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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六保”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合集

住建局“六保”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合集



第一篇:住建局“六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六保”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努力实现六稳目标,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扣“六稳”目标,以“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为重点,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强行业监管服务工作,强化惠民利企措施落实,提振建筑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进度。

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78个改造小区工程实施进度,确保2020年全部完工。

责任股室:城建股、物业股

2.“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加推推进全区7家中央所属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实施进度,确保2020年全部完工。

责任股室:城建股、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3.城市棚户区改造。积极申报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落实好棚改各项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实施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主体工程竣工,2020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部开工。

责任单位:动迁安置服务中心

4.人行过街天桥工程。新建盘旋路、人民广场、长征小学人行过街天桥,加快工程进度,争取9月底全部完工。

责任单位:城建股、市政所

5.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全面推进环城北路、黄峤路延伸段、兴平北路延伸段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陶瓷路提升改造工程,争取环城北路10月底完成拆迁、西路口桥涵及路基工程;

黄峤路延伸段7月底通车;

兴平北路延伸段和陶瓷路提升改造10月底完成路基工程。

责任单位:城建股、市政所

6.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效。在全面消除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基础上,持续做好动态新增危房监测,确保农村贫困户不住危房。

责任单位:村镇股

(二)强化日常工作落实。

7.保障市政公用行业正常运行。全面做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基本民生不受影响。积极调度城市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建筑行业重点项目,配合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城建股、供水公司、市政所、环卫所

8.促进建筑企业用工和劳务就业。积极推进省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系统的落地使用,鼓励企业发布劳务用工需求信息,为施工企业和劳务人员搭建用工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9.优化行业政务服务。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依托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加快推行“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和严格落实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和告知承诺制等举措,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在小型仓储工业类项目、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试点;在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积极推进企业资质审批表告知承诺制;

完成电子印章合法性认证和数据对接,全面启用建筑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减轻企业成本。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

10.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担保管理制度。在装配式建筑中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搭建省内企业对接平台,创新合作模式,稳定合作关系,在城市综合体开发、工程总承包及优质ppp项目上强化合作,打破铁路、水利、机场、核工业、交通等领域的行业壁垒,逐步缩小差距。不断优化工程担保管理,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进一步优化担保管理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市场担保条件,将保证金转化为社会广泛接受和认可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形式,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压力。

责任单位:城建股

11.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和”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不动摇,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考核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考核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房地产交易中心

12.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开工、竣工、延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计入违约期;

对受疫情影响的建设项目,可申请跨节点拨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

责任单位:房地产交易中心

(三)强化惠民利企措施落实。

13.全力保障城镇困难家庭住房。研究建立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努力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办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按时足额发放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股、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14.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工复工工作的通知》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住建行业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引导企业加强合同期的管理,依法协商合理顺延项目合同工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和停工损失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5.及时合理调整工程计价。指导受疫情影响的工程项目和企业,通过协商依法依规调整工程计价事项,将受疫情影响的人工费、防疫抗疫费、临时措施费等疫情防控费用细化量化,并计入工程造价,要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计价调整的指导意见》(甘建价〔2020〕145号)文件规定,人工费上调20%并发布人工指导价,临时措施费率在现有基础上上调50%,防疫抗疫费用一级、二级按照每人每天40元,三级、四级按照每人每天25元计入工程造价。应发包方提出复工要求的,疫情防控需要发生的现场人员核酸检测费用、劳务人员点对点返工接送费用、抵达施工现场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包括隔离人员工资)、增加的专职防疫人员费用,按实签证计入措施项目费用中,列入工程造价。督促各市州及时调整并发布人工指导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6.加快施工许可证办理。疫情期间继续开通施工许可快速办理渠道,按照工程类别采取先行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方式,加快施工许可办理进度。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7.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环缴免缴政策。按照人社部和住建部《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协助相关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8.执法自由裁量从轻从宽。对住建行业中小微企业能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调查并对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9.引导家装行业开展装配装饰优惠活动。鼓励开发商扩大精装房建设,联合装配、家装、建材企业开展家装、家具等配套组合优惠活动。

责任单位:房地产交易中心

20.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作用。配合智能部门大力推广5g技术的应用,加快推进5g智慧城市,加快推进数字社会服务模式的推广应用,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燃气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

责任单位:市政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和推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和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和知晓度和透明度,指导企业用好相关政策措施,让政策发挥最大效益。

(二)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和调研,通过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推动涉及企业及企业复工复产、“六保”及促销费扩内需“一揽子”支持措施落实见效。

(三)持续抓好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实效,畅通企业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依法灵活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精准契合企业和群众需求。

第二篇:住建局2017大气污染实施方案

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我县城市建设工地扬尘产生,最大限度地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按照县大气污染攻坚战会议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多样性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分工,我局决定调整范县住建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同仲 局 长 副组长:孟小兵 副局长 成 员:王龙宝 质监站站长

张 峰 工程股股长 钱守利 墙改办主任 张自胜 市政股股长 王 伟 安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伟兼任。

二、实施范围

县城区规划区已办理规划建设手续的建筑工地。

三、治理标准

按照《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要求,对实施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部门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编制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简报,发布扬尘管理信息,总结扬尘治理工作经验,建立奖惩机制,通报考评结果;

3.负责扬尘管控政策的宣传,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扬尘防治要求。对各项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各类施工工地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全部实行停工整治,严格各类施工扬尘。

(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制度。2017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蒋施工单位扬尘违法违规情况纳入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将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列入行业“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在退出“黑名单”前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三)提升扬尘污染监控、检测水平。自2017年1月1日起,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开工工地,要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料堆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开工工地,要在主要扬尘点安装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可以适当增加检测设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地,鼓励安装检测设备。

(四)加强股室联动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各股室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建设项目,被某个职能股室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期间,各职能股室要暂停该项目及该项目建设单位新建项目的所有手续办理。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建设责任主体单位是扬尘治理防治单位的责任主体,为严格落实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规范项目经理管理制度,新开工项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证书暂存在我局,待项目竣工后退还施工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大气污染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的一项事关全民身心健康的政治工作,其中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是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之一,各职能股室要高度重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深刻认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强力推进

各职能股室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搞好排查,进一步完善各自台账,实行网格化管理,班子成员包片,各股室长包点,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六个100%治理标准,要精准到位,坚持一个标准一抓到底,强力推进各个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扎实整改。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

各股室要组织对各自管辖的领域开展巡查督查,不定期进行暗访、抽查,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企业要予以上报,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上黑名单。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得过且过的股室及有关责任人,按照“三单制”,即一次交办整改,二次催办通报,三次移交问责的原则进行问效处理。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完成良好的股室及一线人员,将予以表彰,对工作在一线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2017年2月26日

第三篇:2013年住建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激发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力,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文明委《关于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关于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市民中开展“践行文明承诺,争做文明市民”签名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落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结合工作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大力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对子女开展“三理”教育,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特点,针对未成年人开展送法律、送科普、送温暖等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对子女开展好“诵中华美文、唱经典红歌、行文明礼仪、做美德少年”主题实践活动和“我的暑假有意义”系列实践活动。

二、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在局机关和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含市级文明诚信企业)积极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1、队员基本条件。要严格按照志愿者人数占本系统、本单位总人数的规定比例,动员、招募志愿者。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凡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都可以成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成员。

2、队伍人数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本系统工作性质及服务功能,成立不少于职工人数20%的志愿服务总队;局属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含市级文明诚信企业)都要建立一支不少于本单位职工人数20%的志愿服务队。

3、队伍机构设置。各单位要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基本队员、有服务场所(对象)、有经常活动、有管理制度的“五有”标准,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依托各自的志愿者服务站点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特点,在城区各主干道、交通拥堵路段、棚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在社区、商业区、各景区景点,在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有选择的建立长期性和阶段性服务相结合的志愿者服务站点,并通过签订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确定和创建志愿者服务基地,示范带动群众性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

4、集中注册登记。我局成立以纪委书记葛国林为队长,党办主任关铁宪、办公室主任杨定兴、机关党委副书记付红为副队长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志愿服务总队,并按要求将志愿服务队名称和志愿者队员、志愿者人数等向市有关部门上报,进行集中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举行集中宣誓仪式,以增强志愿者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5、开展重大赛会、庆典志愿服务活动。在“清明文化节”、“郑汴马拉松比赛”、“十一黄金周”、“菊花花会”等全市性重大赛事、重大节庆期间,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赛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以团队或个人的形式为大型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6、开展扶危济困志愿者服务活动。把服务生活贫困群众、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困难群体作为重点,按照“一助一”“多助一”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提供定时陪护、精神慰藉、技能培训等形式的服务,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7、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休息日走上街头,在主要交通路口、路段、车站广场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发放文明交通宣传单或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使广大公民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市民群众践行文明交通行为方式,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逐步养成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文明乘车的交通行为习惯。

8、开展美化社区环境志愿服务。帮扶社区的单位要组织志愿者队伍定期到所帮扶社区,以增绿色、治污染、整脏乱为重点,积极开展社区环境清洁整治和环保实践活动,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倡导健康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美化社区、清洁家园”活动,组织志愿者搞好所帮扶社区的街道、广场、绿地、游园等的卫生保洁,清洁公共设施,清除积存垃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脏乱差卫生死角,维护好公共绿地、草木草坪和树木。局驻村帮扶工作队要以“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帮助所驻村建设公共设施、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治理村容村貌,推动所驻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

9、开展维护公共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所在社区,引领社区居民签订“践行文明行为承诺书”,引导市民践行文明就餐、文明游览、文明观演、文明购物、文明祭扫、文明养犬等文明行为方式。动员志愿者到商业街区、景区景点、主要道路、车站广场和赛会场馆等重要公共场所、重点部位,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劝导制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损坏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抽烟等不文明言行,引导人们讲究公共场所道德、遵守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守则,着力维护好公共场所秩序。

10、精心组织,开展活动。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发挥住房建设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活动开展,经常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活动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集中性活动要围绕三月份“学雷锋志愿服务月”、“践行文明承诺”签名、四月份“文明交通月”和全市性赛会活动等开展志愿服务。

三、认真开展“践行文明承诺、争做文明市民”职工签名活动

1、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开展“践行文明承诺、争做文明市民”干部职工签名活动的意义,调动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争取做到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在市文明办统一制定的《承诺书》上签名,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出体现行业和单位特色及个人服务岗位特点的承诺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签名。同时深入建设施工现场组织农民工做好签名活动。

2、营造舆论氛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代表参加全市承诺书签名活动启动仪式,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3、认真组织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承诺书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开展承诺书签名活动。同时,做好对承诺人落实承诺内容情况的督察,促进“文明承诺”的践行。

四、做好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结对帮扶工作,大力提升整体文明程度

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社区居民(村民)文明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辐射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改善社区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大力提升社区(行政村)整体文明程度,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1、明确结对帮扶单位,抓好工作落实。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局系统有帮扶任务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市房屋经营总公司、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职工中专、市工商房管理处、龙亭房管所、鼓楼房管所、市政工程总公司、河南天龙建安有限公司。以上单位要发挥工作优势,以提高社区居民(村民)文明素质为目标,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搞好环境卫生,改善环境面貌;完善宣传设施,营造教育氛围;帮建文体活动设施,关爱未成年人教育;开展各类创评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等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帮扶工作,大力提升社区(行政村)整体文明程度。

2、局机关要切实做好东郊乡吴刘新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帮扶工作按照市文明委要求,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建立宣传阵地,营造创建氛围。建立一条宣传文化墙或文化街,制作固定宣传标语或宣传版面,宣传以“xxxx”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传统美德、家庭美德、村规民约,宣传文明卫生村、文明卫生户、卫生清扫保洁制度等评选标准,宣传未成年人“三理”教育、防病防疫、防震减灾等知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教育培训。以提高农民素质为目标,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成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开展政策法律、科技文化、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宣讲、培训或演出,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广大农民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建立保洁队伍,整治村容环境。协助吴刘新村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完善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等垃圾处理设施。协助建立一支保洁队伍,健全卫生保洁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和管保标准,建立卫生定期检查、发放流动红旗等评比制度。组织群众集中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大扫除,清运积存垃圾;整修村内街巷,粉刷沿街墙面;净化美化庭院,修正坑塘沟渠,清除残垣断壁,解决“五乱”现象,搞好植树绿化。四是开展各类创评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协助吴刘新村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协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或文明村民公约,广泛开展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活动。开展星级文明农户、文明卫生户、好婆媳、好儿女等评选活动,做到定期有评比表彰,建立光荣榜,不断提高乡风文明程度。五是帮建文体活动设施,关爱未成年人教育。积极帮助吴刘新村建设文化大院(室),利用村学校现有场地帮助建立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协助配备开展课外音乐、美术、体育、科技、文学活动的图书资料、设施器材,动员单位有文体专长的干部职工担任志愿者辅导员,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满足广大未成年人课外活动需要。针对该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孤残老人、特困家庭,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3、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完成城市社区结对帮扶工作。

局属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事业单位,社区结对帮扶工作主要依托单位成立的志愿服务队伍,以所帮扶社区为主阵地,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侧重抓好四项主要工作:一是开展社区教育,提高居民素质。协助社区建立和完善市民学校,有计划地对社区居民进行各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设置一个固定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栏,设立5条以上固定的宣传标语,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文明市民公约、市民守则“十不准”等内容,引导社区居民遵守公共道德,践行文明行为方式。二是整治社区卫生,营造优美环境。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在帮扶社区每月集中开展一次“清洁家园行动”,搞好所帮扶社区的街道、广场、绿地、游园等的卫生保洁,清洁公共设施,清除积存垃圾、清理乱贴乱画,消除脏、乱、差卫生死角。大力普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引导人们自己摒弃陈规陋习,自觉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养成低碳环保绿色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开展志愿服务,引领文明风尚。利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验,指导社区组建精神文明建设协会或志愿者队伍(100至200人),充分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开展践行文明承诺签名活动,组织职工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及时对社区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和陋习进行抵制、引导和劝阻。协助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居民等评选活动。协助推进社区“爱心超市”、“爱心互助家园”等项目建设,对社区未成年人、空巢老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等提供各类志愿者服务。四是完善社区功能,活跃社区文化。帮助社区完善群众文体活动场所的功能,积极帮助配备图书用具、文体器材等。单位的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场所要向社区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开放,实行无偿服务,满足社区群众求知、求美、求健、求乐的需求。广泛开展“四进社区”活动,组织文体队伍,利用“我们的节日”(重要传统节日)和重要节庆日,在帮扶社区开展文艺展演、歌咏比赛、经典诵读等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浓厚社区文化氛围。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以及市文明办下发的各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逐项进行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住建局

住建局

2010-06-10 13:53:18 来源: 作者: 浏览:7595次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村镇建设股、施工管理股、规划股6个股室。

住建局下属公用事业局、质监站、定额站、设计院、房管所、交易所、监理所、装饰装修管理办、城市规划监察大队、建设工程执法大队、县建公司、二建公司、三建公司、建设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4个单位。

主要职责: 主管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等三建三业,主要涉及城管、市容环卫、液化气、自来水、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县城规划、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监督、建筑设计、招投标管理、房屋拆迁、污水处理费征收、房地产交易、监理、建设工程执法、装饰装修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等。

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建设与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下设城管大队、环卫大队、园林绿化办、公交管理办、自来水公司、燃气管理办、拆迁办、市政管理办、污水处理费征收大队9个二级机构,共有干部职工882人。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用事业政策、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研究制订全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公用事业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制度,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公交、客运、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的规划设计、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公用事业建筑市场,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规划工作。

(三)主管全县公用事业的监察与法制建设。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制定调整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

(四)负责有关公用事业设施有偿使用的审批和公用事业各项规费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筹措管理公用事业建设资金,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其保值增值。

(五)负责对全县公用事业市场的培养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公用事业企业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工作,协调指导行业生产安全工作。

(六)组织制订和实施公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公用事业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

(七)参与全县的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负责局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局属企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方面的执法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排水设施、桥涵,以及广场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查处乱占、乱挖城市道路及不文明施工等违章行为。对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停车场、临时市场、临时搭建和其它临时占道等进行执法监督。

(十)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对各股、室、队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负责机要、文秘、新闻宣传、信访、信息、接待、联络、督办、查办以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整理、汇编等工作。大型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络与接待、目标管理、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股

协助局党总支管理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档案管理,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系统技术职称、评职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工人的调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劳动标准等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会计、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和城市维护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立项、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市政公用设施新建、扩建、大修等工程技术项目可行性方案和重大技术方案,负责工程设计的审查和主要设计文件的审批,处理重大质量事帮,负责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费的转拨,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管理及机关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财务计划和工程预算的编制、标的、决算的审核和固定资产的监督;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各种财务决算的审定、汇总编报工作;负责控购商品的审批管理及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系统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划的考核与复查和会计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城管监察大队

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户外(门头)广告的设置和灯饰的规划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点及占用道路停车、修车点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各类营业性和非营业性临时占道的审批工作,统筹协调各办事场所“门前五包”;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公用事业局执法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环境保护工作、城市管理方面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1、户外广告的审批程序:A.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到广告设置场地后,向城管大队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广告样稿、彩色效果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等;B.城管大队接到申请后,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C.经审查合格的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D.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未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行政执法现场执法流程:A.敬礼在先。确定行政相对人后,应先向其敬礼,多人执法时,以一人为主敬礼;B.尊称在先。与行政相关人打招呼应视情况使用文明称谓或尊称;C.亮证在先;D.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E.说服教育在先;F.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G.处罚决定在后。

3、在城市建筑物、市政、交通等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包括标语、横幅等)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B.使用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C.宣传设置效果图。

4、对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搭建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房屋产权证明和产权人意见以及与该建筑物等有共有权的相仿人意见;C.规划部门相关手续(需改变建筑物外部结构的);D.搭建前现状图及搭建后效果图。

5、在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地)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建设等部门相关手续;C.搭建场所现状图及搭建后效果图。

6、在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设置商亭、电话亭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部门相关手续;C.设置效果图及相关图纸。

7、在城市临街门店建筑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包括标语、横幅等)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使用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C.宣传设置效果图。

8、在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地)临时堆放物料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建设等部门相关手续。

城管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道路施工、占用、挖掘、管养以及损坏路灯、桥涵、排水设施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监察。

3、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供水、节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公共客运、交通营运、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进行监察。

4、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5、实施城市绿化和城市园林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和城市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城市绿化设施以及城市园林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6、实施风景名胜区方面的监察,依据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实施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住宅和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市场交易、房产权属、房产租赁、房产抵押、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方面进行监察。

8、实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待方面的监察,依据建筑市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察。

(二)园林绿化办公室

负责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是公用事业局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县绿化工作的规划、检查、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城市绿化实施计划,对全县创建园林城市、园林乡镇、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的督促、协调技术指导和考核命名;负责城市绿化工作的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负责城市绿化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各项绿化工程的招标组织,根据总体规划进行绿化现状调整的审批。

1、贯彻、执行、宣传《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根据城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组织编制本构城镇绿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城市树木事项,负责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初审,对三级及三级以下的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和年检,对绿化施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4、负责绿化补偿费的收缴、绿化待征地的接收管理工作,居住区绿化建设费和公共绿地建设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绿化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

7、负责按照养护定额和标准,制定养护预算和重点绿地的养护责任书,组织和监督绿化养护工作。

8、负责负责地区单位的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

9、负责对本县内名胜风景区总体规划的审批、监督、落实,对区域内名胜风景区的审核、级别核定及注册登记工作。

10、负责对公园广场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公园的审核,新建公园规划方案的初审,公园内建筑工程及设计方案的初审、上报。

12、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管理、协调。

13、负责城乡一体绿化的编制、协调,制定绿化计划,确定绿化重点工程,并监督检查。

14、负责组织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对各单位义务植树、城市绿化、部门造林工作督促、检查。

15、负责绿化美化检查、评比、表彰工作。

16、负责绿化美化资金的协调使用及监督。

17、负责城市绿化、行道树、绿化带的管理与养护。

(三)市政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城道路、道路设施、城市桥涵、桥涵设施、城市下水道、城市排水设施、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排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四)市政工程处

负责市政工程建设。

(五)污水处理费征收大队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六)公交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市公交车辆的管理与监督,查处违规车辆、非法营运,净化公交营运市场以及城市公交的远景规划的指导工作。

(七)拆迁管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市区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以及有关技术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房屋拆迁项目的审查,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延期拆迁审批、拆迁委托合同的备案管理、延长拆迁暂停期限的审批、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建设项目的转让管理。

4、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

5、负责对城区规划区内拆迁评估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受理城区规划区内拆迁行政裁决的申请并组织实施,受理强制拆迁的申请及有关工作。

7、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拆迁实施单位和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拆迁信访工作,调解拆迁纠纷,查处违法拆迁行为,办理行政复议。

9、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房屋拆除工程市场的依法规范及安全管理工作。

10、指导乡、镇、办事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八)市容环卫大队

工作职能: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负责对全县环卫方面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环境卫生宏观管理方面的业务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卫生竞赛活动;负责县城区域内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全县城区内的垃圾清运;负责对县城内名河、调水渠河坡、河面的清扫、打捞,对河坡的清扫实行包段到人制度;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厕所、卫生容器等)的设置、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情报收集、新技术推广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容环卫监察大队下设7个收费中队和1个卫生监察中队,7个收费中队负责对全县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卫生管理。1个卫生监察中队负责对全县环卫工人的监督管理。

1、依法对所属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监督。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及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3、根据相关法规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评定,依据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的成绩,提请政府部门进行表彰和处罚。

4、对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废弃物的处理方案及处理项目进行审批。

5、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公益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管理、监督。

6、根据相关法规对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7、完成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自来水公司

承担城市供水工作,承担城市供排水接管工作,承担城市供排水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工作。保障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担负着县城工商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供应的企业。内设6个股室。

负责城市供水、供水管网的建设,水质监察管理以及按照规定收取水费。

主要职责:

1、负责县城用水户的正常供水。

2、负责县城供水工程的施工、安装。

3、负责县城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修(本公司产权的设施)。

(十)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燃气供源的管理与监察,灶具质量的监督、安装指导。

主要职能是: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修编全县燃气发展专业规划。

2、根据城市燃气专业规划,对城市燃气新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进行定点选址,并负责初审。

3、负责对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验证。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竣工的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验收。

5、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初审,报市建委、省建设厅批准核发《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

6、负责对燃气具经营企业所经营的燃气用具进行气源适配性抽样检测,颁发“准销证”,对燃气具安装维修企业颁发安装、维修资质证。

7、负责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核发“上岗证”。

8、负责对燃气、燃气具经营及其安装、维修等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排除燃气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9、负责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燃气经营网点、燃气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11、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城市供水条例》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门前五包”责任管理的通告》

《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五篇:住建局

住建局“学习月”心得体会

根据局党委的部署,在局机关内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在第一阶段,通过学习有关文件、主题讨论,以多种形式在全体干部中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讨论,使全体干部更牢固掌握各项纪律规定,增强了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危害性,从中吸取了教训,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改进了工作作风,通过这次“学习月”活动学习,使全体干部深刻体会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在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通过这次“学习月”活动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

2、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认为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3、纪律松散、作风拖拉。表现在:上下班有时不守时,开会学习不认真听讲,不做学习笔记,消极应付。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明确自己的身份,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彻底改正自己毛毛糙糙的毛病,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每一个人。

4、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

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对国家对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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