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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小学入学摇号吗(推荐5篇)

重庆中小学入学摇号吗(推荐5篇)



第一篇:重庆中小学入学摇号吗

重庆中小学入学摇号吗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中小学入学摇号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庆中小学入学摇号吗?

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额之后需要摇号。

2020重庆中小学入学摇号细则

网上完成信息采集之后,学校会审核你的信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产生之后,会有短信通知你查询摇号结果,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即可查询,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重要时间点:

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晚于6月10日。

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篇:关于购车摇号

1、问:关于购车摇号审核的问题

2012年3月25日申请的购车摇号,4月25日提示审核未通过,原因是 未连续5年缴纳社保,我到社保局查询,我从2007年4月起至今,一直在缴纳社保,从未间断,已经持续60个月多了,请问为什么还审核不通过呢?我下一步该怎么做?

答:您好,2007年4月到2012年3月是60个月,您3月底提交的申请,应该是因为您申请的时候,2012年3月的社保还没有到账,而现在到账了,您只需重新申请,再参加一次审核就可以。谢谢。

2、问:个人和单位摇号编码有效期如何延期

您好,我是在2012年1月8日前通过申请摇号并通过审核,到3月26日未中签,现如何确认延期,将编码有效期延长.答:您好,在有效期内任何时间进入北京缓解拥堵网站

(),凭“手机号+密码”或“编码+密码”登录系统后,页面上可见“确认延期”按钮为可点击状态,点击即可完成操作。也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区(县)政府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3、问:“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本人为外地在京人员,在北京工作10年了,可因为纳税基本工资每年都有浮动,有时工资就不够纳税标准,保险都是连续的,这样的算不算不纳税连?有没有资格摇号呢?

答:已邮件回复:您好,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条件中,“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

有断年,补缴无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4、问:购车问题

外地户口购车,5年个人所得税是指60个月连续缴纳吗?

答:您好,“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含义:指的是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比如:201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6年至201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社保需满足最近5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通过单位补缴,重新申请后可通过审核。

5、问:外地户籍人员名下京牌第二辆车申请更新指标

你好,我是外地户籍人员在京工作,目前在北京已经拥有两辆京牌车辆。现在,我想将其中一辆京牌车辆(老旧)出售给他人或报废,然后换买一辆新车。请问我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更新指标,而不用参加摇号?如果可以的话,办理手续过程中,是否需要提供五年在京工作完税证明?谢谢!

答:您好,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即可。谢谢。

6、问:购买二手车资格问题

我在北京有一辆自己的车,为2010年购置。现在我想把这辆车卖掉,然后买一辆二手车使用,请问我卖掉现有车辆后的更新指标能够用于购买二手车吗?

答:您好,您将名下车辆出售或报废后的更新指标可以购买二手车或新车。谢谢。

7、问:外地户口购车咨询

你好:我的户口是外地的,我在北京现在的这个单位连续工作五年多了,单位也给我连续缴纳五年的三险了。请问我现在在北京可以申请机动车号牌吗。

答:您好,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二章

第十条第五项,非本市户籍人员要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方可申请摇号购车。感谢您对北京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第三篇:北京摇号

北京摇号新政策解读

编者按: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对个人而言主要改变有二:第一,增加了个人参加摇号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的规定,编码失效前可申请再延期3个月,逾期未申请则编码失效,需要重新申请编码方可摇号,此规定将有助于筛除掉部分无强烈购车需求的个人,从而提高真正有需求者的中签率;第二,新细则明确了“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申请更新指标者,须在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助于避免迟迟不申请更新指标所引起的纠纷。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办公室通告,2012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为24万个,个人指标额度占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指标配额的4%,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指标配额的8%。

●2012年北京市小客车分配指标24万个

同2011年相比,指标总额度并没有变化,依然是24万辆,个人指标比例也不变,不同的是单位指标从2011年的10%调低到8%,相应地,营运小客车指标从2%提高到4%。●2012年1月摇号时间调整为1月20号

由于1月26日正值春节放假期间(正月初四),2012年第一期小客车指标摇号时间调整为1月20日。此后摇号时间仍为每月26日不变。●解决新注册企业申请摇号资格问题

随着北京市投资环境的改善,每年都有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等入驻北京。为支持新注册企业在京发展,使新注册企业与其他企业具有同等申请资格,《实施细则》修订后补充了以下规定:“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该条款明确了新注册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申请指标条件相同:税额标准相同、编码数的税收额度相同、每年最多编码数相同。●对个人摇号编码有效期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个人申请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是指申请编码自审核通过之日(每月25日)起,可自动连续参加3次摇号。

优化和完善申请系统。操作便捷、简明,申请人在上网查询摇号结果时,未中签的,只要点击“确认延期”按钮就可实现延长有效期,个人申请编码有效期将自动延长3个月。3个月后,也就是参加了3次摇号后未中签的,只要再次点击“确认延期”按钮,也会自动延长3个月有效期,以此类推。

●修订完善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发生的小客车指标管理问题

为防止极个别人利用法院判决等骗取小客车指标,《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后的条款明确了:“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由外省(区、市)转入本市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明确更新指标申请期限为6个月

《实施细则》修订后增加一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出售、报废日期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的日期。进一步明确指标配置额度管理

为避免原《实施细则》第五条解读可能产生的歧义,将原第五条修订为:“指标配额按确定,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指标配额不得跨配置。” ●申请单位注意事项

新注册企业,以企业成立日期为准,该条款解决了新注册企业当年不能申请配置指标的问题。

新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但须在填报纳税额时扣减上已中签指标数相应的纳税额。

编辑特别提醒

“临时过户”帮您延长指标有效期

如果您的指标快要到期,可以用手中的购车指标去购买一辆二手车再出售,完成后把个人信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里进行个人更新指标填报,大概2-3天就可以获得新指标,指标自动延长6个月。(注意:如果利用二手车市场进行,那么一定要注意过户程序,如果售出的车辆要使用自己的证件,不仅不能填报,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还会给车主带来很大麻烦)

北京完善购车摇号政策:更新指标申请期为6个月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消息,北京多部门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个人申请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实施细则》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下为《〈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内容政策解读全文:

自2010年12月23日我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以来,在广大市民和在京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理解和支持下,我市小客车数量调控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预期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为此,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委、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从2012年 1月1日起实施。

一、现行摇号程序规范严谨,操作便捷高效

2011年全年12期现场公开摇号工作实践表明,《实施细则》确定的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政策实施中可操作性强;小客车指标申请简便,各审核部门并联同步审核,高效准确;摇号现场公开、透明,现场抽出6位申请人代表通过计算机摇出6位种子数,再由计算机随机产生指标分配结果;摇号结果可通过互联网、区(县)办公窗口、12580电话等多种渠道查询,便捷可靠;中签后指标书下载打印方便,第二日即可办理车辆相关手续。

2011,摇号工作得到了指标申请人的大力支持,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共随机抽取了216位申请人代表,还特邀了168位代表到现场观摩,参与摇号工作。每期摇号时都有市监察局的监察人员和公证处公证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整个摇号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到2011年12月26日圆满完成了2011个人和单位小客车指标配置工作,全年共无偿摇号配置小客车指标245610个(含过期未使用重新配置指标)。

二、《实施细则》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

(一)解决新注册企业申请摇号资格问题

随着北京市投资环境的改善,每年都有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等入驻北京。为支持新注册企业在京发展,使新注册企业与其他企业具有同等申请资格,《实施细则》修订后补充了以下规定:“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该条款明确了新注册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申请指标条件相同:税额标准相同、编码数的税收额度相同、每年最多编码数相同。

(二)对个人摇号编码有效期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个人申请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是指申请编码自审核通过之日(每月25日)起,可自动连续参加3次摇号。

优化和完善申请系统。操作便捷、简明,申请人在上网查询摇号结果时,未中签的,只要点击“确认延期”按钮就可实现延长有效期,个人申请编码有效期将自动延长3个月。3个月后,也就是参加了3次摇号后未中签的,只要再次点击“确认延期”按钮,也会自动延长3个月有效期,以此类推。

(三)修订完善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发生的小客车指标管理问题

为防止极个别人利用法院判决等骗取小客车指标,《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后的条款明确了:“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由外省(区、市)转入本市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四)明确更新指标申请期限为6个月

《实施细则》修订后增加一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出售、报废日期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的日期。

(五)进一步明确指标配置额度管理

为避免原《实施细则》第五条解读可能产生的歧义,将原第五条修订为:“指标配额按确定,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指标配额不得跨配置。”

三、《实施细则》修订后需要关注的事项

(一)新注册企业,以企业成立日期为准,该条款解决了新注册企业当年不能申请配置指标的问题。

新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但须在填报纳税额时扣减上已中签指标数相应的纳税额。(中新网汽车频道)北京车市进入摇号限牌新时代

2010年12月23日下午15:00在北京新闻出版大厦九层新闻发布厅召开“北京交通改善措施”新闻发布会。自此,北京车市进入摇号限牌新时代。

在摇号限牌新政策实施的两个月中,有的第一次参加摇号就能中签;有的全家5口人都参加摇号,其实只为一个人买车,结果三口人中签;有的人根本没打算买车,只想体验一下摇号的刺激乐趣而参加摇号,结果也意外中签;而有的则是有资格参与摇号,却屡摇不中;有的则直接被限牌新政拒之门外,想买车却根本无法短时间内获得摇号资格。诸如种种,是摇号限牌新政实施后的现状,生活在摇号限牌时代中人们对自己现在的处境是一种怎样的想法,我们一起来了解:

“我参与了摇号,即中签购车了”

李宝兴 职业:合伙人律师状态:已购车车主 购买车型:汉兰达

2011年1月26日,是北京实施治理拥堵限制牌照政策的第一轮摇号的日子,参与第一批摇号的北京籍市民和连续缴纳5年个人所得税的市民,共有210178人符合条件,第一轮摇号中签人数是17600个,比例为11.9:1。

我在第一批摇号中被摇中,第一轮摇号中标率为8.4%,在大多数人看来,我无疑是幸运儿中的一个,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并没有感到幸运,总也喜悦不起来。因为平时工作比较忙,从最初开始申请到摇号,一直是我的秘书在操持这些事情,我自己并没有太在意。摇中了当然是好事,摇不中感觉也没有特别大的损失。

但从我作为律师的角度来看,北京为治理拥堵实行限制牌照的政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管理办法。但从法律角度上来看,是违背物权法的,这种事情在国外绝对是不可能出现的。但就中国国情来看,这也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仅是治理拥堵的一种暂时的方法,是下猛药的一种方式,是不适合长期实行的。

而且,这种摇号限牌新政其合法性有待法律上的考证与认定。就我个人而言,作为北京市民我愿意开哪个省市牌照的车是我的自由和权力,也是一项正常的法律行为。北京出台这项政策,京籍市民和符号申请条件的市民参加摇号才能获得上京牌的指标,外地牌照的车辆早晨7:00~9:00和下午17:00~19:00不能进五环内,也就是说,在五环内工作的人,不能开着自己的车去上班,而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样在路上消耗了大量时间成本又将如何计算?

可是,既然出台了,还是需要按照规定去申请小指标,参与摇号。无论北京是否实行限牌政策,摇中还是没有摇中,购车计划早已排上了日程,我都是决心要买车的。既然摇中了我就上北京牌照。摇不中的话我就上外地牌照。而且,我会在正常时间内开着我的外地牌照车辆,如果警察非要拦截的话,那么我会通过行政复议等手段来维护我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和自由。

“我没想买车,参与了摇号只想试试运气,却意外中签了”

张默然 职业:4S店普通员工 状态:徘徊型顾客 车型:考虑中

我是北京市一名普通的市民,目前在一家4S店工作,整天在和车打交道,看着展厅中摆放的车辆或者同事们开着车上下班,心中一直在想,什么时候能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就好了,这样,我就不用天天上下班赶公交车,早晨就可以早睡一会了,但这也只是想想而已。

但对于刚刚参加工作的我来说,买车是件大事,依靠自己的能力买车可能需要等待很长一段时间,但时间对我来说无所谓。

可是,就在我什么都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为了治理拥堵,北京市突然出台限制牌照的政策,让我感到有些措手不及,左右为难。如果现在参与摇号,万一摇中,通过自己挣钱实现购车的梦想很可能就要破灭;如果不参与,等攒够了钱再买车,那什么时候能够摇到指标就成了一件遥远的事。

经过与家人的商议,我抱着淡然的心情去填了网上申请表。第一轮摇号没有摇中,正好!我可以多些时间攒钱。继续接着摇,反正也不急,结果第二轮摇号竟然摇中了,照理说,摇中了应该事件高兴地事情,可是我又有了新的烦恼!

很多人见到我第一句总是问,什么时候买车啊,让我很烦躁。很多人都不喜欢摇中不买的人,尤其是在网上,针对第一批摇中的客户17600个,仅有3000多人在第一时间内购买了新车安装了牌照,第二批摇中客户直接购买了车的客户也只有10%。

我觉得一辆看上眼的车至少也要十万八万的,按照北京家庭的平均收入,至少需要攒十年八年的,这么大的一笔支出,三口之家意见要统一,对一摇就中估计有准备的人不多。而且购车前需要一个考察的过程,既然中签之后半年之内是购车的期限,我想拉开了时间好好挑一挑。摇号的时候我没有违规,买与不买是我的权力。

“我有资格参与摇号却屡摇不中”

田红娜 职业:4S店中层管理者 状态:准车主 车型:凯美瑞

在焦急等待第二轮摇号结果出来的当天,我又崩溃了一次,因为这种摇中的17600个个人小客户指标中,仍然没有我的名字,我似乎有点绝望。

去年年底开始有各种关于摇号的各种传闻出来,北京车市一片火爆的景象,想在限牌新政出台之前实现自己购车梦想的人为数不少,每天进出4S店购车的客户络绎不绝,有的店甚至将展车都卖空了。

我身为4S点的一名工作人员,一方面感叹消费者的购车热情,一方面对自己的购车需求却一再压抑。因为,我一直觉得不可能出台这样的政策,否则,不就从市场经济变成了计划经济了么?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2010年12月23日的北京限牌新政的出台,让我对自己的后知后觉无比后悔。所以,从2011年1月1日起,当很多人还在放假的状态时,我已经开始在北京小指标管理系统网站上开始登记信息,参加第一轮摇号。申请资格没有问题,剩下的就是等待摇号了。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等待,而且还是等待一个未知的选择题。1月26日,未摇中,2月26日,仍未摇中。

我家住望京,在南四环上班,工作比较忙,非常辛苦,每天上班下班路上不堵车需要三个小时的时间,购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是我目前最大的心愿。如果不是因为摇号政策,或许我也没有这么大的期望去购车。屡摇屡不中,让我的期望越来越高,失望也越来越深。

对于出台的这项治理拥堵措施的限制牌照政策,我不敢说反对,但至少不赞成。摇号上牌终究是对公众权利的一种限制,对于像我这种急需购车却屡摇不中的人来说,很难去平和地对待这一事情。

有限的车牌如何分配,是检验公平的关键。这需要在程序设计上处处体现公平和透明,防止任何暗箱操作的可能。而且摇号的程序公平,并不必然导致结果的公平。像经济适用房分配一样,谁有资格参与摇号、如何保证有限的资源分配给最需要的人,都不能完全交给概率,需要在资格审查和条件设置上做出设计。比如,在参与摇号的条件上,还可放宽户籍、纳税年限等限制,保证起点更加公平。

此外,参与摇号的人,也可以分为两类,有人确实急需买车,也有人纯粹为了试运气,并没有明确的买车计划,这就可能造成中签了不买车、急需买车的人却无法上牌。通过什么手段调剂“余缺”,也是摇号之后无法回避的问题,需要政策进一步完善。

“我想买车却没有资格参与摇号”

刘斌 职业:私营企业主 状态:准车主 车型:SUV系列

我是某服装店的老板,来北京已经10年有余。老家是山东的,听老乡说北京的钱好赚,就和老乡一起过来做服装生意,因为平时在店内时间比较多,很少用到车,也没想着买车。但鉴于每年回家春运买票难的问题,一直琢磨着买一辆SUV,但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一直也没太多想这件事情。可是,限牌政策一出,我要想购买一辆北京市牌照的梦想几乎破灭了,春运照常接着挤火车。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规定,申请购车指标一定要是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并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根据此项规定,我既不是北京市户口,无法享有北京市市民的待遇,作为外埠进京工作人员,因为自己经营生意,关于社会保险的事情也没太在意,一直没交,按规定同样没有资格参与摇号。看来要想购买北京牌照的车辆只能等5年以后了。

外埠人员需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5年以上社保以及完税证明,从而获得申请指标的资格。对于这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我在北京从事服装行业也已10年有余,虽说店面规模不大,但北京的GDP中也有我的贡献。摇号限牌新政实施本身是为了北京交通治堵,目前北京的“治堵”效果没看出来多少,也不知道将来交通堵塞是否会有所缓解,但这一政策确确实实先把像我这样在北京工作10余年的外地人的心给堵了。

摇号买车,原本是北京为治理交通堵塞而出台的一项治堵政策,但上述种种现状确实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或许是政策不够完善,或许是中国的问题的确需要有中国特色,但不管是何种缘由,中国民众在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时,在经历了温饱阶段步入小康生活时代开始逐渐有能力享受生活时,通过购车提升生活品质,改变生活质量这一迫切需求没有错。田红娜和刘斌等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们个人,更是限牌新政实施后急需购买车辆改变自己生活方式、提升生活品质群体的一种真实写照,可是,对于政府出台的限牌政策的现实,他们无力改变,只有无奈与叹惋。

北京修改摇号政策呼声越来越大

2012-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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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北京市民的买车需求挑战实施了一年半的限购政策。有消息称,今年9月份北京将实施拍牌与摇号同时最新的官方说法是,摇号购车政策至少在今年年内都不会有变化。这种有想象空间的答复以及对限购政策

近日流传一则消息,称北京市将于今年9月开始实施机动车牌照拍卖政策,车牌起拍价格为1万,9万有变化。

如此详细的实施方案增加了消息的可信度,但北京市交通委内部人士却对媒体称,目前北京实行的摇号

根据最新颁布的规定,从今年开始凡参加摇号者每到3个月都要进行一次审查,这说明至少在今年之内变化。上述交通委人士认为,拍卖车牌涉及到重大政策调整,现在具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各种声音都有,的原因。

不可否认,限购政策对于缓解北京市交通压力的确作用不小。而这个政策是否将继续保持、保持多久,从每个月申请参加摇号的总人数便可看出,北京市的购车需求有多么旺盛。截至6月8日,北京小客车机会。

旺盛的购车需求使得北京市的限购政策频频遭到质疑,修改政策的声音越来越大。置指标申请和确认延期的共969119个,而5月这一数字为92万余人。从6月份的申请人数来看,北京市北京摇号购车政策面临调整

被称为“史上最严治堵措施”的北京限牌政策实施整半年,不仅北京市道路拥堵状况并未出现本质性改观,还催生了诸如全家上阵摇号占坑、摇上号不买车、想买车摇不上号、备案车价格奇货可居、花钱买号牌等众生相。

根据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6月底公布的数据,34个人中才能有1人中签,创下历史最低中签率。北京治堵政策站在了该如何继续下去的十字路口。

车市掉进冰窟窿

截至6月26日,北京市共摇号产生了11.76万个个人和单位指标,但从北京车市整体销量看,摇出的号牌数量显然没有完全转化成新车销量。

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北京新车累计交易12.28万辆,同比减少近20万辆,同比销量累计下滑61%。据市场人士分析,北京新车销量中有四成左右是外地消费者购买。

北京摇号购车的调控措施,将全年购车指标控制在24万个,据专家估算,加上二手车、更新、报废车以及在北京购买外地使用的车辆等,预计2011年北京市机动车销售量约在50万辆的水平,而2010年北京市共销售92万辆机动车。这意味着今年北京车市将遭“腰斩”。

这一政策对车市的影响可见一斑,6月28日~7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与盖世汽车网围绕此话题对业内人士展开了线上投票与线下走访调查,其中61%的参与者认为北京摇号限牌对车市将带来巨大影响,而30%的人认为虽然此政策将对车市产生冲击,但影响不大,另有9%的选择了不好说。

摇号资源被浪费的情况屡屡出现,在北京每月四五十万的摇号大军中,有相当一部分并无购车计划。交管部门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签者购车率仅为21%,这意味着近八成的中签指标被浪费。

“随着个人申请摇号中签难度进一步加大,以及燃油费和停车费的上涨,市民申请购车指标的热情也正在逐渐下降。”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晖表示。

市民申请指标的热情渐冷从每月申请摇号指标数字便可以看出,1月份的申请人数最多,3月份后逐月递减,6月申请人数已下降为第一个月的三分之一。

按照规定,7月26日前,第一期摇中号牌的消费者必须完成购车行为,否则号牌将过期,但北京市汽车经销商普遍感觉6月份汽车销量没有明显增加,“目前,新车、换购、卖到外地的车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北京现代某4S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据估计,北京市因限购政策,汽车销售额将减少600亿至1000亿元。而据国家信息中心经济咨询中心主任徐长明分析,北京实施的车辆限购政策对今年全国车市增长率的影响在4.5个百分点左右。

在本报调查中,在“如何看待目前北京限牌限购政策”的问题上,58%的人支持限牌限购,认为这一政策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状况。但亦有34%的人士认为限牌限购对缓解交通压力帮助不大。另有8%的参与者明确表示反对这一政策,认为它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从这一结果中可以看出,北京的限牌限购政策效果趋于乐观,但不可忽视的是,不支持者比例也不小。

政策现松动迹象

针对摇号出现的种种全家上阵摇号占坑、摇上号不买车、想买车摇不上号、备案车价格奇货可居等现象,北京市相关部门正在酝酿修改摇号方式。

自5月26日起至6月8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对中签不购车者采取惩罚措施,征求意见结果尚未对外公布。

征求意见过程中,交通部门给出的处理措施选项包括“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等,甚至也有交通专家提出,赞成对中签不购车者进行惩罚,如果中签者主动退还指标,就无须进行惩罚,退还的指标则投放到下个月,为参与摇号者增加买车机会。还有专家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摇号。

颇具争议的北京限购政策是否有必要做出调整,本报调查结果显示,尽管这项政策存有不少弊端而遭非议,但大部分被访者还是认为不该轻易取消,其中23%的参与者认为这项政策应该做出较大的调整,以更好地达到治堵的效果,而多达61%的人认为只需要对其进行微调即可。但亦有16%的人认为这一政策应该取消。

随着摇号政策出现松动迹象,限购政策是否应该继续日前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甚至引发了相关部门的“口水战”。

有传闻称,相关部门已将目前汽车消费市场的低迷状况上报给国务院,申请调整或取消各地限制汽车消费的政策,国务院对此报告的批复正在进行中。依据是限购政策与《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矛盾。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明确表示,中汽协从上到下任何人从来没有说过限购政策将取消。

为此,中汽协还发了声明,提到今年1~5月汽车产销增速大幅下降,4、5月份出现负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协会并不认为北京市相关政策是最主要的原因。

多数人士表示,北京摇号并非一个临时性政策,短期内难以取消,但进行更为合理的修改却是十分必要的。

第四篇:上海私立小学入学需要摇号吗

上海私立小学入学需要摇号吗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上海私立小学入学需要摇号吗,快来看看吧!

1、报民办学校都要摇号吗?

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采取“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

家长在网上报名后,如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2、报民办可以填几个志愿?

幼升小家庭,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小升初家庭,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

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3、摇号没摇中怎么办?

幼升小家庭,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小升初家庭,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4、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摇号吗?

今年,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也被列为众多家长关注的对象。

按照意见,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可设置小升初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

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五年级学生家庭,须在4月2日-4月13日信息核对时,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由学籍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根据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5、报名民办校调剂志愿如何录取?

5月18日至5月19日各区组织实施报名志愿电脑随机录取时,将同时举行调剂志愿的电脑随机录取,产生顺序号。5月23日至5月24日根据报名志愿录取情况开展调剂志愿录取。

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将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

调剂志愿录取结果将由“入学报名系统”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家长也可以访问各区指定网站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第五篇:车牌摇号申请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

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二)单位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四)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本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调控办)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相关保障服务工作。

市发改、建设、公安、司法、财政(地税)、国税、人力社保、商务、环保、市场监管、质监、民政等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有关单位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指标申请

(五)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指标的,应当向市调控办提出申请。

(六)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服务窗口办理。单位和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服务窗口办理。

(七)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三、增量指标管理

(八)增量指标以摇号和竞价方式配置。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

增量指标按照比例配置。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80%,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20%;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建设、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量、环境承载能力、道路交通状况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九)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2.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3.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个人只能获得一个申请编码。

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确定。一个申请编码每次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十)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状态正常,上一(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

2.企业上一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十一)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2.上一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2亿元为基数,总投资额每增加2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社会组织、其他组织依法纳税的,申请编码数量可以按照第1项的规定执行。

同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获得指标后,市调控办应当相应核减其申请编码数量。

(十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十三)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十四)市调控办归集指标申请后,应当于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获得申请编码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十五)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本市户籍信息及居住证信息;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的身份信息和在杭居住情况;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及驾驶证信息;市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市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市发改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投资额信息;其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各类注册登记证(照)信息由发证部门负责审核。

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调控办。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市属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十六)市调控办应当归集审核部门反馈的资格审核结果。对通过审核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说明原因。

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各审核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市属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复核期限。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应当将其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十七)单位有效编码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未获得指标的,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内未获得指标的,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审核再次通过起延长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十八)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26日组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指标和个人指标分别摇号。

摇号工作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时间或者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市调控办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十九)市调控办应当在摇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结果,并向取得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到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查询摇号结果。

(二十)市调控办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二十一)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18日之前发布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报价和缴款方式等内容。

(二十二)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参与竞价,并在提出申请后,以每个申请编码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保留价1万元,最高限价为上一个月平均成交价的2倍。(二十三)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

(二十四)竞价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及时向买受人公布竞价成交结果。竞价工作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二十五)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竞价成交款项不予退还。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

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二十六)市调控办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向缴清竞价成交款项取得指标的买受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二十七)增量指标的摇号结果和竞价配置结果一经市调控办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二十八)当月未能成功配置和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标,市调控办应当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次月配置。

(二十九)增量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息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拥堵治理、公共交通事业等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十)单位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参加指标竞价。

(三十一)除常规配置外,给予县(市)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由各县(市)自行组织配置。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四、更新指标管理

(三十二)单位和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1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三十三)小客车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黄标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的,不产生更新指标。(三十四)单位和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市调控办根据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登记信息以及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五、其他指标管理

(三十五)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杭自带小客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三十六)单位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辆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三十七)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教练”“旅游客运”“公路客运”“租赁”小客车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相关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上述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三十八)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新能源车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通过该类指标上牌的新能源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新能源车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的适用范围。

(三十九)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四十)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根据上述两款规定情形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四十一)单位和个人名下有且仅有1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被盗抢小客车追回后,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或在已用指标新增小客车和被追回小客车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上述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申请放弃指标或新增小客车办理上述登记完结后,方可申请解除被追回小客车的“被盗抢”状态;被追回小客车办理上述登记完结前,新增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被盗抢车辆登记业务后,符合条件的,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服务窗口申领其他指标。

(四十二)单位和个人提出其他指标申请后,市调控办应当自收齐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其他指标证明文件。

(四十三)为保障二手车流通行业正常有序发展,市调控办可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经营者配置用于二手车周转的虚拟指标。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商务等部门另行制定。

六、指标使用管理

(四十四)取得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四十五)单位和个人购买小客车后,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单位和个人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以下小客车登记业务,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1.转移登记;

2.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3.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4.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5.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公路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四十六)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四十七)指标不得转让。

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单位和个人取得其他指标后,只能将其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可以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申请前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七、监督管理(四十八)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文件职责的相关部门以及竞价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审核、查验等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四十九)指标证明文件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申请指标,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指标的,由市调控办取消其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市调控办收回指标,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上述行为的处理情况应当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信用记录。

(五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指标配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市调控办、各审核部门和监察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

八、附则

(五十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执行,必须取得财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凭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五十二)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车一方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五十三)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的,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者由外地转入本市时,需提交指标证明文件。

(五十四)因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市调控办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五十五)单位和个人购买经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确认的2014年3月26日零时之前的存量二手小客车,可以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无需申请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五十六)2014年3月26日零时之前购买小客车已取得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的,凭公证书办理车辆登记的时间截至2015年3月31日。已在公证机构备案未取得公证书的,由市调控办另行制定办法处理。

(五十七)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及相关解释:

1.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2.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小客车及进口纯电动车。3.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分别是指符合《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规定的,使用性质为“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小客车。

4.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小客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所列的身份证明。

5.实际缴纳税款总额,是指企业向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实际缴纳的全部税收(不含费及车辆购置税)合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为准。

6.个人名下仅拥有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小客车的,视为名下无车。(五十八)本规定中的“以上”“之前”“之后”“之内”均包含本数。

本规定自2017年1月6日起施行,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1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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