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某乡河长制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xx 乡河长制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县总河长制办公室:
贵单位《关于对部分河流巡查保洁情况暗访的通报》我乡已收悉,其中涉及我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xx 乡天星桥位置附近居民人畜污水直接排入河,河面存在大量竹叶等漂浮物。收到反馈问题后,我乡高度重视,对该问题立即进行了跟踪落实处理,现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地查看,了解实际情况月 13 在分管领导彭显琴副乡长的带领下,乡河长制工作人员林活与盘古庙村、社干部一行到天星桥对现场进行查看了实际情况。一是经过实地查看、询问村社干部及走访附近居民了解到,周围居民家中都修建有化粪池,平时生活污水都是倒入化粪池,不存在人畜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二是天星桥河面存在大量竹叶等漂浮物问题属实;同时经过现场查看我乡工作人员还发现天星桥附近路边存在部分白色垃圾。
二、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立即安排了工作人员将路边白色垃圾进行了清扫;
二是对于河面漂浮物进行了全部打捞;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积极营造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常态保洁机制,落实专人定期对辖区内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为了把 xx 乡的凤溪河水环境治理好,保护好,辖区内河流等主要水域就是需要治理保护的核心内容,这也是具体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全面推行
河长制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需要。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做好一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宣传推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全乡干群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把贯彻落实河长制情况纳入各村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依据,对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同时根据任务书上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当月的具体督查内容。对进展不快、落实不力的行政村进行通报问责。
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同步治污,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解决垃圾排放和处理及水源保护的问题。
四是联系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处理排污企业,并以排污整治为契机,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第二篇:乡“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XX乡“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2021年上半河湖长制工作督查考核方案》(X河办〔2021〕X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社区)。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得分=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综合考核得分×30%,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12。当月考核扣分点在下个月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
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
未制定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
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篇:XX乡2020年河长制工作自查总结
XX乡2020年河长制工作自查总结
根据《XX县总河长办公室关于XX县2020河(湖)长制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X总河长办发〔2020〕X号、X总河长办发〔2020〕X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按照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我乡成立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我乡按照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并下发了《XX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发〔2020〕X号),《XX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委发〔2020〕X号),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各级河(湖)长巡河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XX乡河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
二是修订完善了《XX乡河长巡河制度》,根据要求,按照河长制巡查制度要求,乡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3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查1次,巡查当天,及时、准确记录巡查情况,填写《XX县河长制巡查记录表》,保存好影像资料,存档备查。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三、“1+4”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措施落实
修订完成了林罗沟管理保护方案和2019年“四张工作清单”。印发了《XX乡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XX乡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方案》,发现主要问题有:一是存在部分河岸倾倒垃圾现象;二是部分河道有河面漂浮物及垃圾。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引导村民将垃圾倾倒在指定的垃圾池;二是组织河道保洁员清理河道垃圾约1.5吨。
四、加强河长制公示牌的管理
对林罗沟河长制公示牌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林罗沟公示牌破旧、不规范,已统计上报县水务局。
五、河长制工作宣传报道方面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4次;组织召开三干会、村组干部会等,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宣传河长制四项行动和环境保护工作等。
六、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档案
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完善我乡河长制工作档案。
七、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存在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现象;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还不完善,垃圾处理设施不健全。第四篇:河长制自查验收报告
披砂镇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验收自查报告
一、河湖概况
披砂镇辖区内有管护河流6条:黑水河、银厂沟、长房子沟、下村沟、天久河坝沟、阳甸沟。其中,黑水河在辖区内流经长度为16.92km,银厂沟在辖区内流经长度为13.74km。披砂镇在辖区内6个行政村设置村级河(段)长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力量。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中央决策、省级、州级、县级部署贯彻情况 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宁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宁南县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工作安排,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制订了具备可行性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为披砂镇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2017年5月30日,披砂镇印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工作方案经过实地调查,摸底了黑水河、银厂沟等辖区内主要河流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制订了可行性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村的职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建立了披砂镇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披砂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披砂镇河长
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以及披砂镇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披砂镇设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细化了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三)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成立披砂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刘环宇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披砂镇河(段)长,具体成员如下:罗鹏(副镇长,务旭村驻村领导,分管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唐冲(党委副书记, 码口村驻村领导),胡建波(人大主席,后山村驻村领导),赵军(专武部长,大花地村驻村领导),黄登成(副镇长,下村驻村领导),周扬碧(小田坝村驻村领导),钱梦达(办公室主任),白友强(负责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具体业务工作),文龙琼(大花地村河段长),戚明华(大花地村副河段长),周开志(码口村河段长),何世清(码口村副河段长),陈勇(务旭村河段长),石木吉(务旭村副河段长),熊建松(小田坝村河段长),凌再超(小田坝村副河段长),李天明(下村河段长),樊时友(下村副河段长),颜邦品(后山村河段长),帅康(后山村副河段长)为成员。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白友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披砂镇“河
长制”办公室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了全程踏勘,摸清了河流现状,组织召开了多次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了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了诸多工作难点。披砂镇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辖区内河流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披砂镇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村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了辖区内公示牌的管理和保障了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投入。
(四)《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披砂镇制定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圆满完成率2017披砂镇河长制的各项业务工作。披砂镇制订了河(段)长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半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并做到了严格执行。
(五)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
披砂镇对各村级河长展开了多次检查和督导,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各村立即整改执行,并随机抽查各村寻和记录和巡河日志,检查巡河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对涉及河长制工作的行政村下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要求各行政村根据方案贯彻执行。
(七)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1、水资源保护。根据披砂镇河长制办公室摸底排查情况,河流两岸有多家涉及污水直排的养殖户,已经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关停处理,污水排放总量得到严格把控。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披砂镇辖区内河道两岸有两处非法采砂企业,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规定,已经对两家采砂企业发出停产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设备,平整河道,截至目前,两家采砂企业已经完成设备的拆除,完成了沙石的清运和河道的平复工作。
3、水污染防治。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披砂镇对辖区内工业园区、规模养殖户、农家乐、洗车修车场进行严格排查,涉及污水直排的企业采取了关停处理和限期整改的措施,披砂镇辖区内污水直排得到了有效治理。
4、水环境治理。披砂镇在2017实施了2次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披砂镇辖区内河道白色垃圾得到了有效处理,保持了河道清洁,河道清洁卫生得到有效整治。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村内进行多种形式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提高了村民保护河流水域的意识。
5、水生态修复。披砂镇银厂沟干流流经小田坝村和务旭村,目前,为了保护宁南县水源地,小田坝村11组已经实现整体异地搬迁,开始实行封山育林工作。目前,务旭村部分地方、小田坝村11组正在种植数目,恢复植被,修复银厂沟水域生态,效果明显。
6、执法监管。披砂镇码口村12组有非法开采砂石的企业,宁南县水务局、披砂镇人民政府、码口村民委员会分别下达了停产、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复的通知,但是该企业并没有立即执行,披砂镇和水务局联合执法,责令企业主必须限期内完成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度工作,如果逾期未完成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最后企业之在限期内完成了相关工作。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自查
根据《河长制工作验收评分表》相关的评分细则,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具体完成如下:
(一)工作方案到位情况:披砂镇印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披砂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并且该方案是经过实地摸底调查形成的,切合实际,具有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二)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披砂镇辖区内6条管护河流流经的行政村均设立了河长副河长,并组织了自己的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披砂镇设立了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组
织体系,能够贯彻落实辖区内河流所面临的问题和上级派发的各项任务;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镇村两级均阻止了相应的河长制工作的力量队伍,落实了专门的河长制工作经费,出色的完成了2017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披砂镇建立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披砂镇河长巡河制度等六项制度,镇村两级河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六项制度”完成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披砂镇辖区内各行政村开展了2次彻底的河道白色垃圾清理行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披砂镇对辖区内排污企业展开了彻底排查行动,杜绝污水直排等现象的再度发生;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对两处砂石企业展开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复工作;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完成了河长制公示牌的安装工作;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对辖区内河流基础数据的采集。
(五)信息报送培训宣传情况:披砂镇对村级河(段)长、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各级河段长、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要清楚的明白各自的工作职责,能够圆满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六)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经过一年的努力,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首先,洗车修车企业、农家乐、养殖企业、工业园区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经过披砂镇的水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其次,披砂镇对河道的治理工作成绩明显,相应的非法采砂企业完成了停产、拆除设备、清运砂石、河道平复等工作,相应河岸线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了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典型做法和经验
披砂镇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过程中,做到了扎扎实实、一丝不苟的态度,对辖区内河道白色垃圾进行彻底的清理,各村加强对群众河长制工作广泛的宣传,要求群众不要乱丢弃垃圾,爱护自己的生活家园,披砂镇辖区内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得到显著加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有些村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有抵触情绪,认为是浪费人力财力,做了很多无用功。对于此类问题,披砂镇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各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对于懒散松懈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其它处罚方式,绝不姑息此类事件的发生。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披砂镇除了完成常规业务工作外,还要有所创新,比如实践对河道两岸植树造林等措施,落实更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更加严格的排查各类修车洗车、养殖、农家乐等有污水排放的企业,限制准入门槛,加强辖区内全方面的监管。
第五篇:乡河长制工作总结
乡河长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河长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推进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展开,河道治理效果明显。下面就我乡在 2021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宣传,通过及时更新了河长制公示牌和制作宣传标语、横幅等加强河长制和河道整治工作的宣传。
2.及时调整XX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办公室,落实了乡级巡河人员,村级巡河人员;对全乡河流进行了分段管理,制定了XX乡“河长制”工作日常巡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制度。
3.深入开展全省遥感卫星凝视违法事件和突出问题大排查。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深入开展突出问题大排查行动。建立问题台账,逐一销号。
4.开展河道巡查整治。乡政府及河长办不定期组织各村清理河道及两岸垃圾,捞清水面漂浮物,清理堵塞,整治乱堆乱放,保持全乡河道通畅。乡级河长每月巡河次数不低于3次,并按要求将巡河记录录入系统。
5.切实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乡辖流域进行逐一摸排,并做好问题台账记录,同时对摸排出的乱占、乱堆、乱砍、乱建的问题,清除了河道两边枯枝及白色垃圾,同时还建立了河道长效保护机制,安排了专人定期对河道两边进行清理,确保我乡清四乱工作有序开展。
6.强化督查考核,乡河长办每月对每条河流进行巡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村限时整改,并纳入其目标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因九绵高速贯穿全乡境内,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包括群众自建房、装修房屋等基础设施对砂石的需求量较大,为河道砂石管理增加了难度。
2.因今年“X.X”洪灾,我乡境内地灾多,大量泥石流涌入河道,河床升高,多处桥梁被毁,多处河堤需要重新维修加固。
3.村级巡河人员,都是由村干部兼职担任,且没有报酬,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之村干部其他村级事务较多工作力量薄弱,精力有限,工作积极性较弱。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1.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摒弃以往通过开会口口相传,采用多种途径如发放传单,制作标语等方式。
2.提高管护水平。加强巡察管护,督促问题整改。各级河长对境内河道定期进行巡查管护并认真如实填写《巡河记录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整改,强化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再排放进河。对沿岸垃圾、枯枝杂木聘请保洁员进行清理、预防和制止电鱼炸鱼、采砂盗砂等现象发生,确保水资源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3.在县委县政府和XX乡灾后重建临时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县水利局、河长办的指导下加快推进XX乡灾后重建任务,确保在明年汛期前完成水利和河道各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