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生活中常见科普知识
生活中常见科普知识
【导语】你知道为什么兔子喜欢用腿拍打地面吗?雪糕为什么会冒烟?向日葵为什么总是想着太阳?下面是东星资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生活中常见科普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1.运动是否会使体内有害胆固醇减少?
答:是的。罗兰.巴克利国立研究所对8000名男性志愿者进行的“全国跑步者健康状况调查”结果,发现长跑的人体内有害胆固醇减少而良性胆固醇增加。使高血压的人中有一半人血压有所下降,与心脏病发生整体有关的危险也减少了3成。
2.大量吃核桃好不好?
答:好。大量吃核桃能减少体内引起心绞痛和脑硬化原因的有害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这是美国露马林达大学塞倍德博士研究小组的研究结果。
3.开车时打手机为什么不好?
答:因为开车时打手机太危险,发生的事故率是不打手机时的4倍多,这和酒后开车所发生的事故率一样。此项调查是多伦多大学的莱迪若麦亚博士和兹布斯拉博士来完成的。
4.牛奶能祛除口中异味吗?
答:可以。吃过葱、蒜后,只要喝杯牛奶或用牛奶漱漱口,异味就可以消除。
5.喝醉酒的人能喝牛奶吗?
答:可以。喝醉酒的人喝点牛奶,可保护胃黏膜,缓解对酒精的吸收。
6.炒菜能加牛奶吗?
答:可以。如果炒菜时酱油加多了,加点牛奶可使味道变美。
7.牛奶可以与糖一起加热吗?
答:不行。在80-100°C的高温,牛奶中赖氨酸和糖生成果糖基赖氨酸,不仅不会被人体吸收,尤其对儿童的危害更大,所以,牛奶煮开凉温后,再放糖。
8.早餐牛奶加鸡蛋是组合吗?
答:不是。牛奶和鸡蛋的营养价值虽然很高,但铁却很难吸收,还需其他食品来补铁,有动物的肝、血、肉类、鱼类、蔬菜搭配着吃。
9.牛奶可以与药同服吗?
答;不行。牛奶虽说是补充营养的好食品,但有很多的药物会使牛奶产生不良物质,反而会影响健康。可在服药前先喝点牛奶,可以保护胃黏膜。
10.何时喝牛奶?
答:晚上。
11.豆浆和鸡蛋一起吃好不好?
答:不好。鸡蛋中的粘液性蛋白和豆浆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结合会失去营养价值
12.西红柿与黄瓜一起吃好不好?
答;不好。西红柿中的主要物质是维生素C,黄瓜中却含有一种破坏维生素的酶
13.豆腐与葱一起吃好不好?
答:不好。豆腐中的钙,很容易与葱中的草酸结合成草酸钙,草酸钙极不易被人体吸收,会破坏豆腐中的营养。
14.牛奶和橙子一起吃好不好?
答;不好。它们混合后成为块状,对人体有害。
15.浓茶能解酒吗?
答:不能。因为酒精本来对心脏的刺激很大,浓茶同样具有兴奋心脏的作用,所以非但不能解酒,还会加重心脏的负担。
16.牛奶煮熟后营养会损失吗?
答:会。随着温度的升高,牛奶中所含的维生素、蛋白质等营养成分都会发生化学变化。目前市场上卖的奶都经过消毒,可直接饮用。
17.多吃甜食会加重近视吗?
答:会。甜食吃多了,会使眼睛内的房水渗透压升高,导致暂时性近视。长期摄入糖分过多,会导致维生素B缺乏,影响眼球壁的营养代谢。
18.人们常说:“瑞雪兆丰年”。你知道为什么吗?
答:雪层可以保存农田中的热量,利于作物生长。
19.北京是个缺水的城市吗?
答:是。由于人口密度高,北京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仅为300立方米,而国际公认的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的下限是1000立方米。所以我们要节约用水。
20.空气质量级别是Ⅰ、Ⅱ级,对人有污染吗?
答:没有。这是优和良。
21.的饮料是什么?
答:白开水。
22.请说出世界上三大饮料植物?
答:咖啡、茶、可可。
23.手机在什么场合不能打?
答:飞机上,手术室中,因为可以使一些仪器、手术器械失灵而造成危险。
24.烂了半边的苹果能不能吃?
答:不能吃。因致癌性菌已扩散到其中。
25.配眼镜也需要达标吗?
答:是的。如果有的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会使配戴者视力下降,头晕、头痛,不能达到矫正视力的目的。
26.大家都知道高血压对人体不好,那么低血压是否对人体有危害?
答:有危害。在老年人中,中风约有五分之二,心肌梗塞约有四分之一是由低血压引起的。
27.科学家研究表明,心跳速度与寿命有关,那么是心跳速度快的长寿还是心跳速度慢的长寿?
答:心跳速度慢的长寿。通过锻炼可使心跳速度慢,比如,每天用一小时左右步行4公里,可使迷走神经得到刺激,这种神经可减慢心跳速度。
28.昆虫是否有嗅觉基因?
答:有。比如,蚊子是通过嗅觉来寻找和选择叮咬对象的,果蝇也是通过嗅觉对水果作出反映的。
29.大蒜可以预防流感吗?
答:可以。
30.经常吃洋快餐好不好?
答:不好。洋快餐食品具有三高(高热量、高钠、高脂肪)和三低(低矿物质、低维生素、低纤维)。
31.贪睡好不好?
答:不好。缺觉对身体不好,但贪睡也不好,有可能是动脉硬化的征兆。
32.病毒、细菌会传染,那么坏情绪会不会传染?
答:会的。只要面对情绪不好的人20分钟,就会被传上。
33.吃香焦能使人心情变好吗?
答:能。香蕉含有一种能帮助大脑产生血清素的物质,这种物质能使人的心情变得快活和安宁,甚至减轻疼痛。
34.降低体温可以使人长寿吗?
答:可以。生活在寒带的人平均寿命比生活在热带的人长寿10至30岁,当体温降至30摄氏度时,人的代谢率可降低一半,机体的氧消耗量仅为正常的百分之五十。
35.跑步时听广播好不好?
答:不好。这样使主管思维的神经得不到休息,这样锻炼只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36.新旧电池能混用吗?
答:不能。旧电池内的电阻实际上就成了电路中的一个电阻,会把电白白浪费掉
37.诺贝尔的奖励原则是什么?
答:瞄准贡献。
38.什么是知识产权?
答: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利。
39.用节能灯省电也省钱吗?
答:省钱。以34元一只的10W节能灯为例(它的照明亮度相当于普通白炽灯50W)一天以12小时计,110天就可以收回本钱。
40.蝙蝠是瞎子吗?
答:是。它从喉咙发出超声波,用耳接受回声来判断反射物的大小形状,质地和距离。
41.摄入微生素越多越好吗?
答:不是。有些维生素摄入多了还会中毒。
42.年轮在树上有,还在什么上有?
答:动物和人都有年轮,像龟鳖的年轮在背甲上,牛、马、羊的年轮在牙上
43.嚼口香糖能代替刷牙吗?
答:不能。嚼口香糖只能是对牙齿的一种辅助清洁,因为口香糖清洁牙面和部分牙龈,而对牙缝里的食物残渣不能有效清除,所以该刷牙时就刷牙。
44.艾滋病主要通过哪三种途径传播?
答:性接触、血液和母婴。
45.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会感染艾滋病吗?
答:不会。
46.艾滋病病毒侵入人体后破坏人体的什么功能?
答:免疫功能。
47.地球日是哪天?
答:每年的4月22日。
48.世界环境日是哪天?
答:每年的6月5日。
49.世界戒烟日是哪一天?
答:5月31日。
50.哪些食物不宜空腹吃?
答:西红柿、香蕉、橘子、牛奶、酸奶、食糖、白酒。
51.鲜猪肉用水浸泡好吗?
答:不好。尤其是不能用热水浸泡。因为猪肉在水中浸泡时,大量的肌溶蛋白会溶于水中,影响猪肉的鲜味。
52.做父母的多一点时间陪孩子好不好呢?
答:好。不但对孩子好,对大人也可以延长寿命。
53.有利于防癌的食物?
答:番茄、大蒜、洋葱、茶叶、海带、菌菇类、豆类、椰菜花等。
54.研究表明,一个人如果在精神上遭受重大的创伤或打击是会折寿的,所以有关专家提出了一个口号:生气不该超过几分钟?
答:3分钟。
55.体力劳动和体育锻炼一样吗?
答:不一样。
56.营养药等于营养品吗?
答:不等于。
57.人的脉率是多少?(心率)
答:正常值是60-80次/分,成年人低于50次/分为心动过缓,高于100次/分为心动过速。
58.吸烟也损害皮肤吗?
答:对。研究表明,吸烟女性与不吸烟女性相比,皮肤的皱纹增多并提前老化。
59.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人的发明吗?
答:是。是中国古代气象科学的一项极其辉煌的成就。
60.每口饭在嘴里嚼的时间越长越好吗?
答:是的。因为口腔唾液是人体第一道抗癌防线,具有很强的抗癌效果,只要唾液与食物接触30秒钟,就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专家建议,每口饭嚼30次。
61.佐料是中药吗?
答:是。
62.养花也要防中毒吗?
答:对。因为有的花有毒,像夹竹桃,全身都有毒。丁香花和水仙也有毒。
63.人的肺活量是多少?
答:男性平均为3470毫升,女性2400毫升。肺活量随年龄的增加而下降。30岁以后,每增加一岁,肺活量平均下降25?30毫升。
64.过滤嘴香烟能过滤掉香烟中的一部分有害物质,那么能过滤掉尼古丁吗?
答:不能。过滤嘴香烟可以过滤掉烟焦油,不能过滤掉尼古丁及一氧化碳。
65.柳泉居士是蒲松龄的别号吗?
答:是。
66.“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是谁的诗句?
答:杜甫。
67.在可见光中,波长最长的是红色光,最短的是紫色光。请问,人眼感觉最敏锐的是何种颜色的光?
答:绿光。
68.景德镇的名称来源于皇帝的年号,请问,是北宋还是明朝皇帝的年号?
答:北宋,宋真宗。
69.蜜蜂有几只眼睛?
答:3只单眼,2只复眼。
70.灵芝是属于草本植物吗?
答:不。(真菌)
71.石油主要由哪两种元素组成?
答:碳、氢。
72.邪教的六大特征是什么?
答:(1)教主崇拜;(2)精神控制;(3)编造邪说;(4)敛取钱财;(5)秘密结社;(6)危害社会。
73.埃及的狮身人面像叫什么名字?
答:斯芬克司。
74.煤气中毒指的是哪种气体中毒?
答:一氧化碳。
75.一副扑克牌的四种花色中各有13张牌,这代表什么?
答:代表每季有13个星期。
76.最早利用蒸汽作为动力的是轮船还是火车?
答:轮船。
77.二十四节气中,表示地下小动物开始出土活动的节气是哪个?
答:惊蛰。
78.苏武牧羊的故事千百年来为人们所传颂,他被匈奴流放到北海牧羊,请问北海是今天的什么地方?
答:贝加尔湖。
79.操作电脑时电脑屏幕位置有何要求?双眼与屏幕的距离应是多少为佳?
答:与操作者胸部同一水平线,40-50厘米之间。
80.下列哪种食用方法不可取?小葱拌豆腐、豆浆冲鸡蛋、土豆烧牛肉、西红柿炒鸡蛋。
答:前三种。
81.我国在科普方面有没有正式的法律条文?
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82.在绿色食品上有标A级AA级是什么意思?
答:A级是可允许使用部分农药,但不能超标;AA级是无农药,使用有机肥。
83.人体内有多少块骨头?
答:206块。
84.笑会提高人体免疫力吗?
答:会。但如果不是从内心深处感觉到乐趣的话也不会产生效果。
85.食物“趁热吃”好不好?
答:不好。烫食能使口腔粘膜充血,粘膜损伤造成溃疡,还对牙龈和牙齿造成伤害。长期吃烫食还能破坏舌面和味蕾影响味觉神经,使人口味越来越重。
86.请说出最近三年的消费年主题是什么?
答;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
87.哪种植物被称为“油料”?
答:油棕。
88.请说出两种与佛教有关的植物?
答:菩提树、无忧花、贝叶棕。
89.亚洲的树种是什么树?
答:望天树。
90.举出四种热带水果树种。
答:芒果、龙眼、香蕉、荔枝、柚子、红毛丹、菠萝、榴莲。
91.哪种植物可以抗癌?
答:美登木、芦荟。
92.世界最早的纸币源于哪个国家?
答:中国。元王朝开始发行纸币。
93.我们常常用“巾帼”来用做妇女的代称,请问巾帼一词的本意是指妇女身上的腰带吗?
答:不是。是指妇女头上的头巾和发饰。
94.热带雨林分布在世界哪些地方?
答:南美洲的亚马逊河流域、非洲的扎伊尔河流域、东南亚等地。
95.说出蜜蜂发育的四个阶段。
答:卵、幼虫、蛹、成虫。
96.蜂王浆是蜂王分泌的吗?
答:不是。是工蜂分泌的。
97.蜂群中有哪三个成员?
答:蜂王、工蜂和雄峰。
98.我们常看到的蜜蜂是哪个成员?
答:工蜂。
99.工蜂是雌性还是雄性?
答:雌性。
100.蜂王和雄峰的职能是什么?
答:蜂王负责产卵,雄峰负责与蜂王交配。
第二篇:生活中常见的盐
课题1 生活中常见的盐
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认识几种生活中常见的盐,知道一些盐的性质和用途。
2.学会粗盐初步提纯的操作方法。
3.认识复分解反应及复分解反应发生的条件。
二、过程与方法
1.让学生通过阅读教材相关部分内容,培养学生归纳整理知识的能力。
2.通过探究粗盐的初步提纯从中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验操作能力。
3.通过比较碳酸盐的相关化学方程式,能简单的归纳出相同点,为复分解反应概念的引出作好铺垫。
4.通过相关资料的阅读,增加课外知识。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具体实验,既学会粗盐提纯基本操作,又消除了前面阅读整理知识的单一性,同时增加了学习化学的兴趣。通过相关图片的展示,培养学生热爱社会热爱生活的情怀。
教学重点:常见的盐的性质用途。
教学难点:复分解反应及发生的条件。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播放课件:生活中常见的盐01
同学们在家有没有做过饭烧过菜?烧菜过程中应加哪些调味品?最主要的是加一些盐,厨房中的盐通常指食盐,主要成分是NaCl。
同学们,我们化学中的盐是指组成里含有金属离子和酸根离子的一类化合物,不仅仅指食盐,而且有些盐是有毒的,如我国曾发生过多起因误将工业用盐亚硝酸钠(NaNO2)当作食盐用于烹调而引起的中毒事件。
生活中常见的盐有碳酸钠(Na2CO3,俗称纯碱、苏打)、碳酸氢钠(NaHCO3,俗称小苏打)、高锰酸钾(KMnO4)和大理石(主要成分为CaCO3)等。
二、新课学习
播放课件:生活中常见的盐01
(一).氯化钠
指导阅读:
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常见的盐,请大家阅读教材P70—71有关氯化钠的知识。
思考下列问题:
①通过阅读教材,你对氯化钠有了哪些进一步了解?
②你所知道的氯化钠的组成如何?身体每天对氯化钠的摄入量大约是多少?为什么?能否过多地食用食盐?氯化钠有那些重要的用途?它在自然界的分布情况怎样?
1.氯化钠的组成 2.氯化钠的用途
3.氯化钠的分布
(归纳、总结要根据新教材的特点,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不一定要形成完整的概念。)
过渡:粗盐中含有较多的可溶性杂质和不溶性杂质(如泥沙等),可以通过什么方法除去泥沙等不溶性的杂质。
引导讨论:
①粗盐初步提纯需要那些步骤?
②过滤器的准备需要那些仪器?滤纸如何使用?过滤操作时应注意那些问题?
③整个操作过程中玻璃棒的作用有那些?
播放课件:生活中常见的盐01——点击图片播放视频
[活动与探究]:粗盐食盐
溶解→过滤→蒸发→计算产率
设计并完成探究报告。
教师适当的引导:(作参考)
1.过滤后的液体仍浑浊的原因:
①操作过程中液面可能高出滤纸的边缘
②滤纸被玻璃棒捅破
2.产率偏低的原因:
①溶解时未充分搅拌。
②蒸发时液体可能被溅出。
③转移时固体可能洒落等。
(二).碳酸钠、碳酸氢钠和碳酸钙
播放课件:生活中常见的盐02
投影:天安门前的华表、人民大会堂的柱子、豪华酒店的地面等。
提问:同学们看了这么多的图片,知道它们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吗?(大理石)
介绍:
(1)石灰石、大理石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钙,谈们都是重要的建筑材料,碳酸钙还可用作补钙剂,如钙尔奇片的成分就是碳酸钙。
(2)碳酸钠俗称纯碱,广泛用于玻璃、造纸、洗涤剂等的生产。
(3)碳酸氢钠俗称小苏打,蒸馒头时可用它作发酵粉,医疗上可用于治疗胃酸过多,但不能治疗胃溃疡(易引起胃穿孔)。
提问:
1.我们已经学过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法,请同学们想一想制取二氧化碳的原料是什么?反应的原理是什么?
演示:盐酸腐蚀含碳酸钙的建材
2.碳酸钠、碳酸氢钠能否也发生类似的反应呢?两位同学上讲台演示:
按照[实验11-1]的实验要求,装置按图11-7。两位同学同时演示。
演示[实验11-2]:
设问:上面列出这些反应跟我们前面所学的化合反应、分解反应、置换反应有那些不同点?再比较这节中所出现的几个方程式,具有那些共同特征?上述这些反应,它们都是由两种化合物相互交换成分,生成另两种化合物的反应,这样的反应叫做复分解反应。
点击图片,播放动画:复分解反应。
讨论:
1.酸和碱作用生成盐和水的反应是否也属于复分解反应?为什么?
2.分析上述几个复分解反应的生成物有什么特点?
讲解:酸碱盐之间并不是都能发生复分解反应的。只有当两种化合物互相交换成分时,生成物中有气体或有沉淀或有水生成时,复分解反应才可以发生。当然,复分解反应的条件在这节课上是不完善的,随着以后的学习,我们会了解的更多。
三、小结
这节课,我们了解了常见的盐,我们知道,日常生活是离不了各种盐的。
第三篇:浅析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浅析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在公共生活中,每个人都必须遵循公共规则,否则公共生活就会陷入紊乱状态。公共生活规则主要有法律、纪律、道德、风俗习惯、宗教教义等。其中,法律是最重要的规则,它既有国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它不仅确认公共生活准则具有必须遵循的权威性,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
在公共生活空间,只有政府、社会和公民都具有明确的公共生活规范意识,并自觉地遵守公共生活准则,才有希望建立起和谐的现代生活方式。公民了解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树立崇尚法律的理念,既是实现自己的权利,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自身文明素质,满足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一个人从出生直到去世都和法律结有不解之缘,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力,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这两个方面说明法律总是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同在,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职工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遇到了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根据职工的咨询问题整理出若干个有共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大家从中能够得到启发和帮助。
涉及婚姻的财产纠纷
案例一:原告王某(女)向法院起诉时称,其夫被告张某(男)在双方恋爱期间因为购买结婚住房向其借款2万元,为了尽早有一个“二人世界”,王某便借凑了2万元给张某,张某当时出具了一张借条,并承诺婚后立即归还。但婚后丈夫并未及时还款,而夫妻之间却不断发生矛盾。为此,原告王某就2万元债务将丈夫张某告上了法庭。该案件起诉后不久,王某又另行起诉离婚,并要求与张某共同分割该住房的所有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中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条取消了旧婚姻法中关于婚后8年个人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也就是说,个人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现在,原、被告虽属夫妻关系,但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发生在双方结婚之前,这2万元的债务系原告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婚后双方对婚前婚后财产也未书面约定,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支持,被告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债务。因此,张某应该独立清偿2万元借款。
同样,张某购买房屋的时间发生在双方结婚之前,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王某不能与张某共同分割该房屋的所有权。
建议:婚前男女双方发生的经济往来一定要留有书面字据,否则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很难解决。本案中如果王某没有借条,则其债权很难得到保护。案例二:李某(男)与赵某(女)于2003年2月开始恋爱,2003年6月二人开始同居。同居期间,购买价值20万元的住房一套,李某父母出资6万元支付了首付,其余的14万元由李某贷款支付。于是,李某的工资付了房钱,赵某的工资供二人生活所用。2004年底,二人因故分手,分割财产时二人对该房屋的产权发生纠纷。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案中李某(男)父母出资6万元应认定为对李某个人的赠与。对于不结婚就同居的人出现“婚前单独贷款购买,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况,目前仍属于难于界定的法律问题。因为婚前部分(首付+月供)是个人财产,婚后部分是共同财产。对于该案例中李某的工资付了房钱,赵某的工资供两人生活所用,赵某实质上参与了供房,但是她没有直接证据。因此,在分享房屋产权方面有一定难度。
建议:婚前置业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在婚前合资购房。要购房,自己买,而且最好一次性付款(可以考虑父母赞助一些),这样产权最明晰,不容易产生纠纷。另外,婚前全资购买,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也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答案。因此,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分割财产的顾虑,买房时写父母的名字,是避免财产纠纷的方法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案例一:借款人王某向出借人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现金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拒不认帐,声称借条是张某伪造,可进行笔迹鉴定。
案例二:借款人丁某向出借人周某借款12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随后周某在12000后面的空隙处
加了“0”。还款期限到后,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到法院起诉丁某,要求归还借款120000元。
案例一属于“是己借款,非己写条”的情况,案例二属于“自书借条”情况,发生这种情况,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的真实事实,否则法院只能依据证据判决,真正的受害者很难维权。
建议:当借款给他人时,书面协议内容要约定合法全面,格式要正规,而且一定要让借款人当面书写欠条,不给他人可乘之机。
案例三:借款人王某借张某50000元,为张某出具借条一份。两个月后王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张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张某出具借条一份:“王某借张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新借条到期后,王某只归还5000元,声称借条写得明白“现还欠款5000元”。张某无奈起诉至法院。
案例四:借款人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字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因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撰写收条。以上属于“利用歧义”情况,案例三中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案例四中以“收”代“借”。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两案中的出借人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借款人的借款行为,其权利很难得到维护。
建议:双方订立借款书面协议时一定要按照格式载明借款的具体内容,千万不要图省事认为事实当时清楚而出现模棱两可的词句,产生歧义,导致难以维权。
案例五:张某单位集资急需用钱,同事王某为帮助张某,将张某介绍给其做生意的朋友李某,张某欲从李某处借钱2万元。因张某单位效益不好,李某担心张某到期不能归还,要张某提供保证人。随同张某前去的赵某为了让张某尽快拿到借款,作为保证人签字。不久,张某单位倒闭,张某下岗,借款无法归还。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和赵某替张某归还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指出:“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依此可知,本案中的王某如果对2万元的债务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由于王某明确在借款合同中作为保证人签字,所以,只能认定王某对债务的履行是有保证意思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本案中的赵某在这起借贷关系承担了保证责任,在张某无力清偿的情况下,应对这笔2万元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建议:不要随便给他人担当保证人。一定要做保证人时,应注明是一般保证。这样只有在债务人依法强制履行不能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任选其一来履行债务。
房屋买卖纠纷
案例一:2000年底,原告王女士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期房买卖合同,约定2002年10月房屋具备入住条件,2003年3月将房产证办理完毕。但直至2003年底,该房屋产权证书仍然没有办理完毕。王女士这时才得知该公司并未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无权售房。王女士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解除合同,退还房款,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
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开发项目中以“期房”居多,而“期房”的最大风险之一是房产建设出现“烂尾”,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或是根本无法完成。如果这样,不仅房产会贬值,而且还会直接影响职工的生活,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因此,房地产商的实力就成了“期房”实现的最关键的保障因素之一。实力体现在法律法规中的“硬指标”,就是房地产商的企业资质,房地产商企业资质越高,自有资金越充足,抗风险能力也就越强;反之,房地产商依靠“滚动开发”来运营项目,需要用销售收入进行工程建设,这样的期房就存在风险了———房子的销售情况要受市场影响,一旦房子卖的不好,资金跟不上,工程建设就要受影响,房产盖不起来,就更卖不出去,形成恶性循环。新契约中虽在首页留出房地产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号等内容,但是仍有房地产商与职工签约时不填写,玩“新花样”。如:(1)利用证件的复印件修修改改、大做文章;(2)证件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前后不一;(3)超出销售(预售)许可证注明的楼座、楼层进行销售;(4)超出建设工程开工证的高度、面积建设。
如上所述,房地产项目的证件是职工将来能否拿到房地产产权证,最终法定权益能否得到基本保证的“生死线”。这就是人们一般简称为“五证”的房地产项目的销售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如果房地产商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房地产商取得此证的前提就是向国家按时、足额的缴纳土地出让金。许多房地产商不能取得此证往往是由于资金紧张导致,或销售情况不好,甚至于把资金周转于其它的项目。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的位置、房屋建设情况、道路、市政工程、容积率等等,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审批。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工程情况、选址、工程地形图、批准征用土地的计划等。
4.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用地的条件“三通一平”、施工单位、施工图、“四源”供应协议等。
5.销售(预售)许可证
各房地产商只有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和预售。
建议:不论是心仪多久的房屋,也要防范买房风险,在交纳定金前,一定要认真查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和“五证”的原件,确认无误后再交定金。否则,等到签合同或入住时发现问题再解决会更麻烦。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地产商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简称24条),对于空白条款(双方协商)部分如果开发商已经固定内容,一定要仔细阅读,发现侵权条款一定要据理力争,进行修改,补充条款,不能只有签字的“权利”。比如,合同中如果房地产商违约的赔偿损失过低,远低于“补偿”的标准,对职工的约束明显比房地产商严格的话,一定要进行修改,补充条款。签订购房合同前,也可参照秦兵律师起草的《204条购房合同范本》。
(2)禁止开发商随意对“不可抗力”的条款进行扩大化解释。例如:“因为政府行为”、“政策法规变动”、“是指但不限于房地产商不能预见的原因”、“高考”、“非典”等等,过于宽泛。
(3)交房条件约定不清,房产使用情况不明。
(4)物业服务、车位收费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
一般职工对以上事项多未注意,不知其存在;或虽知其存在,但因此种契约条款甚冗长,且以细小字体写成,不易阅读;或虽加阅读,因文义艰涩,难以理解其真义;且纵能理解其真义,知悉对己不利条款的存在,亦多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只能在接受和拒绝间加以选择,难以维权。建议职工在买房时先掌握买房方面的法律问题,或聘请律师、法律顾问参与买房过程,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法律,与社会物质生活息息相关。我国九类主要
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军事法——无一不与国计民生有着种种联系。比如民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计划经济时期存在的是消费品短缺问题,而不是消费者保护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商品经济飞速发展,各种消费品大量生产和销售,在满足生活需要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现象层出不穷,有的甚至触目惊心、骇人听闻,如啤酒瓶炸裂、美容变毁容、电热毯短路死人、食物中毒等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社会经济秩序面临险境。在这种背景下,全国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逐渐形成。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1993年10月3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着每个人的消费权益。比如,我们学生买衣服常去西单或动物园,买衣服时常常会碰到如下情况。
某学生郑某来到西单明珠商场的一家店铺,看中一件未标价的外套,询问店主价钱。店主面带笑容说:“你是学生吧,优惠价150元。”郑某说:“可以再优惠一点吗?”“120元钱,再也不能优惠了。”郑某非常高兴地买下了这件外套。后来,寝室同学告诉她别人买了一件才花50元钱。郑某随即返回店铺要求退货,遭到店主拒绝,于是郑某向消协投诉这家店铺不明码标价。试问郑某是否有权要求退货?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第三款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本案中,该店铺在出售的服装上没有标价,很显然是违背该条款中规定的经营者负有明码标价的义务。可见,郑某有权要求该店铺予以退货。
又如赠品(如买一送一),赠品若为三无产品,销售者者通常会以“没有收费”的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而实际上,赠品作为买卖关系的一部分,没有向消费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同时,消费者只有在购买消费品时,才能获得赠品,是附义务的赠与关系,如果赠品有质量问题,是销售者在进货时没有认真执行进货检查制度,致使三无产品被销售,因此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又如开具发票,我们消费者应该要求商家开具真实详细的发票,因为发票是消费者权益得到法律保护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特别强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加快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市场的形成的同时,也保持了生产的均衡发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它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相信学习法律对保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十分有益。
第四篇:生活中常见的盐
《生活中常见的盐》
(第2课时)
歙县深渡中心学校张卫东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了解碳酸钠、碳酸氢钠和碳酸钙的组成及其在生活中的用途。2.掌握碳酸根离子检验的方法。
(二)过程与方法
1.通过对碳酸钙和稀盐酸反应的复习,用实验的方法判断碳酸钠、碳酸氢钠等一类物质也能和盐酸发生反应,并学会碳酸根离子的鉴定。2.通过碳酸钠、碳酸氢钠与石灰水混合,根据实验现象,判断碳酸钠和石灰水能发生化学反应。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认识到化学与生产、生活有密切的联系
二、教学重点
1.碳酸钙、碳酸钠、碳酸氢钠的性质和用途 2.碳酸根离子的鉴定。
三、教学难点 碳酸根离子的鉴定。
四、教学准备
教学设备(班班通、课件)、碳酸钠溶液、碳酸氢钠溶液、稀盐酸、澄清石灰水、试管。
五、教学过程
新课引入
你参观过溶洞吗?投影图片:
知道这些石笋和钟乳石是如何形成的吗? 介绍石笋和钟乳石的形成过程:
讲解:溶洞大多分布在石灰岩组成的山体中,石灰岩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钙,当遇到溶有二氧化碳的水时,会反应生成溶解性较大的碳酸氢钙;溶有碳酸氢钙的水遇热或当压强突然变小时,溶解在水里的碳酸氢钙就会分解,重新生成碳酸钙沉积下来,同时放出二氧化碳。洞顶的水在慢慢向下渗漏时,水中的碳酸氢钙发生上述反应,有的沉积在洞顶,有的沉积在洞底,日久天长洞顶的形成钟乳石,洞底的形成石笋,当钟乳石与石笋相连时就形成了石柱。提出问题:
1.同学们在生活中有没有见到和接触到石灰石? 展示图片
生 :学生观察图片,回答这些物质的主要成分都是碳酸钙。⒉同学们收集到哪些含有碳酸钙的物质? 出示一块石灰石和一只牙膏 ⒊石灰石和牙膏之间有什么联系?
讲解:牙膏中的一种配料与石灰石的主要成分相同,并且是由石灰石为原料制作的。这种配料就是——碳酸钙(CaCO3)。
归纳总结:碳酸钙的用途有:做建筑材料,做补钙剂。活动探究1:如何证明一种物质中含有碳酸钙?
生:实验方案。将样品与稀盐酸反应,把气体通入澄清的石灰水中,看是否变浑浊。
归纳总结:碳酸钙的性质:白色固体,难溶于水、能和稀盐酸反应,高温分解。
课件展示 纯碱、小苏打的图片:
师:讲解纯碱是碳酸钠的俗称,小苏打是碳酸氢钠的俗称。提出问题:你对碳酸钠和碳酸氢钠有多少了解? 学生介绍碳酸钠和碳酸氢钠在生产、生活中的用途。
归纳总结:碳酸钠用于生产玻璃、造纸、纺织、洗涤剂、生活中可以用来蒸馒头。
碳酸氢钠是发酵粉的主要成分之一,治疗胃酸过多症的药剂,干粉灭火器的主要成分。
提出问题:碳酸钠、碳酸氢钠、碳酸钙中都含有碳酸根,它们是否具有相似的化学性质呢?
活动1:探究碳酸钠和碳酸氢钠是否和盐酸发生反应。
聆听学生介绍实验现象并写出方程式。引导学生总结鉴定碳酸根离子的方法。
生:探究1现象:都和盐酸反应,产生大量气泡,石灰水变浑浊。说明它们都可以和含有碳酸根的物质反应,生成二氧化碳。Na2CO3+2HCl=2NaCl+H2O+CO2↑ NaHCO3+HCl=NaCl+H2O+CO2↑
鉴定碳酸根离子的方法:取样加入稀盐酸,观察现象,有气泡产生,将产生的气体通入澄清石灰水,石灰水变浑浊,证明含有碳酸根离子。探究2:探究碳酸钠和碳酸氢钠是否和石灰水发生反应。聆听学生介绍实验现象,得出结论。
探究2现象:碳酸钠溶液和石灰水反应产生白色沉淀,碳酸氢钠溶液无现象。学生写出化学方程式。Na2CO3+Ca(OH)2=CaCO3↓+2NaOH 介绍工业上制取烧碱的反应。
提出问题:观察以上三个反应有什么共同特点。
与学生交流三个反应的共同点,讲解复分解反应的定义。与学生总结复分解反应和其他基本反应类型的区别。
总结四大反应基本类型: 化合反应;A+B=AB 分解反应:AB=A+B 置换反应:A+BC=AC+B 复分解反应:AB+CD=AD+CB 谈一谈我的收获:
1.碳酸钠、碳酸氢钠、碳酸钙的用途 2.碳酸钠和碳酸氢钠的性质
都可以和盐酸反应,碳酸钠可以和石灰水反应。
3.复分解反应:两种化合物相互交换成分,生成另外两种化合物 AB+CD=AD+CB
作业:1.P78/2.3.2.基础训练册/65--68
第五篇:生活中常见的盐说课稿
今天我说课的内容是《生活中常见的盐(第二课时)》。下面我从教材分析、教学目标设置、教学过程设计及教学策略等方面进行说课。
一、说教材
本课选自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下册,第十一单元《生活中常见的盐》的第二课时,通过上节课教学,学生知道了生活中常见的盐及主要用途,了解了碳酸根离子的检验方法及盐的某些化学性质,在此基础上,这节课主要探究学习复分解反应及发生的条件。从《化学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化学学科自身特点可以看出:复分解反应是非常重要的知识内容,它要求学生掌握复分解反应的概念、条件及酸碱盐的溶解性;学会判断复分解反应类型;正确书写复分解反应化学方程式。
本课学习前学生已知道常见酸、碱、盐的化学性质和化合、分解、置换反应,但对酸、碱、盐之间的反应类型不能做出判断,从而产生疑问,因此,本课学习复分解反应,会使学生对教学内容感到似曾相识,这样在教学过程中会缓解学生对新知识的陌生紧张情绪,使学生保持轻松、良好的心态。而教材内容的整体安排又体现了复分解反应知识的层次性、系统性,渗透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理念,符合初中学生的认知规律。
复分解反应作为化学用语中的“高层建筑”,既需要前面基础知识:元素符号、化合价及化学式书写等基本化学用语的辅助,也需要酸碱盐溶解性和复分解反应条件的支撑。所以,熟练准确的书写复分解反应化学方程式,无论是对初中化学知识的学习还是今后化学的继续学习,都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提升学生化学学习的综合素养也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说目标
依据课标、教材内容,从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我确定教学目标如下:
知识与技能
1、理解复分解反应,能根据复分解反应发生的条件判断一些常见酸、碱、盐之间的反应能否发生。
2、初步学会正确书写复分解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过程与方法
1、学习运用观察、实验等方法获取信息,能用文字和化学语言表述有关的信息。
2、学会运用分类、比较等方法对实验所得信息进行归纳,概括出反应规律,形成“复分解反应的概念”,通过复分解反应化学方程式的书写,体会“复分解反应的条件”、“酸碱盐的溶解性”。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学生通过对复分解反应的学习,增强了对基础知识的系统掌握和灵活应用能力,初步形成较系统的知识网络,感受到知识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性,深刻体会生活中处处有化学。
三、说学情
《化学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化学教学必须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和化学学习的特点,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根据这一要求,本课题的教学过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1)关注学生的已有知识和经验
本课题所需的知识基础,如:盐的组成特点及常见盐的化学性质、酸碱盐的溶解性等,学生已经具备。但从学生学习过程中反映的情况看,还存在如下几个问题:基础不扎实、知识不系统、应用不灵活,再加上我校学生基础相对比较薄弱,这些因素都直接制约着学生今后化学学习的提高与发展。因此,本课教学,应采取巩固完善、系统提高、循序渐进的方式,使学生在回忆、比较、归纳等过程中形成有关复分解反应内容的学习思路和方法。
(2)关注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技巧
形象感悟和系统归纳是学好本课题的重要方法。教学中,采用不同的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的各个感官,提高对知识的理解感悟;采用不同的习题练习方式,从不同角度对复分解反应的概念及发生条件进行巩固,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系统归纳与综合应用能力,开阔学生的学习思路和方法,培养学生的系统建构能力。
(3)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群体提高
本课题所需的知识是将已学的内容进行归纳、延伸,所以,对基础知识应让基础较差的学生交流回答,并给予相应的肯定评价,提高他们化学学习的自信心;对具有一定综合难度的问题,让基础相对较好的学生进行讨论、交流,鼓励他们勤于思考、敢于质疑,形成善于争鸣的学习氛围,积极引导他们合作交流、合作探究。使各类学生通过本节课的学习,都能有所收获、提高和发展。
四、说教学过程
1、课题引入
展示“生活中常见的盐”教学图片,引出盐的组成特点及化学性质,分析归纳熟悉的酸与盐、碱与盐反应的化学方程式特点,引出复分解反应的概念。
2、直观形象,突破重难点
初三的学生,已具有了一些理解感悟能力,为了能将抽象的问题形象化,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不同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各个学习器官,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感悟度。通过flash动画,动态展示复分解反应概念中“相互交换成分”是如何进行的,从“视觉和听觉”角度加强对复分解反应实质的理解,突破教学难点,提高学生复分解反应化学方程式的准确书写能力。因此,我设计了两个环节来突破重难点:
环节一,重点突破:理解复分解反应的本质是本节课的教学难点。在学生熟练书写常见酸与盐、碱与盐化学方程式的基础上,播放flash动画,动态演示复分解反应概念中化合物“相互交换成分”,从“视觉和听觉”角度加强对复分解反应实质的理解,突破教学难点,提高学生复分解反应化学方程式的准确书写能力。
环节二,难点突破:学生结合已有的学习体会归纳出酸与盐、Na2CO3与Ca(OH)
2、酸与碱发生的反应属于复分解反应,通过合作探究实验:NaOH能与CuSO4或FeCl3 反应、NaCl与AgNO3、Na2SO4与BaCl2都能发生反应,并且都属于复分解反应,有这些已知反应的生成物特点,归纳出复分解反应发生的条件,播放flash动画,从微观角度形象、动态地演示复分解反应发生所具备的条件,加深学生对复分解反应能否发生条件的判断,突破教学难点。
3、归纳总结
通过书写常见盐的化学方程式与置换反应的特点的比较,总结复分解反应的概念,归纳出复分解反应类型。
4、实验探究
通过CuSO4与NaOH、FeCL3与NaOH、AgNO3与NaCl、Na2SO4与BaCl2实验探究,观察现象,分析、得出结论,碱与盐、盐与盐发生反应有沉淀生成,对复分解反应发生的条件有了感性认识,将感性认识转化成理论知识,突破难点。同时让学生进一步感受化学方程式的书写必须要“尊重客观事实”、“化学知识以实验为基础”的道理,提高学生复分解反应发生条件的认识。
5、拓展提高
通过教学设计中的具体练习,在巩固复分解反应相关知识的同时,增强学生对知识系统与综合应用的能力,提高复分解反应化学方程式的准确书写能力。
习题的设计由易到难,体现了复分解反应知识的层次性和系统性,符合初中学生的认知规律,同时渗透化学知识与生活的联系,在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让学生感受化学就在我们身边,生活中处处有化学。
五、本课教学设计对我的启示
我认为教学设计的过程就是教师——教材——学生三者之间对话的过程,不但是对学生教育的过程,也是师生相互教育的过程,更是教师自我教育反省的过程,在此才能发现自己的“弱点”,努力挖掘自己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