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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自查报告[合集五篇]

公安机关自查报告[合集五篇]



第一篇:公安机关自查报告

公安机关自查报告

在这一年中,有说不尽的喜与忧,道不尽的悲与愁,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伤感。在领导和同仁们的关心、鼓励、支持和帮助下,工作上有了很大进步,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这里,请允许我向你们说一声谢谢!

今天受组织安排,我将对 2009 年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总结

一政治方面:

高举*****伟大旗帜,全面贯彻“****”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争做全市跨越工式发展主力军”,努力建设丘陵经济强县,振作精神,牢记宗旨,真抓实干,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完成各项分管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与潮流。为全乡经济社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排难解忧,做到情为民系,心为民忧,利为民谋,权为民用,恪守着“公生明,廉生威”的人生信条,在处理事情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合理,一心为公,廉洁自律,以德服人。

二业务方面:

(一)社会综合治理

1、我乡地处多区交界处,社会治安颇为复杂,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喻晓明,副组长袁锋,成员邓群容,代飞,杨俊良共 5 人组成。此外,全乡还成立了法制宣传,安全检查,民事纠纷,无毒社区,违法青年帮教领导机构。由于分工合作,做到了齐抓共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2、“狠抓落实,健全制度”。我们狠抓法制宣传教育,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

呈上升趋势,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首先,每年开校伊始,到校上法制教育课四次以上;其次,利用各种会议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协调好个人、集体、国家之间关系。再次,狠抓***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到目前为止,无一人进京**。最后,我们还对重点路段进行夜间巡逻,并对每次巡逻情况进行登记,每季度总结一次,创设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广大群众有了安全感。

3、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惩恶扬善,调解有序。

我乡今年共抓获各类违法人员5 人,治安处理1 人,劳教 1 人,取保1 人,罚款 1 人;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批捕和越狱犯各 1 人;调解各类民事纠纷 18 起,成功率 100。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和助手,为全乡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征兵工作

根据县、区武装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精密策划,层层开好动员大会。在政审期间,认真负责,对所涉及的人和事,坚持做到查清为止。做到不包庇,不袒护,不循私,不讲情,做到为**输送合格、有用的人才。初报人数***人,政审***人,送员 8 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

公安机关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警察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警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警察队伍。上级党委决定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自开展保持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场党委的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

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劳教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虽然能完成读书笔记,但不够主动认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的书籍,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脱钩,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

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共产党人要为人民服务,但不可能全心全意,更不会是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只能是既没有大作为,也不会轰轰烈烈。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连报纸,电视新闻等也很少顾及,更谈不上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因此,在工作生活中虽然与民警职工们有一定感情,但亲民爱民的思想树立得并不牢固。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时不时也在想着用自己这点权力为个人和亲戚朋友办点事,为单位谋点利。

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更要创先争优,敢为人先。现就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一个自查总结。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一、执法不公是当前法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

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

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存在执法不公问题的主要原因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

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三、解决执法不公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

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

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第二篇:公安机关五条禁令自纠自查报告

“五条禁令”自查自纠报告

XXX:

为防止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反弹,切实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我认真学习了“五条禁令”,把贯彻“禁令”作为一项严肃而又紧迫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禁令”意识,坚决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以下是我的自查自纠报告:

一是重温“五条禁令”,确保自己牢固树立安全防事故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支队下发通知后,大队就组织全体官兵对“五条禁令”进行了重新学习,我自己充分认识到了“五条禁令”对于促进部队管理工作和促进部队高度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打牢了自己的安全理念,提高对安全防事故的认识,增强了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了遵纪守法的观念。

二是吸取以往各类事故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通过对消防部队违反“五条禁令、四个严禁”事故案件深入学习,让我深深懂得了由于纪律观念淡薄,自身要求不严,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对自己、对家人、对部队、都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从讲政治、保稳定、树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部队管理和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要性。把“五条禁令”从工作安排和力量投入上突出摆位,并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三是严格将禁令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对“五条禁令”等内容的学习和深入细致的剖析,我充分意识到要时刻把“五条禁令”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高压线,不断提高自己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自我约束力,最大限度的确保部队的高度安全稳定。

虽然通过重温“五条禁令”,自己的安全防事故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但在学习和落实的过程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如:针对自查自剖发现的问题,还没能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在学习过程中,一些重要内容没有熟记,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在充分认识到“五条禁令”重要性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要真正使“五条禁令”成为约束自身自觉行为的“护身符”,还必须下大气力,下大决心,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下去,强化“高压线”意识、“生命线”意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xx年xx月xx日

xxx

第三篇:对于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制度”自查报告[范文模版]

关于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自查报告

按照分局党委统一部署要求,__派出所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工作流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迅速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1.立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机制。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以规范执法,完善法制员审核制度为抓手,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规范使用公安部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到每案必审、每案必查,并规范制作审查记录等文本,规范存档,严格按照《公安机

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评查案卷,查漏补缺,促进严格规明公正执法。

4.规范执法公开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规定及基本情况公开程序,以分局党委统一审查审核并统一公开出口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程序。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

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派出所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合格法制员。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办案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相分离,确保案件公正办理,程序依法依规。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执法过程中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案件办理中还存在执法仪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下一步中梁派出所将力争案件办理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办理中依然存在信息录入不全面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提高案件录入的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录入更加全面。

第四篇:公安机关工作总结

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永恒追求。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为把全省公安机关打造成服务型机关,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执法为民的队伍,真正使公安工作达到“让人民满意”的效果,厅党委重点推出了“四板斧”:一是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考评机阿制,把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好坏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增强民警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

自觉性;二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内外网信息系统,拓宽为民服务领域,提高为民服务效率;三是全面推进公安正规化建设,重点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民警的执法执勤和管理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真正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促使民警在服务于民上下功夫、创实绩。通过抓好用好“四板斧”,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步明显,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呈现出崭新的气象。省民调中心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全省公众对公安队伍的评价,在连年上升的基础上,又同比上升了5.80分。

一、真正以群众满意作为评判公安工作好坏的标准,切实增强广大民警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涵盖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执法质量等内容的综合考评,根据考评排名情况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档次,严格兑现奖惩,全省通报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记分。起初,考评主要采取上级考下级的方式进行,上面考什么,下面就抓什么,这样,既产生了警令更加畅通、工作部署更容易落实的积极效果;但同时也产生了基层公安机关只盯着上级的指挥棒转、缺乏工作主动性、忽视群众呼声的消极影响,甚至出现了考评得分高而当地群众信访举报不断的现象。为了纠正考评导向,省公安厅在考评中加入群众评价指标,并逐步提高群众评价权重,从最初的占整个考评分值的12%,为30%,今年则占到50%,同时还明确评先评优和“黄牌警告”直接受公众评价排名影响的若干情形,取消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工作指标。

为了保证公众评价科学客观,省公安厅采取了民意调查与警务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民意调查结果在公众评价分中占70%的权重,委托省统计局民调中心进行,采取国际通用的电话随机调查方式,根据各县市区的人口总数确定样本数,调查群众对社会治安、公安队伍等方面的评价。警务调查结果在公众评价分中占30%的权重,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省厅组建了警务调查中心,聘请10名文职人员,采取电脑随机抽样、自动统计的方式,对与公安机关直接打过交道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3类:第一类是到公安机关报过警的群众,即拨打过110、119、122报警电话的群众;第二类是到公安机关办过事的群众,即到公安交警部门参加过驾驶员考试、进行过车辆年检、办理过车辆上户手续、受过交通违法处罚的群众,到公安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过身份证、户口和出入境证照的群众;第三类是到公安机关上过访的群众,包括通过“湘警网”进行涉警信访个案投诉的群众。对警务调查情况,省厅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年底汇总计分,直接纳入各地综合考评成绩。今年以来,厅警务调查中心已对58238名群众进行了调查,获得有效样本11643个,已下发了4期通报。从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群众对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总体上是肯定的,评价分为86.53分。其中,对110接处警的评分为80.51分,对119接处警的评分为85.36分,对122接处警的评分为81.72分,对交警部门办事的总体评分为85.01分,对人口与出入境窗口办理证照的评价为94.06分。根据各地在警务调查中的得分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接警后出警速度不快、处警效率不高等问题,省厅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督导;对警务调查中发现的典型个案,迅速责成相关市州公安局和厅属相关单位督查督办;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案件线索等,及时反馈各地各相关部门核查办理;对呈现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也适时总结推介。通过警务调查,问题发现及时,整改目标明确,对工作的促进非常明显,受到各级公安机关欢迎。

通过建立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考评机制,真正把公安机关干什么、如何干、干得怎么样的指挥权和评判权交给了群众,促使各级公安机关、广大民警真正根据“民意”导向抓工作,逐步形成了“群众呼声就是命令、群众要求就是任务、群众满意就是政绩”的工作理念和行为习惯,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大大增强。

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服务

省公安厅政府门户网站“湘警网”今年1月份正式投入运行,并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内及全国知名网站、各省市公安外网门户网站相链接。网站开设7大类一级信息、42项分类信息目录,内容涵盖公安机关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网站开通以来,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普遍关注。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这一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的作用,我们不断开拓网上服务

渠道,努力把网站真正打造成服务群众的平台。

(一)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警务工作信息。一是通过“湘警要闻”、“治安快报”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安工作动态、案件侦破进展情况、侦破的各类案件等实时信息。截止目前,共发布“湘警要闻”信息 3600 余条,“治安快报”信息1200 余条。二是在“湘警网”上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公安政策法规、规范文件,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同步公开发布。去年上半年,省公安厅由法制处牵头,组织对厅机关1990年以来制定的刑事、行政办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刑事、行政办案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266件,重新编排目录,统一格式,统一登记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们对现行的73项行政许可项目和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建议保留行政许可项目55项,非行政许可项目5项,并将清理结果逐项列明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和收费标准,编制了专门的汇编本,并在“湖南日报”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及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湘警网”上公开发布。去年11月,省公安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的检查验收,获得了高度评价。三是通过“群防群治”栏目向群众发布“警方提示”、“公众防范”等信息。同时,在《湘警网》首页开辟“警情发布”专栏,及时向群众发布重大警情、治安动态、交通路况、交通和火灾事故等各类安全预警信息,提供安全预警服务。到目前为止,已发布警方提示”、“公众防范”信息 100余条,发布各类安全预警信息30余条。

(二)积极推行网上办事,提供便民服务。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行政许可在线办理责任书》要求,省公安厅在“湘警网”开通了“网上办事”栏目,协调厅属各业务部门,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原则,公开各类公安业务办事指南,提供各类办事表格下载服务,及时公布办事结果反馈信息。目前,已按要求实现规定的15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指南公开、申请表格下载、办事结果公示等在线办理服务。同时,大力加强网上办事系统开发和应用,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拓宽电子政务的范围。人口业务系统已经在全省搭建,预计年内可实现网上户口迁移,出入境网上受理系统也已经进入测试阶段;交警总队推出的交警“一网通”服务已正式启用,该平台的首期建设,主要针对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一些问题,推出了驾驶人网上递交体检证明、机动车个性化号牌自编自选、新购机动车网上预约登记、机动车异地年检申请、驾驶人档案信息更正、机动车所有人信息更正、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和告知、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等八项网上服务;消防总队在网上开通了“消防办事大厅”,目前,已实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网上备案”服务,同时通过消防办事大厅,可实现对全省各地市的消防安全备案申请的集中审批管理。

(三)开展警民互动交流,增进警民相互理解。策划推出“网上访谈”栏目,通过访谈的形式宣传全省公安重点工作和典型事迹,与网民进行交流互动。栏目推出以来,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普遍关注。至今,已制作播出“网上访谈”节目14期,每播出一期节目,网站点击率都有大幅提升。今年以来,省公安厅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合作,录制了2期访谈节目,受到了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播出当日网站点击率近万人次。我们在“湘警网”上开设了“在线咨询”栏目,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公众问答”栏目问题受理和答复。对于网民提出的问题,统一收集汇总后,再根据问题内容和性质分发到对应的业务部门进行解答,并限期反馈。到目前为止,共受理网民提问 97 起,全部予以公开答复,群众反响良好。

三、大力推进公安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群众对公安机关不满意,很多是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管理服务不规范引起的。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启动了为期五年的“三基一化”工程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全面推进公安正规化建设。在规范组织机构、规范内外观标识、规范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抓执法执勤、管理服务行为规范化,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一)大力推进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执法执勤规范化,是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服务为民最根本的要求;不规范的执法执勤行为,背离服务为民宗旨,人民群众最反感、最愤恨。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民警为民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执法执勤制度。围绕缩小自由裁量空间、细化执法程序、解决模糊执法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具体的依据。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整合内部监督力量,明确法制、信访、纪律、督察部门监督执法的职责,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开展了省、市、县三级“千案督察”行动。三是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执勤能力。学习借鉴香港的《警察通例》,组织编写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4本书,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与素质要求、工作流程与依据、非常见警情处置、管理规范等5个方面的内容,分层级、分警种、分岗位作出明确规定,全省公安民警人手一册,都能对号入座,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要达到什么标准。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应用《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工作方案”,把学习应用《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作为教育训练、苦练基本功的重要内容,在全省公安机关掀起了正规化指南学、训、考、赛、用的热潮。同时,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依托全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推广应用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从接警、立案、办案全过程网上流转,执法办案的程序成为办案信息系统的流程,不按程序办事无法正常网上流转,促使民警养成守程序、按规范执法执勤的习惯。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警务信息应用平台办案7万多起、办理刑拘6000多人次、逮捕多人次、行政拘留1万多人次、生成法律文书32万多份,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加大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力度。去年以来,省厅投入120万建设经费,对长沙航空口岸签证窗口进行扩展,使该口岸成为全国硬件领先的窗口。第五届“两岸论坛”期间,该窗口热忱为与会台湾代表服务,服务设施和质量受到台湾新党主席郁慕明高度称赞。全省公安机关以“三基一化”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强人口与出入境服务窗口、交警、消防办事窗口建设,积极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各级窗口基本达到“接待场所宽敞明亮、内外部标识规范、警务公开内容醒目、便民利民措施到位、工作台帐齐全、监督机制健全”的文明窗口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执勤、管理服务的监督。除了强化传统监督手段外,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在 “湘警网”开辟了“网上民生”专栏。群众需要反映公安执法问题、要求查处案件、投诉民警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时,可以直接登陆《湘警网》,通过“网上民声”栏目进行实名制投诉(需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对群众通过“网上民声”反映的涉警信访个案,我们即时分发到相关市州县公安局,由各地按照处理信访件要求组织办理并向信访投诉人反馈,由厅信访处牵头,厅警务督察处、纪委和相关警种按规定进行督查、督办。在这些信访投诉件办理时限到期后,对信访投诉人纳入警务调查范围,进行抽样电话回访调查。“网上民声”栏目开通后,群众不出门就可以上网反映自己的诉求,大大减少了上访成本,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接访效率,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一位江苏网民留言:“湖南省公安厅的‘网上民声’投诉栏目,让我们这些身在外省的湖南人感到温暖。”从今年4月1日“网上民声”开通至今,共收到群众投诉832起,其中,已办结回复的216起,正在办理中的616起,警务调查已电话回访84人。

四、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激励民警在为民服务上下功夫、创实绩

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认真总结以往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企业现代管理理念,依托警务信息应用平台,坚持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经过逼着搞、不局限考核形式,推着走、实行计算机考核,小步跑、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三个阶段,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了精细化管理模式。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最大亮点,就是抓住“目标设定、责任分解、过程控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五个关键环节,以日清事清、周结月评为基础,对每个单位、每位民警每天所做的每件事进行计划、控制和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单位和民警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一是坚持分解量化、定岗明责、纵横比较“三结合”,科学设置目标,优化考评体系。全省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单位总帐、部门分类帐、民警个人明细帐3本台帐,做到事事能考、人人被考。二是坚持日清事清、周结月评、总评“三步曲”,注重过程控制,确保考核到位。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日清事清——周结月评——总评”工作链,对民警考核实行民警日清自评、主管考核人周结审核、单位考核小组月评月审三级考核模式。对单位考核采取月考核与年底总排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三是坚持软件研发、硬件配置、应用培训“三同步”,加大科技投入,实行网上考核。省公安厅依托公安信息网络,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系统与精细化考评系统合二为一的应用平台,把工作流与考评流结合起来,把看似繁琐的考核过程变成了简单的“鼠标点击”,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考评科学性。目前,全省14个市州公安局和129个县市区公安分局全部实行了网上考核。四是坚持物质奖励、精神鼓励、政治激励“三并举”,建立奖惩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公安机关将考核结果与民警的绩效奖金、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精细化管理的刚性。省厅机关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中,明确规定,参加竞聘者,前12个月内精细化考核必须有4次以上“优秀”;同等条件下,获“优秀”次数多的优先提拔。全厅有近百名干部因精细化考核不“达标”而失去了竞聘资格。株洲市公安局根据精细化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每年奖金最高与最低的相差近1万元;同时,该局作出硬性规定,考核排名前30%的才有晋职晋级资格,连续2年排名后3%的予以免职。以来,该局提拔任用149人、解决职级待遇316人、记功嘉奖436人,都严格按照考核排名在前的标准执行,并对考核排名靠后的56名民警作出了免职或诫勉等处分。精细化考评有效激发了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事业心、责任感,深入挖掘了公安队伍的内在潜能,在全省公安系统营造出了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

通过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广大公安民警在为民服务上愿为、能为、善为、积极有为,大力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推动了全省公安工作进步。湖南省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近几年,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公安队伍的评价逐年提高;领导干部联点下访、开门接访和公安民警定期走访群众等“大走访”长效机制,《湖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十五项措施》等便民利民举措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警民和谐产生的战斗力在各项维稳保安工作特别是奥运火距传递、“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第五篇:公安机关学习心得

个人心得体会

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做为一名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学生来讲,刚刚踏入社会的冲动与激情带着我们稚气未脱的天真和对未来梦想的憧憬走入社会这个大熔炉,2012年3月13日对我来讲是令人激动得一天,这一天我终于成为了自己梦想职业中的一员——人民警察!虽然还不是正式民警,但是我已经感受到了这里庄严的气氛,同时更加坚定了我这一想法,希望自己能在未来的工作岗位做出一番成绩。公安机关协警人员培训工作即将结束,虽然培训时间短暂,但严谨的组织安排,严肃的纪律制度,全面的培训内容,让我们不断成长 进步的同时,感觉到的是上级领导对我们新进人员的重视和关爱。感谢各位领导给了我们这次难得又宝贵的学习机会,不仅让我们充 实了更多的理论知识,强健了体魄,开阔了视野,更是让我们参与了团体活动,学会了如何团结互助,认真工作。

短短的一段日子,从聆听礼仪专家精彩的言传身教式的讲课到参与领 导干部的工作经验分享,在到各位领导法律及警务综合知识的精讲,在到每天下午的体能培训,每时每刻我都有收获,有所感动。领 导们的真情话语、殷切希望对我们既是一种关爱,又是一种鞭策。他们让我看到了维护

社会治安的重要,也让我们认识到了肩膀上的这一份责任和义务,人民警察的责任重大,使命崇高。短短的三周时间确实给了我们很多的认识通过学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知识的浅薄,这使得我的求知欲膨胀起来。我只有不断的去学习,来满足自己的求知。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肩负着防范和打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警察必须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愿行使权力,应当努力为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生产安全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和企业发展壮大的顺利进行。作为一名人们警察的协助者,在工作中要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要做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人民公仆。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协警人员,只有严格、文明的要求自己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只有精通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才能提高文明办案的水平,才能自觉的把法律规定的任务落实到职责活动中去,才能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肩负起党和国家及人民赋予的重任,要时刻清醒的认识到,人民警察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要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解人民之忧,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1月1日下午,乌海市乌达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乌达区彦博金店老板夫妇遇害,店内金饰被洗劫一空。鉴于案情重大,乌海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专案人员着手调查此案,将该案命名为“01·01”案件。

1月6日下午,乌海市公安局发来消息:乌海市警方

协同赤峰警方已经将“01·01”案件两名主要嫌疑人抓获,即日返回。

为了表达对乌海警方迅速侦破案件的感谢,受害人家

属向乌海警方赠送了锦旗。

以上为发生在我们分局的一项真实案例,从简单的盗窃案件到复杂的抓捕网上逃犯再到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在众多的案例中相信大家跟我一样对这一起耳熟能详,短短的6天时间,乌海市乌达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们用他们的机智和勇敢成功破获此案。为乌达区的稳定与团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提高了在人民群众中得威信,乌海市人民有了你们会感觉更加安定。社会发展更加繁荣,就我个人而言在对他们表示敬意的同时,我要向他们学习.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在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要求,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人民卫士。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让我多了一份自信,少了一份胆怯,多了一份从容,少了一份羞涩,在警徽灿烂光环下,让我更

加坚信,为祖国的稳定发展、繁荣昌盛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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