产品采购合同签订涉及的条款。
【条文说明】在产品采购行为中涉及到供应商及产品的选择及采购合同条款(标的物描述、交付标准、交付方式等条款),产品信息模型信息应该涉及到这方面。产品信息模型应有支模型信息应该有支撑产品成本、合约、造价使用的信息。
产品计价应满足《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50851)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成本合约信息包括供应边界,集成产品主要构成清单及配件清单要在产品信息模型信息中体现出来。比如:钢结构楼梯满足造价至少应有品种、规格、表面处理、防火、防水性能等信息。产品信息模型信息应该有产品生产制造、交付所使用的标准、规程、条例、法规等依据文件及其文件编号,强制性条款必须有相应的有效文号。
【条文说明】采购过程中涉及到对采购对象的约定,涉及到的合同约定项如产品引用标准、强制标准,属地管理条例等。如:消防产品准入手续及相关证明 6.2.6 建筑工程产品信息模型应具有产品可适应安装环境、工作环境等非几何信息。
【条文说明】建筑工程产品涉及到抗冻性、破坏强度、室外风速、环境温度等信息,产品信息模型具备这些信息便于设计、安装。如自粘式防水卷材在铺贴时对环境温度是有要求的。
6.3 模型交付及运维参数的表达 6.3.1 产品信息模型应有产品交付资料索引信息,具体参考 JGJ/T18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等相关标准、规范。
【条文说明】产品交付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纸等按规定必须的资料。
6.3.2 产品信息模型必须要的产品强制信息清单。
【条文说明】防火材料上必须使用具有相应防火等级,且经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
7 模型 交付 7.1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与校核 7.1.1 产品信息模型的提供人应是产品生产制造商。且对产品参数的真实有效负责。
【条文说明】产品制造生产商应对产品的指标性能自测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按规定检测,所以产品生产制造商应是产品性能指标信息真实性的唯一负责人。
7.1.2 产品信息模型的使用人有以下情况产品直接使用人 【条文说明】直接使用人是指在工程项目中直接应用,如施工总包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等。产品集成单位或个人等间接使用人。
【条文说明】间接使用人是指非直接在工程项目中应用,用于产品集成或其它用途。产品发布平台所有人。
【条文说明】产品发布平台是指产品公共、私有数据库。
7.1.3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人和接受人应共同确认产品信息模型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完整度,形成标准产品信息模型。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的使用人可以根据应用需求要求提供人补充模型信息 7.1.4 对产品信息的确认应有相应的确认标识。并作为该产品信息模型必要的属性信息 【条文说明】产品生产商对产品所能满足该产品标明的功能及参数等信息应有明确确认。比如:模型交付给使用方应有书面确认文件,模型交付数据库应有确
认标识。
7.2 产品信息模型的存储与发布 7.2.1 产品信息模型的校核应满足本标准 7.1.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的校核是指产品信息模型使用方和产品信息模型提供方共同认可产品信息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7.2.2 存储在固定地址的产品信息模型所承载的信息,一旦发布后,所有使用方应该访问的是标准模型。其本身信息不应该因应用环境、应用方的改变而改变。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无论是设计、施工、项目运营任何一方应用在不同的项目环境都应该保证信息一致。
7.2.3 产品信息模型应该有固定的物理存储地址。且存放的是标准产品信息模型。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按项目实际情况任何建模软件很难加载产品信息模型的所有信息。所以在使用过程中,无法完全加载所有信息的情况下,以存储模型为标准模型。
2、产品信息模型的信息完整性、正确性很难一次性达到要求、模型会有更新要求。产品信息模型信息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以存储模型为准,并可以实现应用中的产品信息模型信息同步。
3、产品信息模型存在产品本身信息和项目应用信息,而项目应用信息需要提供人和接受人针对具体项目另行确认。
7.2.4 产品信息模型存放应不仅限于产品本身信息,还应该有产品信息模型提供方的企业信息、产品应用的辅助信息等。
【条文说明】产品的合法化应该包括产品本身的合法和产品信息模型提供方(企业)的合法性,所以这两类信息均应该出在产品信息模型存储地址。
产品应用辅助信息是指产品应用说明,包括图片、视频、文字等信息。
7.2.5
产品信息模型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格式和完整度不应该受到任何格式、版本和限制。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所要承载的信息与模型模式、版本无关。无论用什么软件创建产品信息模型都需要遵守产品所要求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
7.2.6
产品信息模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单位提供不同格式、不同版本。
【条文说明】存放在物理地址的产品信息模型以根据实际需要创建不同格式、不同版本。如建模软件可以是 Revit、Rhion、Catia 等它们的格式和版本都可以不一样,但所加载的信息前提条件必须是真实有效。
7.2.7
产品信息模型由于文件体量的原因导致相应的建筑信息模型运行困难,应建立标准产品信息模型的轻量化模型。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在创建项目信息模型过程中会用重复使用。如果单个文件体量大势必会造成整个建筑信息模型运行困难。所以有必要建立与标准模型相对应的轻量化模型。
7.2.8
轻量化模型必须满足几点:轻量化模型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完全加载产品信息,但加载的模型信息必须符合标准模型。轻量化模型满足产品占位、操作所需空间等信息。
3、轻量化模型满足不同功能建筑信息模型创建的其它信息。
7.2.9 针对每种产品信息模型应建立信息更新制度。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更新的原因有产品资质更新、产品信息模型提供方资料更新、产品本身的参数更新。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第二篇: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
T/CECS-
XX-201X
中 国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协 会 标 准 Standard of China Association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ization(CECS)
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 of Plumbing and Drainage
(征求意见稿)
2020 年 12 月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信息模型专业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信息标委会[2017]2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 8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型命名、分类与编码、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节能信息、模型交付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信息模型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解释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邮政编码:100835)。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产业化发展中心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
主要审查人:
***
目
次 1 总则.............................................................6 2 术语.............................................................7 3 基本规定........................................................10 3.1 产品信息模型的基本功能.......................................10 3.2 产品信息模型的基本要求.......................................11 3.3 产品信息模型信息表达.........................................13 4 模型命名、分类与编码............................................15 4.1 产品信息模型的命名规则.......................................15 4.2 产品分类与编码规则...........................................17 5 几何信息........................................................20 5.1 几何信息一般规定.............................................20 5.2 几何信息要求.................................................21 5.3 二维图形信息要求.............................................23 6 非几何信息......................................................24 6.1 非几何信息一般规定...........................................24 6.2 产品信息模型非几何信息要求...................................25 6.3 产品信息模型中的交付及运维信息...............................26 7 节能信息........................................................27 7.1 一般规定.....................................................27 7.2 其它规定.....................................................27 8 模型交付........................................................28 8.1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与校核.......................................28 8.2 产品信息模型的存储与发布.....................................29
本标准用词说明....................................................32
Contents 1 Purpose..........................................................6 2 Glossary.........................................................7 3 General Guidelines..............................................10 3.1 Basic Functions of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10 3.2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11 3.3 Representations of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13 4 Naming、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15 4.1 Naming Conventions..........................................15 4.2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 Rules.............................17 5 Geometric Information...........................................20 5.1 General Considerations......................................20 5.2 Requirements................................................21 5.3 Requirements for 2D Information.............................23 6 Non-Geometric Information.......................................24 6.1 General Considerations......................................24 6.2 Requirements................................................25 6.3 Deliverable and Maintenance Information.....................26 7 Sustainable Information.........................................27 7.1 General Considerations......................................27 7.2 Others......................................................27 8 Model Delivery..................................................28 8.1 Model Producing and Evaluation..............................28 8.2 Model Storage and Publishing................................29 Model Storage and Publishing......................................3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的创建及交付,推动建筑信息模型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的创建及交付。
1.0.3 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的创建及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产品信息模型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ing 记录或承载产品真实几何和非几何信息的三维模型,它是产品真实属性信息的数字化表达。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是为了更好的向受众传递真实产品的信息(性能、适用范围等)。它所承载的信息在设计、施工、运维,阶段中发挥作用。
2.0.2
系列产品 series of product
系列产品是指互相关联或相似的产品,是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部产品进行划分的结果。一个产品系列内往往包括多个产品。
【条文说明】生产者或使用人在创建和存储产品信息模型的时候没有必要每个产品都建立相应的模型。根据产品信息特征对系列产品做出合理的模型策划。
2.0.3 标准产品信息模型 standard product information model 经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人、使用人认可,并形成标准参数项、参数值及标准图形的产品信息模型。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基于产品性能所能达到的指标、产品信息模型使用人基于所需求的性能指标且这些参数形成双方认同的标准。
2.0.4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 BIM 模型 2.0.5 几何信息 geometric information 表示物体的空间位置及自身形状(长宽高等)的一组参数,通常还包含物体之间的空间约束关系,如相连、平行、垂直等。
【条文解释】本标准中产品信息模型几何信息是指产品外观轮廓、关键构造等信
息。如给水设备(机组)的几何信息指设备外观长、宽及设备内部构造(水泵间距)等信息。
2.0.6 非几何信息·non-geomettic information 物体除几何信息以外的其它信息。
【条文说明】流量、流速、水质硬度、价格等信息。
2.0.7 行为 action 工程相关方在工程建设中表现出的工作与活动。
【条文说明】在本标准中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等活动就是指行为也可以称之为行为动作。
2.0.8 属性 property 建设实体可以测量和检测的物理或理论上的特征。
【条文说明】比如:颜色、宽度、长度、厚度、深度、直径、面积、重量、强度、防火性能、防潮性能等,属性只对特指的建设实体有实际意义。
2.0.9 参数 parameter
表示产品某一特征的数据,它是选择、应用产品的参考值。
【条文说明】给排水产品性能指标中压力、流量、水温、水质等数据,这些数据为产品的选择、应用提供参考依据。本术语参考了名词“数据项”引申意义为“具有参考意义的数据项” 2.0.10 参数项 parameter item 构成产品属性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具有独立含义。
【条文说明】水泵作为一个产品,它有扬程、流量、功率。其中“流量”、“扬程”、“功率”均为水泵的参数项。本术语参考了数据元素中的“数据项”这一名词。
2.0.11 参数值 parameter value 参数的取值,参数值包括参数单位和参数数值,其中当参数取值为字符型的时候没有参数单位。参数值数据类型可以是文字、数字、字母。
【条文说明】参数的取值可以是数字、文字、范围区间等。详细解释如下:
比如:某产品出现如下参数 产品名称(参数项):紫外线消毒器(参数值)
流量(参数项):20(参数数值)m3/h(参数值单位),其中“20m3/h”合并称为参数值 2.0.12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人 product modeling provider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人是有权对产品信息模型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确认的单位或个人。
2.0.13 产品信息模型使用人 product model user 指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或其它有关产品应用而使用产品信息模型的单位或个人。
【条文说明】产品模型的使用主要是在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但不仅限于此。如产品信息模型数据库、产品信息模型发布平台等。
3
基本规定 1 3.1 产品信息模型的基本功能
3.1.1.产品信息模型的应用宜贯穿建设工程全过程,其基本功能是支撑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行为动作。各阶段行为动作与产品信息模型基本功能见表 3-1:
表 表 3.1.1
工程项目各阶段行为动作与产品信息模型信息描述 项目阶段 项目行为 产品信息模型信息描述 项目决策阶段 项目建议书编制 项目策划书中所需的物料支出、方案等信息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实 施阶段 设计阶段 设计任务书编制 产品性能参数 初步设计 产品性能参数、产品造价信息 技术设计 机电预制 支撑产品从工厂到现场安装接驳、物流运输等信息 扩初设计 方案论证包括水压、水流、水温等信息 施工图设计 满足管道排布、机房平面布置 深化设计 满足安装定位、体现安装细节工艺 施工阶段 成本管理 产品主要部件,供货范围,验收标准等信息满足合同签订、现场物料管理、过程验收。体现物料备货周期、现场施工周期等信息 变更管理 质量管理 进度管理 竣工阶段 系统调试 设备、物料调试标识与、验收标准等信息 项目验收 项目结算 项目运营阶段 备品管理 设备、物料能耗性能指标。资质证件有效延续信息。日常管理、应急管理等信息 故障维修 运行管理
节能减排 灾害应急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在整个工程过程中是通过产品信息来支撑管理环节的。比如给排水器具在设计选型中需要有流量、压力等信息,那么产品信息模型应该包含此类信息。在工程实施采购环节需要有支撑合同条款的参数,比如质量判定参数(材质或制造工艺),交付标准(引用标准或适用标准)等信息。产品信息宜贯穿整个建筑工程过程。
3.1.2 产品模型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确定应以产品在工程建造过程中应用所涉及到的行为为目标确定。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是根据需要来确定的。比如::一体污水提升设备在施工图设计动作需要有小时流量、扬程、污水箱容积等信息。采购动作需要有质量特征:污水箱材质、厚度、水泵大小、材质等信息。同时在合同签订动作需要有产品引用标准、验收标准、计量方式等信息。
在以上信息中“施工图设计”、“采购”、“合同文本拟定”都称之为“行为”。“水箱材质、厚度”“引用标准”、“计量方式”都称之为“产品信息”
3.1.3 给排水模型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应满足支撑管线优化、机房平面布置、管道井布置等不同功能、不同深度的建筑信息模型创建和二维图纸的编制。
【条文说明】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承载产品的外观、构造等几何信息和压力、水温、水质等非几何信息。这些信息支撑给排水模型的管线间距、层次排布和空间布局。
3.2 产品信息模型的基本 要求 3.2.1 产品信息模型应依据产品实物创建,其几何信息与非几何信息与实物产品一致,不受格式、文件版本等限制。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所标称、标识的外观、构造等几何信息和性能指标
等非几何信息,是真实产品性能指标、外观形状的反映。产品信息模型在全过程内保持一致,不仅指产品命名及编号保持一致,还包括产品的参数命名、传递方式等。产品信息模型可以是不同建模软件创建,但是无论是哪种格式的信息模型其信息标准须满足本标准的规定。
3.2.2 产品信息模型应体现以下信息:水量和水压的计算 2 给排水系统水质处理和水污染防治措施的选择 3 给排水工程施工工艺的选择 4 给排水分项工程的成本控制与造价方法。给排水产品的交付与运维信息 【条文说明】:本条款解释如下:
1、给排水产品水量、水压是指可承载、可提供和消耗水量和水压。比如用水器具是消耗水量和水压,水泵是提供水量和水压,管道则是在一定流速下可承载水量和水压。
2、水质处理是指可接受水质和净化后可达到的水质目标。比如除砂器、机械过滤器。水污染防护是指防止水倒灌回流、微生物侵入等因素染污。比如洁具回流防护、水箱卫生防护等。
3、施工工艺是指根据施工现场、产品性能、系统要求等因素选择的安装方式。比如管道连接方式、机组减震方式、支吊架制作等。
4、成本衡量是指产品提供所包含的内容。比如换热机组,它的组成部分应包括换热器、循环泵、控制系统及相关组件。换热机组模型应该完全按其组件(相当于供货内容)表示出来。造价方法一般指计量单位,比如台、套、每百米等。
5、交付与运维信息是指产品保养、应急处理,产品资证及年检涉及到的事项。
3.2.3 产品信息模型的真实有效必须通过产品生产制造商确认,且应有产品生产制造商的专属信息,生产制造商信息应体现以下内容:
1.产品生产制造商企业基本信息 2.涉及到行业认证、等强制性认证需有相关认证编号。
【条文说明】产品生产商的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相关合法经营证明。强制认证是消防、涉水产品卫生许可、3C 认证等。
3.2.4 产品生产商应严格的区分系列产品参数和当前项目使用产品参数。一个产品信息模型可能代表的是一个产品系列,具体在项目上应用环境下,应加载该项目使用信息。
【条文说明】产品生产商基于自己的产品,对产品信息模型可以做统一创建及管理。可以将同系列的产品用一个产品信息模型表达,但在具体应用过程,所加载的某一具体型号产品的信息应区别于该系列产品信息。比如:水泵,DN50 多级泵 1-3 级叶轮的水泵可能是一个产品信息模型,但在具体项目应用中只是选择其中一个型号“DN50-2 级泵”在此情况下应加载当前产品型号所对应的参数。
3.2.5 产品信息模型的属性信息,可使用文字、文档、多媒体等方式补充和增强信息的表达。
【条文说明】:受技术条件的限制及属性传递的需要,产品信息模型所包含的信息不能够全部通过几何图形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文字、文档附件、图片等多种形式对属性信息进行补充,并以模型所承载的这些非几何信息作为优先的有效信息。例如:控制柜的材质、防护等级、荷载等信息,均难以或无法用几何信息表达,即可通过文字、图片等加以描述。
3.3 产品信息模型信息 表达 3.3.1 产品信息模型信息包括字符信息和图形信息,它们共同记录产品信息模型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实体产品的属性与产品信息模型关系如下:
1、产品的性能特点表达由产品信息模型的几何信息与非几何信息组成。
2、产品信息模型由图形、字符组成,同时它们也反应产品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
3.3.2 产品信息模型中的图形与字符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完整的表达产品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
【条文说明】
通常几何信息可以在图形文件里体现,非几何信息通过字符记录体现。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水箱钢板厚度很难体现,这种情况下可以用文字说明。又比如:钢板厚度 1.0mm.消火栓的水龙带的长度同样也应是文字说明。
3.3.3 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三维图形映射的二维图形须符合《房屋建筑统一制图标准》(GB/T50001 和《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50015)。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产品信息模型的构成并阐述了三维图形和二维图形的关系。
产品信息模型是可以生成三维及二维图形,并能保持一致,同是产品的真实反映。比如:水泵的 revit 族可以生成水泵的立面图、轴侧图及平面图。
3.3.4 按照产品信息模型的信息类别应有以下分类:
1、产品本身具备的信息。
2、产品项目应用信息。
3、生产制造商针对系列产品加载的信息。
【条文说明】产品本身的信息与具体项目应用信息是有区别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产品本身的信息是指产品没有应用情况下所具有的信息。产品项目应用信息是指在具体项目应用中所需具备的信息。比如,水泵的信息有扬程、流量、功率等,但在项目应用中涉及水泵的控制方式、工作压力、生产周期、维保条件等技术参数和项目管理信息。
2、产品生产商为了有效管理产品信息模型,应是从产品整体考虑模型数量。比如:紫外线消毒器,处理量可以是 10m3/h 也可以是 30m3/h。当前项目使用参数只是一个,那么我们就需要做参数设计。
3、以上三类信息是指产品在不同的状态下对信息的需求,所以在产品信息模型制作、使用过程中应有所区别。
模型命名、分类与编码 4.1 产品信息模型的命名规则
4.1.1 产品信息模型命名在工程管理各个环节中应保持一致,产品信息模型命名要有可靠依据。
【条文说明】产品在项目中使用的各个环节涉及到产品选型、采购合同、检测与验收。比如:给水泵检测报告名称、采购合同使用名称、引用标准使用名称应保持一致。
4.1.2 产品信息模型应该遵循优先顺序,其顺序按以下原则进行命名,其命名方式及格式应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关规定。
1、产品生产制造、检测应用所引用的标准。
2、相关标准术语(如 GB/T16662《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器材术语》)
3、图集、规程 【条文说明】、部分产品标准规定了产品的组成、产品的命名,这类命名是产品信息模型命名的第一重点。、部分产品标准并由于涉及多标准适用并没有直接的产品命名规定,但命名出现在相关术语中。、部分图集、规程说明涉及相关定义。
4.1.3 产品信息模型关键部件的命名,命名方式及格式应该符合部件的相关标准或产品标准对该部件的规定。
【条文说明】成套设备由单体设备和建材构成,这些单体设备或建材有的是成套设备的关键部件,这些关键部件应有符合标准的命名。比如:无负压供水设备中的水泵要有配置型号,无负压供水设备标准里对水泵做了相关规定或者水泵作为一个产品应有其单独的标准。
4.1.4 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不宜与产品应用所在的位置、系统,等其它因素进行关联,如果确实需要进行关联应有统一规定。
【条文说明】:为了保障产品信息模型的命名不产生歧义、最大限度的与管理行为匹配。产品信息模型的命名不宜掺杂其它含义。比如:产品“机房_倒流防止器”,“机房”是位置。生活给水_倒流防止器,“生活给水”是产品所在的系统。
4.1.5 产品信息模型命名必须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关规定,且应符合其命名方式及格式。
【条文说明】相关标准一般都注明命名格式,产品信息模型命名格式应以此类规定为准。
4.1.6 产品信息模型的名称命名格式 1、模型单元名称应使用汉字、英文字符、数字、下划线“_”、连字符“-”和井字符“#”的组合,但汉字与英文字符不得混用。
2、字段内部组合宜使用连字符“-”,字段之间宜使用下划线“_”分隔。
3、各字符之间、符号之间、字符与符号之间均不宜留空格。
4、在同一工程中,应使用统一的文件命名格式,文件名称应自始至终保持不变,且不得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的命名格式。
【条文说明】模型单元名称格式应使用较少类型的符号,以避免混乱的命名符号。
4.1.7 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严禁出现以下情况 1、消防设备、器材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与检验报告不符。
2、涉水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与卫生许可证、检测报告不符。
3、其它含有行政许可、强制认证的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与相关标准、检测报告等不相符。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命名与相关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证明文件不一致可能会引起行政验收不顺利。比如::用于生活饮用水的供水设备,有些地方需到属地
主管部门备案,验收也要通过属地管理部门。在备案过程中产品检测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明文件必须有明显的一致标识。
4.2 产品分类与编码规则 4.2.1
给排水产品模型在存储和应用中涉及到分类或编码应参考《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
【条文说明】以上列举的两类标准可供产品信息模型在数据库中存储应用中参考。
4.2.2 给排水系统分类可参照表 4.2.2 表 表 4.2.2 给排水系统分类表
构件全称(中文)
模型单元简称(中文)
模型单元简称(英文或拼音)
生活给水系统 给水 J 热水系统 热水 RJ 直饮水系统 直饮水 ZY 污水系统 污水 W 废水系统 废水 F 雨水系统 雨水 Y 中水收集系统 中水收集 Z 中水处理系统 中水处理 Z 中水供水系统 中水供水 Z 冷却水循环水系统 冷却循环 LQ 游泳池循环水系统 泳池循环 YX 三级管道 三级 TJ
水景循环系统 水景循环 SJ 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 XH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 XH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喷 ZP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预作用 ZP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式 ZP 闭式(湿式、预作用)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闭式 ZP 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雨淋 ZP 雨淋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雨淋-泡沫 ZP 防火幕冷却防护水幕(开式)系统 防火水幕 SM 窗玻璃冷却防护水幕(闭式)系统 窗玻璃水幕 CSM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大空间 DKJ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消防炮 XFP 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 SPW 细水雾灭火系统 细水雾 XSW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 QT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 PM 雨水收集系统 雨水收集 Y
雨水处理系统 雨水处理 Y 雨水回用系统 雨水回用 Y 室外给水系统 室外给水 Y 室外排水系统 室外排水 W 室外雨水系统 室外雨水 Y 室外中水系统 室外中水 Z 绿化浇灌系统 绿化 LH 【图表说明】: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在具体项目应用中需用到产品所在系统,此表格为推荐性表格
5
几何信息
5.1 几何信息一般规定 5.1.1 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应该具有的几何信息至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有可以满足给排水工程设计所需要的产品几何形体。
有可以满足给排水产品安装工艺工法。比如识别安装方向、支吊架布置、机械减震及管道补偿的设置。有材料厚度、制造工艺的反应等可以满足给排水产品质量判定依据。有水污染防护措施的体现。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参考各种给排水设计规范(包括室内外给排水、中水、消防给水设计规范)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制定。
5.1.2 产品信息模型尺寸代号、外观标识等几何信息表达应该有相关说明。表达方式参考给排水专业相关标准、图集。
【条文说明】产品相关标准、图集,涉及到产品本身关键尺寸。这些尺寸的表示方法应与之一致。比如:长度 L(L1、L2、……)。宽 W(W1、W2、……),高 H(h1、h2……)。
5.1.3 给排水材料设备几何精度不应低于 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标准、规范中涉及的“允许偏差规定”。
【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对给排水产品安装允许偏差做了明确的规定,产品信息模型在数值和图形表达精度上应参照相应规定。
5.2 几何信息要求 5.2.1 产品信息模型的几何信息应该真实反应产品结构、内部构造等信息。给排水成套设备机组信息模型应该要遵守以下原则 1 应该有构成该成套设备主要部件标识,并且体现成套设备组成部件之间的距离。
其标识可以参考相关标准、规范、图集。体现进出水口管道、阀门的布置及连接工艺 3 体现减震措施及支撑(架)的布置及制作工艺 5.2.2 给排水贮水产品信息模型应该遵守以下原则 1 显示贮水有效容积和外形尺寸 2 显示对水污染的防护措施 3 组装式贮水箱(池)模型外观几何信息要遵守该产品的尺寸模数、规格。
【条文说明】
1、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水箱贮水量计算是指有效容积,水箱的造价往往是制作材料的实际发生量(外形尺寸)。
2、生活贮水箱(池)应该有防止外部污染侵入措施。
3、产品信息模型要遵循使用材料的规格。如:拼装式不锈钢水箱板材规格只能是 1000*1000,1000*500,500*500。在模型制作中对此要表示出来,保证项目实际使用的材料可生产。
5.2.3 给排水管件、阀门产品信息模型等要遵守以下原则 1 要有管道连接方式的明显标识。.2 止回阀、防污隔断阀等有水流方向的管道连接件必须注明安装方向 3 涉及到机电预制的项目管件阀门应该标明接口深度
5.2.4 水泵、阀门、控制柜等设备类模型外观几何信息应反映设备安装空间和操作空间。
【条文说明】材料设备的安装空间是指静态占用空间。操作空间是指设备材料检修、启闭对空间的要求。比如:成套给水机组水泵安装不仅仅是泵体本身占用空间,还有水泵与水泵之间距离。又比如:阀门除了涉及到安装本体占用空间,还有阀柄、阀杆启闭旋转或伸缩所占用空间。
5.2.5 消火栓(箱)、消防机组、阀组等产品信息模型应该严格按照相关图集、标准规范显示标准结构、连接、水力控制、报警等方式.【条文说明】相关规范及图集对给排水消防产品几何形体、内部构造(比如消火栓箱中的报警按钮、消防水龙带的位置等)是有标准要求的。此类产品模型应该严格遵守。
5.2.6 模型的几何信息应体现产品包装、物流、仓储等物料管理信息。
【条文说明】:物料管理过程物料运输、成品保护是重要环节。涉及到物料储存空间和储存环境,所以几何信息应充分体现储存空间信息。比如:阀门在模型中不仅仅体现了本体几何信息,还应有包装信息(涉及到多外产品在同一包装)。
5.2.7 给排水卫生洁具应该有明显的测量定位所参考的信息。
【条文说明】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相关规定,不同类型卫生洁具有不同的要求。
5.2.8 产品信息模型对产品的安装方式必须标识或说明。安装方式是指水平、垂直、前后左右等标识。
【条文说明】产品在安装的时候涉及到水流方向、电机旋转方向。产品安装必须对这类信息进行标识。
5.3 二维图形信息要求 5.3.1 产品信息模型映射生成的二维图形应能完整的反应产品信息模型几何信息要求。
5.3.2 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映射生成的二维图形的几何信息要满足机房平面布置、管道布置需求。
【条文说明】机房布置需要产品真实的外形尺寸及其离构筑物、相关设备的最小距离。所以单体设备至少要有产品真实的外部尺寸信息、定位信息;成套设备至少要有内部构造及内部布置的准确几何信息来满足设计需求。
6 6 非几何信息
6.1 非几何信息一般规定 6.1.1 每类产品属性信息应有固定的参数项,参数值由生产制造商确定和认可。固定参数项目包括相同参数名、参数项数量。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在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中所需要的参数项(也可以认为是参数条目数量)应是固定的。比如:紫外线消毒器涉及到的参数项有灯管数量、流量、最大承压、引用标准等,一旦将这些条目固定下来,所有紫外线消毒器的参数项目应是同样的。
6.1.2 产品信息模型的非几何信息表方法要遵循以下两个点,其标准表达方式应符合给排水设计、验收所引用标准。非几何信息的参数值单位标准化。
【条文说明】不同产品、不同应用场合有不同的表示方法,比如:用于生活给水系统的给水泵的流量通常是 m3/h(立方米每小时)、用于消防系统的给水泵流量通常是 L/S(升 / 秒)非几何信息的参数值数字精度标准化。
【条文说明】非几何信息精度是指精确小数据点后几位。比如:温度通常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水处理中的药剂量、水质指标通常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1.3 给排水产品模型信息非几何信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配水点使用的给排水产品应该有满足给排水设计计算的水量、水压等参数 2 给水管材及附件应该有计算水量和选择水污染防护措施的参数
6.1.4 产品信息模型必须提供满足给排水设计及施工验收要求的非几何信息。参考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6.2 产品信息模型非几何信息要求 6.2.1 产品信息模型必须提供满足给排水设计要求的非几何信息。参考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信息要符合设计表达,比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划》 3.4.1 规定管材和管件工作压力不大于产品标准公称压力或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那么,管材管件模型必须提供承压等级等相关信息。
6.2.2 给排水系统所用到的泵、阀、管道应该有安装涉及到的材质、承压、可承受水温等信息。
6.2.3 给排水提升、输送类.产品信息模型应有水量、水压、水温等信息。其表示方法应该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6.2.4 过滤器、生化降解等水处理设备应该有可以接受的原水水质指标和出水水质指标。
6.2.5 加药消毒类水处理设备应该有药剂剂量、承受水压、流量流速及溶液配比等信息。
6.2.6 产品信息模型非几何信息在工程经济管理中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一体化水处理设备、供水设备、成套污水提升装置等成套组成设备必须注明其重要组成部分。组成部分应该是供货范围内产可缺少的部分。产品信息模型应有支模型信息应有支撑产品成本、合约、造价使用的信息。
产品计价应参考《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50851)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成本合约信息包括供应边界,成套设备的主要构成清单及配件清单要在产品信息模型信息中体现出来。比如:一体化污水提升装置应注明污水存储水箱、污水泵及附属管件阀门清单。产品信息模型信息应有产品生产制造、交付所使用的标准、规程、条例、法规等依据文件及其文件编号,强制性条款必须有相应的有效文号。
【条文说明】采购过程中涉及到对采购对象的约定,涉及到的合同约定项如产品引用标准、强制标准,交货方式及时间、属地管理条例等。比如: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必须有批件文号,产品属地备案须有相应文件。
6.3 产品信息模型中的交付及运维信息 6.3.1 产品信息模型应有产品交付资料索引信息,具体参考 JGJ/T18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等相关标准、规范。
【条文说明】产品交付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纸等按规定必须的资料。
6.3.2 涉水、消防、给排排水产品信息模型必须有产品交付所涉及到的年检维护强制信息清单 【条文说明】给排水强制信息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消防产品型式检验等。比如:涉水产品有年检,年检与产品交付资料有关。
6.6.3 涉及到耗材水处理产品应该有耗材更换、维护的相关信息。
【条文说明】水处理产品包括放射线照射、填料过滤、加药等方式,相关产品模型应该有相应的维护信息。比如:灯管更换、滤料更换或清洗、加药剂量等信息。
7
节能信息 7.1 一般规定 7.1.1 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应有关于能源损耗、收集指标信息。
7.1.2 给排水产品信息模型节能信息应参考 07JSCS-JS《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节能专篇-给水排水》、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
7.2 其它规定 7.2.1 太阳能热水产品应有集热面积、集热效率、热损失率等信息。
7.2.2 净水、水处理产品应有产水率指标信息。
7.2.3 卫生器具、器材应有一次冲洗水量、最低工作水压等信息 7.2.4 管材、管件连接密封应有材质、适应水温等性能信息 7.2.5 管道、设备保温材料应有导热系数、容重、机械强度、防火等级等信息。
【条文说明】根据 GB50555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6.3.1 相关规定。
8 8 模型 交付
8.1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与校核 8.1.1 产品信息模型的提供人应是产品生产制造商。且对产品参数的真实有效负责。
【条文说明】产品制造生产商应对产品的指标性能自测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按规定检测,所以产品生产制造商应是产品性能指标信息真实性的唯一负责人。
8.1.2 产品信息模型的使用人有以下情况:产品直接使用人 【条文说明】直接使用人是指在工程项目中直接应用,如施工总包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等。产品集成单位或个人等间接使用人。
【条文说明】间接使用人是指非直接在工程项目中应用,用于产品集成或其它用途。比如:一体化水处理设备,鼓风机就有可能和一体化水处理设备不是同一产品制造商。产品发布平台所有人。
【条文说明】产品发布平台是指产品公共、私有数据库。
8.1.3 产品信息模型提供人和接受人应共同确认产品信息模型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完整度,形成标准产品信息模型。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的使用人可以根据应用需求要求提供人补充模型信息 8.1.4 对产品信息的确认应有相应的确认标识。并作为该产品信息模型必要的属性信息 【条文说明】产品生产商对产品所能满足该产品标明的功能及参数等信息应有
明确确认。比如:模型交付给使用方应有书面确认文件,模型交付数据库应有确认标识。
8.2 产品信息模型的存储与发布 8.2.1 产品信息模型的校核应满足本标准 8.1.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的校核是指产品信息模型使用方和产品信息模型提供方共同认可产品信息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8.2.2 存储在固定地址的产品信息模型所承载的信息,一旦发布后,所有使用方应该访问的是标准模型。其本身信息不应该因应用环境、应用方的改变而改变。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无论是设计、施工、项目运营任何一方应用在不同的项目环境都应该保证信息一致。
8.2.3 产品信息模型应该有固定的物理存储地址。且存放的是标准产品信息模型。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按项目实际情况任何建建模软件很难加载产品信息模型的所有信息。所以在使用过程中,无法完全加载所有信息的情况下,以存储模型为标准模型。
2、产品信息模型的信息完整性、正确性很难一次性达到要求、模型会有更新要求。产品信息模型信息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以存储模型为准,并可以实现应用中的产品信息模型信息同步。
3、产品信息模型存在产品本身信息和项目应用信息,而项目应用信息需要提供人和接受人针对具体项目另行确认。
8.2.4 产品信息模型存放应不仅限于产品本身信息,还应该有产品信息模型提供方的企业信息、产品应用的辅助信息等。
【条文说明】产品的合法化应该包括产品本身的合法和产品信息模型提供方(企业)的合法性,所以这两类信息均应该出在产品信息模型存储地址。
产品应用辅助信息是指产品应用说明,包括图片、视频、文字等信息。
8.2.5 产品信息模型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格式和完整度不应该受到任何格式、版本和限制。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所要承载的信息与模型模式、版本无关。无论用什么软件创建产品信息模型都需要遵守产品所要求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
8.2.6 产品信息模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单位提供不同格式、不同版本。
【条文说明】存放在物理地址的产品信息模型以根据实际需要创建不同格式、不同版本。如建模软件可以是 Revit、Rhion、Catia 等它们的格式和版本都可以不一样,但所加载的信息前提条件必须是真实有效。
8.2.7 产品信息模型由于文件体量的原因导致相应的建筑信息模型运行困难,应建立标准产品信息模型的轻量化模型。
【条文说明】如:阀门产品信息模型在创建建模信息模型过程中会用重复使用。如果单个文件体量大势必会造成整个建筑信息模型运行困难。所以有必要建立与标准模型相对应的轻量化模型。
8.2.8 轻量化模型必须满足几点:
1、轻量化模型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完全加载产品信息,但加载的模型信息必须符合标准模型。
2、轻量化模型满足产品占位、操作所需空间等信息。
3、轻量化模型满足不同功能建筑信息模型创建的其它信息。
8.2.9 针对每种产品信息模型应建立信息更新制度。
【条文说明】产品信息模型更新的原因有产品资质更新、产品信息模型提供方资料更新、产品本身的参数更新。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第三篇:产品信息
光大银行
一、大额信用卡
额度:30--50万元
卡类:
(1)白金信用卡
20--50天免息期,在免息期内按时还款不会产生利息费用。年费680元/年。若年消费在10万以上,则免卡年费,首年不免。
(2)乐惠金卡
取现没有手续费,会在取现次日产生日息为万分之五的利息。年费680元/年。若年消费在10万以上,则免卡年费,首年不免。
(3)所需资料
①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②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或公司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申请人名下房产(房产证或者网签合同、购房协议原件)、车产(10万以上,提供行车证,必须是自己的不能是爱人的;10万以下,不必提供,没有意义)、购房发票收据、最近水电费单。若房产在爱人名下也可以,再提供结婚证即可,父母、子女名下的房产则无效。房产是要求在建筑面积120平米以上。光大银行目前仅要求建筑面积平米数和做家访,其他银行会有不同的要求,包括估值、地段、售价、开发商资质等。
④客户个人征信报告近5年内,若个人征信报告存在逾期未还款,则总行不会批办理大额信用卡。
注意事项
(1)办理区域:太原、榆次、阳曲、阳泉、临汾
(2)不办理单张白金信用卡。
(3)白金卡和乐惠金卡额度不共享,两张卡额度总共30——50万元。若客户本身拥有光大信用卡,额度仅与白金信用卡共享,不与乐惠金卡共享。额度在10000以下,可以办理白金卡,额度在10000以上,则不能再办理白金卡,只能办理乐惠金卡。
(4)针对个体工商户,仅能办理投资人,其他挂靠人员均不能办理。有限公司的挂靠人员可以办理
(5)针对公司名称里明显有限制性行业的字眼(钢材、房地产、投资、担保、工程、KTV等娱乐行业)不能办理,若公司名称没有体现,而公司业务有部分限制性行业内容,原则上也可以办理大额信用卡。
收费:公司收费5%-6%,大包。介绍渠道人员一张卡提成1000,6%之外上浮利润空间属介绍人员。
兴业银行
旅游贷
额度:10万-30万,一般20万居多
内容:以旅游为名义,向兴业银行申请的专项资金贷款,优点是下款速度快(两周之内放款),门槛低(5、60平米的房产即可),不做抵押。缺点是综合计算所有费用约折合年息1分5。
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2、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或公司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名下房产(房产证或者网签合同、购房协议原件)房产是要求在建筑面积5、60平米以上
4、户口本,带户主的那一页
5、年龄在60以内
6、另附除申请人之外的5个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不许证件复印件,只需资料。注意事项:
旅游贷申请成功以后,以20万为例,10万元会直接打到客户的个人账户中,另外10万会打到签署了旅行协议的旅行社专用账户中,做旅游消费专用。客户要提取专用账户的10万元的话,必须支付一部分违约金才行,差不多是20%,也就是2万元。然后客户每月向银行归还20万贷款的利息,为20万*8%*1/12=1333,一年到期向银行归还本金。违约金+年息综合计算利息折合1分5,客户拿到手的是18万元。
收费:公司不收费,公司会在贷款发放以后向旅行社收取一定的费用,因为旅行社收取了违约金。介绍渠道人员每单提成1000元。
第四篇:消防产品信息
有效开始有效截止产品信息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检验报告 :
产品型号 : BPZM-40×2-Ⅱ-BCMX
2009-6391
商标 :Tayet 申请企业 : 常州泰伊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检验报告 :
产品型号 : BPZM-40×2-Ⅱ
2009-8121
商标 :
申请企业 : 沈阳变压器厂一分厂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检验报告 :
产品型号 : BPZM-40×2-Ⅱ
2009-8901
商标 :
申请企业 : 山东华祥电气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检验报告 :
产品型号 : BPZM-40×2-Ⅱ-XM
2009-9208
商标 :
申请企业 : 深圳市旭明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BPZM-40×2-Ⅱ-BDM
商标 :
申请企业 : 常州新区三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认证编号
日期
日期
准入状态
检验报告 : 2009-9267
有效开始有效截止产品信息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BPZM-45×2-Ⅱ-JBM
商标 :JBM 申请企业 : 常州江南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检验报告 :
产品型号 : BPZM-80×1-Ⅱ-SYDM
2010-0385
商标 :
申请企业 : 常州思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检验报告 :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2010-0129
认证编号
日期
日期
准入状态
检验报告 : 2009-8494 产品型号 : BPZM-45×2-Ⅱ-TNF
商标 :
申请企业 : 常州邦安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BPZM-40×2-Ⅱ-TW
商标 :
申请企业 : 保定天威卓创电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检验报告 :
产品型号 : BPZM-40×2-Ⅰ-LCH
2010-4140
商标 :
申请企业 : 北京国电力成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BPZM-40×2-Ⅰ-BW
商标 :
申请企业 : 河北博为电气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 : 2010-4205
检验报告 : 2010-2835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检验报告 :
产品型号 : BPZM-45×2-Ⅱ
2010-3845
商标 :
申请企业 : 常州市盈能电气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气体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BPZM-40×2-Ⅱ-PL
商标 :
申请企业 : 长沙磐龙安全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 0.9/4000S
商标 :新纪元
申请企业 : 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0.85/3000AFFF-PMM
商标 :WHL 申请企业 : 深圳华电电力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PWZ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检验报告 :
检验报告 : 2009-4558
检验报告 : 2009-4091
检验报告 : 2010-4620
2009-290产品型号 : PWZ 0.8/5000 AFFF(6%)WA-TZ
商标 :
申请企业 : 保定天威卓创电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 0.8/4000AFFF/ARHD
商标 :
申请企业 : 北京华电龙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0.7/3500 AFFF-SF
商标 :SUNYFIRE 申请企业 : 青岛中阳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0.65/3500AFFF
商标 :
申请企业 : 昆明赛福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 0.9/3000 AFFF
商标 :吉孚
申请企业 : 淄博吉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 0.7/3500 SP
商标 :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 0.6/3500 SP
商标 :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 0.8/1200 S SYPM
商标 :
申请企业 : 常州思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泡沫灭火设备
产品名称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产品型号 : PWZ 0.7/4000 SG
商标 :
检验报告 : 2010-4968
检验报告 : 2010-0386
检验报告 : 2010-2183
检验报告 : 2010-0380
检验报告 : 2010-0234
检验报告 : 2009-5482
检验报告 : 2009-5689
检验报告 : 2010-3320
申请企业 : 杭州安士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申请企业 : 大连东方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企业 : 上海冠丞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6%(G、-5℃)
商标 :/ 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6%(S、-5℃)
商标 :/ 申请企业 : 广东铭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3%(S、-6℃)
商标 :/ 申请企业 : 广东铭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6%(AFFF/AR、-3℃)
商标 :/ 申请企业 : 广东铭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6%(AFFF、-4℃)
商标 :/ 申请企业 : 广东铭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3%(AFFF、-5℃)
商标 :/ 申请企业 : 广东铭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6%(S/AR、-4℃)
商标 :/ 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6%(S、-10℃)
商标 :/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53R0S 检验报告 :
2010-04-30 2011-12-04
有效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41R0M
2010-04-30 2 011-06-30
有效
检验报告 :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46R0M 检验报告 : 2008-11
41证书编号 : 073103540145R0M 检验报告 : 2008-1140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44R0M 检验报告 : 2008-1139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43R0M 检验报告 : 2008-1137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42R0M 检验报告 : 2008-1136
2010-04-30 2011-06-30
有效
2010-04-30 2011-06-30
有效
2010-04-30 2011-06-30
有效
2010-04-30 2011-06-30
有效
2010-04-30 2011-06-30
有效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47R0M
2010-04-30 2 011-06-30
有效
检验报告 :
申请企业 : 广东铭达科技实业有限公2008-1142
申请企业 : 广东铭达科技实业有限公2008-1135
2008-3303
申请企业 : 南京市高淳消防药剂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证书编号 :
2010-04-30 2011-12-04
有效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6%(Z、-10℃)
商标 :/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6%(S/AR、-10℃)
商标 :/
073103540152R0S 检验报告 : 2008-3302
申请企业 : 南京市高淳消防药剂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50R0S 检验报告 :
2010-04-30 2011-12-04
有效
2008-3299
申请企业 : 南京市高淳消防药剂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3%(P、-10℃)
商标 :/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49R0S 检验报告 :
2010-04-30 2011-12-04
有效
2008-3295
申请企业 : 南京市高淳消防药剂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 灭火剂
产品名称 : 泡沫灭火剂
产品型号 :6%(P、-10℃)
商标 :/ 申请企业 : 南京市高淳消防药剂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 : 073103540148R0S 检验报告 : 2008-3294
长沙磐龙安全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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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油注氮灭火系统
排油注氮灭火系统
产品简介
品质声明:
12项专利专有技术,81项检验测试!
我们承诺提供国际领先的排油注氮系统!
PAVLN排油注氮智能防护系统
已通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
已通过国家电网公司自动化设备电磁兼容实验室的检测检验。
PAVLN排油注氮智能防护系统
采用全球先进的Self-Safe TM 自主安全保护技术
12项专利专有技术
19项电磁兼容测试
16项电气继电器性能测试
46项电工电子产品可靠性测试
一、基本配置:
1、现场消防柜
主要包括注氮系统、排油系统、锁止反馈装置、机柜(带防入侵报警机构)等。
注氮系统包括:高压氮气储存瓶(容量40L×2)、自密封注氮阀(防高温爆裂、老化误动机构)、电磁启动装置、钢瓶压力显示、钢瓶欠压检测装置、减压机构、机械连锁机构、智慧呼吸系统、注氮反馈装置、油气隔离装置(双层隔离)、节流阀等。
2、自动断流阀
带可视观察窗,防爆盖。
3、断流阀防误动机构
带自动解锁机构,于控制中心联动,平时自动解锁,杜绝断流阀误动。
4、智能双温复合探测器
可同时探测变压器本体火灾及外部火灾。
5、控制主机
主要包含消防柜控制单元、双钮破玻双保险手动系统等。
排油双回路控制,注氮三回路控制,具备单一/复合交叉火警确认功能,现场机柜防入侵警报功能等。
具备以下信号指示:电源、重瓦斯报警、断路器跳闸、变压器超压、火警回路、消防柜门开、授权检修、现场锁定、排油阀开启、注氮阀开启、断流阀动作、氮瓶欠压、漏油报警、消音、自动、手动
6、专用注氮管路
7、专用排油管路
8、中文液晶显示系统
二、产品特色:
1.杜绝误动排油(专利技术)
PAVLN排油系统的电子和机械控制均采用完全独立的双芯多回路控制,设有电涌电磁隔离栅,防雷防电磁干扰。
2.杜绝误动注氮(专利技术)
PAVLN注氮系统受三条独立的控制回路控制,电器隔离,防雷保护,贮瓶出口采用防爆型自密封注氮阀;注氮管路中设置有保险密封阀,保险密封阀与快速排油阀通过机械联锁。
3.可靠监测微量漏油(专利技术)
PAVLN通过独特的微漏视窗设计,可靠观测可能的微量油漏,防漏于未然。
4.免维护防爆自密封注氮阀(专利技术)
PAVLN高压氮气贮存瓶采用防爆型自密封注氮阀,长期密封性好,抗老化,免维护,尤其适应室外恶劣环境,独具防爆泄压功能,彻底防止膜片老化或高温超压引起的误动注氮。
5.独具呼吸功能的注氮管路(专利技术)
PAVLN具备智慧型呼吸系统,能准确判别注氮和气体泄漏,及时排放万一可能的少量气体渗漏,可靠保证变压器安全。
6.独特的机械联锁机构(专利技术)
PAVLN的注氮保险密封阀和快速排油阀采用凸轮式机构实现机械联锁,确保排油在先,注氮安全得以保证。
7.智能双温复合型火灾探测系统(专利技术)
PAVLN研发的变压器专用火灾探测系统,能同时探测变压器本体火灾和外部火灾,解决了困扰业界多年的问题。
8.防恐、防盗、防人为破坏功能(专有技术)
PAVLN采用独特的防恐防盗设计,可有效防止人为破坏。
9.强大的网络控制功能(专有技术)
PAVLN具备本地和远程网络接口,可通过固定电话、GSM、CDMA、INTENET、内部局域网等基础网络实现独立或联合组网。
10.黑匣子功能(专有技术)
PAVLN独具特色的黑匣子功能,储存关键信息,为事故调查和运行维护提供有力支持。
11.广谱防爆灭火功能(专有技术)
PAVLN结合国际上最先进的油罐灭火技术,根据不同的变压器特征,针对变压器油特点,通过微机调整设备参数,适用于各类油浸变压器和油罐的防爆灭火。
12.可靠的计算机模拟灭火实验(专有技术)
PAVLN所有产品在出厂前均经严格检测并通过计算机模拟灭火实验。
13.独特的断流保险功能,杜绝断流阀误动(专有技术)
长沙磐龙安全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第五篇:产品信息保密)(定稿)
指控被告,这个事实就是证据。因此原告必须举证证明被告侵犯了其商业秘密。但是由于商业秘密具有隐密性的特点,原告举证很困难,往往拿不出确实的证据。在罗实诉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纠纷黉P中,原告罗实诉称摩托罗拉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其商业秘密以及鲁锋确与摩托罗拉公司有业务联系,其经营策划由鲁锋泄露给摩托罗拉公司的。从商业秘密侵权的构成来看,权利人必须证明被控侵权人有直接接触其商业秘密的事实证据。诉讼中,虽然罗实试图证明鲁锋与摩托罗拉公司之间存在业务联系,但罗实匆不能举证证明其与鲁锋之问具有委托策划的合同关系,亦无法证明鲁锋得到了罗实在本案中主张的该促销方案,并将该方案转交给摩托罗拉公司使用,根据现有证据表明,罗实未能证明摩托罗拉公司使用的涉案经营策略与鲁锋委托罗实的策划行为有关。因此,罗实对摩托罗拉公司实施的涉案促销方式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指控证据不足,其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原告应如何举证证明被控方存在侵枳行为呢?
在河南省许昌市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公司)诉被告郑学生、河南省漯河市爱特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公司)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中,原告许继公司诉称:被告郑学生在原告公司工作期间,掌握了原告的电力线载波栅技术。被告爱特公司采用以技术\股的利诱手段,利用郑学生非法提供的技术秘密生产电力线载波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被告爱特公司辩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事实,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商业秘密。一审判决:被告郑学生及被告爱特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使用原告许继公司的电力线载波柳技术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并对已知悉的许继公司的技术秘密承担睬密义务。被告郑学生不服第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L诉.主要
了三颗卫星。国家新闻机构在卫星发射后的第三天,刊登了某工程师写的几篇文章,其中全面详细地介绍了三颗卫星的运行轨道、运行无线电遥控频率等技术,暴露了绝对秘密的空间技术细节。【典型案例】3 杂交水稻技术是我国1979-1985年间的1089项发明奖中唯一的特等奖,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是由于此后在各种公开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了50余篇有关这项成果的论文,造成该项技术成果泄密,同时,使我国也失去了申请专利的条件。【案例解析】
案例1、2、3中,新闻出版工作的失误,致使秘密公开化,也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等于拱手将秘密送给了需要的谍报组织,这种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秘密泄露说明我们的防范意识不够强,在宣传报导的时候缺少必要的技术环节,没有隐去关键的资料和技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典型案例】4 我国中成药“六神丸”,本是治喉良药,但日本人通过贸易交往,将它带回去,进行研究,发现“六神丸”还能治疗冠心病,他们便把此药进行简单加工改制,并改名为“救心丸”,这样该药一下子成为国际市场畅销货,每年收入数千万美元。【典型案例】5 宣纸生产技术的严重泄密。1981年某外商参观我某造纸厂,详细地了解了原料种类、配比、选择和处理以及原料所用碱水浓度等,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录相,还要走了生产宣纸的原料,并以帮助化验为名装走了造纸用的井水。结果,我国具有悠久传统的宣纸生产技术秘密顷刻间被轻易窃走。【典型案例】6 某日籍“爱国”华侨两次参观我景泰蓝厂,我方代表毫无戒备,慷慨地允许拍下全部工艺流程,热情“传经送宝”,唯恐“海外赤子”一知半解。这名华侨实际上是日本间谍,窃取了我景泰蓝全部秘密,开始自己生产。不到两年,我国的传统出口创汇产品直线贬值。【案例解析】
案例4、5、6中,针对改革开放、对外交流给我国带来了巨第大的经济效益,但由于我方人员疏于防范,违反有关保密规定行事,人为地造成机密技术泄露,给他人造成可乘之机,说明我们在保密制度的建立、完善及宣传工作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防人之心不可无”鉴于此,我们要时刻警惕着。【典型案例】7 1980年美国在台湾省台北市阳明山建立针对中国大陆的监听站,其主要任务为监听中国大陆军队动向和无线电通讯,所获“信号情报资料”可能通过人造卫星直接传送到美国。【典型案例】8 南方某市科研所博士李某,承担一项重大高科技研究项目,在外出工作期间,经常在电话中与同事研讨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被境外谍报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监听,国家安全机关极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并立即与科研所取得联系,科研项目也不得不做重大修改。【案例解析】
案例7、8反映出随着电子通讯技术的发展,沟通变得越来越便利,人们在享受着先进科技带来的便利时,却疏忽了对它的防范,先进的技术能为人类造福,同样,不正当的使用先进的技术会给人类带来无尽的灾难,境外谍报组织利用其掌握的先进技术肆意窃听,截获他人的秘密,巧取豪夺。因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知识,学会利用先进的技术,更要防范他人利用先进的技术侵犯正当利益。【典型案例】9 卧龙区苏某窃密案。1998年5月下旬,卧龙区委办信息科一工作人员因编发关于“清官祠”问题的信息,从办公室档案室借阅了中央办公厅、省委对南阳“清官祠”事件的通报。在信息科存放期间,潦河坡乡副乡长苏某到该科打电话,趁室内无人,拉开抽斗窃走上述两份秘密级文件,将文件头技术处理后,拿到区委外个体复印部进行复制,而后乘人不备将原件放回。1998年6月,苏某亲自到北京将两份复印件送交李洪莲、樊沛二人手中。【典型案例】10 我国的沸腾熔烧技术在世界属领先地位,某外国情报机构就是从我国几个随身携带秘密载体的人员手中弄到这一技术的。【典型案例】11 一对夫妇携带国家机密资料跳槽案。原西安某科研工作人员袁某、孔某两人系夫妻,大学毕业后,两人在同一单位工作,在工作期间,私自将属于国家机密的某些国防电子产品的技术说明书、技术图纸、程序和图纸软盘等资料带回家中。2000年6月1日被高薪聘请,跳槽到南京某通讯研究所工作,并将非法获取的秘密图纸和资料藏匿于南京个人住所。案发后,在其住处查到存有国家机密的软盘、图纸、原始试验记录本和技术说明书等物。袁某和孔某采用非法手段窃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了维护国家的保密制度,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袁某和孔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案例解析】
案例9、10、11中的工作人员都有违反保密工作制度的行为。秘密资料在使用、管理上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违反规定携带、收藏秘密文件、资料都是违法行为,都应负法律责任,以上各案例中,都存在对国家机密管理不善的漏洞,造成机密外泄。【典型案例】12 某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吕某,学习非常努力,经常与外教玛丽交流学习情况,玛丽外教也对她特别关照,在玛丽的引导下,吕某将父亲的科研资料拿来翻译,并交给外教评判,父亲知道后非常生气,严厉批评了吕某,并在父亲的指导下,吕某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了反映,经过调查,证实了玛丽以外教身份收集我国科技情报的违法事实。【典型案例】13 某大学的几个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经过几年的苦心钻研获得了一些学术研究成果。这时有的想尽快得到国际上的认可;有的想拉关系出国,私自将研究资料寄出境外。结果寄出去的东西石沉大海,在相隔一年后被改头换面变成了他人的成果。【案例解析】
案例12、13中的涉案人员的保密意识淡薄,往往会带来意想不到后果,大学生更加缺乏这方面的经验,不能很好地判断事非曲直,被他人利用,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泄密。读:1144次 大小:5KB(共5页)【典型案例】14 一九九二年,我党的十四大开幕前一周,江泽民总书记在大会上的报告(第八修改稿)被《香港快报》全文发表,一些国家报纸争相转载,使全世界都感到震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后经追查,出卖情报者是新华通讯社国内新闻部记者吴士深(35岁,副处级干部)和他的妻子马涛《中国健康教育通讯》杂志社编辑。他们夫妻二人为了二万美元和几千元港币,将十四大报告卖给了《香港快报》驻北京女记者梁惠珉。【典型案例】15 1984年11月至1985年4月,原任国家经济委员会进出口局副处长叶之枫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主动地将国家有关进口汽车的重要机密文件告知外商,并与外商、港商谈判进口汽车的过程中,叶之枫利用职权施加压力,要我国有关公司接受某外商提出的价格。原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开发总公司职员张常胜则为外商出谋划策。在我有关公司与某港商谈判进口汽车的过程中,在得知国家关于进口商品谈判签约将有变动的情况后,即向港商先后索取贿赂一百九十八万八千港元、二千美元、日产录象机二台、照像机一架。张常胜从中分给了叶之枫二万五千港元。叶之枫除了分得上述贿赂款项和实物外,还直接收受港商贿赂的一台冷暖风机及其他实物。此外,叶之枫于1984年11月至1985年11月,在为深圳中华汽车公司、重庆长安机器制造厂进口汽车散件审批手续的过程中,收受贿赂五千港元和价值一千四百三十元人民币的彩色电视机一台,在为四川华能公司购买北京“212”型吉普车的过程中,收受贿赂三千元人民币。叶之枫收受的的贿赂款及实物,总计折合人民币二万五千三百余元。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1986年审理了张常胜、叶之枫相互勾结,向外商、港商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收受贿赂的重大案件。张常胜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叶之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案例解析】 案例14、15 中的罪犯出卖国家秘密是一种有意识的犯罪行为,行为人明知会给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害,但为达到私利,在金钱面前,他们背叛了祖国、背叛了党,不惜出卖灵魂,出卖国家和人民对他们的信任,用国家的机密换取他们的点滴私利,这是每一个中国人所痛恨和切齿的,肮脏的交易,也必定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这种人也必将被永久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4月12日 智能所综合办公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