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实用范文 > 整改措施

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大全

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大全



第一篇: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大全

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

2013年9月29日,营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营口复兴桶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职业卫生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审查,同时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增设生产车间机械通风装置;

2、增设调漆间及涂印间,并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3、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整改措施:

1、曾设了布袋除尘器、排风扇,并进行了除尘器、排风扇的使用、保养的专业培训,保证了除尘器、排风扇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除尘器、排风扇的正常运行。同时,生产车间安排专人及时清扫地面积尘,避免了二次扬尘。

2、生产车间进行了工艺改革,尽可能实现了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的要求。从而使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大量减少,控制在了国家容许的范围之内。

3、车间员工配发料防护服、防护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并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工人在工作期间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营口复兴桶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14日

第二篇:煤矿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

煤矿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

煤矿是作为一种特殊行业、职业,较之地面作业它有许多不安全的自然因素: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我们。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同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是我矿应尽的职责,长期从事采掘一线的职工,容易得职业病,吸肺病及煤肺病,严重危害工人健康,直接影响安全生产。为了减少或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健康,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防尘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矿长任副组长,其余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任成员。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指导,把它作为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研究制定防尘规划措施,定期检查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这一工作的全面进展,成立防尘工作区、专职机构、配齐防尘人员,负责全矿防尘管理,设备的安装、维护、管理和取样测尘工作,各采煤、开拓、掘进等工区还要配备兼职防尘人员,实行心管与群管相结合的防尘系统,做到机构健全,组织严密,改变防尘工作无人负责的状态。

2、严格执行防尘管理制度

(1)建立防尘工作责任制,划分各部门、各队防尘职责范围,做到责任明确。

(2)定期取样测定粉尘制度,每年要进行粉尘浓度测定。

(3)防尘设备使用制度,没有制定防尘措施的施工项目不准开工;

采掘工作面没有防尘措施不准回采和整理掘进;有防尘设施不供水不准作业;防尘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不好不准作业。

(4)巷道定期清扫冲刷制度,对容易积尘的转载点、煤仓等需定期进行清扫煤尘;对运输大巷每季都要用水冲洗。

(5)防尘检查制度,要把综合防尘作为安全检查工程质量验收中的重要项目,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三落实”(人员、地点、时间)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6)奖惩制度。对防尘工作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于违反防尘规定,屡教不改的班组长要扣班组长当月奖金;在评选先进时,要把综合防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评比条件。

3、坚持实行综合防尘,前后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湿式凿岩,冲洗岩帮,装岩酒水,放炮前后喷雾和个人防护措施;半煤巷掘进工作面要推广使用侧式供水电煤钻和水炮泥,水炮泥和坚持放炮前后喷雾,主要运输巷道要实行水幕净化,装载点酒水喷雾。

4、狠抓防尘措施工程的落实。用于防尘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人员,公司要给予经济保证。每年、每月要制订防尘规划,建议今后防尘所需费用问题,应当列入成本的必须纳入成本。

5、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充实职防人员,对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对现有尘肺病人要采取中西医结合治疗措施,加强治疗和管理,提高疗效,使其达到抑制病情进展,促进恢复健康。对于长期从事采掘一线的职工,要作好记录,便于调换工种,从而减少尘肺病的可能性。

第三篇: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1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

云脚煤矿技术科 二零一五年

煤矿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

煤矿是作为一种特殊行业、职业,较之地面作业它有许多不安全的自然因素: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我们。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同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是我矿应尽的职责,长期从事采掘一线的职工,容易得职业病,吸肺病及煤肺病,严重危害工人健康,直接影响安全生产。为了减少或防治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健康,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防尘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生产矿长任副组长,其余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指导,把它作为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研究制定防尘规划措施,定期检查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这一工作的全面进展,成立防尘工作区、专职机构、配齐防尘人员,负责全矿防尘管理,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和取样测尘工作,各采煤、开拓、掘进等工区还要配备兼职防尘人员,实行心管与群管相结合的防尘系统,做到机构健全,组织严密,改变防尘工作无人负责的状态。

2、严格执行防尘管理制度

(1)、建立防尘工作责任制,划分责任制,划分各部门、各队防尘职责范围,做到责任明确。

(2)、定期取样测定防尘制度,煤年要进行防尘浓度测定。

(3)、防尘设备使用制度,没有制定防尘措施的施工项目不准开工;采掘工作面没有防尘措施不准回采和整理掘进;有防尘设施不供水不准作业;防尘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不好不准作业。

(4)、巷道定期清扫冲刷制度,对容易积尘的转载点、煤仓等需定期进行清扫煤尘;对运输大巷每季都要用水清洗。

(5)、防尘检查制度,要把综合防尘作为安全检查工程质量验收中的重要项目,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三落实”(人员、地点、时间)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6)、奖惩制度。对防尘工作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于违反防尘规定,屡教不改的班组长要扣班组长当月奖金;在评选进行时,要把综合防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评比条件。

3、坚持实行综合防尘,前后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湿式打眼,冲洗巷帮,放炮前后喷雾和个人防护措施;半煤巷掘进工作面要推广使用侧式供水电煤钻和水炮泥,主要运输巷道要实行水幕净化,转载点洒水喷雾。

4、很抓防尘措施工程的落实。用于防尘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人员,煤矿要给予经济保证。每年、每月要制定防尘规划,建议今后防尘所需费用问题,应当列当入成本的必须纳入成本。

5、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充实职防人员,对接触防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日治疗。对现有尘肺病人要加强治疗和管理,提高疗效,促进恢复健康。对于长期从事采掘一线的职工,要做好记录,便于调换工种,从而减少尘肺病的可能性。

第四篇:职业病危害总结

《职业危害防治教育片》观后总结 12月份我矿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全矿员工观看了《职业危害防治教育片》共五场、476人次,观后我们的感触很深。

我国现在职业病防治存在的几个问题:接触职业病的行业多,接触职业病的人员多,发病率高,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健全等,针对以上问题,中央下大决心,大力度抓职业病防治工作。

为了搞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矿2011年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做好下面几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我矿矿长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矿上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我矿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矿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矿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数、患职业病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5、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急性职业病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

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7、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8、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和盛煤业

2010年12月24日

第五篇: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2017—2022)

桂兴煤矿 二零一七年六月

桂兴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2017---2022)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2017年—2022年期间,桂兴煤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集团公司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我矿严格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我矿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宣传动员,全员参与。

党群部、工会利用职工开会时间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工工会等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建立煤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

到2022年,确保我矿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100%,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到2022年,职业病防治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到2022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一是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

二是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是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我矿进行资质评定。

(二)着力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减少和降低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矿上要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监测促防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价。

(三)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

一是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确保从事无害作业的职工避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数量。

二是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三是要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四是使用有毒物品作业要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五是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六是要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确保申报率达到100%。

(四)进一步规范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一是人力资源科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是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

三是按要求为职工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

四是人力资源科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是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五)重点强化对煤矿企业和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1、尘肺病防治。煤矿企业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病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提高煤炭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引进和推广。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2、重大职业中毒防治。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实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开展危害控制试点,落实关键防治技术和措施,降低因放射线造成的矿工肺癌等疾病发病率。根据煤矿的发展,加强对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实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4、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重点开展对煤矿职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六)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

构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网络,建设职业病监测点,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建设职业病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信息定期报告、分析和管理工作。

(七)完善企业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 一是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二是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

三是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提高工伤保险覆盖率。

四是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五是完善工伤预防与保障相结合的机制,将工伤保险基金部分用于职业病防治的预防和宣传工作,逐步建立职业病治疗、康复制度。

六是推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八)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

二是加强对各级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部门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

三是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企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工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职业健康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抓紧、抓好。煤矿主要负责人是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管理,保障投入,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程,确保作业环境和防护达标。要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要逐步建立先进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和持续改进机制。

(二)全面落实责任

一是煤矿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安全生产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不安全事件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配合政府查处有关职业危害事故。工会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二是基层单位要针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要设置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

三是对职业危害事故,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规章制度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配套法规、规章。要制订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治等方面管理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必须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四)保证经费投入

煤矿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和财务规定提取防治费用。

工会必须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fanwen/2/1057183.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