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鹏积分入学指南
大鹏积分入学指南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鹏积分入学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础分
以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居住情况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六个类型的积分,每个申请学生可对应相应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1类:基础分90分
大鹏新区户籍,学区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下同);
或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祖屋。
第2类:基础分85分
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下同)。
第3类:基础分80分
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租房(含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
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
第4类:基础分75分
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
或非深户籍,学区商品房。
第5类:基础分为70分
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
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
第6类:基础分为65分
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
或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
二、加分
加分标准分三类。
第一类:
独生子女或政策内二孩加4分;政策外子女但已接受处理的加2分。
第二类:
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第三类:
分两种情况,此类加分不超过7.2分。
a.深圳户籍学生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
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
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
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
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
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
b.非深户籍学生
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
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
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
三、特别说明
(1)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4月28日前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登记。
(2)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
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3)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第二篇:中山积分入学指南
中山积分入学指南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山积分入学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山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第一步:确定好要在哪里积分:
房产地或工作地二选一,千万不能两者都选。
准备齐资料(点此阅读积分入学所需材料),夫妻两人只能选择其中一方积分,积分材料全部都必须是积分方的,并且积分方必须是非中山户籍。(点此查看条件)。
第二步:携带资料到积分地教育局办理。
第三步:现场排队拿号办理:
部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需要提前预约,可以提前打电话咨询。
第四步:等待审核并拿积分回执:
有一些镇区的流管办或者行政服务中心会现场给出审核结果和回执,有一些需要过几天等通知再跑一次。
最后,等待积分入围分数,公布入围之后别忘了去新生登记系统登记。
也可以在拿到积分回执之后先在系统登记,只要在新生登记系统关闭之前登记即可。
二、积分入学政策
第一条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尊重流动人员为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结合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的流动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由其本人申请并经市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可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一)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第三条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工作由市政府统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依职责权限协助实施。
第四条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采取个人自愿、分区申请、统一管理的模式。
第五条流动人员可在其工作镇区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区,为其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含中山市内、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第六条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项目指标见附件《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
第七条流动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位的指标数,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拟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在积分入学申请结束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对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区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数内的,可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关待遇。
第九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若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一条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本规定拟定实施细则,报市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中府〔2019〕29号)同时废止。
第三篇:吴江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吴江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吴江积分入学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请积分管理对象及条件
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需要先申请积分管理才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哦!可以同时申请)
二、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
3月2日至5月底;
三、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居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填写表格
2.并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修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后,申请人当场核对并在受理回执上签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积分管理申请必备材料
积分入学
1.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3.本人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5.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五、积分管理申请选择材料
新市民具备下列材料的',可提交给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由窗口转递各职能部门审核评分:
1.本区购买居住房的相关证明;
2.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或缴款凭证;
4.纳税人名称、税号、纳税证明等;
5.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认定证明;
6.专利证书;
7.体育竞赛获奖证明;
8.无偿献血证书或证明(在本区参加无偿献血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在国内其他城市献血的需提供献血证),采样、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证明,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证明;
9.婚检报告单、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儿童系统保健检查报告单、居民健康档案等;
10.从业健康证明;
11.志愿服务证明(2018年起此项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12.本区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3.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4.区司法局有关学法、法治宣传证明。
六、特别提示
1.新市民在本区购买居住房,符合教育局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至房屋所在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不纳入积分入学管理;
已经取得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籍号的新市民子女不予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2.积分入学仍然只受理公办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申请,其中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上述两项如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验情况属实,将取消当年积分入学申请资格。
3.由于税务新系统目前的权限设置取消了地方税务部门在系统中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权限,申请人如需获取近三年内个人所得税款数额加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各区镇、街道税务局大厅内的自助打印机,打印近三年内在吴江区个人所得税记录单,加盖税务部门业务专用章后,提交积分窗口上传。
4.曾申请过积分管理,但未取得入学资格的申请人,如需继续申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至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5.申请人在成功提交申请资料45个工作日后,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档案编号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zgwj.gov.cn/)“申报查询”栏目查询个人积分。对个人分值有异议的,请于前向提交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出复核要求。
6.申请人在提出积分申请后,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受理截止日期前向受理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新市民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8.关于积分管理的最新政策资讯和办理流程,可关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和谐吴江”栏目“新市民服务”版块。
10.需要参加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可至各镇(区)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领取申请表,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关表格。
新市民事务中心咨询电话:63983579。
第四篇:龙岗积分入学指南
龙岗积分入学指南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龙岗积分入学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龙岗区入学积分怎么计算?
根据申请人在学区的户籍类型和居住情况,设立七个类型的基础分。每个申请学生可对应相关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
1、基础分为100分。
条件是龙岗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学区户籍,学区祖屋;
2、基础分为95分。
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3、基础分为90分。
条件是所在学区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有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租房。该类型中如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及祖辈商品房的房产作为申请材料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以证明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无法提供者以第五类型基础分计算(注:民办学校不设置第三类型);
4、基础分为80分。
条件是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5、基础分为75分。
条件是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6、基础分为70分。
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7、基础分为60分。
条件是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龙岗区入学积分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深圳户籍学生:
①居住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积分);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且申请人户籍在所申请学区内的是学生家长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房屋租赁信息不予加分;
②计生加分:独生子女加2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1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0.5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加分: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养老险累计缴费月数和医疗险连续缴费月数中,时间长的险种月数)的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计算填写的一方。少于12个月的(含12个月)不加分;多于12个月的,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1分。
②计生加分:独生子女加2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1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0.5分。
龙岗区入学积分说明:
(1)独生子女应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材料将通过市卫计委信息系统进行验核。
(2)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4月30日前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登记;
(3)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4)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教育主管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作出处理。
第五篇:罗湖积分入学指南
罗湖积分入学指南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其父或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填写入学申请表,备齐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罗湖积分入学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类别(学位类型)
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A类:
1、学区地段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
2、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在学区实际居住。
B类:
学区地段外深圳户籍儿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C类:
1、学区地段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本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D类: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学区地段外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本,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3、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E类:
1、深圳户籍儿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本,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F类: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二、积分
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
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
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1)深圳户籍儿童
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
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按相关政策要求,对不同情况给予一定加分。
①独生子女加1分。
②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③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④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 分。
⑤非深户籍父母?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⑥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④⑤⑥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