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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材料(含五篇)

南宁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材料(含五篇)



第一篇:南宁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材料

南宁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材料

高等学校泛指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是大学、学院、独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的统称,与大学词义相近。高等学校主要分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宁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宁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验证后归还)。

2、《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拓展:

一、对象范围

南宁籍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凡符合文件政策要求,申请人均可到本机构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本机构将根据存档情况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三、申请条件

南宁籍高校毕业生,报到单位为南宁市。

四、申请材料

提供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五、办理流程

1、现场登记办理存放手续;

2、提供专人送取的'密封档案或由工作人员查询已接收邮寄的档案,予以办理存档登记手续。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第二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签约手续

- 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签约手续-

1.在杭州落实好就业单位后,先在杭州市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注册个人信息

2.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单位在就业协议上盖章

3.人事主管(代理)部门在就业协议上盖章

⑴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

Ⅰ去相应的主管部门盖章

Ⅱ由单位在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申报(申报完毕后毕业生可以在用户中心看到被申报的状态)

Ⅲ去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窗口领取接收函

⑵单位在市人才服务局或区县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

Ⅰ由单位在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申报(申报完毕后毕业生可以在用户中心看到被申报的状态)

Ⅱ去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的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窗口盖章并领取接收函

⑶单位本身就是主管部门的Ⅰ单位直接在主管部门处盖章

Ⅱ由单位在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申报(申报完毕后毕业生可以在用户中心看到被申报的状态)

Ⅲ去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窗口领取接收函

⑷单位没有办理档案托管的,需要办理个人人事代理

Ⅰ在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常用表格里下载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由单位填写盖章

Ⅱ带就业协议和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由杭州市人才服务局个人人事代理窗口盖章

Ⅲ由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窗口进行网上申报,领取接收函

(提示:除了杭州本地生源以外,只有领取过接收函的学生档案才会由相应的人才市场接收,没有办好接收手续的学生档案不予接收,错误投递的将直接退回学校。)

4.将接收函和就业协议返回给学校就业部门,毕业后向学校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提醒:领取接收函之后,学校未派档,未发放报到证之前变更就业单位的,须由原就业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就业协议证明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并将领取的接收函退回人才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后方能办理解约手续,解约后毕业生可以回学校重新领取空白就业协议和新单位签约。)

5.领到报到证以后,请检查报到证的报道部门和就业单位是否与当时办理手续时的单位一致,有错误及时向学校申请修正。报到证开具正确的,若就业单位没有变动,拿着报到证去办理接收函的人才中心报道。如果要调整去其他地方就业请办理“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后再报道。

第三篇:毕业生手续办理须知(模版)

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位毕业生:

1、毕业生在领到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校对各栏的正误,有错误及时到相应的部门咨询改正。(注:《就业报到证》有误咨询相应学院就业辅导员或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口迁移证》有误咨询校保卫处;录取研究生、专升本和“两项计划”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录取我校研究生的既没有《报到证》也没有《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相关的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到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具体就业单位报到(若用人单位规定具体报到时间,请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去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注:报到证抬头开的是哪里,就到哪里报到,档案就在哪里。报到证上的有效期可适当延长)

3、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及时到需落户地方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或到就业单位咨询办理集体落户手续。

4、未申请暂缓派遣的毕业生档案将在7月上旬由学校统一整理后寄往协议书所签订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暂未签约的毕业生档案寄往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届时请于档案交寄两周后(一般为7月下旬)持报到证到协议书所签订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查询档案是否已收到。

5、党、团关系的接转请向所在学院学工办有关老师咨询。

6、未落实工作单位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继续在本地区或跨地区择业。2012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对已就业的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的,在本市范围内调整就业单位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调整的,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省市调整的,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办理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①就业报到证;②毕业证书;③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同时带上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由新接收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7、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学校就业网上下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经学校审核后至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8、若《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或在办理落户过程中碰到问题,毕业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或咨询。

第四篇:毕业生办理各类手续流程图

一、毕业生原户口档案留校后申请户口档案迁出手续

二、原为续读的同学,在领取毕业证后办理户口档案迁出手续

三、《毕业生推荐表》修改流程

四、毕业生在毕业前遗失《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补办手续

注:补发的《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学生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分为遗失补办件”

五、毕业生违约手续的办理

六、在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负责单位:招生就业处

七、在报到期限内,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手续

八、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更换新单位相关手续

时限:毕业后两年内

第五篇: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通知

101171班:

毕业生在招就处领取一系列表单,其中包含(1)未毕业学生提前就业申请表(2)就业问卷调查表(3)顶岗实习鉴定表。

办理离校手续时,请按照离校手续表中的编号顺序进行,1-8项由各部门全部盖章(或签字)后。最后到教务处321办公室办理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如需要打印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同学,请将离校手续表留在教务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4:00-5:00来领取。

表(1)可沿中线裁开,一份留在教务处,一份留存所在部系。表(2)和表(3)由学生带离学校,到就业单位后签字盖章,并与明年7月份领取毕业证书时交回学校教务处(不接受邮寄),否则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如有成绩挂科的同学,可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并及时申请补考报名(报名数据发送电子邮件到jhxyjwc@126.com)毕业前补考时间定为2013年4月27至2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毕业后补考时间定为2013年10月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

学校在每年7月中旬安排外出补考和答辩,具体见网站通知。请注意,2013年5月份成绩审核时如挂科超过五门(含五门)的毕业生当年领取结业证书。如在毕业后一年内返校参加补考,合格后才能换取毕业证书,逾期不与学校联系,将不能换取毕业证书。望互相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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