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余市整改的函
新余市体育局群体科:
2011年11月15日-16日,我处组织人员对你市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相关情况及整改要求反馈如下:
一、渝水区罗坊镇:
1、篮球场没有完工,需铺设面层、划线,安装篮球架;
2、需新建羽毛球场地;
3、乒乓球场地需加宽;
4、需在醒目位置做成有 “××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国体育彩票援建,江西省体育局监制”字样的永久性、固定地标识牌。
二、渝水区南安乡:
1、健身路径场地需用混凝土硬化或铺地砖;
2、乒乓球桌需固定;
3、需在醒目位置做成有 “××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国体育彩票援建,江西省体育局监制”字样的永久性、固定地标识牌。
三、渝水区观巢镇:
1、标识牌需永久固定;
2、需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开放。
四、分宜县芳山林场:
1、健身路径场地需用混凝土硬化或铺地砖;
2、需在醒目位置做成有 “××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国体育彩票援建,江西省体育局监制”字样的永久性、固定地标识牌;
3、需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开放。
以上整改必须于2011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请设区市体育局先行复检,将整改后的照片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包括全景和整改处照片)。为及时整改的项目不予下拨补助经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新余市徦浮蛮整改工作总结
新余市渝水区整治干部作风“假、浮、蛮”
[ 作者: 佚名出自: 监察部网站发表时间: 2012-10-22点击: 277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渝水区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活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自查自纠,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念好“定”字经,规定动作不走样。区纪委牵头召集全区干部作风整治推进会,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作风“假、浮、蛮”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整改的通知》,将各级各单位活动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量化指标,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要求各级各单位确定分管领导及科室,召开机关动员会,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建立活动推进“台账”,形成阶段工作总结,统一报送区纪委备案,真正做到“人人知晓、环环相扣、件件落实”,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
念好“查”字经,查摆问题动真格。针对领导干部作风“假、浮、蛮”等问题,区纪委监察局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自查”关。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填写《领导班子“假、浮、蛮”方面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和《班子成员个人“假、浮、蛮”方面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自纠,把不正之风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严把“督查”关。由区纪委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全区16个镇办和55个区直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
抽查,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归档,提出整改意见,实现了问题台账式管理。三是严把“回访”关。区纪委领导亲自挂帅,组成暗访组,重点暗访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窗口服务性行业,特别是对督查阶段查摆出问题的单位进行回访,确保整改不落空,活动出实效。
念好“治”字经,开方抓药除病根。对查摆出来的各类问题,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召集问题所涉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同“会诊”,对症下药。一是“把脉”,通过采取问题单位自我剖析和区纪委督查组点评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帮助问题单位理清思路,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为进一步整改打好基础。二是“开方”,针对分析查找出的问题根源,结合所涉单位工作实际,逐问题逐单位给出整改意见,录入问题管理台账,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三是“复诊”,区纪委督查组对照问题管理台账,明查暗访“双管齐下”,对整改情况一一回访,确保政风行风根本好转。
念好“评”字经,群众说好才过硬。该区纪委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对全区政风行风进行监督评判和问卷调查,同时通过寄发纸质邮件随机抽样测评,努力将社会监督、民主评议引入该项活动,让活动开展更加科学、规范。
第三篇:违规整改函
违规整改通知
XXX商铺承租商管建明先生:
2012年12月1日,您对所承租的XXX栋XXX商铺在装修作业中擅自在外墙凿洞开窗,管理处当日对此已向您铺送达了限期整改的《违规整改通知书》。现您商铺不但未履行整改承诺,并于2012年12月16日再次在楼宇外墙凿洞开窗,并在绿化带中施工,造成该区域植被灌木破坏死亡。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六条之二‘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以及小区《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中第三条‘不得影响楼宇外观及整体视觉效果’等相关管理规定。
基于您商铺多次口头承诺停止违章侵权行为立即恢复外墙原貌,均未履行。现物业管理处根据《XXX商户经营管理公约》相关条约,暂停铺内电力供应,直至所破坏的外立面恢复原貌行为实施。
望理解与支持,共建XXX整洁、统一、XX环境!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管理处
2012年12月17日
以上文件已收悉
签收人:
第四篇:新余市英雄事迹
在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2010级软件工程(2)班学习的李潇同学,于7月12日晚11时分,回到家乡吴忠市度过暑假,与好友纳振东一起乘凉散步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抢劫了!”
当他们行至利通区金星路移动公司营业大厅门口时,被两位妇女的呼喊声吸引。这两位刚下夜班的妇女,其中一位还怀有8个月的身孕,遭遇持刀歹徒抢劫。作案后,两名歹徒沿街向西逃窜。见此情景,李潇、纳振东不约而同追了上去。追出800多米至义乌商贸城南门口时,两人拦住了歹徒的去路。
穷凶极恶的歹徒见无路可逃,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他们迎面刺来。李潇和纳振东没有退却,而是勇敢地与歹徒搏斗。在近20分钟的生死较量中,李潇背部、胸部、腹部等被捅13刀,纳振东身中4刀,鲜血顺着衣角、裤管流下……。
生命垂危的李潇和纳振东挣扎着拦下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那两人抢劫,赶紧追……”恰在此时,巡逻到市医院第二门诊部门口的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大队二警区**的巡逻车开了过来。巡逻车停下,看见了浑身是血的李潇和纳振东,连忙将他俩转移到警车上,欲送往医院。李潇却吃力地说:“先追歹徒!”他们在出租车司机的带领和李潇、纳振东的指认下,不到5分钟便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随后,李潇和纳振东被紧急送往吴忠市人民医院救治……经过几次手术后,因治疗需要,李潇的肺被切除了1/6。目前,他们的身体正在康复之中。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新闻链接】:自7月12日李潇与歹徒搏斗伤重住院救治以来,共计有60多家单位、企业自发向英雄献出爱心,更有一些爱心人士伸出援手却不愿留下姓名。“这些天来,大家都叫我英雄,我的行为感动了社会,但社会也感动了我们,而且为我上了一堂人生之课:要珍惜英雄的荣誉,就要做出更多„英雄‟的举动。”李潇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爱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同时也让我学会了感恩。”8月30日,见义勇为的学生英雄李潇说出了心声。为回报父老乡亲及来自社会的关爱和帮助,家境清贫的李潇特意从“涓涓细流”般汇向自己的爱心捐款中,拿出15万元捐献给了吴忠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第五篇:新余市概况
新余市政府领导(2007年01月28日 10:04)
2007年03月03日 星期六 15:19
王平,男,湖南长沙人,1956年12月生,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基建计划处副处长;江西省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江西省投资公司总经理(副厅级);
1997.8-1999.12江西省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厅级);1999.12-2000.7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0.7-2004.3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物价局局长(2003.5正厅级干部);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物价局局长;2004.3-2006.11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2006.11-2006.12新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06.12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中共江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何萍高,男,江西萍乡人,1956年9月25日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
究生,1982年1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系。萍乡市芦溪区农科所、萍乡市无线电组件一厂、中船总公司6354所、新余市经委工作;1990.6-1992.11新余市经委党组成员、副主任;1992..11-1997.12新余市渝水区委常委、副区长;新余市渝水区委副书记、区长;1997.12-2006.11新余市渝水区委书记;新余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新余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新余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2006.11新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吴建华,男,江西进贤人,1954年3月生,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江西电工厂副厂长;江西电工厂厂长;江西电工厂厂长、党委副书记;江西电工厂厂长、党委书记;新余市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新余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新余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新余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新余市委常委、新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06.12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新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万筱明,女,汉族,福建光泽人,1960年1月15日
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农工党党员,研究生,副主任医师。新余市卫生局副局长;分宜县副县长;新余市政协经科委主任;新余市政协教文卫体委主任;新余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2004.12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农工党新余市委会主委、市红十字会会长。
宋迪维,男,江西萍乡人,1962年6月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学学士,助教。萍乡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萍乡市委政研室主任;萍乡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副秘书长;芦溪县委副书记、县长;芦溪县委书记;芦溪县委书记、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委书记;2006.12新余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陈九根,男,江西樟树人,1956年10月生,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分宜县委常委、杨桥镇党委书记;新余市渝水区副区长;新余市渝水区委副书记;新余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办主任;新余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新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分宜县委书记;新余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2006.12新余市副
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王跃辉,男,湖南汉寿人,1959年3月生,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江西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江西省委610办一处处长;2006.12新余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