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税税务自查报告
国税自查报告
天门市国税稽查局: 我公司于2014年5月对公司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结果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者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纳税人名称: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租赁、商铺出租(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法人代表:胡初春
自查所属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门市侨乡开发区义乌路1号,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华泰百花小区、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及华泰丽晶苑4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百花小区已于2011年底进行了国税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至2013年底也开始进入准备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阶段;华泰丽晶苑于2013年5月开始预售工作,现因房地产行业大环境影响,销售形势远不如之前的项目。下面对各项目进行一个简单说明。
1、华泰百花小区:
华泰百花小区位于天门老城区百花路,总建筑面积 20436.34㎡,工程于2006年9月开工,先后分两期建设,百花小区西楼和南北楼,于2011年5月完工,截至2011年10月公司账面已实现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77822097.37元。截止2011年10月30日,百花小区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为68965782.72元,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公司已于2013年2月向天门市国家税务局缴清百花小区所得税税款共计 元。
2、华泰商贸城
华泰商贸城位于天门侨乡开发区义乌路,项目总建筑面积73252.00 m2,除去配电房及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819.85 m2,可售面积为71432.15 m2,共有商铺2570间。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20483.32 m2,实际销售商铺908间,实现销售收入1.33亿元,平均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493元,截至2013年8月31日账面总成本为210678639.90元,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60420066.16元,经自查,商贸城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3、华泰铭苑项目总建筑面积49257.59 m2,已实现销售的面积32944.82 m2,已实现销售收入8576万元,平均每平米销售价格2603元。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
m2,截至2013年10月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
元,经自查,华泰铭苑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4、丽晶苑项目第一期总建筑面积69411.00㎡,于2013年 5月开始预售,现已实现已售面积14237.28㎡,实现已售收入37385294.00元。丽晶苑项目属于预售阶段,但已收收入每月均按25%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元。
以上项目,按照天门市国税稽查局安排,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华泰百花小区项目已清算缴纳完毕,丽晶苑项目刚处于预售阶段,华泰商贸城及华泰铭苑还需补缴税款为
元,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已于2014年5月20日,向天门市国税局已缴纳500万元所得税。
第二篇:XX年国税税务自查报告
XX年国税税务自查报告
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下面是XX年国税税务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XX年国税税务自查报告
近年来,县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及各科室大力支持下,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积极努力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组织收入连创新高,文明创建工作成绩喜人,工作作风日趋优良等,20xx年,我局入库税收xxxx万元(不含车购税),顺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通过认真地反思和剖析,清醒地认识到我局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税收收入依靠挖潜补缺和政府调度。近5年来,县税源没有大幅增长,一些新办工业企业还未投产,而税收任务每年保持着20%的幅度增加,我局通过加强税源调查和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将税收任务分解细化到征收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抓收小组,积极开展评估稽查等措施,努力挖潜补缺,但仍会出现较大的税收缺口。我局通过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协调下,致使少数企业进行了税收预缴,这种做法使我局承受了较大风险,同时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征收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局在建立征管秩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比如为提高个体税收征收面而开展了个体税收清理整顿工作;为加强专业化管理而推出了一系列行业管理制度;为严格落实起征点调整的税收政策,而开展针对个体纳税户的摸排、宣传、调税的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一些新问题层出不穷,比如如何建立工业企业仓库保管帐问题;如何解决窗口代开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如何因地制宜、公开透明地开展“阳光定税”;如何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等等,需要我们做进一步思考和探讨。
(三)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一是年龄结构偏大。全局45岁以上的同志占全局人数50%以上,不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二是学习意识淡薄。受年龄结构的影响,大多数干部以年纪过大“学不动”为借口忽视了学习,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难以跟上税收政策和知识结构的更新换代;三是业务能力不均。表现在干部业务素质及能力参差不齐,真正能办事、办成事的人大都已经走上中层正职或局领导的岗位,在开展税收检查、行业整顿、纳税评估等专项工作时,还需要抽调各科室人员联合办公。
(四)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加强。68名干部就像一支支零散的筷子,不能将大家拧成一把、凝聚成形,就不会形成强大的战斗力。我局在增进干部职工的团结协作上做了不少工作,成立了多支工会活动兴趣小组,每半年开展1次全局性工会活动,组织过军事训练、红歌会、“重温一遍入党誓词”等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干部职工之间的交流、团结和融合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由于干部职工住所十分分散,日常的交流仅限于工作时间,生活在一起的时间较少。
二、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因素,但最主要的是主观因素,我局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整改:
(一)努力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一是定期开展税收业务例会。20PC年县局召开了6次税收业务例会,今年我局召开了3次税收业务例会,通过会前业务科室提交近期出现的征管问题及漏洞,会中分管局领导、业务科室正副职相互讨论提出解决措施,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加以落实。这一业务例会的形式使得我局的税收征管有一大改观,新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旧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建立完备的征管制度。今年,我局通过了一份征管工作方案,涉及到税源专业化管理、库存及商品监盘、企业注销管理、重点工程管理等方面,对县局的征管工作进行了强化和严格考核。三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建议。近期,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了“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大讨论活动,邀请到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体商会、特邀监察员、个体纳税人、优化经济办等分别进行座谈,收获颇多,纳税人有很多好点子、好想法,对如何改进征管工作中的方式和方法有一定启发。
(二)以培训和管理为手段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严格岗责责任考核。我局在往年的基础上,建立了严格的三级考核制度,按月实行三级分类检查考核,按工作完成情况、上班纪律等方面按月考核计分,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上半年处罚科室4个,奖励科室9个,并分别给予现金罚款及奖励,此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除经常性地进行重点业务培训外,还需开展税收业务的“传、帮、带”活动,向新进人员和业务不够精熟的同志积极传授业务知识;积极实践“以考促学”经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三师”资格及人才库考试。三是利用好人事制度改革,对人员进行合理配置,将老同志调整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各自的才能。
(三)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一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管局领导与分管科室之间、本科室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使同志们敞开心扉,对县局工作提出良好的建议,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二是争取把干部家属区建好。努力建立一个干部家属区,这对营造干部职工的和谐氛围有很大帮助,县局领导班子将全力办好这件事情。三是形成国税共同的价值观。一个集体需要共同的价值观作为粘合剂,县局党组以“xxxx”作为县局价值观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开展一系列的集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围绕我们共同的价值理念开展好各项工作,使县国税真正成为一个和谐、凝聚、向上的文明团队。
XX年国税税务自查报告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自查报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XX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X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XX〕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篇:国税-税务登记
注销登记
2.申请条件。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
3.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份,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各1件
2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复印件)各1件
4.申请时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申报办理;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30受理审批程序。
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主管税务所审查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3)注销清算。主管税务所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清算,办结申报事项;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
(4)收缴证件和资料。办理发票验旧、缴销手续;取消相关资格认定;对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5)核准。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在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或者其他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签收。遗失税务登记
2.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遗失税务证件报告手续,需要填制《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份,并附送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复印件)各1件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1件
3.申请时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5.审批权限。遗失税务证件报告由税务所核准。
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主管税务所审查遗失声明是否在地市级以上发行的非娱乐性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布。
(3)核准。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签属意见核准。外埠经营登记
2.申请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外埠经营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并附送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1件 2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1件 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1件
4.申请时限。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6.审批权限。外埠经营登记由税务所核准。7.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2)审查。主管税务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查验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性。
②审核报验登记的日期是否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的生产经营有效期起之前,如果逾期办理报验登记,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3)核准。符合条件的,受理其外出经营活动报验登记。
(4)缴销。纳税人经营活动结束申请缴销时,根据税源管理部门查验和管理后反馈的信息,审核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的税款缴纳、发票使用情况,如存在未结清税款、未交回发票,责成纳税人重新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交回发票后,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署意见退还纳税人作核销证明,缴销外埠经营活动税收证明。停复业登记
2.申请条件。只适用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3.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停业登记手续,需要填制《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一式二份,并附送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各1件 2发票领购簿1件 3未使用的发票全部
4.申请时限。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发生停业的上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6.审批权限。停业登记由税务所核准。7.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纳税人不为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不予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停业申请。(2)审查。主管税务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②纳税人是否有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是否有未结案件,如存在以上情形,告知纳税人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未结案件结案,方可受理停业登记申请。③纳税人申请停业的期限是否超过1年。
(3)核准。主管税务所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停业条件的,在其报送的《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上签属意见,连同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一并交纳税人;收存纳税人有关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复业登记核准
2.申请条件。适用于办理停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3.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时,提交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4.申请时限。纳税人按核准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6.审批权限。复业登记由税务所核准。
7.受理审批程序。按照《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将收存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全部返还纳税人。设立税务登记核准(单位纳税人)
2.申请手续。单位纳税人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包括产权证或者租赁协议:
①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②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③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各1件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各1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复印件)1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1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复印件)1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1)企业基本情况表;(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1件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件
3.申请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自受理之日起10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经核实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5.审批权限。设立税务登记由区县分局代市局核准。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对提交的证件、资料有疑点的,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制作相应文书通知进行实地调查。
(2)审查。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②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税务登记,对逾期登记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③纳税人填写的“国标行业”是否准确。
(3)核准发证。对经审核无误的,在《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设立税务登记核准(个体经营)
2.申请手续。个体经营的纳税人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件 3房产证明包括产权证或者租赁协议;
①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②租赁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
各1件
4个人合伙企业提供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件 5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件
3.申请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经核实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5.审批权限。设立税务登记由区县分局代市局核准。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对提交的证件、资料有疑点的,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制作相应文书通知进行实地调查。
(2)审查。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②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税务登记,对逾期登记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③审核申请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纳税人是否符合享受减免优惠条件。
(3)核准发证。对经审核无误的,在《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设立税务登记核准(临时经营)
2.申请条件。临时经营设立税务登记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
3.申请手续。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件 2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1件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1件
4.申请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对提交的证件、资料有疑点的,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制作相应文书通知进行实地调查。
(2)审查。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②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税务登记,对逾期登记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③纳税人填写的“国标行业”是否准确。
(3)核准发证。对经审核无误的,在《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存款帐户帐号
2.备案手续。纳税人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备案手续,需要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填报《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一份,并附送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基本账户各1件 2银行开户申请书(原件、复印件)非基本账户各1件
3.备案时限。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起15日内;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5.备案程序。
(1)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审查。主管税务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审查证件资料是否合法、有效。
②审查《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扣缴义务人签章。③审核是否逾期办理,对逾期办理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3)备案。经审查无误的,确认并登记纳税人的银行账号。变更税务登记
2.申请手续。(1)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需要填制《变更税务登记表》二份(联合办证),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1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各1件 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各1件 4场地使用证明(涉及变动的提供)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复印件)1件
(2)变更登记(其他):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需要填制《变更税务登记表》二份(联合办证),并附送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申请时限。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经核实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5.审批权限。变更税务登记由区县分局代市局核准。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提交的证件、资料有疑点的,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2)审查。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变更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②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对逾期登记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③审核申请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个体工商户是否符合享受减免优惠的条件。
(3)核准发证。对经审核无误,需要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的,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只做登记信息维护。
现在实行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共用,只需在一个部门办理即可,国地税部门只根据具体行为确定管理范围。国税和地税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征收的范围(也就是税种)不同。A、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5、中央企业所得税;6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8、证券交易税;
9、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
10、出口产品退税管理;
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
12、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13、按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B、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辆使用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1、地方企业所得税;
12、印花税;
13、筵席税;
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第四篇:税务(国税)廉政风险点的自查报告(定稿)
税务(国税)廉政风险点的自查报告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200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年初与综合机关工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着眼回顾检查自身在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单位建设和发展成绩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迎接市纪委组织的检查和考核,我们通过学习文件、召开会议、检查制度、查看会议纪录、总结工作等形式积极认真地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一把手”工程。
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等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要求全党毫不放松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按照省、市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领导、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和奖惩等“六到位”的要求,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认真检查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做到了思想重视、工作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创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一方面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既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一把手”的岗位职责之一,进行考核、测评;又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曰程。在统计局没有设置专职纪检领导的情况下,按照分工不同,坚持在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中都赋有抓好和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质量化要求,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为既是“一把手”的事,也是班子成员每个人的事,更是全局干部职工大家共同的事,做到人人有职责、个个有指标,全局上下人人参与、责无旁贷。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全局的行动。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严肃而长期的工程,既要靠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更要靠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来约束和规范。工作中,注意发挥制度措施的约束、规范和惩戒功能,针对统计部门任务重、人手少、条件苦、待遇差的实际,我们既注意通过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来引导和培养全局同志高度的无私奉献精神、默默无闻的勤劳精神,同时又注意下功夫研究管理并通过完善管理措施来不断强化全局内聚力,增强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责任感。为此,一方面注意研究管理,强化措施,使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统计工作和机关管理实际,先后组织制定了有关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坚持严格执行,落实到位。既通过上网宣传、开会宣讲,抓好制度的宣传学习;又结合平时管理实践和半年、年终总结考评,严格按制度规定、按量化任务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坚持落实“一课三会”制度,定期召开==生活会,在充分准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注意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紧密结合,既抓大事、又办小事,既坚持制度、又入情入理,从而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渐变成全局上下的自觉行动。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传达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廉洁自律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规定》,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联系实际抓落实,组织党员干部一方面在网上观看一些重大典型案例进行示警教育,另一方面订购学习资料,组织党员干部经常学习,做到逢会必学、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使全局干部群众的勤政廉政观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推动全局“两个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用建设促发展,靠廉政树形象。统计部门尽管无权无势,但作为统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社会发展宏观监督的重要职能,其自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状况如何,不仅事关统计部门自身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对经济社会管理作用的发挥。“廉生明,公生威”,只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有效推动“两个文明”建设,才能保证依法行政、勤政为民。为此,我们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努力塑造统计部门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社会形象,用真实的数据、快捷的信息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市委、==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公认;在困难的条件下,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廉洁光荣,引导大家不比待遇比奉献、不比条件比工作、不比权利比服务,在全局形成了甘于清贫、乐于守贫、善于心平、不忘扶贫的小环境。全局上下自觉过苦曰子,可以拿出大笔资金搞建设谋发展,但没有乱花一分钱搞福利;大家的经济待遇没有全额兑现,但却在一年之内集中财力使全局办公条件大为改善、办公环境上了新台阶;全局同志在清贫的环境中坚持工作,在物欲横流的诱惑面前守住阵地,近两年中不仅无一例有违国法、有乱党纪、有悖党性的事故苗头发生,而且保持从1998年到2004年连续六个被市委、市==授予“全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从2000年到2004年连续五个被市委、市==授予“全市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时,还被评为“2002——2003十堰市文明单位”、“十堰市依法统计先进单位”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今年开展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中,全局三个阶段的群众测评满意度均为100%;在全市行风评议中,统计局最后以得分98分位列全市7个被评单位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合格单位”。局长罗天彦同志在2004和2005先后被授予“全市人民好公仆”和“全市十佳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全方位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市纪委安排,我们对廉洁自律八项清理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报、公示、核查。经清查统计局4名班子成员中没有违犯规定获取学历、学位、公款购买手机、超额报销电话费用、婚丧嫁娶到操大办等违反八项清理内容的问题。同时,几年来我局没有任何干部出现过违法乱纪的现象,更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因此不存在处分不到位的问题。
三、积极整改,转变作风,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部门形象。经过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切实加强统计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部门形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重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和坚持七项制度。一是坚持学习考核制。全局机关干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交流、测试、考评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规定在接待办理公务、咨询事即时全局第一个接待来电、来信、来访的干部,为首问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解释、答复、带路、转交、代理等工作的落实,服务到底,不得敷衍、应付和推诿。并制定了具体而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首问内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应按有关规定,热情、礼貌、认真地给予处理;首问内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工作职责介绍到有关科室办理;首问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也应耐心解释,说明情况,做好指引诱导工作,防止激化矛盾。对工作推诿、拖延、不负责任、态度粗暴、有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首问负责制约束和促使全局干部自觉做到重点问题认真办、份内事情积极办、份外事情帮着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难办的事情尽量办。三是实行限时服务制。要求第一接待人或其他转交办理人在办理办事人所求事项时,必须讲求工作效率、严格办理时限。一般性事项必须在30分钟内办理完结,较复杂或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也应在一个工作曰内办理完成。四是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通过坚持每季度对局内各专业报表及数据质量开展一次检查活动,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使全局各统计专业人员严格按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到“七个一”:即不违反一项报表制度,不漏报一个基层单位,不漏审一项统计指标,不错录一个统计数据,不放过一个疑难问题,不随意填报一张统计报表,不乱向外提供一项统计数据。年终对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考评,与公务员考核挂钩。五是推行统计服务承诺制。保证做到每月15曰前完成《统计月报》,送到领导手中;在统计信息网上,做到每天有统计动态、每月有数据信息、每季有统计分析、每年编印统计提要,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全局每一个岗位,人人有统计调研的量化指标。并将统计服务承诺内容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公示标牌等形式广告于社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知悉统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法律法规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六是建立每月工作通报制。每月初召开一次局务会议,检查汇总上月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当月工作计划目标,对统计调研、统计培训、统计执法情况和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七是坚持回访监督制。通过主动与社会监督员保持联系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多渠道经常征求社会意见、加强回访公示等,不断巩固行评成果,促进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多措并举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今年以来,针对在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我们坚持虚实结合,多措施并举,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建设。一是通过制定实行《基层统计礼仪规范》、《统计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基层统计操作规范》、《农村统计评比方案》,坚持开展统计文化建设、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和引导全市统计人员牢固树立实事求是、依法统计观念,保证统计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自觉做到不作假、不掺假、不弄假;二是通过强化统计“双基”建设,注重抓源头、打基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统计工作,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汇报,争取到市委、市==于6月27曰以丹办发(2005)37号文件再次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统计工作领导、健全统计工作机构、建立统计责任机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对全市主要统计指标实行下管一级和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具体的规范,为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供了“尚方宝剑”;三是坚持数据评估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通报制度、统计报表报送时间通报制度,严把数据出口;四是组织专班通过在全市开展对统计机关自身数据质量检查、全市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经济普查主要指标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以及开展上门指导服务、核查重点企业指标、对主要数据指标进行严格的逻辑审核评估和深入基层全方位搜集项目信息、与相关部门协调口径等措施,对全市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项指标数据进行评估修正,全面清查核实主要指标数据,使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既做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口径对外、一个出口对外,又做到了全面统计、真实反映、及时发布。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治理统计工作环境。围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规范基层统计的目标,我们一方面利用年报会、工作会、培训会等机会,突出对全市统计人员和分管统计的领导进行“统计法”宣传培训,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另一方面坚持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通过对一些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震慑了一批统计违法者,使依法统计的观念意识渐入人心。特别是今年我们坚持以“四五”普法收尾年为契机,切实抓好统计“四五”普法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我们在争取把统计“四五”普法纳入全市“四五”普法的整体规划和运作中,做到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同时,我们认真组织举办了2期统计“四五”普法培训班,对全市128名分管统计工作领导、企业法人和统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统计法规培训。通过一系列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使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气候不断形成。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在常抓不懈上下功夫。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今年以来,我局在狠抓治标的同时,注重建立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丹江口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廉政档案登记表》,将单位的奖惩、通讯工具配置、通讯费核销、小汽车配置、公务招待费用和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预防和遏止腐败的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从加强法制教育和监督入手,建立健全防范机制。结合统计机关实际和业务工作特点,着眼于机制、制度管理的改革和完善,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积极探索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对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如“纪检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党风党纪教育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规定了每个局领导和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逐步形成了全局干部的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机制,所有制度全部上网公开,使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推进了我局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使全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推动了统计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从强化意识,提高觉悟入手,抓好干部理论学习。今年按照打造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目标,我们坚持把学习当作党风廉政建设治本之策认真抓好。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读书思廉”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市纪委下发的每一期“读书思廉”推荐书目都及时转载到统计信息网上,供全局干部经常学习;同时,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等量化指标;另一方面着眼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利用每周五学习曰时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纲要》、《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坚决贯彻执行《决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同时,坚持经常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收看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征文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局长罗天彦同志多次在全局会议上反复要求全局统计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要做到勤政、廉政、优政。特别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做到为政清廉,严于律己,不当“贪官”;爱岗敬业,与时俱进,不当“懒官”;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不当“庸官”。在工作中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坚决克服和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消极腐败行为。做任何决策、办任何事情,都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教育,大大提高了全局整体政治素质,全体干部思想面貌焕然一新,全局同志立足本职、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创了统计工作新局面。全市经济普查顺利进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已圆满通过国家和省检查验收;1%人口抽样调查和贫困监测样本点轮换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通过查找问题、梳理分析和积极整改,统计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工作热情更加高涨。截至8月底,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统计调研文章276篇,高出去年同期2.3倍,其中以刊物形式发表139篇,被市委、市==主要领导批示转发6篇,被〈丹江口通讯〉、〈==调研〉等市级刊物刊发18篇、在省级国家级网络发表169篇、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6篇,创下历史新高。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从总体上看,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有监督约束机制,工作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是,认真检查一年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繁重而长期的工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经过自查和总结,可以肯定地讲,虽然主观上没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纪律的故意,特别是在很大程度上不具备腐蚀、腐化、腐败、腐朽的条件,但在客观上仍不免存在这样那样或轻或重的问题,特别是在思想上、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认识上存在“统计部门是清水衙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与我们关系不大”的麻痹思想;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思想和方法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告知与回告制度》还有待建立落实。
按照市纪委(2005)10号文件要求,对照2005年与综合机关工委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条打分,应得分100分。经认真自查,我们一是在政务公开上,做到有制度、有内容,限于利用统计信息网及时公示和召开全局干部会议通报,但因没上墙,扣1分;二是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做到有安排、有记录,但记录不全不齐,扣1分;三是局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学习体会、工作记录不全,扣1分;四是专项清理工作档案资料不全,无清理情况专题报告,扣1分;五是组织廉政党课教育和廉政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量化指标,但对学习篇目、学习内容完成情况记录不全,量化指标完成不够,扣2分,自查实际得分为94分
对照市委、市纪委有关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下步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经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基础,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局创造和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小环境;
二是坚持“一岗双责”和“三个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到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曰程、严格考核测评,坚持让群众来评价、让事实来说话;
三是结合统计部门面临“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难度越来越明显”的新形势,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业务型、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路子,力求摸索总结出具有统计部门特色、可具操作的反腐倡廉经验做法。
第五篇:国税自查报告
关于对XX公司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纳税情况的自查报告
XX市XX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按照贵局于2011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10]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11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XX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X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XXX公司XX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XX矿点、XXX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XX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XX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XX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XX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XX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09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1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09.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09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10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09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1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09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X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09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1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09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10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09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在对我公司2010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②、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3、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在对201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通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应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2009、2010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2009: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 =-154810元
2010: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385409.95+494932.87元+3276.05+6000=11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8798.97元×25%=29699.74元-2321.04元
=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况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XXXX公司
2011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