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西部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研究论文
西部开发中引发的水资源破坏、大气污染、土壤盐碱化、地表沉陷和地质灾害等生态问题日益凸显,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由此迫切需要构建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以促进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依据
在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盐矿开采是优势资源之一。然而四川盐矿资源开发过程中,由于对岩屑、钻屑、卤水、废水、废气、废渣、伴生天然气、噪音等常常处理不当,致使废物或伴生气体对大气、水系、土壤、地质、生物造成了严重破坏,极大地危害了盐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其主要表现在当地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和区域发展能力受损等方面。
(一)环境污染
盐矿资源开采、盐加工过程中带来的环境污染主要有:大气污染、火灾隐患、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等。
第一,大气污染。盐矿开采过程中伴生天然气外溢或泄漏、盐加工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为H2S、CH4、以及 CO、CO2、SO2以及烟尘等,这些废气不同程度地污染了矿区大气环境,给矿工的健康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据调查,某村有一口废弃盐井,2011 年初就发现该井天然气气压有所增大,4 月份井周围农田、水塘及村民水井呈现源源不断的天然气溢出,污染了大气环境。
第二,火灾隐患。盐矿开发中泄漏的伴生天然气可产生自燃现象。矿体自燃导致矿产资源的大量消耗,释放大量 SO2等有害气体,这不仅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还局部发生酸雨现象,腐蚀建筑物和影响农业生产。据调查,某村有一口井天然气自燃,常年不熄,造成火灾隐患,危及人们的人生和财产安全。
第三,水环境污染。盐矿开采时的废渣、机油、柴油、岩屑等,盐加工过程中排放的废水,泄漏的卤水等中的有害物质经淋滤、迁移等作用,使地表水、地下水的有害物含量增高,造成水资源恶化,水质变坏。据调查,某些地区卤水泄露,区内所有的井水都不能食用,村民的生活成为大难题。同时地表水被严重污染,部分水域中氯化物含量已超出农用灌溉水标准。第四,土壤污染。盐矿开采中产生的废渣、盐产品加工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和卤水以及输送途中输卤管焊缝泄漏的卤水或开采中渗漏的物质中含有酸性、碱性、毒性、放射性元素或重金属元素,这种渗漏严重污染了当地土壤,许多农作物生长由此受到影响。
(二)生态恶化
盐矿资源开发强烈扰动了区域原有生态系统,严重影响了地下水资源、土地和地质结构,甚至导致矿区生态严重衰退。
第一,地下水层受到破坏。盐矿开发采用水溶开采法,从注水井口注白水下去,溶解岩盐,变成卤水。通过对管道加压,卤水便输送出去,溶腔可能会变大。岩盐矿体溶解后,改变了地下矿体结构,从而改变了地下水的循环条件和地表渗透条件,地下水层遭到破坏。
第二,土地出现盐碱化。盐矿开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盐废水、渗漏的卤水常常造成土地盐碱化。旱季,潜水蒸发强烈,地下水携带盐分上升到地表,导致土地盐碱化;在卤水输送过程中,管焊缝泄漏,卤水渗入地表;注水井的井口套管泄漏,从井附近地层中渗出至地表污染周边大面积土地,增加土地的盐碱度,严重影响了当地土地的生态和危及人畜饮用水安全。
第三,造成地表沉陷。地下盐矿开采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地壳运动,采空区矿柱薄弱部分首先破坏,溶盐层顶板脱落、弯曲、断裂或垮塌,波及地表。如采空范围较大,受影响的地表向下沉降,在采空区上方形成地表下沉盆地,引起地表沉陷或张裂。
第四,引起地质灾害。水溶开采过程中,向井下高压注入的白水溶岩盐后成为卤水,一部分随输卤管输送到制盐厂作为制盐原料;一部分填充盐腔;一部分渗透到地壳断层、岩石节理、裂缝中,与原有流体混合,导致地壳中天然气、卤水、地下水、岩盐矿等成分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地震发生。如 1967 年前,威西岩盐矿区没有地震记录。后来,随着采盐时间的延长和采盐量的增大,开始出现地震活动。据《四川地震目录》和《四川台网地震目录》记载,1970 年至 2008 年,有两个盐矿开发区共发生 ML1.0 级以上地震361 次,其中,1.0 ~1.9 级地震 134 次,2.0 ~ 2.9级地震180 次,3.0 ~3.9 级地震45 次,4 级以上地震 2 次。这证实了年产盐量与地震活动有一定相关性,同时地震集中在水溶采盐开发区并逐渐向周边地区扩展。
(三)区域发展能力受损
盐矿资源是盐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盐矿区不仅没有从中受益,反而使居民生活成本被迫提高、健康受损,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受损。第一,矿区居民生活成本被迫提高。矿区人居环境恶化,要维持一般的生活质量需支付更多的资金。例如,买清洁的水,买不受污染的农产品等。据调查,某村,以前农民生产生活用水都不花钱,只需要少量电费就可以抽取地下水。
当水源被污染后,需要支付自来水费。盐矿开发企业付给政府资金,让政府安装了自来水管到每户,每户农户出资 500 元。现在村民使用的都是自来水,每户村民每月都要缴纳保底消费 3 吨以上的水费。第二,居民健康受到损害。当地居民健康遭受损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工人易患呼吸道感染及高血压等疾病;开采噪音给工人带来生理、心理、听力方面的损害;同时还会造成工人们心血管系统和精神方面的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冠心病、情绪急躁、身感疲倦等疾病。二是普通居民的健康受损。据调查,某村发生原因不明的天然气外溢,整村都弥漫着天然气的味道,造成该村多人因天然气中毒生病,甚至住院治疗。
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分析
(一)矿产资源开发税费较少涉及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是指开发者因矿产资源开发给矿区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导致环境生态功能下降而给予矿区居民或矿区的补偿。包括环境恢复、治理、校正等费用;矿区发展所需物质、资金和技术的帮助;政策优惠措施等。目前盐矿开发企业缴纳的矿产资源开发税费有:矿产资源税(卤水或液体盐每吨 3 元;井矿盐、南方海盐、湖盐每吨 12 元、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 0.5% 征收)、采矿权使用费(按每平方公里每年 1000元、小于0.5平方公里每年500元的标准征收)、采矿权价款和排污费等。调查中发现,盐矿开发企业甚至其主管部门都认为已经向国家交纳了这些税费,并对给矿区居民造成的生产生活用水、生病、农作物损失等进行了赔偿,就不应当再承担深层次、更长远的生态环境破坏补偿。至于地下水资源破坏、土地盐碱化、地质灾害、矿区持续发展能力受损等问题的治理应由国家买单。可见,现有生态补偿实为直接损失的部分赔偿,对生态破坏造成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受损方面的修复补偿则较少涉及。
(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生态补偿的内容不够明确
我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做出了原则性安排。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要求采矿权申请人申办采矿许可证时,须上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缴存不低于治理恢复费用数额的保证金。但未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来源及其补偿方式做出具体规定。
第二篇:对农药研究开发的进展进行研究论文
我们知道农业的长久发展是一种持续的产业项目,更加是我们的整个现代化经济的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在深入的研究当代农药市场的状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农药市场上的化学农药依然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在调查中发现如烟碱类、恶二嗓类杀虫剂、甲氧基丙烯酸醋类杀菌剂和三吐并喀吮磺酸胺类除草剂等 , 成为研究开发的热点 , 农药品种结构的变化加快。研究的重要意义
在现代化科技以及经济的发展中,农药的应用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辅助工具,在经济以及农业的不断发展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不可复制的作用。所以我们要站在科学的分析角度,针对农药的发展进行不断的研究,致力于找到好的研究方向。世界农药市场的特点
想要深入的研究农药的发展方向以及今后的趋势就要不断的据了解世界农药市场的变化。在世界农药市场的不断发展中,我们要知道在过去的几百年中,农业中农药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相当成熟的产业 , 成为现代经济 , 尤其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化学产品,农药有着和其他化学产品一样的价值,它的应用是很普遍的,是和每个国家的农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一般来说,在对世界农药市场的普查上,只要哪个国家的农业越发达,哪些国家的农业中农药的使用量以及发展水平就越高,总体来说是呈现出正相关的发展趋势。诚然,我们知道,农药在世界范围内的使用,由于一些化学污染给我们的环境带来的问题以及影响。但是农药在世界上的使用也是对经济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这个贡献是有目共睹的。通过研究我们还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农药的研究以及开发热点集中在一些信产品的更新和研发上。尤其含氮杂环化合物 , 包括烟碱类似物、毗哇、毗陡、毗咯、稠杂环及其它杂环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效果。如何提高我国农药研究开发进程
要想提高我们国家的农药研究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将质量作为最终的提升,我们就要做到:
第一,要始终将创新性的研究态度作为我国农药研究的重中之重,要注重产品的不断创新。在我们国家的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国农药一共有将近三百多种,这些中有很多都是仿制品。没有专利。但是我们处于已经信息化的时代,没有只是产权的品种在国际经贸上的流通也是十分不好的。根据以上原因,我们在农药工业的研究以及发展中要注重创新农药产品的研发和应用,要及时将农药的经济改革做出调整,要注重新的产业项目的升级以及产品对于更新换代的需要。立足于我们国家南、北两个农药创制中心的建设对我国农药的研究开发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 , 这是一个很具有战略性意义的措施,这使得我们的农药行业在软件和硬件的配置上得到了全方位的发展。
第二,我们的化学研究者要突破传统化学的固有思维,要用化学的视角将农药今后的发展方向加以完善,这样我们才能找合适的发展道路,化学水准的提高是我们农药发展的重要方向。所以我们国家的科研机构,尤其是化学组织要很好的,有意识的将化学农药的自主研发放在首位,要提高我们国家的科研能力,使得农药的研究不断的向前发展。要注重化学人才的培养,这就需要我们的国家,企业以及高效能够很好的将化学学科尤其是农药的发展方向作为研究的重点。
第三,在化学研究的角度下,充分的研究和发展高效农药的新品种研发,这样才可以不断的促进我国乃至世界农药的发展,从转变产品结构,创新新型农药开始。另外,整个世界都在倡导可持续发展,要不断的在化学农药的生产研发中注重新型产品的毒性及残留毒性的水平以及质量,这样的话,我们的农药在壁垒中才可以不受到阻力。所以在今后的研发方向中,我们要满足农业对于新型杀虫剂将有更大的发展需求,也就是说在发展的过程中,非农业农药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潜力以及升值空间,是今后农药稳定增长的重要起点。
在农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要重视农药企业的技术创新,在化学的引导下,是的经济发展中农药的生产以及研发向着细致化的方向发展,因为我们对于农药的发展水平越来越有所期待。发展超高效、低用量的农药新品种 , 在很大程度上, 将面对更复杂的结构、更复杂的合成化学或生物化学 , 包括光学活性产品的开发 , 需要利用更多的新技术、新方法 , 需要不断创新。所以立足于我们企业是农药发源地,要更加爱重视农药研究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要将创新上的投入资本增加,并给农药研究人才独立发展的空间。
第四,在农药的研究下,有机的将化学技术以及生物技术做一些有机的结合,这样可以促进技术的融合以及多元化的发展方向,在我们利用化学理论对于产品的性能进来改造以及研究的时候要很好的挖掘生物化学的特征,这样可以做到取长补短的效用。开发活性更高的新品种 , 甲氨墓阿维菌素就是这样一个成功的半合成杀虫剂。再就是利用微生物直接作为农药 , 如BT, 即所谓生物防治。这些技术的不断融合将是未来农药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第五,重视农药新助剂的研究。我们在研究中了解到,因为我们国家在当下生产的农药是一种比较单一的,大多数是由于乳油和可湿性粉剂 , 但是在国际上的应用,这两种化学药剂就显得比价落后,新型的农药类型正在逐渐的将这两种类型的农药淘汰掉。所以一些比较有优势的,新型的以及比较安全类型的农药就出现了。
举一些简单的例子:水乳剂、悬浮剂、水分散性颗粒剂都是很好的证明。可以说,新型的农药研发是一种可以使得我们在今后的发展中不断完善的方式方法,这对于我们国家的农药新剂型的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最后,也是最最重要的是,我们在农药今后的研究发展中,要注重农药更高的选择性和非杀伤性 , 所以我们在选择一些农药开发的方式以及方法上要十分注重,在化学研究中始终将高效、低毒、安全最为研究的重点,但是经过实践发现这种方法见效慢,而且在短时间内不能很好的进行推广和运用。所以我们的农业植保部门加强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的力度。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致力于我国农药的长远发展。
第三篇:关于对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进行研究的论文
1.耕地后备资源的概念
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两类型都属于耕地后备资源。尚未开垦的通过自然条件形成没有使用的土地,以及虽然经过生产建设但是后期被废弃或者遭遇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损毁等而被废弃没有使用的土地叫做可开垦土地。与可开垦土地不同,可复垦采矿用地主要是指那些废弃的采矿场、采石场、采沙场,废弃的砖窑等土地。
2.涉及技术方面的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以及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目标和任务为中心,分析二次调查、2018土地变更以后的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之后的调查同时,根据我们之前在土壤、农业方面的普查成果和我们国家政策上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结合现实中土地利用的情况,我们参考了2017土地改变之后调查数据库中的数据,通过 “限制性因素”的评价手段,判断耕地后备资源是否适合耕种,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综合调查评价的评价。
3.涉及技术手段方面的问题
根据我们过去二次调查、2018土地变更以后的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之后的调查结果作为依据,同时还有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以及本地交通等信息,结合在农业、土壤方面的普查,对可开垦贫瘠的土地、可重复开垦采矿用地在耕种一年都不能有收获的、土壤被轻度污染的不能耕种的耕地作为条件进行调查评价,并把所调查的数据进行汇总,组建一个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作为数据支撑,从经济、环境角度进行分析,做出一些合理和有效的发展建议。
4.操作的程序概述
4.1 调查研究地域的确定。
根据全国标准耕作制度为确定评估区域分区进行调查。
4.2 调查评价依据指标的确定。
可开垦耕地自然条件根据 “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技术要求”在环境保护、立地条件、当地气候、所处位置四个方面做出评价。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生态条件、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是否严重污染、是否排水畅通、是否满足土层厚度要求以及母质条件、地形坡度是否适宜、盐碱化、土壤质量如何、土壤酸碱度如何、耕作是否方便等。
4.3 获取容易耕种性的指标
4.3.1 从国家的一些关于发展的基本底图下提取常年积累的年报数据,如果遇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数据,可根据气象站观测的数据获得相关修正指标进行修正。
4.3.2 根据国家颁布的底图提取两种指标,它们是平均每年的降水量和降水灌溉指数,如果所得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你可以把气象、水文、水和土壤等等数据结合在一起或者对当地进行实地调查的方法。如何上游有水库且有输水干、支渠到达本区域,并有分水岭计划,它有可能使用地表水灌溉发展。不管是否有灌溉条件,只考虑灌溉条件是否建设的可能性。通过这种方法来判断是否有水源的保护。
4.3.3 我们可以通过实地调查或者环保部门提供有关主要污染源等信息获得土壤污染状况土壤污染调查资料。
4.3.4 把农用地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划分,并且得到了相邻农业用地单位的排水条件。如果没有取得排水系统,就要考虑当地的情况,地形坡度,同时还要对当地进行调查走访确定原因,虑排水条件是否具有建设的可能性。
4.3.5 土壤深度和母质的物质条件,农田成果最近获得的开垦图斑的土层厚度是从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中获取最近分等单元的土层厚度信息。母质类型可以从地质图来获得,或找专家在现场鉴定。
4.3.6 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地图的地形坡度,提取块图斑所属的坡度类别。
4.3.7 通过从全国第二次乡级或县级土壤普查绘制的土壤图获取数据来判断盐渍化的程度;经过全国两次土壤普查的结果可以看到,土壤盐分含量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通过野外调查以及实验室样品的分析,对盐渍化程度指标进行了修正。
4.3.8 对土壤质地进行划分不同种类主要依靠农业用地,耕地质量等级更新成果中获取,可开垦图斑的表层土壤质地可作为获取的最近分等单元的土壤质地信息。
4.3.9 农用地分等定级、耕地质量等级更新成果中获取土壤 pH 值,并且可以取得作为可开垦图斑的土壤 pH 值的土壤 pH 值信息、土壤盐渍化程度信息,对于那些不能获取的,可以使用方便携带的 pH 计在野外测定。
4.4 在 2018年评价耕地变更调查中将调查和底图数据库和专题地图的评价组合在一起形成评价单元,组合成各项指标属性的一个评价单元,在评价对象图斑属性信息表中会有相应的每一评价指标信息需要认真填写,由于不同的指标评价结果不相同,您需要对图斑进一步细分,保证图斑特性的相对统一,形成评价单元。15平方米作为最小上图面积,如果不能满足上图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相邻单元的综合评价中去。“约束因素”作为评价的手段,评价单元。在评单位估参评指标中,只要有适当的差异农业生产条件,划分最好不要作为耕种的指标,剩下的就是耕地后备资源。
4.5 评价结果属性是评价过程中的耕地储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信息标签,标注在评价单元属性信息表中,并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建立评价图层 “HBTC”耕地评价,分类属性都标在图上相应的位置。耕地标记为 “GDHB”,宜耕土地标注为 “FHB”。对所有参评单位自身特点的信息,还要有一个包括所有单项指标的综合评价结果。
第四篇: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理论思考
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理论思考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2009级
张征
【摘要】 本文介绍了生态补偿的概念及其理论来源,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面临的基本问题,重点探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途径和方法,最后分析了生态补偿机制在中国的现状。
【关键词】 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机制
一 生态补偿的定义和必要性
(一)生态补偿的定义
生态补偿是目前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德国1976年开始实施的Engriffsregelung政策,美国1986 年开始实施的湿地保护No-net-loss 政策等都体现了生态补偿原则,对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些可以看成是生态补偿的起源。
国内外对生态补偿有不少定义,但由于侧重点不同及生态补偿本身的复杂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如Cuperus 等将生态补偿定义为:“对在发展中对生态功能和质量所造成损害的一种补助,这些补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受损地区的环境质量或者用于创建新的具有相似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区域。”毛显强等将生态补偿定义为:“通过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 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总的来说,在上世纪 90 年代前期的文献中,生态补偿通常是生态环境加害者付出赔偿的代名词;而 90 年代后期以来,生态补偿则更多地指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者的一种利益驱动机制、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到今天,生态补偿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对环境负面影响的一种补偿,它也包括对环境正面效益的补偿,涉及的范围也不是单纯的项目建设,它包括到政策、规划、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尽管生态补偿的定义没有统一,但其基本理论来源是一致的,即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原理,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资源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外部性问题,使资源和环境被适度、持续地开发、利用和建设,从而达到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平衡协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30 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年均GDP 增长接近10%。但是,这种快速发展是建立在大量消耗能源、资源和付出巨大环境代价基础之上的。目前,我国生态安全居国际倒数18 位。我国沙化土地面积高达174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8.1%,影响着4 亿多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我国2009 年的森林覆盖率为20.36%,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水土流失严重,每年流失土
壤50 多亿吨,其中2009 年水土流失面积356.92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2%。水土失加剧了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涝、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这不仅带来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而且还导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并直接危及着国家生态安全。
鉴于国内资源与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国再也不能延续以牺牲资源环境和危及国家生态安全为代价来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当然,在目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既不能以停止发展的方式来保护生态安全,也不能以“生产第一主义”为借口放纵污染。经济发展是关系人类生活水平高低的问题,而环境则是事关能否生存的问题。面对这种局面,在经济发展中我们必须在确保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采取综合而有效的环境控制措施,特别是采取具有激励机制的经济措施,即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确保经济与环境的协同发展。
二 我国现行生态补偿机制及其缺陷
(一)我国现行生态补偿机制
长期以来,中国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单中心”的政府补偿为主,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1)纵向补偿为主,缺少横向转移
目前在中国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中,中央对地方的纵向转移支付占主导地位。财政转移支付为生态补偿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对生态保护地区因保护生态环境所牺牲的经济利益给予了相应的补偿。与此同时,西部集中了中国主要的生态环境屏障区,是生态环境的多数供给者,而中东部则是生态环境的受益者,生态环境的供给者和受益者在空间上的不对应导致西部生态环境供给者无法得到有效补偿,生态系统服务利益相关者之间缺少横向转移支付方式。
(2)补偿方式以项目工程为主,缺乏稳定性
目前中国以政府为主体的生态补偿多以项目工程方式进行。例如在生态补偿项目“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中,在项目期内的5~8 年中,当地农户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金额,从而他们会保护生态环境,限制自己的生产和开发行为。同时,当地农户需要调整生产和生活方式,不再过分依附土地进行生产活动。但目前农户能够成功实现转型的比较少,大多数还是依附土地进行生产活动。由此,如果农户的利益在项目期后无法得到补偿,为了生活和发展需要,他们就不会限制自己的生产活动,可能会引发新一轮的生态环境破坏。这种有明确时限的项目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给政策实施的效果带来较大的变数和风险。
(3)补偿标准偏低,难以激励生态补偿行为生态补偿标准关系到生态补偿行为的实施效果。过低的补偿标准导致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例如,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中,一些地区的补偿标准低于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无法满足农户的基本生活需要,难以激励生态补偿行为。
(二)我国现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难题
生态补偿的意义可以很清楚地被理解,但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相当困难的,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需要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是:谁补偿谁,补偿多少,如何筹集资金补偿。这三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第一个基本问题就是确定补偿者和补偿接受者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时必
然会涉及到生态环境产权界定的问题,产权的界定是生态环境补偿的前提,只有生态环境的产权明晰了才能确定谁补偿谁的问题。但在资源和环境领域,产权界定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许多生态环境的产权往往是模糊和虚化的,甚至是不可能清楚界定的, 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环境和资源的产权的内涵也不一致,这样在实践中往往使生态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失去主体,导致无法清楚地确定补偿承担者和接受者。
第二个基本问题就是补偿强度问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必须对生态环境保护和重建的投入成本及效益进行科学的计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保护和重建行为的科学性。一般来说,对生态环境保护和重建的直接投入成本进行计算相对比较容易,可等同为将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到正常或预期的状况所需支付的费用。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特性,它的保护和改善对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它的破坏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比较容易感受,但是很难评价到底得到多少利益或受到多少损失,并且在不同地区及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评价值和需求是不同的,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识水平也是不同的,因而很难计算出间接成本或收益,从而无法科学确定补偿的强度。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面临的第三个基本问题是资金筹集问题。资金积累和筹措不足,是建立补偿机制面临的一个瓶颈问题,没有充分的资金来源,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除此之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还必须考虑到生态系统的自然特征;补偿手段实施的具体环境,包括经济状况、制度状况、政治状况等;公平性、可承受性和可操作性等多方面的因素。
三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途径
针对如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探讨,但很少见有系统论述的文章。一般来说,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应该从解决三个基本问题入手,综合考虑其他因素进行。
(一)环境资源产权界定
环境产权界定应该是对环境归属、环境质量及环境侵权程度,从质和量、近期和长期、局部和整体上的,权威性、可操作性的行为规定和使用约束。环境产权的界定可尝试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第一,强化社会经济主体的环境产权意识,把环境资源视为环境资源资产,逐步将其划入资产领域进行有效管理,将环境产权界定和资产的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如对于矿产、土地、水体、森林等可明确界定产权的自然资源,给予其法律依据,明确产权责任主体,而对于诸如空气、水质等难以界定产权的生存质量资源,必须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和机构使其利用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做到利用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
第二,通过政府的示范作用,推进环境产权的明晰化和规范化。如在重大工业污染的控制和治理、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项目中,政府可以确定自己的主导地位,通过自己的监测、治理系统把环境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通过政府的示范作用,逐步在全社会推广。
第三,建立相应的经济激励机制,完善资源税制,建立环境资源代价共担机制。通过经济激励机制,使环境产权所有者在担当风险的同时能够得到有效的回报,从而促进环境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对不同资源、不同税种税率的科
学测定,制定切实可行的、便于监督与操作的资源税种税率及环境污染测定指标,迫使资源破坏者在自身利益和所付代价中进行权衡,以有力度的惩处措施遏制破坏生态、危害环境产权主体利益的行为。
第四,通过市场机制建立环境产权的作用和流转机制。目前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较大缺陷是管理机制和压力机制过多而利益驱动机制和动力机制缺乏,市场机制作用缺乏。如可以在环境立法中确定环境产权的中心地位,通过市场机制使环境产权的流转及环境财富的生产和“负生产”、交换、分配及使用各有自己的利益机制自动地加以调节,从而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五,加强国际合作,建立跨国、跨省、跨地区的环境资源保护组织,形成网络化、国际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协调机制解决涉及到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环境利益和损害纠纷问题。
(二)生态补偿中资源环境价值的评估
目前对资源环境价值评估的方法论述比较多,比较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效果评价法
这种方法主要是根据环境资源提供的环境效果, 计算出效果的定量值。如森林资源的环境价值,可以通过森林资源每年涵养水源的吨数、每年制造氧气的吨数等,再根据市场货物代替非市场货物法,求出森林环境效益的“影子价格”。(2)收益损失法
这种方法主要是从环境资源效益的损失角度评价环境资源的效益。如森林保护土壤的效益评价,可根据因土壤退化而放弃使用的机会成本来计算森林在减少土壤侵蚀方面的价值。(3)旅行费用法
这种方法主要是建立旅行费用—游憩需求模式将某一旅游地的旅游者所支付的旅行费用作为内涵价格,其主要适用于具体旅游地的评估,它是目前世界上尤其是发达国家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游憩价值间接评价方法。(4)随机评估法
通过访问或发放调查问卷直接询问消费者对环境商品的最大愿意支付量,以获得环境商品的个人价值,进而推出环境商品的经济价值。在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中,往往要综合几种方法来确定环境资源的价值,从而确定出科学的补偿金额及补偿形式。
(三)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
生态补偿资金可以从以下途径进行筹集:(1)生态补偿费与生态补偿税
政府可以征收生态补偿费和生态补偿税,建立生态补偿基金,作为生态补偿资金的一个重要和稳定的来源。
(2)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
如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露天矿矿区土地管理及复垦条例》规定:任何一个企业进行露天矿的开采,都必须得到有关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矿区开采实行复垦抵押金制度,未能完成复垦计划的其押金将被用于资助第三方进行复垦;采矿企业每采掘一吨煤,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废弃老矿区的土地复垦基金,用于复垦实施前老矿区土地的恢复和复垦。英国1995 年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德国的联邦矿产法等也都作了类似的规定。这种形式的生态保证金制度可尝试在其他行业和部门逐步推广。
(3)各级财政生态专项补偿
目前进行得较多的是国家财政专项补偿,但这种单一的补偿渠道离实际需要相差甚远,今后要逐步建立起起国家财政补偿同区域内财政补偿及部门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机制。在补偿方式上可以以间接的方式进行,如对于有利于资源保护的经济行为可以通过减免税费的方式补偿,如对农民减免农业税、特产税、教育附加费等等,都可以起到鼓励正确的环境行为方式的作用。
(4)优惠信贷
优惠信贷是以低息贷款的形式向有利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活动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解决资金缺乏问题,鼓励当地人从事有利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活动,同时贷款还可以刺激借贷人有效地使用贷款,提高行为的生态效率。
(5)其他途径
建立市场机制促进补偿,如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促进企业之间的相互补贴;建立生态补偿捐助机构,接受来自社会的各种捐赠;发行生态补偿彩票等,多方位进行资金筹措。一般来说,生态补偿规模越大,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就越多,协调他们共同行动的成本也就越高,开发和实施的难度和复杂性就越高。没有任何一种策略对所有地区都有效,真正起作用的补偿机制应该是因地制宜的,需要发挥多种补偿机制的优势综合进行。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生态补偿的基本思路以及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生态补偿的基本思路
1.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一是让保护者得到合理的补偿。这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二是政府主导。无论是生态补偿范围和标准的确定,还是有关补偿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都需要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三是以经济补偿为主。发挥生态作为资本的属性,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资金短缺、重要生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严重落后、人民群众生计困难等问题。四是要逐步实现生态领域的全覆盖。要从目前的森林、流域、草原生态补偿,逐步拓展到包括湿地生态补偿等在内的所有生态领域,并逐步过渡到以区域生态补偿为主体的生态补偿体系。五是要分层次推进。实行国家、省区、流域和局部地区等多层次的生态补偿。六是循序渐进。要从关系国家生态安全的重点地区,特别是国家确定的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开始,逐步推进。
2.生态补偿的基本框架。一是对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补偿,包括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和文化遗址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补偿等。二是对限制开发区域的生态补偿,包括水源涵养型、水土保持型、防风固沙型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型生态功能区的补偿等。三是对重点和优化开发区域的生态补偿。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是未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重点区域,但区域内的一些次区域要发挥生态功能,对这些次区域也应该建立以地方为主的生态补偿机制。
3.生态补偿的标准。一是对各类生态建设成本的补偿。对以生态效益为主的林业和生态建设工程,所给予的补偿应该能够支付工程建设的所有支出;同时,还应该有合理的经济回报。二是对生态环境保护成本的补偿。主要是各类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为保护生态所付出的补偿。三是可能破坏生态环境、必须进行生态建设的补偿。包括各类矿山开采、工程建设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要对破坏后恢复的成本进行合理核算,按照“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收
取破坏者的赔偿费用。四是对生态环境提供者为保护生态而放弃发展的机会成本的补偿。要作为计算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4.生态补偿的资金筹措。一是向生态环境的受益者收费。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应该向生态环境的提供者付费。对涉及国家生态安全的大江大河源头地区、防风固沙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受益范围是整个国家乃至世界,国家应向服务提供者付费。对区域性受益的生态项目,应该由受益区域按照一定比例共同付费。二是向破坏生态环境者收费。对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会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的,要对其行为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评估,并按照重置成本由破坏者给予赔偿。三是向生态环境的使用者收费。良好的生态环境,还具有休闲观光、科学考察等多重功能,可以对这些使用者合理收费。四是向社会广泛筹集资金。通过推行生态产品标识、设立生态补偿基金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自愿为推进生态补偿作出贡献。
(二)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 1 完善生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完善法律法规, 使生态补偿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目前, 我国开展的生态补偿试点, 主要是依据有关行业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 而在执行这些条款时又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及细化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影响实际工作效果。要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战略部署和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生态补偿框架, 尽快制定综合性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 对我国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资金筹措、工作分工及职责、监督评估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同时, 各地各部门要依据国家的综合性法规, 研究出台本地本部门的实施办法和规章, 形成一整套分工明确又相互衔接的规章制度体系, 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发挥财税政策在生态补偿中的主导作用。要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 加大生态因素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的权重, 充分考虑成本差异, 不断完善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办法, 加大各级财政对重要生态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生态重要区域的转移支付, 既要能够弥补地方政府为保护生态环境所支付的费用, 还要考虑地方政府因限制经济发展而付出的机会成本。要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和政策导向的作用, 加大对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的经济活动主体的税收征收力度, 逐步建立有利于减轻生态环境损坏、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的税收制度。完善现有生态建设工程的投入政策。对以生态效益为主的生态公益项目建设, 投入资金应该全部由政府分担;对于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生态建设项目, 要按照生态效益所占比例的大小, 合理确定政府投入比例。3 尽快建立生态效益指标和监测体系。这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开展生态效益测算的专项研究工作, 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物质量和价值量的核算方法, 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等的生态环境代价核算方法, 合理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等;与此同时, 还要加强对生态环境情况的动态监测, 建立科学的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效益指标评价体系, 为科学合理地开展生态补偿提供理论支撑和科学依据。
加强对生态补偿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 使我国生态环境状况能够得到明显改善。目前, 我国生态建设中重建设轻管理、边建设边破坏等问题还相当突出, 部门分割、分业监管等体制矛盾依然存在。建议配合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
建立, 理顺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管理体制, 变多头监管为统一管理, 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主要结论和建议
针对生态环境的利益相关者所面临的激励因素,通过构建多元补偿主体和多维权力向度,构建一种多中心的生态补偿机制即突破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自主机制“非此即彼”的单一僵化的制度设计,可以成为解决生态补偿问题的新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补偿机制
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脆弱区的保护和投入力度,增强各种资源税(费)的生态补偿功能,进一步区分中央与地方在生态补偿实施中的控制范围,积极探索区域间生态补偿模式。
(二)积极探索市场补偿机制积极探索资源使用权、排污权交易等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逐步实现区(流)域内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有偿调配机制,逐步建立政府监管下的排污权交易模式及机制。引导鼓励生态环境保护者和受益者通过自愿协商实现合理的生态补偿。
(三)逐步建立自主补偿机制政府要加大宣传生态补偿的重要意义,逐步提高民众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鼓励建立非政府类环保组织,多渠道筹集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生态补偿项目中。逐步转变政府在生态补偿中的角色,构建一个对个人参与者开放的制度环境和市场,促进社会自治组织发展,鼓励社会自治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生态补偿。
参考文献 [1]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2]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制度激励与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政策透视[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3]麦金尼斯.多中心治道与发展[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4]麦金尼斯.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5]陈艳敏.多中心治理理论:一种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J].新疆社科论坛,2007,(3).[6]罗文君.论政府在环境公共物品供给中的角色[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9,(3).[7]肖建华,彭芬兰.试论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8]杜常春.环境管理治道变革———从部门管理向多中心治理转变[J].理论与改革,2007,(3).[9]高有福.环境保护中政府行为的经济学分析与对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6.[10]郭建卿,靳乐山.中国生态补偿研究综述[J].林业经济问题,2004,(4).[11]林燕.生态补偿中的政府主导作用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9.
第五篇:对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行研究论文
近年来,关于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已成为我国教育界广为关注与探究的重要课题,许多专家和学者纷纷著书立说,发表真知灼见,但大部分研究都把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同时很多研究仍停留在理论层面。笔者在平时的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很多案例,如有的学生被认为品行良好,但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最终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有的学生虽然心理素质好,但在日常生活中却缺乏基本的道德素养。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就像左膀右臂,少了一条,人就会失去平衡。鉴于此,本论文在实践中探讨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途径,为高中的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带来新思路,提高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
一、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整合的理论
源泉中学生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教育,尽管它们同属于大德育(广义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各自有着自己的独立性,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它们在内容、方式方法、出发点、直接目标、角色要求等方面存在很多差异。但二者都属于育人的工作,在总目标上是一致的,即塑造一个完整的人。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简而言之,即在“以德育德”“以心育心”的同时,注意“以心育德”和“以德养心”,为新时期我国的道德教育注入新的“源头活水”。
二、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整合的实践探索
1.聚焦内容创新的切入点:主题呈现。要使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中学教育实践中有机结合,各学校必须根据本校实际,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在最佳结合点上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如责任教育不仅仅是道德教育的任务,也是心理健康教育和其他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正是从这个意义讲,责任教育是实现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互相促进的结合点。可以提出分阶段的研究主题,建立并落实研究制度。
2.回应活动创新的融合点:载体搭建。学校的各项活动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渠道。在实践过程中,具体的活动有 5 种。
①军训。通过队列训练既练“形”,更练“神”。体魄更强健,意志更顽强。军训虽然是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却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活动。军训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也可以培养艰苦奋斗、刻苦耐劳的坚强毅力和集体主义精神。
②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主动探索、研究问题的动机和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自主创新的意识和实践能力。
③校园文化艺术节。艺术节作为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却在无形中贯穿了心理健康教育,使同学们在艺术的氛围中感受心灵的放松和分享。
④社团建设。社团活动对于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展示学生风采,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团活动中逐步锻炼出来的自主管理也为学生的阳光人格奠定了有益的基础。自主管理、自觉参与又反过来推动着社团发展,滋润着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⑤走进社区。如走进敬老院,学生每次从敬老院回来,感触都很深刻,他们明白该如何与老人相处,也因此更加懂得珍惜和家人之间的这份亲情,这是很好的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3.凸显课程创新的活化点:学科渗透。学科教学中的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渗透,主要是积极推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方法,将知识的传授融进人的思想教育,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例如,在高中音乐鉴赏中,更多的是要在欣赏课中去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注重情感熏陶,让欣赏课贴近生活,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从而突出音乐课程的人文性。在美术中,抽象的审美对象形与色的真、善、美与情感、道德品质的真善美相一致。
4.强化方法创新的突破点:多样互补。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方法上主要有:倾听、自由讨论、鼓励、会谈、心理测量、角色扮演法、行为矫正法和沟通分析,等等。这些方法注重宣泄和暗示,具有个别性、保密性等特点。道德教育可借鉴心理健康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使道德教育更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同时,道德教育的实践锻炼也适用于心理健康教育。因此实现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的互通,取长补短,相互结合,可以达到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作用,提高教育效果。
三、展望心理健康理念的倡导在现实、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是必须和可行的。
针对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融合,笔者认为是两者交集中的融合,而非两者是完全的合一。他们都有自身的发展规律,是无法替代任何一方的,所以我们在实践中必须避免道德教育问题心育化、心育问题道德教育化,否则会得不偿失。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是高中教育阶段的永恒课题,我们将沿着德心结合的方向继续探索,紧跟时代脉搏,将此精神传承与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