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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乙炔使用问题整改措施

氧气、乙炔使用问题整改措施



第一篇:氧气、乙炔使用问题整改措施

氧气、乙炔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世标认证检查组对奉节县西部新区第一小学工地进行了专项检查,用气方面,乙炔、氧气未分开集中存放。未进行动火审批。针对存在的问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部落实整改措施如下:

一:在工地适当位置建氧气、乙炔瓶储存室各一个,分开存放。

二: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用角铁制作钢架,将气瓶固定。

三: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前,经审批后,方可动火。

四:制定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氧气、乙炔瓶进场后应分开放置,严禁在同一处存放,存放处必须保证空气畅通,气瓶不得接触油污,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准靠近带电电线。

2、用完的氧气、乙炔空瓶应做明标记。并分开摆放。

3、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运输过程中应检查氧气乙炔瓶的防震圈是否配备齐全、合格。

4、气瓶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热源,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两气瓶间距为5m,与明火间距为10m,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配备灭火器。

6、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乙炔。

7、气瓶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安放在可能产生火星的电气设备。

8、室外使用必须做好防晒防淋,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击瓶阀。

9、氧气、乙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使火自行熄灭,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忌“严禁用铺盖法进行灭火”。

10、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1、使用中应随时观察气瓶、胶管状态,有无漏气现象,并保持喷口畅通。

12、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1.5kgf/cm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1.5~2m3/h。

13、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0.2MPa(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重庆创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8日

第二篇:氧气乙炔

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厂区所有氧气乙炔设备.3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4、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5、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车间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车间负责;

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

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篇:车间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引用】车间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2011-02-16 13:37:39|分类: 矿物知识 |标签: |字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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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dongbing6900《车间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4.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6m),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5.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6.气瓶需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

8.特殊气体的钢瓶要用特殊专用的减压器,严禁违反规定改变减压器安装结构和方法。

9.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于盛装可燃气体的钢瓶尤其注意防止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和其他附件上都禁止沾染油脂。

10.开启钢瓶阀门时要注意安全。应该先检查减压器阀门是否松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许直对操作者。开气时应该先开钢瓶后慢慢开减压器阀。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门后关闭减压器阀。

11.防止气瓶受剧烈震动,碰撞,冲击。气瓶的瓶帽及防震圈应佩带齐全。搬运,装卸气瓶时应轻轻装卸。

第四篇: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制度

1、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氧气、乙炔瓶应实行分类存放,距明火10m,两瓶相距5m。

2、气瓶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3、禁止敲击、碰撞。

4、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烧烤。

5、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易燃性的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m。

6、夏季要防止日光暴晒。

7、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低于50KPa时不能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

8、开闭气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用专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

2、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气瓶装置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摆放,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5、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剂气瓶同车运输。

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3、储存气瓶符合下列规定:

1、旋紧螺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也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得超过二层。

2、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存有灭火器材。

4、对气瓶附件的要求:

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戴瓶帽,瓶帽上必须留有泄气孔。

2、气瓶上应佩戴两个防震圈。

5、气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1、本单位使用的各类气瓶,由供应部门和单位安质部门负责全面管理。

2、使用气瓶的单位应责成专人管理、使用、运输、储存、充装。技术检验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

第五篇:氧气、乙炔、混合气体、丙烷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氧气、乙炔、混合气体、丙烷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通过前几次进行了安全检查中,用气方面,乙炔、氧气、混合气体、丙烷未分开集中存放,针对存在的问题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落实整改措施如下: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点:

一、气瓶存放点的间距不够。

二、气瓶使用过程中摆放安全间距不够。

三、大部分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压力表损坏。

四、气瓶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回火阀、防震圈、防倾倒装置。

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卧放。

六、气瓶在搬运过程中,存在滑、拖、踢现象。

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落实整改措施如下:(注:回火器、压力表等设备没有或损坏的请车间主任及班长报计划给仓库进行采购。其余的工作于6月底完成。行政人事部月底将针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一、在车间适当位置建氧气、乙炔、混合气体、丙烷储存室各一个,分开存放。

二、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用角铁制作钢架,将气瓶固定。氧气与乙炔在使用过程两瓶相隔距离不得低于5米。

三、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使用合格、正常的气压表和回火器。

四、在搬运过程中严禁滑、拖、踢。

五、制定氧气瓶,乙炔瓶、混合气体、丙烷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氧气瓶,乙炔瓶、混合气体、丙烷进厂后应分开放置,严禁在同一处存放(存放地点必须间隔10米以上的距离)存放处必须保证空气畅通,气瓶不得接触油污,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准靠近带电电线。

2、用完的氧气、乙炔、混合气体、丙烷空瓶应做明标记。并分开摆放。

3、氧气瓶、乙炔、混合气体、丙烷瓶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同车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在搬运前应检查气瓶防震圈是否配备齐全、合格。

4、气瓶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热源,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横躺卧放,特别是乙炔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两瓶间距为5M,与明火间距为10M,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帽、防震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配备灭火器。

6、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气瓶。

7、气瓶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安放在可能产生火星的电气设备。

8、室外使用必须做好防晒防淋,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击瓶阀。

9、气瓶在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使火自行熄灭,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忌“严禁用铺盖法进行灭火”。

10、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1、使用中应随时观察气瓶、胶管状态,有无漏气现象,并保持喷口畅通。

12、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1.5kgf/cm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1.5~2m/3h.13、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0.2Mpa(2kgf/cm2)的剩余压力;混合气体、丙烷、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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