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措施



第一篇:奖罚措施

处罚措施细则 序号

条款

处罚金额 1 施工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或没有佩戴工地出入证 100元人民币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特种人员私自进行特种作业 100元人民币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 100元人民币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 100元人民币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00元人民币 6 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 200元人民币 7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定 200元人民币 8 电气设备不符规定 200元人民币 9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 100元人民币 10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破损未维护 100元人民币 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等 200元人民币 12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200元人民币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或进行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 200元人民币 14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电机设备 200元人民币 15 电工对临电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 200元人民币 特种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100元人民币 17 “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保护 200元人民币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 200元人民币 19 脚手架等设施构造不符合要求 200元人民币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 100元人民币 21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 400元人民币 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 200元人民币 23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 200元人民币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200元人民币 25 危险作业区域未有效防护 200元人民币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 200元人民币 27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 200元人民币 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无人监控或未经审批私自进行明火施工 400元人民币 29 人员在禁烟区吸烟 100元人民币 吊装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指挥人员配备不足 200元人民币 30 主要通道及施工区照明不足 100元人民币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100元人民币 33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 200元人民币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 200元人民币 35 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乏礼貌 500元人民币 36 打架、斗殴 1000元人民币 39 酒后上工地 200元人民币 40 在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 200元人民币 41 施工现场高空抛掷物料等 200元人民币 42 堵塞安全通道 200元人民币 43 当日施工垃圾未清除的 200元人民币 44 施工区住人(未经批准)200元人民币

宿舍区卫生、防火不符合要求 200元人民币 46 在宿舍区从事赌钱等不健康活动 200元人民币 47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 200元人民币 48 其它安全违章及不文明行为 200元人民币以上 49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或没有及时外运 100~400元人民币 50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 200元人民币 51 未按要求进行扬尘管理工作 200元人民币 52 由于分包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打架斗殴等事件未及时解决给业主及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每次5000元人民币

机械设备未按时进场,进、退场未及时报审 500元人民币

*施工人员只能够最多犯两次错,如犯两次错后,第三次将不再允许在该项目工作。

管理处罚制度

一、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涉及周例会和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资料、协调等各项具体问题提供交流平台。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周例会定于每周五14:00在施工单位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根据实际需求通知召开。会议参加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缺勤、迟到、早退、请假制度:要求所有相关参会人员守时、提前赶至会场,以便于各项工作布置。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必须在会前3小时提交书面请假条。如不遵守规定,按无故缺勤处理: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200元处罚并通报;其他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100元处罚并通报。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无故缺勤处理。会议期间秩序制度要求会议期间所有人员遵守会议秩序,以便会议正常进行。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处于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严禁会议现场接听、拨打电话;如有重要电话需接听必须暂离会场,暂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会议期间,非发言者严禁随意插言、交头接耳。如有违反会议秩序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50元罚款。参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提前准备发言内容。

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施工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双重处罚。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要求施工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予以1000元处罚;将对安全员处以200元每次的处罚并通报。要求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安全负责人不参加工地安全检查的,将通报,并建议更换不称职安全负责人;对于查出问题不能在限定日期内落实安全隐患的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通报。要求每日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200元处罚;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处罚。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每次对安全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1000元处罚;予以安全员200元处罚。要求定期检查塔吊使用安全,塔吊作业范围内设置防砸防护。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处以500元罚款;对安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要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勒令退出现场,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三、资料制度:资料收集与制作涉及整个工程重点检查项目,是各级领导对现场情况了解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检查每月落实一次。要求进场材料、设备及时上报出厂保证资料、复试资料。无进场报验资料的材料,严禁用于现场施工。每次进场材料报验不及时,通报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每次复试资料报验不及时,通报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回复监理通知单(一周内必须回复)。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完善报验资料、及须盖公章资料。申报验收时无报验资料、需盖公章资料,考虑各方盖公章资料的允许时间,提前将重要资料准备到位,避免影响质监部门验收工作。要求及时上报限期须报资料。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监理单位要求限期上报资料必须按期完成,如不能完成必须书面说明情况。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按每份资对资料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处罚。

四、质量制度: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施工自检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私自施工部位不计入工程量。要求按照建设、监理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后续质量验收。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进场材料规格、品牌与设计不符的严禁用于现场施工,予以5000元处罚,并必须坚决予以退场处理。每次发现进场材料未经质量负责人检验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严格按图施工。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发现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

五、进度制度: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进度检查每月落实一次。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指定追赶进度措施。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500元每次每单位工程的处罚,并通报。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建设、监理单位指令。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300元处罚并通报。

第二篇:搅拌站奖罚措施

中铁四局兰新铁路甘青段LXS-11标2#搅拌站

搅拌站奖罚措施

实施日期:2011-6-1

搅拌站奖罚措施

一、目的:

为了加强搅拌站科学化、标准化管理,保证搅拌站正常工作秩序,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使搅拌站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由传统管理向科学化管理转变,提高生产水平及服务质量,特推出以下奖罚措施。

二、奖罚措施:

1、搅拌站操作手需在试验人员旁站下,电脑输入配料单上各种原材料数量,混凝土拌制过程中不得私自调整材料用量,如发现未经允许私自调整材料用量(特别是水用量)将对当日值班操作手、试验人员各处50元/次罚款

2、搅拌站不得擅自更改混凝土拌合时间,如检查发现混凝土拌合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即拌合时间≤120s),将对操作手处50元/次罚款。

3、搅拌站必须使用网络版思伟软件经行生产并上产信息,如检查发现仍未使用网络版生产,对操作手、搅拌站站长、试验室主任各处200元罚款。

4、搅拌站需在接收到混凝土申请单后,立即通知试验人员出具施工配料单并经行拌制生产,如在接收砼申请单后一小时之内仍未开始生产拌制或送灰罐车到达施工现场,影响施工进度,则追究原因所在,并将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5、搅拌站生产砼用各种原材料需及时供应充足并标识清楚,如因材料短缺无法生产而导致现场施工停止,将对搅拌站材料人员、搅拌站站长各处以100元罚款。

6、罐车到达现场浇筑过程中,如遇到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有较大变化,需通知试验人员前来检测调整,严禁罐车司机或现场人员在未经允许下肆意加水,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50~100元/次罚款。

7、针对现场剩余混凝土,需通知搅拌站站长处理,如未经允许私自处理剩余混凝土,将对该罐车司机处按每方200元罚款处理。

8、清洗罐车废水应在专人指挥下在指定区域排泄,如发现罐车司机未经允许私自在施工便道、搅拌站院内外倾倒废水,影响文明施工或污染环境,则对罐车司机处以50元/次罚款。

9、搅拌站需每日登记混凝土生产记录、运输记录、偏差调整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如检查中发现未建立以上资料或长时间未登记,将对搅拌站站长、操作人员各处以50元/次罚款。

10、混凝土拌制前需经试验人员检测首盘砼拌合物各种性能,在满足情况下方可继续生产。并填写好砂石含水率测试记录、拌合物调整记录、开盘鉴定表、过程控制记录等资料。如检查中发现未建立以上资料或长时间未登记,将对试验人员、试验室主任各处50元/次罚款。

11、搅拌站计量系统需每周自校一次并留有自校记录,如未按频率校准或资料为登记,将对搅拌站站长、试验室主任各处50元/次罚款。

12、在混凝土验工计价及核算中,有时间节点要求的各责任人严格执行。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项目部核实后将按100元/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按时完成且原因分析有效的,对相关人员200元/次奖励。

13、搅拌站在各种检查中,被上级单位、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将对搅拌站站长处以200~1000元罚款,受到表扬的予以500~2000元奖励。

第三篇:71班奖罚措施

71班奖罚措施

1、上课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讲,讲小话,被老师点名批评、或站在后面的学生,写保证书一份,伏卧撑100个。(周桓帆)

2、作业不按时完成,或抄写别人的作业,或马虎潦草的学生

写保证书一份,伏卧撑100个。不交作业者说明书一份,站马步一个小时,抄写单词20遍。(邓向科)

3、不搞劳动者,罚洗拖把、倒垃圾、抹墙壁一个星期,写保

证书一份。(王湘琪)在教室里吃东西,乱丢乱扔垃圾者

4、旷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乱插队上课迟到、早退者跑步

3000米,写保证书一份。(赵江宝)

5、上课玩手机、MP3、看课外书、课间打牌,一律没收,写

保证书一份。(谢雨彤)

6、逃课者、上网玩游戏、打架斗殴者通知其家长领回反思,并写协议书一份。保证以后不再犯,出了事与老师没有关系,或叫家长培读或劝退。

7、好人好事者、班干部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者、课堂上能积极举

手回答问题者、能及时举报班级异常情况且举报情况属实无误者、能听老师安排,尊敬老师,见到老师能主动打招呼者、写了说明书或在学习、纪律劳动等方面进步快的同学,老师在班上大张旗鼓地表扬并加操行分一次2分,奖作业本一本。

第四篇:(理化生)班规及奖罚措施

(理化生)班规及奖罚措施

纪律

课上

1.写画与该堂课无关的,出怪声,乱起哄,交头接耳;

2.玩、转任何物件,传纸条或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件;

3.吃任何东西,喝任何液体;

4.瞌睡,坐姿严重不正;

5.迟到,上厕所。

6.影响老师上课的其他行为。

课下

7.大声喧哗,疯打(扣5分),发出巨大异响;

8.走廊、水房、小屋、教室聚堆聊天;

9.在教室里吃带味的食物;

10.课前三分钟未返回教室,未及时回位安静预习;

11.体温本、体温表未及时填写,体温本丢失者;

12.课间上下楼、上厕所、课间操往返、上下学,并排或不按规定路线行走。

学习

13.线上线下抄袭与被抄袭作业者,正规考试作弊或疑似作弊者;

14.数理化三科做题时没有演算纸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演算纸者;

15.作业丢失、忘带或无故未及时完成(包括未涂卡、丢卡)者;

16.作业书写潦草,作业不写姓名或姓名书写潦草者;

17.因未提前准备好作业而耽误收作业者;

18.相比入学成绩,级部退步大于等于20名者,每20名减一分;关键生落伍的,另扣5分。

卫生

19.黑板未及时擦,门玻璃未及时擦,教室、走廊未及时扫,教室、走廊、水房未及时拖,讲台未及时整理,多媒体未及时关闭;

20.垃圾桶未及时倒,扔垃圾未进桶,个人垃圾未及时收拾或积累过多者;

21.因未及时或忘记到卫生区而耽误整体值日进度者;

22.北门自行车未及时摆或不齐,自行车区未及时扫或不净;

23.个人物品未及时收拾或摆放太乱,书桌上的书太厚。

其他

扣分项

24.丢失或损坏公共财物的,视情况赔偿并给予扣分;

25.其他可视为违纪的行为(如奇装怪发、言行不文明、校园欺凌、谈恋爱被抓、制造矛盾影响内部团结等)。

加分项

26.相比入学成绩,级部进步大于等于20名者,每20名加一分;新上线的,另加5分。

27.为班级做贡献者,视贡献大小酌情加2~10分或给予其他奖励。

28.积极参加各级别活动者,若得到学校加分,则以5分为倍数对当事人进行加分,其他情况视结果酌情加分或给予其他奖励。

29.其他可视为加分项的行为(如好人好事、建言献策、化解同学矛盾等)。

补充

说明

1.级部任何通报,以5分为基数扣当事人分;学校任何通报,以5分为倍数扣当事人分。

2.住宿生卫生扣分,当事人、值日生、宿舍长同扣;住宿生纪律扣分,当事人、宿舍长同扣;无法落实当事人的,全宿舍同扣;住宿生还要参照承诺书执行。

3.班级只要出现卫生、纪律问题,无论扣分与否,班长和分管班干部同扣。

4.因课代表行为造成收发作业出现任何问题,该科所有课代表同扣。

5.以上各项加减分,若没有特殊说明,均以2分为标准。

6.本学期个人已扣分数依然有效;人每扣10分,给予卫生处罚;个人每扣20分,由班主任在云平台依次给予B档、C档、D档。

第五篇: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定义

4.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5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4.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10件小于2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4.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20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4.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5、责任划分

5.1 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 检验科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5.3 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5.4 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5.5 采购人员对采购订单文件的准确性、交期负责。5.6 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5.7 销售送检人应先对文件确认产品型号规格后,方可送企管部检验。5.8 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6、品质指标

(2)因品质异常造成对方严重人身伤亡、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6.1来料: 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5%(每月)6.2制程: 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7%(每月)6.3成品: 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9%(每月)6.4出货: 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9.5%(每月)6.5一般客户投诉(外观投诉)<1%(每月)重大客户投诉(功能投诉)<0.3%(每月)

客户投诉次数<5次(每月)

7、处罚条例

7.1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7.1.1 多次送检(首检)不合格(连续两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给予处罚20元。

7.1.2 批量品质异常,每批次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7.1.3 未接到生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给予处罚生产主管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80%责任,生产主管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给予处罚。

7.1.4 未经检验科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出货的,对责任人给予处罚10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追加处罚100元/次。

7.1.5 仓库人员必须确认产品检验状态(是否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接受此类产品者,对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批次。未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允许通过的产品,禁止出货,否则对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批次。

7.1.6 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告,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给予处罚50元。

7.1.7 装车发货前,出货人员必须确认产品外包装是否贴有“合格”印记或标签,若没做产品检验,禁止出货,否则对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批次。

7.1.8 客户处发现品质异常,不良率大于5%,对检验员给予处罚50元,如不良属于外观问题或品检员已反应并要求挑选/返修的不良,加工单位责任人负同等责任。

7.1.9 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给予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7.1.10 对未征得检验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PASS印章、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给予处罚50元/次。

7.1.11 检验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处罚1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7.2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1)检验科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A 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IQC给

予处罚50元/批次,半成品来料以通用抽样计划抽样检验。B 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给予处罚50元/批次。

C 首检正确,生产过程产生不良,巡检员要对巡检不力负责(两小时内生产完成的产品除外)给予处罚30元。

D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书面投诉,但是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处罚30元/批次,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转序处理。

E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给予处罚100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转序处理。

7.3技术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A 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100元以下的给予处罚责任工程师20元/审核工程师10元,100元以上到1000元以下,责任工程师赔偿成本损失20%审核工程师承担10%,1000以上由企管部调查原因报总经办核准后,据情处理。

B 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文控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文控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对负有跟进责任的相关工程师给予处罚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企管部调查原因报分管副总处理。

C 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工程部应以书面方式,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给予处罚20元。

D 客户相关产品的设计临时更改的,相关工程师接收后要及时通知文控或生产、企管部门因延迟或没传递到相关部门造成品质问题,引起客户重大投诉,处罚责任工程师100元。7.4 生产部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A 发生轻微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给予处罚10—30元(第一次犯错者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B 发生一般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给予处罚30—50元,并通报批评。

C 发生严重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给予处罚50—200元,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D 发生特大品质异常,则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200—500元。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加重处罚。

E 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造成品质事故,生产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核查责任人给予处罚100元。

F 在检验判定不合格,或巡检发现不合格,生产人员必须及时返工修复,如未返工修复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责任者给予处罚30元。

G 成品检验判定批量不合格(>20%)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给予处罚20元/批次,生产主管20元/批次。

H 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企管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

I 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给予处罚100元。

7.5工序异常处罚细则: 7.5.1 绕线:

A、材料类型、型号、圈数等与图纸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1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B、首件正确,批量生产过程中出现3%以上的不良品,给予生产人员处罚20元。7.5.2 上线:

A、线材尺寸、类型、颜色、接线次序、热熔断器规格等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1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7.5.3 插片、装铁壳:

A、EI片类型、材质和铁壳类型、材质等与规格书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1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B、批量生产过程中出现3%以上的不良品(初次极装壳方向、插破线包、铁壳安装座变形、骨架摔坏),给予生产人员处罚20元。7.5.4 穿管、穿壳:

A、套管材料类型、型号、材质和壳体材料类型、型号等与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1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B、批量生产过程中出现3%以上的不良品(穿错套管、端子、孔位),给予生产人员20元/批次。7.5.5 浸油:

A、混合比率与操作指导书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20元/批次

B、批量过程中出现3%以上的不良品(漏浸、摔坏、针脚焊接处有绝缘油)给予处罚20元/批次,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7.5.6 包装

A、装箱数量、针脚歪、喷码方向、内容、贴错标签、标识、存储位置与操作指导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20元/批次,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7.5.7 焊接:

A、错焊、漏焊、尺寸超差、焊接方式错误、焊接牢固性不良:假焊、虚焊、脱焊等,给予处罚生产人员2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7.5.8 送货:

A、成品检验合格出货后、经客户投诉产品外观批量不良(不良品≥5%)、是运送过程中(非轻拿轻放)导致给予处罚30元/批次,损失成本超过2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B、不配合客户仓管合理要求导致投诉的,给予处罚30元/次 7.5.9 其它部门责任:

A、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给予处罚。

B、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企管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办,公司酌情处理。

8、奖励条例

8.1 员工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20元。

8.2 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按照“提案改善作业”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50元。8.3 员工(企管检验人员除外)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10—50元,如挽救损失的金额巨大,企管部上报总经办另行奖励。

8.4 企管检验人员一个月内无错检/漏检,无下工序或客户投诉,并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和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的;奖励该检验员50元,连续三个月者,奖励100元。

8.5 员工(工艺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

9、设立品质奖项

9.1 品质贡献奖:

每月评选1—3名对品质控制/品质改善/品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可实施方案的,并经评价后认定为品质提升做出贡献的员工,每人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企管部核实后提报总经理批准。9.2 品质先进奖:

每月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进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责 任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企管部后报副

总经理批准。9.3 品质团队奖:

每季度评选出无任何品质不良记录且达成品质指标的班组,奖励该团队300元,由企管 部根据统计数据提名,总经办评估后批准。

10、附加说明

10.1 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

10.2 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10.3 企管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10.4 公司授权企管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

注:《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同意后,报总经办批准,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

争议,由总经办裁决,如需修改,报总经办批准后由企管部执行修改。

各部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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