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实用范文 > 其他范文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精选合集)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精选合集)



第一篇: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反复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社会环境和现实条件的挑战日益凸显,只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才能更好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坚定干部群众的“四个自信”,增强党、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要带头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凝心聚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体要重点抓实以下三方面:

坚持学深悟透,强化理论武装

严格坚持纪委常委会带头学、理论中心组集中学、干部例会日常学、个人结合实际自主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文章精神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监督执纪,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围绕主责主业,加大对外宣传

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肩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弘扬正能量、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扩大影响力的重要使命,也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推进器”。各部门要共同发力,宣传好围绕主责主业,落实“两个责任”,严肃党的纪律,持续刹风整纪,坚决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各项改革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展示好纪检监察铁军的良好形象。

坚持目标导向,紧盯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四个责任,委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纪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宣传部协助书记抓好具体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岗位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共同推进。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把正确导向的要求贯穿到意识形态工作各领域。

第二篇:纪检监察机关

严于律己 恪尽职守 打造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湖北省鄂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刘沐珍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2月10日公布的又一地方高官落马的典型案例。

自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走马上任以来,制定了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一批高官、要官浮出水面,接受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小到乡镇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迟到、早退、玩游戏、工作日饮酒被曝光,按照干部管理问责规定得到处理;大到中央委员被接受调查,接受应有的法律惩处。全国牵起了前所未有的反腐倡廉、抓典型的高潮,由此可见中央把反腐倡廉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舍。

作为专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首要介入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首感责任重大,他们查案件、督作风,寻证据、提效能,处处需体现出公正、高效的工作风格,在社会上树立起不徇私情、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特殊的工作岗位需要具有相应的思想、业务素质。作为纪检监察人员也不例外,在查处案件、处理违纪人员等方面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辨明是非的洞察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不为利益所趋,不为金钱所动,时刻保持冷静、纯净、干净的头脑。俗话说,做人难,做好人更难,然而做一个面对身边说情送礼、不为利益所动的纪检干部是难上加难,所以在选拔任用纪检干部时,不但要注重文化学历考察,更要注

重思想素质的考察,让一些工作有热情、办事讲原则、处理问题灵活的干部充实到纪检干部队伍,担当要职。要时刻加强业务和顺应工作要求的思想道德培训,增强他们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尽责做好八小时工作,管好八小时之外的点点滴滴。要提高身边亲属的思想认识,不收贿礼、不受邀赴宴、不借助关系吃拿卡要。

诚然,在纪检队伍中还有一小部分干部由于党纪、政纪观念淡薄,自我放松、自我膨胀、自我炫耀,极大地忽视自己所处的特殊岗位和特殊身份,出现了不该出现的违反纪律、违反法律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强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纪委副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申万灏违规接受宴请酒后殴打镇纪委书记„„,这些案件的发生折射出在我们纪检干部队伍中还有一部分人法律观念淡薄、做人修养低下、道德素质泯灭,应该加以严惩。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如出现违纪违法案件,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对于敢于曝光、敢于正视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为之叫好。

在全国上下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的指引下,各级机关紧密团结在以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文件,落实反腐倡廉精神,滚滚浪潮涌动着干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脚踏实地、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为早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周文艺)

第三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

1996年8月19日印发)

第一条 为了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加强办案中的保密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人员和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因工作需要接触案情的人员。第三条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保密要求按照《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对案件或问题初核时,不准向被调查人暴露意图。

第五条 《立案呈批报告》、《初步核实报告》等有关案件材料,应指定专人登记、管理。

第六条 制定案件调查计划要同时制定保密措施,调查大案要案要有具体保密方案。

第七条 拟采取的调查手段、措施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准向被调查人泄露;严禁泄露当事人提供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八条 外出调查一般不准携带案卷,如确需携带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到:两人专管,卷不离人,严防丢失;上下车、船、飞机时,要及时检查,相互提示。

第九条 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内容,不准携带案卷和调查材料探亲访友、游览、购物等。

第十条 汇报案情及有关情况时,应使用加密传真,不得使用平信、明码电报和电话。传递办案材料,应通过机要部门。

第十一条 出境调查携带案件材料,应当按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移送审理的案件材料,要严格登记和履行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案卷材料由承办人负责保管,审理结束后,按规定移送。

第十四条 阅卷笔录、审理讨论笔录等,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

第十五条 案件材料及办案请示、报告和其他有关文字材料,均应按《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划定密级和期限,并妥善加以保管。

第十六条 正在办理的案件,一般不对外宣传报道;需要宣传报道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办案中如发生泄密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力补救;事后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应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金融查询工作1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金融查询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纪委:

根据11月15日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关于配合中纪委案管室做好“就规范纪检监察机关金融查询工作进行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将阿旗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0年以来,阿旗纪委监察局未自行查办或跨地区协助查办过涉及金融查询工作的违纪案件。接此通知后,旗纪委监察局召开了由委局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室和旗内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根据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提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金融查询工作的建议如下:

一、查询权力的界定

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需要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被调查对象的存款问题。针对于这个问题,199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按照这个规定,纪检机关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被调查对象的存款。但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

2年1月15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内容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及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单位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并没有将纪检机关列入到其中,也就是说,对金融部门来讲,纪检机关无权直接查询、冻结、扣划被调查对象在金融部门的存款。所以说,虽然纪检机关做出了有权查询、冻结的规定,但在实践中金融机构依照他们的规定是不能执行纪检规定的。因此,纪检机关在查办信访案件过程中,如果需要查询、冻结被调查对象的存款,只能采取变通的形式,以监察机关的名义使用监察文书,要求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及提请人法院进行冻结。

二、目前有协查职能的单位

按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程序,目前旗内所有商业银行均有在法定框架内协助旗纪委监察局开展金融查询的义务。包括:建设银行、人民银行、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六家。

三、开展金融查询工作的方式

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人民银行储蓄管理条例》及各国有商业银行自行出台的“关于协助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开展金融查询工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手续和程序,该报批的必须报批,该备案的必须备案。

四、对规范纪检监察机关金融查询工作的其它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经济违法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化,查询个人或单位在金融系统存、贷款记录,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金融机构间施展各种手段争取客户,扩大存储,并普遍规定了揽存任务,揽存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到部门的效益和个人的收入。为此,金融机构往往担心纪检监察机关的查询会对今后的揽储带来不利的影响,从而使得金融机构在履行协助义务时陷入两难境地。于是有的金融机构在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推行起了法律实用主义、利已主义,只想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不愿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因此,尽管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金融机构必须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有些地区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每次到金融机构查询相关情况,尽管手续齐全,还是经常遭到冷遇,主要表现有:

1、设置障碍,增设程序,增加查询难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只需持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查询通知书及工作证件,即可在相关金融机构专设的查询窗口办理查询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多家金融机构要求要由金融机构领导签字或领导批准同意后才同意办理。

2、违反规定,直接或变相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有的金融机构以纪检监察机关不具查询资格为由,直接拒绝查询。更多的是相互推诿,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协助查询的义务。一是查询单位存款时,有的还要求必须提供具体账号;二是本系统内拒绝提供全部账户及存款信息,要求逐个网点查询;三是有能力提供查询异地存款信息的,拒绝查询;四是上下级金融机构相互推诿,以资料不在本级机构为由拒绝查询。

3、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消极履行协助义务。一是有存贷款记录的,回复为没有;二是相关信息查询不全面。针对金融系统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出现的上述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确保查询工作能顺利进行:

1、加强联系。纪检监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与金融主管、监管部门联系,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便捷、迅速地依法查询。对有的金融机构不协助查询的,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出相关建议函,与金融主管、监管部门取得联系,请金融主管、监管部门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加强监管。建议金融主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及法制教育,加强对金融机构内不正确履行协助义务的违法行为的管理,特别是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责任追究。

3、严格执法。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对不协助执行的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

第五篇:县纪检监察机关督查工作要点

县纪检监察机关督查工作要点

县纪检监察机关督查工作要点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纪委、市监察局工作部署,县纪委、监察局督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围绕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督促检查,促进决策落实,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委局把督促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常

委、监察局副局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执法室负责日常事务,做到督查工作有领导牵头、职能室承办。配齐配强具体工作人员,为督促检查人员提供列席有关重要会议、查阅文件和资料、跟随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条件,让督查工作人员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同时,领导定期不定期听取督促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那些不够落实的方面,经常研究,认真解决,确保督查工作高效优质。

二、加强重要会议和政策法规贯彻情况的督查工作

采取专项检查与[本文转载自[那一世范文网-http://找文章,到那一世范文网]一般检查,重点检查与个别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抓好市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部署全县中心工作的重要会议,县纪

委全委会、纪委书记办公会、纪委常委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上级颁布制发的重要政策法规、条例、决策决定贯彻情况的督查,及时了解和综合分析贯彻落实的进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找准突出问题,保证政令畅通,各项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加强对重要工作的督查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等县委、县府工作重点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是否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等。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重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情况,重点牵头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党风廉政月报告情况,信访稳定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土地征用、地灾资金、入股煤窑矿山、禁种铲毒、低保、扶贫等情况开展督查,以了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决

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对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力度 认真做好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纪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一是领会精神。认真领会批示精神,做到批则必办,办则必果;坚持高效率、高质量,做到实事求是,处理恰当。二是规范管理。具体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强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形成一个“高效的不脱节的链条”,加快领导批办件的办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办结率100%。三是提高质量。建立和完善回访制度,采取当面征求反映人的意见,或由本人填写意见反馈单、或通过电话回访等办法,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切实解决和处理好所反映的问题。

五、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督查 围绕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每一时期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活动,摸实情、讲真话、树正气,为乡镇部门工作提出建议,提供咨询,为领导决策和工作考核提供依据,为群众排忧解难.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