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种姓制度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内婚制群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次种姓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聚落种姓再分成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
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一张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那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
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
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在印度,种姓制度非常的严重,很多人在一出生之后,身份基本上就可以确定了,只要是高级种姓比如婆罗门、刹帝利等等,他们基本上一出生就有了高贵的身份,代表着的是印度的有钱人,而那些低等级的吠舍和首陀罗甚至是贱民,在一出生之后就是穷人,他们要想出头那可是非常艰难的,并且这样的种姓将会伴随着他们的一生,而他们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
印度独立后,宪法第1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种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视”;第17条明文规定废除“不可接触制”。为了保证低种姓人和贱民的教育和求职权力,印度还实施了著名的“保留政策”,不仅在议会两院为他们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席位,而且在所有政府机构和国营企业中为他们保留高达27%的名额。
另外,还给低种姓出生的学生一定比例的升学名额。在今天,印度人的身份记录里不再有任何关于种姓的记载。
尽管自印度独立以后,废除了种姓制度,印度宪法明文规定不准阶级歧视,但是种姓制度对今天的印度社会特别是印度农村仍然保留着巨大的影响。种姓层级最高的婆罗门不及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
就算在天灾时,贱民亦饱受歧视,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如在2008年8月,印度比哈尔邦的阿拉里亚发生水灾,然而由于阿拉里亚为贱民的集中地,灾民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任何协助,令大量灾民死于水灾当中。
因为阶级过大就会变成种姓,一但种姓完成低阶层上升基本不可能,印度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虽然种姓制度在印度,早已是在法律上废除多年了,印度的种姓制度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只是存在于观念之中,而观念这个东西,是会随着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而不断进步的。
印度在教育和经济上的发展,正在迅速的摧毁种姓制度在民间的根基。从2006年起,印度教育部宣布大幅提高“保留配额”比例,以便增加社会低种姓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其中在印度理工学院、印度管理学院以及全印医学院3所印度最知名的院校,将来自低种姓家庭收入学名额从原来的22.5%提高到49.5%,其他20所普通大学则提高到27%。此举引发了高种姓学生抗议逆向歧视,然而这项规定却坚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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