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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整改措施

回扣整改措施



第一篇:回扣整改措施

磁 县 中 医 院

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

我院在这次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中,为更好地落实省、市、县各级对药品回扣专项整治的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院各级医务人员进行宣传发动学习,并组建成立了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成员由副院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行政办公室人员组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等,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根据上级“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惜民、副组长:张学军、成员:邱金才 毕纪秋 张爱云 毕树强 薛绍英 张玉凤。下设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主任:邱金才 成员:王福有 吕金荣 赵宏波。

二、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依照磁县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开展药品 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院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学习计划。

三、逐级组织学习,宣传发动

(一)、06年2月28日召开院长、院委会会议,根据当前形势发展,看电视和报纸,对河北省顺平县医院6名医务人员,四川省36名医院院长因吃回扣受贿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学习报刊有关文章,结合本院情况进行警示教育,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药品回扣在我院发生。并对药库的药 品购销严格进行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对重点部位和执业医师的管理,提出有效办法和措施。

(二)、06年3月1日召开临床各科室执业医师会议,内容以“药品回扣可获受贿罪”文章和“温家宝在第四次医药廉正会议上的讲话”。院长传达了在市局参加“医生授受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以河北省顺平县医院吃回扣6名医务人员受处罚,四川省36名医院院长,副院长吃回扣受贿落马为例,对我院执业医师提出警示,并学习磁县卫生系统《预防职业犯罪手册》,严格加强管理力度,把药贩子赶出医院,坚决杜绝回扣药品进入医院。

(三)、06年3月6日召开全院执业医师、医技、功能检查、药剂、手术、财务、收费等人员会议。传达省、市、县对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学习县卫生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业纪律、八不准”、“六条高压线”、“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六项措施”、“投诉查实待岗制度”等。结合本院情况加强管理力度,认真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照本职工作自查自纠。

(四)、06年3月召开全院职工大会

1、传达省、市、县各级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

2、传达县、局和中医院“关于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医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和学习计划、安排。

3、要求每人结合自己的工作认真自查自纠,积极参加这次活动,并把此项活动搞好。1、2、4、这次活动学习分两种形式,○集体组织,逐级进行宣传发动学习。○ 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边学习边对照本科室和自己的情况自查自纠。

四、提高监督力度

(一)、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力度,在门诊大厅设有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在门诊楼、病房楼醒目处张贴了药品回扣专项整治有关标语。领导班子定有群众来访接待日。

(二)、在门诊一楼和二楼醒目位置处悬挂有各科室执业医师和功能检查科室人员的照片与简介,既方便患者选择医生又方便患者提建议和监督。

(三)、为搞好我院医德医风建设、行风评议、行业不正之风及药品回扣、收受红包等专项治理活动,建立长效机制,聘请了院外监督员,在院内重点部位,重点科室安装了电脑监控器。随时可以查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五、加强管理 相互制约 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头

(一)、为把这次《关于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搞好,我院在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由上而下逐级进行学习和宣传活动。学习内容丰富,案例典型,教育深刻,震撼人心。使每个职工都受到很大的教育。

(二)、在这次活动中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部分相关制度,在学习时大家一致通过,发到每个科室,以便经常给大家提出警示。

(三)、制定了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开单提成专项治理责任书。从06年元月开始全部取消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杜绝回扣药品进入医院,药库需要购进药品时必须造出计划,两人签字后,报请主管院长和医院药事委员会,经审批后方可购进。一切不合正常现象决不允许在我院发生。为此,科主任向院长签订责任书,一般职工向科主任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医疗安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发展和谐医院。

六、整改自查

(一)、通过多次动员学习,领会药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努力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边学习边整治,认真落实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在主管药剂科工作的邱院长的领导下组织药剂科主要负责人对药库药品进行了购销调查。我院除专科用药、特殊治疗用药部分在招标外购进(不超过家标准规定),其它一般常规治疗用药品均属招标、中标内生产厂家、商家购进。未发现有不正常药品。为不影响正常治疗,在整改中一些专科治疗、特殊病治疗专用药品时,必须用的药品,从医药站、药材公司采购不到时,可从医药代理商处购进,但必须挤干内涵水分,把药价降至合理价格,让利于广大群众。

(二)、单病种治疗药品无超过二十元药品。销售前十种药品有:青霉素针剂、庆大霉素针剂、氟桂嗪胶囊、复方丹参针剂、蟾酥针剂、催产素针剂、五味甘草那敏胶丸、地塞米松针剂、脉通胶丸、鱼腥草针剂等。

(三)、大型医疗器械(05年度购入)

一万元以上大型医疗器械共购入九台件,共合款:304800元,全部投入使用,运转性能良好,在购置、安装、运作使用中未发现回扣、提成等现象。

磁 县 中 医 院

2006 年3月20日

第二篇:药品回扣整改措施

篇一:回扣整改措施

磁 县 中 医 院

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

我院在这次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中,为更好地落实省、市、县各级对药品回扣专项整治的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院各级医务人员进行宣传发动学习,并组建成立了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成员由副院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行政办公室人员组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等,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根据上级“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惜民、副组长:张学军、成员:邱金才 毕纪秋 张爱云 毕树强 薛绍英 张玉凤。下设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主任:邱金才 成员:王福有 吕金荣 赵宏波。

二、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依照磁县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开展药品 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院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学习计划。

三、逐级组织学习,宣传发动

(一)、06年2月28日召开院长、院委会会议,根据当前形势发展,看电视和报纸,对河北省顺平县医院6名医务人员,四川省36名医院院长因吃回扣受贿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学习报刊有关文章,结合本院情况进行警示教育,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药品回扣在我院发生。并对药库的药品购销严格进行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对重点部位和执业医师的管理,提出有效办法和措施。

(二)、06年3月1日召开临床各科室执业医师会议,内容以“药品回扣可获受贿罪”文章和“温家宝在第四次医药廉正会议上的讲话”。院长传达了在市局参加“医生授受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以河北省顺平县医院吃回扣6名医务人员受处罚,四川省36名医院院长,副院长吃回扣受贿落马为例,对我院执业医师提出警示,并学习磁县卫生系统《预防职业犯罪手册》,严格加强管理力度,把药贩子赶出医院,坚决杜绝回扣药品进入医院。

(三)、06年3月6日召开全院执业医师、医技、功能检查、药剂、手术、财务、收费等人员会议。传达省、市、县对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学习县卫生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业纪律、八不准”、“六条高压线”、“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六项措施”、“投诉查实待岗制度”等。结合本院情况加强管理力度,认真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照本职工作自查自纠。

(四)、06年3月召开全院职工大会

1、传达省、市、县各级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

2、传达县、局和中医院“关于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医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和学习计划、安排。

3、要求每人结合自己的工作认真自查自纠,积极参加这次活动,并把此项活动搞好。1、2、4、这次活动学习分两种形式,○集体组织,逐级进行宣传发动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边学习边对照本科室和自己的情况自查自纠。

四、提高监督力度

(一)、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力度,在门诊大厅设有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在门诊楼、病房楼醒目处张贴了药品回扣专项整治有关标语。领导班子定有群众来访接待日。

(二)、在门诊一楼和二楼醒目位置处悬挂有各科室执业医师和功能检查科室人员的照片与简介,既方便患者选择医生又方便患者提建议和监督。

(三)、为搞好我院医德医风建设、行风评议、行业不正之风及药品回扣、收受红包等专项治理活动,建立长效机制,聘请了院外监督员,在院内重点部位,重点科室安装了电脑监控器。随时可以查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五、加强管理 相互制约 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头

(一)、为把这次《关于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搞好,我院在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由上而下逐级进行学习和宣传活动。学习内容丰富,案例典型,教育深刻,震撼人心。使每个职工都受到很大的教育。

(二)、在这次活动中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部分相关制度,在学习时大家一致通过,发到每个科室,以便经常给大家提出警示。

(三)、制定了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开单提成专项治理责任书。从06年元月开始全部取消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杜绝回扣药品进入医院,药库需要购进药品时必须造出计划,两人签字后,报请主管院长和医院药事委员会,经审批后方可购进。一切不合正常现象决不允许在我院发生。为此,科主任向院长签订责任书,一般职工向科主任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医疗安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发展和谐医院。

六、整改自查

(一)、通过多次动员学习,领会药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努力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边学习边整治,认真落实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在主管药剂科工作的邱院长的领导下组织药剂科主要负责人对药库药品进行了购销调查。我院除专科用药、特殊治疗用药部分在招标外购进(不超过家标准规定),其它一般常规治疗用药品均属招标、中标内生产厂家、商家购进。未发现有不正常药品。为不影响正常治疗,在整改中一些专科治疗、特殊病治疗专用药品时,必须用的药品,从医药站、药材公司采购不到时,可从医药代理商处购进,但必须挤干内涵水分,把药价降至合理价格,让利于广大群众。

(二)、单病种治疗药品无超过二十元药品。销售前十种药品有:青霉素针剂、庆大霉素针剂、氟桂嗪胶囊、复方丹参针剂、蟾酥针剂、催产素针剂、五味甘草那敏胶丸、地塞米松针剂、脉通胶丸、鱼腥草针剂等。

(三)、大型医疗器械(05购入)一万元以上大型医疗器械共购入九台件,共合款:304800元,全部投入使用,运转性能良好,在购置、安装、运作使用中未发现回扣、提成等现象。

磁 县 中 医 院

2006 年3月20日篇二: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鲁溪中心卫生医院开展收受医药“回扣、红 包”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于去年8月16日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二个阶段工作后,从1月起开始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在治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使治理医药回扣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到2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在8月16日参加卫生局组织召开的“全省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后,医院班子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了工作岗位职责。同时成立了鲁溪中心卫生医院开展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小组。组 长:李贤才

副组长:沈剑斌、柯美滚、瞿世强 成 员:各科室主任。

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 “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8月21日及时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动员,明确要求,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深入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我院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二)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深入扎实,取得较好效果。

宣传教育工作是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自查自纠工作的良好氛围。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0]59号)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医生开方吃回扣属受贿罪》等文章。转发省卫生厅治理工作简报12期。在各诊室及办公室张贴“医药代表,谢绝入内”告示牌。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向各临床科室发放“拒收回扣倡议书”,倡议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组织学习医德高尚的候凡凡先进个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院医务人员在治理工作学习动员教育中基本做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明确政策,加强指导,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治理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政策,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重视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围绕重点查摆,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科长以上干部进行分组讨论,表态度,谈认识,并就处方药品回扣的产生根源及防范方法进行分析及提出治理意见,明确了各岗位、各类人员自查自纠的重点。

(四)突出治理重点,认真自查自纠

1、对照《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查自纠,将卫生局专用帐户公布,并发放到每个医务人员。

2.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共谈话8人次。对有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为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药品比例,如限定对单张处方进行限额,划定科室药品比例指标,对每季使用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等。

4.坚持临床药学开展与用药监控相结合,最大限度规范医院药品阳光使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每周对门诊处方和在院病历进行用药分析,从药品用法,用量,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多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工作。5.针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医院新药购进审批程序。药品和医用材料采购实行多层审批。

6、组织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厂家、医药公司等单位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防止在交易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五)按照查办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1、加强社会监督,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堂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门诊楼大厅设立了信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抵制医药企业人员在我院的违法违规活动,防止违法统方。

3.坚持“阳光合同”管理,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形成权力制约,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5.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制订《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及《医院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针对个别科室药品比例超标现象,对医生进行经济处罚。经过整治,药品比例同比去年下降。6.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修订《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鲁溪中心卫生院

2014年3月18篇三: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杨集卫生医院

开展 “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二个阶段工作后,开始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我们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使治理医药回扣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现方案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了工作岗位职责。同时成立了杨集卫生医院开展 “回扣、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小组。组 长:徐向辉 副组长:张家干

成 员:李永军 陶 锐 谭 霞

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 “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同时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动员,明确要求,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深入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我院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二)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深入扎实,取得较好效果。宣传教育工作是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自查自纠工作的良好氛围。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医生开方吃回扣属受贿罪》等文章。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向各临床科室发放“拒收回扣倡议书”,倡议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组织学习医德高尚的候凡凡先进个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院医务人员在治理工作学习动员教育中基本做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明确政策,加强指导。

在治理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政策,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重视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围绕重点查摆,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科长以上干部进行分组讨论,表态度,谈认识,并就处方药品回扣的产生根源及防范方法进行分析及提出治理意见,明确了各岗位、各类人员自查自纠的重点。

(四)突出治理重点,认真自查自纠

1、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查自纠,将卫生局专用帐户公布,并发放到每个医务人员。2.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共谈话8人次。对有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为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药品比例,如限定对单张处方进行限额,划定科室药品比例指标,对每季使用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等。

4.坚持临床药学开展与用药监控相结合,最大限度规范医院药品阳光使用,每周对门诊处方和在院病历进行用药分析,从药品用法,用量,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多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工作。5.针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医院新药购进审批程序。药品和医用材料采购实行多层审批。

(五)按照查办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1、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抵制医药企业人员在我院的违法违规活动,防止违法统方。

3.坚持“阳光合同”管理,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形成权力制约,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

第三篇:医院回扣范文

医药界的回扣问题已不是什么新鲜问题了,由于一些问题的不断凸现,广大百姓的看病贵看病难的呼声欲来欲强烈,以及媒体的大力渲染,全社会对于此事基本上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也正因为此,医药回扣基本上是医疗腐败的代名词,广大医务人员也因此付出了非常大的代价。它对于医院、医生以及相关人员的思想侵蚀,对于各种正常关系的损害,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其破坏作用是无法估量的

不可否认,有的医生也拿药品的回扣,目前这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各级医院、乃至在最为基层的医疗机构也存在这种现象,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这种现象,由大医院向小医院,由城市向农村,有少量的药物品种发展到多种药品,由暗到半公开、再到公开,循序渐进。有关主管部门也是如此,这种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的渎职态度,导致这种现象的任意发展。现在,只要病人到医院看病,医生们开的药贵一点,病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医生开这个处方能拿多少回扣,使病人对医生的不信任,一旦出现医疗意外,这就成为医患矛盾的导火索。但是,我们是否认真的思考过,这种现象是如何造成的?为何愈演愈烈?应怎么应对?

一、回扣及回扣的方式

医药回扣中,药品只是其中之一,其他的包括,医疗设备,器械、医院各科用的耗材,以及检验科用的试剂等等,都可以有回扣的。从药品的回扣来说,抗肿瘤的药品回扣率最高,其次是心脑血管药品,再就是抗生素类。而在心脑血管药品中、国产的中药最多,包括口服制剂,针剂等,而且品种繁多;一些药厂或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医药代表,根据医生的用药量,送给医生一些物品,购物卡,生活用品等。

二、医生收取回扣行为产生的原因

回扣行为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是无处不在的,适度的回扣行为也许对市场 经济 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过度的回扣行为,比如医药回扣、民间 艺术 团体举办大奖赛索取选手“辛苦费”等回扣行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其长期以来也是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盲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深刻原因:

1、医药回扣现象突出与我国 目前 的医疗体制有很大的关系

由于 历史 及国情等因素,长期以来国家、政府对公立医院经营的补偿机制不健全,对其财政支持非常少,医疗机构为弥补经费上的空缺,就在药品等收入上下功夫,客观上造成了“以药养医”的体制,这一体制的存在,势必使医院成为药品生产销售整理争夺之地,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明里给医院让利,暗里给医务人员回扣成为药品经销商们的营销策略。同时,我国长期施行“医药不分家”的医疗经营模式,这就更为医生利用诊疗过程中的处方权收取药品回扣创造了便利条件。长期以来,虽然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运用法律制度对医生的回扣行为予以规范,甚至国家相关部门也试图出台相关规定,但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方面存在的种种弊端,难以有实质性的进展。

2、我国法律上对医生收取回扣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争论,从而导致该行为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相应法律进行调整和规制。由于临床医生的主体地位、医生的处方权性质等在我国刑法中未有明确规定,司法解释也未涉及,致使司法实践中各地处理此类案件都无法可依,司法界对此颇有争议。

3、身为医生的巨大压力

医学是一门发展比较迅速的学科,每天都有新的理论和新的成果出现、新的技术诞生,要想成为一名好的医生,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必须持之以恒的坚持学习,而医生的工作本来就是繁忙的,辛苦的,紧张的。在常年的超时超负荷低工资的情况下,提心吊胆的工作。

医生的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高技术的职业,更由于目前对许多疾病的未知,要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这种压力,不从事医疗工作的人们是难以理解的,也许根本就不能理解。这种压力表现在工作压力、科研教学的压力、晋级的压力,生活上的压力,但是最大的压力在目前来说还是执业环境的压力,这种压力,在当前、在今后乃至今后的相当的一段时期内,仍然是第一大的压力,还有一些压力,来源于我们的体制,医药回扣,但是由于我们体制的问题,却不能得到解决,进而成为医务人员工作与生活中的压力。

近几年来,由于医院经营模式的转变,医药费的增高,加上媒体的非正常炒作,医患关系愈来愈差,目前已到冰点,更由于媒体的恶意宣传,致使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关系越来越紧张,过去的白衣天使,现在却成了人们谴责的对象,快到了“谈医色变”的程度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医务人员的名声简直是声名狼藉。在有的医院,医务人员的工作负担是很重的,病人多,医务人员少,其结果是医务人员累,病人怨气大,相互造成一些矛盾,有时难免产生一些摩擦。这些情况与当前的医疗市场的无序是有很大关系的。这就是中国目前的医生所面临的状况,也是所面临的生存压力,业外的人根本体会不到。随波逐流在许多医生看来,医药回扣这种现象,是大环境造成的,岂是几个医生或医院能够改变了的?

三、治理回扣的主要对策

为了扼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医疗卫生改革中,也提出了多种方案措施:如实行医药分别管理制度,遏制“以药养医”现象;实行常用药采购公开招标,切断高药费的源头;严格规范医药价格行为,认真解决各类药品虚高定价和高额回扣等,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不尽人意,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以为有如下措施可供参考。

1、健全完善的医疗服务业投入、补偿机制

落实财政补偿政策,体现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社会福利性,保证医疗机构在改革过程中的平衡运行。要改变目前存在的严重的不平衡太态。这种不平衡严重的影响了医院的发展和员工的积极性。我们不怕在市场中探索、摔打、竞争,反而认为引人市场机制,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疗服务业的发展是必要的、可行的,只是企盼政府给我们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以有利于医院的发展、有利于医疗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人民健康和我国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同时,政府和物价部门在实施医药分开,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也要适度提高医疗技术的“含金量”,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知识价值、风险价值等,体现医务人员价值,适当提高医疗收费水平,特别是技术劳务性服务项目的收费水平,增加医疗服务收人,鼓励医疗技术进步。

2、严格规范招、投标及购销程序

应该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遏制这一领域中收受贿赂高发频发现象,应考虑尽快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药品集中招标购制度,不仅对药品,而且对设备、一次性耗材和试剂等均要招标;建立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并实行全程监督。为了扼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这风,还必须在院内落实相关购销程序措施。

4、规范医药代表到临床的行为 ①规范医药代表临床(含门诊、病房、药房等)的行为;②违反规定,医生及医药代表要受到相关处理(如约见了有关医药代表,严肃指出必须以规范手段在我院推介药品,否则,我院采取停药的方式惩处供药商);③采取医院行为,规范疏导,开展新药推介活动。

5、加强监控,规范运作管理 ①实行电脑监控用药,对异常用药采取措施。②将回扣变为“扣率”,从暗给到明扣;从进个人腰包到进医院帐户。③组织人员对医院的各类购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大查办案件、处理信访件的力度,对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文件执行,决不姑息。

6、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监督机制

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促进我国医疗市场的健康成长和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用立法来确保卫生事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经济行为的法律或法规;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医院以医疗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地组织服务经营活动。

7、加强法律教育和医德医风的建设。

医疗系统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通过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形式,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典型案例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法治理念,增强抵御不正之风、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和定力。积极倡导优良医德医风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自觉维护白衣天使的社会形象,从而构建职务犯罪预防的道德防线。

8、加大查处力度,发挥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

积极开展预防医药卫生行业职务犯罪工作,对那些严重违反《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投标的行为,要认真查处和规范。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大肆贪污受贿已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总而言之,根治回扣是个社会问题。医疗体制改革到位难。回扣问题既然是个社会问题,就应该引起社会各个方面的关注,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在新的医改方案制定时,期待着医院、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经费上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使医院的管理者不再为生存而发愁,而把精力用于提高医疗质量上,医生不再为羞涩的囊袋而担心,不再为了生活的有体面而拿回扣、收红包,而是把精力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用于和病人、家属更有效的交流、沟通,用于营造更好的医患和谐氛围,用于提高疾病的治疗质量上面,这是我们的社会、医务人员、病人和病人家属都所渴望的。

第四篇:医药回扣

《一》

最近几年来,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事件层出不穷,而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医药回扣是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之一,这些都导致药价虚高等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本文拟就临床医生收取医药回扣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如何规范医生的处方权,从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提出一些观点与建议,以期完善相关法律,从而对该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受药品回扣形势严峻

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多次曝光出多家医疗机构中,几十甚至数百名医生利用手中处方权收取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回扣的违规事件。比如早在2001年杭州就有69家医疗单位400多名医生收受广州贝氏公司医药回扣;尤其是2004年初,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在抽查瑞安市人民医院药品的过程中,发现该院200多名医生中,就有56名收取了医药代表的回扣,总金额高达110多万元,像这样同一家医疗机构中众多医生收取回扣且数额巨大,令人震惊。其实,这些事件仅仅是冰山一角,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回扣早已是行业中不成文的潜规则。据调查,国内药品的零售价多为生产成本的10倍左右,有的甚至高达20多倍。为何药品成本与销售价格差距如此大,分析其原因:药商首先要支付医生大笔回扣,再加上其用于宣传、公关等方面的费用,最终导致了药价虚高,从而引起了如今医疗价格畸高、老百姓看不起病等社会矛盾。在构建民主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根治这一社会顽疾的方法就是利用相对应的法律予以规制。医生收取回扣行为产生的原因

回扣行为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是无处不在的,适度的回扣行为也许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过度的回扣行为,比如医药回扣、民间艺术团体举办大奖赛索取选手“辛苦费”等回扣行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其长期以来也是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盲区。之所以在医疗界广泛存在回扣等腐败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深刻原因:

2.1 医药回扣现象突出与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有很大的关系

由于历史及国情等因素,长期以来国家、政府对公立医院经营的补偿机制不健全,对其财政支持非常少,医疗机构为弥补经费上的空缺,就在药品等收入上下功夫,客观上造成了“以药养医”的体制,这一体制的存在,势必使医院成为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争夺之地,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明里给医院让利,暗里给医务人员回扣成为药品经销商们的营销策略。同时,我国长期施行“医药不分家”的医疗经营模式,这就更为医生利用诊疗过程中的处方权收取药品回扣创造了便利条件。长期以来,虽然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运用法律制度对医生的回扣行为予以规范,甚至国家相关部门也试图出台相关规定,但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方面存在的种种弊端,难以有实质性的进展。

2.2 我国法律上对医生收取回扣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争论,从而导致该行为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相应法律进行调整和规制

由于临床医生的主体地位、医生的处方权性质等在我国刑法中未有明确规定,司法解释也未涉及,致使司法实践中各地处理此类案件都无法可依,司法界对此颇有争议。其归结起来焦点主要是“临床医生是否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法学界主要有以下两种正反观点:正方观点认为,医院进什么药,是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决定;但是患者使用什么药,则由医生来决定,所以该观点认为临床医生的处方权实际上是医院药品管理权的延伸,收受“回扣”医生的身份可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本观点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曲新久教授为代表。而反方观点则认为,临床医生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其所行使的处方权并不是一种职权,它只是医务人员从事业务活动所具有的一种资格,就好象律师想要从事法律工作必须要具有律师资格一样。临床医生开具处方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的行为,医生与病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并不具有“公务管理”性质,因此处方行为并不符合刑法上关于受贿罪的要件规定,因此不能以受贿罪来论处。本观点以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为代表。当然,分析比较以上两种观点,结合目前我国刑法针对“受贿罪”的相关规定,临床医生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不符合该罪的主体要件规定的,因此其收取回扣的行为目前还不能以受贿罪论处。

《二》

对医生收取医药回扣行为的法律思考

最近几年来,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事件层出不穷,而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医药回扣是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之一,这些都导致药价虚高等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本文拟就临床医生收取医药回扣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如何规范医生的处方权,从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提出一些观点与建议,以期完善相关法律,从而对该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受药品回扣形势严峻

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多次曝光出多家医疗机构中,几十甚至数百名医生利用手中处方权收取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回扣的违规事件。比如早在2001年杭州就有69家医疗单位400多名医生收受广州贝氏公司医药回扣;尤其是2004年初,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在抽查瑞安市人民医院药品的过程中,发现该院200多名医生中,就有56名收取了医药代表的回扣,总金额高达110多万元,像这样同一家医疗机构中众多医生收取回扣且数额巨大,令人震惊。其实,这些事件仅仅是冰山一角,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回扣早已是行业中不成文的潜规则。据调查,国内药品的零售价多为生产成本的10倍左右,有的甚至高达20多倍。为何药品成本与销售价格差距如此大,分析其原因:药商首先要支付医生大笔回扣,再加上其用于宣传、公关等方面的费用,最终导致了药价虚高,从而引起了如今医疗价格畸高、老百姓看不起病等社会矛盾。在构建民主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根治这一社会顽疾的方法就是利用相对应的法律予以规制。医生收取回扣行为产生的原因

回扣行为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是无处不在的,适度的回扣行为也许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过度的回扣行为,比如医药回扣、民间艺术团体举办大奖赛索取选手“辛苦费”等回扣行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其长期以来也是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盲区。之所以在医疗界广泛存在回扣等腐败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深刻原因:

2.1 医药回扣现象突出与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有很大的关系

由于历史及国情等因素,长期以来国家、政府对公立医院经营的补偿机制不健全,对其财政支持非常少,医疗机构为弥补经费上的空缺,就在药品等收入上下功夫,客观上造成了“以药养医”的体制,这一体制的存在,势必使医院成为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争夺之地,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明里给医院让利,暗里给医务人员回扣成为药品经销商们的营销策略。同时,我国长期施行“医药不分家”的医疗经营模式,这就更为医生利用诊疗过程中的处方权收取药品回扣创造了便利条件。长期以来,虽然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运用法律制度对医生的回扣行为予以规范,甚至国家相关部门也试图出台相关规定,但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方面存在的种种弊端,难以有实质性的进展。

2.2 我国法律上对医生收取回扣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争论,从而导致该行为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相应法律进行调整和规制

由于临床医生的主体地位、医生的处方权性质等在我国刑法中未有明确规定,司法解释也未涉及,致使司法实践中各地处理此类案件都无法可依,司法界对此颇有争议。其归结起来焦点主要是“临床医生是否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法学界主要有以下两种正反观点:正方观点认为,医院进什么药,是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决定;但是患者使用什么药,则由医生来决定,所以该观点认为临床医生的处方权实际上是医院药品管理权的延伸,收受“回扣”医生的身份可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本观点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曲新久教授为代表。而反方观点则认为,临床医生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其所行使的处方权并不是一种职权,它只是医务人员从事业务活动所具有的一种资格,就好象律师想要从事法律工作必须要具有律师资格一样。临床医生开具处方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的行为,医生与病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并不具有“公务管理”性质,因此处方行为并不符合刑法上关于受贿罪的要件规定,因此不能以受贿罪来论处。本观点以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为代表。当然,分析比较以上两种观点,结合目前我国刑法针对“受贿罪”的相关规定,临床医生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不符合该罪的主体要件规定的,因此其收取回扣的行为目前还不能以受贿罪论处。

2.3 我国法律对于医生收取回扣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还存在着重行政、缺民事、轻刑事等种种问题

一方面,从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来看,对医生收取回扣的行为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处罚,比如,要求其上缴所收受的回扣、给予党纪和政纪上的处分,最严重也只是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对医生收取医药回扣行为的民事责任没有相关规定,医生与患者之间属于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生通过开处方吃回扣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显然损害了患者,同时也损害了其他没有参与回扣竞争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再者,因为很长时期内刑法方面没有关于医生收取回扣这一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广泛存在的医药回扣行为中的主角-医生,大部分都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由于缺乏最严厉法律的震慑力以及经济上的惩罚,使得部分医生有恃无恐、铤而走险。

即使经调查某某医生确实有收取回扣的行为,但是取证也相当困难。因为医药代表通常都是私下支付医生现金回扣,没向医生索要收据等证明材料,因此在对医生回扣行为进行指控的时候,缺乏一些有利的证据材料予以支持,使得大部分医生觉得这是一项高收益、低风险的谋财手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造成医生收取回扣行为泛滥的原因是多样的,但相比之下,体制的改革需要一个较漫长的过程,因此,相应法律的认定和规制是较为重要也是最快解决该问题的一个关键。通过逐步完善对该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的法律和制度,加大法律的处罚力度,才能使该行为得以遏制、受到震慑。

对规范医生处方权的几点法律思考

3.1 刑法立法方面

虽然从我国现有刑法规定来看,临床医生利用开处方收受回扣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但应当看到,该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引起了群众的普遍不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看病难、看病贵”、医疗腐败的形势日益严重,除用行政法规予以规范、惩戒之外,有必要纳入国家的刑事处罚范围,以遏制该行为的进一步泛滥,保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为此,2006年刑法修正案

(六)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了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就意味着发生在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采购中的贿赂行为,如收取药品回扣、赞助费等,将以商业贿赂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笔者认为将医生收取医药回扣的行为定性为商业贿赂罪较受贿罪更为恰当。商业贿赂是指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报销各种花费、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一直都是药品经营企业推销产品常用竞争形式,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医生之间支付和收取回扣和财物,已成为医疗行业的普遍现象。为此,笔者认为医药回扣更具备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将该行为纳入商业贿赂罪进行调整和规范是更为恰当的,从而也使得对该行为的刑事处罚作到了有法可依。

《三》

药品回扣治理的理性思考

近几年来,医务人员收取药品回扣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具统计2005年8月到2006年12月,全国共查处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979件,涉案金额达6121万元。已被刑事处理242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270人。药品回扣导致了许多问题,例如,药品的虚高定价,给人民和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导致国家税收损失,浪费社会资源;扰乱市场秩序;阻碍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助长了腐败现象,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连续药品降价,治理药品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等等,但收效甚微。药品回扣只所以如此顽固,难以根治是因为药品回扣的治理必然涉及中国国情及与医疗体制、医疗体制的改革及医药行业的政府干预、卫生经济的相关基础理论,使得药品回扣的原因极其错综复杂,因此从单方面入手,甚至仅从几方面入手都难以达到治理药品回扣的目的。本论文基于对我国药品供应链的分析,全面系统的分析了药品回扣产生的原因,试图为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合理治理药品回扣探索出较为有效的方法。本论文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公平正义为指导,就药品回扣的形成原因进行了论述,具体方法为发展的观点,本文通过对我国医疗体制的回顾,总结出药品回扣产生的历史原因,通过对医疗服务现状的总结,归纳出药品回扣的环境因素、系统的观点,药品本身是用于疾病的治疗,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与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和政府干预等息息相关,因此对药品回扣的成因分析必须采用系统、全面的观点,单从一个方面来研究,有可能以偏概全。本文还采用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在对医疗体制及医疗现状的总结分析时,结合国家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进行了分析,在用卫生经济原理分析药品回扣的原因时,采用了实证分析的方法。本论文按以下布局: 首先是绪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以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一章:药品回扣的界定和主要形式。本章节介绍了药品回扣的界定和药品回扣的形式。在该章节列举出药品回扣的诸多形式,药品回扣涉及到医药流通的整个领域。第二章:我国医药供应链相关环节的绩效分析及存在问题。本章节从以下几部分展开:研究了供应链中药品生产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医药流通企业发展历史和存在问题;医疗机构的现状、用药问题及管理机制问题;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模式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监管的主要问题,药品定价、GMP认证及GSP认证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等与药品生产、流通重要相关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章:总结归纳医药供应链相关环节产生药品回扣的原因。第四章:在总结以上原因的基础上,归纳出治理药品回扣的思路。按照以下内容展开政府在药品回扣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药品生产企业的治理措施;药品批发企业的治理措施;药品流通企业的治理思路以及医疗机构的治理思路。

第五篇:医药回扣文档

本人从事医疗管理多年,自爆这些医疗内部的事情,希望能够得到社会的理解,政府的重视,改变医疗活动中的弊端,造福于医院,造福于医护人员,也造福于患者。

一、关于药扣。

这是广大患者最为关注的话题,也是最近不断被曝光的事情。但是我要告诉大家,请别再用这个话题来吸引大众的眼球了,其实这是医疗行业内部一个公开的秘密,稀奇的不是哪个医院哪个医生拿了回扣,而是哪个医生没有拿回扣。

行业内基本有一个“金标准”就是10%,只要医生开出一百块钱的药,他就可以拿十块钱回扣。记得曾经曝光有杭州某省级医院某副主任医生三年拿五万药扣被吊销执照半年,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一个良医,是个替罪羊而已,只有少部分没动脑子的在骂她。试想,一个省级医院的专家一天要开出多少药?一个月拿个两三万药扣根本不稀奇,更何况三年拿五万?现在一般一个县级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一年都可以拿到十万到二十万的药品回扣了。为什么会有药扣?药扣是药品商业化的产物。假如一个药出厂时候是十块,到病人手里,一般都要一百多块,100%的利润都到哪里去了呢?其中很大部分是被药品经销商拿走,他们会拿出一部分去打通方方面面的环节,比如一层一层的药品准入机构、院长、药剂科主任等。另外,为了多用他们的药,他们往往要雇人(医药代表)每个月给医生发药扣。别看这些发发药扣的人,他们的年收入可是比公务员还高出好几倍呢。

为什么不取缔?既然药扣如此讨厌,那为什么不取缔呢?这就要问政府了,政府喊了这么多年,但是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从来就没有过有效的严厉的处罚条例出台,也一直没有表现过严厉打击的意思,怎么取缔?包括这次新医改也还是没有明确的对药扣亮剑。

二、关于态度。

几乎所有去过医院的人都有感觉,挂号收费、药房、做检查的、护士这些人全部冷若冰霜,总好像欠他们钱一样拉着个脸。

对,你是欠他们钱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自从国家实行了全面医保,病人有钱看病了,全部涌到了医院。他们的工作量增加了五到十倍,甚至还不止。但是国家在实行全面医保的同时,又大幅度的降低医院的利润,医院的业务收入在节节攀升,但利润却是有减无增。稍微知道政策的人都知道,政府是不拨款给医院的。医疗服务所得的利润是医院赖以生存的根本,是养活那几百甚至上千员工的主要来源。现在劳动强度上去了,收入却还是十几年前的水平。干的是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的工作,却看着别人买大房子开好车,自己怎么可能还笑得起来?新医改来了,但是还是只字不提改善医护人员收入问题,医改如何成功?别只知道叫他们天使,让他们奉献,但是他们也要吃饭,也要养家糊口,也希望过上好日子。

三、医生的收入到底怎么样?

很多人一听说医生的收入,马上就会说“富得流油”。错了,你说的只是那些能够拿到药品回扣的开药的医生,他们只占医院总人数的15%-20%左右,医院还有一大批的医技、护理、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他们也是医院的主体。他们每天从早忙到晚,再加上有些医德较差的医生为了追求最大限度药扣,力求多开药。本来不检查的去检查,本来不用输液的也输液,让他们劳累不堪。就算这样,他们的收入也不到那些整天对着电脑无所事事的公务员的一半,甚至更少。其实就算那些拿药扣的,他们的合法收入也比其他医护人员高不了多少,这也是他们不顾自己良心拼命追求药扣的原因之一。

四、医院如何看医生拿药扣。

医生拿药扣,拿多少,其实医院的领导一清二楚,他们往往对此听之任之。因为他知道这些钱不用他们出,医生拿了和医院也没有关系,不拿反倒便宜了医药代表。他们往往会搞出些“药比”,就是药品占病人总费用中的比例。如果高了就要扣开处方医生的奖金。那些医生肯定是不会舍得少开药的,只能让病人多做检查。本来多吃药多受药品的毒副作用已经很可怜了,还要去挨不必挨的针,吃不必吃的射线——多花冤枉钱那更是无可避免的了。

这样的政策还造成了一个让人不可思议的局面。口才好的“庸医”“毒医”(指那些过分追求药品回扣的医生)不但自己收入高,而且还非常受医院领导亲赖;那些真正为病人考虑的良医,不但自己收入平平(药扣有还是有的,只要开药就有,但是要比别人少很多),医院领导还经常去警告他们,扣他们奖金。长此以往,社会上将不会再有良医了。

有人也曾经问过医院的领导,他们很苦恼的回答:“政府不拨款,我们自己再不想办法创收,下面那大几百口人吃饭怎么办?这十年来,全社会的收入都已经翻番了,消费水平也翻番了,我们这么努力收入也才增加了几百块。我总不能像上面那样一句„你们要有奉献精神‟就去打发他们吧?”

五、降价到底能不能解决看病贵?

这是很多老百姓一直想不通的问题,为什么政府将一次价,我们看病不但没有便宜还贵了?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政府是不给医院拨款的,医院的基建、添置设备、员工工资等等全部是自己挣的。所谓自己挣,就是让病人出了。就好比你去买东西,本来一百块的东西,人家可以赚五十的,现在只允许人家卖八十。他肯定会想办法,比如买一件送一件,这样他才可以和以前赚差不多,而购买的人却多花了六十块。商品如此,医疗服务也是如此。尽管这样,医务人员还不太高兴,因为这样他们的工作量也加大了。所以国家每降价一次,病人负担加重一次,医务人员工作量增大一次,收入减少一次。

降价只是对于看病贵的一个拔苗助长的举措,只是做做表面文章的行为而已。

六、媒体放大医患矛盾,给社会留下了什么?

近年来,凡是有关医患矛盾的报道读者都津津乐道,所以媒体也就乐此不疲。不断挖掘、放大以提高收视率。但是这给社会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呢?病人对医生诊治水平和医德医风的怀疑,医务人员因为病人的不尊重和医院病人越多收入越低(有的是不变)的畸形分配制度而对病人的到来极为反感甚至仇视。在病人之间,也显现出了极低的素质,经常会有一般性腹痛的病人家属挡住急诊医生不允许他去抢救某个休克病人而要先给处理腹痛等等,动辄有病人家属打医生事件发生。医生的社会地位现在是一塌胡涂,诊疗过程有时候不再是以病情为指导,而是任病人自己安排。

七、为了自己的身体,复习尊重医护人员吧

人是一个能够自我修复的机体,药物只是辅助的。中医养生学也认为舒畅的心情是治愈疾病的第一良药。尊重了医务工作者,他们才会有心情尽心尽力的为你诊治,才会有心情像家人一样对你进行最贴心的护理。只有互相尊重了,才会包容彼此的不足之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

终上所述医院的种种鄙陋之处,非患者所期望,也非医院所能改变,更非媒体煽风点火所能改变的,只能靠政府出面,力排相关部门的私欲,严打药品回扣,还利润予医院,使医院内部分配做到公平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合法收入,使他们劳有所得,真正体现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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