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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分摊成本核算论文[范文大全]

差异分摊成本核算论文[范文大全]



第一篇:差异分摊成本核算论文

一、EPR系统标准成本法下差异分摊方法简介

(一)标准成本计算法的优点ERP环境下,成本核算多数采用标准成本核算法。这种方法逻辑清晰,可展开横向对比(与同行业标准或先进的分析对比)与纵向对比(即与企业以往的历史数据的分析对比),尤其便于进行预实分析,使企业更清楚地了解成本差异产生的原因和成本改进的方向,将企业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有机结合起来,为企业成本分析提供比实际成本计算法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而且,标准成本核算法操作简单,除物料入库时和销售后这“两头在外”的情况,其他情况下,物料在企业内部的移动,包括从材料投入、半成品、成品入库、产品销售,在ERP系统中,这些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标准成本均预先以标准的工艺流程和标准的材料投入计算出的标准成本设定在系统中,这些移动过程全部以标准成本核算。无论实际成本发生多么复杂的变化均无需考虑。平时统计库存的实际金额时,也只需将库存的标准成本加上对应的超支差(或者减节约差)即可计算出实际的库存成本。

(二)标准成本计算法下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产生的差异如何在系统内分摊

1、差异分摊的科目设置在会计核算中,通常采用“成本差异”科目来收集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异:材料的采购与计划的差异可用“原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收集核算,生产过程中生产订单实际发生的费用、材料与计划的差异可用“半成品成本差异”科目收集核算,产成品完成入库的实际成本与计划的标准成本的差异可用“库存商品成本差异”科目核算。而在ERP系统中,这些差异的产生均由“物料管理”、“生产”及“管理会计”中的“产品成本控制”子模块计算产生,反映在“产品成本控制”子模块中,并通过上述差异核算的会计科目映射到财务会计模块中,产生一一对应关系。这些差异在“产品成本控制”子模块中有信息系统可供查询,分别按照财务管理中价格差异与数量差异供管理者分析使用。

2、差异分摊的基本原理而上述差异科目是会计上的科目,会计上的差异科目如何进一步进行分摊?目前在ERP系统中这部分差异多数是以手工方式结转,在会计系统中逐步分摊到销售成本差异中。例如原材料成本差异,于月底按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占全部原材料比例结转到半成品成本差异科目,与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成本差异一起又按生产完工入库的产成品占全部生产成本的比例结转到库存商品成本差异,再与产成品入库时形成的库存商品成本差异一起,按销售的产品与库存产成品比例结转到销售成本差异。这样,每一步的差异也就按照物料在企业的价值流变动来结转,最后随产品的销售进入销售成本。

二、差异分摊方法存在的缺陷探讨

差异分摊方法的优劣不仅对当期利润带来影响,更重要的会影响报表使用人对报表的分析结果。我们重点讨论这些分摊方法在财务管理上的不足以及带来的影响。

(一)标准成本法下差异分摊方法对系统及报表分析带来的影响

ERP系统中与财务有关的模块主要有两个部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财务会计是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以会计科目收集和反映会计数据,并最终形成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的功能模块。而管理会计更多的是为企业内部管理需要而建立的控制系统,它不强调刚性制度规定,却更关注企业整个生产过程的过程控制及为管理者提供分析数据。企业所有价值流的变化,无论在哪个模块完成,最终都一定会体现在“会计”模块中,而会计模块,如果仅由财务人员在该模块填制的凭证,是不会反映在其他模块中的。

1、材料波动较大时差异分摊方法对系统的影响比如原材料成本差异,我们查询信息系统可知每笔差异的形成是由哪个材料引起的,可是所有的原材料成本差异在手工通过会计系统进行简单的一笔分摊后,因为没有经过管理会计模块,就无法具体分配到材料中,再由生产订单带到生产系统,随材料一起进入半成品,然后形成产成品入库最终随产品卖出结转到销售成本,也就无法追踪每个产品最终实际的差异及对成本的影响。尤其对于一些材料价格波动大的企业,或一些工艺变化较大的企业,这种差异会在不同时期有较大幅的变化。

2、对系统的影响使成本差异分析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而我们从前述中知道,产品的所有生产过程都是在管理会计模块中的产品成本控制子模块中完成,也就是说,产品生产过程标准成本的核算以及标准成本差异的形成在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均留有轨迹,可以追溯查询。可形成差异之后再如何分摊到各个产品中却无法继续追踪了。由于这些外在的因素,成本差异就不单纯仅是数量差异与价格差异,成本差异分析就可能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二)举例说明该方法如何影响系统以及如何影响报表分析

以生产食用油的企业为例。现在市场上食用油品种繁多,并随市场变化不断推陈出新。各品种食用油的工艺不同,生产时间不同,材料不同,材料的价格不同,材料的价格波动更不一致。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也难以做到一个车间只生产一种食用油。更多的是按工序分开压榨、过滤、水洗、干燥等车间。这样,各种食用油在原料入库时一起计入“原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时一起产生“半成品成本差异”,入库时又一起形成“库存商品成本差异”,结转时再一起结转。可各材料波动不同,例如大豆的价格与葵花仔的价格,甚至有可能出现一个涨一个跌的情况,压榨的时间与工艺也可能千差万别。如果所有差异科目一起结转,市场的定价就可能出现偏差,毛利率的分析也可能完全错误。

三、差异分摊方法存在不足的解决方法

实际上,目前并没有一个很完美的系统的方法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在使用过程中积累经验,在一定的程度上使用一些技术手段尽量减少这种分摊方法带来的不足,避免分摊方法将财务分析结果引向歧途。

(一)解决方法对于可以按产品区分生产线与原材料的企业,可以将“原材料成本差异”按材料区分,如上例,可在“原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下按材料设二级科目,如“大豆材料差异”、“葵花子材料差异”等,“半成品成本差异”与“库存商品成本差异”也可分别按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的不同下设二级科目,如“豆油毛油”、“预榨菜油”、“豆油压榨成油”等。这样在产品成本控制模块下预先设定不同物料入库与生产过程产生差异进入不同科目,就可以很清晰地追踪到每种产品的差异了,在差异结转时也可以分别不同产品进行结转,也便于企业事后的分析与考核。对于材料价格波动大的企业,建议还可以规定一个材料实际价格变化幅度的预警线,一旦变化超过这个预警线,可考虑重新核算系统标准成本,以确保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尽量接近,尽量降低因采购成本与预设标准成本产生的原材料成本差异。同样,对一些工艺不稳定或变化较大的企业,也可以根据半成品成本差异或产成品成本差异的变化来分析设定需调整标准成本的幅度。

(二)该解决方法的评价当然,设定预警线的方法虽然可以使差异缩小,能有效分析差异形成的真正原因,但又可能因调整过于频繁,使各个月份或年份成本、毛利分析不可比。所以需要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在差异分析与成本毛利分析中平衡,合理设定调整的界限与频次。四、结束语从总体来说,标准成本对比实际成本核算方法,有着简单清晰,可进行预实对比,能不断促进企业横向、纵向对比成本,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数量与价格分析的优势,所以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广泛使用。

第二篇:有关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论文[范文模版]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成本费用分配的方法不合理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建筑安装的成本等可以直接归属于各个开发产品当中,这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对那些拆迁补偿款、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配套设施费用等间接费用来说,财会[2013]17号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应当选择占地面积比例、预算造价比例、建筑面积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但每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划分和分配的标准。总的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的分配任意性较强,在实际中还没有形成科学统一的标准来对该行业进行约束和管理。

(二)成本核算周期模糊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量大,持续的周期比较长,也不存在明确的标准来确定开发项目的核算周期,这为成本核算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三)竣工决算拖延

成本核算应遵从及时性,这样能及时获取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与收入相配比,计算出项目的利润,结清相关税费,避免与税务部门长期纠缠。同时,也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对项目进行评价,指导未来的项目开发。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紧张原因,人为有意地拖延项目结算,还有如小区的个别配套设施没有完成,公共设施暂时不能建设等等,这些问题对于整个开发项目并不重大,却影响了整个开发项目的决算时间。这样既不利于企业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同时也会与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税收制度相冲突。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对策

(一)明确成本核算对象

第一,以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图确定的开发期数为成本核算的对象进行成本的归集。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开发规模较大、开发期较长并且采用分期开发的形式进行规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二,以产品的开发形态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开发产品多样的房地产企业,这样成本的核算比较具有一定的可比性。第三,以单个的产品作为核算对象。这种情形适用于那些虽然开发规模大,耗费较多,但是开发出来的产品只有一种。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核算对象的确定,有利于企业对成本费用的监控,对开发产品价值的评估。

(二)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分配的方法

对于建筑安装成本来说,其有明确的归集对象,但是对于间接的开发成本费用来说,则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归集和分配,比如说,按照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等。对于房地产企业,它们可以采取的方法有个别认定法、价值分配法、占地面积比例、预算造价比例、建筑面积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但是对于同一家房地产企业来讲,该种方法已经确定,应当保持它的一致性。个别认定法可以说是成本费用分配中最好的形式,这样能使成本费用较为准确地分配到产品当中,但是其耗费的人力物力也较多。对于那些开发完成后,就直接成块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可以采取按照面积比例进行分配的方法。而对于按价值分配的方法,企业应当对开发产品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作为成本费用分配的依据,这也是现实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对成本费用的合理分配,能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利润的评估和管理,因此,应当使用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归集和分配。

(三)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周期

确定开发项目的周期,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小,持续时间较短,那么可以按照整体项目的周期来确定成本核算的周期,这样既能与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匹配,又能及时做好成本核算工作。但是,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大,持续期间较长,按照整体项目的建设周期来确定成本核算周期就不太合适,这样削弱了成本信息的时效性,目前,实践中的操作方法是以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图确定的开发期数施工期来作为成本核算的周期,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开发占地100亩、容积率为2,建筑密度为30%的商品房住宅区,该项目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图确定的开发期数分3期进行施工。第1期开发用地50亩,施工期(含:建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小区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为3年,第2期开发用地30亩,施工期为2.5年,第3期开发用地20亩,施工期为2年。各期项目的实际建设期即为成本核算周期。

(四)及时进行竣工决算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前,必须拥有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细致、全面的记录,对于未建设完成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估计,企业应加强对成本预估人才的培养,提高会计人员相关的业务素质。在会计核算方面,可以通过“预提费用”科目将尚未实施的工程预算计入成本,使项目决算能按计划进行,以后待工程完成再按实际支出调整项目成本。由于这部分工程支出通常在项目总投资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这样做对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三、结束语

成本核算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成本控制的基础,为企业决策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决策信息。加强成本核算,在任何企业都应受到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有其自身的特点,开发项目的周期较长,成本项目复杂多样,核算难度较大,因此问题也非常突出。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核算开发成本时,主要存在着成本核算的对象较为模糊、成本费用分配的方法不合理、成本核算周期模糊、竣工决算拖延这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对症下药,明确核算对象的归属,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成本分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成本核算周期,及时进行竣工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加强自身管理。

第三篇: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论文

摘要:食堂是整个服务部门里面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与学生健康与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食堂的财务管理是保证食堂服务安全的核心,本篇文章主要是探讨现在食堂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增强食堂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成本。

关键词: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

食堂的财务管理是整个食堂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加强对财务管理方法的规范,有效控制食堂的成本对提高食堂的经济收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篇文章从控制食堂的成本出发,与国家现在提出的财务政策和管理制度相结合,对怎样将食堂收益提高提出有效措施,同时还需要提高食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及食堂使用者的饮食健康水平。

1增强食堂的财务管理重要性

现在食堂的财务管理是非常系统的一个过程,该过程中主要设计预测、决策、控制、分析和监督财务等环节。并且这些环节与食堂整体的管理水平有着直接的联系。对食堂的财务进行分析与预测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标准严格执行,按照之前所制定的目标来对其进行初步预算和确定。财务的决策能够将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直接的体现,食堂会采取宏观控制手段来对财务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食堂财务的监督是整个财务管理活动中的核心内容,通过对财务的收支进行分析,根据之前所规定的指标来评价食堂经营活动的成果。同时通过对财务收支进行分析,及时纠正其中出现不合理财务的操作,通过审核企业财务部门的财务经营指标,对其进行有效的调整。整个食堂在经营过程中有很多环节,其中原料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都能够将财务宏观的调控体现出来,对食堂的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进行有效增强,可以对食堂收益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并且增强成本的核算是整个食堂的财务管理活动核心内容。

2财务管理和核算成本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健全内部的控制制度

因为现在很多学校没有规范食堂财务的管理制度,也没有增强财务监管的力度,使得财务人员核算成本和管理收入的时候出现很多不合理的操作。例如没有遵从核算成本的原则,核算成本的时候只是核算调料、主食、水电费和副食等。但是有一些学校在核算的过程中增加加班费、维修费和招待费等,间接提高学生伙食的成本,对学生和老师的利益产生损害,同时有一些为了将获取的利益掩饰住,千方百计将其他费用增加到伙食费里面,使得实际多的的利益降低,账面上的金额与实际结余的金额不相等。又比如,没有很好的控制采购环节,通常都是由采购人员进行订货与定价,很多采购人员并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将货物验收入库的时候没有严格检查,当货物出库的时候也没有严格登记,这些情况经常会发生,从而使得学校整体食堂的服务水平降低,对学生利益产生很大的损害。

(二)成本费用的控制存在问题

验收人员和采购的人员在控制物资质量的时候存在很大问题,导致原料浪费的数量增加,并且因为物资循环处理和储存条件管理不规范,导致原料仓库的储存量减少。同时在生产管理上面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取运原料的时候,假如没有特别原料在数量和质量管理上面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会使得原料失窃率和折损率大大增加,将整个原料成本费用增加,假如在加工的时候因为技术水平很差,会使得原料耗损率大大增加,从而使得原料利用率降低。并且还可能够会出现漏刷卡或者是漏账的情况,使得成本率大大提高。

(三)没有先进的财务管理配置

管理食堂是非常复杂的一个过程,其中主要管理食品安全、环境的卫生情况、服务人员的素质以及财务管理等。依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看来应该将财务管理作为整个食堂管理的切入点,因为食堂的财务管理是非常核心的一个管理内容,与食堂其他环节和工作领域有着很紧密的联系,是保证食堂的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核心内容。但是现在很多领导层觉得科学研究是学校最重要的部分,在保证人员配备齐全的基础之上,还要保证所有员工都要具备专业的素质和学识。食堂是学校的一个后勤服务部门,只需要人看管就可以了。由此可见,很多领导层并不重视食堂的管理,使得管理食堂财务的员工非常少,存在的几个会计人员自身的素质也不够。领导觉得食堂只是在开学的时候收伙食费需要会计人员进行管理,平时工作的时候只需要将采购的价钱记录下来,等到学期结束之后将其与总支出的金额核就行了。因此食堂的管理人员大多数是由老弱病者看管。事实上,食堂的财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整个食堂管理里面最核心的内容,想要将学生的伙食费每一分钱都用到学生饮食中,就一定要对食堂的财务管理进行完善。

3增强食堂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成本的有效措施

(一)配备专业化的财务管理团队

想要将食堂的财务管理增强,就一定要给食堂管理配置具备专业素质会计审核人员,通常来说普通食堂是由出纳和行政会计来兼任,高级一点的食堂需要配备独立且专业的会计员工进行核算,但是会计员工一定要接受食堂主管统一监督和管理。食堂仓库的管理人员和充卡人员需一定要是学校正式的员工,具备专业的会计证,并且具备专业的会计审核能力和素质。管理食堂财务的员工需要不断将自身的修养增强,对各种规章制度和经济法规非常熟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便于与食堂的财务管理模式相适应。除此之外,食堂财务的管理人员除了需要具备专业点的会计知识之外,还需要对食堂有充分的了解。同时需要定期展开培训活动对财务人员专业的素质和职业责任感进行培训,将整个食堂管理财务的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管理水平提高。

(二)增强食堂的成本核算

核算食堂的会计成本时,需要对食堂开支的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只能够将与试样相关的支出列出来,并且要在行政中列出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费和补贴费等,严厉禁止将这些费用列在食堂的成本开支里面。并且需要将学生和老师的伙食费用分开来核算,老师的伙食费用学校行政部分在每一个月固定的时间将费用拨给食堂财务部门,不能够让老师的伙食费用占据学生的伙食费用,保证学生伙食费能够做到专款专用。与此同时,食堂要确保进行保本经营,不能够让盈利率过高,一旦发现盈利率过高,学校领导层需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且将多出的盈利金额退还给学生。

(三)建立健全食堂的内部控制制度

各个学校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与食堂实际的情况结合,将食堂内控的制度建立好,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的时候应该首先对食堂所有的经济活动流程进行整合,按照每一个经济活动中间关键的环节来确定食堂的内部控制制度。将食堂的内部控制制度重要环节岗位的责任制度建立好,保证不相同的职位能够相互监督和制约且分离,并且在内部控制制度里面需要规定定期轮换重要的岗位(例如:管理员、采购员和保管员等岗位),保证没有重大的缺陷问题存在。在实施食堂内部控制的制度时,会涉及许多新问题和情况,需要根据相关的流程对其进行更新与完善,让整个食堂内部的控制制度能够与食堂实际情况相适应,保证其能够有效实施。实际工作的时候,需要对食堂内部的控制制度进行有效执行,让整个内部的控制制度融入到所有经营活动里面,保证内部控制制度不是流于表面的形式,需要用内部的控制制度来对整个食堂的财务情况进行有效规范。

4结语

综上所述,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是规范食堂财务管理重要且关键的环节,因为食堂成本可控制性非常强,限制成本控制的因素比较小,所以一般管理人员一般都会选择此来提高食堂的综合利益和食堂的财务管理力度。对食堂的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对食堂的财务管理进行有效规范,从而提高食堂的经济收益。可是更加关键是食堂是人们吃饭的地方,只有将食堂自身的水平提高,才能够保证使用者的饮食健康水平,这是食堂财务管理想要达到最终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陆慧.探析如何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J].中国市场,2012,40:113-114.[2]樊豫宁.探析如何加强医院食堂财务管理[J].现代商业,2010,35:234-235.

第四篇:总部总字【2009】078号附件一: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与分摊办法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与分摊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第三章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第四章 成本核算科目

第五章 成本费用的归集及分配

第六章 成本核算的主要账务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各项目公司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提供成本会计信息,促进“以尽可能少的成本,创造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参照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等税收法规,结合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成本核算应当遵从以下原则:

(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尽可能与税收法规的有关要求相一致,减少纳税调整的工作量;(三)满足内部成本管理的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从事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项目公司”),集团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可以参照适用。房地产一级开发业务的成本核算另行规定。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一、房地产二级开发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根据成本核算及管理的要求,按照成本费用的不同性质设置不同级次的成本核算科目;

(三)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开发成本;

(四)将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并将分配结果计入“开发成本” 科目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相关成本核算科目中;

(五)成本核算对象完工后,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六)根据开发产品的已销售面积,结转销售成本;(七)编制成本报表。

二、项目造价管理部门将当期发生的工程按合同分别编制《工程进度确认明细表》,并拆分到单一产品体的各成本科目中,提交项目财务部进行确认。总承包工程须每月提交;其它工程可随每期付款申请单提交。

三、对于跨标段、跨期分摊成本所涉及的受益对象范围,新项目应在取得首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初步确定并提交书面报告给集团造价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由其最终审核确定;截止2009年10月底有在建标段的项目应在2009年底前初步确定并提交书面报告给 2 集团造价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由其最终审核确定。

四、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各期占地面积由设计部门提供,造价管理部门或者财务部门根据各期占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各期土地成本。

第三章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如下:

(一)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核算对象。

(二)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的项目,可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核算。

(三)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核算。

(四)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其产品类型或功能不同而导致其预期售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分别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核算。

(五)成本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核算。

(六)权益区分原则。开发项目属于受托代建的或多方合作开发的,应结合上述原则分别划分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核算。

二、成本核算对象的具体确定方法

成本核算对象在本办法中也称为单一产品体。单一产品体应在开工前确定,一经确定不 得随意变更。单一产品体按照不同功能具体分为七类:别墅(B)、住宅(Z)、写字楼(X)、商业(S)、酒店(J)、车库(C)和公共配套设施(G)。单一产品体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一)单体开发项目:应以每一独立编制的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作为单一产品体,但同一建筑单体不止一类功能的,需拆分为不同单一产品体;

(二)群体开发项目:可以将每一个建筑单体开发项目作为一个单一产品体;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筑单体开发项目合并作为一个单一产品体。是否合并单一产品体,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依此考虑。

1.是否分期、分区、分地块、分组团(以下统称“分期”)开发;

2.每一期内由不同的施工队施工或总包,是否根据不同的施工队施工或总包划分成不同区域即标段;

3.每一标段内产品功能(如住宅(Z)、写字楼(X)、商业(S)、公共配套设施(G))是否相同;

4.同标段内功能相同的产品物业类型(如6层板楼、12层板楼、塔楼)是否相同; 5.同标段内功能、物业类型均相同的产品开发、竣工时间是否接近。

根据上述因素的不同结果组合,确定单一产品体如下:

1.如果项目不分期开发,不划分标段,且产品功能、物业类型、开发、竣工时间接近,可以将整个项目(即为一期)作为一个单一产品体。

2.如果项目分期开发,每期内不划分标段,且产品功能、物业类型、开发、竣工时间接近,可以分期划分单一产品体。

3.如果项目某期内由不同标段组成,但标段内产品功能、物业类型、开发、竣工时间接近,可以在分期基础上按标段划分单一产品体。

4.如果项目某期内由不同标段组成,标段内由不同功能的产品组成,但相同功能产品的物业类型、开发、竣工时间接近,可以在分期分标段基础上按产品功能划分单一产品体。

5.如果项目某期内由不同标段组成,标段内由不同功能的产品组成,相同功能产品由不同的物业类型组成、但同物业类型产品的开发、竣工时间接近,可以在分期分标段分产品功能基础上按物业类型划分单一产品体。

6.如果项目某期内由不同标段组成,标段内由不同功能的产品组成,相同功能产品由不同的物业类型组成、相同物业类型的产品开发、竣工时间不接近,可以在分期分标段分产品功能分物业类型的基础上按开发、竣工时间划分单一产品体。

涉及因素多于上述列举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上述方法根据该因素与上述因素的不同组合确定单一产品体。

第四章 成本核算科目

一、成本核算科目

房地产二级开发成本核算应按照成本费用的不同性质,设置不同级次的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开发成本”项下的一级会计科目包括以下六项:

(一)土地成本(二)开发前期准备费(三)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四)基础设施费(五)公共配套设施费(六)开发间接费用

二、核算内容

(一)土地成本

指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出让金: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纯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 5 其他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支出。

2.征地及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除及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3.土地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的契税。

4.大市政配套费: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缴纳的大市政配套费用以及自建红线外基础设施费用,如:红线外排水、采暖、燃气、高低压系统发生的费用。

5.其他:土地闲置费、滞纳金、土地登记费等不能在以上明细中进行归集的或不能预期的其他土地成本。

(二)开发前期准备费

指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等前期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咨询调研费:项目立项前、立项后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及聘请相关的专家或向中介机构支付的咨询调研费。如:可行性研究费、公证费及规划、交通、环境评估费、市场调研费及委托其它公司所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等。

2.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规划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单独发生的设计费,如: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专家咨询费、方案设计费、初步设计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基础设施类园林设计费等。

3.报批报建费:缴纳给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开发相关费用,包括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路口开设费、规划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劳保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安检费、质检费、验收费、质量监督管理费、标底编制费、交易中心手续费、招投标管理费;水、电、煤气、热力等增容费及其他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等。

4.人防建设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缴纳的人防异地建设费以及自建人防设施完工后分配进入的成本费用。自建人防设施作为单一产品体进行管理,其成本核算同无偿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后分配计入单一产品体对应的该科目。

5.勘探测绘费:初勘、详勘及建造研究用房的材料及施工费等费用,包括初勘、详勘 等。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项目开发前的各种测绘费,如土地测绘费、房屋测绘费等。

6.临时设施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道路的建造、拆除等费用;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开发商承担的工程前期施工用电费等费用;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设施的建造、管线铺设、改造、迁移、拆除费,开发商承担的工程前期施工用水费等费用;为达到设计地坪标高发生的场地清运费、平整等费用,包括挖山,大回填等;非总包单位的临时围墙、围板的建造、装饰、拆除费用;工地临时办公室的租用、建造及装修、装饰、拆除费用;施工用临时占道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等;临时设施内的电器、家具等资产不属于临时设施费。

7.其他:不能在以上明细中归集的、不可预期的其他开发前期准备费用。

(三)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费。自营工程应包括建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发包工程应依据承包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单”确定,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甲供材料、设备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建筑工程费:产品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工程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工程费:包括地基处理、土石方工程、护壁(坡)、降水、桩基及桩基检测、主体结构基础等费用。

2)结构主体及粗装修工程费:包括结构主体及粗装修、总包开办费、照管费、外墙保温及涂料、防火卷帘门、防火门、入户门等工程费用。

3)铝合金塑钢门窗及幕墙工程费:铝合金塑钢门窗及幕墙工程费用,除通风工程以外的室外百叶,阳台玻璃栏板及金属栏杆。

4)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费:主要包括大堂、楼梯间、雨蓬、连廊公共走道及电梯厅等的精装修费用。

5)室内精装修工程费:主要包括厨房、卫生间、厅房、阳台、露台的精装修费用以及 7 户内门费用。

6)其它主体建筑工程费:除上述工程费用外其他与主体建筑工程相关的费用支出。

2.主体安装工程费:产品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安装工程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给排水工程费:给水、排水、中水、直饮水、热水等管道敷设及设备安装费用。2)空调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换热站、冷冻站、风机盘管控制等空调设施安装及管道敷设等费用。

3)采暖工程费:水暖、汽暖等供热设施安装及管道敷设等费用。4)通风工程费:通风风道及设备的安装等费用。

5)电气工程费:主体工程中变配电室的设备安装及管线敷设费用、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工程费用。

6)室内弱电工程费:包括保安监控、停车管理系统、电信网络、卫星电视、三表远传、家居智能化、独立于消防广播外增设的背景音乐等弱电工程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费用。

7)消防工程费:消防报警系统、气体灭火、消火栓及自动喷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费用。

8)燃气工程费:煤气管线等燃气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费用。9)电梯工程费: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费用。

10)其它主体安装工程费:除上述工程费用外其他与主体安装工程相关的费用支出。

3.其他工程费:其他不能在上述两项中归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监理费:支付给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

2)工程咨询服务费:招标咨询公司招标费,代办招投标费用,预算和结算审核费用。3)车库交通设施费:车库内交通交通设施、划线、标识费用,室内标识牌、示意图等费用。

4)检验检测费: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有关主体工程的室内空气检测费,消防、环境、电气等各种检测费用。

5)其他工程费:除上述工程费用外,其他不能在主体建筑工程费、主体安装工程费中归集的工程费用。

(四)基础设施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在红线内、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以外的道路、广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水、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室外给排水系统费:开发产品红线内给排水系统,包括:红线内自来水系统、雨污水系统、直饮水系统、中水系统、热水系统的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搭桥费等费用。

2.室外采暖系统费:开发产品红线内采暖系统,包括:红线内铺设管道系统的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搭桥费等费用,独立建设的热交换站土建、安装工程费,独立建设的锅炉房土建、安装工程费等费用。

3.室外燃气系统费:开发产品红线内燃气系统,包括:红线内铺设管道系统的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搭桥费等费用,调压站土建、安装工程费等费用。

4.室外高低压系统费:开发产品红线内高低压系统,包括:红线内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的线路工程铺设费、接口补偿费、搭桥费等工程费,独立建设的配电室、开闭站的土建、安装工程费等费用。

5.室外消防系统费:开发产品红线内的室外消防系统的施工费等。

6.室外智能化系统费:开发产品红线内的电子巡更系统、监控系统等线路铺设、设备安装、室外背景音乐设施采购及安装及按规定应缴纳的有关费用等

7.园林环境工程费:开发产品过程中发生的绿化、环境等设施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绿化及小品建设费:人工草坪、栽花、种树等绿化支出费用;雕塑、喷泉、环廊、假山、凉亭、人工湖、儿童乐园、健身器材等工程费用。

2)道路及广场建设费:道路铺设及广场建设等工程费用。

3)室外交通设施费:各种室外交通划线,各种交通指示牌、标识牌、示意图、档车器、防撞器等费用。

4)其它园林环境工程费:围墙建设费用;室外照明电气工程,如路灯、草坪灯、室外灯箱、灯牌等;垃圾筒、坐椅等零星设施支出。

8.其他:不能在上述明细项目中进行归集的、不可预期的建设基础设施的费用支出。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

指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包括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一般包括游泳池、会所、学校、幼儿园、网球场、邮局、临时公建、独立垃圾楼、居委会、派出所、岗亭、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的大市政配套费、设计费、报批报建费、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等费用。

(六)开发间接费用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而发生的各项目费用。各项目公司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部门发生的费用计入本科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管理费用:内部独立核算的、开发项目现场管理的人员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临时用工劳务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市内交通费、车辆使用费、租赁费、修理费、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误餐费、物业管理费、咨询费、保险费、办公室装修费用、周转房的摊销等。

1)工资: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工资性补贴。对临时雇佣的劳务工所支付的劳务费不在本项目核算,在“临时用工劳务费”科目核算。

2)福利费:指按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人员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支出。

3)工会经费:指按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人员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缴工会掌握使用的工会活动经费。

4)职工教育经费:指按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人员工资总额的1.5%计提的用于职工教育的经费。

5)社会保险费:指按照国家规定为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员工提取的基本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6)住房公积金:指按国家规定为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 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员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7)劳动保护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发生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等。

8)临时用工劳务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临时雇佣的劳务工所支付的费用。

9)办公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发生的各种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的邮寄费、IT软件硬件维护费、资料费、印刷费等。

10)通讯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发生的通讯设施开通费用、固定电话费、手机费、网络使用费等。

11)差旅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因公出差、法定探亲假实际发生的车、船、飞机、交通费、住宿费、住勤补助费、误餐补助、司机出车补助和单位核定的差旅费包干费用等。

12)误餐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的人员因公错过就餐时间,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次数,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的误餐费。

13)交际应酬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为开发经营活动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14)会议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费用,包括会议期间租用场地的费用、车辆使用费、资料印刷费等。

15)市内交通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人员办理公司业务时在本市发生的交通费用。

16)车辆使用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使用的内部、外部运输车辆及职工上下班使用的车辆所发生的汽油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停车费等。

17)租赁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租赁的开发用及管理用设备、办公场所或建筑等支付的租金。

18)办公室装修费用:现场管理部门的办公室发生的装修费用。

19)水电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使用水、电的费用。

20)物业管理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 理部门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物业维护保养费、保安服务费、保洁费等费用。

21)折旧费:指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

22)低值易耗品摊销:指项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的费用。

23)无形资产摊销:指公司分期摊销的与产品开发管理相关的无形资产价值,一般是工程管理软件的摊销。

2.资本化利息:直接用于开发项目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减去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的净值。

3.咨询服务费:指各项目公司支付给集团的开发咨询服务费。

4.物业完善费:按有关规定应付的物业前期开办费、委托物业代管已竣工但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

5.公共维修基金:按政府规定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公共维修基金。6.后期维修费: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后由开发商承担的各项维修费用。7.产权登记费:办理住宅相关权证的登记费、手续费等。

8.其他:项目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按规定就由开发商补贴给物业管理公司水、电、气等价差,以及其他不可预期、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用的费用。

第五章

开发成本的归集及分配

一、开发成本归集及分配的一般原则:

1.全部开发成本按照单一产品体进行归集。能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的,采用个别认定法,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对应的单一产品体;不能直接计入、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一产品体承担的共同成本,先在待分摊中归集,然后按照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2.土地成本先按照占地面积分摊至地块(期或标段),再按照各地块全部建筑单体的底层楼座占地面积分摊至建筑单体,最后按照各建筑单体的地上规划建筑面积分摊至单一产品 体。

3.开发前期准备费、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基础设施费能够直接认定至单一产品体的,采用个别认定法归集到相关单一产品体,否则按照各单一产品体的规划建筑面积分配。

4.公共配套设施只归集直接成本,包括能直接计入的大市政配套费、设计费、报批报建费、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等,不包括其他需要分配计入的共同成本。无偿公共配套设施的成本须在受益的单一产品体中分配;有偿公共配套设施作为单一产品体,完工后结转至开发产品。

5.开发间接费用能够直接认定至单一产品体的,采用个别认定法归集到相关单一产品体,否则按照各单一产品体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的当月进度成本额分配。

6.车库只归集直接成本,包括直接计入的大市政配套费、设计费、报批报建费、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等,不包括其他需要分配计入的共同成本。

7.对于地下车库、地下商业设施以外的地下室,如地下设备间、地下储物间等,其成本费用均需按照规划建筑面积分摊至受益的单一产品体。自建地下人防设施需按照单一产品体进行管理,其成本最终按照规划建筑面积分摊至受益的单一产品体。

二、开发成本归集和分配的方法

(一)土地成本的归集和分配

1.能够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的土地成本,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有关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土地成本-XX(XX单一产品体)”明细科目;

2.不能够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一产品体共同负担的土地成本,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成本-XX(标段内分摊、跨标段分摊、跨期分摊)”科目进行归集,待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须将归集的土地成本按照土地成本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受益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土地成本-XX(XX单一产品体)”明细科目。

1)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的分配:

一次性开发完毕的土地,按某一建筑单体底层楼座面积占全部建筑单体底层楼座面积的比例分配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

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本期占地面积占全部占地总面积的比例分配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 税,然后再按某一建筑单体底层楼座占地面积占本期全部建筑单体底层楼座占地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公共配套设施的土地成本须按全部可租售单一产品体的规划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计算公式如下:

某建筑单体的土地成本=本期土地成本总额×该建筑单体的分摊比例+公共配套设施的土地成本÷(地上总规划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建筑面积)×该建筑单体的规划建筑面积

某建筑单体的分摊比例=该建筑单体底层楼座占地面积÷本期所有建筑单体底层楼座占地面积合计

若一个建筑单体划分为两个及以上单一产品体,各单一产品体按规划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

根据政府相关土地资费标准,如存在不同开发产品的地价差异,则分摊土地成本时需按政府标准,区别产品差异计算分摊。

地下规划建筑面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的,如能直接认定,则按受益对象的规划建筑面积分配计入单一产品体;否则先按以下公式进行分配,然后再按受益对象的规划建筑面积分配计入单一产品体。

地下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地下规划建筑面积÷(地上规划建筑面积+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地下规划建筑面积)×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总额

2)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的分配:先采用个别认定法,直接计入拆迁地块土地成本,再按照上述土地出让金的分摊办法最终分配至单一产品体。

3)大市政配套费的分配:按照规划建筑面积分摊到单一产品体。4)其他:按照规划建筑面积分摊到单一产品体。

(二)开发前期准备费的归集和分配

1.能够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的开发前期准备费,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有关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XX单一产品体)”明细科目; 2.不能够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一产品体共同负担的开发前期准备费,先通过“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标段内分摊、跨标段分摊、跨期分摊)”科目进行归集,待前期开发完成,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将归集的费用按照各单一产品体的规划建筑面积分配计入各受益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XX单一产品体)”明细科目。

(三)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归集和分配

1.能够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有关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XX(XX单一产品体)”明细科目;

2.不能够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一产品体共同负担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先通过“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XX(标段内分摊)”科目进行归集,待取得标段内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将归集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各单一产品体的规划建筑面积,分配计入各受益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XX(XX单一产品体)”明细科目。

(四)基础设施费的归集和分配

1.能够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的基础设施费,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有关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XX(XX单一产品体)”明细科目;

2.不能够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一产品体共同负担的基础设施费,先通过“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XX(标段内分摊、跨标段分摊、跨期分摊)”科目进行归集,待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后,将归集的基础设施费按照各单一产品体的规划建筑面积,分配计入各受益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XX(XX单一产品体)”明细科目。

3.若部分开发产品完工结转时,基础设施尚未完工,需将基础设施的成本预估完整后再进行分配。

4.基础设施费一般应由其所属标段内的各单一产品体按照规划建筑面积分配,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受益的人工湖、大型广场等重大基础设施费,应按受益原则在全部受益对象范围内分摊。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归集和分配

1.公共配套设施发生成本费用时,先按照一般单一产品体来归集。公共配套设施只归集直接成本,不归集需分配计入的间接成本。

2.公共配套设施完工时,根据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属于无偿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其成本须在所有受益单一产品体中分配。按照受益对象的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各受益单一产品体应负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入各受益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转入(XX单一产品体)”明细科目。若部分开发产品完工结转时,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完工,需预提部分开发产品应负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后再分配。

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成本核算同一般的房屋开发产品,完工后结转至开发产品。

(六)开发间接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1)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应先在“开发间接费用-XX”中归集,每月末或者每季度末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

2)能直接分到单一产品体的开发间接费(如咨询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物业完善费等),每月末按照个别认定法,分配计入各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转入(XX单一产品体)”科目;

3)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一产品体共同负担的开发间接费(如现场管理费、资本化利息等),按各单一产品体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的当月进度成本额来分配各单一产品体应负担的成本。资本化利息需按月计提。

计算公式如下:

某单一产品体应分摊的开发间接费 =月度开发间接费总额×某单一产品体的分摊比例

某单一产品体的分摊比例=该单一产品体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成本额÷所有单一产品体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成本总额

4)项目标段未开工之前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暂不进行分配,待标段开工后,按各单 16 一产品体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的当月进度成本额来分配各单一产品体应负担的成本;在项目尾期所有开发产品均结转完毕后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第六章

一、科目设置

成本核算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设置“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核算在建单一产品体应负担的开发成本,同时设置“开发产品”科目核算单一产品体完工结转的成本。

二、“5001 开发成本”科目

(一)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借方登记各单一产品体所负担的各项开发成本费用,贷方登记完工结转的单一产品体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反映在建单一产品体的实际成本,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内反映。

(二)明细科目设置

本科目按成本核算科目和产品段(产品段为ORACLE系统科目的一部分,本办法在描述会计分录时,所有会计科目后面的括号中的内容均表示产品段的内容)进行明细核算,其中,按成本核算科目分设“土地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六个明细科目;按产品段分设“XX单一产品体”、“标段内分摊”、“跨标段分摊”、“跨期分摊”等明细项目(“标段内分摊”、“跨标段分摊”、“跨期分摊”属于过渡项目,以下简称“待分摊”项目。该项目归集的成本最终按一定的标准分配到各个单一产品体。)。

(三)主要账务处理

1.土地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基础设施费

产品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基础设施费,能分到单一产品体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有关单一产品体对应的成本核算科目中。会计分录如下:

借: 开发成本-土地成本-XX(XX单一产品体)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XX单一产品体)

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XX(XX单一产品体)

贷: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月末按工程进度确认成本)

不能分到单一产品体的,发生时先在“待分摊”中归集,会计分录如下:

借: 开发成本-土地成本-XX(待分摊)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待分摊)

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XX(待分摊)

贷: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月末按工程进度确认成本)

分配条件成熟时(最晚在单一产品体竣工验收合格时),须将“待分摊”项目归集的成本分配结转入有关单一产品体对应的成本核算科目中。会计分录如下:

借: 开发成本-土地成本-XX(XX单一产品体)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XX单一产品体)

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XX(XX单一产品体)

贷: 开发成本-土地成本-XX(待分摊)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待分摊)

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XX(待分摊)

2.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

产品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有关单一产品体对应的成本核算科目中。会计分录如下:

借: 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XX(XX单一产品体)

贷: 应付账款-暂估工程进度款(月末按工程进度确认成本)

对于甲供的材料、设备,先根据“材料、设备入库单”统一进行入库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库存材料

原材料-库存设备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根据开发过程中“材料、设备领用单”,于材料领用、设备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进行出库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 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XX(XX单一产品体)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XX(XX单一产品体)

贷: 原材料-库存材料

原材料-库存设备

3.公共配套设施费转入

本科目核算产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应由各单一产品体分担的无偿公共配套设施成本支出。

无偿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根据其是否与开发产品同步建设的不同情况,采用相应的归集和核算办法。

1)无偿公共配套设施与开发产品开发建设同步,即开发产品建成待售时,无偿公共配套设施全部完工。

会计分录如下:

a)无偿公共配套设施发生成本费用

借: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公共配套设施)

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XX(公共配套设施)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暂估工程进度款(月末按工程进度确认成本)

b)分配无偿公共配套设施费

无偿公共配套设施完工,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计算确定各完工及在建单一产品体应分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

借: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转入(XX单一产品体)

贷:开发成本-开发成本转出(公共配套设施)

无偿公共配套设施与受益对象的开发建设非同步,即开发产品建成待售时,无偿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开工或全部完工。为了及时结转完工单一产品体的成本,需将完工单一产品体应分担的无偿公共配套设施成本事先预提。(详细内容见“5.开发产品成本的预估”)

4.开发间接费转入

本科目核算产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应由各单一产品体分担的各项间接费用。产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先在“开发间接费用-XX”科目归集,即借记“开发间接费用-XX”,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单一产品体的开发成本,即借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转入”科目,贷记“开发间接费用-开发间接费转出”科目。

5.开发产品成本的预估及调整

开发产品完工时,须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成本预估并结转开发产品成本:

1)开发产品完工时,部分工程尚未结算完毕、部分成本尚未发生。会计分录如下: a)按照造价管理部门提供的结算成本预估明细表预估工程决算成本(总账模块)

借: 开发成本-土地成本-预估成本(单一产品体)注①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预估成本(单一产品体)

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估成本(单一产品体)

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预估成本(单一产品体)

贷:应付账款-预估成本-土地成本

应付账款-预估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

应付账款-预估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

应付账款-预估成本-基础设施费

注①:对于开发面积大、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项目,若存在土地拆迁及补偿支出,应按照拆迁部门提供的预计拆迁成本分地块预提土地拆迁及补偿支出。部分单一产品体完工时,需要按照整个地块预计的土地拆迁及补偿支出并按一定的标准分摊至已完工单一产品体的开发成本中。

b)实际发生成本时,按照成本核算一般原则进行归集和分配(应付模块)

借: 开发成本-土地成本-XX(单一产品体)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单一产品体)

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XX(单一产品体)

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XX(单一产品体)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暂估工程进度款(月末按工程进度确认成本)

c)将当期实际发生的成本,冲减预提的成本(总账模块)

借: 开发成本-土地成本-预估成本(单一产品体)(红字)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预估成本(单一产品体)(红字)

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估成本(单一产品体)(红字)

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预估成本(单一产品体)(红字)(将此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贷:应付账款-预估成本-土地成本(红字)

应付账款-预估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红字)

应付账款-预估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红字)

应付账款-预估成本-基础设施费(红字)

开发产品完工结算,实际结算金额大于账面结转金额(含预估成本),根据开发产品是否已经销售(或出租)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归集和核算方法。实际结算金额小于账面结转金额,先将“应付账款-预估成本-XX”余额冲减为零(会计分录同上),再用红字做以下相同的账务处理。

a)单一产品体已经全部销售,成本差异全部进入当期销售成本;

借:开发产品-XX 贷:开发成本-开发成本转出(XX单一产品体)(成本差异部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XX 贷:开发产品-XX b)单一产品体部分销售,成本差异由未售单一产品体承担;

借: 开发产品-XX 贷:开发成本-开发成本转出(XX单一产品体)(成本差异部分)

借: 投资性房地产注①

贷:开发产品-XX(已出租部分应分担的成本差异)注①若未售单一产品体存在出租,则出租部分应分摊成本差异。

2)公共配套设施与开发产品开发不同步,即部分开发产品已完成,但相关的公共配套 设施尚未完工。

开发产品完工结转成本时,可按公共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金额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分配计入各单一产品体的开发成本,公式如下:

某单一产品体应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预算总成本×(该单一产品体的规划建筑面积÷全部受益单一产品体的规划建筑面积)

会计分录如下:

a)单一产品体完工结转时,预提该单一产品体应负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并计入对应的开发成本科目(总账层面)

借: 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转入(XX单一产品体)

贷:应付账款-预估成本-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b)无偿公共配套设施实际发生成本时,按照开发产品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归集和分配(应付模块)。

借: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准备费-XX(公共配套设施)

开发成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XX(公共配套设施)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暂估工程进度款(月末按工程进度确认成本)

c)将当期实际发生的成本,冲减预提的成本(总账模块)

借:应付账款-预估成本-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将此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贷:开发成本-开发成本转出(公共配套设施)

无偿公共配套设施完工结算,实际发生成本数(结算金额)大于按照公共配套设施预算总成本已经预提转入完工单一产品体的成本数,则将实际发生成本数与已经预提转入完工单一产品体的成本数之间的差异(正数差异)在项目在建和未建单一产品体中按上述公式进行分摊,对已完工单一产品体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不进行追溯调整。

借: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转入(在建及未建单一产品体)

贷:开发成本-开发成本转出(公共配套设施)

实际发生成本数(结算金额)小于按照公共配套设施预算总成本已经预提转入完工单一产品体的成本数,将实际发生成本数与已经预提转入完工单一产品体的成本数之间的差异(负数差异)在在建和未建单一产品体中按上述公式进行分摊,对已完工单一产品体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不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将“应付账款-预估成本-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的余额冲减为零。

借: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转入(在建及未建单一产品体)(红字)

贷:应付账款-预估成本-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红字)(将此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3)开发产品完工时,部分开发间接费尚未发生完毕。

能个别认定到单一产品体的开发间接费,如咨询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等,若在单一产品体完工结转时尚未发生完毕则需要预提,资本化利息一概不预提,完工后不再进行资本化。会计分录如下:

a)单一产品体完工结转时,预提该单一产品体应负担的预计开发间接费

借: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预估成本(XX单一产品体)

贷:应付账款-预估成本-开发间接费

b)开发间接费实际发生时,冲减应付账款(将此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实际发生数大于(或小于)预估数的差异在当期的在建标段分摊。

借:应付账款-预估成本-开发间接费

贷:开发间接费转出

6.开发产品完工结转

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其开发成本结转至开发产品对应的产品科目中,即借记“开发产品-XX”科目,贷记“开发成本-开发成本转出(XX单一产品体)”科目。

三、“5101 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本科目核算产品开发过程中,各项目公司开发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采购部门、拆迁部门等现场管理部门为组织与管理开发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本科目借方登记本期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贷方登记本期分配结转到各个单一产品体中的费用金额。月末将开发间接费用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分摊至相应的单一产品体中,原则上,本科目月末无余额。

开发间接费用发生时先在本科目中进行归集,即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每月末按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将分配结果计入有关单一产品体对应的成本核算科目中,即借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转入”科目,贷记“开发间接费用-开发间接费转出”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办法由集团造价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中韩语言表达差异论文

中韩两国隔海相望,有二千多年友好和文化交流的历史。以下是中韩语言表达差异论文,欢迎阅读。

摘要:韩国受到中国文化很深远的影响,在语言表达上两国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同中有异,本文列举了中韩某些词汇和表达方式的差异,并从文化角度分析这一现象隐含的民族心理因素。

关键词:亲属称谓 外来词 黏着语 敬语

中韩是近邻,韩国文化受中国文化影响很深,无论在文字、思想、伦理道德,还是在政治、经济、教育等诸多方面,都带有浓厚的中国古文化的印迹。近代以来,韩国又受到西方文明的巨大影响,从而形成了颇有特色的文化现象。本文试从中韩词汇和表达方式的差异两方面加以分析。

中韩词汇的差异

韩语虽然从外形看像方块字,但实质却是拼音文字,只是用不同笔画代表不同音符。其词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汉字词、韩语固有词和其他外来词。其中汉字词所占比例最大,大概有70%,韩语固有词约占20%,其他外来词(主要从英语中借用)约占10%。

韩语对外来词的借用采取完全音译的方式。比如餐厅(restaurant)、桌子(table)、钢琴(piano)、互联网(internet)等在韩语中读起来就是英语的发音,或者说是韩国式的英语发音。比较看来,改革开放以来,汉语也引进了不少外来词,但在浩瀚的汉语词汇中仅仅占据了很小的比例。而且,外来词要进入汉语的词汇系统,要接受汉语的语音、语法和构词规则等各方面的改造,以符合汉语的发音习惯、语法和词汇规则。只有很少的词采取完全音译的方式,比如比基尼(bikini)、克隆(clone)等。汉语对外来词的翻译也有很多方法,比如:半音半意如文化休克(culture shock)、水上芭蕾(water ballet),音意兼顾如google被翻译成谷歌,借译如超人(superman)、绿卡(green card)等。

对汉字词的大量借用是韩语的一大特色。由于汉字词占了韩语词汇的绝大部分,而且很多词汇从发音到意义都与汉字一样。韩语的这个特点无形中降低了韩国学生学习汉语的难度,所以很多韩国人都将汉语作为学习外语的首选。当然对于学习韩语的中国学生来说,也有很多方便。在学了一定数量的韩语后,往往能够根据相近的发音按照汉语或英语推测出很多自己还没有学过的单词,比如故乡、同窗、迷信、fighting、icecream等。

中韩有些词,意思虽然一样,但却有不同的使用习惯,比如“哥哥”、“姐姐”、“我们”等词的使用。

“哥哥”、“姐姐”在中国和韩国都有血缘关系和非血缘关系这两种语义。但在中国,同学之间很少用哥哥、姐姐互相称呼,这样显得太亲近而感觉别扭。而在韩国,几乎所有同学都经常并喜欢用哥哥、姐姐来称呼比自己年长的同学,韩国女生在班上对比自己大的每个男同学都会以“哥哥”称呼,开口必称“*”。

中韩在另外一个常用词“我们”的使用上也很不同。韩语中个人与他人界限相对模糊,以“我们”代替“我”是很常见的现象。韩国学生对别人介绍“我的家”时会说“我们家”,去同学家做客称呼对方的父母时随同学的称呼“我们爸爸”、“我们妈妈”,妇女介绍自己的丈夫时也说“我们丈夫”。

以上列举的这些词汇,可以看出韩国称呼中亲属称谓的社会化程度很高,这反映出韩语从言语交际一开始就将交际双方划入较亲密的概念范围内,有意拉近双方的心理距离。这反映出韩国人极强的同类意识、集体意识,把整个国家当做一个大家庭,在自己的团体内就像一家人一样互助友爱。称呼的亲近无形中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反映到行为上,一般情况下,韩国学生都是结伴而行。尤其是女生,一起吃饭、一起去超市、一起逛街、一起结伴旅游等。在韩国食堂,学生都是扎堆儿整整齐齐地坐在一起就餐,极少见到一个人吃饭,独行侠行为不被社会认可。相比较而言,中国学生在称呼语的使用上注重保持一定的距离,个体独立意识较强。

韩国人强烈的抱团意识、民族意识慢慢演变为极强烈的民族自豪感。韩国人特别喜欢“大”,这从一些名称上就可以看得出来,“大韩民国”、“大韩航空”、“大学校”(大学)、“大学院”(研究生院)、大长今(名字前加“大”以示尊重)等。韩国的孩子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自己的国家从建立到振兴是多么不容易,现在又是多么强大和文明;韩国是大国,不是在小岛上的小国家;没有什么是韩国人做不到的。与之相应的是,他们认为,大韩民国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韩国有个成语“身土不二”,意思是说,韩国人只有享用韩国土地生产的东西,才适合自己的身体,才有益于身体的健康。所以在韩国,大街上川流不息的都是韩国自产的汽车,学生用的都是韩国自产的手机,路两边几乎都是韩国本地饭店,店里经常可以看到的标语是:本店牛肉全是国产的。在韩国人的意识里,韩国的东西是最好的。韩国就是通过这些来潜移默化国民的爱国情感和民族意识的。

另外,“教授”和“老师”这两个词在中韩语言词汇系统中,虽然语义内涵是完全相同的,但使用习惯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大学里,不管老师的职称有多高,都可以统称为老师,老师也不会不高兴。而在韩国,对于有职称的大学老师,学生要用教授来称呼。在韩国,如果你不小心称呼“教授”为“老师”,对方会很不高兴。在韩国,等级尊卑观念很严重,年龄、辈分、地位和性别等都是敏感因素。不能称呼教授为“老师”与地位相关。这是划分人际关系的重要标准。

还有一些词,在汉语和韩语中字形虽然一样,但意思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前辈”、“后辈”。

在汉语中“前辈”指的是“某一领域的先驱者”。而在韩国校园里,“前辈”一词经常用到,例如韩国学生说“今天我要跟我的前辈去图书馆”,意思不是指他的长辈,而是指同专业高年级的同学,可以是师兄,也可以是师姐。“后辈”指的是同专业低年级的同学――师弟、师妹。称呼高年级同学为前辈,貌似大词小用,实际则是韩国等级制度的折射,如同上文所说,朋友之间年龄差别一岁以上,就不能平起平坐了,该叫“哥哥”、“姐姐”了。这些都反映了韩国集体主义的社会观念下,对长辈的高度尊重和权力等级制度。

中韩表达方式的差异

中韩语序的不同。语言是一种有组织结构的约定俗成的符号系统,用来表达某一群体人的经验和感情。由于中韩两国所处的生活环境不同,其文化心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也不尽相同,折射到语言上,语序结构有明显差异。

汉语属于汉藏语系,为孤立语,主要依靠虚词和语序表达语法关系。汉语的句子结构是主语+谓语+宾语,语言条理清楚,表意明白。语序比较严格,一般来说,改变语序就意味着改变意义。比如:“我爱你”和“你爱我”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

韩语属于乌拉尔―阿尔泰语系,为黏着语。主要依靠附加成分(词尾)表示语法关系。韩语的句法结构是主语+宾语+谓语,因为谓语动词放在最后,所以往往句子不说完,就不知道它的真正意思。比如“我爱你”这个句子在韩语里表达的语序是“我+你+爱”。韩语语序相对比较自由,可以调换,只要词尾不变,意思不变。比如,我爱你。语序可以做如下的变换:

你我爱(O十S十V)

我爱你(S十V十O)

爱我你(V十S十O)

敬语的大量使用。中韩都认为谦虚谨慎是君子的美德,为了表示谦虚,自身用谦词,给对方用敬词。这在中国古代尤其明显。现代书面表达中使用敬语比较常见,口语中使用的敬语词汇不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用语平等而又自然。

韩语非常注重形式上的表达,有严格的等级观念和内外之别,敬语的大量使用是韩语语言表达的一大特色。并且在口语中也大量使用敬词。同样一个词,在韩语中有无数的变式。韩语有很多表示尊敬的词语,使用时,终结词尾要与之相呼应。韩语的动词结尾所传达出的意思太多了:有在最正式场合用的最正式结尾;有在日常生活中用的正式结尾;有在亲戚朋友中或是对晚辈用的非正式结尾。在韩国说话时,得根据对象来选用结尾动词的形态,用的结尾不正确,要不就闹笑话,要不就让人感到不愉快。

韩国的年轻人对长辈必须得使用敬语,跟陌生人交际的时候也要用敬语,这是相互之间表示尊敬。敬语的使用让尊老、孝顺这种传统在韩国得到很好的保存。反映到行为上,比如,当着父母、长辈或者老师的面抽烟,是极不礼貌的行为。在跟长辈喝酒时,晚辈端起酒杯,头要稍稍侧转后再喝以表示对长辈的尊重。

在韩国,教师地位很高,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古代韩国栗谷先生的著作《学校模范》一书里面记载:看老师时,不能看脖子以上,笑的时候,不要露出牙齿,跟老师一起吃饭时,只能吃七分饱,不能吃得太饱。甚至有流传下来的谚语“连老师的影子也不能踩”等。现在韩国仍然保留着较好的尊重老师的美德。比如,无论是在校园内,还是在校外,韩国学生远远看到老师都会飞奔过来,大声地热情洋溢地向老师问好。

风俗习惯的不同偏好。在风俗习惯上,中国与韩国也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在对颜色的认识上,韩国自称“白衣民族”,对白颜色有着特殊的喜爱。他们认为白色是纯洁、高贵的象征。所以婚礼上新娘要穿白色的婚纱,给孩子压岁钱要用白色信封。与之相反,中国在颜色上偏爱红色,红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被赋予光明、盛大、吉利等意蕴,中国过年的时候要挂红灯笼、贴红对联和红福字,有喜事时大多用红色,孩子们过年拿到的压岁钱要用红色信封。与红色相关的词语也是充满吉庆的,比如成语中日子过得好被称为“红红火火”,身体健康被称为“红光满面”,事业发达叫“红得发紫”,形容颜色绚丽用“万紫千红”或“姹紫嫣红”。白色则一般用于丧事,所以自古就有红白事之说。与“白”相关的词语有“一穷二白”、“一片空白”等。

在对数字的偏好上。韩国人喜欢单数,比如喜庆时随礼的礼金一般都是单数,五万、七万、十五万、五十万等,就连以“时调”为中心的韩国古典诗歌都是由三章构成的。而中国人喜欢双数,双数通常被认为是吉利的数字(某些数字可能会因谐音而有所例外),如“好事成双”为中国人最常使用的祝福话语之一。在比较重要的日子,比如说结婚、庆典等,一般都会选择双数。压岁钱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只能给双数,不能给单数。具体到文学作品中,在古典诗歌的创作中,对偶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艺术手段。

结语

语言的学习与文化的学习是紧密相关的,任何语言都没有办法脱离文化而单独存在。中韩两国文化交流历史悠久,但是由于不同的民族性格、地域环境等因素,形成了各自独特的文化现象。了解中韩语言表达上的差异以及文化因素,对于学好语言无疑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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