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不良事件自查报告
陌南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自查工作报告
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按照通知进行自查,现将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如下:
1、没有设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2、没有专(兼)职监测人员、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的不到位。
根据以上在自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我们立即进行整改,逐一落实,具体措施为:
1、加强领导,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监测管理工作,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组长为两位副院长,下设各科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全院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深化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配备专(兼)职人员,并承担管理工作职责。
3、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知识宣传 和培训。
总之,通过此次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自查,使我们认识到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虽然我们对有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对此我们有信心和义务去完成。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二篇:放射科不良事件自查报告
放射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对放射科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医疗争议,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放射科的特点,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识放射科工作特点
1、放射科工作量大,检查设备和种类多,各类检查和报告均限时完成,容易忽视检查和诊断细节,造成不同程度的技术和诊断缺陷,甚至误漏诊。
2、各种检查都有其适应症和禁忌症,禁忌症患者易因工作疏忽接受检查。
3、各类造影、增强所使用的碘剂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
4、不少放射检查需要预约进行,有些检查预约时间较长,可能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
5、放射检查是整个诊疗工作的一部分,与其他环节相互影响。其他环节的问题也可能引起对放射检查的不理解或不满。
二、放射科常见的医疗事故争议
1、窗口的服务态度;
2、各类检查的误漏诊;
3、未能按限时要求检查或出报告;
4、同一病人前后报告不一致;
5、碘过敏反应。
三、放射科医疗事故争议的防范措施
1、科主任以身作则,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诊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
2、各专业组长做好本组内各方面的工作,对本组下级医师做好指导工作,遇到疑难病人及时提请全科讨论。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牢固树立无菌消毒观念,熟练无菌技术,经常监督、检查,做到一丝不苟。
4、密切科室间的协作关系,放射科业务涉及全院各临床科室,及时与临床科室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得到我科的一些缺陷,同时积极予以处理。
发展成今天的CR、DR、数字胃肠造影、CT、磁共振、在X线检查方法增多,工作量增大,诊断准确率不断提高的同时,患者所承受的检查费用也相应增加,患者对放射工作者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综上所述,放射科做好与临床的沟通,不仅放射科医师要增长临床知识,提高诊断水平,临床医师也要提高业务能力,重视影像诊断报告。只有两者沟通好才能使影像检查为临床诊断提供正确的线索,避免重复检查和不必要的检查,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分析常见的引起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的原因,我们发现不外乎以下几点:①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②与临床沟通不够;③诊断水平有限:这不仅包括放射科的影像诊断水平,也包括临床的诊断水平,临床医师既不能过分依赖影像诊断报告,也不能不重视或忽视影像诊断报告,只有两者的诊断水平都提高了,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才会真正减少乃至杜绝。
放射科科
第三篇: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所谓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
2、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
第四篇:不良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中心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中心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心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中心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中心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中心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中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中心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中心、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手术、输血、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其它意外事件等)。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四)上报相关部门立即处置。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报告形式
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要积极、主动进行不良事件报告。
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其中两类不良事件须填报特定报表: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2、紧急电话报告,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中心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报告进行处置。
1、医疗护理感染门诊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2、药品相关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药剂科
3、后勤服务相关不良事件、治安相关不良事件、投诉相关不良事件:办公室
(三)报告程序
1、Ⅰ、Ⅱ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中心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2、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3、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办公室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中心《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七、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并主动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提出初步的改进建议。
3、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
(二)各职能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2、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协调和处理,向主管中心领导汇报,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
3、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向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系统改进办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质量管理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各部门、科室报送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
2、对全中心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3、对发生频率较高的或重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加以研究。
4、负责组织对全中心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的相关培训。
八、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Ⅲ、Ⅳ级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者,可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500元现金奖励,给予相应科室年终中心长责任目标每件次0.2分的奖励。
(二)对于主动报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中心将根据事件处理结果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对于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同时发生严重医疗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中心《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每年由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中心批准后给予奖励。
第五篇:不良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造成临床护理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的,对病人直接或间接产生了影响。
一.护理不良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查对制度不严 因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具体表现在用药查对不严,只喊床号,不喊姓名,致使给患者输错液体或发错口服药。只看药品包装,不看药名,查药名看字头不看字尾,对药品剂量查对不严,对用法查对不严,对浓度查对不严,在临床上极易引起不良后果。
2.不严格执行医嘱 表现在盲目的执行错误的医嘱,违反口头医嘱的规定,错抄漏抄医嘱,有时凭借主观印象,未能及时发现病人用药剂量的更改而对病人造成影响。对医嘱执行的时间不严格,包括未服药到口或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2小时,错服、漏服、多服药,甚至擅自用药。有的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等。
3.药品管理混乱 表现在几种药品混放,毒麻药与一般药品混放,注射药与口服药混放,内用药与外用药混放,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不符,药品过期,需冷藏药品未放冰箱保存等管理失误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4.不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不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表现在不按时巡视病房,观察病情不仔细,护理措施不到位,卧床病人翻身不及时造成褥疮;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如护士让家属给病人鼻饲造成窒息;输液时忘松止血带造成挤压综合症;静脉注射药液外渗引起局部组织坏死;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皮划伤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给病人热敷造成烫伤或冷敷造成冻伤等。
5.护士不严于职守,责任心不强,年轻护士缺乏护理经验,表现在值夜班睡觉,离岗,不及时巡视病房,对病人不负责,工作时思想不集中,而造成严重后果;另外,护士由于年轻经验不足,对有些药物在不同途径的治疗目的和效果不了解,对发生的病情变化不能及时判断和反应,出现一些不应发生的错误。
6.护士消极倦怠心理极易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由于护理工作平凡琐碎,技术与服务要求高,精神高度紧张,思想压力大,易引起护士的消极倦怠心理,表现出思想不集中,工作缺乏热情,对待病人冷漠,与医生和病人缺乏交流而造成不良事件发生。
二.预防护理差错事故措施
1.严格执行护理三查八对制度。
2.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躁动病人应用安全约束带防止坠床,精神异常和有自杀倾向病人应密切观察动态,防止因护理人员疏忽大意而发生意外。
3.加强各种药品管理,注射药与口服药,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相符,药品定时检查,使用时做好时间标记,远期先用,及时调整确保无过期,毒剧麻药专柜上锁,专用账册登记管理,严格交接班,做到帐物相符。
4.定时检查各种急救药品、物品,急救设备,严格交接,保证功能良好齐全,使抢救顺利进行。
5.各项护理措施实施到位,健康教育达到预期效果,防止烫伤、冻伤和褥疮的发生,降低护理风险。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因护理操作不当造成医源性感染。
7.定期检查科室的用电、用氧情况,做好防火、防盗宣传,保证病人安全。
8.严格执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护士在工作中出现不良事件,应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并逐级上报,讨论后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9.提高护士综合素质,包括医德、专业、技术、身体和心理等各方面素质,是做好护理工作的保证。
10.学习相关护理法规,了解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如自我护理的指导失误、疏忽大意、侵权行为、渎职护理文件等。了解病人和自己的权利,有据可依,有法可循。
11.护理人员积极调整心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减轻紧张和焦虑,提高承受各种压力的能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做好护理工作。护士在医学发展和促进疾病康复中起着重要作用,护士面对的是生命的延续和生存的质量,因此,保证护理安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应成为每一个护士自觉行为,护士应不断加强护理理论学习,善于观察分析和总结护理经验,消除护理不良事件的隐患,全面提高护士整体素质,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
不良事件
定义
伤害事件并非由原有疾病所致,而是由于医疗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分为可预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预防性不良事件
(1)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5)因工务人员或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护理常见不良事件汇总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常见不良事件:
1、坠床。
2、烫伤:患者喝水、理疗时被烫伤。
3、跌倒。
4、自杀: 医生给患者拆线时,患者用医用刀片自杀,制止后,患者趁医务人员离开病房后又跳窗户自杀。
5、给药对象识别错误(输或换错液)。
6、给药剂量或方式错误(化疗药十倍剂量)、镇静药服药到口。
7、使用过期药物。
8、管路识别错误导致液体输入错误。
9、设备问题常常发生在急症抢救时:包括急救时不会操作医疗设备、错误操作、设备找不到或者维护不良等。
10、遗漏医嘱或执行医嘱不及时(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11、侵袭性操作时违反规定程序和步骤。
12、损失或丢失重要标本。
13、护患交流障碍,知情告知不足(检查前后告知)。
14、护理记录缺陷(缺项、漏项、与医疗记录不一致)。
15、泄漏患者隐私。
16、抢救患者时,口头医嘱药品剂量错误。
17、医嘱临时续液,未挂治疗单,输液毕拔针返回,发现还有后续治疗。
18、外带药品,需要加入四支,结果掰开了八支药。
19、配液后无签名、日期、时间。
20、治疗单3组液体,签字只有2组液体后拔针。
21、头孢类药品未签皮试。
22、输液治疗单无滴数。
23、交接班清点物品,只签字,不清点。如:插线板(有登记,无实物)。
24、治疗单开vitB6入壶,输液袋上vitB6入液。
25、患者自行调节输液速度。
26、患者站立输液。
27、女病人导尿误入阴道。
28、膀胱冲洗夹闭引流袋,冲洗完毕离开时未打开。
29、字迹不清,造成治疗单位置放错。
30、医嘱开PG80万单位皮试,按160万配制(无80万单位的PG)。
31、配液时将配液时间写错,与实际时间不符。
32、治疗单涂改含糊不清,剂量有误。
33、静脉液体外渗外漏。
34、住院患者病历记录对头孢类过敏,出院带药头孢类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