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科研项目自查报告
科研项目自查报告
(提纲)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项目来源、批准号及资助经费数额等。)
二、项目原计划研究进度安排:
三、目前本项目的实施情况:
(简要叙述目前的研究进度及所完成的研究内容,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第二篇:涉密科研项目保密自查报告
保密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公司结合实际工作,对照通知精神,逐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为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我公司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经理为副组长,行政办、党工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保密工作人员为成员,做到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我公司领导班子都能够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去年,我公司修订完善了以下保密工作制度:(1)运销分公司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保密责任。(2)保密工作意见。(3)保密管理制度。(4)保密守则。(5)文件传阅、管理、归档制度。(6)档案管理制度。(7)保密范围和密级的若干规定。(8)保密审查、失泄密报告制度。
二、保密管理及涉密载体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保密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党工部、行政办、等部门是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我公司领导小组对这些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专题研究,有效地防止了失密、泄密。
(二)加强加密计算机的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公司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
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全年无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加强对计算机上网检查工作,对上网计算机进行登记造册,在管理上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涉密的计算机,明确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上互联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我公司建立了完整的涉密载体登记台帐,由党工部保密工作人员登记并管理,涉密载体的存放都有专门的场所,到年底进行统一的销毁。
三、加强保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公司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把保密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平时的学习中,多次强调做好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等。对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文书收发、打字员等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总之,我公司在上级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保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没有出现过涉密事故。今后将继续努力,巩固和发扬过去已取得的成绩,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认真自查,今年我公司保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工作业务规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第三篇:重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重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1.四川省教育厅课题“大众体育竞技化的多元效应研究”批号11SB042,项目实施状况:
前期准备相关材料,设计、制定问卷,并检验问卷的信度和效度,现在问卷已经发放,处于回收阶段,已经回收的问卷已经进入数据录入阶段。已经完成相关论文及综述3篇。
2.四川省教育厅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培养方案改革与学生就业发展趋势的契合研究” 批号 TY201120,项目实施状况
前期完善各相关材料与设备,设计、制定访谈内容,通过专家访谈法进行问卷设计、制定,并检验问卷的信度和效度,现在问卷发放完毕,开始回收。已经完成相关论文及综述2篇。
3.由于四川省教育厅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经费尚未到本人科研账户,所以还需在计财处咨询,所以没有收支明细。
4.四川省教育厅课题的经费已经到账,但是由于本人前期都采用垫付的方式进行相关采购与支出,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使用该经费。(见附件)本人将在最后报账的时候,统一向科研处、计财处提交使用收支明细账。
附件:计财处提供的项目收支明细账
注:请研究生导师写好 然后到邮箱249737118@qq.com
自查报告人:沈建
峰
学 院: 体育
学院
2012年10月19
日
第四篇: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岗位工作职责
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管理条例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 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学术委员会条例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保证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促进“中心”的科研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管理范围
凡经我中心组织申报和同意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立项及外单位委托研究立项的科研课题,均在管理范围之内,具体项目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含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青年教师基金、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基金、高校古籍整理基金等)。
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4.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5.校科研专项基金项目。
二、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管理
1.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当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同级同类课题,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在研课题总数不得超过3项。
2.纵向课题的申请立项,由中心根据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及时组织中心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议上报。
3.外单位的横向研究任务,由研究中心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
4.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评审费、制表费、录盘费等均由研究中心支付。
三、立项课题中期管理
1.对于获准资助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凭有关批准文件、合同或协议书,列入研究中心科研计划。凡列入科研计划的项目,不得擅自改动、中止或撤销。
2.凡列入科研计划项目,均应填写《计划任务书》,建立科研经费专项使用卡,课题组凭经费卡,依据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办理报、支手续。
3.中心对科研项目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在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中心依据计划进度要求,对在研课题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校科研处备案。
5.凡因课题负责人工作变动或外出、学习半年以上,不宜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中心会同课题组成员商讨后,提出变更课题负责人意见,并上报课题来源单位经批准后生效。如无适当人选更换,按中止计划或撤销课题处理,课题经费停止使用。
四、立项课题结题管理
1.按计划结题的项目,必须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立项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一套完整的科研成果材料存档备案,同时按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的结题要求进行成果的验收或鉴定。
2.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而需要延期的课题,课题组需及时提出书面报告,并报请课题下达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研究时间,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否则按中止或撤销课题处理。
3.对于因故不能完成的课题,课题组要及时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申请中止或撤销课题,并立即停止使用课题经费。
4.对于无故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而又没有申请中止或撤销课题,以及在研究过程中严重违反学校和本中心有关科研管理办法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中心将强行中止撤销课题。停止使用该课题经费,并追究有关责任。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心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2002年8月15日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保证中心科研工作正常、顺利地进行,多出成果、出高质量成果,不断提高整体科研水平,现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1.国家、部委、省和厅局等下达的科研任务所拨的研究经费。
2.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经费和学校配套的科研经费。
3.其他渠道争取到的课题经费。
二、经费使用范围
1.科研业务费:调研费;图书资料的购置及打字复印费;著作、研究报告、论文的印刷费和版面费;学术会议的会务费、差旅费;科研成果评审或鉴定费;必需的劳务酬金等。
2.仪器设备购置、安装费及维修保养费。
3.协作费:指协作承担课题项目的外单位开展研究工作的科研经费。4.管理费。
三、拨款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进入财务处为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单立的科研经费帐户。2.项目负责人同中心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心据此分期拨款。
3.中心凭计划任务书核定发放项目经费使用卡,由财务部门凭卡单独立户。科研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四、使用和审批
1.课题组成员使用经费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使用经费由中心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调离或外出超过一年时间以上者,经费卡由中心掌管并负责审批使用。
2.论文、著作的审稿费、版面费、印刷费以及出席国内外学术会议的会务费、差旅费凭发票和会议通知报销。3.特殊情况的非正式票据的报销,由中心负责人审批。4.课题经费一次使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中心负责人审批。
5.小型仪器设备的购置,1000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中心负责人审批;万元以上的由中心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购置的仪器设备、资料属中心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入库,凭入库单和发票报销,项目完成后交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
6.课题结题,在确认保质保量完成研究计划,并经决算报批后,课题组提取结余经费的40%作为奖励费,根据贡献大小发给从事该项目的研究人员。未完成研究计划或中止、撤销的项目,不得从结余经费中提取奖励经费。余下经费转入中心科研基金,用于中心的科研活动或前期研究。
五、管理与监督
1.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截留、挪用。严格管理和核算,并接受监督部门的执法监察。2.项目结题后三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配合中心和财务部门编制决算报表,经中心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审计部门按程序进行审计。项目负责人将经费卡交回中心。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办法中如有与各基金来源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之处,以各基金管理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由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2002年8月15日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科研成果是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智力资源。为了加强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范围
本中心的科研成果包括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及调查、咨询报告等。
二、科研成果评价
1.科研成果评价是指对科研成果质量和水平的判别,评价方法包括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鉴定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两种。
2.申请会议鉴定的成果,所在课题组应在一个月之前提出鉴定申请,填写鉴定申请表,附项目有关资料交中心学术委员会,经审核后报相应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3.申请函审的成果,课题组负责人或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在20天之前提出申请,并将有关资料交中心学术委员会,经审核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4.鉴定委员会(含通讯评审组)一般应由5-9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5名),课题组可提出专家建议名单,供中心学术委员会和组织鉴定
部门参考。
三、科研成果登记
1.科研成果鉴定或评审后,填写《科研成果报告表》等有关表格,连同鉴定证书和有关资料报中心,并报校科研处存档备案。
2.中心每年年底对研究人员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各类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进行一次性收集、登记,编辑中心科研成果公报,并报送校科研处和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四、科研成果奖励
1.申报各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应根据评奖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中心及时组织好申报材料,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有关部门请奖。2.中心对科研成果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实行二次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及标准另定。
五、科研成果所有、使用与保护
1.凡利用本中心的资料、经费、设备或其他条件做出的成果为职务成果;研究者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资金(不含课题和项目经费)、设备等完成的成果为非职务成果。职务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中心,非职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研究者。
2.未经中心同意,中心内外人员不得使用和转让中心的科研成果。中心保护完成科研成果个人的合法权益。完成者享有如下权利:在有关科技成果文件上说明自己是科研成果完成者(署名权和发表权),并以此作为晋升职称、职务及申报奖励的依据;依照学校和中心规定获取劳务报酬和奖金,收益提成及科研工作量核算等。
六、本《办法》由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2002年8月15日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岗位工作职责
一、研究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全面实施省教育厅确定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标准;实施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聘任副主任以下专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3.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4.负责向学校科研处、主管校长和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二、研究室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研究中心主任寻找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申请确定过程中,帮助课题负责人进行课题申请工作;协助课题负责人搞好结项及有关事宜。2.负责该研究室所属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3.完成研究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课题组组长工作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和研究室主任从事课题组成员的组织、课题的实施与前后课题的交换、协调工作(包括所进行课题有关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的交接、检验工作)。
2.对课题组成员的成果进行审核;对课题组成员进行考核。
四、中心主任助理工作职责
1.协助中心正副主任处理中心的日常工作。2.负责办公室、资料室的领导管理工作。3.编印中心的成果简报。
4.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处理办公室所应承担的各项日常事务。2.负责有关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的联系工作。
六、中心资料室工作人员职责:
1.对本研究领域的图书资料进行编目。
2.对中心图书资料专项经费采购的书刊资料单独登记造册。3.为研究人员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2002年8月15日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中心研究人员由专职和兼职两部分人员构成,并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实行与研究课题挂钩的聘任制。凡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机构资助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愿意进入本中心从事研究,并经中心主任提名,经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者,研究中心主任可根据不同情况,聘任其为本中心的专职或兼职研究人员。
第三条 本中心采取人员流动制:无论专职或兼职的研究人员都必须带着研究课题及相关资助进入本中心,课题完成后聘任即自动取消;若课题不能按期完成,除有特殊理由,并经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外,从事该课题研究人员的聘任即取消。
第四条 本中心设立三个研究室,每一研究室设主任一名、研究室主任由中心主任任命,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 每个研究室的科研项目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的聘任,由研究室主任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后(重点课题组长需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核),由中心主任任命。
第六条 专职研究人员每年出国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不得接受外单位每年三个月以上的兼职(受中心派遣者除外)。凡事假、病假超过六个月或长期出国者(一年或按学校规定为长期出国者),聘任合同即自行取消。
第七条 中心设主任助理一名,其任务是协助中心主任处理中心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办公室、资料室的领导管理工作。第八条 中心正副主任、主任助理、各研究室主任、课题组组长,均由研究人员担任,不脱产。
第九条 中心办公室、资料室设工作人员各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包括有关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联系工作。资料室工作人员负责本中心图书资料的具体服务与管理工作。
第十条 对中心全体成员的考核及奖惩,均严格按照考核与奖励条例及有关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2002年8月15日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条例
第一条 学术委员会是在学术上决定本中心的方针大计、评估本中心的研究工作、确定今后研究方向的决策机构。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及时对国内外每一年的皖南区域研究的进展情况进行回顾,探讨其发展趋势,进而确定皖南区域研究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的重点研究课题,指导本中心研究工作的开展并检讨已进行的工作。
(二)每年对中心的研究工作(包括专职、兼职研究人员已发表的论著、课题〈尤其是重点课题〉的进展情况、中心的资料建设、学术交流〈含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以确定中心在此期间的成绩、缺点,指出其今后的努力方向;中心负责人应为学术委员会的评估提供充分的材料,并根据此项评估,发扬成绩,改正缺点,以进一步开展今后的工作。
(三)审批中心的重点课题及课题组负责人,对重大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并监督。
(四)评估中心已完成的重点课题成果,以确定其是否已达到了预定的目标,指明其成绩和缺陷,并按“优”、“良”、“合格”、“不合格”的等第,对该成果进行评价。
(五)对中心的一般课题的成果进行抽查,并评定其等级。
(六)审批中心拟举办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并在会议召开后总结其得失。
第三条 根据上述职责,学术委员会委员必须在皖南区域研究领域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成员应为省内外该领域内有高深造诣的专家。人数定为5人,其中安徽师范大学的专家为1人。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由全体委员推选,中心主任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聘请秘书一人,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有些临时出现的具体问题,则以通讯方式征求各委员的意见。学术委员会可采取协商一致的方法,也可采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两种方式同样有效。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但在换届时,更换的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保持工作的延续性。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2002年8月15日
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图书,包括中心购置、订阅以及交流、受赠等形式获得的中外图书、报刊、文献缩微胶卷、复印资料、光盘,以及中心成员编制的资料索引等。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仪器设备,包括中心购置的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
第四条 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的选购,由中心各研究室主任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同意签字后购置。资料索引的编制,由中心资料员负责。第五条 中心资料室人员负责图书资料的具体管理。资料室应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制定严格而有效的借阅制度,做好图书资料的登记、编目、借收与核查工作。
第六条 中心办公室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各仪器设备的管理落实到中心具体人员。有关人员均应重视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第七条 本中心成员在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有充分利用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从事研究的权利,和对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的配置与管理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爱护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
第五篇:科研项目合同书
甲方(项目主持部门):_________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_________
丙方(项目保证单位):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为确保科研项目《_________》的顺利进行,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内的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请依据被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的相关内容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如实填写):
_________。
二、合同期内的研究进度计划,分达到的目标和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如果专家组对所提交的“项目申请书”涉及的上述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应在合同书内如实表达),包括时间进度安排、研究地点、规模(参加人数、经费投入),阶段成果,所采取的主要方法和技术路线:
_________。
三、预期达到的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_________。
四、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研究分工情况,请按排列顺序列出(注:“经费分配”是指项目总经费的分配,单位为万元):
┌───────┬───────┬──────┬────────┐
│ 单位名称│ 研究分工│ 经费分配 │ 主研人员签字 │
├───────┼───────┼──────┼────────┤
│││││
├───────┼───────┼──────┼────────┤
│││││
└───────┴───────┴──────┴────────┘
五、甲方确认在合同规定的研究期间拨付给乙方研究经费如下:
单位:万元
┌──────┬────────────────────────┐
│研究经费总额│其中│
│├────────┬──────┬──┬──┬──┤
││省人口计生委拨款│其它部门拨款│自筹│贷款│其它│
├──────┼────────┼──────┼──┼──┼──┤
│││││││
└──────┴────────┴──────┴──┴──┴──┘
如有其它部门拨款,请在下面按要求说明。
┌─────────┬─────────┬─────┬─────┐
│ 拨款单位名称│拨款总额(万元)│拨款时间 │其它说明 │
├─────────┼─────────┼─────┼─────┤
│││││
└─────────┴─────────┴─────┴─────┘
六、此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按合同中的预算开支。不得挪用或截留,如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项目,要求乙方全部偿还所拨项目经费。乙方在合同实施后,每年要将合同进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明细情况于_________前上报甲方和丙方,并提出当年的计划,不准时报送的,甲、丙方有权推迟乙方所有项目经费拨款。
七、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必要时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与丙方协商对合同进行调整。乙方负责组织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各项研究任务,丙方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合同的实施。各方应保证合同中计划经费的投入。
八、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乙方根据研究情况要对合同进行修改,需及时向甲方或丙方书面提出,经甲、丙方组织讨论同意后方有效,并按修改后的合同执行。乙方自行修改无效,并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九、乙方在合同完成后,必须及时向甲、丙申请鉴定(或评议),并提出经丙方审查的项目研制工作总结报告和经会计师(或相当人员)审查的项目经费结算,由甲方组织或委托丙方组织鉴定(评议)。
十、鉴定或验收后的项目,如需进行临床试验的要在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一、签约各方对秘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引用保密数据,试验结果或其它有关资料,也不得泌露给甲、乙、丙三方之外的单位和个人。
十二、本合同必须经过课题主持部门(甲方)、课题承担单位(乙方)、课题保证单位(丙方)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有效。
十三、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存一份。
主持部门(甲方)(盖章):_________承担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单位(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