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磐安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
磐安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
新中国的小学学制,废除了民国时期的初小和高小之分,实行一贯制小学,先后有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下面是小编分享的 磐安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磐安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
(1)小学
6月3日至6月5日,全县小学统一招生报名。
(2)初中
6月6日至6月8日,全县初中(含民办)统一招生报名;
6月18日,未能被磐安县凤凰书院(初中部)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回原学区或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城区学校补报名,当磐安县凤凰书院(初中部)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向磐安县凤凰书院(初中部)补报名。
B2类至B5类、D4类招生对象的报名时间与报名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磐安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流程
百度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后登录平台,并将位置定位在“金华市磐安县”,定位后,在“查找服务”输入框内输入“入学”,进行搜索,找到“磐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按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即可。
乡镇公办学校今年怎么招生?
乡镇公办学校也采用无纸化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招生。录取时,第一批为本校所辖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其余批次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参照城区公办学校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篇:婺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
婺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
初等教育机构最早产生于十六世纪的德国,由城镇主办,教习实用知识和新教教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婺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报名时间:
小学:6月12日10:00~6月14日17:00
初中:6月6日10:00~6月8日17:00
报名办法
1、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今年开始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报名,招生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全区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2、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个报名阶段限报1所。报名时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陆招生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不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平台不予登记。
3、每个家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输入相关信息,提交审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作未报名处理。
第三篇:义乌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
义乌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
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义乌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报名时间:
小学:5月18日10:00~5月31日17:00
初中:5月21日10:00~5月31日17:00
义乌集体户口无房是学区生还是非学区生?
集体户是学区生,教育局统筹安排。
怎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之间转换报名?
公办转民办:
登陆报名系统,单击“转民”按钮,跳转即可转民办。
民办转公办:
先删除原先的`报名记录,再单击公办小学预报名按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
报名流程
(1)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于5月18日~5月31日进入“义乌市义务教育段新生报名系统”(操作指南请看下文)进行注册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
(2)选择填报的学校分别有“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民办小学”“民办初中”,请家长根据入学意向填报。
(3)填报的意向学校在系统录取之前,可变更。
第四篇:磐安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磐安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现代学堂和教育制度是西方传教士引入中国的。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磐安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不保留所在学区学位,并且在录取后,家长也一定要按学校通知要求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也不予保留录取资格与学位。
往年出现家长9月1日开学才到校报名,但受学校学额限制,只能由教育局统筹该生到新城区学校就读。
(二)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
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相关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城区学校必须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才能就读。
若学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第五篇:兰溪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兰溪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中国学校教育大体上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三个阶段。其中,中学又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就是初中,高级中学就是高中。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兰溪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兰溪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1、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小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备案。
2、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3、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4、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5、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
6、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早晚与招生录取结果无关,建议家长无需挤在开放第一时间集中报名,可避开高峰,错时登记。
拓展:
2、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3、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小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备案。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入学。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招生政策,推进公办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四)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
强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居住证挂钩制度,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作为其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条件,统筹解决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