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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局药品整改自查报告(优秀范文5篇)

食药局药品整改自查报告(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食药局药品整改自查报告

食药局药品整改自查报告

【篇一】食药局药品整改自查报告 ?

根据县政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如下:

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政府要求的“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看有无以权谋私、以药谋私、贪污受贿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

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到位。

3、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

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 11 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在 11 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

3、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药品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要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此项整改要求在 11 月初完,成由冯俊才同志负责,法制办具体落实,已于 10 月 21 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 32 份,整改案卷 4 份;11 月5 日,请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肖心田同志来我局进行了法制讲座。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落实,要求在 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

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5、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识别真假药品(保健品)知识咨询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和非药品标识管理,于 10 月 21 至 22 日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药品、保健品分区(分柜)管理及分类陈列摆放专项检查;要在容城、朱河、新沟等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真假药品真伪识别展》。此项整改要求在 12 月底前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篇二】食药局药品整改自查报告 ?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全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未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内容包括:

1、在会上传达了县局关于转发州局印发的《2014 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文件精神。

2、对 2014 年春节食品药品工作自查做出安排。

3、指出了自查方向,并着重对种植业用药情况、餐饮行业、药品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4、安排我乡分管领导和下设成员针对有关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

二、加强培训,注意防疫,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

我乡于2014 年1月15日召开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会,参会人员有乡党委书记同志、乡人民政府乡长徐荣、食品药品分管领导同志、各村大学生村官及各村村主任、各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乡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等。在会上书记传达了文件精神,分管领导副乡长对食品安全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比如:三证要求;厨房设施要求等。从各个方面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解释。参会人员积极提问,并对我乡食品卫生安全提出了宝贵意见。

三、发现问题,加强整改 ?

食品安全卫生关系我乡群众健康的大事,容不得任何疏忽和麻痹。为保证我乡食品药品经营安全、卫生、高效运转,各村对村上游厨进行登记,并再次进行统一培训;与乡卫生院配合对我乡 7 家餐馆、1 家药店、5 个村医生进行检查;畜牧兽医站对我乡 3 户养殖大户进行检查。在此检查期间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1、发现村医生均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2、7 家餐馆除中 1 家未办理相关证照,4 家餐馆卫生条件有待改进。

四、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

我乡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组对市场进行巡查、明查暗访,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经营场所等进行了检查。

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和检查。主要对集市、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制售假劣食品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户,对尚未办证的经营户通知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及销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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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 ?

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基本好转,但人力不足,经费落实难以保障,加之食品安全点多、面广、链条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检验、管理专业的人员严重不足,使得食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的现状极不相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二是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我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我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了我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集体中毒事件,保障全乡村民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乡正常生活秩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篇三】食药局药品整改自查报告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区人大把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列为行政执法评议单位,是区人大全面、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重大举措,不仅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预示着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已真正纳入人大监督的轨道,必将对我局今后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

饮食用药安全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局党组对评议十分重视,接通知后及时研究和部署,制定接受评议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局动员会,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同时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和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分局组建二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认真回顾与总结,肯定成绩、寻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基本情况 ?

滨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于XX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是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现有正式在编人员 6 名(男 4 名,女 2 名),平均年龄37.3 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占 100%,其中硕士研究生 1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2 名,内设综合办公室、药械监管稽查科和食品综合协调科三个科室。分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对全区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XX]23 号)“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

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根据杭州市编委“三定方案”规定,分局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

二、主要工作 ?

分局组建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创建“和谐滨江”工作目标,结合区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履行药品监管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市场,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积极的努力。

(一)以规范药品市场为目标,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开展药品执法检查,是我局中心职能,也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措施和手段。为此,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采用专项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市场稽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两年来,我们在经常性稽查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 10 多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1346 人次,查获违法违规涉药单位 10 多家,查处各类案件 10 起,其中当场处罚 7 起,立案 3 起,查处假劣药品货值 5 万余元,罚没款 1.5 万余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店 1 家,责令停业整顿 1 家,处理举报投诉 31 起,在上述行政执法

和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条款得当的原则,实现了行政执法零投诉、案件查处零复议、零诉讼。

在行政执法中,为积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我们实行稽查无休日和快速反应机制。在齐二药和广州佰易事件中,分局主动、迅速出击,通过电话、传真、现场检查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对全区药品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共检查 120 家涉药单位,由于及时查处,我区未发生一起因使用上述二厂生产的问题药品而产生药害反应的事例。

在行政执法中,我们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XX 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外地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以“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 9 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原辅料、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检验、gmp 跟踪检查等 9 次专项检查,特别对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重点对原辅料来源合法性、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一致性、是否按照标准检验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今年上半年以来,分局对区药品生产企业 31 个品种从研制、生产及临床试验等环节进行全面注册核查,通过核查,企业主动撤回注册申请 3 个品种。为保障群众安全、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我们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情况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专项检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12 份,对涉嫌违法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通过检查,目前我区药店药师在岗率有明显提高,驻店药师用药咨询指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形成全社会、全方位的药品监管格局,我们在全区48 家零售药店公布药品质量投诉电话,并与卫生、工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分局设立公安驻药监联络室,与公安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针对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误导、影响消费者合理安全用药的情况日趋严重,我们与工商联合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对超市、药店店堂及户外保健食品、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共检查药店 35 家,超市 2 家,监测到各类违法广告 38 个,并对其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 9 家单位下达《违法药品广告行政告诫书》,责令其改正。

药品的监督抽样检测是评价药品质量、发现问题药品的重要手段,在药品监管中发挥日趋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与市药检所加强联系,对投诉举报和急需检验的检品坚持急事急办的原则,设立绿色通道缩短检验周期,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两年来共抽检各类药品 54 个批次、医疗器械 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 3 批次,药品合格率为 94。2%,居杭州各城区首位。两年来,全区无因假冒伪劣药品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抓手,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促进医药市场的规范和医药经济的发展。

1、充分发挥监管导向作用,逐步优化药品零售企业。

为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分局积极推进“宽进严管”的监

管模式,鼓励知名医药企业来我区创业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药品零售业有了快速发展,零售药店从分局组建时 20 家增加到 48 家,其中部分申请并取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基本达到发展医药经济、方便群众购药的目的。二是药品连锁企业发展有新突破,武林、海王等 10 余家医药龙头企业在我区开设 15 家药品连锁门店,大大提高我区药品零售业的档次和规模;三是营造了有利于百姓的药品市场,由于药店数量的增加及价格、品种具较强优势的龙头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了我区药品零售企业优胜劣汰,有效推动市场整体药价明显下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四是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一批具实际效果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如对药店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设立投诉举报警示牌等。

2、倡导行业诚信自律,逐步构建涉药企业信用体系。

我们始终强调“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理念,努力营造“诚信为本、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我们的倡导下,XX 年,全区 40 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负责人、执业药师 100 多人在诚信经营横幅上郑重签名承诺;XX 年初,在区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康恩贝医药公司代表全区涉药企业提出“产品如人品”的诚信倡议,各企业负责人在倡议书上签承诺,全区 9 家药品生产企业与市局签订《药品生产质量承诺书》,全区 48 家药品零售企业与我局签订《药品经营质量承诺书》,诚信经营的氛围基本形成。同时,我们还对企业进行积极指导帮助,根据信用情况分类管理并逐家对企业进行分类考核。目前,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被省局评定为 a 类企业。

3、坚持标准,加强指导,积极抓好药品企业的 gsp、gmp 认证工作。

实施 gmp、gsp 认证是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两个源头,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到 4 月底止,我区除新开办的药店在法定期限内尚未认证外,其余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均已通过 gsp 认证;目前已经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取得了 gmp 认证证书。分局组建以来,在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巩固认证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牢牢抓住监管重心,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

医疗机构是提供人民群众用药的主要渠道。分局抓住这个监管重心,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区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村卫生室“合格药房”建设。在组建第一年,我们就提出用三年时间对辖区医疗机构、药房进行全面规范化建设整改。到 4 月底,全区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规范药房”的验收,90。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药房已通过“合格药房”的验收,较好地实现了药品管理硬件设施标准化、软件管理制度化、药品陈列分类化、处方调配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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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XX 年,区政府把“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部门,虽然没有具体的执法资格和职能,但我们紧紧围绕区政府工作中心,根据“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三个职能,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强化部门协调,狠抓落实,不断地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连续两年我区被市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区(县)。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XX 年底,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药监、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内,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考核等。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我们认真履行职能,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在组织机构方面,督促各街道成立领导小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在社区、村聘请食品药品监督员、消费维权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形成由上至下的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在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我们起草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XX-XX)》等相关文件,规范工作程序,为食品安全工作顺

利开展打好基础;牵头制定了《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规范食品投诉举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考核与督查。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职能存在交叉重复现象,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要以政府为依托,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为保障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起草制定了《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及目标任务,并在每年年初由区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签订责任书,年底组织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平时还不定期的对各环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两年来累计开展暗访及督查 19 次,发出督查抄告单共 23 份。这一系列举措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的落实,大大促进了全区食品安全共管机制的完善。

3、以联合执法为载体,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为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我们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农贸市场、餐饮企业、校园食品等专项整治。逢重大节假日,我们统一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各部门和街道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进行抽查。两年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 11 次,检查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及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重

点品种。“国卫”复评迎检是 XX 年一项重点工作,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又是其中重点、难点工程。XX 年 3 月至11 月,为做好该项整治工作,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克服了人少事多的矛盾,先后召开现场协调会、专题工作会等各类会议 7 次,研究布置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三小”行业专项整治责任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街道、各部门职责分工。在整治中我们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向全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发出告知书 600 余份,并多次组织区工商、卫生、环保部门联合到街道集中办证;另一方面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 6 次,对多次教育、处罚仍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取缔,共取缔 176 家。有效地净化了我区食品安全市场,为我区顺利通过国卫复评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总结会上,我局被区政府评为国卫迎评工作先进单位。

4、加强信息工作,探索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注重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收集各环节监管信息,编印《区食品安全信息》共 14 期。XX 年,区食品安全信息网正式开通,在食品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了全新的信息沟通渠道,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食品相关信息提供平台。

XX 年,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我们根据市食安委相关文件制定出台《区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食品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在我们指导帮助下,我区唯新食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市信用体系评价,成为市第一批食品

信用 a 级企业。华源、姚生记、联合西兴等 6 家企业被列为第二批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的抓手,又是企业自律源动力。在试点企业带动下,我区不少企业主动要求被列为试点企业,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的提升。

(四)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做到执法公正、公平、高效,我们制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分为:管辖无异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齐备共 7 项,在年底据此对案件进行质量评比。同时我们依托短信互动平台进行执法回访,及时、动态地了解执法情况。两年来,分局保持了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败诉的“双无”状况。

2、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通过依法行政例会,探讨案件、研究解决执法难题,提高执法水平。确定兼职法制员,承担案卷审核、听证组织等具体工作,不仅加强内部监督,还从形式与内容上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建局以来,我们牢牢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持之以恒开展研究型机关创建工作,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每月针对突出问题探讨研究,组织开展“科学监管大讨论”、“作风建设大讨论”等讨论活动,共撰写各类调研性文章 8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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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保持12345和96666作风建设零投诉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向涉药单位通报执法情况、与企业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等方式,推进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

(五)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和安全常识为内容,不断拓宽宣传途径,增强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意识。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全社会的支持和各部门齐抓共管,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宣教先行,充分利用有线广播、互联网、《天堂硅谷》报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还人民群众知情权,调动群众的参与权,营造良好的氛围。

1、认真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XX 年,我们联合各部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在三个街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要内容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咨询、现场举报投诉处理等,共悬挂横幅23 条,展出宣传画板 30 份,发放宣传资料 1000 多份,受理各类投诉咨询 150 多人次。同时在 35 个社区(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通过展览打假成果、开设社区课堂、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短片等形式,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自我保健、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也使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更多理解,使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从今年开始,我们与区团委联合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队,将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学校,开展帮助“清理家庭药箱”活动、宣传真假食品药品鉴别知识等活动,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2、大力开展对行政相对人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行政相对人也是药事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加强这一层面教育培训尤为重要。分局组建以来分别就《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培训班 8 期。通过教育培训,较好地实现三个目的:一是涉药单位负责人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二是促进涉药人员在法律、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上更好地适应岗位需要;三是增强涉药单位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注重加强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和交流。为争取社会各方对我局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着力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和障碍,我们始终坚持强化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交流。XX 年,我们在 XX 年聘请的 15 名食品药品督察员(监督员)基础上增聘 28 名监督员,这些监督员来自街道、社区(行政村)、医疗机构等不同层面、不同行业,这使我们更能接受社会各方的评判,广泛听取和征求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两年来,分局在探索中寻找规律,在实践中完善方法,在创新中提高水平,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药品监管形势依然严峻,药品市场还存在诸多薄弱

环节。一是因市场开放和受非法利益驱动,外地制售的假冒伪劣药品随时有可能流入我区,而有些货源正、质量合格的药品由于运输、储存亦会变质失效为假、劣药;二是部分涉药单位技术人员比较缺乏,特别在社区(村)卫生站中,非药学人员从事药剂岗位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不少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岗位技能还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药品管理需要;三是法律法规滞后,标准体系不统一,协调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目前来看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难以到位;四是群众科学、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不够强,分局作为监管部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食品安全任务与机制不协调。我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基础薄弱,高教园区及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自然村与村之间集散市场、小型食品店假冒伪劣食品屡打不止、初级农产品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目前,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带来弊端十分明显:一是涉及我区十多个部门,易造成监管工作缺位、错位、越位;二是多个部门监管,易使问题久拖不决,效率低下,而同级部门之间协商性协调效果肯定不如政府层面的指挥性协调;三是区食安办在机构性质上是非常设议事机构,无固定经费、人员,与任务、责任不符;四是各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未能做到有效共享,联合执法成本较高,效率不高。而以上这些问题的解决,在提高自身综合协调能力同时,必须依靠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区财政经费

投入和各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

3、监管力量不足,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分局目前只有6 名在编人员(其中 1 名到市重点工程下派一年),但群众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药品监管工作任务繁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千头万绪,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中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和财力。食品药品监管起步晚,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而我们的监管队伍知识结构不适应,管理水平不够高,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4、宣传不够深入和及时。部分行政相对人由于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了解,导致分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阻力;人民群众对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不熟悉,特别是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政府监管职责缺乏了解;人民群众科学饮食用药知识比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待提高,这些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在监管中广泛宣传,在服务中深入宣传。

四、今后工作的基本构想 ?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报告精神和市局对分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分局今后工作的基本构想是“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大职能,夯实三块基石,落实四项工作”。

1、围绕一个中心。区委、区政府提出“构建天堂硅谷、建设科技新城”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将以此为工作目标和重心,深刻学习,认真领会,加倍工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壮大我区医药产业经济,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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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挥两大职能。两大职能是指药品行政执法和食品组织协调职能,我们要借人大执法评议的东风,深入推进分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在药品监管方面,以打假治劣、源头监管为重心,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强化区域监管。在食品安全方面,重点突出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区政府食品安全“抓手”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3、夯实三块基石。第一、切实转变观念。树立起“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质量观,积极探索倡导企业牢固树立“重质量、讲信誉”观念,探索药品监管质量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第二、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监管三个转变。一是从具体把关监管,转变到宏观引导,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双管齐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二是从产品事后监管、查处,转变到狠抓源头,保证过程,在源头执法上下功夫;三是从被动应付、突击检查,转变到应急处理与长效管理结合,标本兼治。第三、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网上服务,建立和完善药品、食品企业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建立科室责任制,实施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争取信息化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4、落实四项工作。第一、打假治劣,不断净化我区药品市场环境。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强化市场稽查,在动态分析,寻找源头基础上,开展打击制售、寄递、储运假劣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巩固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完善与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合行动

机制,使各类涉药违法违规分子在我区无藏身立足之地。第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要加快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重点监控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隐患,做到制度上抓巩固、监管上抓力度、网络上抓健全;三要以“两房”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农村药品的源头质量监管,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房的规范化整改,并将工作逐步向门诊部、个体诊疗机构、药房扩展,向厂矿、学校医务室延伸,探索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第三、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突出综合协调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强化各监管部门职责和各环节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守土有责,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队伍综合素质。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强化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以开展“机关作风年建设”为载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公仆意识;以创建科学监管为形式,提高全局干部学习自觉性,积极探索研究科学、创新、合理的监管模式;以健全考核制度为抓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局人心,增强队伍整体战斗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个新建的部门,建局近两年来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部门的理解、支

持和帮助,更离不开区人大的关心、帮助、支持与监督,我们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监督,认真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用药饮食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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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食药局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肃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首先、感谢长期以来贵局对我酒店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与指导。2018年9月1日贵局对我酒店进行了检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规定,对我校食堂食品购进,验收,储存等方面不规范行为提出了一些问题并限期改正。

现将整改措施及结果汇报如下:

一、冷藏柜中食品以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加装保鲜盒;不便使用保鲜盒的用保鲜膜包装;

二、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洗消间照明灯具已更换完毕;

四、储藏室食品、原料已全部分类分架按照标识存放;设置货架所有食品原料全部离地存放;

五、晨检、食品添加剂、废弃物等各项记录安排专人及时填写并存放于指定位置;

六、工具、用具增设标识,实行色标化管理;

七、严格执行采购、检验制度;完成索证索票工作;

八、已与广告公司联系制作《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歌》,近期将制作完成;

九、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以上各项我们已整改完成,期待领导的再次莅临指导,我们将加强卫生管理建设,增强食品安全观念,同时要认真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今后我们定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做好酒店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行业规范,从各个方面提高酒店的食品安全工作。

敬请领导再次来我酒店指导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酒泉成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餐饮部

2018年9月9日

第三篇:2018食药局

2018食药局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南区食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公布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三)负责实施药品零售(除零售连锁)行政许可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监督实施产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六)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街道(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统计、督查督办、考核、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政务热线、投诉、接待、廉政、党群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稽查大队、各街道食药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信息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 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人事、财务统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各街道食药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做好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规科(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承担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制定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实施检验规范。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及业务监管制度、流程的拟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及执法办案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做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

(四)食品安全协调科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督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重要决策事项;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各街道(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与各食品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风险预警。

(五)食品与保健食品监管科

承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指导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参与相关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科技项目规划与建设。

(六)药械与化妆品监管科

承担药品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医疗机构制剂监管;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医疗器械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药械、化妆品的市场整顿治理;监督实施药品批发、零售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开展药械广告检测和药械不良反应检测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调查。派出机构

(一)机构设置

按街道行政区划,每个街道设置一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规格;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二)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案件查处,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计划、重大整顿治理等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餐饮服务场所、药械批发零售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南区食药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市南区食药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2个,包括:

1、市南区食药局本级

2、青岛市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市南区食药局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法规科(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与保健食品监管科、药械与化妆品监管科;10个食药所:八大峡所、云南路所、中山路所、江苏路所、八大关所、湛山所、香港中路所、八大湖所、珠海路所、金门路所;下属一个事业单位:青岛市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385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51.56 万元,占10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2018年支出预算为 3851.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97.15 万元,占 54.45%;公用支出692.74万元,占17.99%,项目支出 1061.67万元,占27.56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3851.5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851.56万元,占10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 3851.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2097.15万元,占54.45 %;公用支出692.74万元,占 17.99%,项目支出 1061.67万元,占27.5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851.56 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9.29万元,减少8.31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298.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0万元,2017年在职人员是125人,2018年在职人员是118人,减少7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1.56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49.29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298.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0万元,2017年在职人员是125人,2018年在职人员是118人,减少7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851.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 349.29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298.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0万元 ,2017年在职人员是125人,2018年在职人员是118人,减少7人。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6.49 万元,占 9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60 万元,占 5.86%;住房保障(类)支出 159.47 万元,占 4.14 %。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款)行政运行(项)3318.49万元,比上年增加478.05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148万元,比上年减少1212.41万元,下降89.12%,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5.60 万元,比上年增加225.6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经济支出分类科目调整。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59.47 万元,比上年增加159.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经济支出分类科目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既无收入也无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789.8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7.1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2.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项目经费 1061.67万元,主要包括:食药监管业务费、食药所租赁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费和食药监管平台费。

(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74.99 万元,比2017年减少4.42 万元,下降 5.57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比2017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用于:单位因公出国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32 万元,比2017年减少4.48 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区财政统一减少 ;公务接待费34.68万元,比2017年增加0.06万元,增加 0.2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支出(含加班用餐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多批复0.06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92.74 万元,比2017年增加52.40万元,增加8.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屋租赁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5.18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 645.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及建筑物共计 0 万元,共有车辆 14 辆,其中,公务用车 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区食药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 个,涉及财政拨款 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篇:食药品自查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商品标识标签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食药监局食品管理科:

根据食药监局关于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产品标识标签自查自纠会议的安排,我公司对产品标签标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原包装“**”绿茶产品规格160g(40g×4盒),标签标识不符合GB7118---2011标准要求。

二、原包装红宝石“***” 绿茶产品规格小于(40g×4盒),标签标识不符合GB7118---2011标准要求。

对上述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的问题,我公司当前已作出如下纠正:一是对原包装“**” 绿茶标签标识,使用完为止,不再印制;二是立即纠正“**” 绿茶产品规格小于(40g×4盒)问题,对原包装使用完为止,不再印制。三是公司已重新印制包装,一律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设计,决不作虚假标识标签的印制和宣传。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查。

*****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30日

第五篇:食药局工作汇报

食药局工作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给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勤勉履职,积极作为,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目标,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全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监管工作继续保持安全监管零事故、行政执法零诉讼(复议)、工作人员零违规的“三零”佳绩。食品药品监管综合、药械监测、目标管理、干部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等10项工作被评为州、县先进单位。

(一)点面结合,食品药品监管深入推进

一是强化措施,面上日常监管有序开展。全面超比例完成监督检查的100%覆盖面指标。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85家次,药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665家次;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对市场秩序的规范作用。对发现问题采取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取缔无证经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向县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等监管手段及时给予引导规范;深入推进市场行为规范化管理。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暨示范创建工作。对全县300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对“布啦哆哆西餐厅”等17家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学校和幼儿园)授予县级文明餐饮示范单位,倡导、引领文明餐饮、安全消费新风尚;同时开展预防性监督,对新、改、扩建的州二民中、溪州中学等53所单位新建、改建食堂提出了指导性建议,12月19日,州食药监局目标管理工作检查组一行到县灵溪中学食堂现场参观后,一致认为该校食堂功能、布局、流程科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到位,决定把该校食堂向省局上报申请“2015省级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定期监测生活频道、经济频道、公众论坛等,每月上报州局广告监测情况。积极探索互联网药品服务及网上药品交易的监督,配合州局建立广告企业诚信体系。依法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移交“南烛花牌本草润黑露”等违法违规广告3件,并对违法广告产品的经营进行重点监管;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监管。加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先后为老司城遗址申遗、全州经济工作会、“高考、学考”、“春节”、“五·一”、中秋等重大活动及时节组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服务,顺利完成保障任务;配合州局开展餐饮风险排查行动,集中排查监管单位796家,下达责令整改452家次,发现可疑案源118处。特别是

6月29日,通过州局风险排查组将排查情况反馈后,灵溪中学食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引起了分管副县长的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于7月1日召开现场专题办公会,8月29日,灵溪镇中学搭建的单层板房通过验收并已投入使用。

二是重点监管,点上专项整治有力推进。一年来,根据省、州、县统一部署,结合群教活动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的有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小餐饮整治、肉制品和食用油、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等12项专项整治;药械安全监管开展的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两非药品、定制式义齿、药品挂靠过票、广告和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五整治等11项专项整治。特别是4月至9月由我局牵头开展的“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县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和公安局等12个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了学校及周边环境食品安全、大桶水和蔬菜农残监测、生猪肉品、肉及肉制品安全、药械、保化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学校食堂、宾馆、校园及周边餐饮摊店、食品店386家、大桶水生产厂家9家、集中聚餐单位、餐饮连锁店、小型餐馆、夜市摊点215家、乡镇屠宰场6个、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室、诊所83家。下架麻辣食品230箱,暂扣“三无”食品1084包,没收过期食品86包,暂扣停用农残超标蔬菜

150公斤,无害化处理病死猪7头,没收白板猪肉140公斤,查获过期药品10种次22盒;责令停业整顿饮食摊点19家,取缔电影院和芙蓉花园地下室两处非法宣传销售药械的经营场所以及无照经营户5家;监测食品涉药电视广告5期,移送涉嫌违法药品广告1起,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1起。6月26日,我局代表县迎接州专项整治办的检查,整治工作得到了检查组一行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8月1日,州专项整治办派州电视台对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红黑名单”监管、一户一档的整理工作进行了长达4分钟的采访报道。

三是抽样监测,技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加大监督抽样检验力度。完成了食品、餐饮具、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工作,并把相关样品专人专车送至州药品检验所,完成了州局下达的抽样任务。抽取56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餐饮具、饮用水样品137个;完成阿司匹林肠溶片、四磨汤口服液、头孢克洛平悬浮剂等药品抽样6批次;保健食品抽样6盒;化妆品抽样6盒;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州食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45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27份,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报告136份。全年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为药械产品市场跟踪再评价提供了准确有效的基础数据支撑。

四是稽查打假,案件查处突显威力。保持稽查打假高压态势,实行左右联合,上下联动,切实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稽查打假。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7起,结案123起,其中餐饮食品案件82起、药品、医疗器械案件45起,收缴罚没38.24万元;培训51.66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向县人民法院移送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起,实现了全县饮食用药安全“零事故”目标。

二、规范管理,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我局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档案整理完善工作上积极探索新模式,建立完善行政处罚、餐饮培训、餐饮监管、药械企业监管、医疗机构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档案共1478盒,在完善纸质档案规范整档的同时,把食品药品监管单位案卷档案、现场检查图片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档案等资料都建立了相应的电子档案。10月28日,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进会在召开,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会后,州局把我县食品药品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典型向省局推介。

二是严格办证程序,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我局在餐饮服务单位的新办及许可证的延续、变更、补发工作中,严把餐饮服务单位准入关。严格资料审查。对照国家有关餐饮服务许可的各项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严格审查。严格现场核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的要求,对申请人的餐饮服务生产、经营场所认真核查。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今年,共接受餐饮服务单位日常咨询900余次,申报312家、接受申请材料237家,现场核查289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20份,长期证168家、临时证12家、延续、变更40家。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7家,同意筹建药品零售企业1家,全年已完成录入网上办事资料192件。

三是干部管理精细化,不断优化管理体制。推行内务管理精细化,做到工作“日清”、“月结”、“年考”。结合群教活动,出台了《内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行为。推行公务行为规范化,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每天干部去向向外公示,每周工作实行挂牌管理,每月召开例会,对各自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四是规范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评,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等法制监督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受理涵盖用药安全、网购药品、开办药店、健康体检等多个方面群众上门咨询6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7起,办结7起,均按程序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处理答复率、满意率100%。

10月22日,州法制办对全州8县市食药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验收,县局排名第一。

五是广泛宣传,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强化舆论宣传,发表信息、调研文章86篇;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15条、制作宣传展板25块、发放餐饮药品宣传资料35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余种次,义务咨询3200余人次;在电视台先后滚动播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县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等内容28期次;对17家县级文明餐饮示范店进行了公示,对5家无证经营、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幼儿园在电视台予以曝光;举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餐饮服务、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健食品、化妆品、药械经营等从业人员培训班45期,培训人员1260人,办理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1347个。我局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州唯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平台建设和全省药品监管信息网络电子全覆盖试点县,我局代表州接受了《中国医药报》食品药品“走基层”记者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题采访报道。

三、提升能力,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突出作风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干部职工执法监管、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我局干部队伍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严禁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所有干部职工对外来办事群众必须做“一声问候、一声请坐、一杯温水”,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局无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发生。

二是突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了常态化的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日,把学习纳入了每月的例会中,从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两方面加强学习,聘请师和县司法局法制专家王焕达常年不定期的为干部职工上课,同时开展单位业务股室之间相互学习借鉴活动,对所有的餐饮、药械监管单位建立档案。通过学习,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织的执法业务知识竞赛中,在全州8县市151名参考人员中,我局荣获了集体第一名,个人单项前第一、二、三名。

今年是群众路线教育年,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化改革年,借此机会,讲几点困难和请求:

一是我局承担着全县1450家的餐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能,目前州、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暂未启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以分段管理为主,我局主要负责餐饮环节,统一权威机构暂未组建,对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无任何经费保障、无正式委托书,加上各乡镇监管员无执法证和执法资格,食品药品城乡一体化工作开展面临很大困难。二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人员少,而且多是身兼数职,加之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执法车辆只有1台,现有执法力量、装备、手段与职能职责极不相配,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工作困难十分突出。三是法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个别监管对象的守法意识不强,千方百计逃避检查,也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

面对困难,我这里有一个请求,请求县委县政府在食品药品改革工作中,能否在解决人事编制、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乡镇监管所力量和加大监管投入等方面给予关心与倾斜,通过这一轮改革,突破长期以来制约食品药品监管的体制机制“瓶颈”,为今后的发展打牢基础。

2015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食品药品改革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锐意进取、坚持优质服务、强化科学监管,着力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竭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新跨越。

一是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体质改革。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监管体质改革,尽力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一手抓日常监管,一手抓队伍稳定,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改革过渡阶段食品安全监管不弱化、不断档,各项工作运转顺畅,实现与新建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办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培训,强化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执法有据、行为规范,权力受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必追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等经营行为,同时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三是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加大示范创建力度。抓好各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景区等重点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抓实城内及景区餐饮店的示范创建以及量化分级工作,结合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抓好示范街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全县乡镇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全县村级卫生室的日常监管率达到100%。

四抓实抓好宣传培训,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全体干部职工一如既往地保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加大对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力度;利用电视台、媒体、报纸等宣传平台,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以及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把握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动向,建立联合长效打假机制,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流通经营秩序的规范化;加快对现代化科技成果的运用,基本实现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现代化,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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