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镇201x年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镇201x年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会和全县干部大会精神,更好地发挥考核的目标引导和工作激励作用,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特制定201x年度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12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分三大块:共性考核、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奖励分上不封顶,倒扣分下不保底。
(一)共性考核(100分)。主要考核除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外的常规工作和日常管理,分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层组织与民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对行政村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石练镇201x年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表》,考核分工如下:
1.经济发展方面,由镇经济发展中心、农技推广中心负责考核;
2.社会事业方面,由镇社会管理中心负责考核;
3.人口与计划生育,由镇计生办负责考核;
4.综治、信访维稳,由镇综治办负责考核;
5.安全生产,由镇经济发展中心、安监站负责考核;
6.基层党建与民主建设,由镇党务办负责考核;
7.党风廉政建设,由镇纪委负责考核;
8.精神文明建设,由宣传办、文化站负责考核。
(二)加分项目
1.“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完成“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工作任务的公路沿线重点村加2分,美丽乡村精品村加5分;
2.“五水共治”工作。“五水共治”完成村内沟、水渠、山塘的清淤及长效保洁工作任务的加2分;
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制度,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分管污水治理工作,落实一名农村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员,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加3分;
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按时通过验收的加3分;
3.“三改一拆”工作。完成“三改一拆”工作任务,且年内无违法占地、违法建房等出现的加2分;
4.土地开发工作。完成土地开发任务加2分,超完成量化目标任务每增加10%增幅,加1分;
5.洁净乡村工作,根据各行政村全年洁净乡村督查考核总分进行年度排名,前一、二、三名的村分别加3分、2分、1分;
创建完成垃圾分类示范村和“洁净家庭”样板村,并有明显成效的分别加1分。
6.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全年计生工作考核排名,前一、二、三名的村分别加3分、2分、1分;
对往年遗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成效显著的每例加1分。
7.成功创建县、市、省、国家级各类文明村、文化示范村、环境卫生村等的,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
8.成功创建县、市级党建示范点的,分别加2分、3分。
9.g20信访维稳工作,成功化解县、市、省级信访积案的,每起分别加2分、3分、5分。
10.村集体获县、市、省级(包括国家部委)党委政府的各类先进(表彰),或被党政主职领导批示的,分别加3分、5分、10分。
11.行政村特色工作被媒体宣传报道的,酌情加1-3分。
12.按时保质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阶段性、突击性、局部性重点任务,且年度工作富有创造性的村,经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酌情加1-5分。
(三)扣分项目
1.“六边三化三美”行动。未完成“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工作任务的公路沿线重点村扣2分,美丽乡村精品村扣5分。
2.“五水共治”工作。长效保洁工作不力,环境污染整治等任务未完成的,视情扣1-3分,被媒体曝光的加倍扣分;
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扣3分;
未完成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的扣3分。
3.“三改一拆”工作。“四违”管理不力,未及时制止及上报相关信息的,每起扣1-5分;
被上级部门查实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加倍扣分。
4.土地开发工作。未完成土地开发任务扣3分,未完成量化目标任务每减少10%,扣1分;
5.洁净乡村工作。根据各行政村全年洁净乡村督查考核总分进行年度排名,后三名的村分别扣3分、2分、1分;
未完成垃圾分类示范村和“洁净家庭”样板村的分别扣1分。
6.安全生产工作。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每例视情况扣2-4分;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3分;
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每起扣2分。
7.出现违反“三资”管理、村级工程监管、村级公务零招待的,每起扣2分。
8.因工作不力,受到镇、县、市、省级党委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的,每起分别扣1分、2分、5分、10分;
对监督报道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落实整改的,每起再扣3分。
9.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未实现规范化运行(未落实村代办员或代办员未认真开展代办服务)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被上级查实的加倍扣分。
10.村级事务或村域范围内发生的民生事件被各类媒体曝光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11.重点时段出现去市、到省、进京上访的,每例分别扣2分、5分、10分;村内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
12.村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的,每人次扣2分;
被判处刑罚的每人次扣3分;
村主职干部加倍扣分。
13.违反殡葬管理政策,丧户乱葬乱埋的,死者骨灰未葬到公墓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整改未到位的再扣3分。
14.其他经班子会议讨论应扣分的。
上述项目可以累计扣分,下不包底,扣完为止。
(四)否优项目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被“一票否决”村的评比全面先进资格和村支书、主任的评比个人先进资格。
三、考核办法
(一)计分办法。行政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共性考核分+加分项目得分-扣分项目分。
(二)考核奖励。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按行政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奖金发放与考核结果(分值)挂钩。
四、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年终考核奖挂钩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与主职干部年终实绩考核报酬挂钩。
(二)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末三位的,原则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二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一、总则
为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促进全处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海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行为规范、出勤情况、业务素质、岗位履职、领导交办工作五部分,标准分100分。其中,行为规范(15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章守法、勤政廉政等。出勤情况(25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包括执行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业务素质(25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知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政治理论、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的知晓度和掌握程度;岗位履职(30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包括完成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依法行政、社会评价、创新工作等)。领导交办工作(5分),主要考核是否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
四、考核标准
1、行为规范
⑴按时参加集体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等活动,无无故缺席,坚持做好学习笔记,考核成绩优秀,3分。
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违反机关规章制度,3分。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诚信服务,3分;
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团结互助,合作共事,3分。
⑸工作积极主动,作风踏实,服务热情周到,3分。
2、出勤情况
⑴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无旷工缺岗。
⑵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每次扣0.5分,最多扣25分,年底将考勤累计扣分情况记入考核总分。
⑶病假、事假每日扣0.5分。
3、业务素质
⑴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业务知识,在业务考试中成绩优秀。全年考试成绩平均分乘以百分之二十五计入考核总分,50岁以上开卷考试。
4、岗位履职
⑴岗位履职考核由各股室根据个人本职工作确定,以我单位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要依据,由各股室具体到人,准确体现岗位要求,经领导组审定。
⑵岗位履职由考评分占50%,股室测评30%,群众测评20%。
5、领导交办的工作
⑴领导交办的工作室领导指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岗位职能以外的工作,具有临时性、突击性和不确定性。领导交办工作不设具体考核内容,由分管领导将布置工作记录在案,领导组根据每人完成领导交办工作的数量、责任、时限、成绩等方面分档打分。
⑵领导交办工作5分,按好、较好、一般、差分档打分,分别为“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差,2分以上,由单位领导组打分。
五、加分、减分
1、当年受警告处分的减10分。
2、当连续旷工不满10天或当年累计旷工不满20天的,每旷工一天减3分,由各股室、办公室统计。
3、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每次减0.5分,由所在股室、办公室统计。
4、单位集中学习等集体活动时,每一次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减0.5分,请事假每次扣0.3分,无故缺席一次减1分,由单位支部和办公室负责统计提供。
5、病假、事假每日扣0.5分,由各股室和办公室统计。
6、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次减0.5分,缺席的每次减1分,由办公室负责统计提供。
7、违反原则,无故拖延、推诿办案,每次减2分。因业务不熟,使工作出现差错的每起减1分,被服务对象投诉每次扣2分,受到效能办等上级部门、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曝光,每次扣10分。
8、凡在当年获得市委、市政府综合奖或南通市委、市
政府单项奖加1分,南通市委、市政府综合奖或省委、省政府单项奖加2分,省委、省政府综合奖或国家级单项奖加5分,南通市部门单项奖加1分,省级部门单项奖加2分,国家级综合奖加10分。单位受表彰的给单位负责人或各股室负责人或负责该项工作的直接人员加分,个人受表彰的只给个人加分,以表彰奖励的发文公布时间为准。
9、凡在行政服务中心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获得综合奖的加2分,单项奖加1分,集体受表彰的给集体主要组织人,个人受表彰的只给个人加分。
10、凡在《海门日报》录用每一篇加0.1分,《南通日报》每一篇加0.5分,省级报纸每篇加2分,《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国家级报纸每篇加3分,南通市级杂志上录用每篇加0.2分,在省级杂志上录用一篇加1分,在《中国劳动》、《中国社会保障》等杂志上用稿每篇加2分。
第三篇:2012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壶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科室:
为全面考核各科室2014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建立干部职工实绩考核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科室及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按照科学、求是、便捷、公正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通过对各科室工作综合完成情况考核,从机制和导向上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大力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制约权力合法正常运行,促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为科室目标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局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考核的组织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科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简称考核组),负责全局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由局领导牵头,办公室、人事、纪检等主要负责人参加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向局领导报告,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组 长:王世英 局 长
副组长:姜瑞华 副局长、煤炭服务中心主任
秦月强 副局长
王月明 主任科员、纪检负责人
赵 东 总工程师 李红伟 安全生产纠察分队队长
平朝辉 煤炭服务中心副主任
申里明 副主任科员
成 员:赵文国 郭建优 马翠斌 李平张 娟 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月明兼任。
三、考核内容及措施
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双百分”和增减分机制,根据工作内容轻重、难易程度,给予一定的分值。考核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是业务工作,二是综合工作。其中业务工作基础分值为100分,具体包括省市安监、煤炭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及局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工作基础分值为100分,具体包括学习、出勤、卫生、廉政、信息报送、工作日志、车辆管理以及综合治理等方面。考核分值在190 分以上为优秀,180分-190分为良好,170分-180分为合格,1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综合工作考核办法
局考核领导组对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实行轮流工作制,每月组织一次,由考核组副组长依次轮流组织,考核结果在当月例会上通报,并报考核办备案,作为年终目标考核主要依据。
(一)学习方面15分
1、目标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机关坚持每周一、五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都要做好学习笔记。
(2)保证学习内容。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按季度制定学习计划,业务知识学习由培训中心按季度制定计划。
(3)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时间,各科室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把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状态,聚精会神,认真听讲,保持良好精神风貌;不得交头接耳,把玩手机或浏览、阅读与学习内容无关的报刊或书籍。
(4)保证学习效果。各科室参加学习,要带本带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笔记撰写要认真细致,内容翔实,字迹清楚。
2、考核办法
(1)上午8:10分准时开始学习,超时即为迟到,罚款50元,扣1分;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学习的,罚款100元,扣2分。
(2)学习时间交头接耳、把玩手机、乱接电话发现一次扣0.5分。
(3)按时上交学习笔记,无故缺交一次,扣1分,字迹潦草,字数、内容等不达标准要求的,每一次扣0.5分。
(二)卫生方面10分
1、目标要求
(1)各科室要将自己的办公室打扫干净,保持自己办公室所对应楼道的公共卫生,做到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桌面无杂物,门面、墙面无灰尘。
(2)全体人员都要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卫生大扫除和集体劳动,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劳动任务。
2、考核办法
(1)科室卫生每半月组织一次,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不达标准要求每次扣1分,情况特殊的扣2分。
(2)集体劳动和活动人人参与,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集体劳动和活动的(如擦窗户、冬季清雪等),少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的一次扣0.5分,并重新补课。
(三)纪律方面20分
1、目标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本人签到、签退制度(每日4次)。
下午签到2:30—2:40,签退6:20—6:30。下午签到3:00—3:10,签退5:50—6:00。(2)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严格执行省政府“五个不准”、长治市“八条禁令”要求,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科室之间沟通协调尽量用内部电话,不得遛岗、串岗、脱岗、更不准上班时间扎堆聊天、大声喧哗、打扑克、玩游戏、干私活以及浏览与工无关的网页,保持清静文明的良好工作环境。
(3)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不超过1天的,由科长批准;请假2天的由科长签注意见,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2天的,由科长签注意见,分管领导、局长批准。批准请假之后,本人要将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案。
(4)工作人员外出、下乡必须认真履行登记手续。所有人员下乡、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同意,并到局办公室认真填写《壶关县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下乡、外出登记表》,填清下乡时间、下乡地点、下乡人员,重点工作任务等。
(5)按时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
(6)所有干部职工必须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夏(秋)季:上午签到8:00—8:10,签退11:50—12:00,春(冬)季:上午签到8:00—8:10,签退11:50—12:00,廉洁行为。
2、考核办法
(1)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分,无故不到、旷工的,发现一次扣3分。不按时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扣3分。
(2)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发现一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串岗、遛岗的,发现一次扣0.5分;工作日期间午间酗酒、醉酒的,发现一次扣5分;酒后失态,胡言乱语、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一次扣10分,全局通报批评,做出书面检查。
(3)下乡、外出不登记,视为脱岗,扣1分;登记失实的,扣2分;上级部门检查时不在岗的,扣3分。
(4)工作人员无婚、丧、病等大事一般不予请假,原则上每月请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周,规定请假天数以内的不予扣分,没超过1天扣1分,依次累加。如遇大病、结婚、生育等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5)无故不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单位举报有不廉洁行为或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属实的,一次扣当事人3分,科员的调整岗位,科长的诫勉谈话,班子成员的调整职责分工;被纪检部门查处的,取消当年年终奖金和评先评优资格。
(7)批准停职留薪的人员不参加机关考核,不领考核兑现奖。
(四)信息报送方面20分
1、目标要求
(1)各业务科室每周4下午5时前必须按时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周报,每月25日前报送月报信息。
(2)信息内容包括日常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隐患整改安全投入情况,企业证照动态管理情况和上级领导检查调研情况,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3)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
2、考核办法
(1)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认真扣0.5分,少1期扣科室责任人1分,扣科长2分,扣分管领导1分。
(2)信息内容被上级部门采用的,1次加1分。
(五)值班安全10分
1、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做好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对在值班期间不在岗受到纪检委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一般干部一次扣3分,科长一次扣5分,局领导一次扣8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全局干部职工必须随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特别是科长以上干部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不中断,若因紧急情况找不到人,一般干部一次扣2分,科长一次扣3分,局领导一次扣5分。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向办公室上报。
3、监控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交接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交接班时间:春冬季晚9:00,夏秋季晚10:00;早上7:50。接班迟到者,一次扣1分;需替班的,要提前与监控室沟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乱动监控设备;注意室内卫生,不得聚众在监控室打扑克、喝酒、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交班时要将室内打扫干净。乱动设备1次扣1分;地面不干净一次扣0.5分。
(六)工作日志10分
1、各科室应妥善安排好每日工作,按照办公室统一制发的工作日志格式,以科室为单位认真记录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2、工作期间(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每工作日由各科室负责人记录工作日志,记录人因故不在时,各科室负责人可指派其他人代为记录。
3、工作日志记录要清晰、简洁、有条理,真实反映本科室当天所有人员工作情况,最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4、工作日志实行定期检查。各科室每周一学习时将工作日志送交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交局长审阅。因故未交工作日志者要出具书面说明材料,日志记录不全面,一次扣1分,无故不交工作日志者,一次扣5分,并大会通报批评。
5、工作日志由办公室统一发放、登记、汇总、管理。工作日志记录用完后到办公室领取新日志本,各科室旧工作日志由办公室按月妥善存放,年终统一送档案室存档。
(七)车辆管理15分
1、局里的工作用车不固定科室,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调度安排,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的整洁。严禁将公车借给外单位人员或本单位无资质人员驾驶;对车辆爱护不够造成人为损坏,除自费维修外一次扣3分;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造成的损失由自己负责,加扣3分;外借一次扣5分,因外借公车造成的损失单位概不负责。
2、遇节假日,要统一按照纪检委规定,按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统一封存;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3分。
3、无论下乡还是出差,公车均不得停放在饭店、酒店、歌厅、酒吧、桑拿洗浴等娱乐场所,发现一次扣2分,被上级部门查实的,后果自负,并每次加扣5分。
4、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若有违反,后果自负(包括罚款、扣分、维修等),并每次扣2分。
(八)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不重视综治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刑事案件或违反计划生育等被有关部门查证落实的,直接得0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业务工作考核办法
业务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相关考核细则根据省市安监、煤炭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量化、分解,另行下发。
六、本办法自2014年2月10日起施行。
第四篇:关于2005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荣成市建设局
2010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对机关科室、事业单位的考核
1、业务工作(40分):年终由建设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年初经局党委会讨论确定的各单位业务工作及效能提速承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核,通过检查日常通报、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确定最终分数。
2、中心工作(30分):包括机关规范化建设、党的建设、依法行政、宣传报道、平安建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等。一是机关规范化建设:重点考核办公自动化、规章制度制定及工作纪律的落实(包括根据日常检查通报考核禁酒制度、就餐制度、作息制度、值班制度等工作纪律的落实情况)、职工学习(包括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情况)、卫生评比、参加各类会议等内容。具体考核参照各单项考核办法及日常记录确定。二是党的建设:重点考核基层班子建设(包括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班子核心作用的发挥情况、发展党员情况等内容)、共产党员示范岗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依法行政:重点考核各相关单位行政许可、检查、合同、处罚、收费、管理、审批、监督等行政行为,具体考核细则依照《2010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四是宣传报道:根据局党委下达的宣传任务,重点考核各单位在各类媒体及上级部门信息采用情况。具体考核细则依照《关于加强2010年宣传工作的通知》进行。五是平安建设:重点考核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内部稳定 1
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考核细则依照《关于加强信访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六是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做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行政收费、财务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防腐倡廉工作。七是其他临时性工作:重点考核局党委临时布置的各项突击性任务、公益性活动,以及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情况。各项工作由局办公室、政工法制科和相关职能科室根据考核标准,通过平时记录、月度通报以及年底综合检查打出分数。
3、行风建设(10分):考核加强行风建设情况,依照《荣成市建设局开展“效能城建、满意城建”效能提速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考核各单位明确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活动开展的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精简审批流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律、行风问题处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征求社会意见等方面的具体落实情况。
4、综合测评(20分):一是社会评议得分(10分),由建设局向社会不同层面发放民主测评票,对各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层次进行测评,按照公式:得分=满意率×10+基本满意率×5+不满意率×0,算出各单位社会测评得分。二是各单位领导班子评议打分(10分),年终局党委组成专门班子,对各单位
领导班子进行评议,征求各单位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的意见,按照得分=满意率×10+基本满意率×5+不满意率×0,算出各单位领导班子评议得分,将社会测评与班子评议两项得分相加得出各单位综合测评得分。
二、对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勘察设计公司、诚信咨询公司、图纸审查中心四个企业的考核
1、业务工作(50分):一是经济指标30分(图纸审查中心除外),主要考核产值、利润、税金三项指标,每项指标每增加1%加0.1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二是其他业务指标20分(图纸审查中心50分)。年终由建设局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年初确定的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出分数。
2、中心工作(30分):包括企业规范化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平安建设以及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包括企业稳定、参加各类会议、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分别由局办公室、政工法制科等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打分。
3、社会测评(20分):由建设局向社会不同层面发放民主测评票,对各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情况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层次进行测评。按照得分=满意率×20+基本满意率×10+不满意率×0,算出最终各单位社会测评得分。
三、对其他企业的考核
1、业务工作(70分)。重点考核经济指标、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质量、和谐企业建设等工作。经济指标:主要考核产值、利润、税金三项指标,每项指标每增长1%加0.1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安全生产:主要考核企业有无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得满分;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酌情扣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本项不得分。工程建设质量:主要由市政处和质监站等单位对本各单位竣工和在建的工程出具质量情况报告,依据质量报告确定分数。和谐企业建设:由建管处等单位对和谐企业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相关企业得分情况。
2、中心工作(30分)。包括企业规范化管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平安建设以及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包括企业稳定、参加各类会议、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分别由局办公室、政工法制科及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打分。
四、动态考核
1、在全市行风评议名列前十名或被评为全市优质服务单位的,加2分;去年被评为行风评议前十名或优质服务单位,而今年未被评上的,扣2分。
2、获得荣成市级及以上集体荣誉称号的,荣成市级奖励0.5分,地市级奖励1分,省部级奖励1.5分,国家级奖励2.5分。
3、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各种义务劳动表现积极、成效显著的加1分。
4、因工作作风优良、服务质量好,以及在包村扶贫等中心工作成绩突出,收到社会锦旗的每次奖励0.2分。收到荣成市委、市政府批转的表扬信的,每封奖励0.5分;收到威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批转的表扬信,每封奖励1分。
5、国家、省及威海主管部门在我市召开现场经验会的,分别奖3分、2分、1分。在国家级、省级和威海召开的会议上做典型交流发言的分别奖2分、1分、0.5分。
6、争取国家扩大内需资金或上级无偿补助资金成绩突出的,奖2分。
7、在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业管理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积极进行创新,不断推出新机制、新方法、新技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功经验在全国、全省、威海市和荣成市推广的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8、代表建设局参加各级各类活动、比赛并获得奖项的,荣成市级奖励0.5分,威海市级奖励1分,省部级以上的奖励2分。在局系统迎新春文艺晚会演出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1分,获得二等奖的奖励0.6分,获得三等奖的奖励0.4分,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奖励0.3分。在全系统迎新春趣味运动会上获得团体优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0.5分、0.3分、0.2分。
9、落实建设局临时性重要工作部署不力的,酌情扣1-3分;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或顶替、迟到)建设局重要会议的,迟到、顶替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0.8分(以办公室、政工科记录为准),被建设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五、推行一票否决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1、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被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局党委通报批评的;
2、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或重大事件的;
3、作风建设、综合治理、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重大事件的。
六、先进单位的确定
岗位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先进单位确定的依据,按照得分次序,确定2010建设系统先进单位。
七、组织领导
局党委成立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邹德新
副组长:林红光
成员:慈勤承、刘连国、黄宝、张伟、车骏鹏、邢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工法制科,具体负责2010年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各项考核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为推进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上档升级,切实担负起“两个先行区”建设的历史责任,为实现我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镇(区)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镇(区)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市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增强服务意识,鼓励创优争先,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统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对象为各镇(区、园)统计机构。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统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统计局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科、室、队按照具体考核细则对相关工作分别进行考核、记载、打分,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得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
(一)镇(区、园)统计机构建设。建立“一合三统一”统计办公室并规范运作。
(二)统计基础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乡镇统计工作规程》,努力实现“八化”(统计工作法制化、机构网络化、人员专业化、管理程序化、基础规范化、手段现代化、资料档案化、服务优质化)的工作目标,达到标准要求。镇(区、园)、村必须建立统计网络,健全一、二、三产统计台帐。农业统计要设立村级台帐,畜禽大户台帐,样本户记录卡登录及时、全面;
工业统计要设立村级规模以下工业台帐、规模企业的详细台帐。建筑业要设立建筑企业台帐和村级个体建筑业台帐。劳动工资统计按照属地原则,建立镇(区、园)单位上报情况台帐。三产统计要设立村级统计台帐,镇直属单位统计台帐。
(三)统计法制建设。镇(区、园)统计办公室要重视统计从业资格证和统计检查员证申领工作,积极向市统计局提供统计违法线索,并配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四)年定报工作。根据市统计局各科、室、队具体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完成各类统计年定报工作。
(五)主要统计指标数据核算的真实性和严肃性。gdp、第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规模工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等主要统计指标真实准确、符合客观实际。
(六)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实施好本镇(区)各项普查工作。
(七)抽样调查及专项调查。认真完成好市统计局布置的各类抽样调查及专项调查。
(八)信息工程建设。根据工作要求配置相应的数据处理设备,开通内网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镇(区、园)上报的数据资料必须通过内网进行上报、传输,实现无纸化上报。未联入统计内网的,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九)统计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十)统计信息资源开发。运用统计信息资源,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上报各类统计信息,充分发挥统计咨询服务职能。
(十一)会议出勤。准时参加市统计局召开的各类会议,不无故缺席或迟到。
四、表彰与奖励
市统计局组织各科室队对各镇(区)目标责任工作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细则进行百分制打分,总分前六名的镇(区、园)作为统计先进集体,由市政府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