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沙溪隆都医院信息扩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中山市 沙溪 镇 政府采购 项目
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信息扩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0658--1501SZTC6 322)
招 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5 年 年 7 7 月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1-
目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书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3-
投 投 标 邀 请 书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受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的委托,对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信息扩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0658-1501SZTC6322
采购表编号:sx(2015)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信息扩容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68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批);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开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中 山 市 政 府 采 购 网(http:sdf.lkj//www.feisuxs/zt/zsjcy)“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栏目进行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可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密封递交。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关于同品牌同型号的 规定
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可有多家代理商参与竞争,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完全相同的,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3、关于已报名不参与投标的要求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25-一、说
明1、适用范围 项目综合说明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
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
中山市财政局沙溪分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投标人资格、资质条件:
1)参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2)关于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除联合体外,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服务商。
4)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合格的 货物和 服务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深圳市国际招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26-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交付,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城区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银行账号:44-***
(5)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 中标金额(万元)
招标收费费率 速算增加数(万元)
以下 1.5% 0 100-500 1.1% 0.4 500-1000 0.8% 1.9 1000-5000 0.5% 4.9 5000-10000 0.25% 17.4 10000-100000 0.05% 37.4 1000000 以上 0.01% 69.8
5、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2)
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须知(4)
评标办法(5)
合同书(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27-代理机构。但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
第二篇: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0024
采 购 人: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山东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合同范本
第五章-------------------------------------------------------附件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本次开标会议时,应委托受托人参加,受托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以上材料单独递交,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验证。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菏泽市双河路398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0-511988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开发区长江路6611号
联系人:尚经理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2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
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保洁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相关的营业范围;(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3、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登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153.7
三、需求公示
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示。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4 月8 日 至2021年4 月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下载;
3.方式:网上报名,潜在供应商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账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021年 4 月14 日17 时0 分前)报名成功即可,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电子的方式,网上开标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在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虚拟开标大厅开启,请供应商自带电脑、CA到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地点参与网上开标。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21年 4 月 8 日 至 2021年 4 月 14 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月 4 日 28 日9时00分至2021年 4 月 2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菏泽市开发区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西);在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 4 月 2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菏泽市开发区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西)。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经理 联系方式:***
九、采购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发 布 人: 山东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 4 月 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招标人: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菏泽市双河路398号
联系方式:0530-511988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长江路6611号
联系人:尚经理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
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保洁服务。
服务周期
1年。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服务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的营业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3、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登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偏 离
不允许
投标
递交投标
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递交投标文件,经现场查验身份证无效的,不予接收。
文件接收
时间
2021年 4 月 28 日9时30分前
截止时间
2021年 4 月 28 日9时30分时,截止时间之后的不予接收。
地点
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菏泽市开发区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西)。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执行鲁财采【2019】40号文件要求,不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 28 日9时30分;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菏泽市开发区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西)。
开标程序
按照开标系统从招采进宝山东专区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必须自备笔记本电脑、CA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建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
网上交易须知
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招标为网上交易,响应文件采用电子评审的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所有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加密后请使用投标客户端软件验证解密,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加密过程中损坏。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将拒绝接收。
投标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随时登录招采进宝山东专区修改后重新递交。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和CA签名。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公开报价,投标人必须自备笔记本电脑、CA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若投标人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交易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平台技术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并提供缴费支付截图给采购代理公司,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招采进宝|山东专区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
《操作手册》可在http://sd.zcjb.com.cn“服务指南”栏目进行下载。投标人在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166620或项目经理电话。
注:网站响应文件的制作过程需一定的学习时间,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相关文件的上传,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证 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2.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1份,拷贝至U盘(USB接口,word格式及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均需提供)备用。
注:因系统或网络原因等不属于供应商因素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可使用备用的非加密投标文件。
无论开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递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
2.报价函:一式三份,单独封装在投标截止前递交,密封条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电子投标文件:
3.1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2电子U盘一份(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和word格式),单独封装在档案袋内,投标截止前递交,密封条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需上传完网上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带笔记本电脑、CA解密。
5.其他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或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1)招标人系指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4)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6)自招标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招标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解释权
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3)若供应商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组成。
3)商务标书
a)商务标书目录
b)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受托人参加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
d)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e)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f)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g)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业绩表),投标人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其它文件和资料
h)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4)技术标书
a)技术标书目录
b)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c)实施方案,包括:服务承诺、内容及措施
d)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投标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5)资格审查
a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b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c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d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截图。
6)唱标密封袋
为方便唱价,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三份《公开报价一览表》,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价密封袋”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唱价密封袋与报价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提示:
1.本项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版(U盘)word格式及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2.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介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本项目所需的U盘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投标报价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所需的全部费用。
1.开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公开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密封格式见附件10)
1)投标人应将U盘、公开报价一览表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2)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3)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15.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8条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5.1)款、15.2)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6.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7.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山东专区上发布,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推迟后的时间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特殊情况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招标活动可继续进行。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0.开标一般规定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本次开标会议时,应委托受托人参加,受托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独递交,开标前由各投标单位代表验证。
.2)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CA锁解密,系统宣读《公开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0.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a)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c)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
d)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e)未提供电子U盘的。
f)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
22.评标委员会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4)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25.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仅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定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评标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技术要求、企业履行合同能力、社会信誉、近期业绩、优惠条件、服务等综合条件进行评审,按最终得分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并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中标人排序。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出现异常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研究或投票决定排名次序。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政策性功能
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小微企业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有前述三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
3)具体评标办法:
评分
项目
评分
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分配
价格部分(15分)
投标报价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15。(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计算)。
15分
商务部分(30分)
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经理连续在本公司工作5年以上的得3分(提供连续5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年龄结构、学历水平、项目经理持证上岗等情况,综合考量人员经验、素质等情况得1-2分。
5分
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针对性,每有一条认定得1分,最高得3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优惠承诺,每有一条认定得1分,最高得3分。(优惠承诺不得对报价进行优惠)
6分
业绩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签订的,物业服务业绩,每份有效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10分
体系认证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3分,最多得9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9分
技术部分(55分)
成本费用测算
对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成本构成、费用测算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评审小组进行打分,测算合理、完整最高得5分,测算较合理、较完整得3分,测算不合理不完整不得分。
5分
重点难点分析、总体目标及设想
针对各供应商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总体目标及设想的针对性、明确性、新颖性进行评估,得1-5分,缺项不得分。
5分
服务方案
服务实施方案详细完整,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可行性强,能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者得15-20分;
服务实施方案较为详细完整,职责清晰,措施比较到位,可行性较强,基本能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者得10-15分;
服务实施方案一般,职责不够清晰,措施不够到位,可行性一般,勉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者得 1-10分。
服务承诺者一般者得1-10 分,良好得10-15分,优秀得15-20分。
(以上内容含盖消毒操作规程,一室一巾,一桌一巾、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收集与管理等防交叉感染方案)
20分
保密措施
对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密措施进行打分,得1-4分,缺项不得分。
4分
档案管理
措施
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得1-4分,缺项不得分。
4分
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及考核制度
对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制度与员工培训考核方案进行打分,齐全、科学、人员考核有标准、有措施、有进退机制的,得 1-5分,缺项不得分。
5分
节能方案
(能耗)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节能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审,得1-3分,缺项不得分。
3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对各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完备健全、设备完善、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得 1-5分,缺项不得分。
5分
顺利接管措施
对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度顺利接管措施情况完整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进行打分,得1-4分,缺项不得分。
4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评审仅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寻求其他外部依据。
2、本《综合评分法细则》只针对有效投标文件予以评分,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分数列是指投标人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
5、技术标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酌情打分;合格投标人技术标的有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F=(T1+T2+…+TN)/N,其中:F-为合格投标人技术标的汇总得分,T为评委所给的分值,N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6、评委打分超出评分标准的为无效打分。
六、合同的授予
27.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的中标人。
28.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根据实际需求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货物进行适当调整并按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9.中标通知书
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1.悔标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相应合同的,中标无效。
32.验收
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单位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等组成,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
33.中标服务费
1)严格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签订供货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33.1款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平台技术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并提供缴费支付截图给采购代理公司,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招采进宝|山东专区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
34.付款方式
按采购方相关约定付款。
35.中标后需提供,一正,三副纸质版投标标书,以供存档。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周期:1年。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项目预算(万元)
A包
保洁服务
153.7
投标价若超出该预算将做废标处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设备要求
1.1 中标公司具有适应现代化三级综合性医院发展需求的设备,以下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设备明细单均由中标人提供,并需符合医院院感工作和相关的质量要求。所有的材料以不损伤釉面为宜。
具体要求如下:
1.2承包期内所有保洁工具、设备和耗材,均由乙方提供,包括配置专用的洗地机、烘干机、自动洗地吸水机、抛光机、吸水洗尘机、真空吸尘机、电动生活垃圾车。
1.3所有保洁使用的生活垃圾袋、医疗废物袋、生活垃圾篓,每月须足量发放。
1.4所有办公区域、病房区域的保洁用品、工具、垃圾篓,院内垃圾运输车,各种消毒剂、清洁剂、洗涤剂、地面保护材料等,各岗位的保洁材料,包括各种尘推、推水器、涂水器、玻璃刮、伸缩杆防风垃圾铲、肥皂粉、抹布、生活垃圾袋、医疗垃圾袋、保洁用消毒药剂等一切保洁用品均由中标人提供,每月须足量发放,并有发放记录等资料。
1.5空气清新剂;甲醛除味剂;玻璃清洁剂、石材除锈剂;石材护理剂;不锈钢光亮剂;病房垃圾篓一床一篓,配有垃圾袋,垃圾袋一次一清不得重复使用。
2.保洁服务标准要求:
2.1 人员管理要求
2.1.1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所在科室护士长的指导。并符合院感的专业规范,防止交叉感染发生。保洁服务以不影响医护人员工作、患者治疗及休息为前提,合理设计各项工作流程;
1)人员素质的要求:身体健康无疾病。有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正常的劳动技能,年龄要求: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岁以上不超过40%。电梯引导员年龄在42周岁以内,身高不低于1.60米,五官端正,气质好。
2)有健康证明(一年一次体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无传染病或卫生部门规定服务业限制的其它疾病。
3)上岗前接受相关技能、院感知识等方面培训。遵纪守法,无劣迹,职业道德良好。
2.1.2 服务人员工装统一,符合医院文化要求。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整洁工作装和佩带工作证(徽章),工作装外不得罩便衣。衣着严整,内外衣整洁,衣领、袖口保持干净。
2.1.3 各区域服务人员要求相对固定,不可兼职,一人一科,各岗位到岗人员情况及调换时,应及时告知各区域(如:病区、门诊护士长…),若要调离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区域负责人有权提出调离,中标人应及时安排顶替人员。
2.2 服务基本要求
2.2.1 中标方具有医院保洁服务的实际经验;有完善的物业支持和专业的保洁服务经验;拥有先进的保洁设备、完整的医院保洁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必须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
2.2.2 保洁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和就医者要以礼相待。节约水电,爱护医院一切公共财物,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2.2.3 服从医院领导的工作安排,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为了方便临床工作,应征求科主任、护士长意见,做到服务满意。院方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洁员。
2.2.4 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要求定期对保洁员进行培训,发放培训上岗证,同时对保洁员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2.2.5 重点抓好预防交叉感染工作。消毒隔离按照医院相关感染要求进行,保洁员要经常参加相关感染知识等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对医院预防感染的认识。
2.2.6 7×24小时安排保洁员值班。每天要保证有足够的保洁员为临床科室工作,服从临床科室工作安排,热情服务,不得恶意顶撞科室工作人员;
2.2.7 要求有机动调度人员,以应付节假日或平时保洁员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问题。
2.2.8 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对医院进行查巡,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及时解决临床科室提出的问题。
2.2.9 医院只提供保洁办公用房,其他所有涉及到的保洁物品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2.2.10严格按照医院污物及垃圾管理规定,对医疗和生活垃圾分别处理,生活垃圾放置黑塑料袋内封闭,医疗垃圾放置黄色塑料袋内封闭,按要求送到院区垃圾场内或医疗废物(注:含一次性输液袋,处置要求和流程遵照医疗废物,有专用回收袋)暂存点按要求分类放好。
2.2.11为了不影响临床查房和门诊工作,每天保洁员要在医院工作人员上班前,完成应做的保洁项目(医疗及生活垃圾清运、走廊地面的第一次擦拭等)。并保持地面干燥、无尘、无杂物,随后进行日常的设施保洁。
2.2.12 树立爱护、保护公共财物的美德,对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要劝阻,劝阻不听的及时上报医院有关人员处置。
2.2.13中标方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不符合医院要求,医院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
2.2.14所使用的清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清洁电动运输车。清洁尘推头和抹布用专门的洗衣机和烘干机进行洗涤和烘干,不能用手洗,以防止交叉感染。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特殊感染或传染病人清洁用具要单独使用及处理。
2.2.15中标人提供保洁用的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和地面保护材料,这些消耗品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并符合医院院感管理的要求,并且要求提供优质的产品。
3.1 环境卫生保洁
3.1.1 大楼所在周围的所有路面、通道24小时无纸屑、无烟头、无污水、无瓜皮果壳、无痰迹、无树叶等。院区道路每100平方米弃物不超过3个,滞留不超过30分钟。
3.1.2 院内草坪、花坛内无杂物,院内环境保持洁净。
3.1.3 特殊天气情况下(如下雨、雪天),大楼门口的卫生保持无常留水迹,不打滑,下雪后、承担对院内积雪进行清除工作。保持路面清洁。
3.1.4 随时保持院区环境整洁,杜绝卫生死角。院区内地面(含硬化地面、绿化草坪)每日二次清扫,保持地面无杂物、垃圾、积水,道路干净、无杂草,室外的垃圾桶保持表面清洁,无积尘,无附属物。
3.1.5 环卫设置齐全,布局合理。各种院内标示牌每周二次清洁擦拭,保持标牌干净明亮。各种装饰花木要求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现象。
3.2 门诊、医技、病房办公区等室内保洁卫生
3.2.1 地面清洁光亮、无尘土污迹、水渍,地面无烟蒂,保持整洁。
3.2.2 休息处的候诊椅清洁、无迹。公共区域的桌椅定期擦洗、消毒;垃圾及时处理。
3.2.3 楼梯的卫生应保持清洁、无烟蒂、无污垢。走廊地面、电梯厅墙面光亮清洁无尘、无水迹;各层面电梯按键清洁无污。安全通道、楼梯清洁无垃圾及卫生死角,楼梯扶手、画框、栏杆等无灰尘。楼梯台阶压线每2天一次用毛刷扫灰,保持无尘积压。
3.2.4 玻璃内外光洁明亮。
3.2.5 大门、门把手上无手印、尘、迹。
3.2.6 电梯间天花板、灯具、不锈钢墙面清洁光亮。
3.2.7 诊桌、服务台等家具饰面清洁光亮无尘迹。
3.2.8 灯具明亮,无污渍、无死虫等黏附物。区域内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3.2.9 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保持整洁无尘。
3.2.10楼内墙壁,每天一次用毛掸推尘、保持无污、无渍。每月一次清扫各种管道网(含室内外的排风口、送风口)天花板的灰尘,蜘蛛网等。
3.2.11污洗间保持干净无积水,保洁间按规定放置各种物品并给保洁员提供放置个人物品的橱柜。
3.2.12保持区域内宣传栏、门玻璃窗内外洁净,无乱贴画、广告,对乱贴的小广告要及时清理,无乱堆放杂物,无乱挂衣物。
3.2.13分类处理垃圾;垃圾箱内外保持清洁,及时处理,无散乱垃圾,无积水,无异味。
3.3 病房(区)含病区内所有房间清洁卫生要求
3.3.1 病房(区)内墙面、桌面无尘。地面无垃圾、无污迹,保持干净。
3.3.2 病房(区)内、外无乱挂衣物等。
3.3.3 病床保持干净、整洁,床挡无积灰、无污渍。
3.3.4 病室窗帘、围帘:干净、整洁、无污迹,悬挂符合标准。
3.3.5 设备带表面无积灰。
3.3.6 垃圾桶内外清洁,垃圾袋按标准套放,医疗拉圾盛放不得超过垃圾袋的3/4。
3.3.7 病房四角无蛛网尘埃,烟感器清洁。灯具明亮,无直径0.5厘米污渍、无死虫等黏附物。
3.3.8 玻璃窗清洁光亮、窗台、窗轨清洁无尘、无杂物。
3.3.9 急诊室24小时安排夜间值班保洁员,对夜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即产即处理的方式,保证24小时卫生清洁,保持急诊室区域卫生干净,地面清洁设施干净。
3.3.10病区的金属容器品(如:开水炉、垃圾筒、门把手)等,每周一次用擦亮剂全部进行擦拭,使其光亮。不锈钢制品如每月一次用不锈钢保养剂进行保养,保持表面光亮无尘。
3.3.11病区内的所有木制品(如房门、病员衣橱、床头柜、走廊扶手)每天一次擦拭。卫生间台面等均保持无尘干净、清洁。
3.3.12病区内的墙壁,每天一次用毛掸推尘、保持无污、无渍。每月一次清扫各种管道网、室内外送风口、排风口、空调机的过滤网、天花板的灰尘,蜘蛛网等。并保持空调机的外壁清洁。
3.3.13及时关闭走廊和各间办公室、诊疗室的电灯、电扇、灯箱灯,如发现损坏及时与护士长、护士联系修理,水龙头损坏及时报修。
3.3.14一室两拖,一床一巾。无菌消毒一天两次。
3.4 卫生间要求
3.4.1 天花板无积灰、蜘蛛网。
3.4.2 镜子明亮无积尘、水迹及污渍。
3.4.3 灯箱装饰板无积灰。
3.4.4 坐厕盖板座板清洁无水迹,内壁外壁无污迹。
3.4.5 洗脸盆和沐浴房所有金属器表面清洁光亮,瓷盆内壁无水珠或皂渍、水塞无毛发。
3.4.6 墙面、墙身面砖清洁光亮,无污迹。
3.4.7 卫生间玻璃门干净,无污迹。
3.4.8 毛巾架光亮无水迹,毛巾摆放整齐。
3.4.9 厕所无异味,地砖擦拭干净,无烟灰及毛发留下。
3.4.10厕所地面无积水,便池内大小便及时冲净,无尿碱或污垢。
3.4.11抹布、拖把、扫把要及时清洗,保持干净,必须做好标记,挂在固定位置,分别按要求使用。
3.4.13污物桶内、外保持清净,垃圾袋按标准套放。
3.5 行政办公区域保洁卫生要求(包括会议室)
3.5.1 墙面、桌面、无尘。
3.5.2 窗帘干净、整洁、无污迹,悬挂符合标准。
3.5.3 电视机表面无积灰
3.5.4 橱柜内无积灰,抽屉内外干净无污迹。
3.5.5 垃圾桶内外清洁,垃圾袋按标准套放。
3.5.6 墙面、风口无积灰。
3.5.7 墙面四角无蛛网尘埃,烟感器清洁。灯具明亮,无污渍、无死虫等黏附物。
3.5.8 玻璃窗清洁光亮、窗台、窗轨清洁无尘。
3.5.9 石材地板防止烟蒂点、硬物损伤。
3.5.10金属容器品每周一次用擦亮剂全部进行擦拭,使其光亮。
3.5.11木制品(如:房门、沙发、会议桌椅等)每天一次擦拭。
3.5.12室内的墙壁,每周一次用毛掸推尘、保持无污、无渍。
3.6 消毒和垃圾清运管理
3.6.1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3.6.2 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垃圾封闭收集运输。病区及诊室医疗垃圾每日至少两次清运,产生量大的科室根据需要增加清运次数,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3.6.3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的规定,医疗垃圾运送符合规范。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放置,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袋(瓶)按要求放置,不得混淆摆放。
3.6.4 院区下水道及垃圾场是重要污染区,采取每天二次用杀虫剂喷洒等各种措施,控制蚊、蝇、蟑螂、老鼠的传播。每天下班前清洗垃圾场保持干净,做到医疗垃圾严格登记制度,注:送垃圾单位、类别、重量、收到人签字。包装须符合要求,对于不合要求的包装有权拒收。
3.6.5 院区内的垃圾收集容器每日二次清洗擦拭、冲刷,保持容器清洁无污物。医疗垃圾箱不得放置公共区域摆放。应放置指定位置。
3.6.6 保洁人员与科室院感监控人员交接医用垃圾时,应检查包装封口是否严密及标示内容是否完整,认真记录并签字。负责运送医疗废物的保洁运送人员,按规定时间、专用路线运送,医疗废物运送要及时,不得私自处置。使用带标示的专用转运箱并加盖运送;包装袋应保持无破损,不得有积攒、遗失、撒漏,确保医疗废物安全送到院内指定暂存处,按规定完成与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的转运交接。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袋(瓶)按要求收集、登记、暂存,并与医院指定专业公司进行交接转运。
3.6.7 夏季做好蚊虫消杀工作。
3.7 部分保洁员兼任控烟督导员职责,负有监督、劝阻病员及家属的吸烟行为。
4.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应体现投标人的经验和能力,工作计划、工作措施等阐述应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并且各项措施切实可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 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4.2 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阐述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
4.3 提供人员配备、岗位设置、人员考核方案。
4.4 提供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保洁方案方案、培训方案、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物业档案管理方案、接管验收保证措施。
4.5 物业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投标人自报)。
5.其他要求
1.配合协助医院迎评迎检等工作。
2.服务期内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保洁人员配置
院区保洁、电梯人员配置清单
新楼(科室)
岗位
人员
门诊楼(科室)
岗位
人员
1F 大厅
1F东 门诊X光
1.5
2F 住院药房
0.5
1F西 门诊
1.5
3F 重症监护
2F东 B超室
1.5
4F 会议供应室
2F西 妇科门诊
1.5
5F 手术室
3F东 呼吸内科
1.5
6F 手术室
3F西 普内科
1.5
7F南 儿科ICU(新生儿科)
4F东 心内科
1.5
7F北 五官科
1.5
4F西 神经内科
1.5
8F 产房
5F西 行政办公
9F LDR产房
2.5
5F东 心脏搭桥科
1.5
10F 产一科
2.5
其他
11F 产二科
2.5
医疗废物收集
12F 妇科
生活垃圾运送
13F 产三科
2.5
午夜班
1.5
14F 儿科
2.5
外围
15F 普外
2.5
工程技术人员
2.5
16F 骨1
管理人员
2.5
17F 骨2
管理人员助理
18F 骨3
导医
19F 神经外科
沿街楼
1F 急救中心
2F 发热门诊
3F 美容科
1.5
电梯岗
新楼
门诊楼
沿街楼
新楼电梯卫生区
四、服务质量考核
注:为保证服务质量,甲方爱卫科每月对本科室保洁员及保洁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检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罚和奖励,在当月承包款中体现,以中标单位工资总额的40%作为量化考核基金。
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总预算费用153.7万元。
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有关劳动用工的相关法规,承担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个人安全和意外伤害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劳动纠纷和一切赔偿。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责任。
附:1、保洁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附件1:
保洁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科室: 日期: 得分: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扣分
劳动纪律制度建设职工应急预案
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齐全,核心制度上墙。员工熟知。
现场查看、提问
缺失或不清一项扣1分
配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完善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举行3次应急事故演练,应急演练完成后,具有分析报告和图文资料存储档案。有根据演练效果的评价及改进措施,图文资料存储档案。
查阅存档记录
演练欠缺一次扣1分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岗前需与负责人请假并填写假条。
抽查
发现一次扣2分
工作认真,不争执、推诿。工作时间按照要求着工作装,不得穿背心、拖鞋,服务认真、热情,不得与患者、家属及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抽查
发现或投诉一次扣2分
不得损坏、占用,私拿公物,不得盗卖公共物品、捡拾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
现场查看
发现或投诉一次扣1分
住院病人或出院回访病人投诉。
投诉
投诉一次扣2分
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现场查看
发现或投诉一次扣1分
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医院形象。
现场查看、投诉
发现一次扣1分
检查中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
现场查看、查看记录
发现一次扣1分
工作中造成不必要失误,损失在200元以上。
现场查看
发现一次扣1分
公共区域
楼梯间、中厅、走廊、电梯、等地面无污迹、纸屑、水迹、痰迹、污垢、口香糖胶迹、烟头等杂物。(标准为20分钟内必须清理),责任区可回收杂物日产日清。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楼梯、中厅、走廊、电梯、等候区顶棚、通风口无积尘、蜘蛛网。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窗户、窗框、窗沟、纱窗:窗户光亮、无污迹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垃圾桶、标识牌、开关等各种标志物无污迹、张贴、积尘。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窗台等区域无烟头、烟灰、纸屑等。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防护门、钢制门、电梯门无污迹、张贴、积尘。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门诊、病房区域
门诊、病房地面无污迹、纸屑、水迹、口香糖胶迹、烟头等杂物。(标准为20分钟内必须清理)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擦拭墙面、墙裙、扶手、栏杆、钢质门、防火门、开关等无污迹、积尘、张贴物,门警光洁。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顶棚、通风口无积尘、蜘蛛网。病人出院后对病床及床头柜进行终末彻底清洁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按消毒标准擦拭床头柜、设备带等,做到无尘、无污,严格执行消毒处理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按医院感染要求,协助科室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避免交叉感染;清洁工具严格分类使用、区域划分,清洁消毒用品浓度配比及应用符合有关规定。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卫生间地面、洗手台、水槽、拖布池无污物、积水,物品整齐。(标准为20分钟内必须清理)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卫生间镜面、窗户、窗台等光洁,无水迹、污渍、积尘。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卫生间隔断、门清洁无污迹,张贴物。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卫生间便池、地漏无杂物、异味,随时清洁。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保洁房间物品整齐。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室外区域
道路无明显污物、烟头、纸屑等,地面定期清刷。(标准为20分钟内必须清理)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扣1分
停车场(室外、地下)无明显污物、烟头、纸屑等。(标准为20分钟内必须清理)
现场查看、查看记录
发现一处扣1分
露天平台、楼顶清扫干净,无烟头、污物、纸屑、污水,每月巡检清洁。
现场查看、查看记录
发现一处扣1分
医疗废物
按照感染管理规定,检查科室医疗废物是否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抽查
发现一处扣1分
包装、运输、交接环节符合规范。严格执行收集、转运以及交接等双向称重、签字制度,并负有检查标签张贴、封口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任。
现场查看、查看记录
缺失一项扣1分
每次收集和转运工作结束,按规定对转运车、桶(箱)以及现场地面、墙面等进行清洗、消毒。
抽查
发现一次扣1分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工作的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每次作业完成,应按规定进行对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一旦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时,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免疫接种;每年应有体检记录。
现场查看
发现一次扣1分
坚决杜绝医疗废物的非法转运、盗卖等现象发生。
现场查看
缺失一项扣1分
医疗废物有规范的暂存点并有专职人员管理;暂存点实行分类收集、存放;特别是感染性和损伤性应入箱(桶)分类存放,禁止落地放置等。
抽查
发现一处扣1分
医疗废物暂存点应配备挡鼠板、灭蟑螂设施,灭蚊灯、紫外线消毒灯等设施,保持完好;如有故障,应及时保修或更换。
抽查
发现一处扣1分
其他职责
保洁人员能对院内吸烟人员进行积极劝阻。
科室和患者满意度调查情况>80%;在医院迎检等重大活动中,收到批评和引发不良后果的;收到投诉的,调查属实,酌情处罚。
查看记录
酌情处罚
检查者:
第四章 授予合同
一、授予合同前调整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服务进行适当调整并按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二、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采购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如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7)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2份备案。
三、《合同参考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
(范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方)所需(项目名称)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名称、数量、单价、标准
(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四、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
2)支付途径分为三种:
(1)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预算内资金:人民币 元;
财政预算外资金: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
金额:人民币 元;
(3)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人民币 元。
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本合同的支付途径采用其中第 种
五、服务时间
1、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后于 年 月 日以前。
2、服务地点:
六、质量
服务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
2、其他服务内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
本合同乙方应提交:中标服务费。
九、违约条款
1、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验收,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给乙方。
6、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7、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8、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菏泽市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申请机构调解;(2)提交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菏泽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可选择其中之一方式予以解决。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菏泽市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十三、其他
7)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对采招标件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乙方不改变报价单价。
8)合同生效后,甲方如因实际使用需要增加已供服务时,乙方提供应不高于中标时的单价。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财政局 1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 投标函
投 标 函
山东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的公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份数。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托人:,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编号:。
委托事项:
一、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招标活动,受托人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二、委托期限: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本委托书效力自动终止。
三、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三、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履行验收义务,确定验收结论,及时处理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向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
四、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诚信记录:
1、无正当理由放弃采购合同履约的;
2、不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
3、在数量、质量、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功能、工艺等方面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影响的;
4、因履约问题影响采购项目功能实现又拒不纠正的;
5、与采购人工作人员或者验收小组成员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
6、其他损害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第三方权益且情节较重的。
五、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采购人存在 下列行为的,纳入诚信记录:
1、不履行验收义务且拒不纠正的;
2、未按规定要求组织项目验收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3、与供应商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
4、履约验收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影响的;
5、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
六、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供应商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影响公共利益或者采购人权益,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没有规定的,由财政部门予以约谈,责令改正,并根据信用管理规定予以记录、公告。
附件1
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
组织实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
附件5 :公开报价一览表
公 开 报 价 一 览 表
(本表除投标文件内包含外,另单独密封一式三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
大写(元):
小写(元):
服务周期
承诺
备注
注:
1、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2、报价含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至最终用户);
3、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附件6: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详细服务说明
服务期 限
报价总金额合计(大写)
小写
说明:1、供应商必须编制本表;2、本表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总价包括产品、包装、税费、运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4、本表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附件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金
现有职工人数
行政管理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营业执照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单位资质
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邮址)
单位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
驻菏泽市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络方式
业务范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备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总价
签订合同时间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之后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备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2011]300 号)规 定,本 公 司 从 业 人 员 数 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填写该表,非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
附件11: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
本页为最后一页。
第三篇:采购人招标项目文件接受回执
采购人招标项目文件接受回执
致: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交来,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1153124-实验室建设-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室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MSJYBJ—1100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的招、投标存档文件,包括:
□
1、委托代理协议
□
2、采购人技术需求资料
□
3、招标文件论证意见
□
4、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确认资料
□
5、招标文件
□
6、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本项目无需此文件)
□
7、变更采购方式申请及相关附件(本项目无需此文件)
□
8、变更采购方式审批函)(本项目无需此文件)
□
9、评标过程中中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本项目无需此文件)
□
10、评标报告
□10.1 招标文件发售记录
□10.2 投标文件递交表
□10.3 专家抽取记录表
□10.4 唱标记录表
□10.5 评委会人员名单
□10.6 符合性审查
□10.7 评标得分排序表
□10.8 评委会意见
□
11、采购人对评标结果的确认文件
□
12、中标通知书
□
13、公证书(本项目无需此文件)
□
14、政府采购合同
□
1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副本1份)
北京凌伊动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回执
单位名称:(盖章)
签 收 人:(签字)
收件日期:
第四篇:郯城县产业扶贫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郯城县产业扶贫保险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0288
采
购
人:郯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录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一、说
明................................................................6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8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 五、公开唱价、评审与成交.................................................14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20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23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25 第五章
附件...............................................................3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郯城县产业扶贫保险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28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郯城县产业扶贫保险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6、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8、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 CA 认证;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73.7 万元
1.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feisuxs)。
***)。注: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300 元/包,售后不退。
1.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 IEC 国际企业中心 11 楼 1129 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每家投标企业开标到场人员不超过 2 2 人,且必须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登记投标人出席人员信息、测体温,近一周内没有发热情况以及和发热病人、疫情特别区域人员接触史。凡是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间隔 5 1.5 米以上,必须佩戴口罩、提供本人身份证,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三者齐全后,方可进入开评标现场。投标人因不按防疫期间相关要求执行而不能正常参与开评标的,责任自负。
项
目 内
容 1 概况 名称及编号 名称:郯城县产业扶贫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0288 采 购 人 郯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方式 5 质量要求 合格 6 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期限 1 年。理赔追溯至 2020 年 7 月 1日。投标保证金 按鲁财采〔2019〕40 号执行 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9 投标文件份数 根据临财采【2020】10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无需纸质投标文件。
供应商中标后,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其投标文件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相一致,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送至本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3、需要递交的材料: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提供格式为.NLYTF 文件一份
光盘介质储存、word 版投标文件一份采用 U 盘介质存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3)公开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与 CA 锁一起密封递交。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5)最终报价表打印一式三份盖章带至开标现场备用。
(6)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递交的其它材料。
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 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光盘,word版拷贝至 U 盘中备用。
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注: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山东临沂版),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更新制作工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参加投标时务必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以便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三楼)。中标服务费、公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证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项目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 IEC 国际企业中心 11 楼 1129 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15 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 73.7 万元,投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最高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说明 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允许唯一的机构(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子公司)前来投标;供应商属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必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授权书; 17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本项目开标时,各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带身。
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予合同 依据郯城县财政局相关文件(郯财采〔2020 〕1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政府采购起 合同签订时间限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起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 7 个工作后 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签订合同后 2 日内由中标件 单位持采购合同副本原件 2 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合同备案事项。
明 明 1.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
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本磋商文件中的 “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报价供应商之间有关磋商报价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报价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报价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报价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报价
供应商被授予合同,报价供应商不得拒绝。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报价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19〕40 号)规定: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报价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收取报价保证金。
2)供应商应当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采购合同约定,采购人应当按照全面完整、客观真实、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验收。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按照磋商文件约定向供应商主张赔偿责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报价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报价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如潜在报价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有效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报价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9.1 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报价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企业法人签字、企业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报价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为准(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5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供应商除就标书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报价资格。
报价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响应文件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11.3 商务部分
目录; 11.3.2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11.3.3 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配套服务明细表; 11.3.4 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1.3.5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1.3.6 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11.3.7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1.3.8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1.3.9 资格审查资料(以下资审资料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按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
a a、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户许可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
b b、0 2020 年 年 1 月至 9 9 月 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和税收证明材料 ;
c c、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d d、“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e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磋商文件其它部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11.3.13(如果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有)如报价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3.15(如果有)如报价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3.16(如果有)如有下列产品需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11.3.17 临沂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3.18 报价文件的真实性承诺(格式见附件); 11.3.19 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用于评分的材料复印件; 11.3.20 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11.4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3)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4)后续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处理响应程序、处理时间、质保措施等;(5)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②承保服务方案; ③理赔服务方案; ④内控及风险管理方案; ⑤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⑥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⑦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①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②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③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2 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 ④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
12.1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服务期内所需费用的价格。
供应商的投标价应是服务期内,为满足并完成本次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部费用,应包含食宿、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本磋商文件中明示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费用。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磋商文件中所提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及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凡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必考虑。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报价供应商所报方案、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等须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开标时,《公开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以《公开报价表》为准,评审小组有权据此做无效报价处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磋商小组 3 2/3 的评委认定;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其报价须合理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采购不接受报价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
报价总价与分项合计报价不一致的,以分项合计报价为准。
本次采购活动中,报价供应商有不超过三次报价机会, , 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3.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报价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
磋商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报价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报价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主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报价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报价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报价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技术响应文件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报价供应商应将现场递交的投标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无须密封)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密封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单位名称、投标资料内容(如报价一览表、CA 锁等)及“请勿在****年**月**日
之前启封”的字样。
如果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15.1 款、15.2 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供应商。
16.响应文件的提交
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包含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报价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 10 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购买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报价供应商受制约的报价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报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3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 15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在报价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报价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公开唱价、评审与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
按照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开标会议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公开报价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0.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会议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20.3 款规定在开标会议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开标会议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本须知第 16.1 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密封签上收件人主体不是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的。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开标会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专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或 3 人以上单数。
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开标会议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报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报价供应商,并取消其磋商资格:
(1)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报价一览表、1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小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3)报价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小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或磋商小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提供的资质证书过期失效的。
(6)报价供应商报价前后不一致、内容混乱等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认定的。
(7)公开唱标后,报价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标的。
(8)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
(9)妨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报价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0)报价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11)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
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中标单位,并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单位。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单位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单位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
第七步: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
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
(1)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按最终得分确定中标单位。
(2)磋商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
(3)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并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中标单位。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果中标单位无法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供货时间及时供货,则取消中标资格,然后确定得分后一名的报价单位成为中标单位。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4)确定中标单位的,由采购人根据报价单位排名按顺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如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a 供应商相关资质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或虚假的。
b 供应商业绩有一例或一例以上虚假的。
c 供应商业绩有一例或一例以上不良记录的。
d 供应商售后服务有一例或一例以上不良记录的。
e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f 其他与磋商文件、报价文件不符的情况。
评分因素 评分点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价格 10 分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技术部分 服务 定位 20 分 能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认识深刻、定位合理,制定详实的服务方案,承诺理赔时间,建立理赔服务通道,并提供服务承诺的,由专家酌情打分,各项描述细致时间方案具体合理得 20分,各项描述具体但缺乏具体实施合理性得 12 分,有简单的方案描述但没有具体计划与时间安排得 4分。
人员 情况分 固定服务团队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含医保,下同)材料。人员配备优得10 分,良得 6 分,一般得 3 分。(社保证明材料:该机构的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缴费时间六个月以上)
服务 能力 20 分 评价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响应时间及投诉程序,根据整体流程是否科学方便、手续简化、限时办结,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具备24 小时电话服务等相关因素,由评委根据以上方面打分,各项描述细致完整且合理可行得 20 分,各项描述完整但缺乏可行性得 12 分,各项描述简单且缺乏可行性得 4 分。
保险 条款 20 分 扶贫相关保险条款是否规范、操作性强,保额与投保费用性价比对比,对参保人理赔条件设置合理,由评委根据以上方面打分,各项描述细致完整且合理可行得 20 分,各项描述完整但缺乏可行性得12 分,各项描述简单且缺乏可行性得 4 分。
保 险 实力、保障标准 10 分 根据供应商保险机构所设险种、保障标准、偿付能力等相关因素,根据供应商所设险种、保障标准等优于本次服务要求的得 10 分、供应商所设险种、保障标准等满足本次服务要求的得 6 分,供应
商所设险种、保障标准等基本满足本次服务要求的得 3 分。
增值服务分 投标人有利于本项目的优势条件和增值服务,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为准,由评委评分。优得 10 分,良得 6 分,一般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注:(1)磋商小组评审打分仅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寻求其他外部资料。
(2)本《综合评分法细则》只针对有效响应文件予以评分,不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3)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a)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 5%的价格、技术加分。若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种的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加分。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并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复印件加否则视为不响应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不予价格扣除和技术加分。属于强制节能品目清单的产品,未按强制节能品目清单投标的,属于无效投标。具体品目参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节能环保加分 报价部分 若所响应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础上分别给予 5%的价格加分,若所响应部分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5%×(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响应报价)】的价格加分。
技术部分 若所响应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技术得分础上分别给予【技术得分×5%】的加分,若所响应部分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技术得分×5%×(节能、环保
产品合计报价/响应报价)】的加分。
说明:
①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得分。
③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供应商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
b)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c)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d)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合同的授予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报价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不退还。
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报价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成交结果。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报价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34.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备案。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满足采购人、磋商文件要求。
保险清单
光伏及大棚“产业保”保险金额及保费明细
扶贫项目 资金投入(万元)
产业保费率 产业保保费(元)
光伏 1793.4 2‰
类别 标的名称 面积(亩)
单位保险金额(元)
保险费率(%)
单位保险费(元)
保险费(元)
日光温室大棚(有墙体)
附属设施 431.6
覆膜 431.6
5%
棚膜 431.6
5%
拱棚(无墙体)
附属设施 104.4
4%
棚膜 104.4
5%
钢架温室大棚附属设施 335.2
4%
24(无墙体)
棚膜 335.2
5%
智能温室棚(无墙体)
附属设施 7.5
棚膜 7.5
5%
合计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一、授予合同前调整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郯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如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6、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副本份留存。
郯城县产业扶贫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郯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地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高产业扶贫项目风险保障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保险合同当事人
甲...
第五篇:五星级酒店项目房间家具采购招标文件(发布)
**大酒店项目
客房固定活动家具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GDCX-SGZB10-103
招
标
二○一○年四月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1 招标工程名称: 1.2 招标单位: 1.3 建设地点:
1.4 建设项目使用性质:五星级度假酒店
1.5 建设项目规模:酒店(建筑主体)总建筑面积105098.93㎡,地下1层,地上为7层 1.6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客房家具、木门招标适用范围:客房区标准大床房(A户型)、标准双床房(B户型)、残疾人房(H户型)、双间套房(C户型)、拐角套房(D户型)1.7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
1.7.1 第一标段含L东西翼、F、G、H栋活动家具、固定家具和木门(其中A户型120间,B户型110间,C户型10间,D户型41间,H户型5间)
1.7.2 第二标段含B、C、D、E、M、K栋活动家具、固定家具和木门(其中A户型99间,B户型72间,C户型26间,D户型17间)
1.7.3第三标段含独栋别墅及套房总统套户型。
第二部份:总则 2.基本要求
2.1 投标人应清楚了解所有此合同工程内的图纸、材料样品及其他技术规范。
2.2 投标人应了解及协调有关此固定家具、木门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单位的工作,以确保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2.3 投标人需分别提供每件家具、木门的价格,并将所需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及有关任何预扣税或其它税项融入每件家具的价格之内(固定家具不包安装)。2.4 招标要求:国内公认一线品牌 达亿 金凤凰 明辉 亚力山卓,家具、木门的规格款型、技术参数、面料品种色泽严格符合家具、木门清单的要求。
2.5 供应商必须提供近2年参与酒店木饰面工程案例及2011年正在施工案例。2.6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一套如何与装饰公司配合制作固定家具的详细方案。
3.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1 负责家具深化设计,提供全部家具、木门所需要的样品、样板。
3.2 提供家具、木门清单内包含的全部产品的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监督,拼装型家具的现场组装,按招标方所要求的质量、供货周期和供货数量提供优良的家具产品。3.3 通过对生产工艺的调整,使供应的家具、木门产品满足招标方所规定的家具外部感观效果、内在品质及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3.4 负责产品供应到招标方指定产品到场地点之前的,全部运输、运输保险和等服务工作。3.5 负责固定家具规格尺寸的现场复核,保证固定家具安装后与室内装饰完成面完全契合。3.6 为产品提供包装,并负责对包装品的回收。
3.7 负责安排专业的项目技术人员协助装饰公司指导安装,以确保整项工程顺利进行。
4.其他施工单位负责的工作
4.1 向投标人提供完整清晰的固定家具、木门位置线,并配合投标人对位置先进行复核。4.2 在家具到场安装之前,由各标段精装修施工单位负责完成除艺术品安装之外的全部室内精装修工作;并负责清理、整洁施工现场,满足家具安装所需要的现场环境。
4.3 在活动家具安装过程中,各标段精装修施工单位提供家具安装所必要的施工用电,负责看护、保管已安装完成的家具。
4.4 在完成家具分项工程验收之后至精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甲方之前,各标段精装修施工单位负责看护、保管和清洁已安装完成的家具。
5.适用标准和规范
5.1 执行国家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 1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2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3 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4 家具 柜类主要尺寸 5 家具 床类主要尺寸 6 家具五金 家具拉手安装尺寸 7 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安装尺寸 8 家具制图 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及其安装底座要求和检验 10 圆榫接合 木家具涂饰工艺 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范 12 木家具涂饰工艺 醇酸清漆、酚醛清漆涂饰工艺规范 13 木家具 公差与配合 14 木家具 形状和位置公差 15 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
GB/T 3324—1995 GB/T 3325—1995 GB/T 3326—1997 GB/T 3327—1997 GB/T 3328—1997 GB/T 1241—1991 QB/T 1242—1991 QB 1338—1991 QB/T 2189—1995 QB/T 3654—1999 QB/T 3657.1—1999 QB/T 3657.2—1999 QB/T 3658—1999 QB/T 3659—1999 QB/T 3913—1999 5.3 美国威尔逊室内建筑设计公司设计的施工图、材料样品及技术规范。
上述标准或规范均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当上述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在标准要求上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所规定的发生抵触时,则以要求更高的更严格的标准为准。
6.产品的选型及样品确认
6.1 投标人须根据室内装修施工图、三亚海棠湾万丽酒店客房固定资产名录和家具、木门材料样品,材料样品包含木材、饰面木皮、油漆色板、五金、布艺、玻璃、粘接剂等;材料样品的外观形态、内在品质、图案色泽、环保特性以及相关技术参数应与设计单位对客房家具的各项要求相吻合。(严格参照样板房)
6.2 投标人的材料样品须经过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材料确认后封存(严格参照样板房),封存的材料样品是投标人生产家具、木门成品样品的依据,也是招标人对家具、木门成品样品验收的重要依据。
6.3 投标人须根据室内装修施工图、三亚海棠湾万丽酒店客房固定资产名录提供完整、详尽的家具深化设计图纸。家具、木门的规格尺寸、材料的品牌规格及家具、木门的构造方式都应在图纸中体现。
6.4 投标人按招标人确认的材料样品制造家具、对未参与样板房制作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木门成品样品(客房入户门及框1樘、洗手间镜框1件,电视柜1件),并在开标时提供,家具、木门成品样品的外观形态、内在品质、图案色泽、环保特性以及相关技术参数应与设计单位对客房家具、木门的各项要求相吻合(严格参照样板房进行对比)。6.5 投标人的家具、木门成品样品须经过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确认后封存,封存的家具、木门成品样品是投标人批量生产成品家具、木门的依据,也是招标人对家具、木门批量产品生产工艺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部分:家具的技术要求及产品验收 7. 家具、木门质量标准和感观验收标准
7.1.1 家具、木门木材用料要求
7.1.1.1 家具、木门外表使用的树种为:进口白橡木。其中木皮厚度不少于0.6mm,为统一效果,请参照样板间。
7.1.1.2 家具内笼、后背和隐蔽处等零部件可采用其他树种制成。但针、阔叶材不得混同使用,颜色必须内外一致。7.1.1.3 木材材质要求:
已经被昆虫蛀蚀,肉眼可见蛀孔的木材不得使用; 未经防虫蛀处理的木材不得使用; 必须经过防白蚁处理 ;
斜纹材料斜纹程度超过受力部位20%的木材不得使用;
木疖子的宽度超过可见材宽度的1/
3、木疖子直径超过12mm的木材不得使用; 有贯通裂缝的木材不得使用; 有树脂囊的木材不得使用;
有局部裂缝和钝棱等缺陷的木材不得使用。7.1.2 木材含水率要求
本次招标的家具、木门的木材含水率为9%一11% 7.1.3 胶合板、人造纤维板技术要求:
7.1.3.1 每100g胶合板、人造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超过50mg; 7.1.3.2 人造纤维板的合水率指标为应为4%一18%; 7.1.3.3 人造纤维板的平均密度不得超过公称密度的±1O%; 7.1.3.4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12%。7.1.3.5 优质高密度板,环保标准E1级。
7.1.4 五金要求:家具五金必须采用合资以上品牌的高档五金产品(参照样板房)。7.1.5 油漆要求:
7.1.5.1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家具一律采用具备抗黄变特性的油漆;
7.1.5.2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家具使用的油漆品牌:台湾大宝、华润、美涂士。7.1.6 家具、木门尺寸要求
家具尺寸分设计尺寸、极限偏差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尺寸3种。
7.1.6.1 设计尺寸是指产品图样上标注的尺寸。如产品高、宽。深的外形尺寸。主要尺寸亦称产品的功能尺寸,是指产品某一个部位的设计尺寸,除设计方特别要求之外,投标方负责深化设计的家具和木门,其功能尺寸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这个部位的尺寸要求。
7.1.6.2 极限偏差尺寸。是指产品实物经测量所得的测量值减产品设计尺寸后的差值。标准规定的极限偏差非折叠式±5mm、折叠式±6mm。形状和位置公差尺寸分翘曲度、平整度邻边垂直 度、位差度、抽屉摆动度、下垂度,产品底脚着地不平度和分缝等8项。此8项差值均应达到GB/T8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195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所规定的要求。7.1.7 产品外观要求。
产品外观要求是对木加工、涂饰加工、五金配件安装后的技术要求。木加工完成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7.1.7.1 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应经封边处理而未经封边处理的; 7.1.7.2 覆面材料胶贴后存在脱胶、鼓泡、拼接处离缝和明透胶的;
7.1.7.3 零部件接合处、榫孔结合处,装板部件和各种支承件存在松动、离缝。断裂的; 7.1.7.4 产品外表倒楞、圆线。圆角存在不均匀不对称的;
7.1.7.5 雕刻、车木加工后存在花型线型不对称,铲底不平,有刀痕、破痕的;
7.1.7.6 产品外表没有达到精光,内表没有达到细光,粗光部件存在锯毛,和创痕的等涂饰加工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7.1.7.7 整件产品或成套产品有明显色差的;产品表面涂层存在漆膜皱皮、发黏的和漏漆的; 7.1.7.8 漆膜涂层有明显雾光、白楞、白点、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杂渣、划伤、鼓泡和脱皮的;
7.1.7.9 软、硬质覆面材料表面存在凹陷。麻点划伤、裂痕、崩角和刃口的; 7.1.7.10 产品非涂饰部位和产品内部不清洁的;
7.1.7.11 五金配件有安装孔缺安装件的;安装件漏钉、透钉的;活动部件起动不灵活的;配件安装不牢固有松动的;安装孔周边崩茬的。7.1.8 软体(包含真皮、布艺)要求
7.1.8.1 皮质要柔软,表面光滑饱满;布艺要求织线均匀密实; 7.1.8.2 不可以有明显色差(包括真皮之间或真皮与配皮之间);
7.1.8.3 在皮质家具的正面、扶手、座、靠上不可以有皮疤;布艺家具的正面不可有跳线; 7.1.8.4 绝对不允许生霉;
7.1.8.5 抱枕内胆不可有碎海绵或黑心棉;
7.1.8.6 车线与扪工准确,不可以有开线或掉线现象; 7.1.8.7 胶水须喷均匀,不可以出现脱胶现象。7.1.9 家具的力学性能要求。
招标人提供的家具,其家具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试验参数达到GB/T8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195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所规定的要求。7.2 不同生产批次的产品类同性标准
7.2.1 投标人生产的本协议所包含的全部家具和木门,应是同批次产品。
7.2.2 投标人在满足第6.3.1—第6.3.2各条款的约定前提下,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家具、木门制造过程中,使用不同批次的原材料(例如布艺、皮革、油漆等请参照样板间)。7.2.1 使用不同批次的原材料(例如布艺、皮革、油漆等),请参照样板间。
7.2.2 不同生产批次的原材料(例如布艺、皮革、油漆等)与封样样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一致。7.2.3 不同生产批次的原材料制成家具成品之后,其色泽、花纹的差异不能被肉眼所察觉。
8.产品的进场验收
8.1 家具、木门需进行进场验收,双方履行工程物资进场报验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手续,并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表》。8.1.1 投标人在家具、木门到场的同时必须提供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商检证、材料复试报告等资料一式四份。投标人应保证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
8.1.2 投标人应在产品到场前三天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准备验收及准备产品的存放场地。8.1.3 如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在进场验收时,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本协议第6条各款所约定的质量标准,招标人有权选择:
8.1.4.1 责令投标人更换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产品。8.1.4.2 责令投标人更换该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8.1.4.3 终止投标人供货直至终止合同。8.2 产品验收及标准:
8.2.1 按照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对家具进行内在质量验收。
8.2.2 根据威尔逊设计公司确认的家具样品及家具名录中对家具外部感官所约定的内容,对家具的外部感官进行验收。8.2.2 双方代表在验收文件上签字。8.2.3 提供家具验收的各类文件: 投标人应免费提供以下资料各五份: 8.2.3.1 产品出厂合格证 8.2.3.2 厂家质量检验报告 8.2.3.3 厂家质量保证书 8.2.3.4 商检证 8.2.3.5 材料复试报告
8.2.3.6 安装图纸及安装技术说明 8.2.3.7 操作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 8.2.3.8 其他供用户使用的必备资料
8.2.3.9 上述文件均应有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签章。8.3 家具、木门内部构造的现场抽样检查
8.3.1 由于家具的包裹特性,招标人对家具被装饰布艺包裹住的制造部分进行检验。具体为: 8.3.1.1检查方式:抽查。抽查几率不大于每种规格家具到货数量的5%。8.3.1.2检查方法:拆开家具背面衬布,对其内部进行检查。
8.3.1.3检查内容:木材材质,木材含水率,木材阻燃性,木材是否经过有效的防蛀处理,连接木材的五金件是否安装连接紧固,海绵体是否阻燃,金属件有无锈蚀等。
8.3.1.4检查工作的善后:投标人有义务将招标人进行抽样检查的家具恢复到检查之前的形态。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
8.3.2 招标人对投标人每一批次的家具、木门分别进行现场抽样检查。8.3.3 家具、木门的现场抽样需要在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场进行。
8.3.3 被现场抽样检查的家具、木门未通过材料复试所要求达到的各项产品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选择:
8.3.3.1 责令投标人更换该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8.3.3.2 终止投标人供货直至终止合同。
9.产品的监造
9.1 为加强对家具生产质量的控制,招标人将对家具、木门的生产过程和进行监造。9.2 招标人在家具、木门完成木结构制作之后,油漆作业、布艺或皮革包裹作业开始之前,赴 生产车间对家具、木门半成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木材板材材质、含水率、防蛀处理、构造形式。
9.3 招标人在家具、木门成品制作完成后,产品包装之前赴生产车间对家具成品进行检验。9.4 招标人在家具制作期间,还将不定期赴生产车间对产品进行生产监督。9.5 投标人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招标人对产品生产所采取的建造行为。
9.6 招标人在建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能满足第7条所约定的各项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选择:
9.6.1责令投标人重新生产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9.6.2终止投标人供货直至终止合同。
10.产品的产地
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产品的全部生产过程是在投标人注册的生产地点生产制造的,任何非在原厂生产制造、委托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招标人都将视其为仿冒产品而拒绝接收。
第四部分:供货周期、供货数量 10.供货周期要求
供货周期计划
10.1 供货周期:暂定120日历天。
10.2完成全部供货并拼装完成的时间:2010年9月10日 10.5 投标人提供一份详尽的生产供货计划进度表供招标人审批 第五部分 产品包装、售后服务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2.产品的包装
投标人负责提供产品的包装。产品包装应达到以下要求: 12.1 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绑扎结实无松动。
12.2 产品包装能够清晰显示产品的品牌、商标、商检标准、产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及产品数量。
12.3 投标人使用包装品应当是易降解的环保产品。
13.售后服务及维保
13.1 本产品质保期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3.2 投标人应保证在保修期满2年内以市场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产品。
14.技术资料的提供
14.1 操作技术说明
投标人须在家具、木门到场的同时提供产品的操作技术说明,该说明应包含该产品在存放、转运、安装摆放、移动、保养和维修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14.2 安全保险:
14.2.1 投标人应保证产品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14.2.2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时所采取的应急补救措施,对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产品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不能按期保质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产品供货周期的顺延、产品质量的降低以及产品造价的追加。
14.2.3 投标人应提供家具、木门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按期保质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时的应急补救措施,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按措施进行积极补救,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此类事件对招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