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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研究论文[大全五篇]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研究论文[大全五篇]



第一篇: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研究论文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主要渠道和主要阵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主要对大学生在思想道德观以及法律基础知识上起到塑造与完善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验式教学;策略

一、引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大学生高尚人格的形成、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该课程也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课程,显示出国家对培养人才的重视,以及高校在培养人才上的重视程度。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以及国家对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要求,高校在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内容上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然而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方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思想政治理论学生的塑造与影响。在发达的互联网时代,传统与单一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教学方法方面的改革显得尤为迫切。

一是互联网的出现以及开放,给大学生了解更多的思想政治与法律内容知识提供了更加开拓的视野,从而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师的权威地位带来了挑战。如大学生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开参与话题,可以很快地了解世界以及国内发生的各种政治热点问题,教师不再是学生获取思想政治与法律知识唯一的渠道,学生可以在互联网上对各种事件进行正面的、反面的多方面的评价,从而给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如何给大学生树立正面的价值观,引导大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提出了更高的、更严格的要求;

二是,互联网上丰富的内容给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带来了挑战,原有的教学内容显得捉襟见肘,互联网上多元化的信息资源,更能够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三是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传递方式给传统的教学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授课方式已经完全不能够适应互联网时代学生发展的需求,教师应该开展多元化、多种方式的教学来感染学生、激发学生的兴趣。体验式教学是一种能够让学生参与课堂,并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产生兴趣的情感,学生进行情感共鸣,他能够积极调动学生在道德情感以及道德行为上的塑造。

因此,体验式教学是实现学生知行统一的有效渠道,它也可以增强学生之间的合作学习以及情感互动,对高校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当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应对互联网对该课程提出挑战的主要解决办法。

二、网络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产生的影响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方式,它既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消极和不足的一面。互联网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互联网丰富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资源。由于互联网中蕴含了大量的资源信息,包括动画、声音、图片、文字以及传输技术等,在当前高校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应用,同时,这些资料大部分可以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辅助资料,让该课程拥有更加丰富、更加广泛的资料来源,从而充盈了传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比如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主要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并且让大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传统的课程教学主要依靠课本知识以及教师单方面查资料进行授课,重复性的资料弱化了对课堂的吸引力,缺乏时代性,也脱离了学生的生活,因此大大的限制了教学的质量;

二是互联网的出现,拓展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空间,网络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使教学不再局限于室内的某一间教室和某一个时间点,这种课堂教学方法不仅效率低,而且也限制了学生的创造力。互联网的出现正在迅速拓展着教学的空间,它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学生可以随时自主的获取信息,提高自学能力,增强与教师的互动交流,还可以打破传统的说教方式,让教学从静态变为动态,实现更加立体化的学习。因此互联网环境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具有超越时空性;

三是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更加凸显了学生的地位。网络的出现,使得教育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地位趋向平等,从而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比如,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的共享,可以自由平等的获取,学生可以拥有主动权,教师不再是权威者,而与学生的地位趋向于平等。同时,网络互动性的特点,更加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为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塑造自我学习,提供了更加开阔的空间与平台,教师的地位从讲授转换到了引导。

然而,互联网的出现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学生过于依赖网络。据调查,我国大学生是互联网使用的主体,这给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各种事情和信息,而教师的讲授则难以起到太大的知识传递的作用。但是,网络上的信息不仅有积极向上的,还有消极扭曲的,如果大学生长期沉迷于网络,则很容易将一些鱼龙混杂的信息深入自己的道德观念中,这不仅会削弱大学生对道德思考的问题,还会给大学生的人格形成带来阻碍,很容易让大学生对自身现实生活与网络的虚拟性形成混淆,充满误解,从而形成不健康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二是互联网环境下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缺乏对学生进行积极的引导。主要是由于部分教师对于互联网以及互联网环境下体验式教学存在一定的偏见,对其不完全了解,忽视了课堂中学生的情感体验,只是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教学,没有将学生所需要得到的东西融入课堂之中,因此起不到道德教育的作用。

三、利用网络环境提升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策略

第一,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应该加强学习和运用体验式教学方法,树立以学生为本,运用体验式教学的理念,在互联网日益发展的今天,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师应该转变教学观念,让互联网成为一种新的教学方式,让体验成为学生学习的主要方式,让学生在参与体验中真正了解感受,并且塑造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修养。二是,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应该学习和提高运用网络信息的技能,为了更好的利用互联网的优势,高校教师首先应该整合提高自己的互联网修养,能够敏锐地接受互联网信息,并且形成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将这种能力完全融入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中,将网络优势与体验教学的优势整合发挥,取长补短,促进教学效果的提升。

第二,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应该为学生创造丰富的体验教学模式。比如,课堂讨论、讲座、演讲、案例教学等等,都是有效的体验教学模式。课堂讨论可以增加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具有较强的互动性以及合作性,而且具有互补性,通过课堂讨论,可以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并且升华师生的情感,达到体验教学的目的。演讲是一种更为真切的体验教学方式,学生可以将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个人对思想道德修养与的见解敞开心扉的演讲出来,应该会更加具有吸引力,更加具有情感。

参考文献:

[1]徐雁.基于网络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的创新[J].中国成人教育.2012(12).[2]佘双好.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体验式教学的思考[J].思想教育研究.2012(04).[3]萨日娜,原丽红.网络普及化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的挑战[J].中国成人教育.2012(05).[4]邱靖.网络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挑战及对策思考[J].教育探索.2011(11).

第二篇: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论文【精品】

论文范文

题目: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一)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

前几年我在广播听到这样一则消息:在一列由北京市驶往秦皇岛的列车上,乘客发现列车洗手间始终处在使用状态,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给大家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于是便报告了列车员。列车员根据以往的经验推断肯定是有人以此来逃票。在列车警卫的多次要求与命令下,洗手间的门终于打开了,原来是两名北京的大学生,想去秦皇岛旅游,又不想支付车票,便想出了这样的办法。

近年来,大学生道德败坏的事例屡次出现在我们身边。在大学校园里,考试作弊现象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作弊形式也由过去的抄夹带、传答案等秘密行动发展到公开抄袭、集体作弊等等,带手机,发短信,买答案,甚至找枪手替考。尽管各高校采取了最严厉的处罚措施,但这股风头并没有被遏制住。

前一段时间,“一封辛酸父亲的来信”引起了学校和社会对大学生孝心的大讨论,可这也正从某些方面反映出来大学生中存在的问题,那就是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丧失了孝敬父母的基本道德意识。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能够很好的尊重,那这样的人即使有再高的学问又能为社会作什么贡献呢?一个大学生,当然首先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占座”也是大学校园里司空见惯的现象。晚自习开始了,人没到,有纸条、书本“占”着座位,后来的同学只能“望座兴叹”。更有甚者,“座无虚席,人不过半”,晚自习都快结束了,不少被“占”的座位却还一直空着。“占座”事情虽小,但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影响较大。很多同学对此感到既窝火却又无可奈何。

相关报道表明,97.74%的大学生自报他们在骑车、驾驶机动车或行走在交通路口遇到红灯有交通警察时“不闯红灯”,但在夜间没有警察也无人看见时,这一比例同样是大幅度下降,从97.74%下降到了56.44%!

我们不能否认大学校园是一块“净土”。可是在大学生群体中,这些不文明、不道德甚至违纪违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诸如买饭“加塞”,酗酒、抄袭等等。许多事情刚发生时都很小,但如果都“恶小而为之”,不加注意,不加约束,不自醒而改正,都容易变成“问题”,日后走上社会,就可能沿袭成不良的行为习惯。人们常说当代大学生是“社会骄子”、“时代精英”,可是,为什么恰恰这个“精英”群体其道德状况会出现这么多不容忽视的道德修养问题呢?

人们常说我们这一代大学生生活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独立和个性意识强,易于接受新鲜事物,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现在许多社会不良风气冲击校园,才使得一部分学子产生利己主义倾向,追求实惠和个人享乐。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与西方的道德观、价值观的冲突使得道德文化出现断层;还有的则认为,80年代出生的孩子大多为独生子女,被宝贝宠爱娇惯坏了,从小在“唯我独尊”的环境里长大,注定是自私的一代。可是,在我看来,一个人必然会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可最终决定人的思想道德和性格发展的还是自身的原因。解决大学生道德修养问题,单靠开设思想道德修养教育课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关键问题是大学生自己要真正地为自我找准标尺!我想,大学生如果坚定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就必然可以做到“出污泥而不染”,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拥有高素质和良好道德的合格公民。

大学生是即将成材的祖国栋梁。在大学里,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科学文化素质,当代大学生们才能以崭新的形象和过硬的水平,找准有价值和有意义的人生坐标,也才能在改革和发展各项事业中更加自如地挥洒壮丽青春。让我们大家都牢记这样一句话吧:大学生首先要做的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古人云:“有才无德,其行不远。”这是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成才方向和目标,总是和社会性的需要、时代的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脱离了历史前进的方向和为人类造福,为社会作贡献的思想,人的才智就会受到抑制。当代大学生如果缺乏报效社会主义祖国之心,没有为实现四化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大志,即使只为个人“名利”在某一时期对人的才智发展有某种刺激作用,那也毕竟是不长久、不稳固的。这样的人只会被社会所淘汰。道德修养是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人们思想和行为中的表现,具有社会思想指导性,表现在个人身上某些稳定的特点和倾向,它对于我们大学生的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今的大学生独生子女很多,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孩子需要什么就给什么,大多数父母忽视了对孩子们思想道德教育,造成一部分孩子自私、狭獈、唯我独尊的习惯。作为大学承担着培养四化建设所需人才的摇篮,在人才质量把关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未来的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人才质量关上起着重要意义。高尚的道德品质并不是一夜之间就可以形成的。我们在大学期间学英模、赶先进,加强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现在正在全国各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们,大多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这一代独生子女既有自身的优势,也有自身的不足。他们热情开放、进取心强,敢于创新、张扬个性;但同时,他们又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毅力,时常感到孤独和空虚……在大学校园里,考试作弊现象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尽管各高校采取了最严厉的处罚措施,但这股风头并没有被遏制住。调查显示,许多学生对作弊现象强烈不满,要求改变这种现状。

一些同学说,实际上“作弊”是大学校园的一门必修课,当下大学的“作弊率”比校园手机的“持有率”还要高。事实上,作弊现象在全国许多高校内普遍存在,即使是我国最拔尖的一些高校也有这种现象。据记者了解,今年初1月9日结束的清华大学期末考试中,至少揪出13名作弊学生,其中8人是在职法律硕士班学生。

一些教育界人士认为,现在,分数是看待一个学生是否优秀的首要指标,考试成绩与他的命运息息相关,关系到日后入党、升学、奖学金、学位证书以至将来的就业等各个方面。将考试成绩提到如此至关重要的地位,从某种角度来说,是逼着学生作弊。些教育专家认为,大学生整体上社会公德意识比较强,绝大多数学生具有较高的社会公德素质,他们对基本道德行为的认知是健康的;但与此同时,他们对一些非本质的、带有生活习惯性的不文明行为又表现出了较大的宽容度,表现出了一种比较平和的态度,反映了当代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多地理解别人和渴望被别人理解的心态,同时,更愿意追求一种在不侵犯别人利益基础上的个人生活方式的最大自由化。本报讯新华网消息宁波市的一位高校教师最近向媒体反映了一桩事。前不久,宁波万里学院一位老教授乘上360路公交车,本校不少学生结伴而坐,但面对站立一旁的教授,学生们竟无人让座。

相似的一幕还发生在宁波大学。该校党委副书记邢学亮自亮“家丑”:今年四五月份,在开往宁大的601路公交车上许多坐着的学生目睹一位拄着双拐行动不便的同学艰难地站着而无动于衷。后来一位老师站起来让了座,并一直站到终点站。

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大学生失去了谦谦君子风度?这几起事件日前在宁波掀起了一场激烈的讨论。一名女大学生说:“我也是很想让座的,但有时候自己也确实很累,很想坐。而且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坐着会比站着安全。”几名男生表示,当时只要有一人提出让座,同学们定会争相让座,但遗憾的是,谁都没吭声,都采取了观望态度。一名男生坦率地承认:当初是想站起让座的,但怕被别人认为是出风头。

宁波大学文学院一位老师表示,在让不让座这一件小事上,折射出大学生身上普遍存在的知行不一的矛盾。

据调查,在问及是否该为“病残老孕”让座时,几乎所有的学生众口一词地加以肯定。而且,在社会公德方面,有95%以上的学生谴责在别人休息时大吵大闹的行为。但部分老师反映,校园内,大学生忽视公德、失落文明的行为还是比较多的。上课已一刻钟,还有同学在堂而皇之地吃早餐;一节课后,很少看到有学生主动帮老师擦黑板。

万里学院一位教师认为,这件“小事”还折射出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明显不足,大学生在文明修养、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合作精神等方面存在缺陷。许多学生在校期间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凡事不想“出风头”,遇上明显不对的事也不敢据理力争,挺身而出。

(二)论社会变迁中的青年道德人格培养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进入一个大变革的转型期:一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深刻的革命正在产生重大的影响,引起了中国社会一系列重要的变迁。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社会变迁的加速,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发生着剧烈变化,传统的道德规范受到了强烈冲击,而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建立起来,导致社会道德出现了某种混乱与无序。在这一特定的转型时期,道德和道德教育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困惑和价值失落以及时有发生的触目惊心的自杀、杀害同学甚至杀害父母与老师的事件,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不可否认,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代某些青年道德人格的沦丧。如何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变迁中青年的道德状况和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如何培育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人格,培养他们的道德主体精神,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使青年走出道德冲突与困惑,这是我国伦理道德教育在21世纪所面临的新的课题。

一、当代青年道德失范及原因分析

所谓道德人格就是个体人格的道德性规定,是个体特定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习惯的有机结合。它既是道德客体自觉接受和内化道德规范的结果,又是接受德性熏染的心理基础,其实质是人在道德上区别与动物界的规定性。

青年是社会的希望,他们的道德素质是他们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也是社会精神面貌的一面镜子。然而当我们把目光聚焦在青年身上时,却令人遗憾地发现,当代青年的道德状况堪忧。

案例一

1999年6月14日,南京市某大学发生一起严重的伤害案件:生物系即将毕业的女研究生伍小莉用尖刀将自己的导师杨维佣教授严重刺伤,随即举刀自杀未遂。杨维佣教授不忍看到女弟子的大好前程被毁,拒绝去医院治疗。一个月后,杨维 佣教授因内出血和伤口感染而身亡。

案例二

2000年5月3日,湖南大学天马新村8栋402室的女工程师宁友荣被溺毙在自家的浴池内,其夫徐章汉头部被砸伤,凶手是受害夫妇的女儿徐梦菲。②

案例三

2000年6月26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陈耀朋(浙江省某高校一名研究生,因失恋而残忍地杀害了女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③

以上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虽然只是当代青年中少数极端的例子,但是却反映出我国在伦理道德建设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道德教育忽视了对人的价值的终极关怀,忽视了对人的灵魂与美德的关怀。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长期以来道德教育不落实、不扎实,人格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虽然道德教育历来都是最受党和国家的重视的,但是在一些家长和学校领导的心目中,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地位不高。学生家长与学校所关心的是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所关注的是实际的效益、利润,很少有人去思考人生的许多精神问题,也不再关心自己的灵魂,至于道德修养似乎变得无关紧要了,人的良知、情操、人格日益贬值和失落。这种善恶不分、邪正混杂的生活状态导致青年心灵的困惑和迷茫。据2000年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全国大型调查看,当代青年中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脱节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也就是说他们知道应该怎样做,但是实际上却没有那 样做,知与行是分离的。这表明在如何进行道德教育的指导思想上出现问题,即把道德当作知识的倾向严重存在,忽视了道德习惯的培养。道德教育只强调抽象的道德原则,而不太重视人格的培育。这样,最基本的品德素质的培养出现空缺,造成一些不知羞耻、不讲信用、不讲良心、忘恩负义的行为得以存在,以至人们的某些道德行为失去了规范的约束。青年的伦理价值观和道德行为一旦缺乏有效的控制、约束和引导,就会产生扭曲的道德人格。以上几个案例就是很好的明证。

对当代青年一代而言,社会物质环境的改变,独生子女家庭的娇宠,唯升学以求的生活目标的畸形,显示出一种人格发展的困境。环境与家庭正在扶持一种特殊人格:以依赖为前提的虚假主体性,它潜移默化地在苛求环境、苛求他人的过程中任性地扩张,发展为自私狭隘,惧怕艰苦、心理脆弱的自我中心式人格。这种不健康的人格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引导,就极易产生种种道德失范行为。

社会变迁中,青年道德失范的另一重要方面是:进入互联网的青年人往往会产生道德失范的意识与行为。一方面,青年认为网络上很难讲道德;另一方面,有意或无意地做些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1999年,北京联合大学对五所高校的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互联网对现有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产生了或可能产生强烈的影响和冲击。对于“在网络交往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这一点,38.8%的人表示“现在做起来很难”,还有5.3%的人认为“没有必要”;有14.4%的人认为网络的使用会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同时,也有15.3%的人认为网络的使用会降低社会的道德水平;还有46.6%的人表示“很难确定”。对于“网络黑客”的行为,26.3%的人表示“黑客有高超的技术,令人佩服”;16.7%的人表示“黑客的行为促进了网络技术的发展”;还有24.4%的人表示“不好说”;只有24.2%的人认为“黑客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应严厉惩罚并尽力杜绝”;有12.5%的学生曾经“获提他人的邮件”,9.8%的人曾经“查阅黄色图片或文字”,8.6%的学生曾经“获得机密或他人的私人信息”,还有5,4%的人曾经“发布了不健康的信息”。④这一调查结果充分表明了青年人在网络道德问题上的模糊与失范。模糊认识必然造成错误舆论,错误舆论也必然成为失范行为的先导。青年上网的人多,据调查,目前已有30.8%的青年进入互联网世界,有19.7%的青年“准备上网”,未来可能上网的青年将达到50.5%。⑤如果对青年网上的失范行为不进行遏制,帮助青年修正对此的模糊认识,只能让网络失范行为日益严重。目前网络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青年道德主体丧失的一种表现,它反映了青年道德人格取向的偏差。这说明我们现在的人格教育还不到位,没能教会青年学会正确选择与判断,以至成为现代科技的奴隶,失落了自我。

二、变革时代对青年道德人格的要求

80年代以来,中国所实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其中一个最根本的变化就是市场经济的兴起,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市场经济同其它经济形式一样,要求与之相适应的伦理道 德基础。市场经济是以理性化为特征的经济制度,市场经济社会需要公平、秩序和稳定,需要以自由、平等、信用和契约为基础建立一种普遍性的交换关系。这种关系不是靠人情、等级和特殊性,而是以一套具有普适性的、非人格化的规范和程序来维持社会的运行,从而形成一种新型的现代人际关系——合作关系。这种新型的人际关系反映到道德层面上,人们逐渐形成一种共识:道德应以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规范为基础。这些规范包括人格自由、平等,尊重人权、遵守社会公德、公平竞争、依法守法等。这说明市场经济孕育了新的人与人的关系,它为现代新型人格的发展开拓出了新的可能空间。因此,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人格的内在属性表现为独立、理性、自由、平等、公正等品质。

这种现代道德人格首先尊重人的自由、平等,它使青年意识到我们生活中正在出现并扩大着的人与人之间的共同利益、共同价值以及正在形成着的共同规则、共同伦理,这些都是一个现代人所必须承认和遵守的;使青年了解当代人类发展中所具有的世俗化、主体化、一体化的大趋势,培养青年具有一种生存的同一感,学会“关心他人”,走向他人,学会与不同价值取向的人共同融为一体。在追求人类发展与进步的目标下,做到对他人的尊重、宽容、关怀、理解,学会通过对话、沟通,克服自私狭隘、自我中心式的人格取向。

其次,这种现代道德人格充分肯定和显示个体价值与主体性价值原则。主体性的失落是现代社会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的物化、异化的产生,本来意义上的主体己渐趋消失,而大众文化(电视、网络等)则通过对自主性的消融,进一步强化了非主体化的趋势。主体性的失落同时又以大众文化的泛滥为背景,大众文化则体现了模式化、世俗化的价值取向。现代道德人格则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张扬,是青年道德主体意识的提升。在道德问题上它强调青年道德选择的自由,同时自己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强调对道德问题作理性和自觉的把握,重视自己的自主判断,淡化传统习惯,不以他人的、传统的或权威者的道德意识为主要的评判尺度;强调个人在道德生活中的权利以及社会对个人应负的责任,强调尊重和保护自我利益。由此可见,人的主体性就是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总称。现代社会条件下,人的主体性不断发展和弘扬的过程,正是人的精神不断获得自由、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人的道德自律不断发展的过程。由于人的精神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才能不断认识自身,才会有真正人的生活,人才会与社会相适应,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为人是社会的人,道德生活便构成了人类生活的重要特征,具有高尚道德的人才会有真正的人的生活。所以,只有现代道德人格的建立,人的主体性才能得以弘扬,推动着人迈向更高层次的道 德境界,人自身才能真正实现向“自由个性”的飞跃。

三、当代青年道德人格的培育

青年作为发展中的个体,他们的健康高尚的道德品质的形成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不仅是社会对他们的期望和要求,也是他们自身健康成长与发展的重要方面。道德人格的培育,一方面依赖于道德主体的内在自觉,即青年自身的道德自律;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外部社会环境的整治和优化。这两方面相互配合,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一)青年自身的道德自律

青年期是人生发展和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社会变革深深地影响其道德生活,并客观要求青年作为社会的道德主体参与社会生活。此外,当代青年的独立意识、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主观上也要求认识自我,把握自我。

马克思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⑥这说明,人类的自律意识对道德养成的重要作用。道德人格的形成依赖个人的道德修养,而道德修养的过程就是人们在道德品质、道德思想意识方面的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锻炼和自我培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个体道德自觉的过程。在道德人格的形成过程中,儒家反复强调要“反求诸己”,向内心世界下功夫,实际上就是要求自己教育自 己,自己完善自己,这就特别需要培养自律意识,发扬自律精神,如果缺乏这种精神,任何外在的道德规范都不会内化为青年的道德认识和道德信念,这样道德教育就会失效。道德人格的培育是一个人内心深处进行吐故纳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没有高度的自律精神,没有严于解剖自己的决心和勇气,就不可能实现道德人格的升华。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旧体制的转换,新旧观念的碰撞,中西文化的冲突,使得社会上各种道德观念、价值准则良莠并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代青年的道德选择和道德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自律精神,就会感到混乱、迷茫,无所适从,因此,只有具备自律意识,才能充分发挥人格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保持清醒的头脑,独立思考,科学决策,正确选择,向着更高的道德境界迈进。

由上可见,个体自身的自律精神对道德人格的塑造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青年如何才能有效地进行道德修养呢?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是儒家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我们要摒弃其中的封建糟粕,吸收符合现代价值的精华,运用来指导青年做人。

笔者认为以下几种方法值得借鉴和参考:

1.知行统一。当代青年中知行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也是造成道德失范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青年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加强知行统一。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即美德;皮亚杰强调道德认知对道德自律的重要意义,我国古代思想家认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看到了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关系。道德知识是道德行为的先导,没有道德知识就不可能有道德行为。而这些知识不是个体先天所具有的,它们是不断学习和思考的结果,所以,道德知识的学习是十分必要的。这种学习的目的在于理解和把握道德必然,形成科学的道德知识系统。这个科学的道德知识系统才会使个体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不致迷失方向,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2.自我磨练。荀子语:“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行,圣心备焉。”⑦这说明,个体的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 一个不断积累和深化的过程。所谓自我磨练就是要通过善的积累,不断巩固强化,逐渐凝固成优良的品德。这种道德修养方法,实际上就是强调对人的道德意志的磨炼,只有不断加强对自我的磨炼,人才能步入更高的道德境界。

3.内省。所谓“内省”,指自己在内心反省自己的言行,扫除邪恶不好的东西,保留善的东西,就是要去恶存善。内省的修养方法,是一种自我锻炼的修养方法。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用正确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断清洗、克服错误的道德观念。一个人只有在内心严于解剖自己,对一切错误的道德观念毫不留情地进行自我批评,坚决抛弃,才可能成为一个符合时代精神的有道德的人。

4.慎独。所谓慎独,是指个人在独处无人注意的情况下,能自觉按一定的道德准则思考和行动,而不做任何坏事。慎独是一种境界更高,自觉性更强的自我修养方法。它不仅要求人们不要在暗地里做不道德的事,还要求人们从小处入手,防微杜渐。不因为是小的好事而不去做,也不因为是小的坏事而去做,即古语所说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所以,慎独的修养方法同时又是 一种道德境界,品德高尚的人,在个人独处的情况下要自觉按道德规范约束自己。

(二)社会环境的整治和优化

人是社会环境的创造者,同时又是社会环境的产物,这对矛盾的运动推动着人和社会的共同发展。从人是社会环境的产物来讲,人的一切都离不开社会环境,道德人格的培育也是如此。道德人格的培育离不开社会环境的整治和优化,这一方面是因为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道德人格的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另一方面,良好的社会环境对道德人格的培育起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总的来说,社会环境对青年道德人格培育的作用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环境。家庭对青年人格的培育有很大影响。青年在独立生活之前,多数时间是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因此,家庭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深深烙印在青年的心灵上,都会影响青年个体未来的生活,塑造着个体的人格。如前述几个案例,造成青年道德失范、道德人格扭曲,与其家庭教育的偏差不无关系。一般来说,人的社会化过程可以明显地分为两个领域,一是接受家庭教育的熏陶,一是接受社会的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和舆论引导)和约束。在成人阶段之前,家庭教育要比社会教育更基本,内容更丰富,与道德人格的形成关系更大。家庭教育具有启蒙性。人们总是从自己的父母那里开始认识世界,走向社会的。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在不知不觉影响青年的成长。家庭教育又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许多人是在家庭中通过父母的言行接受社会规则,完成社会化的,因此家庭教育对道德人格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和永久性的。所谓家庭环境的优化,就是父母应确实担当起育人的职责,既不应娇宠和溺爱孩子,也不应过分苛求孩子——过与不及都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只有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实施正当的家庭教育,青年的道德人 格才能健康发展。

社会文化环境。人格不单纯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其中文化价值观念影响人们行为的倾向,塑造着人格。“人格主要是由文化塑造的”。⑧传统观念总是在各个方面发挥作用,影响人塑造人。因此,对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要大力宣传,造成育人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社会舆论是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出社会价值观的好恶标准,其中一部分会通过个人意识转化为人格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舆论对人所起的影响作用越来越大。优化舆论环境,就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青年,不仅引导他们建构科学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而且引导青年建构理想的道德人格,其中最根本的是帮助青年正确理解人的存在 价值和意义。正确的舆论应当惩恶扬善,即通过舆论鞭挞社会中存在的丑恶现象及观念,褒扬社会中的公正、正义的现象及观念。正确的舆论并不是站在纯客观的立场上对社会现象作自然主义的反映,而是从各种性质迥异的社会现象中反映人们应有的基本立场和态度,激励人们追求美好的理想、美好的事物,并为这种美好的追求注入现时代的精神意蕴,给人以希望和力量,帮助世人分清真与假、善与恶,引导青年不仅追求丰盈富蔗的物质生活,而且追求高尚进取的精神生活。在培育道德人格时,正确舆论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正确的舆论以外部信息输人的形式,与个人的道德理念发生相互冲突,使得个体的道德人格中自私性、狭隘性、不稳定性逐渐为宽广性、稳定性等特性的道德人格所取代,使个体的道德人格形成自觉地接受德性熏染的心理倾向。

学校环境。学校教育对青年道德人格的教育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面对社会转型期青年种种道德失范的现象,人们不得不反思当前我国学校教育所存在的问题。学校德育实效不佳已是不争的事实。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尽管有很多,但究其根源,可以说是无“人”的、与学生生命——生活相脱节或相悖的、简单的、形式化的说教,即是道德教育割裂了与学生生活世界的关系,对学生个体缺乏应有的关注。历史发展到今天,人类走出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困境需要新的道德,也呼唤新的道德教育。为回应这种时代的要求,学校德育应重新定位,向生活世界回归,即让学校德育从抽象化、空洞化、形式化的说教中走出来,回归生活,关注、指导和引导青年的现实生活,帮助青年走出道德失范的误区。

道德教育向生活世界的回归意味着放弃教条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从具体的、个人的、现实的生活出发。具体来说,就是要关注和引导青年的日常生活。当代青年的物质生活比以前大大丰富,以怎样的方式进行消费,养成怎样的生活习惯,就成为摆在当代青年面前的突出的新问题。学校德育不应回避这些问题,而应该向学生传授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有关知识,指导他们以自尊自爱的方 式生活,引导他们体验这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关注和指导青年的学习生活。对于在校的学生来说,他们的主要活动是学习。学校德育可以通过强化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引导青年如何做人。德育的价值在于教人做人,德育应该将塑造人完美的精神世界作为首要和重要的问题来抓。

总之,青年发展中所面临的生活问题十分复杂,也很具体。为此,学校德育在坚持生活化价值取向的基本前提下,应主动关注、研究和增补大量与青年生活中典型、敏感和棘手问题相关的内容,在实践中提高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思想道德修养-论自私

一,自私的定义

自私,是使用频率很高的概念。一个概念,并非因为人们经常使用而便于给它定义,作为研究,怎样才能比较科学地定义以概括其全部本质特征呢?

美国学者威尔逊在《新的综合》一书中,甚至将生命的最基本单位基因也说成是“自私”的。按威尔逊使用“自私”概念的意义推而广之,一棵小草同另一棵小草争夺养料,鸟吃虫,猫吃老鼠,一只狗同另一只狗争抢骨头,人吃猪肉,食谷物,这统统是“自私”的表现。尽管威尔逊也承认基因既无意识,也无情感。实际上,威尔逊是将任何生物体表现的有利自身、且以损害其它生物体为代价的“客观行为”统称为“自私”。威尔逊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自私这个概念,那是他自己的事。但我为了研究的方便,只限于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上使用自私的概念。

自私,作为人的属性之一,作为广泛而复杂的社会现象,既可表现为人的客观行为,又可表现为人的主观意识、观念、动机。由于人的意识、行为的统一性,自私可兼指行为、观念二者;又因为人的行为、意识之间可能脱节,空间时间上发生分离,或以矛盾的形式出现,它又可独指行为或观念。那么,究竟从主观意识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还是从客观行为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

有人侧重从客观行为及其效果方面给自私定义,认为“自私,是指人以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行为”。换言之,自私是一种损人利己的客观行为。我将此定义称为“自私的客观行为定义。” 该定义符合人们在道德评价中着重行为效果的习惯,而且,许多人在许多场合是在损人利己的行为的意义上使用自私概念的。但是,该定义失之于简单。

首先,按照该定义的规定,只有当人事实上表现出损人利己的行为时,人才可以被称为自私。如果人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那就不是自私的。然而,众所周知,如同人可以有犯罪的意识,动机,但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犯罪的行为一样,人有损人利己的意识,也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这是因为:

一、动机、意识指导行为的产生,其间尚有一个过程。在过程完成之前,一种动机、意识可能己经改变或消失,被另一意识、动机所取代;

二、一种动机、意识可能仍然存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或由于另一意识、动机的抑制,该意识、动机暂时没有指导行为的产生而潜伏下来。因此,人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这并不等于他头脑中一定不存在损人利己的意识、动机。由于客观行为的定义没有将此种情况包括进去,在解释有些现象时,便显得生硬、牵强附会。例如,某人在某事上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在另一事上又表现了损人利己的行为。按客观行为的定义,就只能这样解释:他由不自私变成了自私。但事实上,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这种客观行为的变化是动机、意识相应变化的结果;二是行为虽然变化,但动机没有变,动机是原来就存在,是连续的。按客观行为定义来解释第一种情况,是合理的,但解释第二种情况,则显然不妥。

其次,如果在严格的“损人利己”的意义上使用自私的概念,那么,当有人遇难不帮或见死不救①时,这类行为也不能被称为自私。因为行为者他既不损人,也不利己。而事实上,人们没有例外地将此种行为称为自私,这类行为者被称为自私的人。

尤为重要的是,当人的行为的客观效果表现为利己利人(互惠)时,人是不是自私的呢?按照客观行为的定义那也不能称为自私。但我们知道,利己利人的客观行为效果,常常是从“为我”的主观动机出发的结果(当然有其他情况)。当有人实施客观上有利他人、社会的行为时,“利他者”很可能是为了从他人、社会那里获得相应报酬。“他的良好行为是一种老谋深算之举,实质上是为了自己的及其亲属的利益。”②观念、动机是自私的。正因为是“为了我自己的及其亲属的利益”,所以,如果他的良好行为(利他)没有能使他从对方获取他认为的相应报酬,或少于他认为的相应报酬,那么可以预期,他的良好行为将消失或减少,假如他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他的良好行为将继续表现。这类行为,虽然仅从行为效果(利己利人)看,从静态的意义上看,的确不便称为自私,但如果从动态的意义上,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看,就有充分的理由称为自私。

由此看来,仅从客观行为方面给自私定义,虽然考虑到了行为动机的统一性,但由于没有注意到观念、行为的矛盾性与脱节的可能,故没有概括人们使用自私这一概念的全部内涵,所以,有相当的局限性。

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为自私定义怎样?

无疑,从主观意识方面为自私定义是有根据的:

一、只有人才具有鲜明的意识(当然是在相对的意义上),所以从主观意识方面定义,可以将人的自私与其它动物的“自私”(本能)很好地区别开来。并且,这符合我研究自私只限于人的目的;二,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给自私定义,便于从动态的角度认识自私与人,从而避免客观行为定义的局限;

三、动机、意识比行为本身更有力,其逻辑是:通常情况下,人的行为总是人的有意识的行为,如果我们能够真正消灭意识、动机,那就能同时消灭行为本身,但消灭了行为,却并不等于消灭了意识、动机,而只要动机、意识仍然存在,它又可将消灭过的行为重新生产出来。

于是,我将自私定义为:当人同他人、社会发生利益关系时,他首先考虑的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利益,当人认为自己同他人的利益不矛盾时,这种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即可指导客观上利人利己的行为;当人认为自己的利益同他人、社会的利益相矛盾时,这种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就表现为牺牲他人、社会的利益来维护发展自己的利益的行为。

对自私作如此界定,也许仍然没有概括人们使用该概念的全部本质特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自私这一概念,必须作多角度、多层次的、动态的整体把握。为此,就必须将对人的主观意识、动机与客观行为两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

一、自私的相对性

自私的相对性意义之一,是指自私相对无私(大公无私)③而言。没有自私,便无所谓无私,反之亦然。一些思想家们认为④,支配人处理与他人、社会利益关系的唯一原则、规律是“利己”(自私),在处理与他人、社会的利益关系时,人只有一种观念、意识、动机,那就是“为自己”,如同河水不会向河源倒流,人不会为别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即便有人在客观上表现了有利他人、社会的行为,甚至这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那也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同情心、满足自己爱惜荣誉的冲动的需要,(因为在行为者看来,他的荣誉的价值,大于他生命的价值。)这就是、这还是“为自己”。(自私)

早些年,我国一些青年人曾讨论人生价值问题,著名的潘晓也谈到了自私的问题,认为,即使是被人们称为崇高的大公无私者,那也不过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人的行为的客观效果,可能有利他人、社会,但在主观上,他总是从自己,从满足自己的某种愿望、冲动、情感、价值观念的要求出发的,因此,也只能是“自私的”。以上观点可称为“纯粹自私论”。

按纯粹自私论的逻辑,任何人的道德行为,只有客观效果的差别,而没有主观动机的本质差异。“为他人、为公”,只有客观效果的意义,作为观念、意识,实质上并不存在。

必须肯定,任何人的道德行为,乃至其它一切行为,只要不完全是外力作用的结果,只要其中存在行为者本身的意识选择,哪怕是潜意识的作用,那么,行为总是要符合行为者本人的某种意愿、欲望、情感和价值观念,否则,行为本身就不可思议了。正是在也只能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说,无论“我”以任何方式表现任何行为,作为行为者“我”的主观目的,总是“为了我”。在这里,“为了我”与“我”的行为,恰象如来佛的手心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孙悟空的本事再大,他也无法跳出如来佛的手心。仅在这一点上,纯自私论的见解是颇为深刻的。

但是,虽然纯自私论者注意、强调了任何人的道德行为必然要符合行为者本人的某种意愿、欲望、情感和价值观念这一共同点,然而,纯自私论忽略了道德行为背后的动机、意识的差异,因而难以使人接受。它无法对下述现象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A、“我”为了得到他人的钱财供自己享乐,于是杀了人,夺取了他人的钱财,这是为了“我”。

B、“我”为了赚钱,在没有弄虚作假的前提下,我为他人提供了某种商品或服务,而后赚了钱,这是为了我。C、“我”认为人应为国家、民族、社会、他人的利益服务才是有价值的、崇高的、光荣的。因此,“我”选择了牺牲自己,以有利于国家、民族、社会、他人的行为。由于这种选择符合“我”前面的价值观,那么,这也是“为了我”。

A、B、C三类行为,就客观社会效果而论,其差别显而易见,A类行为是“损人利己”,B类行为则是“利人利己”,C类行为是“舍己利人”,这恐怕没有异议。

就主观意识、动机方面看呢?三类行为背后的观念、动机都符合行为者“我”的某种欲望、意愿、情感、价值观念,这一点是共同的。问题是,差别呢?差别是存在的!在A类行为背后,不仅存在“为了我”的观念动机,而且存在“为了我,可以甚至必须牺牲他人利益”的观念;B类行为亦存在“为了我”的观念,但同时又存在“我要兼顾他人利益”的观念,虽然,很可能只是把兼顾他人利益作为满足自身利益的手段;C类行为背后的主观意识又怎样呢?“我认为这样做,才正确,才光荣,才崇高,所以我这样做了”,“我”这样做符合我的价值观念,因此,这也是“为了我”。然而,就在“我”的价值观念中,存在“应为国家、民族、社会、他人利益服务”的意识。在这里,只有“应为国家、民族、社会、他人利益服务”的意识,才符合“我”的价值观念,否则,我就不这样做。因此,在“我这样做,符合我的价值观念”的意识中,己经包含了“应为国家、民族、社会、他人利益服务”的观念。而A、B两类行为背后并不具备“我可以牺牲”的意识。

由此看来,三类行为背后的主观意识、动机的差异是存在的。既然如此,如果笼而统之将三类行为背后的观念、动机通称为“自私”(利己),就不便将三种有差异的观念、动机进行区分。此是纯自私论的最大缺陷,也是人们不接受它的关键所在。

为了不仅在行为的社会效果上,而且在观念、动机上区别三种行为及背后的观念、动机,我以为不妨将A、B两类称为自私,(其中A类又可称为恶性自私,B类可称为合理自私,后面还将谈到。)C类可称为无私。

研究自私,自然就引出无私来了,本文不准备详尽研究无私,但提一下,也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将自私等同于利己主义,无私则可等同于“利他主义”(或称“无条件利他主义”,以区别形式上的利他、实质上为我的利己主义),作为一种观念、动机和行为,无私是指“牺牲自己的利益直至生命,以单方面为了别人的利益。”当利他主义者实施利他的行为时,他“无意要求同样的回报,不是为了从对方获取相应的报酬而有意这样做。他的利他行为、观念相对地不受社会奖惩的影响。”⑤这里关于利他主义的解释,完全是借用美国学者威尔逊的描述。虽然仍可能不够精确,但作为与利己主义相区分的对立的概念,还是相当有用。

人的利益有两极,一是个体的利益,一是整个人类的利益。因此,可将自私与无私分为两极,一极是为了单个人的利益的观念、行为,可称“绝对自私;”另一极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的行为、观念,可称为“绝对无私。”介于两极的“中间地带”,那些为了朋友、家庭、集团、派别、地方、民族、国家的利益的观念及行为,既可称为无私,又可视为自私,全看以什么样的利益关系作参照。恰于公与私是相对的,可分层次的,自私也一样可分层次,这是自私相对性的第二个意思。

例如:母亲为了儿子的利益,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即使儿子的行为是反社会的也罢。仅就母亲与儿子之间的利益关系看,母亲是无私的,但就母亲儿子与社会、他人的利益关系看,母亲又是自私的。

认识自私的相对性,对于回答自私是人类存在即存在,还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个问题,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一种理论认为,古代社会(原始社会的早期、中期)人是不自私的,由于生产力水平决定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使得个人利益总是溶于集体利益之中。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个体成员,没有个人私利可言, 总是把集体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为了集体的利益或其他成员的利益,个体乐于牺牲自己。然而,持这种理论的思想家、理论家又用他们所了解到的、关于这个时代的历史知识告诉人们,生活在该时代的群体(氏族、部落、部落联盟)之间也会为了争夺猎场、牧区等发生冲突,也就是说,一方面群体内没有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却存在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解释两种不同的现象?

问题:群体内没有“为了我”的利益冲突,但群体之间,却存在“为了我们”的利益的冲突。假设必须是“为了我”(个体)的利益才可称为“自私”,“为了我们”(群体)的利益就不能称为自私,或只能称为“无私”,那么,当现代社会的法西斯集团的个体成员为了其集团的利益而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的时候,(如日本的神风队员)是不是也不能称这些法西斯分子是自私的呢?或者,我们还必须称他们为大公无私者呢?

用自私的相对性则能很好地解释上述现象,就个人与群体的利益关系而言,为了群体的利益而牺牲自己,这是无私的;就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言,这种个体的行为又是自私的。不仅“为了我”是自私的,而且“为了我们”也可以是自私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够使用“集团私利”,“民族私利”这类概念。

如果上述分析站得住脚,那么,即便古代群体内完全没有个人私利,没有利益冲突(这个问题后面还将讨论),仅从群体间的利益冲突看,自私是古己有之,而并非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自私的划分与人的道德划分

任何个人、集团同他人、另一集团的利益总是既具有现实的统一性,又具有现实的矛盾性。

之所以具有统一性,是由于任何个人或集团,在与他人、另外的集团合作时,具有比他们各自单独行动时获取更大利益的现实可能。进一步讲,获取更大利益的现实可能是建立在分工的优越性与整体力量大于部分力量的简单之和的客观基础之上的。明了这一点,是理解自私何以能够导致人们合作,且可以达到既利己又利人(互惠)的客观效果的关键所在。

之所以具有矛盾性,在于人的欲望冲动、在于人的贪婪、在于相对人的欲望(生理的、社会的)财富、利益的稀少是常数,而且,这种生理的、社会的欲望不总是能被有效的抑制。所以,矛盾冲突不可避免。圣雄甘地说:“按每个人的需要来说,东西是够用的,但按每个人的贪欲来说,就不够了。”(转引自《西方社会病》“三联出版社1983年版第352页)他所说的“贪欲”就是指的以生理需要为基础的社会欲望的冲动。例如:仅就个人的生理需要而言,每个人有几双鞋子穿,能够保护脚,便于行走,能够替换,鞋子是够了的。但如果穿鞋子是为了追求一种美的精神享受,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优越于他人,那就会像菲律宾的马科斯夫人,拥有三千双鞋子仍嫌不足。

人的利益既具有统一性,那么,依据利益统一性的原则行事,从自己或本集团的利益要求出发,以利他作手段,最后达到利己的目的,兼具利己利他的客观效果的行为及指导这种行为产生的观念,我将其称为“合理自私”。

人的利益既具有矛盾性,那么,依据矛盾性原则行事,不仅从自己或本集团的利益要求出发,且以损害、牺牲他人、社会的利益为手段,最后达到损人利己的效果的行为与指导这类行为产生的观念,我将其称为“恶性自私”。

人的利益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分。相应的,人的自私可分为“近自私”和“远自私”。为了个人或集团眼前利益的意识及行为,可称为近自私;与此相对,为了个人或集团长远利益的意识及行为,可视为远自私。

人之聪明、狡诈,人之利益关系的复杂,极重要的原因之一,即在于人能够为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人追求最大的利益,但这个最大的利益是从整体、长远着眼的。而整体的、长远的最大利益的获取,往往需要以眼前、局部利益的牺牲为代价。所谓“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欲取之以李,需先投之以桃”。为了利己,人可以先利他,为了损人利己,人亦可以先利他,这两类行为,从静态的意义上,从一个行为,甚至一系列行为看,都极易与“无私的利他”相混淆。所以,远自私的概念,对于从动态的意义上把握理解人的利益关系,十分重要。

让我们看看“蛋糕理论”:

就一个己经生产出来的蛋糕而言,必然是资本家分得愈多,工人分得愈少;反之,工人分得愈多,资本家分得愈少,这是任何人的意志都无法改变的。然而,这个定量蛋糕的分配能够引起生产下一个蛋糕的量的变化。资本家在反复的实践中己经明了,如果在现有蛋糕的分配上,他分得太多,工人分得太少,那就会因为这次分配挫伤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下一个蛋糕可能生产得更小,这就意味着下一次蛋糕的分配,资本家如果不是比上次分得较少,至少很难分得更多。相反,如果他这次分得相对少些,给工人分得相对多些,由于刺激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下一次蛋糕生产得更大,这样,工人可能比上次分得更多,资本家也分得更多。人追求最大利益,资本家追求的是总产品的总利润,他懂得“一五得五”,但他更明白“二四得八”。

因此,与其说资本家是由自私变得不那么自私,勿宁说是由近自私变到了远自私。

当然,上述分析舍去了一些东西,实际情况远为复杂,但基本道理就是如此。那种认为工人与资本家的利益从根本上是对立的观点,只能就静态的意义上,即定量蛋糕的分配上说得通。从动态的意义上,从一系列蛋糕的分配上看,不如说工人与资本家的利益有统一性。如果资本家与工人的利益只有矛盾性而无统一性,资本主义制度是绝对不可能存在几百年且仍在发展的。

与自私的划分相对应的是人的道德划分:

前面提到,人的道德行为、观念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A、损人利己,B、利己利人,C、舍己利人,我依据人在表现三种不同道德、观念及行为的相对多寡,将人在道德上分为三种类型,A、恶性自私者;B、合理自私者;C、大公无私者。

恶性自私者较多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持恶性自私观念的人,不仅第一位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且常常企图夺取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个人利益。一遇机会,他们就这么干。从小小的偷窃、诈骗,到杀人越货、到窃国大盗。他们较少有同情心、良心,在他们的人生哲学中,人与人,恰如狼与狼,而现实世界则恰恰又是“狼多肉少”,因此,仅有一个规则:弱肉强食。所谓良心、道德、统统是糊弄人的。尽管在很多情况下,他们也将这些漂亮、美妙的词句挂在口上,但那不过是幌子,是为了更巧妙、更方便地骗取、掠夺他人、社会的利益。如果恶自私者没有掠夺、侵犯他人、社会的利益,则往往是因为惧怕他人、社会力量强大的结果,他们害怕“偷鸡不成,反被打断一条脚。”他们遵守道德法律,不过是驴子服从鞭子。恶性自私者是社会的祸水灾源。一般,他们只占社会的少数。

合理自私者在社会生活中,首要考虑的也是自己的利益,“能否给我带来利益”是他们绝大部分行为的出发点。但是,与恶性自私者相比,合理自私者一般反对损人利己,“自己活,让别人也活。”他们要求自身的利益,但常常愿意用正当手段(即一般道德标准所允许的)来满足。比起恶性自私者,他们较多同情心、良心,较有可能表现利他的行为;但比较大公无私者,他们又较不愿意为他人、社会作出牺牲。合理自私者即普通意义上的“好人”,但一般谈不上“崇高”。

合理自私者是社会的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他们是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因为他们占的比例最大,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最大力量。

大公无私者较多的表现利他的行为,具有崇高的品德。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他们更容易作出牺牲。他们中的许多人,为了他人、国家、民族的利益,以献出人最宝贵的生命为代价而名垂青史,光照千秋。我深信,只要人类没有全部发疯,大公无私者就将永远在人类史上占有最高的道德席位,他们是不朽的。

不幸的是,迄今为止,大公无私者始终未能在人类社会中占有多数,他们之所以超群拔类,从某种意义上看,正因为他们人少,虽然为号召向这类人看齐,人类消耗了无以数计的人力、物力,但仍然没有使他们成为“多数派”,---这本身也许就足以说明问题。关于三类人的纯经验描述,无疑是十分粗糙的,但大致的轮廓应不会错。

应当指出,三类人都不是“纯粹”的。既不存在纯粹的恶自私者、亦不存在纯粹的合理自私者、大公无私者。

倘若人确实能自我改造与被环境改造,那么作为个体的人必然具备成为恶自私者、或合理自私者、或大公无私者这三种可能性。因此,不可否认的是:三类人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相互转化并事实上在相互转化。一个曾是盗窃犯的人,也可以转化为为他人、社会利益而牺牲自己的英雄;一些曾冒生命危险为人民利益奋斗的“老革命”,也可转化为大贪污犯,或成为鱼肉百姓的“官老爷”。这是无须详尽讨论的,经验反复证明这一点。

这里,我想专门谈谈不存在纯粹的大公无私者的观点。

之所以要谈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人过去制造并在继续制造一个神话,说是有那么一种人,已达到如此的道德境界,他们在任何情况下,总是以他人利益、人民利益为重,不论何时何地,他们都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以维护他人、人民的利益。他们不图名,不图利,一心为革命,一心为人民。他人、人民的幸福,人类的解放,是他们人生的唯一目标。总之,这些人毫无“个人私利”可言,是纯粹的大公无私者。(参照《伦理学词典》罗国杰主编“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版”,第151页,“大公无私”一目。)

此种观点,除了认为它是错将政治鼓动口号当作一种客观事实来陈述外,就只能认为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神话──因为它既找不出任何事实来加以证明,也经不起任何的逻辑分析。持有此种观点的理论家们,当他们翻遍人类历史,搜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时,难道他们能找到任何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以满足他人的需要、幸福的人吗?人之能作为个体而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首先就在于人是为自己而存在的。对于个体来说,纯粹的为他人而存在,实质上也就否定了人作为个体存在的必要和可能。

三、人为什么自私及自私的历史性与永恒性

自私,既是重要、复杂、广泛的社会现象,那么,为了正确认识理解它,从本质上把握它,这就绝对必须回答:人为什么自私?

一种理论认为,自私是环境决定的结果,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人的自私心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随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随私有制消灭而消灭的。”(见《通俗伦理学》李春秋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9月版第99页)进一步说,是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使得私有制建立,随之才形成了私有观念。简而言之,私有制决定私有观念(自私)。换句话说,没有私有制,也就没有私有观念。

然而,上述理论提供的事实,并不能证明“私有制决定私有观念”这一论点。

陶大庸所著的《社会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82年10月1版,下同)指出:“要确定原始社会中什么东西是个人财产,就得考查哪几种财物在埋葬死者的时候必须加以销毁。”接着,作者以山东大汶口发掘的133座墓葬为例,说明当时随葬的有生产工具、猪头、牙、骨,而且,“从总的趋势看,愈到后期,随葬的生产工具、猪头、骨的情况就愈多。从随葬的工具、猪头、骨的相互比例上,又可看出,工具所占的比例要大得多。这就反映出:当时我国生产工具较早地变为私人所有。”(《社会发展史》第59页)

《社会发展史》又指出:根据一些历史学家和民族学家的研究,在现代原始氏族中,各种形式的动产是依次变成私有财产的。例如,在爱斯基摩人中,第一部分是个人财产:包括衣服、小舟、捕鱼工具、锥子,以及鱼皮制的绳索,第二部分是家庭财产:包括用以居住的帐幕及其附属物,装有桅杆和蓬顶的捕鲸船,雪橇,以及供养全体成员两三个月所必须的食物储备。第三部分是公社财产:包括过冬的木建筑和捕鲸业的产品,它足以供应所有家庭的衣、食之需和冬夜时期室内照明之用。这个秩序大致反映了动产私有化的演变过程,它是分为个人、家庭和公社这三个层次的,至于土地等不动产,则是由最初的部落公有,到氏族公有,再到家族公有,然后成为个体家庭私有。同样经历了部落、氏族结构的各个层次,逐步缩小公有制的范围。当土地所有权缩小到个体家庭这个范围时,土地就成为私人占有的财产。(看来,陶大庸所指的“私有财产”是没有相对性的,但“公有财产”有相对性---本文作者加。)在当时,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一旦土地变为私有,私有制就确立起来了。所以,私有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演变,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同上,第60-61页)

杰出的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关于蒙昧人财产的一段论述中,似乎也是支持“生产力决定私有制”这一理论的。摩尔根说:“蒙昧人的财产是微不足道的。他们对于财产的价值,财产的欲望,财产的继承等方面的观念很淡薄。粗糙的武器、纺织品、器具、衣服、火燧石、石制工具,以及个人的装饰品,代表着蒙昧生活状况中财产的主要项目。财产的占有欲尚未在他们的头脑中形成,因为几乎不存在财产。这种欲望直到相隔遥远的文明社会才发展为生气勃勃的贪欲,这种力量如今在人类头脑中成了一种极有支配作用的力量。土地在当时尚不构成财产而为部落共有,公共住宅则由占居者所共有。纯属个人的物品随着发明的缓慢进展而增加,而强烈的占有欲这股新生力量也就从这里不断得到发展。”(见《古代社会》摩尔根著,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35页)

我以为,上述事实及论述只是说明两点:

一、人对一具体财物的占有(使它成为私有)与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

二、人对财富的欲望的增长与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显然,只有当客体存在,人们才可能事实上占有它,才可能产生“这是我的”、“这是我们的”这一具体的私有意识。只有当弓箭、小舟、衣服、装饰品被生产出来,人们才可能事实上占有它们。只有当某种生产工具己经出现,生产技术达到一定水平时,个体家庭才可能将某块土地事实上据为己有。就生产力水平为人们事实上占有某物提供客观可能性而言,生产力水平才是决定性的。

然而,要将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必须依靠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存在某人、某家庭要将某物据为己有的愿望、意识,人对某物的私有才得以出现。也就是说,尽管生产力水平为某人、某家庭或集团占有某物提供了客观可能性,但生产力本身并不提供将客观可能性的占有转化为事实上占有的规定性。这一规定性必须且只能依靠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要尽可能满足自己个人、家庭、集团而不是他人或他集团的欲望这一意识来提供。试想:当一件衣服、一把弓箭,或一只小舟被生产出来之后,衣服、弓箭、小舟是不是规定了自身只能供某人、某家庭、某集团使用、支配,(私有的确切含义)而另外的人就不能使用、支配或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才能使用支配呢?它们明明是可以供大家使用、支配的嘛!衣服穿在张三身上是穿,穿李四身上也是穿,小舟甲可以使用,乙来使用它,小舟决不“认生”。

因此,只有某人、某家庭、某集团具有要将小舟、衣服等归自己使用、支配的欲望意识,才得以使小舟、衣服的使用,支配成为排他性的事实---成为私有财产。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是私有制决定私有观念,无如说是私有观念决定私有制。

如果人所占有的是某一自然产品,我们甚至可以说,私有制与生产力(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能力)完全无关。例如,当一个部落的成员看到另一个部落的成员来到本部落公有的猎区狩猎,于是就驱赶甚至杀死外来的入侵者。这种情况下,该部落的成员本质上是否将本部落猎区视为“我们的私有财产”了呢?(参见前面“自私的相对性”论述)否则,如何解释驱赶、杀死外来入侵者这类现象呢?

支持私有制决定私有观念的又一强有力的根据是关于氏族社会早期、中期的内部利益关系的理论。据说在这个时期,氏族内部人与人的关系“是在共同劳动中建立起来的原始平等、互助的关系,他们对一切生活资料、战利品都实行平均分配。在氏族内部,不会有特别贫穷困苦的人。氏族成员都遵守对老人、病人和残废者的义务,彼此一律平等。由此就很自然地养成了朴素的集体观念和共同劳动、热爱同胞,为保卫部落英勇战斗,为氏族人员复仇等道德观念。在原始共产制的生产关系下,为了维护集体的生存和利益,平等、忠诚、勇敢、团结、互助、尊敬老人以及吃苦耐劳等行为,便成为氏族成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否则,这个社会集团就难于存在,个人就无法活下去。这种准则世代相传,便成为氏族的风俗和习惯,从这里也就慢慢形成了原始人的纯朴的道德观念。”(见《社会发展史》陶大庸著,第51页)

总之,在这个时期,虽然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因而生活是悲惨的,但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在集团内部)是非常和睦的、融洽的。现代人简直只有感动、钦佩、自愧不如的份了。

我以为,即使关于这个时期的历史传说,考古学的研究,以及迄今为止的关于现代原始氏族、部落的研究,全部证实了上述说法,但所有这些传说、研究,是否完全反映了这一时期人类集团内部的全部利益关系,这也许仍是一个疑问。

果真在这个时期,人类的集团内部就没有利益冲突,就没有争夺食物、财产的斗争,人人都那么平等、相亲相爱吗?促使我提出疑问的是现代社会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的研究。

生物进化论和现代人类学都一致确证,人猿同祖。我们人类和现代类人猿共同起源于距今二、三千万年前的古猿──森林古猿。

现代社会生物学研究表明,现代类人猿(长臂猿、猩猩、大猩猩、黑猩猩等)群体内部存在等级,存在争夺资源、王位的斗争。其中的黑猩猩存在如下现象:(1)家庭情谊;(2)性爱有别;(3)喜怒哀乐;(4)等级观念;(5)勾心斗角;(6)一类社交方式;(7)手势语言;(8)自我意识;(9)修造工具。(见《新华文摘》1986年第4期《人猿意识同祖》)据称黑猩猩的行为、意识,同人类的行为、意识有着奇妙的相似。

尤其是,现代分子生物学研究表明:人类与黑猩猩、大猩猩的亲缘关系比黑猩猩、大猩猩同其他猿类的亲缘关系来得更近。甚至认为,应当以“人科人属”来命名大猩猩、黑猩猩!

假设上述观察、研究是正确的,我想,那就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人类早期集团内利益关系一派和睦、融洽的结论。既然与人类同祖的猿类在其内部存在着不平等、争夺、倾轧,人类怎么可能会在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作用下,完全消失了内部的利益冲突呢?真那样,生产力实在是“法大无边”、“魔力无穷”呢!

总之,我已有的零散知识,但却是严肃的思考,使我深感“自私由私有制决定”之说没有说服力。

关于自私的产生,本人谨提出如下假设:人的本能冲动(包括人所具有的意识能力)在它与客观存在---作为个体的自己、作为群体的我们与作为个体的他、作为群体的他们以及相对各自的欲望要求而稀少的财富、利益发生关系时,就可以且必然产生出私有观念来,因而决定私有制的产生。⑥

在这里,各自的欲望、需要是基础,他人的欲望与相对各自欲望而稀少的财富(利益)是中介。

如果没有欲望,自然不会发生对财富的占有,因而无所谓自私无否;如果不具备人所特有的高级意识能力,则“人的自私”与其它生物的“自私”没有区别;如果财富相对于人的欲望要求是无限的多,(如象空气一样)也不会发生自私与否的问题,因为那就会排除是多占还是少占、先占还是后占,我占、还是他占的必要;如果不是与他人、他集团处于利益关系之中,也无所谓自私与否。

人的欲望可分为生理欲望与社会欲望两个层次,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延伸与发展。生理欲望基于个体生存与种族延续的本能,是生命本身的结果,乃自然属性。社会欲望基于个体与群体的发展、享受之需要,乃社会属性。社会欲望与人类生产力水平及文化的发展紧密相关。在一定的意义上,社会欲望可以看成是被生产力、文化的发展决定的。人之社会属性虽然是人区别于其它动物或高于其它动物的标志,但离开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之产生、存在是不可思议的。正如倘若没有性欲的本能,也就决不可能产生人类所特有的男女间的爱情一样。故从这个意义上看,自然属性是人的更本质的东西。而且,社会属性并非一般地否定自然属性。

因此,恐怕可以这样说,自私,是建立在人的自然属性之上的社会属性。在分析了人为什么自私以后,自私的历史性与永恒性的问题似乎迎刃而解。

既然自私是古已有之,人类存在即存在,那么,很有理由推测它将永恒地存在。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说:“理想主义者渴望看到一个没有冲突的世界,国家间所有的分歧都克服了,所有的野心都放弃了,所有咄咄逼人或自私自利的冲动都为个人和国家的善行所取代了。然而,这样的世界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出现。”(《现实的和平》美国尼克松著,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4页)恩格斯说过,人是从动物世界进化而来的,这就注定他永远不可能彻底摆脱兽性,而只能是摆脱的多少。恩格斯所指的“兽性”是什么呢?我猜测,这个“兽性”一定包含有“人侵犯他人利益”的成份。既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成份,这就意味着必然存在“自私”。

当然,有一个逻辑使我对未来、尤其是永恒的未来的推测有所踌躇,那就是:能够说明过去的,不一定能够说明现在;能够说明过去的和现在的,不一定能够说明未来。何况是“永恒的未来”呢?

自私,又是历史的。这是就它的具体内容而言。古代的人们会为了占有极有限的食物而发生冲突,会为了一具兽尸而厮杀,拼个你死我活。随着生产力与文化的发展,这些具体内容可能完全改变。人类在更高级的形式上展开利益的竞争。发展中国家的人们为了一辆自行车、一台黑白电视机而展开竞争,而发达国家的人们则为占有汽车、高级轿车、飞机、游艇、别墅而竞争。人类的利益竞争很可能基于对共同利益的认识,以及爱、人道的发展,而变得较为“温文尔雅”,而不至于尸陈遍野、血流成河。对未来抱乐观主义的态度,恐怕也是有根据的。

五、从以上讨论中引出的几个结论

综上所述,自私,具有消极和积极两种客观作用。笼统地说它是万恶之源,或说它是万善之源,都是不正确的。既然如此,就不能一般的否定自私,应当否定的是恶性自私。合理自私应当且必须肯定。用最通俗的语言说,不能一般地反对“为自己”、或“为我们”。事实上,人类社会正是在个体和群体的这一合理的为自己、为我们的欲望的驱使下,不断向前发展的。这是人类社会前进的最深层最根本的心理动力,难以设想,没有这种心理动力的人类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类社会。撇开“为我”、“为我们”的具体内容不说,假设仅把这看成是一种倾向性,这原是无可非议的,很自然的事情。因为,人总是以个体与群体的形式存在。是人,就要生存,就要发展,就要享受。所以,需要否定的只是为了我或我们而损害他人、社会利益的具体观念及行为。

我把自私(利己主义)比喻成奔腾不息的河流,比喻成威力无比的原子能。大河能为人类提供饮用水,交通便利,灌溉良田,发电等,给人类带来种种好处,人类文明的源头,无一不与河流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说,没有河流,也就没有人类。但,就是它,又给人类造成许许多多灾难。它泛滥时,冲垮堤坝,淹没良田、房屋、牲畜,甚至吞没人,摧毁它能够摧毁的一切。原子能可为人类提供巨大的能源,可为人类的种种事业服务,但原子弹却潜伏着毁灭地球,埋葬人类的巨大危险!问题的关键是人类的驾驭、控制。

是否因河流给人类造成的灾难而企图消灭河流?是否因原子能潜在的巨大危险而拒绝应用这一伟大的发明创造?聪明的现实主义者会这样回答:消灭或控制河流、原子能带来的灾难,保留和利用它们的优越性。俗语说,不将孩子和脏水一起倒掉,就是这个道理。人类的责任、文明的发展,不在于消灭自私,而在于合理地培育、引导、驾驭自私,充分发挥自私这一人类社会前进的深层的天赋心理动力的有益作用,从而不断推动社会的前进,不断地完善人类自身。我们需要控制、消灭的只是恶性自私,企图不加区别地否定自私的人,恰象将孩子与脏水一起倒掉的蠢人。他们反复强调说:为我、为我们总是可能导致不顾他人、损害他人的呀。此话并不错。正如只要河流存在,就可能淹死人,只要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存在,就可能有人死于交通事故一样,只要自私存在,就有可能出现损人利己的客观效果。但是,由于人的控制,河流是可能不淹死人的,人也是可能不死于交通事故的,自私也是可能不带来损人利己的客观效果的。而一味不加区别地否定自私的理论,就在于没有看到由于人的利益的统一性所决定的自私能导致利己利人的客观效果的现实可能性。

不错,观察现实生活,每一件损人利己的客观行为,追根索源,都不外是“自私”的结果。然而,这并不等于所有的自私都指导损人利己的行为。人可能依靠自身的理智、良心、道德的抑制,以及外部环境的控制、影响,而将自私抑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以达到利己利人的客观效果。简单图示:

利己 利己

统 行为效果 内外(作为观念的)内外 行为效果 矛 自私

一 行为效果 有控 无控 行为效果 盾 利他 损人

必须理解并记住“人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具有现实客观的统一性”这一基本事实。但那些否定一般自私的人们却只是注意、强调了一般自私向恶性自私转化的联系,就象注意到了河流、原子能与它们可能转化成对人的灾难一样,可惜却忽略了二者的区别,而且忽略了人类能够控制、消灭它们带来的灾难而利用其优越性的能力。因此,是片面的、错误的,于现实中行不通。

具体结论之一---经济的

如果人一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或本集团的利益是事实,那么,经济制度应符合这个现实。当人进行经济活动时,应当使他的经济活动与他的物质利益紧密挂钩。挂钩从两方面体现:当人工作较别人更好、更有成效时,他应多获利;工作较差时,应少获利,或不获利,甚至折本。对于这一点,人们己从数亿人参加的“大锅饭实验”失败的惨痛教训中,变得较为清醒,改革的出现就是明证。

具体结论之二---政治的

怎样让人掌握权力很好地为公众利益服务,同时又阻止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去侵害公众的利益,这是政治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一切合理的政治制度都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

如果每个人都有自私的因素、成份,都具有损人利己的倾向、可能,那么,就不能让任何人搞政治专制,不能让任何人掌握绝对的权力,而是必须牵制、限制任何人的权力。因此,认识人的自私,为反对专制、独裁提供更加充实的理论依据。

第三篇: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论文[范文]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当今大学生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摘要:文章以大学生为中心,写了大学生要树立正确人生观的理论意义,指出了如何树立正确人生观的方法和树立正确人生观的范围,高度概括了当今大学生的人生观的学习方向,文章还指出当今大学生在学习人生观方面的缺点与不足,为大学生思想道德的学习指明了方向,最后,文章总结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的积极意义,表明了大学生人生观学习的补课或缺。对广大大学生学习树立人生观的行为进行鼓励

关键字:大学生 人生观 正确的当今大学生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是祖国的希望,因此对于大学生来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尤为重要,不仅关系这自己的前途,更是为国家做贡献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是现在我们大学生有不少只是重视学业,对自身的人生观、价值观不重视,并且我们正处于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潮和观念的影响,因此加强大学生的人生观教育显得很重要,对自身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对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有着现实的意义。

一、人生观树立的理论根据

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大学生的人生观学习,就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通过课堂教学、课外的社会实践、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等形式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一向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不仅具有动物的属性,人的本质属性是人的社会属性。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离开了社会,人是不能存在的;社会的主体是人,人是社会的主宰。没有人的存在,就没有社会可言。每个人对他人来说只是手段;最后,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系是一个必然的事实。社会是人的存在形式,人要存在,必须改造客观物质世界,必然要处理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总归为社会关系。大学生的人生观学习,就是帮助大学生学会客观地认识、分析、解决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大学生的人生观学习基本的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社会的关系的理论。

二、大学生从哪些方面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人生目的。人生目的是人们生活实践中的根本问题,因而成为人生观理论的核心问题。人生的目的决定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人生目的在意识形态领域表现为不同的思想意识、观念,有高尚的、平庸的、低级的观念。在各种观念的指导下,实际生活中就有不同的人生目的。大学生的人生观学习,应当是高尚的人生观学习。“为人民服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高尚的人生追求。在今天的社会,我们就应该有追求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人们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必须是和谐的关系。高尚的人生追求是和谐社会的需要,和谐的社会也需要人与人的关系和谐。如果每个人的人生目的都是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人与人的关系必然处于紧张的状态,那么,所处的社会就不可能是和谐的社会。商品经济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如果不能诚实守信,保证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存在,就不可能构建起和谐社会。人生目的不仅是关于人生观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人生践履的实践过程。所以,我们大学生要有高尚的人生目的追求,这种追求贯穿人的一生。

2、人生态度。人生态度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所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图。和谐的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人生的实践过程就是解决矛盾的过程。对于大学生的人生观学习,我们应该逐渐确立正确的人生态度,以科学、乐观、积极的方式对待生活。正确的人生态度是解决各种矛盾的心理基础。人生态度千差万别,多种多样。通常人们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把它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人生态度。笔者认为,大学生的人生观教育应突出人与社会的关系。首先,端正人生态度,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解决各种矛盾。人生的实践过程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物、会出现不同的道路、会遇到许多挫折,等等。凡此种种,对于社会主体的人来说,就是解决矛盾的过程。人与社会的关系能否和谐存在,就看人能否正确解决这些矛盾。其次,人生要进取。人生的实践是创造的过程,我们不仅要解决现存的矛盾,还要以开拓的精神迎接未来。

3、人生价值。作为人生观的组成部分的价值观来说,人与社会的关系从人生的意义上表现为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人生价值的实现过程就是人与社会的交流过程。人对社会作出贡献,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当代大学生是社会的栋梁,要珍惜难得的历史机遇,为社会多作贡献,人生才有意义。

三、大学生人生观学习存在的问题

1、人生观学习的理念存在误区。人生观学习属于思想政治的学习,它不同于一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学习,它不强调教育的知识性,所以,它并不主张知识的系统性和思辨性。以往的学习重点放在知识的接受上,空洞的理论多,甚至有些老师为了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过多增加其他的知识内容。因此,大学生学习的实效性不高。构建和谐社会,对大学生人生观学习提出了更高的更具体的要求。学习的目的是解决自己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无论学习的内容和方法都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学习相区别。所以,人生观的学习为解决人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最重要的因素——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和具有高尚情操的人。

2、人生观学习缺乏与道德、法律教育的联系。对于人生观学习,我们主要从人对社会的意义的角度进行的,运用的是马克思主义有关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分析有关的人生问题。在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人虽然能够充分认识社会,但是,人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去制定规则并身体力行,才能使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和谐。而道德和法律教育是我们思想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生观学习关系密切。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这种关系。

3、理论联系实际不够。虽然人生观学习是思想意识的学习,但是人生观的学习,既要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又要联系社会的实际。人生观学习既要研究科学人生观的基本理论,又要研究人生面对的社会实际。人生是实践的过程,人的实践是社会的实践,也就是人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的过程,脱离实际的人生观学习是没有意义的。

四、大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的意义

1、社会意义。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进行正确的人生观学习。正确的人生观是和谐社会存在的人的主观因素。社会是由各种因素组成的,有自然因素也有非自然因素,有人的因素也有物的因素,有物质因素也有精神因素,等等。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基本理论出发,人是社会的主宰,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人们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和谐的社会理念处理社会问题。

2、对人自身的意义。人在改造社会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错误的人生观其实就是没有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忽视人是社会的人。一定的价值观表示了人们对自己实践活动的自觉;价值定位的个体性必须是与社会价值对个体追求定向一致的前提下方为有意义的。自我价值的实践就是自我完善的过程。具体到大学生人生观学习,就是要有健康的心理和生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勇敢地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挫折,用正确的心态去认识、解决人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如何培养青年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建兵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邓小平文选》 邓小平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罗国杰

2011-4-25

第四篇:2014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论文参考文献

2014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论文参考文献 从一元到多元:重建高教评价标准

“反班级型非正式群体”的探索

论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

关于实施中小学研究型课程的若干思考

善待每一位学生

学生品德测评系统的改革与探索

城镇化对农村教育发展的挑战

全球化背景中的公民与公民教育

论诚信教育的原则与方法

教学中回归学生主体的理性思考与探索

国外地方课程开发透视

论大学学术自由的制度根基

从实践的视角看高等教育研究应如何创新

高等教育市场化思考

论大陆公立高校的学费

论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下的几对关系

高等教育当前应当着重抓什么

用发展的观点看高等教育的“适度超前发展”

我国普通高校扩招前后办学条件变化分析

欧洲化 国际化 全球化

从《艺术课程标准》看高师音乐专业的发展趋势

入世与我国的研究生教育

略论蔡元培的大学制度思想

加入WTO后海峡两岸学历互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教育公平: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严峻挑战

东南亚国家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策略简析

日本的“大学结构改革”:进展、背景及意义

关注校园中的隐性人身伤害

“学校管理体制问题”引论

特色学校再认识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作为与难为

关于教师聘任权问题的思考

最佳学习教改至境 独具特色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校长管理行为

新课改中的校长管理行为

学校精神文化建设的新视野

城市居民孝道态度与行为的代际比较

网络文化的十大悖论

全球化语境下的当代审美文化

公共物品、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 努力开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学生自主发展的德育目标及其实践

历史教育与民族精神的弘扬

班级动态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班级管理模式初探

浅谈加强对优秀生的管理教育

从师生关系谈中小学生思想教育问题

对中学生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中的“盲点”

知识经济时代与创新教育

怎样使小孩变得更加聪明

职业学校如何提高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

体育教学中应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求新求异 开拓开放——德化职专、技校、成专2002年教育工作思路与措施浅谈《体育课程标准》与体育教师观念的转变

从经济发达地区体育的发展看我国体育理论建设面临的任务

公务员培训中必须重视道德规范教育

教育也要积极应对“入世”

新世纪亟待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我国零售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第五篇: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题总结

1.大学生怎样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

(1)认识大学生活特点,了解大学生活的变化。

大学生活的新特点:宽松与自主并存的学习环境;统一与独立并存的生活环境;丰富与平等并存的人际环境;多彩与严谨并存的课余环境。

(2)提高独立生活能力。

确立独立生活意识;虚心求教、细心体察;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不断提高生活上的自理能力,包括一些基本的生活能力;学会用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人,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客观地对待别人的优势。

(3)树立新的学习理念。

树立自主学习的理念;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4)培养优良学风。

高度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勤奋、严谨、求是、创新”。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只有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认识人类社会,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明确方向,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不断提高预见性,增强主动性,克服片面性,减少盲目性。

总之,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第一位的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3.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首先,社会理想决定和制约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居于高层次,是最根本的、起主导作用的。个人理想居于低层次,并从属于社会理想。个人理想只有自觉地顺应社会理想并以此为基本方向来进行选择和确立,才有可能实现,才能更好地、更顺利地达到自己的理想目标。

其次,个人理想不同程度地体现着社会理想。社会理想反映着人们的共同愿望,代表着人们的共同利益,它要靠千百万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没有每一个人的实践活动的积累,社会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

社会理想有赖于个人理想地整合,个人理想又不能脱离社会理想和人类理想。在我国,社会主义理想依靠每一个公民把自己的理想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紧密的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实现。个人理想如果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违背,就失去了客观地依据,因此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4.结合历史与现实,谈谈对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的认识。

理想的实现具有长期性。理想变为实现是一个过程。一般来说,理想目标越小越低,它的实现需要的时间就越短;而理想越是高远,它的实现需要的时间就越长。人们对实现理想所需要时间的估计往往偏少,然而事实上理想的实现常常比事先所预料的时间要长,特别是比较高远的理想。理想实现的长期性是对人们的耐心和信心的考验,对此必须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理想的实现具有曲折性。通向理想的道路并不是笔直的,往往是充满了曲折。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面对困难挫折的时候,人们往往容易犯一些错误,走一些弯路。追求理想的道路是弯弯曲曲的,正是在曲折中不断地接近目标。正如中国革命道路的探索过程一样。

理想的实现具有艰巨性。任何一种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因为理想对现实的超越性并不是现实状态的简单延伸,而是需要对现实和自我作出比较大的改变才能够实现。这种改变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阻碍和波折,充满着曲折和坎坷。要实现理想、创造未来,就必须有战胜种种艰难险阻的坚定不移的信心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实现理想的征途中,遭遇到一点挫折就灰心丧气、悲观失望甚至动摇理想信念的人,不可能将理想最终变为现实。人类社会主义社会的运动就是如此。

5.如何认识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的关系?

立志当高远。青年时期是理想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志向高远,就是要放开眼量,不满足于现状,也不屈服于一时的困难与挫折,更不要斤斤计较于个人私利。事实告诉人们,那些取得伟大成就的人,都是在青年时期立志,并为之努力奋斗。树雄心、立壮志,是关系大学生一生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

立志做大事。个人理想只有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相结合,个人的向往和追求只有同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才是有意义的。青年人应以国家民族的命运为己任,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立志为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真正做到“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立志须躬行。漫长的征途需要一步一步地走,崇高理想的实现需要一点一滴地奋斗。通往理想的路是遥远的,但起点就在脚下,在一切平凡的岗位上,在扎扎实实的学习和工作中。实现崇高的理想,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平凡的工作做起。

二.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1.怎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

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刻骨铭心的爱国之情,矢志不渝的报国之志,生死不移的爱国之行,写满了中华民族的光辉史册。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以天下为己任,无论身居何位,都心忧天下,关心国家的命运和民生的苦乐,自觉地把个人的前途与国家的兴衰联系起来,把爱国的思想付诸实际的行动。

维护统一、反对分裂。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体,除了汉族之外,还有众多少数民族,而汉族本身也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由许多民族融合而成的。民族团结和睦,始终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始终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和神圣职责。

同仇敌忾、抗御外侮。中华民族爱好和平与自由,但决不容忍外来的侵略和压迫。面对外来侵略,各族人民总是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奋起反抗。

2.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为什么要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利用是跨国界的,商品在全世界销售,资本跨国界流动,信息得以共享,各国经济交往中需要遵循共同规则,跨国公司本土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不仅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而且还充分利用当地的人力资源。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立主体。只要国家继续存在,爱国主义就有其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意义。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地扞卫自己国家的利益,这就更需要爱国主义的支撑。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在如何把握经济全球化趋势与爱国主义的相互关系的问题上,需要着重树立这样一些观念。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报效祖国之心不应有差别。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要始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3.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有哪些主要内容?

新时期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既承接了历史上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又吸纳了鲜活的时代精神,内涵更加丰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在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体现在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事业。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必须坚持的立场和态度。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祖国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它集中代表着、体现着、实现着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次,要坚持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这是对全体中华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在这里,爱国与否是最基本的政治原则。任何旨在制造国家分裂、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都会遭到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坚决反对。

4.如何正确地理解和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改革创新是的时代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是我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改革创新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写照,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强大力量。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造性事业,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才能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必须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自觉投身于改革创新的伟大实践。

5.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需要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承担起对国家应尽的义务,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自觉做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模范,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思想、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增强国防观念,它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是报效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努力做到立报国之志、增建国之才、践爱国之行。要自觉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自己的真才实学同报效国家的志向结合起来,身体力行,为国家和民族作出应有的贡献,实现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的人生追求。

三.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1.在当今的社会生活条件下,许多人都十分讲求“实际”,思考人生目的这样的大问题有意义吗?为什么?

有意义。

每个人活着都要回答这样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人应当怎样活着?人活着的价值是什么?这是人生观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目的既是人行为活动的起点,也是全部过程的终点。人生目的决定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

都讲实际的今天,更应该思考人的价值。因为人的价值是最实际的问题。我们在思考自我价值的时候要涉及到价值的标准和评价。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作出的贡献,成为社会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这一观点已成为共识。

思考人生目的,以及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是任何时代的人们都要考虑的问题。我认为,在当今社会条件下,许多人讲“实际”,为了更好的应对整个社会对我们的考验和挑战,思考人生的目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观和价值观是十分紧急并且有必要的。

2.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如何端正人生态度?

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人生态度往往又制约着他对整个世界和人生的看法,从而对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一个人如果以悲怨愤懑、心灰意冷的倦怠态度对待生活,其背后必然是消极悲观的人生观。相反,一个人满怀希望和激情,热爱生活、珍视生命,勇敢坚强地战胜困难并不断开拓人生新境界,其背后一定有一种正确的人生观作为精神支柱。

人生须认真。要严肃思考人的生命应有的意义,明确生活目标和肩负的责任,既要清醒地看待生活,又要积极认真地面对生活。

人生当务实。要从人生的实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看待人生、以务实的精神创造人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每一件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人生态度,正确面对人生理想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

人生应乐观。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人们承受困难和挫折的心理基础。要相信生活是美好的,前途是光明的,要在生活实践中不断调整心态,磨炼意志,优化性格。

人生要进取。人生实践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要积极进取,不断丰富人生的意义,要发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坚忍不拔的精神,充分发挥生命的创造力,在创造中书写人生的灿烂篇章。

3.人生的自我价值、社会价值具有怎样的关系?如何理解当代大学生人生价值目标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所需要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是人们观察世界,判断事物的基本标准.我们大学生要学会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正确把握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和支流,正确辨识社会现象中的是非,善恶,美丑,确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4.如何理解健康的含义,怎样协调自我身心关系?

健康是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与道德良好等方面因素的整合与统一,这是对健康更为科学、系统、深刻的理解和阐述。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为大学生的人生提供导向,也为其心理活动提供“定位系统”,为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奠定基础。

(2)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要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还要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自觉维护自身的身心健康。

(3)合理地调控情绪。在产生心理困惑时,首先要弄清自己的情绪状态,对不良的情绪和生活中的烦恼要及时合理地宣泄或转移,积极进行自我心理调适。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健康的人际交往有利于交往各方的学习进步、个性完善、情绪稳定。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身体健康,也是促进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

三.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1.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协调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应该坚持平等、诚信、宽容、互助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并能同时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关键在于把握个人在社会中的定位。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和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统一关系。

2.如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效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环境和资源问题?

首先,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人来源于自然界又依存于自然界,人永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的发展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

其次,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存在掠夺自然资源。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促进发展的同时保护好自然环境,是人类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最后,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最终取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脱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就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当代世界出现的尖锐的环境和资源问题。

所以,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现代化,一定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避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

四.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1.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本质: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道德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能动的方式来把握世界和引导、规范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

功能: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其主要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与能力。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与能力。此外,道德还具有其他方面的功能,如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

作用: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就是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2.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表现在哪些方面?

(1)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3)讲究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6)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3.联系实际谈一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具有重要的规范、激励和指导作用。

践行正确的荣辱观能够增强个人作出正确道德选择的能力,使个人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判、自我激励,努力提升道德境界。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应深入领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使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成为自己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和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够使社会成员自觉内化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强化道德自律意识,坚定道德意志和信念。

4.怎样认识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公民道德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对我国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为公、服务社会。在公民道德实践中,各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功能和作用是互相渗透、交叉并行的。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涵盖各个领域,适于不同的社会群体;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大学生是公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一个群体,既是道德建设成果的受益者,更应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

大学生应在三个重要环节上加强实践:一是在思想上和心理上对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产生认知和认同,全面掌握其内容和要求;二是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作为行为标准,正确进行道德判断和作出道德选择;三是积极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得到陶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提高。

5.谈谈当代大学生为什么要树立诚信品质。

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关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一定意义上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大学生要肩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自觉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把诚信作为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的行为品质、立身处世的根本准则。

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只有养成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才能真正忠诚于国家和民族的事业,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终身奋斗的理想信念。

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大学生只有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守道德规范,才能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只有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努力培养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奠定立足现代社会的道德基石,才能成为高素质的人才,承担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

五.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1.当代社会公共生活有哪些特点?如何维护公共生活秩序?

活动范围的广泛性。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公共生活的场所和领域不断扩展。

交往对象的复杂性。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交往对象并不仅限于熟识的人,而是进入公共场所的任何人。

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当代社会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公共生活的内容和方式。

随着公共秩序日益重要和复杂化,人类便愈加自觉地采用各种手段去维护公共生活秩序。道德和法律逐渐成为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主要的两种力量。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公共生活中的良好秩序,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虽然方式有所不同,但是二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在公共生活中,道德用来调节、规范人们的行为,预防犯罪的产生。道德是法律的补充。法律的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把复杂而广泛的社会关系全部纳入其调控的范围。道德发挥作用的领域不仅深入到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而且还深入到人们的精神世界。道德能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为法律的实施创造外部条件;道德还能提高个体的道德素质,为法律的实施创造内部条件。

总之,必须综合运用风俗、道德、纪律、法律等手段,规范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2.公共生活有序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公共秩序通常是指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在当代社会,公共生活有序化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愈加突出。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3.社会公德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

基本特征:

基础性。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层次,被视为每个社会成员应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是社会为维护公共生活而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广泛性。社会公德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适用范围。

简明性。社会公德大多是生活经验的积累和风俗习惯的提炼,往往不需要作更多的说明就能被人们理解。

继承性。千百年来,人类在共同生活、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形成了共同遵守的为人处世的道德传统,这些道德传统中凝结着人类的道德智慧,构成了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内容: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4.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增强自身的公德意识?

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科学素质,对宣传、维护社会主义社会公德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公德意识,努力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应当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如: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事业和社会实践活动。

应当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崇高的公德意识要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小事中培养。比如,见到老师、长辈主动问候,乘坐公交车主动让座,离开教室时随手关灯等。

公德的境界,就是在这些不起眼的一举手一投足间慢慢升华的!

5.遵守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大学生应当学会利用网络这一先进工具获取最新信息,使之成为提高自己学习能力的重要工具。

健康进行网络交往。大学生应通过网络开展健康有益的交往活动,在网络交往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大学生应当从自己的身心健康发展出发,学会理性对待网络。

养成网络自律精神。大学生应当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在缺少外在监督的网络空间里,自觉做到自律而“不逾矩”。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使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它指导人们文明上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

6.谈谈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指引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

预测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的行为趋向与后果。

评价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对其行为的评价标准就是合法与不合法。

强制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

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法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六.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1)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继承了传统职业道德的优秀成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的基本特征,具有崭新的内涵。

爱岗敬业。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办事公道。办事公道,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损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服务群众。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奉献社会。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并通过兢兢业业的工作,自觉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目标指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都体现了奉献社会的精神。

在职业活动中,不同的价值追求所体现的人生境界是不同的,所产生的价值和意义也不同。

2.如何理解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这些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开展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面对当今的就业形势,你打算如何进行职业生涯设计?

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不仅是为了拓展职业的价值领域,更是为了提升人生观、价值观的境界。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或实践性,不应单纯地把职业看成是谋求生存的手段,更应把职业视为一生所追求的事业,它蕴涵着人们的人生理想和信念。

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人选择职业,职业也选择人,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择业固然要考虑个人的兴趣和意愿,但是,社会需求对择业有很大的制约性。从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来看,大学生在就业问题上要更多地考虑到社会的需要,把自己对职业的期望与社会的需要统一起来,着眼现实,面向未来,既不好高骛远,也不消极被动,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面对就业问题。

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择业需要以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基础。大学生要实现顺利就业,就应当树立独立生活意识,克服消极依赖思想。充分利用大学的美好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打牢专业基础,锻炼能力,提高素质,完善自我。

七.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2)

4.应当怎样认识爱情与人生?

在现实生活中,正确地认识爱情的本质,处理好恋爱关系,爱情就会给人生带来幸福。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性爱把爱情与人世间的其他情感明显区别开来,使爱情成为特殊的“情爱”;理想赋予爱情深刻的社会内涵,是爱情生长的内在依据;责任是对性爱和理想的升华,责任也因此成为爱情得以长久的重要保障,是坚贞爱情的“试金石”。

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了爱情的有机统一整体,它们的完美结合成就了人世间美好的爱情。性爱的吸引,使得爱情打上了情爱的烙印,并把异性间的爱情与异性间的友谊根本区别开来。理想的契合,使得爱情表现着恋人们对生活的希望和对未来的憧憬,使热恋中的人们焕发出极大的热情来克服生活中的消极和颓废。责任的担当,则使得爱情不是自私地占有对方的感情,而是自觉自愿地为所挚爱的人付出感情、担当责任。

真正的爱情是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人的自然和社会的双重需要,并通过生活而获得充实的意义。

爱情是人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人生在具体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展开,理解和把握爱情的真谛或本质,要考虑到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考虑到一定的文化传统、社会心理和风俗习惯的影响。

1.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家庭美德在维系和谐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而独特的功能。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道德来维系,也需要法律来调整。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两种重要调控手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保护着婚姻家庭这个人生的港湾。树立家庭美德,遵循婚姻法律规范,是生活对人们提出的客观要求。大学生离开了养育自己的父母,开始了独立的生活,也有了对未来的憧憬,应该在成长的过程中深刻地体会对婚姻和家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八.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1.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确立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发展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在经济建设方面、政治建设方面、社会建设方面社会主义法律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4)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5)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3.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复杂关系。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对立统一的。法律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同时,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总量上的等值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总量上是等值的。首先,一个社会的法律权利总量和法律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互相包含。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各有其独特的、总体上又是相互补充的功能。法律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约束机制而更有助于建立社会秩序;法律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

4.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1.如何认识我国宪法的特点和原则?

宪法是法律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的共性。但是,宪法不同于普通法律,它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统率作用,是一个国家法制的基础和核心。

特点: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2.如何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普遍的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再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效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

3.我国有哪些实体法律制度?

实体法律制度主要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等。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为克服市场调节的局限性、盲目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监管与协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言之,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4.举例说明依照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的意义。

程序法是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的重要保障。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大学生不仅要学习实体法,了解自己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要学习程序法,遵循正确的程序实施法律行为,懂得通过法定程序解决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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