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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样例5]

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样例5]



第一篇: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X XX 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法》)已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经第三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为开展好《基本医疗法》宣传贯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基本医疗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促进卫生健康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各医疗卫健机构要加强宣传学习《基本医疗法》,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和重大制度创新,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推动 XX 区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发展。

二、任务安排 (一)开展教育培训。各医疗卫健机构及局机关各股室要将宣传贯彻《基本医疗法》作为当前卫生健康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营造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领导干部示范。坚持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做表率。把《基本医疗法》学习纳入区卫健系统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开展不少

于 2 次的学习。(责任股室及单位: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各医疗卫健单位)

2.全员集中学习。通过开展专题讲座、邀请法学专家辅导等方式,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全面解读《基本医疗法》的立法背景和重要制度,帮助深入掌握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责任股室及单位: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各医疗卫健单位)

3.加强集中培训。将学习《基本医疗法》作为各单位年度培训的重点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培训,提高各院依法执业的水平。(责任单位:各医疗卫健单位)

4.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人手一本法律读本、每月一次集中学法、开展一次学习讨论、撰写一篇学习体会)、领导干部宣讲、征文活动等主题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热情,增强学习效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健单位)

(二)抓实普法宣传。各单位要将宣传《基本医疗法》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普法活动,扩大《基本医疗法》的宣传及影响力。(责任股室及单位: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各医疗卫健单位)

1.加强专题宣传。各单位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上开设专栏,系统解读《基本医疗法》,扩发宣传面,提高

群众知晓率。(责任股室及单位: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各医疗卫健单位)

2.结合普法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护士节、艾滋病宣传日等卫生健康行业重大时间节点及“法律进单位”活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基本医疗法》的法制宣传力度。(责任股室及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健单位)

(三)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基本医疗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配套制度和监管能力建设。

1.落实配套制度。区卫健局各股室对照《基本医疗法》的法定职责,梳理需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全面清理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与《基本医疗法》相抵触的相关政策措施。根据省市最新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及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2.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卫计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监管工作实际,强化一线监督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基本医疗法》,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责任股室及单位: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

3.增强法律意识。全区卫健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基本

医疗法》,自觉守法,提升依法行政或依法执业水平。(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健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健全保障措施,将各项宣传贯彻落到工作实处。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制定特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基本医疗法》的学习培训及普法宣传;梳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医疗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基本医疗法》。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单位内部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严格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基本医疗法》宣传贯彻工作,将工作中的亮点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总报送区卫健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将宣传贯彻工作总结报送区卫健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

第二篇:宣传贯彻《山东省种子条例》工作方案

宣传贯彻《山东省种子条例》工作方案

《山东省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 2019 年 3月 29 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 6 月 1 日起实施。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依法治种,提升全市现代林木种苗发展水平,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宣传贯彻<山东省种子条例>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根本遵循,以《条例》为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和普及《条例》,提高我市林木种苗科技创新能力、种子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提高《条例》的社会认知度和执行力,增强种子执法管理者依法监管的力度,种子生产经营者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林木种苗使用者依法维权能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学习宣传(6 月-12 月)。各区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一要制定宣传计划,对《条例》学习宣传的组织

— 2 — 领导、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实施步骤等做出具体安排,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二要充分利用展会和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扩大面向社会宣传。同时,深入苗圃、林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场所宣传贯彻《条例》,引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夯实全行业懂法守法、依法从业的基础。

(二)专业培训(7 月-10 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区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林木种苗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各区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也要组织专家开展宣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解读《条例》,解答群众疑难问题。

(三)执法检查(10 月-11 月)。各区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要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活动,加强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对种苗交易集散地和种苗交易市场等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坚决依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环境。

(四)督导完善(11 月-12 月)。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配合省人大、省自然资源厅对《种子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各级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是法定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安排都署和组织实施,做到有部署、有检查、见实效,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措施落到实处。

(二)保障各项工作经费。各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组织编印、购买《条例》和宣传材料,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把种苗执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的财政经费预算,为履行好种苗执法管理职责提供应有保障。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自然资源局将对各区县贯彻实施《条例》情况适时进行调度。各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贯彻《条例》实施情况的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和解决措施。各区县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请于 11 月 15 日前书面报市自然资源局林业改革发展科。

第三篇:“十八大”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小学党总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是我中心小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区教育工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奋力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优先发展,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基本原则 1.突出主题

要牢牢把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港城新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主题,唱响主旋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坚信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继续着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掀起学习十八大精神的高潮,有效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创新载体

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学校整体方案,立足具体工作实际,第一党支部的“中心走前头”、第二党支部 “红色伴我行”、第三党支部“环境要率先”、第四党支部的 “社区创特色”、第五党支部“质量我先行”、第六党支部“安贫我乐教”等实践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注重提升活动实效。

3.扩大宣传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以高度的

责任感和使命感,运用悬挂宣传条幅、宣传栏、专题板报、校园网、图片展以及讲座、宣讲会、讨论会、党课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掀起高潮,在全校营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浓厚氛围。

4.加强统筹

要紧扣十八大主题,把握科学发展内涵,既要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这一中心政治任务,又要注意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与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丰富多彩载体相结合。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学校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四、学习方法

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与专题研讨、体会交流与参观考察相结合。

五、学习安排

按照区教育工委的总体部署,学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原则上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2日)

11月22日召开东峤中心小学全体党员会议,传达局书记、局长李文祥在全区中小学校长、书记会议上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部署的讲话,研究制定学习制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并对全体教职工学习活动作出动员部署。

(二)学习讨论阶段(11月26日—明年1月上旬)

1、组织学习主要学习内容为:

(1)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讲话。

(3)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4)中纪委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5)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11月20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的总书记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

(6)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祥同志在11月21日在全区中小学校长、书记会议上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部署的讲话。

2、举办专题宣讲会

邀请上级讲师或播放光盘以宣讲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向全体教职员工传达党的十八大精神,加深全校师生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安排和部署上来

3、撰写心得体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广大教职员工明确在推进学校发展中的责任与使命。各支部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各校保证每周集体学习一次。党员每周做学习笔记一次,写好心得体会。

(三)全面落实阶段(明年1月中旬)

1.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活动。根据分类定级结果,以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和落实为主题开展整改活动,做好晋位升级工作。不断提高“领头雁”能力水平,加强党组织班子队伍建设,通过领导班子务虚会、党员主题学习会、中层干部读书会等平台,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和队伍教育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还要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爱帮扶,积极丰富党内关爱的内容和形式。

2.积极开展“访村进校、植根基层”走访活动。学校班子成员要主动走访社区,征集各方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党团员教师主动走访学生家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

3.结合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和落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学习热情,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全面打造。

4.开展“践行十八大精神党员示范课”活动。为切实把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推进我中心小学发展中去,进一步提升我中心小学党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教学水平,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支部推荐的形式,在党员教师中开展党员示范课活动。

5、开展面向全校师生的校园文化活动。各党支部要以“学习十八大,提升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旨,积极开展十八大主题系列活动,以征文比赛、知识竞赛、书画手抄报、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式,增进师生的爱国情感和建设伟大祖国的热情,引导广大师生用实际行动完善自我,勇担时代大任的责任意识。

6.继续抓好校园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对师生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引导,切实保障师生的校园生命安全,打造安全和谐校园。

7、召开校长、党员、教师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大家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谋划新学年发展目标和思路。

(四)总结提升阶段(明年1月下旬)

全体教职员工对学习十八大精神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形成书面材料,进行总结交流学习做法和经验。重点围绕如何建立学习十八大精神的长效机制,继续以学习推进个人素养提升、推动东峤中心小学持续科学和谐发展进行深入探讨,并对春节后学习安排和具体工作作出部署,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情况的总结材料。

六、学习要求

中心小学党总支根据区教育工委的总体要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落实,学校党总

支决定成立专题学习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总支书记郑国顺任组长,由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组员。充分运用学校党务公开栏、校园网、电子屏等公开媒体,积极宣传学校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讨论活动的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扎实推进学习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支部要根据党总支部安排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好本校党员教师的学习,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文件解读与专题研讨、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切实把十八大精神宣传到每一位党员、每一位教师,真正让广大党员教师理解、领会十八大精神。

(二)坚持结合实际。十八大报告必将对我国教育提出新的要求。学习中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学以致用,以各项工作的新成绩体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成效,促进中心小学的科学发展。

(三)注重总结提高。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及时梳理好得做法和经验,使十八大精神的学习真正深入人心,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中心小学党总支部 2012年11月26日

第四篇: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1、利用载体学习宣传。镇政府门户网站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全文刊登《准则》、《条例》和宣传解读文章;各支部要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11-12月)

2、印发学习贯彻文件。镇纪委出台《准则》和《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各支部要自行编印相关学习辅导 材料,达到党员干部《准则》和《条例》人手一份。(11月)

3、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各支部要组织对新修改《准则》和《条例》的全文学习,支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镇纪委负责对各党支部的专题学习工作开展督查督导。(11-12月)

4、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党员干部在参加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要认真进行自学,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 体会文章报镇纪委。(12月底前)

5、开展一次谈心活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开展一次镇条线 领导与分管村(单位)负责人、支部负责人与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谈心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11-12月)

6、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利用县内外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等方式,加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力度。(11-12月)

7、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各支部结合冬训活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要对照《准则》、《条例》的规定,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撰写对照检查 材料,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冬训期间)

第五篇:《北京市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范文

北京市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 石防字[2011]17号

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条例》宣传贯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现将《<北京市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消防条例》(表决稿)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刘爱英;电话:68867119)

-1-《北京市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已于2011年5月27日经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北京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广大市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区火灾防控能力,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宣传普及《条例》内容,推进落实《条例》要求,深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全区火灾防控水平,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建设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副区长吴克瑞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海龙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和落实工作。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条例》

-2-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1年5月27日至6月15日)

1、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召开《条例》宣传贯彻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宣传贯彻工作职责及具体任务,研究策划宣传贯彻活动,制作宣传材料,制定宣传贯彻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等。2、6月底前,举行“防灾减灾进万家”暨《北京市消防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宣传普及阶段(2011年6月16日至8月31日)

1、开展《条例》大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设宣传专栏、播放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解读《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重点解读有关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市民消防安全义务等。二是围绕宣传贯彻《条例》,组织开展全民消防漫画征集竞赛活动和全民消防手机短信征集竞赛活动。三是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开展“防灾减灾进万家”系列活动之消防知识竞赛活动,以社区为单位,在全区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协调有关单位,在北广传媒城市电视、移动电视和地铁电视上滚动播放《条例》公益宣传片,在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场所户外视频播放《条例》公益宣传广告等。五是开展“红

-3-门普法队”下基层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消防队开放日”活动,全区消防中队集中一天向社会开放,组织公众到消防中队参观体验,接受消防法律法规教育;每月开展一次“百队百车下基层日”活动,所有消防中队集中一天出动一部消防车和相应人员、装备,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知识咨询、逃生自救疏散演练、消防器材装备展示等消防普法活动。

2、开展《条例》大培训活动。一是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条例》专题培训班,对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和各街道、主管领导、居委会负责人进行培训。二是全区各行业、各系统组织《条例》培训班,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培训。三是组织消防支队和公安派出所《条例》专题培训班,对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培训。四是消防支队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条例》专题培训班,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培训;公安派出所组织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条例》培训。五是消防支队和公安派出所,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开展内部《条例》培训活动,对本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保安员、员工开展一次《条例》培训。

3、开展《条例》进家庭活动。印制消防宣传小册子,全区每个家庭发放一份,印制消防宣传海报,张贴在每个社区;在《石景山报》和石景山电视台开辟《条例》宣传专栏;参加在《北京晚报》开展的“消防安全大家谈”征文活动,征集居家防火逃生

-4-小故事、小窍门、小建议等。

(三)主题宣传周阶段(2011年9月1日至7日)9月1日至7日,组织开展实施《条例》分会场宣传活动。一是在社区、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举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二是开展以本地区消防新装备、新科技、新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科技装备展示活动。三是开展本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消防铁军”成果展示活动。四是开展社会群众参与性、互动性强的烟雾逃生体验、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

(四)推进落实阶段(2011年9月8日至11月9日)

1、区政府,按照《条例》规定的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完善本级政府的消防工作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并组织公安、交通、卫生、市政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部门职责、处置程序、人员疏散、保障措施等内容。

2、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按照《条例》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机制,统筹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监督辖区内政府部门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单位、居民委员会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3、有关行政部门要做好实施准备工作。一是公安消防、规划行政部门会同区发改、住建等行政部门组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报区政府批准。二是区市政市容委督促公共供水管理维护单位做好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三是区集体经济办督

-5-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区域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四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安装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民防、安监、住建、文委、广电中心、旅游等部门应当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六是教委等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育内容,督促学校、各类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七是公安、文委员、商务、财政等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承保的鼓励、支持办法。

4、区消防支队要做好实施准备工作。一是制定统一的消防车通道标志式样。二是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应急预案、火灾应急演练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供社会单位参照执行。三是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备案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备案的准备工作。四是做好市民防灾馆、消防站免费开放的准备工作。

5、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尤其是针对《条例》中有关多产权建筑、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和施工现场等规定,重点宣传和监督落实。

6、在第二十一届“119”消防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掀起《条例》宣传贯彻热潮。

7、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督查组,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

-6-员带队,对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鲁谷社区)、各单位宣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督查。

(五)总结考核阶段(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

1、制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将宣传贯彻《条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工作考核,纳入街道(鲁谷社区)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

2、结合年底街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组织对各街道宣传贯彻《条例》考核验收。

3、总结全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继续深入推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作为推进全区消防事业发展和提升火灾防控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成立专门组织,制定细化方案,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各项宣传活动。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要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领导,并利用宣传贯彻《条例》的时机,积极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组织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事项,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加强协调,整体推动。安监、教委、旅游、文委、卫生、民防、集体经济办、民政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形成整体合力,发挥各行业、各系统力量,紧紧围绕宣传普及《条例》,组织开

-7-展内容丰富、实效性强和有针对性、有声势、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及时汇总,加强反馈。组织开展宣贯《条例》期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和重要活动信息。2011年6月19日前,各单位要将《条例》宣贯工作方案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期间的各项重要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及时汇报。

主题词:消防 条例 宣贯方案(石景山)通知

抄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荣华书记、夏林茂代区长、吴克瑞副区长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1年6月8日印发

校对:刘爱英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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