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出差管理办法范例(高质量直接可用范例)
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出差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分公司参照执行,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出本办法各项标准的范围内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工作常驻地以外地区 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餐费。
第四条 司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 须按规定填制《出差审批表》经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 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严 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 和方式变相旅游。(出差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第五条 实行互签制度,公司董事长的差旅费报销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的差旅费报销由董事长审批,其他领导的 差旅费由总经理审批;
分(子)公司经理与党支部书记互签,其他负责人的差旅费由经理审批;
项目部经理与党支部书记互 签,其他负责人的差旅费由项目经理审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公司机关人员到公司驻地地区以外办事的(或项目部 人员到项目驻地以外的地区办事的)车距在七小时以内的,可以安排公务用车。超过七小时,原则上不安排公务车,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选择交通工具。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 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级别 交通工具 飞机 轮船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经济舱 二等舱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 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其他人员 经济舱 三等舱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 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 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 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十一条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若无规定等级舱位机 票,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可购买上一等级舱位机票。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二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入住宾馆。宾馆的等 级见下表:
标准 层级 省外 省内 房型 公司领导(含董事会秘书、副总 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600 元/天 500 元/天 单间/标间 公司中层(部门正、副职负责人)500 元/天 400 元/天 标准间 一般工作人员 400 元/天 300 元/天 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 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不得安排分 公司、项目部支付。
第四章 出差补助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含公司负责人)到公司有项目部或有办事机构的地方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费。出差人员到公司无项目部或无办事机构的地方出差,餐费补助按出差 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补助标准如下:
(一)公司领导省外出差每人每天 150 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 100 元。
(二)其他出差人员不区分省内与省外,统一补助每人每 天 100 元;
出差至新疆、青海、西藏的每人每天补助 120 元。
(三)出差人员在前往项目部或办事机构过程中,由于路途时间较长确需要就餐的,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可以给与补助,每人每餐补助金额 50 元。
(四)出差项目部处于建设初期尚未设立员工食堂的,经 公司领导审批后可按照本条第(一)、(二)款的标准发放补助。
第十六条 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作人员到公司驻地办事,如家在贵阳的,不得领取餐费补助及住宿费。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含公司负责人)到公司有 项目部或有办事机构的地方出差,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到公司无项目部或无办事机构的地方出差,外省出差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使用,每人 每天 80 元。
出差人员在往返项目部或办事机构过程中,由于路途需要转乘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乘坐除第七条中规定以外的交通工具的,产生交通费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可以据实报销。
第五章 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 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住宿 发票作为出差的重要依据,出差人员不能提供当地住宿费发票 的,不认可其本次出差行为,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其本次出差产 生的所有费用,不予发放其本次出差期间的误餐费、交通费。
第十九条 差旅费报销严格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表、机票、车票、住宿费等凭 证。出差人员返回报销时,需要持《出差申批表》方可报销,若未在《出差申批表》中拟定的期限内返回,且未经直属直接 上级许可逾期返回的,逾期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且扣 减相应天数的住宿费用及餐费补助;
出差时未按照《出差申批表》中拟定的路线及目的地前往,且未经直接直属上级许可前往其他地点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且扣减相应天数的住宿费用、餐费及市内交通补助。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参照“XX省财政厅、贵 州省外事办印发《XX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X财行〔201X〕X 号)”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四条 司属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 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 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 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 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 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应不定期对司属各 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 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 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 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
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 202X年 X月 X日起施行,原《关于修订XX公司出差管理办法的通知》(XXX司发〔201X〕X 号)即行废止。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 出差人:
部门: 职级: 出差起止时间:
至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往返乘坐交通工具 火车(硬座□ 硬卧□ 软卧□ 其他□)汽车□ 轮船□ 飞机□ 其他□ 费用预算:
1、车船费小计:金额 元;
2、住宿费小计:金额 元;
3、市内交通费小计:金额 元;
4、其他杂费小计:金额 元;
预算金额合计:金额 元 是否借支:是□ 否□ 借支金额:
元 分管领导审批:
日期:
部门负责人意见:
日期:
第二篇: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1.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因公出差的员工。3形式: 3.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返回者;3.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4 申请及批准: 4.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商务旅行申请表》,并办理好审批手续;4.2 申请批准后应及时交人力资源部; 4.3 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4.3.1 广东省内的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4.3.2 广东省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3.3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并获批准。5 差旅费5.1 广东省内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5.1.1 交通费a.尽量利用公司车辆;b.如暂时无法使用公司车辆,一般情况下乘坐公交巴士,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c.紧急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但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批准,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5.1.2 膳食费标准为每人每餐(午餐、晚餐)rmb¥35/餐,或午餐、晚餐合计rmb¥70/日。
5.2 广东省外当日出差及远途出差差旅费支付5.2.1 交通费:实报实销;5.2.2 膳食费a.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实报实销;b.海外出差员工,实报实销;c.其它情况下标准为:早餐:30元人民币每人每餐,(香港出差以港币计);若酒店房费已含早餐,则不再计发早餐费。午餐、晚餐:35元人民币每人每餐,或合计70元人民币,(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5.2.3 住宿费出差地 职务海外北京、上海、香港其它城市总经理级以上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经理、工程师、主管实报实销us$ 80-100 / 晚rmb¥400其它实报实销us$ 80 / 晚下一页第三篇: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 :因公出差的员工。3形式 :3.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返回者;3.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4申请及批准:4.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商务旅行申请表》,并办理好审批手续;4.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交人力资源部;4.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4.3.1广东省内的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4.3.2广东省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4.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并获批准。5差旅费5.1广东省内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5.1.1交通费A.尽量利用公司车辆;B.如暂时无法使用公司车辆,一般情况下乘坐公交巴士,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C.紧急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但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批准,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5.1.2膳食费标准为每人每餐(午餐、晚餐)RMB ¥ 35/ 餐,或午餐、晚餐合计 RMB ¥ 70/ 日。5.2广东省外当日出差及远途出差差旅费支付5.2.1交通费:实报实销;5.2.2膳食费A.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实报实销;B.海外出差员工,实报实销;C.其它情况下标准为:早餐: 30 元人民币每人每餐,(香港出差以港币计);若酒店房费已含早餐,则不再计发早餐费。午餐、晚餐: 35 元人民币每人每餐,或合计 70 元人民币,(香港出差以港币计)。5.2.3住宿费出差地 职务海外北京、上海、香港其它城市总经理级以上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经理、工程师、主管实报实销US$ 80-100 /晚RMB ¥ 400其它实报实销US$ 80 /晚RMB ¥ 3005.2.3接待费仅经理级以上人员有权支配接待费,接待费标准由总经理确定,标准以内实报实销。5.3 按标准报销的原则为:凭发票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5.4 出差已报销膳食费的员工,不再支付出差当日伙食补贴。5.5 若被长期调往异地工作,相应费用标准需经总经理另行决定。6差旅费报销6.1员工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应填写《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并附上《商务旅行申请表》复印件,经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核办理。6.2《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应根据以下完成:6.2.1 一份商务旅行费用报告覆盖一次往返旅程。6.2.2 所有费用必须出具发票及有效凭证。6.2.3 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7其他规定7.1员工出差期间将不予申报加班。但法定假日出差除外。若在出差期间已享受访问地的假日,其在出差期间的本地假日将被取消。8生效日期&n
bsp;2004 年 7 月 1 日
第四篇:代理持股协议(直接可用)
委托持股协议(样本)
委托方(甲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
受托方(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对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的权利和代为履行义务。
委托代持股投资金额人民币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以下简称“代表股份”。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人之一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代为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权利义务比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有权获得代表股份所对应的投资收益,行使相应的股东职责和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和义务;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投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及行为决定权。
2.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合法方式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在本公司中委托乙方代为投资的股金包括:a公司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在工商部门登记的xx万元(占股份xx%)的股权投资,办理转让手续后由乙方代为持有;b甲方通过乙方追加投入xxx万元;c ……
3.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投资人,承担相应的一切投资风险。并且: a对乙方依照甲方意愿代为行使的股东行为,甲方承担实际责任;
b对乙方在公司经营中为实现对公司有利的某种业务,而以乙方名义(含相关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担保或承诺,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实际承担,1
承担方式依具体情况处理;
c其它因乙方代为履行股东义务,以乙方名义公开承担的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4.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根据甲方委托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以股东名义履行各项股东义务;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相关收益)均全部转交给甲方,或依照甲方意愿处理;
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制约。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以及行使表决权时应取得甲方管理人员明确意见。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和公司资产进行转让、处分或其它处置,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乙方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与乙方受聘担任公司职务的职务行为不构成冲突,即代持股份为名义股东,受聘任职承担实际经营管理职责。
6.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管理和检查。同时,乙方应对在代为履行股东职责时的发生的情况及时向甲方通报沟通,并积极配合。
四、委托期间
1.委托期间原则上比照公司注册经营期间执行。
2.在委托持股期间,因公司需要或甲方认为必要,对公司股份构成或公司登记事项进行变更时,乙方应全面配合办理;对涉及到本协议所代持股份有变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
3.在委托持股期间,因各种原因甲方决定将委托乙方持有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时,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做好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4.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因各种原因认为自己不宜继续受托持股时,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选择新的股东后,乙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5.双方决定结束委托持股时,应对双方因代持股期间发生的资金、费用、收益、损失等核算结清;对或有权益以及或有负债采取妥善处置方式,对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延续到处置完毕为止;对无法当时处理结清的事务,双方均有在延续期间给予全面配合的义务。
五、相关费用
1.代持股费用按照代持股金额每年x%,由甲方支付;(注:对乙方为自然人在公司担任职务取得报酬的,一般为无偿代持,本条可略)
2.在乙方代持股期间,因法律法规等因素,需要由持股人支付的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有关费用和税金均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通过乙方账户实现股东行为或公司行为时,乙方应全面配合并如数全部处理。因本类行为而对乙方带来的损失或者收益均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有保密义务;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出差管理办法》
出 差 管 理 办 法
第一条 实施目的
一、为规范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参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费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集团所有员工。
第三条 出差申请审批规定
公司员工出差,必须遵照流程申请,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论处。部门主管依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出差工作需及时纳入工作考核,出差员工须每天向主管报告工作情况和完成进度。
一、出差申请流程:
1、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权责主管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查。因紧急任务需立即出差者,则由职务代理人代为申请。
2、员工需将《出差申请单》中的出差预定行程填写详细,内容必须涵盖日期、城市(地点)、行程起迄点、交通工具、接洽对象、工作事项、联络电话等。
3、员工需在出差当日前3个工作日完成《出差申请单》审批,以确保行程不致延误。
4、出差期间须写《出差工作日志》,作为出差人工作考核、考勤补记和报销参照。
5、经核准的行程,若发生改变而尚未成行,则撤销原《出差申请单》,重新填写送呈审批。若已成行,在行程中因临时工作状况须改变行程者,应以电话或E-mail向其主管报备说明,报销审批时另附书面说明。
二、出差申请审批权责
1、公司各职能部门主管、业务/工程系统主管负责所属员工出差和出差费用的审批。
2、集团总裁负责对副总(副院长)、总监出差和出差费用的审批。
3、员工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一律由集团总裁审批。
第四条 出差借支审批规定
一、出差借支说明:
1、出差人员经主管核准后出差,可按规定向财务部办理差旅费借支。
2、差旅费借支金额由出差核准人审核,但最终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批。
3、借支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员工出差的借支,若有欠款未结清的,或经常未按规定办理或使用的,则视情况取消其有关借支的权利。
4、如需长期出差,又不适用外派办法者,则其借支另行申请,呈总裁与董事长核准。
5、如个人因素造成下列事项,员工需自行承担:(1)遗失差旅费用,则不得重复借支申领差旅费用。
(2)出差之后未返回公司而离职者,公司可从其薪资中扣除差额。(3)未将上期出差借支费用完成报帐者,不得再向公司借支。
二、出差借支审批权责
1、出差人员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办理差旅费借支审批手续。
2、根据《借支单》申请金额和审批权限,送呈各级主管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的借支,须经总裁签字核准。
3、财务部负责差旅费借支申请的审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金额核批。
第五条 出差报销审批规定
一、出差报销说明:
1、报销周期计算:实行每月一报原则,部门主管3天内审批核准。
2、出差天数计算:以自然日进行计算,3-6小时内为半天,超过6小时为1天,以当日车票为准。
3、出差补助说明:因业务出差的个人补助为20元/天,连同工资于次月工资日一起发放。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参观考察、学术活动等集体性外出,提
供用餐的,无补助,不提供用餐的,补助5元/人/天。
4、交通、住宿如已由公司或他人提供时,不得重复申请该项费用。
5、在接到财务部销账通知一周内仍不销账的,财务部可扣发借款人的工资,待报账时补齐。
6、员工出差期间擅作私人旅行/探亲/访友,或借机处理私人事务,由此产生的超支增支部分,不得报销;若从事违法犯罪事情,经查证属实者,除依法究办外,须赔偿公司全部出差费用及一切相关损失。
7、员工出差期间,无论时间提前、延迟或出差时间逢休假日,均不以加班论。
8、所有费用相关的单据或收据皆须保留,若无则不得报销。
9、员工差旅费如报销不实,若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处理。
二、出差报销审批权责
1、出差返回后,于7日内将《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出差申请单》、《出差工作日志》和相关费用票据,呈部门主管审批。部门主管的《差旅费报销单》须呈总裁审批。
2、财务部收到《差旅费报销单》与《出差工作日志》,由财务经办人核对该员工的《出差申请单》后,送呈财务主管审批签字后报销实际出差费用。
第六条 交通费报销审核
交通工具选乘规定:出差人员必须按照高效、经济、安全、便捷原则选择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反对浪费行为。选乘的交通工具应按公司的标准规定
等级执行,并凭出差时间、地点、路线一致的有效票据报销。
一、客车:限短途,任何班次;凭车票原票或购票证明报销。
二、火车:短途硬座,长途硬卧(10小时以上),任何班次;凭火车票原票报销。
三、公司商务车:按规定向行政部提交派车申请,实报实销。
四、出租车:市(县、区)内提倡乘坐公交车和地铁,如任务紧急等特殊情况下打车需提前向主管申请或临时电话申请,并在报销时书面说明打车原因,经主管副总(副院长)签字确认后凭票报销,原因不符合公司规定,不予报销。打车费仅限由一人持票代为报销,同行其他人员不得重复报销。
五、私车公用:在无公车派用且为紧急事件情况下,经报备同意后可使用私车。补贴标准:1.4元/公里(市内无补贴);停车费、过路(桥)费依与出差时间、地点一致的收据报销,随车人员不得重复报销相关交通费。驾车违规罚款则自行负责,如出差中特殊情况则视情申请。
六、飞机航班:在因特殊情况需赶办紧急且重要的公务时,或交通中断不搭乘飞机无法到达目的地时,可申请乘坐飞机并须呈总裁核准。飞机票价以经济舱票为原则,但副总(副院长)及以上人员出差飞行时间超过5小时以上时,可选购商务舱票。公司员工应于出差后将已使用机票票根上注明部门、姓名粘贴于《差旅费报销单》上,一并交财务部审核报销。
七、出差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交通费:
1、未经同意,擅自超标准乘坐而发生的超支部分;
2、借出差之际探亲、访友和旅游等而发生的交通费增支部分;
3、出差时乘坐公司商务车、客户提供的车辆、公司同事车辆的;
4、未经批准,自带私车发生费用超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的部分。
第七条 住宿费报销审核
出差人员应按公司的住宿标准规定等级执行,并凭有效票据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住宿以过夜为标准,白天钟点房费用不予报销。
一、住宿费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与出差时间、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报销凭证,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
二、因外事或重要业务,需要招待宾客住宿或需要提高宾客及随同人员住宿费标准的,应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执行,报销时须附注事由说明。
三、副总(副院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出差,可住单人间。同性员工一起出差的,应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报销额以公司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来确定。
四、不同级别的人员为同一件事出差,同行同住的,可按出行级别中最高级别的住宿标准享受补助。
五、如出差地就近有公司签约折扣酒店,应优先安排;如出差地设有公司宿舍,应住公司宿舍为优先选择;出差同一地点二个月以上,则以租用公司附近房屋为优先考虑。
六、出差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住宿费:
1、由集团下属公司、各运营站点、客户等免费接待安排的;
2、参加会议、培训、参观考察、学术活动时,公司支付的综合性费用中已包括了住宿费的。
第八条 其他费用报销审核
一、业务招待费:因外事或重要业务,需要招待宾客用餐、住宿等交际而须支出招待费的,应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同意的,可按公司招待费借支和报销规定进行申请借支和报销,须提供相关凭证并说明用途和内容。
二、出差期间因工作业务所发生的打印/复印/传真费、邮递费、公物托运费等,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电话费报销依公司通讯费报销规定执行。
三、员工因工作地点调动,随行行李托运费,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修改、解释。
二、本办法经总裁、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表单附件:
1、《出差申请单》
2、《出差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