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硕士点申报整改措施
篇一:硕士点培育学科申报书
硕士点培育学科 申请书
学(科代 名码 称 :)建设起止时间 学 科 负 责 人 :
院系名称(章): 填 表 日 期
安康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
填 表 说 明
1.学科项目名称应以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中的一级学科为准。
2.所列成果应与方向一致,不一致的成果不要填写。3.所填内容较多,可增加行。
一、基本情况1 2 3 篇二:关于硕士点申请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的规定 广州大学
关于硕士点申请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的规定(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对硕士学位点申请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时间与要求
1、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硕士点申请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的工作,一般在当年9月份开始申请。
2、新增的硕士点在第一年的招生中,其研究方向数量和名称应与申报材料相一致,原则上不增加研究方向和不改变研究方向的名称;如新增的硕士点确属国家急需发展和倾斜的学科,在第一年的招生中,可适当申请增加1~2个研究方向,并按新增研究方向办理审批手续。32-5个(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点除外)。硕士学位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原有研究方向,但方向总数仍控制在2-5个。研究方向调整时,必须按新增研究方向申报。研究方向三年内没有招收研究生,应予以取消。
4、申请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的硕士学位点,必须按学校有关要求,修订本硕士点的培养方案。
二、申请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应具备的条件
1、硕士点申请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应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对本学科人才的需求,特别是能为本地区培养急需的人才。
2、硕士点申请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要有相应的导师队伍(每方向应有3名以上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其负责人应不在本硕士学位点内的其它研究方向担任负责人。
3、新增(或调整)的研究方向,学科力量应比较强,科研项目多、经费充足,科研项目应与研究方向一致,科研条件和培养条件符合要求。
4、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的培养要求应在确保本硕士学位点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培养特色。
三、申请程序
1、硕士点填写《广州大学硕士点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供学院核实情况;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初审;
3、由学位办审核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超过半数专家同意新增(或调整)的研究方向,进入下一程序;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核,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如与本规定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五、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研究生处。广州大学20___年硕士点新增(或调整)研究方向申请表注:
1、凡有教学与科研项目的请附项目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教学、研究论文请列出论文名称及出版刊物。
2、此表必须附上本硕士点重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及有关审批手续。篇三:评估整改方案 宁夏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 评估整改方案
2013年10月21日—24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评估。通过评估,专家组认为,我校是一所充满活力、大有可为的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善于抢抓机遇,争取到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师范生免费教育招生试点等标志性成果,在新建本科院校中实属不易。但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学科专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产学研合作教育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的欠缺和不足。现根据评估专家组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科专业结构有待优化,专业内涵建设需要加强。要对现有的二级学院设置和专业归并进行优化和调整。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部分非师范类专业,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局面,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没能很好地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特色不够鲜明。要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体化设计,进一步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进一步加强调研,改变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架设计和课程建设导向,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体系。
(三)产学研合作力度亟需加大。学校与教学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合作培养教师教育专业人才的合作育人机制没有完全形成,措施没有到位。缺乏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的平台,横向研究项目少,缺乏能够真正支撑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产学研平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体系不健全。
(四)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高学历和高学位人才,特别是应用型师资队伍还比较欠缺,需要加大教师的引进力度。加快新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速度。加强对专业课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加强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加强实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的培训工作,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五)教学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学中心地位和教学管理权威地位有待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制度落实度不足;教学管理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的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有待改进;学分制管理缺乏对学生的绩点评价;教学改革课题较少;实验室开放度和利用率不高,学生实验操作规范性差;学生的自主学习不够;教师的质量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的制度执行有待加强。
(六)开放办学有待提升。学校对外开放度不够,在学校、教师、学生层面上要进一步加强开放性办学力度,要加大和国内外高校的联系与合作,广泛吸纳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结合实际,形成自己的发展模式。
(七)校园文化建设层次有待提高。学校文化建设需要增强顶层设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开展不够广泛,缺少计划性,引导和培育的举措不多;缺乏鼓励学生、教师参与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措施和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效抓手;社团活动覆盖面不广,科技类社团比例低,社团活动没有纳入学分管理。
二、整改工作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精神,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按照“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的内涵要求,把近期整改工作与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长期建设任务与发展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以重点解决教育部专家组指出的问题、学校评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主线,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总体办学水平为目标,巩固评建成果,注重整改工作的整体性、长效性、实效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扎实地做好整改工作,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教学院(系)和各职能单位为主要成员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林 李 星副组长:李 静 李龙锦 钟正平周运生 吴 孝 梅 军
成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梅 军(兼)整改工作办公室设在评估办
(三)整改进程
我校整改工作计划在一年(2013年11月—2014年11月)内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2013年11月--2013年12月)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机构,全面总结评建工作情况。整改方案报送教育部评估中心。各单位按任务要求分别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整改实施阶段(2014年1月-2014年9月)学校和各单位按照整改要求、实施方案逐项完成整改各项任务,适时开展整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1月)学校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完成整改工作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送教育部评估中心。
(四)基本要求
1.各单位根据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和计划,按照“四化三限”的工作要求,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2.学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单位签订整改任务书,分步骤、有侧重,务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有序进展。
3.加强整改任务和责任的落实及整改过程的监管和结果评价。
三、整改内容与措施
(一)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1.调整二级院系设置和学科专业布局。认真研讨、调研,形成关于院系调整、专业调整、部门整合的方案,对现有院(系)、学科专业布局进行合理调整。2.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科学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部分非师范专业,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局面。建立院系之间师资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地方人才力量,提高新专业建设质量。
3.建立专业评估、更新和淘汰制度,对部分就业前景差、就业率低的专业进行系统分析,根据专业发展前景、就业情况、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等因素,建立专业动态更新与淘汰机制。(责任领导:钟正平、梅军;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协助单位:各院系)
(二)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3+1”(3年学科专业理论教学+1年学科教育学或专业综合实践)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体化设计,在人才培养上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学科建设为支撑,在人才培养方案构架上改知识输入导向为知识输出导向;加强社会需求
第二篇:硕士点简介
硕士点简介(第二张展板)
学院设有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和材料加工工程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依托山东省高校轻工装备先进制造与测控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机械电子工程山东省重点学科,紧密结合山东省蓝黄战略和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近5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0项;国家发明专利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出版教材、专著4部;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SCI、EI、ISTP收录150余篇。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等国家及省部级各类课题30余项,横向项目50余项,科研经费600余万元。
培养的研究生具有机械工程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解决生产实际中的工程技术问题。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研究方向:
先进工模具及其加工与控制技术
高效加工技术
特种加工及其控制技术
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方向:
数控技术与装备
物流装备与控制
轻工装备检测与控制
机械设计及理论研究方向:
现代机械设计理论与方法
摩擦磨损及可靠性
计算机辅助工程
工业设计与人机工程
车辆工程研究方向:
车辆发动机性能
汽车人机工程学
车辆动力传动系统
材料加工工程研究方向:
金属材料精确成型技术
先进材料制备及成型技术
表面改性技术
第三篇:硕士点审批办法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方案
2008-01-1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是对招收培养研究生和授予其学位的教育机构及其学科专业进行审核冰给予授权的制度,是我国学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确立了学科建设在研究生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体系,形成了以学科为核心的投入、建设和管理体系,提高了我国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水平与能力,保证了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实践证明,建立并不断完善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自1981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十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努力,我国研究生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布局已基本完成。注重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提高学科水平,进一步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实现由研究生教育大国向研究生教育强国的转变,是未来一段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为引导高等教育机构切实将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上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统筹区域经济社会与教育协同发展、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及学科布局、加大学科建设力度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学位授予单位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进行结构调整的主动性,需要对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办法进行改革。通过改革和创新,建设权责分工更加合理、调整和适应能力进一步增强、调控和监督机制更加健全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这对于完善我国学位制度、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知识和人才保障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改革,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创新机制、分类管理、提高质量、协调发展”为方针,构筑“加强规划、重在建设、自主自律、规范管理”的学位授权审核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与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协调发展。
改革的主要目标为:
——进一步发挥省级政府在优化学位授予单位布局、促进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与国家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相协调等方面的指导、规划作用,改善学位授予单位布局结构,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进一步扩大学位授予单位在授权审核工作中的自主权,增强学位授予单位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调整学科结构、创建自身办学特色和优势等方面的主动性,并促使其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转到提高培养质量上来;
——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学位授权监管和评估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关于已有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
1.已有学位授予单位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其开展自行审核工作的单位外,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
已有学位授予单位增列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不含军事学门类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其开展自行审核工作的单位外,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由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所有学位授予单位增列军事学门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由军队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
2.严格控制申报和新增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数量。鼓励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学位授权学科结构进行调整。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新增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指导意见和分省份的增长规模控制方案。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家宏观指导意见和分省规模控制方案,统筹组织本地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的申报和新增硕士学科专业点的审核工作。
(二)关于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实施分类管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适当的规划周期内,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授权体系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为基础,综合考虑经济社会人口等相关因素,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分类,根据各类省份的不同情况,建立有针对性的引导、约束和调控机制,加强宏观调控,优化结构布局,实现协调发展。
2.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筹规划作用,减少学校和学科建设的盲目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认真分析本区域现有学位授权体系状况和研究生培养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特殊行业或部门的发展需要,本着“科学分工、合理定位,统筹规划、优化结构,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的原则,统筹考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学位授予单位发展的规模和布局,制订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的立项、建设和评估验收,应严格按照已确定的规划进行。
3.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的立项建设工作,主要由省级学位委员负责组织实施;部委属单位由其主管部委进行立项建设,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协调。对于立项建设的单位,在建设期限内安排专家组对建设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对于完成建设任务、经评估验收达到目标要求的学校及其学科专业,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三)关于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1.进一步扩大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调整和增列本单位学位授权学科的自行审核权,鼓励和推动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调整学科结构,建设优势特色学科,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不断提高培养质量。2.委托部分基础条件好、办学实力雄厚、社会声誉高,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单位,开展自行审核本单位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含军事学门类的学科)的试点;继续委托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本单位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含军事学门类的学科)。
3.自行审核学位授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增列学位授权学科的数量实行限额控制。
(四)加强对学科建设的宏观指导。在调整和加强学科评议组在指导学科建设与发展等方面职能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学科评议组对各学科发展现状、需求状况、未来学科发展、需求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提出各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科建设、授权学科专业申报和评审进行引导和指导。
(五)进一步拓宽学位授权审核的学科专业口径。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学位授权均按一级学科进行申报和审核。研究生院单位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进行申报和审核;研究生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省份的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单位除外),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按二级学科进行申报和审核。按二级学科进行申报和审核的地区、学科或单位范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改进审核程序,完善学位授予权的监管与评估体系。
(一)加强对单位内部申报与审核过程的监督和制约。接受委托开展自行审核工作的学位授予单位增列学位授权学科点,实行本单位审核与外单位推荐、评议相结合,促进单位自律机制的不断完善。已有学位授予单位或省级学位委员会遴选确定拟申报增列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实行拟申请学科专业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答辩和评议,在答辩和评议的基础上确定申报的学科专业点。
(二)加强对自行审核增列和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增列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的专项评估。在自行审核增列和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增列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的首届研究生毕业后,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对其学科建设情况及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专项评估。专项评估合格者,继续行使授权,此后按正常的定期评估周期接受评估。专项评估不合格者,对于自行审核单位,视情形限制或终止自行审核权;对于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在已有学科点整改合格之前,限制其申请新增授权学科专业点。
(三)强化公示环节,加强社会监督。对审核过程中学位授予单位或学科专业点的基本状态资料以及重要审核结果,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的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立项建设单位及其主干学科的情况,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以及省级学位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应予公示。自行审核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其自行审核的程序、办法,经审核拟增列学科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外部评价推荐意见应予公示。
(四)加强对授权学科专业点发展建设情况的监督。建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的三级信息管理体系,及时采集、准确掌握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的基本状态信息,针对可能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现象和趋势实行预警,对新增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为指导和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增列调整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第四篇: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点
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点
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点具有悠久的历史与良好的传统。1983年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组建中文系,1984年开始招收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2003年由原长沙电力学院等四所院校中文系及相关专业教研室合并组建长沙理工大学中文系。现有汉语语言文学教育、文秘两个方向。迄今为止已经培养了22届本科生和其他各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现在读研究生几十名。本学科点人文底蕴深厚,经过多年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积累,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本学科点现有在编教师20人,其中教授9人,有博士学位教师12人,占教师比例的60%。教师基本上来自“985工程”名校,学源、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稳步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中国古代散文研究、语言文字研究和晚唐五代词研究、明清文学研究以及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方面的成就为学术界所关注。近年来更有一群年轻博士开始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呈现出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发展前景。本一级学科现在分为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和中国古典文献学五个方向,每个方向都有责任教授,并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业长远发展规划。
学术科研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教师共出版学术专著20部,翻译著作1部,在《中国语文》、《文学遗产》、《外国文学研究》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30多项,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0多项。
第五篇:云南大学 台州电大硕士点
云南大学 台州电大硕士点
2012年信息化与管理方向软件工程硕士
招生问答
一:什么是“自主招收”
自主招收即:入学考试可自主命题,自定招生规模,自定录取分数线。
二:报考有哪些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部队院校证书经审核合格也可报名;2011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报名;
3无专业和年龄限制;
4学士学位和英语等级没有明确要求。
三:报名有哪些注意的事项
1、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产生报名序列号(可委托老师代为报名操作)
2、现场报名资料:
a.《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b.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4张;
c.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交报名费500元、考前辅导、考试费共2000元。
四:云南大学的学费是多少
学费三万元左右。
五:报名什么时候开始
入学时间为一年两次,每年6月下旬或12月下旬,报名时间为4月—6月
初,10月—11月底,报名结束后组织考前辅导,参加考点设在台州电大的入学
考试。
六:关于考试和学习的安排
每年的6月和12月为入学考试时间,地点在台州电大。平时的学习时间主要在电大,主考院校派老师来电大授课,业余学习,一般为二个月安排一次授课时间,一次三天左右。学制为2年,最多不得超过五年。
七:证书颁发
修满学分及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硕士学位证书。
八:我们的教学优势在哪里
1云南大学是云南省唯一的“211工程”大学,“省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云南大学软件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批准,开展自主招生的全国37所示范软件学院之一。
2师资雄厚,教学管理有序,与台州电大合作时间长,毕业学员多,学生比较满意。
3考前辅导有效,通过率高。
4台州本地学习,解决工学矛盾,学员均为台州本地精英,人力资源得天独厚。5 学的是偏文科的知识,拿的是工科的文凭,含金量高。
6.据云大负责老师透露信息:毕业时可能发一张云大研究生证书,一张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