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镇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xx市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收入、落实到位情况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精心组织党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党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精神,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网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精神,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
第二篇:乡镇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乡镇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这时候,最关键的自查报告怎么能落下!自查报告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农委:
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xx〕109号)精神和市农委(xx[20xx]180号)文件要求,xx农委对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结果看,强农惠农资金在使用管理中能够按资金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较好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对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xx农委认真组织学习180号文件精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及时安排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分类疏理,查清资金来源情况。
经过认真疏理,我委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分为以下方面: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xx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共436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制度:农民实行全价购机,待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公示、审核等手续完成后,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直补卡帐户上。
(二)农民培训资金
20xx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共329.9万元。为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同时制订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并按照《xx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中标后,拨付30%资金到培训机构,培训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70%资金到培训机构。截止16年1月18日,拨付资金100%。
(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xx市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四)种养业良种工程
20xx年,良种补贴285万元。
(五)渔政设施
20xx年农业部下达渔政工程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渔政执法快艇建造。资金一到位立即着手招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经过xx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后确定由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造。20xx年3月底接收渔政执法快艇一艘,该项目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了项目验收。
三、按规定使用资金,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以上资金都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实行的公开招标,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正确,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提高资金监管水平,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篇:强农惠农资金(定稿)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
为了保证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青岛市农业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专门制定《关于印发青岛市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委„2013‟151号),按照要求全区做了统一部署,我镇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小组组长,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任组员,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区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整顿工作自2013年12月24日开始2014年3月14日结束。
在整个整顿工作进行过程中,我镇工作人员对全镇63个村庄和每一个单位调查走访,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但发现惠农
资金因各种原因(主要是玉米良种补贴在登记帐号过程中出现错误全镇共768次,并已及时纠错上报。)未及时全部发放到位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镇特建立章程,定立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镇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涉农补贴资金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不定期对我镇惠农资金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严明纪律,严格细化责任。为使清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下发了相关文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状(针对小麦、玉米、花生补贴等各村专门成立核对小组,对村民上报的面积进行抽查丈量核对),明确各清理强农惠农资金的行政村责任,要求各行政村要切实做好工作,相互配合协调,做到层层抓落实,使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村文书等从事补贴上报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尤其是责任心教育,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三是建立备案,强化纪委监督。镇纪委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备案表,做到每个季度清理一次,杜绝强农惠农资金被拖延、挪用等现象发生。
四是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将国家强农惠农资金政策情况广大村民宣传教育,对发现有慌报漏报情况的苗头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不让老实人吃亏,也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五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农村、社区实行“阳光”公示,将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向广大群众做出说明,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不断完善的公示制度,使惠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六是务求创新,确保制度长效。通过深入自查自纠、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预防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方面出现问题。不断学习借鉴其他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成因,不断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的体制、机制、制度。以期常改常新,尽善尽美。
第四篇:强农惠农资金
强农惠农资金
基本概念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资金。
2.涉农补贴类资金:主要是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粮大县奖励、油料生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
3.支持农业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科技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资金。
4.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等资金。
5.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主要是化解乡村债务和农村义务教 育债务、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资金。
6.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主要是特大防汛抗旱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救济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等资金。
7.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等医改资金、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民政专项救助资金、农村环境保护、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等资金。
8.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
9.库区移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库区饮水、道路等生活生产设施建设和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的资金。
10.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资金。
11.其它强农惠农资金。
二、相关规定:
①财政部门负责强农惠农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和监督检查等资金管理工作;项目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强农惠农项目的立项申请、计划分配、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②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
③强农惠农资金坚持逐级申报原则。资金申报部门,为申报项目所在地的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部门应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或财务关系,以正式文件逐级申报,不得越级申报。
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上报资金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⑤强农惠农资金采用公式法、因素法等分配方法实行规范化分配。强化资金分配的内部制约机制,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增加资金分配与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三、如何用好强农惠农资金
1.遵循“四个原则”,确保发放公平公正
在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四个原则:①应统发尽统发原则。凡需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均实行县级统发。②统一集中支付原则。上级补助和县级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由县财政统一集中支付,委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发放到户。③审核权不变原则。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等权限仍由各主管部门或乡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④是高效简捷便民原则。对各项惠农资金不再拨付主管部门或乡镇财政层层划转,减少发放环节,实行“财政——银行——个人”发放模式,有效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和抵扣。
2、强化“三项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全面推行以“财政——银行——个人”为流程的社会化发放模式,实行“三个一”管理。
①资金“一户”管。县财政局在县信用社营业部开设惠农资金统发专户,用于核算上级财政拨入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直接拨付到群众“一卡(折)通”账户上的各项资金的划入、转出和结存情况。县财政局将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划入该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②服务“一站”办。县财政局是惠农资金发放的牵头单位,负责会同各部门做好“一卡(折)通”基础数据资料的填报工作,负责惠农资金的公示、告知发放情况和“一卡(折)通”存折发放工作等,为受惠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③资金“一卡(折)”发。各项惠农资金一律由统一指定的信用联社为代理银行实行“一卡(折)通”发放。乡镇信用社为享受惠农补贴的家庭或个人开设一个存款帐户,将群众享受的各项惠农资金直接存入存折。
3、严把“三个环节”,确保操作程序到位
实行由资金主管部门填报和审核基础数据、财政部门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的发放程序。①严把基础数据填报关。县财政局在收到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对账单后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对受惠对象进行审核、确认,确定补贴标准和金额,编造补贴发放花名册。
②严把财政部门审核关。县财政局对报送的基础数据做好合理性与逻辑性审核工作,并通过网络传递给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及时填好受惠人 收款账号,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并及时将公示结果反馈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分配方案,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③严把国库集中支付关。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对报送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及时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开具支付凭证,县信用联社营业部直接将资金划入群众的“一卡(折)通”账户。对各项支农项目资金,分门别类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对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承建商,并建立县报账制度,严防支农项目资金的挤占和挪用。
4、健全“四项制度”,确保资金监管到位
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防止违法违纪行为,我们通过健全机制,加强监管,规范政府行为,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①建立公示、告知制度。乡镇财政所将县财政局审核后的惠农补贴分户清册按户主姓名、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做到乡镇公示到村、村公示到组、组公示到户,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反馈公示结果。在惠农资金拨付后3天内,乡镇财政所将发放的资金名称、拨付时间及时向群众张榜告知。②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在实施惠农资金县级统发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有关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热情接待,对所反映的问题实地核查,及时纠正,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惠农资金县级统发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按 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④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第五篇:乡镇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汇报
为切实搞好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对此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惠农资金工作有效推进,目前,我镇自查工作结束,现就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了组织领导,人员、资金、任务、政策五落实,充分调动了广大退耕还林农户的积极性,经过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共完成退耕还林9452亩,配套荒山造林4093.4亩。共5村47个组,丘块781个。
二、检查工作情况
根据《德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精神,镇上成立了以副镇长刘平为组长,林业站站长李勇为副组长,林业站护林人员为成员的“退耕还林自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于2012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对全镇的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进行了自查。
三、自查方法
此次清理清查的重点内容是XX年—2012的退耕还林资金、天保工程资金、林业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涉林基金等。
四、自查情况
通过此此次自查,共5个村47个组,丘块781个。面积9452亩,XX年—2012资金发放总额为了5501700元:水口村5个组,243亩,丘块16个;双流村9个组,面积2053.8亩,丘块221个;龙居寺村12个组,面积1575.8亩,丘块103个;龙泉村14个组,面积1676.4亩,丘块46个;下院村8个组、面积3903亩、丘快397个。
同时抽查退耕农户地震后的受损情况。
五、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书签定情况,后续产业分年实施情况,林木保存情况。资金兑现情况等,都以落实。
六、存在的问题
1、地震后,各村组农户都在忙着自建和永久性住房建设。没有时间和精力对退耕还林的抚育落实。
2、树种与设计有个别丘块不一致。
七、整改方案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深入村组各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制定了分年实施,没整改到位的不得兑现今年补助。
1、对管护不到位的,进一步落实了管护责任,以加强对森林管护,对部分未完成抚育任务的,由村上具体负责,督促各农户在8中旬完成抚育任务。
2、对丘块变动树种的要写出书面申请交林业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