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1—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陕西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和我省实施意见,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动力,统筹关键领域优先发展、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和长远发展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陕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新征程,为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迈出有决定性的一步。
二、把握原则立足省情和全局视野相促进。跳出陕西看陕西,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学习借鉴东部发达省市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战略导向和落实落地相统筹。既要强调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又要突出可操作性,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创新驱动、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谋划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形成有力项目支撑,力求规划实施有约束、能检查、易评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认真研判发展阶段性特征变化,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主要症结,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同时,要着眼追赶超越总体定位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性目标,合理确定各项目标指标,实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政府治理和市场调节相协调。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五年规划编制主要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规划。纵向衔接与横向联动相搭配。纵向上,做好与国家规划的衔接,指导好地市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
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省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起草编制,具体程序:
1.编制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20年3月)。开展全省“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3月)。广泛征求并听取各部门、各市(区)、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报送省政府研究审定。
3.编制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2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起草《纲要》,形成《纲要(草案)》;
同时积极与国家纲要进行衔接,经省“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审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
4.审批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4月)。《纲要》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具体见附件),重点专项规划在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报省委或省政府印发实施;
一般专项规划在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冠“经省委同意”或“经省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
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开展研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省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编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省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3.衔接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9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6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三)市县规划。市县规划是指市县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省《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市县规划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编制时间与全省《纲要》基本保持同步,具体程序:
1.2020年12月底前,各市县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上级规划进行衔接。
2.2021年3月底左右,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研究审议,由本级政府印发实施。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副省长为副组长的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将编制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调查研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
(三)统筹衔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确保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编制同步协调。
(四)创新方式。要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严格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全省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第二篇:2020年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四五”(2021年—2025年)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我区加快追赶超越转型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做好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铜川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总结我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经验,明确“十四五”发展的战略思路、任务和布局,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以发展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推动域内产业转型升级、民生福祉改善提升,为实现建设富裕、宜居、人文、绿色、平安新xxx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持,努力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
二、任务分工
(一)总体规划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区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战略部署和安排,是编制专项规划、重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发挥基础和支撑的作用,为《纲要》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具体编制由市自然资源局xxx分局负责,要求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
(二)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区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在与中央和省、市相关专项规划及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报请区委或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区委或区政府印发实施;
一般专项规划在与中央和省、市相关专项规划及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冠“经区委同意”或“经区政府同意”字样,由编制部门会同区发改局联合印发实施;
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区发改局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进度安排
(一)研究阶段(2020年3月—4月)制定印发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总体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市“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社会研究机构为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为辅的“十四五”规划编制起草工作专班,研究提出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二)编制阶段(2020年5月—11月)起草完成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征求区级各部门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形成《纲要》草案,期间同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做好衔接。区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做好与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
(三)制定修改审议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4月)2021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专项规划要及时与中央和省、市专项规划及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做好衔接,由各编制部门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后,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于2021年3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一般专项规划及经区发改局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于2021年4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四、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承担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专项规划编制的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强化调查研究。各部门要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工作,严格遵循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确保形成统一规划体系。要加强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研究,理清制约发展的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
(三)强化方式方法创新。积极招标聘请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知名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组成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小组,全程参与“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确保规划质量。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络投票、有奖征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各部门要积极落实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迅速开展工作。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各部门要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以节俭、高效为原则,合理申请规划编制经费并报区财政局审核,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篇:2021—2025年某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2021 —5 2025 年 某 市国民经济 及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咸阳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的关键期。认真研究和科学编制全市“十四五”规划,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切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爬坡过坎、追赶超越,深入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认真分析国内外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加快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三个经济”先行区,准确研判未来一个时期咸阳发展的基本趋势和阶段特征,科学合理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规划统筹衔接,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十四五”规划更加适应新时代发展新要求、符合咸阳发展实际,为推动咸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在规划编制中,一方面对标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阶段性发展目标,谋划好全市“十四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另一方面,从全市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出发,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打好发展基础。
(二)坚持统筹协调。在规划编制中,进一步厘清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之间的关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全市建立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三)坚持务实管用。在规划编制中,对规划编制目录进行严格遴选,确保规划接地气、可操作。对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少编制或者不编制规划; 对关系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规划内容要明确思路方向、重点任务、空间布局; 对由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规划内容要创新务实,聚焦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空间。
(四)坚持民主开放。提高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参与机制,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透,广开言路、问
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三、规划体系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市委、市政府对未来五年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安排,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具体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完成。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并报省政府备案。
(二)空间规划 空间规划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主要是细化落实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空间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起草,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按程序报批。
(三)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报审前须
送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与总体规划和空间规划进行衔接。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需要由市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其他市级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由市发改委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未纳入市级重点专项规划但需要编制的行业专项规划,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在总体规划框架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市总体规划在本区域的细化和落实,是指导各区域板块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区域规划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应报送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衔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园区规划送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衔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未纳入市级重点区域规划的地区,可根据发展需要编制符合本地区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进度安排
为了确保按期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根据我市实际,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重大问题前期研究阶段(2019 年 10 月—2020 年 1 月)
2020 年 1 月底前,市发改委完成“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总结“十三五”时期各行业各领域发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初步提出“十四五”时期各行业各领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举措。
(二)发展思路梳理阶段(2020 年 2 月—2020 年 3 月)
2020 年 2 月底前,承担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各自“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报送市“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 年 3 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研究课题和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形成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三)拟定纲要框架阶段(2020 年 4 月—2020 年 5 月)
2020 年 4 月底前,全市各规划承担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市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中省总体规划、省级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空间、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初稿,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初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将重要内容纳入到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中。2020年 5 月底前,根据中省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形成纲要框架,并与中省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四)纲要起草审定阶段(2020 年 6 月—2020 年 12 月)
在 2021 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形成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意见,修订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提请市人大审议。
全市“十四五”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 年 6 月前全部出台。各县市区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纲同步,2021 年 6月底前报同级人大审议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五、保障措施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一)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要职责是落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牵头、协调、督促规划研究和编制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联系专家咨询及课题研究等事宜;组织“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行业部门规划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
(二)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选配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并确定联络员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络和协调,同步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参与规划编制咨询和研究,对规划重大课题组织评审验收,对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进行评审论证。
(四)经费保障。按照中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规划编制经费由市发改委向市政府专项申请,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在市级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县市区规划经费由发改部门向县市区政府专项申请或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财政要列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县级财政做好配套保障,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六、编制要求
(一)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本区域、本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改进规划编制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二)加强谋划,突出项目。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坚持政府工作项目化,围绕“十四五”事关全局发展问题、战略发展问题和宏观性、政策性问题,认真梳理研究提出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突出政府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履行公共职能的作用,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省相关规划。
(三)积极沟通,有效衔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市发改委负责市级规划的归口管理,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园区管委会规划的编制进行指导。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须在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审议批准后公布。
(四)严格程序,科学编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全市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21 —5 202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0 3440 字文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 x 新征程的关键阶段,编制好全市“十
四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 号)和《x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发为动力,深入实施“六个三”战略部署,全力打造“三个六”重点支撑,培育发展“四个在 x”增长新动能,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动绿色循环发展,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 x 新征程,为到 2035 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立足市情、放眼全局。跳出 x、站位全国,谋划 x 发展,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精准对接近年我市出台的中长期
规划,准确把握 x 面临的机遇、挑战和阶段性特征,学习借鉴发达地市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
系统谋划、项目支撑。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好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总要求,聚焦“六个三”战略部署、“三个六”重点支撑、“四个在 x”增长新动能,科学系统提出“十四五”发展的目标、定位、举措。坚持弥补短板、壮大优势,在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我省规划盘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制规划。“十四五”主要针对事关全市发展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
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纵向上,做好与省上规划的衔接,指导好县区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 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实事求是、合理引导。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特别是对一些重要指标,要综合考虑、反复测算,既保持“跳起来摘桃子”的压力,又重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既要提气鼓劲、尽力而为,更要实事求
是、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使规划经得起时间检验。
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把广大干部群众期盼和我市发展定位、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敞开门来做规划,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专家学者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过程。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即《x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市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具体程序:
1.编制准备阶段(xx 年 x 月—xx 年 x 月)。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xx 年 x 月—xx 年 x 月)。在完成“十四五”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论证,报送市政府研究审定。
3.《纲要》编制阶段(xx 年 x 月—xx 年 x 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x 月份形成《纲要》(初稿); x 月份,在与省上《纲要》衔接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第三方评估; x 月份,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并准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4.审批印发阶段(xx 年 x 月—xx 年 x 月)。《纲要》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重点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委或市政府印发实施; 一般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冠“经市委同意”或“经市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 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开展研究阶段(xx 年 x 月—xx 年 x 月),市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规划编制阶段(xx 年 x 月—xx 年 x 月),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3.衔接印发阶段(xx 年 x 月—xx 年 x 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全市《纲要》进行充分衔接后,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 xx 年 x 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 xx年 x 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所有专项规划务必在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印发后 x 个月内印发实施。
(三)县级规划 县级规划是指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县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县级规划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编制时间与全市《纲要》基本同步,具体程序:
1.xx 年 x 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上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
2.xx 年 x 月底前,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本级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经济开发区、x 新区、x 新区、航空智慧新城“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搞好统筹衔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相互协调、同步推进。
(三)创新编制方式。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论证结果、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
(四)规范编制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
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工作,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强化工作保障。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成立工作专班,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市级部门规划所需经费应列入本部门预算,各县区规划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方案
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新时代陕西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也是我县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动力,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关系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问题,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和重大举措,使全县“十四五”规划成为指导全县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蓝图和行动纲领。
二、编制原则
立足县情和全局视野相促进。跳出黄陵看黄陵,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学习借鉴东部发达县区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
战略导向和落实落地相统筹。既要强调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又要突出可操作性,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创新驱动、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谋划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形成有力项目支撑,力求规划实施有约束、能检查、易评估。
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认真研判发展阶段性特征变化,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主要症结,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同时,要着眼追赶超越总体定位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性目标,合理确定各项目标指标,实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
政府治理和市场调节相协调。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五年规划编制主要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规划。
纵向衔接与横向联动相搭配。纵向上,做好与延安市规划的衔接,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
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规划。全县“十四五”规划是全县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全县“十四五”规划由县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起草编制,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编制准备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3月)。成立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全县“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编制前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承担重大课题研究单位要按时完成所承担研究课题成果,并报送本行业在规划期实施的重点项目。
第二阶段:思路研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5月)。收集各镇办、各相关部门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和相关规划,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全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基本框架、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报送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0月)。6月底前完成全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7月至9月底形成全县“十四五”规划(初稿)。10月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开展咨询论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等工作。
第四阶段:评审审议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12月份,邀请相关专家对全县“十四五”规划进行评审,形成全县“十四五”规划(评审稿),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修改后形成全县“十四五”规划(草案),提交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二)专项规划。各行业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自行确定编制。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开展研究阶段(2020年3月—2020年5月)。县级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第二阶段:编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0月)。县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第三阶段:衔接印发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3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与省市相关专项规划、全县“十四五”规划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邀请相关专家对全县“十四五”规划进行评审。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专班。县财政要将编制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保障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调查研究。各镇办、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谋划一批重点工程和项目,支撑“十四五”发展基础。
(三)强化统筹衔接。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确保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编制同步协调。
(四)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等智库作用,充分吸收各方研究成果,完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五)严格编制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全县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1.黄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黄陵县“十四五”规划编制进程安排
3.黄陵县“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第五篇:2021—2025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新征程的关键阶段,编制好全市“十四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发为动力,深入实施“六个三”战略部署,全力打造“三个六”重点支撑,培育发展“四个在x”增长新动能,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动绿色循环发展,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新征程,为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原则
立足市情、放眼全局。跳出x、站位全国,谋划x发展,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精准对接近年我市出台的中长期规划,准确把握x面临的机遇、挑战和阶段性特征,学习借鉴发达地市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
系统谋划、项目支撑。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好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总要求,聚焦“六个三”战略部署、“三个六”重点支撑、“四个在x”增长新动能,科学系统提出“十四五”发展的目标、定位、举措。坚持弥补短板、壮大优势,在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我省规划盘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制规划。“十四五”主要针对事关全市发展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
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纵向上,做好与省上规划的衔接,指导好县区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
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实事求是、合理引导。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特别是对一些重要指标,要综合考虑、反复测算,既保持“跳起来摘桃子”的压力,又重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既要提气鼓劲、尽力而为,更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使规划经得起时间检验。
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把广大干部群众期盼和我市发展定位、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敞开门来做规划,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专家学者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过程。
3、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即《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市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具体程序:
1.编制准备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在完成“十四五”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论证,报送市政府研究审定。
3.《纲要》编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x月份形成《纲要》(初稿);
x月份,在与省上《纲要》衔接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第三方评估;
x月份,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并准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4.审批印发阶段(xx年x月—xx年x月)。《纲要》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重点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委或市政府印发实施;
一般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冠“经市委同意”或“经市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
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开展研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市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规划编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3.衔接印发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全市《纲要》进行充分衔接后,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xx年x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xx年x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所有专项规划务必在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印发后x个月内印发实施。
(三)县级规划县级规划是指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县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县级规划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编制时间与全市《纲要》基本同步,具体程序:
1.xx年x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上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
2.xx年x月底前,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本级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经济开发区、x新区、x新区、航空智慧新城“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搞好统筹衔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相互协调、同步推进。
(三)创新编制方式。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论证结果、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
(四)规范编制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工作,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强化工作保障。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成立工作专班,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市级部门规划所需经费应列入本部门预算,各县区规划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