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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乡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合集5篇]

某乡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合集5篇]



第一篇:某乡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 XX 乡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XX 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推动我乡殡葬改革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民政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能作用,以开展正面宣传为主,严厉打击棺木、超标墓具等土葬用品、违规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制造销售等行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大力革除殡葬陋习,积极倡树文明新风,助力我乡殡葬改革实现新突破。

二、实施时间

2020 年 7 月 26 日前为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7 月日—8 月 31 日为集中整治、有序推进阶段,2020 年 9 月1 日后转为常态化工作阶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2019 年 7 月 26 日前)。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从事殡葬用品制造、销售的各类主体进行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面摸清辖区内殡葬用品制售情况,做到底数清。

(二)集中整治,有序推进(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31 日)。各村(居)委会要在全面摸清辖区内殡葬用品制售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组织人员集中对制造和销售棺木、超标墓具等土葬用品以及冥币、金元宝、纸屋、纸人、香车等违规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木材、石材加工的商户,要认真核查其经营范围,不得超范围加工棺木、超标墓具等土葬用品;对无证加工经营户,一律依法取缔。对制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商户,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制售。对违规占道经营(含花圈等祀品外挂)的,城管部门要坚决制止,对店铺名称规

范管理。

(三)巩固提升,常态管理(2020 年 9 月 1 日起长期坚持)。各村(居)委会要将殡葬用品市场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棺木、超标墓具等土葬用品、违规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制售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殡葬改革中全面巩固遗体火化率及推进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的重要环节,民政、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对殡葬工作、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曝光违法违规现象,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各村(居)委会

要建立健全殡葬用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与殡葬用品生产者签定不生产和销售棺木、超标墓具等殡葬用品承诺书;与殡葬用品经营商签定不销售违规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承诺书,全面巩固和提升整治效果,实现殡葬用品市场常态化管理。

第二篇:县市监局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县市监局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按照县委、县政府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县局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多次安排调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相关股室、各分局高度重视此事,并成立了XX县市监局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各相关股室、分局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二、该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宣传阶段。

我局下属各分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制作、销售墓碑、土葬用棺材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的经营者逐户上门进行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了国家、省、市有关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意义,提醒此类市场主体不得违反《XX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在火葬区内制造、销售棺木及其他土葬用品”的相关规定。同时服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做到守法经营,合规经营。二是摸底调查阶段。对辖区内的所有生产、销售棺木、墓碑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全县共有X户经营墓碑、迷信物品经销店)。三是限期整改阶段。对X户经营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各经营户自行停止生产、销售棺木、墓碑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对现有成品在限期内拆除或改做他用。

三、存在问题。

由于大部份经营户在整改工作前就已经进好了棺木、墓碑,通过整改工作,处置了一些,但还有少量棺木、墓碑仍未处理。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能否采取同价收购等方法来处置。

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殡葬用品市场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我县殡葬用品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第三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三、工作重点

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检查内容

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

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六、工作步骤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第三阶段(12月下旬-~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第四篇: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科室:

经市局研究决定,现将《磐石市工商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磐石市工商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酒类 整治方案 通知

磐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15份)

磐石市工商局关于开展 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各基层分局、科室、执法队: 2009年3月23日,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县发生用工业甲醇兑制散酒致使人员伤亡事件,造成4人死亡,10多人入院治疗,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为此,吉林省酒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食品安全法》、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吉林省酒办关于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吉林市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办法》,我局定于2009年7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市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张大威、高宝仁,成员单位:公平交易科、消保科、市场科、商广科。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主要负责督察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基层分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到人,同时签订责任状。对发生的杏花村酒、阜阳奶粉、三鹿奶粉、五峰白酒等食品安全事件,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对酒类市场管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安全酒。

二、严格执法,对酒类市场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全面整治

(一)摸清底数,全面排查

各分局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以市场巡查、登记管理为依托,全面排查,摸清统计好本辖区内生产、批发、零售酒类商品的户数,是否有营业执照,逐一登记,分类监管。

(二)严格管理,建档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辖区内的经销单位建立专门酒类监管档案,包括:进销货台帐、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标签、经销的渠道、送货车牌号、进货企业营业执照、工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优质产品标志等,生产白酒的企业还要提供工业生产许可证。

(三)认真执行生产、销售酒类产品相关规定

1、散装酒经营者所经营的酒类商品必须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盛装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标明酒的名称、酒精度、厂名、厂址、原料、执行标准、出厂日期等;

2、酒类经营者应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白酒;

3、酒类经营者储运酒类商品时应符合卫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储运的相关要求,酒类商品应远离高污染、高辐射地区,不得与有毒、有害、污染物、腐蚀性物品混放。

4、酒类商品经营禁止下列行为:(1)仿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识、名优标志、注册商标、特殊标识、傍名牌等虚假宣传行为;(2)伪造产地,使用虚假的文字说明,篡改生产日期,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酒类商品;

(3)销售含有非食用酒类原材料或添加剂配制的酒类商品;

(4)在酒类商品中掺杂使假、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5)采用不正当有奖销售、欺骗性有奖销售酒类商品行为;

(6)采取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商业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酒类商品;

(7)仿造、串贴酒类商品标识;

(8)擅自处理、拆封、转移、销毁被封存受检的酒类商品;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具体要求

1、各分局要有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方案,整治活动要有成效,要彻底扭转酒类市场混乱的局面。

2、协同配合,扎实开展工作。各基层分局要与卫生、商务部门联合行动,强化监管的手段,提高打击力度。

3、做好投诉、举报接待工作,对查处的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没收等强制措施的,一律杜绝以罚放行。

4、各基层分局每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阶段性总结形式上报到公平交易科,由公平交易科汇总上报局领导小组,同时11月末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及预警文书、采取强制措施文书、处罚文书等相关材料上报,并随时做好市局检查、抽查准备工作。局领导小组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不积极行政问题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五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2004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2005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4年11月21日-12月10日)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2004年12月11日-2005年3月31日)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2005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2005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4 月1日-4月20日)在市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市验收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姜堰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姜堰 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村组,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实担负起平坟还田扼制土葬、乱埋乱葬和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对造坟者查处和平坟还田工作。宗教、宣传、广电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要适时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浓烈氛围;文化站要加强对民间闲散吹奏、说唱艺人的管理,规范民间闲散人员参与丧葬经营活动。工商所要对丧葬用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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